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稿]》

《职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稿]》
《职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稿]》

《职高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定

稿]》

实施方案

按照区教育局晋源教通【xx】

76号文件精神,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火灾形势稳定,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动学校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学校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晋源区职业中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梁连才

副组长:原红斌靳卓鹏郭云滑登清成员:张庆峰胡国徽赵霞李波宋丹丹王艳清朱岩董俊疆张亚伟吴燕燕

三、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学校(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督促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2.定期收集、通报“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指导并组织开展督察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3.对全区“清剿火患”战役进行总结。

四、排查整治范围

人员密集场所。学校教学楼、操场、食堂和宿舍等。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二)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三)学校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四)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五)电器线路敷设情况;

(六)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学校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部位,对本系统排查整治范围内学校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每月对学校进行1-2次彻底排查,遇有隐患及时整改处理,并及时上报。

(三)总结验收阶段。学校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验收,并形成书面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整治隐患。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和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学校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要严格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是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施工;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学校要进一步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全体师生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学校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学校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

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立即制定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学校和人员。要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或以上亡人火灾的,要

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年9月

晋源区职业中学开展“清剿火患”战役

实施方案

xx年10月

第二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乌苏市第四中学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湖北襄阳市“4.14”火灾事故教训,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乌苏市综合性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通过专项整治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全面提升学校的火灾防控水平。为第三届中国—亚欧博览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奠定基础。

二、组织机构

乌苏市第四中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组长:蔺国席(党支部书记、校长)副组长:张超(副校长)

聂永山(负责治安保卫常务工作)成员:叶正军(办公室主任)王保华(工会主席)

刁红梅(德育处主任)葛明龙(总务处主任)

姚咏菊(中学教务处主任)

金玲(中学教研室主任)于婵婵(团支部书记)

刘新建(德育处副主任)

杨琳(小学教务主任)

年福平(小学教研主任)

朱铣元(初一年级主任)

刘俊红(初二年级主任)

高明清(初三年级主任)

二、工作任务

(一)5月1日—31日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解决无水、无压、栓体损坏、等影响灭火救援使用的突出问题;实施“定人、定岗、定责”检查,逐一填发检查记录,并由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二)5月份,每周要排查,彻底消除发现的一般火灾隐患。

(三)第一周全面开展一次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报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四)每周一升旗前组织一次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电子大屏和宣传栏向广大师生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绝不允许有任何闪失和纰漏。要把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的重大部署上来,迅速行动起来,深入推动灾防范各项工作落实。

(二)严明奖惩,严厉问责。消防安全保卫战开展情况与各处室年终考评挂钩,严格奖惩。严格落实亡人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制。

加强信息报道工作,明确专人及时收集、整理、报送相关的资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8日前报市公安消防大队,每周四12时前上报《开展综合性建筑(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周报表》及工作小结发至市公安消防大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于5月30日前上报公安消防大队。

乌苏市第四中学xx年5月8日

第三篇。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外重大火灾事故,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认真吸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消防总队《关于下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

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9月10日起到11月底。

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月10日一一9月15日)

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月16日一11月15日)

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

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6日一11月30日)

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12月5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

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等公共传媒,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及发现的隐患等情况,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五)收集汇总,及时反馈。各县(市、区)每半月对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时,填写《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

第四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者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着眼于建立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及时发现与消除安全隐患,重点从设备、生产、安全设施等方面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我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项目的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我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安全工作水平,减少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部署

1、成立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郭柱

副组长:徐立文孙志广常春芳

成员:刘泽利徐立才xx平冯增家石永利韩国占

2、加强宣传教育

进入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是火灾高发的传统季节。对此,我们要加强用火用电的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人离火灭,人走电断。晚上睡觉时,将取暖器置放在安全位置,附近无易燃物。

3、加强安全巡视及例行检查

施工现场配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巡视,如发现火灾隐患或火灾早期火苗,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隐患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同时专

职安全员每周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施工现场和生活营地用电线路是否乱搭乱接、电线是否老化破损、用电设备是否超负荷,模板、木方等易燃物品存放区是否防火隔断等。争取将火灾隐患消除于未然。

4、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活动。计划于年底,由组长带队,项目部主要领导干部组成一个检查小组,并邀请消防专家开展一直全面的火灾隐患大排查专项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一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完成整改。

5、灭火器材和急救物质的储备

消防器材和火灾急救物质要储备充足。干粉灭火器及黄沙箱等分布于各施工部位及生活营地。其他救火物质如手电筒、铁揪、消防桶、口哨、喊话筒等,统一存放在仓库,仓库保管员24小时值班。损耗性救火物质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提高员工应急救援能力。根据我部预先制定的《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习。在火灾发生时,救援队员能熟练使用相关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将损失降到最低。

四、工作要求

火患猛于虎,火患的防治关系我部全体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等切身利益,为此我公司各岗位员工务必履行好自己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的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做到零火灾事故。

第五篇:XX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xx年9月14日

凌晨4时20分,位于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织里中路58号的福音大厦发生特大火灾,湖州市消防支队调集全市18辆消防车及100余名消防官兵前往扑救。截止14日14时30分,此次火灾已造成14人死亡,具体经济损失及火灾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为认真吸取此次火灾事故的教训,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消防安全工作,确保黄金周期间及下一阶段我县火灾形势稳定,结合我县当前消防工作实际,对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社会消防责任,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遏制当前火灾高发特别是致人死亡火灾事故多发的势头,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张为华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副主任邹云为副组长,公安、经贸、建设、消防、工商、旅游、文化、城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活动领导小组。各乡镇人民政府(含开发区,下同)和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部门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6日前)。

成立消防火灾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和要求,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召开会议,动员各单位、企业主动开展自查、检查,积极营造消防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督促整治阶段(9月17日至9月28日)。

各乡镇、部门在组织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还要成立专项整治检查组,按照方案统一部署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结合本乡镇、本部门的重点,组织开展好重点时期、重点单位和突出问题的各项检查、督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成效。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县消防大队。

(三)总结验收阶段(9月28日至9月30日)。

集中整治结束后,县政府将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工作措施是否得到落实,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正,重点隐患是否消除。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将大排查工作总结及汇总表格书面上报至县消防大队(联系电话:5031119),县消防大队汇总后报县政府办。

四、检查重点

(一)集经营储存和人员居住为一体的“多合一”建筑;

(二)较大规模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企业、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高层建筑、地下工程、较大规模的易燃易爆单位。

五、检查内容

(一)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当立即改正。

(二)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应当限期拆除。

(三)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应当限期改正。

(四)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应当立即改正;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当限期改正。

(五)员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限期改正。

(六)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应当立即改正。

(七)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应当限期改正。

(八)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

(九)建筑物内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未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未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未配置消防器材、未安排专人监护、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改正;严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十)在建筑物周围搭建临时棚、简易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应当限期改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和稳定。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全国各地重特大火灾事故案例中吸取教训,总结分析各地的薄弱环节,站在执法为民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落实,克服无所谓态度和应付观点,切忌“走过场”,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对检查中存在不符合要求的营业性场所,要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责令当场改正或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间采取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本职范围内没有法律依据或对无法全面掌握情况的要及时上报;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及时书面上报县消防大队。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专项整治期间,各部门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干扰、阻挠此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于在整治工作中采取应付了事,措施不落实、隐患隐瞒不报又不督促整改的,将予以通报批评;领导

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监督作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宣传工作是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有效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将宣传工作与整个排查整改活动同部置、同安排、同检查、同讲评,在抓紧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各项措施的同时,组织专门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对宣传工作周密策划、及早部署。要采取多种形式,教育进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购物、住宿、餐饮和娱乐的群众,学习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逃生方法;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及时曝光,督促整改;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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