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汇总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汇总表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汇总表

附件8:

备注:1、此表由单位统一汇总、填写、上报;2、建设状况指新建、改建、扩建、已建;3、使用目的指教学、检测、临床诊断、科学研究、生产、其它(另注明)。

4、病原微生物类别指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和第四类,详情查阅《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

5、实验活动名称按照《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分类。病毒类相关实验活动包括:A病毒培养;B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C灭活材料的操作;D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其他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包括:E大量活菌操作;F样本检测;G非感染性材料的操作。只需填代号字母。

6、此表一式三份。备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县级卫生行部门备案一份;申请实验室备案单位留存一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共15分) 1、一、二级实验室备案证明☆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2)检查内容:查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是否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①一、二级实验室的备案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②有无存在未备案的一、二级实验室。 *2、三级、四级实验室开展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重点项☆,或合理缺项)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2)检查内容:查三级、四级实验室是否经国家认可并取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资格证书。 (3)检查方法:查备案材料或资格证书。 (4)结果评价:此项不合格则该项目整体不得分。 (5)监督关键点:三、四级实验室是否存在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3、实验室建立生物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和感染应急预案(1分) (1)法律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7.1。 (2)检查内容: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建立文件,成员应体现其组织及学科的专业范围,具体职责包括①制定生物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程序等;②建立实验活动风险评估的工作制度和程序,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③负责本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④对本单位实验室开展的第一、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进行审查。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生物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记录。 感染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制定的预案应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3)检查方法:查阅生物安全管理体系、预案等文件。

2017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表

精心整理附件1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 一、实验室基本信息 验室名称微生物实验室实验室所属单位 定代表人地址 联系电话邮编 验室总面积实验室级别* 总人数其中实验技术人员 验室负责人联系电话 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实验室级别如为BSL-3或者ABSL-3及以上,并通过认证的,请注明核心区/防护区面积、国家认可证书编号及有效期。 注:本表适用于单个实验室,如自查单位有多个实验室,需分开填写。 二、检查项目 关的资质证明、文件符合不符合缺项情况(如符合,需提供证书号及有效期) 可(ISO/IEC:17025-2005)情况(如符合,需提供证书号及有效期) 物安全认可(GB19489-2008)情况(如符合,需提供证书号及有效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资格证书或批复(如符合,需提供证书号或文号及有效期) 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批准文件(如符合,需提供证明) 案情况(如符合,需提供证明) 组织机构符合不符合缺项

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 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落实 职生物安全监督员 组织管理和相应的组织图 生物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 生物安全承诺书》签订情况 管理体系符合不符合缺项管理手册 原微生物的风险评估报告并适时更新 防护措施 作的病原微生物的标准操作程序(SOP) 室仪器设备和设施使用的标准操作程序 理制度建立符合不符合缺项物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制度和措施 弃物处理制度 制度 报告处理制度 工作内部自查制度 管理人员及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员准入规定 与管理符合不符合缺项员生物安全培训记录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 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8 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记录 员经过实际操作技能培训和演练记录 有专职维护技术人员 境、设施和设备符合不符合缺项口处张贴生物危害标志 部生物安全等各类标识 路线标识 干净整洁,无杂物,无与实验活动无关的物品 使用 (有效期内) (包括工作人员是否正确使用、状态正常) 状态标识 状态与实际相符 程序 程序 柜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 tiger 一、目的 制订本规则,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实验设备安全卫生以及防止对外界环境造成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人员人身安全、卫生健康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 三、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操作规程: 1.员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实验室入口处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1.2 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做好卫生防护,并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同时注意做好环境维护及保密工作。 1.3 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方可在实验室工作。 1.4 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1.5 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6 尽量以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1.7 实验过程中,严格按有关操作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气溶胶的产生。 1.8 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用75%乙醇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1.9 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最新的培训。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10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2.无菌室安全操作规程 2.1无菌培养室每天都要用0.2%的新洁尔灭拖洗地面一次(拖布专用),紫外线照射消毒30min以上,超净工作台台面每次实验前要用75%酒精擦洗。然后紫外线消毒30min。操作用具如移液器、废液缸、污物盒、试管架等用75%酒精擦洗后置于台内同时紫外线消毒。 2.2无菌室应保持清洁,严禁堆放杂物,以防污染。 2.3无菌室应备有工作浓度的消毒液,如5%的甲酚溶液,75%的酒精,0.1%的新洁尔灭溶液,等等。 2.4无菌室应定期用适宜的消毒液灭菌清洁,以保证无菌室的洁净度符合要求。 2.5需要带入无菌室使用的器械、平皿等一切物品,均应包扎严密,并应经过适宜的方法灭菌。 2.6工作人员进入无菌室前,必须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消毒,然后在缓冲间更换专用工作服,鞋,帽子,口罩和手套(或用75% 乙醇等消毒剂再次擦拭双手),方可进入无菌室进行操作。 2.7无菌室使用前必须打开无菌室的紫外灯辐照灭菌30分钟,并且同时打开超净台进

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

附件1: 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范围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分级应根据卫生部印发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并结合同一病原微生物不同实验活动进行分类(见表1、表2)。请各实验室根据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及本实验室从事的实验活动进行实验室备案。 一、病毒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病毒培养未经培养的感染材 料的操作 灭活材料的操作无感染性材料的操 作 第一级————BSL-2BSL-1 第二级——BSL-2BSL-1 BSL-1 第三级BSL-2BSL-2 BSL-1 BSL-1 第四级BSL-1 BSL-1 BSL-1 BSL-1 二、细菌、放线菌、衣原体、支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 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 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大量活菌操作样本检测非感染性材料的操作 第二级——BSL-2 BSL-1 第三级BSL-2 BSL-2 BSL-1

附件2: 上海市BSL-1、BSL-2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编号:单位名称×××医院地址×××路×号邮政编码200×××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三 (李四)实验室负责人 实验室建设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已建 上级主管单位××卫生局 申请备案范围[请在□内划”√”]:□BSL-1 实验室名称: √BSL-2 实验室名称:HIV实验室 提供资料[请在□内划”√”]: 1.√备案登记表 2.√设立单位证明资料(复印件) 3.√实验室平面布局图 4.√实验室从事涉及病原微生物检验的项目 5.√BSL-2实验室基本情况一览表(BSL-2提供) 6.√承诺书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保证书 在本备案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合法的。若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实验室设立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张三 2006年×月×日申请人:王五申请日期:2006-×-×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12.2)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HYEY-PGC-2016 (第三版) 2016年1月11日发布 2016年1月20日实施 怀远县第二人民医院

修 订 表 版 号 规程号 修订次序 修 订 内 容 批 准 日 期 修 订 表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版 第 0 次 修订 2016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目 录 HYEY -PGC01-2016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HYEY -PGC02-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集 HYEY -PGC03-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HYEY -PGC04-2016 实验室检测样品接收 HYEY -PGC05-2016 样品检测操作规程 HYEY -PGC06-2016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HYEY -PGC07-2016 实验室消毒剂配制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08-2016 无菌间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09-2016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 HYEY -PGC10-2016 实验室消毒标准操作程序 HYEY -PGC11-2016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 目 录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 版 第 0 次 修订 2016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1 目的 制定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的标准操作程序,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程序。 3 职责 实验室工作人员执行本程序的规定。实验室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4 规程要求 4.1进入程序 实验室人员需将外衣挂入(避免将外衣与工作服混放),穿上工作服,按要求戴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方可进入实验室。 4.2 退出程序 工作结束后,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将一次性口罩、手套、鞋套等放入指定容器。先用0.5%新洁尔灭对手进行消毒,再用消毒肥皂洗手。在指定区域脱下工作服,必要时进行紫外消毒。实验室人员退出实验室后,必须将实验室入口门关好,方可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 ) HYEY -PGC01-2016 检验科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第 1 页 共 1 页 第3版 第 0 次 修订 201年 1月 11日发布/1月20日实施

病原微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资料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提供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表 2、生物安全知识培训证明 3、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平面图 5、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6、电子版 7、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南 窗户 东 自动门 北

**省**医院检验科微生物实验室自我评估报告 依据《**省卫生厅关于二级以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人间传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审批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机构管理办法》《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我科室结合自身实际特点和情况,由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主持,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参与,对检验科生物安全作了风险评估,报告如下: 一.概况: **省**医院微生物实验室共有房间2间,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因分区不清楚,重新进行了区域划分。经过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岗位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的工作人员有5人,细菌室工作人员两名,中级1人、高级1人,工作项目一般为临床检查的一般细菌培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一般涂片细菌学检查,并承担医院感染的实验室检测部分,科室设备有生物安全柜,全自动微生物鉴定+药敏分析仪,培养箱、净化台、冰箱、压力蒸气灭菌器等。科室有完善的SOP文件以及各项生物安全管理文件,保证了科室工作的运行条理、流畅。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人员的安全,科室制定了详细严格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室人员严格按照SOP文件操作,及时为临床提供准确的检验报告。 二.人员: 我实验室有工作人员2人,分别在2013年,2016年进行培训并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已培训的人员也有计划进行再次培训。院内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进行院内培训及考核,并有记录。并且每年对工作人员都要进行体检,并记录在案。

2019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试题 科室______ 姓名______ 分数______ 1.气溶胶是指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粒径一般为()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分散 相含有生物因子的气溶胶。?? 1. A.??μm 2. B.??μm 3. C.??μm 4. D.??μm 2.?? 去除生物污染不一定杀灭微生物。所以操作中需要:()。?? 1. A.??安全柜内操作 2. B.??向室外排放的空气要用高效空气颗粒 (high-efficiency particulate air, HEPA滤器过滤, 3. C.??排出的废水和废物要进行高压灭菌, 对传出的仪器和样本容器表面进行消毒。 4. D.??以上都是 3.?? 下列不属于实验室一级防护屏障的是()。?? 1. A.??生物安全柜 2. B.??防护服 3. C.??口罩 4. D.??缓冲间 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于2004年11月5日国务 院第69次常务会议通过()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A.??2004"年"12"月"1"日" 2. B.??2004"年"11"月"12"日" 3. C.??2005"年"1"月"1"日" 4. D.??2005"年"6"月"1"日" 5.生物实验室中产生微生物气溶胶的操作有()。?? 1. A.??接种环操作:培养和划线培养、在培养介质中“冷却”接种环、灼烧接种环等 2. B.??吸管操作:混合微生物悬液、混合微生物悬液、吸管操作液体溢出在固体表面等 3. C.??针头和注射器操作:排除注射器中空气、从塞子里拔出针头、接种动物、针头从注射器脱落 等 4. D.??其他操作:离心、搅拌、混合、灌注和倒入液体、打开培养容器、感染性材料溢出、在真空 中冻干和过滤、接种鸡胚和培养物收取等 5. E.??以上都是 6.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兽医主管部门负责()级实验室的备案。?? 1. A.??一 2. B.??二 3. C.??三 4. D.??一和二 7.生物安全实验室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设立的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职责有()。?? 1. A.??对涉及感染因子、动物使用、重组DNA以及基因修饰物质等研究方案进行审查和分析危害程 度评估; 2. B.??负责对下属单位生物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工作手册 岳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月1日

一、办理要素 (一)适用范围:全市范围内从事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 (二)备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经卫生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定具有实验室活动资质的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临床检验、检验检疫、教学、科研、企业等法人机构。 2.实验室开展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等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生产等实验室活动。 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属于《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称《名录》)中明确的在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的范畴。 4.上级卫计行政部门明确的可以在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操作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活动。 (四)申请材料目录: 1.《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所在机构法人执业证明的复印件。 3.实验室依法设立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4.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5.单位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图。 6.实验人员取得的《湖南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上岗培训证》复印件及人员聘用证书。 7.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sop)等)。

8.《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9.现场评估意见及附图片的整改报告。(受理后需整改提供)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县级以下(包括县级)单位应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科教股)提出备案申请,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初审合格者报岳阳市卫计委科教科;县级以上(包括省、部级,涉外与合资单位以及第三方独立机构)单位向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交申请资料。 2.资料审核。市卫生计生委科教科完成形式审核,必要时到现场核实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通知申请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备案。 3.现场评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实验场地、实验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风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制度建设等进行现场评估。现场出具评估意见,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4.实验室整改。实验室设立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根据整改期限完成整改,形成整改资料并上报市卫计委,材料合格即可受理,逾期未整改到位的退回申请材料。 5.发放备案凭证。准予发证的,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岳阳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凭证》。 三、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的实验室不予备案: (一)实验室或其设立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 (二)实验室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不符合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设施和装备标准要求; (三)提供的备案材料、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情况不真实。 2.已备案实验室的基本信息、实验室地址、实验活动范围等信息发

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程完整

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有效地针对科室进行全面的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专业实验室:实验室为一级/二级生物实验室。 三、职责 3.1科主任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运行。 3.2生物安全负责人负责生物安全管理日常工作的安排。 3.3中心实验室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程序 4.1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组成 4.1.1科主任是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人。 4.1.2生物安全负责人: 4.2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维护和检查 4.2.1生物安全负责人指定针对安全操作和安全装备的检查方案,至少每年检查一次。 4.2.2生物安全负责人会建立安全清单,为回顾性检查提供资料并进行记录,形成《安全记录》。 4.2.3对危险品、危险区进行鉴定并加以标志。 4.2.4实验室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所有的事件和潜在的危险因素。

4.2.5生物安全负责人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对各种紧急情况下应急措施进行培训。 4.2.6若发生职业暴露应及时报告科主任和生物安全负责人。 4.3警告标记和标签的建立。 4.3.1对不同危险程度的实验工作区进行标志。 4.3.2对高度危险性区域要贴危险公告。 4.3.3装存危险物质的容器必须贴上标签,其容应详细。 五、安全操作规程 5.1生物安全实验室个人防护规程 在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时必须穿着所提供的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须挂在指定地方,不得在实验室外冼工作服。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脱掉并洗手。 5.2生物安全标准个人行为 5.2.1在实验室工作区禁止吸烟。5.2.2禁止在实验室放置食物、饮料及类似的存在有潜在的从手到口的接触途径的其他物质。禁止用实验室的冰箱(柜)储存食物。 5.2.3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必须做好防护工作。应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他的眼睛和面部防护用品。 5.2.4在实验室工作区,污染区应穿白大衣或隔离衣,服装应符合实验室设备的要求。 5.2.5应穿着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子。 5.2.6在实验工作区头发不可下垂,避免与污染物质接触或影响实验操作,有此类危险的饰物应避免带入工作区。不可留长胡须。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培训教材 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沅江市疾控中心吟 二零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发展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在开展生物武器、化学武器的实验室研究中,为了防止生物因子(病原微生物)和化学毒剂泄漏逃逸到实验室外环境,研制了一系列的防护装备和设备,如高效粒子空气过滤器、生物安全柜等;建设了BSL-3实验室和BSL-4实验室等。 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发展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发展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调查 美国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Sulkin and Pike调查了5000多个实验室,发现: ——累计实验室相关感染3921例;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获得性感染的病原微生物有: 肝炎、布氏菌病、肺结核、野兔热(土拉弗氏菌)、斑疹伤寒、 委瑞拉马脑炎(Venzuelan Equine Encephalitis)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原因 在3921例实验室感染中,对导致感染的原因分析发现: ——低于20%的实验室获得性感染与已知的事故有关; ——80%与实验室工作人员暴露与感染性气溶胶有关。 ——80% 是不明原因的感染。 ——20% 感染的原因是明确的。 其中80% 是由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引起的;20% 是由设备故障引起的。 实验室获得性感染原因 在3921例实验室感染中,对导致感染的原因分析发现: 导致感染最多的4种实验室事故 ——溢出和泼洒; ——针头和注射器; ——锐器、碎玻璃; ——动物或动物体外寄生虫的咬伤或抓伤。 案例一 ——新加坡实验室人员感染SARS(2003年) 案例二 ——国实验室人员感染SARS(2004年) 早在1979年,美国实验室生物安全专家Pike在他的一篇评论中指出: ——"生物安全知识、防护技术和设备对防止大多数实验室感染的发生是非常有用的"。 病原微生物危害和生物安全定义 为了避免微生物和医学实验室中有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因子对人、环境和社会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而采取的防护措施(硬件)和管理措施(软件),达到对人、环境和社会的安全防护目的。 什么是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中心)

实验室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ZHCADC-PGC-2010 (第一版) 受控状态:Y □N □ 受控编号: 持有人: 2010年1月11日发布 2010年1月20日实施庄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目录 ZHCADC-PGC01-2010 BSL-2实验室个人防护装备的总体要求ZHCADC-PGC02-2010 实验室人员进出实验室 ZHCADC-PGC03-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采集 ZHCADC-PGC04-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包装和运送 ZHCADC-PGC05-2010 实验室检测样品接收 ZHCADC-PGC06-2010 样品检测操作规程 ZHCADC-PGC07-2010 电气设备操作规程 ZHCADC-PGC08-2010 实验室消毒剂配制标准操作规程ZHCADC-PGC09-2010 无菌间使用标准操作规程 ZHCADC-PGC10-2010 实验室废弃物处理标准操作规程ZHCADC-PGC11-2010 实验室消毒标准操作程序 ZHCADC-PGC12-2010 实验室意外事故处理

1 目的 个人防护装备是减少操作人员暴露于气溶胶、喷溅物以及意外接种等危险的一个屏障。为了实验人员的安全,以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及实验室环境不被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个人防护装备(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与防护鞋)的质量控制。 3 职责 实验室组织有关人员采购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且严格控制其质量。 4 过程要求 实验室所用的个人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在生物因子危害评估的基础上,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 4.1防护口罩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GB19489-2008《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生物安全实验室选用P2级的防护口罩,必须满足GB 19083-2003以下条件: (1)长方形口罩展开后中心部分尺寸:长度不小于17cm、宽度不小于17cm;密合型拱形口罩尺寸:横径不小于14cm,纵径不小于14cm。 (2)口罩表面不得有破洞、污渍;口罩带应调节方便,应有足够强度固定口罩位置。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的断裂强力应不小于10N。 (3)口罩滤料的颗粒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经环氧乙烷灭菌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应不超过10μg/g;不能从防护口罩中检出致病菌;口罩对皮肤无刺激。 4.2防护手套 实验室防护手套选择用国内生产的一次性乳胶手套和耐酸碱手套。技术要求见国标GB7543-1996

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5034实验室生物安全措施 Laboratory biosecurity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实验室生物安全涉及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国家对生物安全的管理高度重视,各有关实验室也必须高度重视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有效监控和预防实验室生物污染,要定期检查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处理解决。 2.实验室应当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者,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3.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根据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的学生进行进行生物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4.未经农业部或市农业局批准,不得擅自采集、运输、接收保存重大动物疫病病料,不得转让、赠送已初步认定为

重大动物疫病或者已确诊为重大动物疫病的病料,不得私自将病料样本寄往国外或者携带出境。 5.生物类实验室废弃物(包括动物残体等)应用专用容器收集,进行高温高压灭菌后处理。生物实验中的一次性手套及沾染EB致癌物质的物品应统一收集和处理,不得丢弃在普通垃圾箱内。 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6.国家根据病原微生物的传染性、感染后对个体或者群体的危害程度,将病原微生物分为四类: 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非常严重疾病的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 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严重疾病,比较容易直接或者间接在人与人、动物与人、动物与动物间传播的微生物。 第三类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依照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实验室主要涉及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少数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如结核杆菌),符合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BSL-2),适合于从未知病原的人身上取血、体液和组织进行微生物学检验,因此主要按二级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进行管理。从事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 第三条安全标准。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能够引起人类或者动物疾病,但一般情况下对人、动物或者环境不构成严重危害,传播风险有限,实验室感染后很少引起严重疾病,并且具备有效治疗和预防措施的微生物。接触这些致病微生物的工作人员的主要危害是与感染性材料的偶然的皮肤或粘膜破损、或吞食感染性食物。必须强调对污染的针头或利器的使用要非常谨慎。对未知的通过气溶胶途径传播的微生物、具有增加工作人员暴露的可能气溶胶或高度飞溅物的防护程序:1、用布或纸巾覆盖并吸收溢出物;2、向纸巾上倾倒适

当的消毒剂,并覆盖周围区域;3、作用30分钟后清理处理物质; 4、如有必要重复以上步骤。 第四条设立检验科生物安全管理小组,由检验科主任、微生物实验室组长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科主任和实验室组长,为全科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高年资微生物检验人员任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掌握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进行考核。工作人员经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第六条实验室要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工作人员要严守操作规程,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第七条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第八条实验室感染控制。依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物进行处置,并制

BSL-3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原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原则 input 发表于: 2008-7-08 13:28 来源: 百慕社区 1. 所有感染性或疑似感染性样品均需在BSL-3实验室中进行。 BSL-3实验室应装备有生物安全柜、二氧化碳培养箱、低温冰箱、专用高压消毒设备、生物显微镜、高速和低速离心机、EIA洗板机、水浴等基本设备,并根据进行感染性样品实验要求增加相应设备,如超速离心机及可能的病原纯化的层析系统等。 2. 进入BSL-3实验室工作前,应提前1小时启动负压系统,开启生物安全柜,各项安全参数符合标准时才能进入BSL-3实验室工作。工作结束后,在BSL-3实验室运行情况下开启紫外消毒灯至少1小时后,先关闭生物安全柜,再关闭实验室负压系统。 3. 实验室工作人员进入BSL-3实验室要更换BSL-3专用防护服装,在BSL-3实验室缓冲间依次穿好双层鞋套和衣裤,戴好帽子、口罩、眼罩和双层手套,然后进入BSL-3实验室工作区内。工作完毕离开BSL-3实验室时,要脱掉外层手套,再消毒内层手套,然后戴着手套按无菌操作要求依次脱掉帽子、口罩、眼罩、衣裤和外层鞋套等,将脱掉的衣物放入高压消毒袋中消毒,然后再依次脱掉内层鞋套和内层手套,放入另外的高压消毒袋中,用消毒湿巾擦拭面部和双手消毒后离开BSL-3实验室缓冲间。 4. 样品进入BSL-3实验室要通过样品传递窗。首先打开BSL-3实验室外的传递窗门,将样品放入传递窗内,关闭室外传递门,待安全等亮后,打开室内传递窗门,取出样品后关闭室内传递窗门。样品使用后,严格无菌包装后,才可经传递窗传出。 5. BSL-3实验室内的实验废弃物均需高压灭菌后才能移出,实验材料以及仪器设备移出BSL-3实验室前需经严格消毒 生物安全柜的基本检测项目 input 发表于: 2008-7-09 15:59 来源: 百慕社区

关于生物安全自查报告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报告为进一步规范我站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范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卫计委统一部署,我站对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对实验室进行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 对我站“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并在检验科和业务科设置了兼职的生物安全员,负责该工作的具体检查,并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培训,使其熟悉掌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内容。 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 实验室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等)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等技术规范,对试验活动涉及的病原微生物进行风险评估后,交站生物安全委员会审核批准。 三、实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和管理制度 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分为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标准操作规程、记录等四个层次的文件,还编写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详细规定了诸如实验室管理,人员培训,消毒,人员防护要求,事故处理,职业暴露处理及传染病报告等方面的程序文件,日常工作严格按照体系文件的规定进行,并按照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四、人员培训与管理 实验室人员每年均参加委站两级的生物安全等专业技术培训,了解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处理程序。 五、不合格项的识别控制 X月份,省卫计委组织专家组,对我站进行了三年一次的换证技术审查,我科室接受了专家组《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的审查,包括生物安全等内容,科室工作得到专家组的认可,一次性通过验收。针对专家组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制定纠正措施并以整改到位,最后由质管科对实施效果进行跟踪验证。 六、内审和管理评审 我站每年均参加XX协作组组织的专家内审,内审活动有内审计划,内审员全部取得相关资质并有授权,内审活动覆盖所有环节。 每年底,我站对所有流程进行一次管理评审,验证质量体系运行的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 七、实验室布局、设施和设备 实验室入口处张贴了醒目的生物危害标志及其说明,并设有门禁系统,实验室内部生物安全等各类标识较为齐全,紧急撤离路线标识明显。实验室内干净整洁,无杂物,无与实验活动无关的物品。84消毒液和乙醇(75%)均在有效期内。洗眼装置能够正常使用,工作人员可以正确使用。仪器根据实际使用状态张贴相应的状态标识,“正常使用”标识为蓝色,“维护中”标识为黄色,“停用”标识为红色。实验室配备不间断电源,保证应急供电。每台(套)关键设备均

新建、改建、扩建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申请表

受理日期年月日受理号 BSL-BSL-2实验室及活动备案申请表 实验室设立单位全称(盖章): 实验室名称: 备案生物安全实验室等级:□BSL-1 □BSL-2 法定代表(签字) 实验室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制

填表须知 1、本表适用于自治区BSL-1、BSL-2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备案。 2、填表人应使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 3、实验室的设立单位汇总本单位内部所有相关实验室的备案材料后,统一报送至相 关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单位内部实验室的划分由单位自行确定。 4、本表未经实验室设立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名无效。 5、备案登记编号由批准单位编写。 6、如果实验室负责人为同一人,使用者也为同一组人,实验活动内容相近,可作为 一个实验室合并备案。 7、两个实验室位于不同楼层或两者之间相隔较远,不宜作为同一实验室合并备案。 8、实验室功能明确不同:如一个做细菌,另一个做病毒,则不宜作为同一实验室合并 备案。 9、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备案登记编号由“Ⅰ+年度(2位)+市代码(2位)+顺序 号(4位)”组成,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备案登记编号由“Ⅱ+年度(2位)+顺序号(4位)”组成。各市代码为:南宁市01、柳州市02、桂林市03、梧州市04、玉林市05、百色市06、钦州市07、河池市08、北海市09、崇左市10、来宾市11、贺州市12、贵港市13、防城 港市14。如2010年南宁市第1个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备案登记实验室编号为:Ⅰ; 2011年柳州市第135个二级实验室备案登记实验室编号为:Ⅱ。

申请备案实验室基本情况1 填报人:申请日期:年月日注:1.一级、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都使用此备案表;2.是否持有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

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关于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 工作的自查报告 平邑县妇幼保健院 为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防止相关疾病传播,按照临沂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单位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自查,汇总了有关情况,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一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加强生物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保健院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实验室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生物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和方案落实,配备专兼职生物安全监督员,具体负责实验室日常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了生物安全组织管理,并制定了组织机构图,同相关人员签订了《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书》和《实验室生物安全承诺书》。 二是严格执行实验室检测机构管理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已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证明;先后制定了一系列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并认真落实。 三是建立健全各项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先后制定了实验室安全管理手册、操作规程(SOP)、生物安全防

护措施以及工作人员健康监护、菌(毒)种管理、医疗废物处置、实验室感染控制等各类制度、预案共60余条,对医疗废弃物处理、消毒管理、紧急事故报告、人员培训、实验室内部自查和实验室人员准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保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明确要求,全面促进,规范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是加强和完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编制了生物安全手册和标准操作规程(SOP),制定了完善的安全防护制度、管理措施和仪器设备作业指导书。加强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和微生物实验室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安装了门禁系统,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制做了生物安全标识,配备生物安全柜、洗眼器等安全防护设施。 二是强化实验室资料档案和仪器设备管理。认真做好病源微生物实验室检测检验记录和档案资料保存管理,加强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定期对高压灭菌器、电热恒温干燥箱等仪器设备进行检定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实验室记录和档案资料规范完整。所有实验是活动记录及时完整,有专人每周组织一次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建立了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各类档案的保存和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三是加强感染性材料的运输和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对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细则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1.建立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体系内容与要求 医疗机构应成立生物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合理,实行三级管理(生物安全委员会为一级管理部门,法人为负责人,医疗机构生物安全管理职能科室为二级管理部门,各职能科长为负责人;各科室、实验室 (见附录2)。为三级管理部门,实验室负责人为生物安全第一责任人。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其中安全要求不能低于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标准的要求,应建立以下(不限于)管理制度: (1)生物危害评估。 (2)实验室人员和项目准入制度。 (3)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4)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5)生物安全检查制度 (6)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 (7)实验室内务管理制度。 (8)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制度。 (9)实验室菌(毒)种和生物样本等感染性材料安全保管和档案管理制度。 (10)实验室废弃物管理制度。 (11)实验室消毒隔离制度。 (12)实验室生物危险标识使用规定。 )事件、伤害、事故和职业性疾病报告制度。13(.

(14)实验室应急处置预案。 (15)实验活动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 (16)其他必要的管理性和技术性文件(如生物安全实验室建设制度、生物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配备制度等)。 各实验室(包括临床检验实验室和研究实验室)有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生物安全标准操作规程(SOP)。《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是医疗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文件。 有开展生物安全活动记录,资料应至少包括:人员培训考核记录,生物安全检查记录,健康监护档案,设施设备维护、事故报告、分析处理记录,废物处置记录,实验记录,菌(毒)种和样本收集、运输、保存、领用、销毁等记录,生物危害评估记录,生物安全柜现场检测记录,消毒、灭菌效果监测记录等。 2.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 内容与要求 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每年至少应开展生物危害评估1次,有评估报告并报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审批。 根据评估的危害性,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每年至少开展1次的应急演练。 操作规范 实验室生物危害评估 当实验室活动涉及致病性生物因子时,实验室应进行生物风险评估。实验次,当遇新的实验活动或评估后1室每年应常规对本实验室进行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要求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 一、设定依据和程序 (一)设定依据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 (二)受理对象:南宁市辖区范围所有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教学科研、菌(毒)种保藏及其他机构设立的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一级、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 (三)办理地点: 南宁市科园大道东五路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3221278、3221250。 (四)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备案。 (五)办理时限及流程: 1、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整改时间) 2、办理事项: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明》新办、变更、遗失补办和注销。 3、流程: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不收费(无收费依据)。 (七)行政许可批件和有效期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证明》,有效期限为4年。《备案证明》有效期届满仍需要继续从事一、二级病原实验室工作的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三十个工作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延续备案申请。 二、申报材料要求(注:以下材料提交一式2份,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逐页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名,盖指印,有效证件或合同应

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一)新办《备案证明》 1、《南宁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登记表》; 2、实验室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验室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实验室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接受生物安全培训记录或考核合格证明; 5、组织机构框架图,应能明确显示实验室的职能和管理关系; 6、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与标准操作规程文件; 7、实验室布局平面图; 8、实验室涉及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的危害评估报告; 9、承诺书:①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②声明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生物安全防护工作; 10、实验室可能涉及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的实验活动生物安全危害风险评估报告,非本单位出具报告的要附评估单位的资质证明; 11、实验室个人防护用品清单。 (二)变更《备案证明》项目 [变更机构名称、所有制形式、法定代表人、门牌号(非经营权转让或搬迁)] 1、《卫生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变更申请表》; 2、设立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备案证明》原件; 4、(变更名称或所有制形式)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5、(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任命文件或股东决议),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6、(变更门牌号)管理部门变更门牌号的证明。 (三)延续《备案凭证》有效期限 1、《卫生许可证件(批件)有效期限延续申请表》; 2、实验室设立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验室负责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或业主本人办理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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