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地区生态环境园林县城规范标准

河北地区生态环境园林县城规范标准
河北地区生态环境园林县城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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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园林县城标准

(90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指标术语注释 一、综合管理 1、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一个保护线,现状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非绿化建设;规划绿线是一个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内将按照规划进行绿化建设或改造。 2、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 3、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包括城市绿地分布、植物物种分布与数量统计、古树名木挂牌建档与卫星定位等城市园林绿化数字等。 4、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对照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表进行,主要调查绿地数量、质量、使用和环境质量四部分,重点是绿地使用情况。被抽查的公众不少于城市人口的千分之一。 二、绿地建设 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2、建成区绿地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中公园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的城市人口之比。 4、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指建成区乔、灌木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的百分比。 5、城区绿地率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市行政区绿地率最低的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绿地率评价。 6、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指设区城市中各城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各城区的城市人口之比的最低值。未设区城市按城市人均公园 绿地面积评价。

7、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1)一般城区:指大5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5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建成内的历史街区:指大于1000川的城市公园绿地按照300米的服务半径覆盖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应以公园各边界起算。 8、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指建成区内每万人城市人口拥有大于 10hm2的综合公园的个数。 9、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指城市道路两旁栽种行道树的长度(米)占道路总长度的百分比(米)。 10、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中,符合GB 50180 —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7.0.2.3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要求的居住区(小区)数量占居住区(小区)总数量的百分比。新建、改建居 住区应为2002年(含2002年)以后建成或改造的居住区(小区)。 11、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纳入绿地达标统计的公共设施用地应符合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关于公共设施用地绿地率的规 ^定。 12、城市防护绿地达标率:指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相关要求的防护绿地面积(hm2)占总防护绿地面积(hm2)的百分比。 13、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1)生产绿地面积(hm2)占城市建成区总面积(hm2)的百分比。2)生产绿地面积统计包括城市规划区内为城市绿化服务,能为城市提供苗木、草坪、花卉和种子的各 类圃地。 14、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1)指符合CJJ 75-9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中3.1.2道路绿地率(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 —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要求的城市道路长度(米)占总城市道路长度 (米)的百分比。2)不含道路红线宽度小于12米的城市道路(支路)和历史街区。 15、建成区内大于40hm2的植物园数量:纳入统计的植物园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的规定 16、林荫停车场推广率:1 )城市建成区内林荫停车场面积占全部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方案 为加快县城园林绿化建设步伐,改善人居环境,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动我县园林绿化建设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县城居民创建一个整洁、舒适、优美的环境,把县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的中等山水园林城市。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城镇标准和申报评选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家园林县城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要求,抓住省委提出的“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精神为契机,以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推进创建工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的创建原则,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统筹规划、科学创建、彰显特色、量质兼顾,全面提高县城园林绿化水平。 二、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目标 严格按照《标准》和《评价标准》,在巩固省级园林县城、卫

生县城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功能;继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力度,提高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创新完善城市管理机制,改善县城市容环境面貌;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改善生态环境;力争通过全县人民2-3年共同努力,到2015年3月份以前县城形成综合管理到位、绿地建设规范合理、建设管理得力、生态环境优美、节能减排达标;配套设施齐全,市政设施完善的建设格局,各项指标位于全省领先行列,基本达到国家园林县城标准。 三、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的主要思路和任务 (一)创建工作的思路 1、对标找出优势和薄弱环节,制定相应措施。 2、确保否决项全部达标或高于标准。 3、基本项评定不丢分,加分项最大限度加分。 4、现已达标项巩固提高;未达标项制定分步实施方案,直至验收前达标。 5、定性指标提供资料必须齐全、充分;定量指标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并出具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通过创建活动的过程,真正实现提高县城载体功能、提升县城品味、改善人居环境的目的。 (二)创建工作的主要任务 1、园林绿化综合管理方面。一是具有完善园林绿化管理体制,独立的管理机构,其编制、人员、经费、职能真正落实;二是园

河北省绿化条例(新)

河北省绿化条例 (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美化人居环境,推动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美丽河北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与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绿化,是指因地制宜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恢复和增加植被,保护林草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三条绿化工作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政府组织、全民参与的原则,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绿化事业,加强绿化养护和管理,提高绿化科技水平,促进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绿化工作,承担宣传发动、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评比、表彰奖励等工作。各级绿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本级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乡绿化工作。 交通运输、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等绿化相关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绿化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绿化工作的领导,将

绿化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绿化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协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森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绿色村庄、园林式单位、绿化模范单位等创建活动,推动绿化事业发展。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应当加强绿化宣传教育,普及绿化法律和科学知识,传播绿化文化,提高全社会绿化意识。 对在绿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部队、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组织本单位、本区域的人员参加绿化活动,履行植树义务,并做好本单位、本区域的绿化工作。 第八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劝阻、投诉和举报妨碍绿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二章造林绿化 第九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全省和分区域的森林覆盖率目标,明确实现目标的时限、措施。 本省行政区域内重点防护林、特种用途林的面积不得低于全省森林总面积的百分之四十。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及相关技

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日前,建设部对原有标准和申评办法进行了修订,出台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今后园林城市的评审和复查都将按照此标准进行。据悉,明天建设部将在浙江绍兴召开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研讨会,专门就此事向各城市进行说明。 自1992年开展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国家园林城市每两年评审一次,目前全国已有56个城市(城区)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城区)”的称号。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相关制度和标准是逐步规范的。1997年,建设部提出了12条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2000年,建设部下发《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在申报范围、程序上进行了规范性要求;此次出台新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内容上更规范,对申报城市要求更高,审查机制更严谨,更公开透明。 申报须符合四个条件 根据新标准,申报国家园林城市须满足以下4个条件,分别是已制定国家园林城市规划、并实施3年以上;对照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组织自检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已开展省级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必须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2年以上;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破坏绿化成果的事件。新标准把“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时间由每五年一次缩短为每三年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国家园林城市”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三大基本指标上调 在新标准中,园林城市的三大基本指标较之前有所提升,绿地率、绿化覆盖率提高了1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提高了1平方米。此外,在“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表”中不再简单地把城市列为大中小三个等级,取而代之以人口数量作为标准,分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50万至100万人口城市、50万以下人口城市,适应了现在城市人口急剧变化的现状。 申报园林城区范围扩大 原来的申评办法规定只有直辖市的城区才可申报国家园林城区,新办法将其扩大到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区。总体来说,我国园林绿化的发展东部优于西部,这是由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决定的;就是同一个城市,也有发展不平衡的现象。在整个城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有困难的情况下,允许符合条件的城区申报,从而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推动整个城市园林绿化的进步。已命名为国家园林城市称号的城市所辖城区,不能再申报国家园林城区。 审批程序更严格 以前各个城市申报后,由建设部统一组织对申报城市进行遥感测试,三大基本指标达到标准要求后,建设部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束后,专家组把评估意见报给建设部,再由建设部城建司审查,报建设部常务会议审批。修改后的审批程序在评审中增加了一个环节,专家组评估报告出来后,需要再向建设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报告,由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的评估意见进行综合评审,然后由建设部审批。此外还增加了公示内容,通过综合评审的城市需通过为期10天的公示。 增加立体绿化、驳岸治理 新标准鼓励实行立体绿化,规定立体绿化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城市绿化面积,以此调动各城市进行立体绿化的积极性。 新标准首次提到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的绿化要求,纠正目前许多城市采用水泥治理滨河和驳岸的错误做法,提出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 此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城市绿线制度实施的规定,要求城市常用园林植物要以乡土物种为主,城市广场建设要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地率达到60%以上等内容。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生态园林城市是一种以人为本、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形式。生态园林城市崇尚生态伦理道德,倡导绿色文明,保护和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实施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能力,保持地域文化特色,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定性标准 1、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 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形成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3、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4、保持城市地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 5、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集约,运行高效、稳定。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环境清洁、安全。城市建筑(新建)广泛采用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节能材料。 6、大气、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城市热岛效应较低。

7、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污染控制水平较高,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功能俱全,居民对本市的生活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8、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9、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度较高。 10、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严格保护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定量标准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完整版)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园林景观常用规范汇总 一、规划设计类: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 75-97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 83-99 《城市绿地设计规范》 GB50420-2007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 CJJT85-2002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JTG B04-2010 《石油化工厂区绿化设计规范》 SH3008-2000 《森林公园总体设计规范》 LY/T5132—95 《居住区环境景观设计导则》(2006正式版) 《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试行) 《屋顶绿化规范》DB11/T 281—2005 北京市地方标准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纲要(试行)》(建城〔2002〕240号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11.01实施) 二、建筑类: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园林园建工程规范》 《园林古建工程技术操作规程》 三、消防类: 《小区消防车道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三、绿化类: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A3 82-2012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1992.08.01实施)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2000]192号)《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CJ/T 24—1999 四、其他类: 《景观施工图绘图规范》(施工图分册)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67-95 《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图编制规范》DB11/T 989-2013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至2019年)

国家园林城市名单(截止到2019年12月)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7+4+8) 江苏:徐州市、苏州市、昆山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南京市、太仓市、南通市、宿迁市 山东:寿光市、东营市 广东:珠海市 广西:南宁市 陕西:宝鸡市 浙江:杭州市、诸暨市 河南:许昌市、郑州市 福建:厦门市 二、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北京市:北京市、密云县 上海市:上海市、浦东区、闵行区 天津市:天津市、塘沽区、蓟县 重庆市:重庆市、南岸区、渝北区、丰都县、忠县、巫溪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大足县、荣昌县、云阳县、璧山县、开县、奉节县、巫山县、酉阳土家族自治县、武隆县、梁平县、垫江县、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巴南区东温泉镇、涪陵区焦石镇、忠县石宝镇、云阳县南溪镇、蔺市镇、大木乡、武陵山乡、黑山镇、中山镇 1、河北省:秦皇岛市、唐山市、廊坊市、邯郸市、石家庄市、迁安市、张家口市、承德市、保定市、邢台市、沧州市、武安市、黄骅市、辛集市、晋州市、任丘市、乐亭县、栾城县、迁西县、涉县、临漳县、邱县、张北县、怀来县、平泉县、高邑县、滦南县、永年县、鸡泽县、南和县、滦平县、宽城满族自治县、肃宁县、固安县、魏县、曲周县、任县、威县、涿鹿县、承德县、东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正定县、卢龙县、成安县、广平县、定兴县、枣强县 2、山西省:太原市、晋城市、长治市、阳泉市、侯马市、孝义市、潞城市、介休市、大同市、朔州市、永济市、晋中市、忻州市、运城市、壶关县、怀仁县、武乡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长子县、灵石县、古县、沁源县、阳城县、左权县、昔阳县、洪洞县、应县、静乐县、沁水县、垣曲县、五台县、河曲县、岚县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一、组织管理(10分) 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 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 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 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 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 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 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 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 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 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 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 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 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 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 (一)指标管理 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 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 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 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 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 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三)居住区绿化 1、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改造旧居住绿化面积也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 2、全市园林式居住区占60%以上; 3、居住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落实,措施得当,绿化种植维护落实,设施保护完整。 (四)单位绿化 1、市内各单位重视庭院绿化美化。开展“园林式单位”评选活动,标准科学合理,制度严格,成效显著; 2、达标单位占70%以上,先进单位占20%以上; 3、各单位和居民个人积极开展庭院、阳台、屋顶、墙面、室内绿化及认养绿地等绿化美化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 (五)苗圃建设 1、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创建指标

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或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2.建成区绿地率不达标; 3.城市污水处理率不达标; 4.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不达标;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 ㎡)×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 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要求说明 1.综合物种指数 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 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 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 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出现市区气温比周围郊区高的现象。采用城市市区6-8月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对应时期区域腹地(郊区、农村)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表示。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计算过程: (1)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7456公顷 (2)建成区面积61864公顷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456公顷/61864公顷×100%=44.38%。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m2)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居奖) 指标解释: 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公园绿地包括城市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指标计算方法: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成区总人口(人) 计算过程: (1)2010年全市公园绿地6773公顷 (2)城区人口数494.87万人 (3)人均公园绿地=67730000平方米/4948700人=13.69平方米/人。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 7.建成区绿地率(%) 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园林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附件2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一、基础指标 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综合管理 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 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 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 ③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两个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 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一项不足-1 分 2 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 专项资金 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 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市上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10%以上,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 ③近3 年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 一项不足-1 分 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 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容的科

研机构,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资金保障到位; ②近3 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一项不足-1 分 4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 ②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已实施3 年以上,绿地布局更趋合理。未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否决项 5 城市绿线管理▼ ①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②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 部令第112 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未划定绿线为否决项。 - 16 - 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 6 城市蓝线管理 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 号)的规定。不满足-1分 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 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石家庄城市园林绿量重心迁移研究

第28卷 第2期2011年6月河 北 省 科 学 院 学 报Jo urnal o f the H ebei A cademy o f Sciences V o l.28N o.2Jun.2011收稿日期:2011-05-20 基金项目:河北省软科学项目资助(10407210D);河北省科技条件建设项目(10967144D) 作者简介:郭冬冬(1985-),男,河北石家庄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信息经济地理与区域经济地理. 通讯作者:路 紫(1960-),男,北京人,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地理与通信地理. 文章编号:1001-9383(2011)02-0062-05 石家庄城市园林绿量重心迁移研究 郭冬冬1,朱苏加2,梁 剑1,路 紫1,张佳卿1 (1.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16;2.河北省科学院地理科学研究所,河北石家庄 050081) 摘要:在城市基础建设中,城市绿化量、分布格局、变化趋势是城市绿化需要研究的重点问题。本文以石家 庄园林城市建设为例,根据对2002年到2011年十年石家庄各区园林绿化面积的计算和统计,引用人口重心 迁移理论综合统计与表示园林绿量分布趋势或中心区位,旨在描述石家庄绿地重心变化规律、发现石家庄绿 量重心变化轨迹,以对石家庄园林绿化建设提供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人口重心理论;绿量重心;迁移;石家庄 中图分类号:F290 文献标识码:A Research o n green biomass grav ity migration of S hijiazhu ang u rban la ndscape GUO Dong -dong 1,ZHU Su -jia 2,LIANG -Jian 1,LU -Zi 1,ZHANG Jia -qing 1 (1.Colle ge of R esour ce and E nv ir onment Sc ienc es,H ebei Normal Univ er sity ,S hij iaz huang H ebe i 050016,China; 2.I nstitude of G eogr aph y ,H e bei A cade my of S cience s,S hij iaz hu ang H e bei 050081,China) Abstract:In the city s infrastructure,key points needed to be studied in desig ning the urban g reening ar e ur ban g reening am ount and the distribution pattern,mov em ent and trend etc.T aken the co nstr uc -tion of the garden in Shijiazhuang for exam ple,based on the district landscape area calculation and sta -tistics from 2002to 2011nearly 10years o f Shijiazhuang,it cite populatio n m ig ratio n theo ry w hich fo -cus o n co mprehensive statistics and the distribution garden g reen trend or center location,then de -scribe the chang ing rule of a green space center of g ravity o f Shijiazhuang in order to pr ovide sugg es -tions in green co nstr uctio ns of a city. Keywords:T heor y o f population g ravity;Gr een bio mass g ravity ;M igration;Shijiazhuang 1 研究背景 城市园林绿量建设是园林城市建设的基础[1],而绿量重心的迁移,则反映了城市园林绿量建设的空间分布是否均衡,因此在园林绿量建设中关注绿量重心的迁移就显得尤为重要。石家庄近年来以建设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进行园林城市建设,其园林空间格局变化幅度较大,尤其是在国家级园林城市和国家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阶段城市园林绿量空间变化速度最为迅速,也因此可能出现城市园林绿量重心迁移不合理而导致的城市绿量空间空间分布无法满足 国家园林城市标准 中的规定(石家庄2008年已经成为中国园林城市,但空间均衡度上与中国园林城市仍有一定差距),即 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应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以内、人均绿地面积差距在2m 2以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 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 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 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 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 3.建成区绿地率 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 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 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 (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 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生态园林城市是一种以人为本、以自然环境为依托、以资源流动为命脉的经济高效、生态良性循环、社会和谐的人类居住形式。生态园林城市崇尚生态伦理道德,倡导绿色文明,保护和营造地带性植物群落,实施清洁生产,防治环境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再生能力,保持地域文化特色,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一、定性标准 1、组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重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制定并实施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并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 统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执行。形成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3、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4、保持城市地域风貌,保护自然资源,传承历史文化,形成独特的城市自然、人文景观。 5、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集约,运行高效、稳定。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环境清洁、安全。城市建筑(新建)广泛采用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低能耗环保、节能材料。 6、大气、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城市热岛效应较低。 7、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污染控制水平较高,建立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功能俱全,居民对本市的生活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8、实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通过规划设计、建设和养护管理等各个环节,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益。 9、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制定与实施的机制健全,社会参与度较高。 10、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规章,严格保护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成果,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二、定量标准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抓好园林绿化工作引领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在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朱正举 (2011年3月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开局之年,省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工作,部署今后三年的主要任务。一会儿,李如生副司长代表住建部作指示,恩华副省长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一并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把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放在城市建设重要位置,抢抓机遇、攻坚克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完善城镇功能、提升建设品位、改善人居环境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一)城市园林绿化各项指标大幅增长。过去的三年是我省园林绿化建设速度最快、质量最好、百姓得实惠最多的三年。累计完成投资298.23亿元,相当于前10年的总和。共完成植树3600万株,新增城市绿地1.2万公顷,新增水面3908.79公顷,整治河道529.66公里;创建成省级园林式单位408个、小区263个、街道159条,新建成公园399个,新建街头游园绿地480多个,群众的居住环境大为改善,拥有了更多的健身、休闲、娱乐场所,群众的满意度高达90%以上。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建 -1-

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1.3平方米、35%和40%,较2007年分别提高2.9平方米、4.74个和4.5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在全国排名大幅提前。 (二)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新突破。各级政府把创建园林城市作为实现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重要抓手,强化领导、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掀起了创建工作高潮。全省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城镇)总数达到40个,其中国家级11个,新增3个(承德、武安、乐亭);省级29个,新增22个,均按照我省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评选和命名。与此同时,张家口、保定、涉县、迁西、栾城启动了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创建工作。实践表明,创建园林城市是迅速改变城镇面貌的有效举措,也是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重要手段。去年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工作10个先进县和8个进步县(市)中,15个为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占83.3%。 (三)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质量逐步提升。三年来,各地通过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强化工程质量管理,落实项目建设法人制、招投标制和质量监督制等多种措施,推动园林绿化水平的稳步提升。2010年廊坊市绿色生态走廊建设项目、迁安市三里河两岸环境整治建设项目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唐山市南湖城市中央生态公园建设项目、乐亭县生态保护及绿化工程项目、三河市泃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石家庄市西北部水系环境治理项目等5个园林绿化工程荣获“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占获奖项目总数的50%。去年,我们评选了河北省首批“十佳公园”。 -2-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 一、一般性要求 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咯、措施和行动计划。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史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三年内无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无重大破坏绿化成果行为、无重大基础设施事故。 二、基本指标要求 (一)城市生态环境指标

辛集市城市绿线规划说明书

目录 一、城市绿线规划背景 (1) 二、规划总则 (1) (一)城市绿线概念及划定对象 (1) (二)规划依据 (1) (三)划定原则 (1) (四)规划思路 (2) (五)规划重点 (2) 三、城市绿线规划 (2) (一)城市绿地现状分析 (2) (二)城市绿线划定 (2) (三)绿线的关系控制 (15) 四、实施与管理 (15) 五、保障措施 (16)

一、城市绿线规划背景 自2002年至2006年3月,建设部相继发布了《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要求对城市绿地,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用地,城市地表水体等用地划定范围确定界线,进行控制管理。按照以上《办法》要求,城市”绿线”的划定贯穿于法定规划的各个阶段,包括总体规划阶段,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 近年来,辛集市近几年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发展较快,城市面貌变化大。但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跟进还略显薄弱,侵占文物保护用地、绿地、河道洪道的事情时有发生,因此迫切需要对城市绿线进行控制管理,以法定图则的方式进行划定和控制。 2016年3月,为了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绿地率和覆盖率,受辛集市城乡规划局的委托,编制“辛集市城市绿线规划”。本次规划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层面上对辛集市城市绿线进行划定,进行统一的控制管理。城市”绿线”划定之后,将依据建设部所发布的《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依法进行管理。 二、规划总则 (一)城市绿线概念及划定对象 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辛集市城市绿线,是指辛集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城市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根据《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城市绿地分为5大类,分别是: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其中,附属绿地不进行边界控制,而实行性质控制和指标控制,即实行与用地性质相对应的绿地率控制。 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的规定,城市广场用地与绿地合并为1大类(G类),作为1中类。因此,本次规划所称绿线,在包括上述五大类绿地范围控制线的同时,也包含了对城市广场用地范围的统筹控制。 公园绿地是指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一定游憩设施和服务设施,同时兼有健全生态、美化、景观、防灾减灾等综合作用的绿化用地。它是城市建设用地、城市绿地系统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和社区公园等。 生产绿地为城市绿化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各类圃地。 防护绿地指城市中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绿地,包括河道防护绿地、道路防护绿地、城市高压走廊防护绿地和市政设施卫生隔离等。 附属绿地指城市建设用地中绿地之外各类用地中的附属绿化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绿地。本规划附属绿地按用地性质及指标进行控制,附属绿地面积纳入城市绿地率总指标计算。 其他绿地指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居民休闲生活、城市景观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直接影响的绿地。包括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湿地等。 广场用地指以硬质铺装为主的城市公共活动场地。不包括以交通集散为主的广场用地。(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城市绿化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0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1) 5)《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2号) 6)《城市绿地分类标准》(GJJ/T85-2002) 7)《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05]43号 8)《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 9)《河北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10)河北省建设厅《河北省城市绿线管理规定》(2003.10.1) 11)《辛集市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12)《辛集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2014-2030)》 13)辛集市单元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14)国家、河北省及辛集市有关规划设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三)划定原则 1)协调统一原则——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市绿地系统原则,应对快速城市化的客观需求, 把城市绿地的现状基础与资源、环境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治理更好的结合起来,优化空间 资源配置,力求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协调统一。 2)生态优先原则——高度重视生态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服务城市建设总目标与绿地系统 建设目标下开展工作,强调城市自然景观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增加城市绿化空间,形成城市生态绿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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