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梭族的历史

摩梭族的历史

从《后汉书》以后的历代汉文史籍中,均有关于“摩梭”的记载。在宁蒗,无论是建国前还是建国后,宁蒗各族人民都称他们为“摩梭族”。摩梭人属元代蒙古军南征时候留下居住在云南四川边界一带的蒙古人,所以他们属于蒙古族,而并非是纳西族的支系。官方将云南一带的摩梭人归入纳西族,这是错误的。

宁蒗县摩梭人的家庭组织在与其他民族杂居的翠玉、新营盘、大兴、红旗、红桥等地,以父系家庭为多,

传说

在摩梭人心中,泸沽湖是她们的母亲湖(“谢纳米”),狮子山是她们的女神山(“格姆”),所有大的东西都是女性的,这是摩梭文化女性为中心的生动体现。

关于母亲湖和女神山,有许多动人的传说:在很久以前,泸沽湖只是一块低洼的盆地,那里有九个村寨,周围都是莽莽森林,土肥草美,粮丰物盛,西面狮子山脚下的山岩下,有一个涌泉之洞,终年四季,清澈的泉水从这里流出;有个放牧的哑巴每天带着午餐粑粑在这里放牧,渴了就在这股泉水里喝上几口,有一天,洞里不出水了,他很奇怪,一看,原来是一只大鱼堵在洞口,哑巴抽出腰刀割下一块鱼肉烧着吃了。

第二天,鱼身上被割去的地方又长复原了,从此,哑巴不再从家里带食物,每天割的鱼肉刚好够他一天的饭食,时间一长,村里人见哑巴不带食物出门,仍然长得红光满面,不禁感到奇怪,问哑巴却说不出来,便尾随他看个究竟,一见到洞口那条大鱼,贪婪的人们便想拖回家中享用,于是赶去了九架十八头牛,架上抬杆,用九根绳子设法套住鱼,拼命往外拉。

鱼被拖了出来,但灾难也随之发生了:大水从洞口汹涌而出,顷刻间淹没了所有的村寨,也淹没了所有人畜,整个盆地成了一片汪洋,形成了今天的泸沽湖,这时唯有一个正在喂猪的母亲,见大水滚滚而来,她急中生智,把一对儿女放进猪槽,使这对儿女逃脱了灾难,得以幸存。

后人为了纪念这位勇敢而智慧的母亲,把泸沽湖称为母亲湖,并一直沿用这种猪槽状的独木舟至今,就是我们大家游湖坐的“猪槽船”;这个故事实际是在寓意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人类对大自然的开发要有节制,贪婪过度就会遭到大自然的惩罚。

建筑风格

“祖母屋”(“祖母”在摩梭语里有“大”的意思,所以又译为“家屋”),

服饰

女子

她们还喜戴红。黄色腰带,穿青布绣花鞋,裙上用红丝线绣一圈花边,以穿黑布衣裙为尊贵。而贫穷的女子只能穿粗白麻布,着黑布鞋或赤脚。贵族女子则多穿红、黄、灰色的绸缎和毛呢之类的衣裳,并在领、襟、袖口、裙边等处镶金、银边,用金、银、玉石做纽扣,以显示奈华。

男子

老年男子喜戴贩瓣式小帽或包青布头帕,穿黑、白色右在短衣和长裤,束素色腰带,穿草鞋或布鞋。贫苦家庭的男子,即使穿自织的白麻布衣裤,仍喜在衣服的袖口、裤边、腰带上,绣花纹图案。

走婚制

青年男女日间多为集体活动,透过歌唱、舞蹈向心上人表达心意,具有感情基础后,二人均同意,可以进行“走婚”。走婚时,男方只能在入夜后偷偷潜入(摩梭人称为“摩入”)女方“花楼”(即女方房间),与女方同床后,天亮之前离开(“梭出”)。这种走婚只依赖感情,与经济等一切外界条件均无关。男性称女情人为“阿夏”,女性称男情人为“阿注”。二人走婚生下的子女由女家抚养,男方不需负担,但父亲和子女都知道彼此的亲子关系。走婚的男女分手后,仍可以自由与其他人重新进行走婚。

变异

另外,有一些与其他民族相恋的摩梭人亦会按照主流社会的习惯结婚,女性若嫁给其他民族的男性为妻,亦会把家婆视为“阿咪”般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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