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汉中期儒家思想的法家化(正本)

论西汉中期儒家思想的法家化(正本)
论西汉中期儒家思想的法家化(正本)

论西汉中期儒家思想的法家化

朱洪波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法学专业051班陕西汉中 723001)

指导老师:胡瀚

[摘要]:先秦儒家的法律思想是以“三代之治”为其精神源头,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并不适应以法家学说建立的君主专制制度。但在汉初儒生通过对儒家思想进行法家化的改造,“援法入儒”,接受了法家的君臣观,并提出“三纲”、“德主刑辅”的思想,实现了法律思想的转变,从而完成了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契合。改造后的儒家思想在很长时间里占据中国社会思想舞台的中心,并对中国政治法律制度产生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儒家思想法家君臣关系德主刑辅三纲

儒家思想自孔子立,后经孟子荀子等人的发展,结构逐渐完善和丰富,然而在那个思想动荡战乱纷争的时代,以“礼”作为社会行为规范显然是不实际也不可能的。于是鼓吹君主专制,严格君臣上下之分,严刑峻法,严厉打击各项犯罪的法家学说受到秦朝统治者的青睐,而给儒家思想以“焚书坑儒”的重创。然而历史的来看,传统中国的政治实践反复证明:无德惟刑或无刑惟德都将导致社会的不安与统治的失败。秦二世而亡,一定程度上宣告了法家思想的失败。于是,继秦之后的汉王朝的统治者们一直试图将儒家的“德”和法家的“刑”熔为一炉,以便维持国家的长治久安。武帝时期,董仲舒远承孔孟,近取荀子,兼收阴阳五行及某些神权思想因素,以法家精神改造儒学,从而实现了儒学同政权的有机结合,成为国家意识形态。从而使儒家熔伦理和法律为一炉,一方面赋予主要的伦理原则以法律的性质和效力,另一方面强调法律为维护伦理原则服务,使伦理驾于法律之上,并成为统治者和社会的主流思想。此时,以儒学为表的封建正统法律思想正式确立,而且深刻影响了后世近两千年,并根深蒂固地影响着当今国人。

本文将着重分析董仲舒以法家精神改造孔孟法律思想及法家化的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历史进程的影响,理性认识儒家思想法家化的意义及其对传统法制的影响。

一、先秦儒家思想基本内容

儒家思想这一中华文明智慧的明珠产生于先秦的春秋战国之际,其缔造者是历朝历代中国文人膜拜的孔子,当时社会处于从奴隶制走向封建制的剧烈动荡时期。在思想领域,西周以来的天赋神权观念已经动摇,反映并维护宗法等级制度的周“礼”也已崩溃。孔子对这些变化嗤之以鼻,希望恢复周代以礼为准则而构筑起来的社会制度,及其于这种制度而产生的社会秩序。为了这一目的,孔孟推出了“仁义礼智信”——“五常”这一儒家思想核心。其中“仁”指的是仁爱之心,施于政治便成为仁政;“义”指的是公直、正义;“礼”则指的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和家庭理规范;“智”则指的是智慧及其运用;而“信”则指信用、信誉。该五常及孟子加之以“勇”被后世儒家弟子奉为常理。而在后世从政的儒家学者更是将这种信条施之以政,如“仁政”、“德王天下”更出现了后面的“引礼入法”。但以“礼”做为社会行为规范在那个思想动荡,战乱纷争的时代显然是不实际也不可能的。于是经过战乱过后,秦因其商秧变法而产生的强大国力统一中国脱颖而出,秦统治者所器重的法家思想给其带来了迅速的崛起,但也因其统治的残酷而迅速瓦解,因其统治者倾向于法家思想也同时给儒家思想以——“焚书坑儒”这一重创。到了汉代,经大儒董仲舒才又将儒家思想重新振作,并成统治者和社会的主流思想,即以儒家思想做为思想统治之工具。

二、儒家思想法家化的背景与原因

既然说从汉代开始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的统治思想或者说是其统治了中国人的思想及行为,那么儒家思想又是如何达到这一登峰造极之效果的呢?这便是汉儒董仲舒提出的《春秋》大一统思想并为汉武帝采纳,进而董仲舒更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而又为汉武帝采纳开始的。

1.儒家思想法家化的历史背景

经历了秦朝的苛政和楚汉之争的多年战乱,汉初统治者着重于重建社会生产力,实行以“无为而治”的黄老思想为中心统治,经过七十年的恢复发展,生产力和社会财富世大的发展和积攒,而汉初分封的诸侯王也因此而势力强大起来,构成对中央集权的威胁,至此汉初“无为而治”的思想对这种威胁似乎有些力不从心,而单纯依靠法家思想的统治又会引至秦朝灭亡悲剧的重演。所以,统治者急需一种比黄老思想更有力,比法家思想更温柔的手段来施行统治。汉武帝下“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诏书,而董仲舒对以《春秋》大一统之思想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并大德施教化,辅之以刑罚,即德主刑辅,为武帝采纳,至此儒家思想重登中国政治历史舞台。

2.儒家思想法家化的政治原因

秦重用商鞅实现富国强兵,重法家学说而实现一统。秦统一后便以法家学说为理论支撑,建立以皇帝为核心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这一时期秦起用法家的“别黑白而定一尊”[1],臣民思想“一体化”的主张,欲以统一的思想来维护统一的中央集权。推行文化专制,对先秦以来除法家的百家之学实行全面禁绝。而儒学因其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和儒者的“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2]的“议政”精神,更是难逃厄运。儒学经“焚书”、“坑儒”,几乎遭到了毁灭性的扼杀,发展之路尽绝。秦将法家之学放置于“一统”的地位,同时更将法家之术推向极端,“以力服人”,以刑杀镇压,任刑滥杀,终因暴政致二世而亡。

汉为避秦因暴政而致命途短祚之覆辙,抛弃了法家学说,亦否定了文化专制的政策。虽汉初统治者推行黄老之学,儒学仍被拒之于门外,但相对宽松的文化环境,使儒学获得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汉承秦制”,法家之学虽被抛弃,但依托法家学说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却被继承了下来,此时汉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政治模式就缺失了理论支援。同时就汉初统治者来说,当时诸种学说多元化发展,也不利于统一的中央集权的维护,亦需要一个可以被定于“一尊”的思想,以维护社会和政治秩序。这就为儒学复兴提供了契机,并为其发展提供了方向,即汉儒要对先秦儒学进行“法家化”的改造。

三、儒家思想法家化的具体表现

汉继承了秦时建立的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体制,但因否定了法家学说,从而使君主专制制度在合法性产生了先天不足——缺乏意识形态的解释和辩护。而“约法省禁”的法制指导思想更无法应对当时的社会形势。因此汉初统治者亟需在学理上弥补合法性上的缺陷,也更需要一种新的理论作为统治思想。儒学要复兴甚至获得“一尊”的地位,必须填补因法家思想被抛弃所造成的理论缺位。法家化就成为儒学转变其法律思想的必然的路径选择。

1.儒学君臣观的法家化——从相对到绝对

君主专制制度当中皇帝是核心,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力。这一政治系统稳定的关键就是要保证皇帝的权威。“尊君卑臣”是维系以皇帝为核心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精神支柱,这种绝对的君臣观是法家提出的。汉初儒家思想的法家化首先就表现在君臣观念的根本转变,由先秦儒家相对的君臣观转为绝对化的君臣观——尊君卑臣。

在先秦儒家系统中,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但“道”高于“政”却是儒家坚持的基本原则。孔子的理想是“帝王师”[3],孟子的“民贵君轻”[4]论,都是对君主的一种限制。荀子的“从道不从君”,“用则可,不用则去”[5]则进一步表明了先秦儒学的最高政治理念。在先秦儒家看来,君臣关系以“义”合,“内圣外王”既是儒家的最高理想,又是儒家对君王的一种资格诉求。君臣关系在先秦儒学中只具有相对的意义。法家则是主张“尊君卑臣”的,认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乃“天下之常道”[6]反对把君臣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汉儒为与君主专制联姻,抛弃了孟子的“君

轻”论,荀子的“从道不从君”论,代之以法家的“尊君卑臣”论。

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汉代第一个在政治上得意的儒生,被称为“汉代第一个法家化的‘儒宗’”

[7] 的叔孙通是肇其端者。汉初礼制不备,史称“群臣饮酒争功,醉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

[8]叔孙通请求由他到鲁地去征召儒生及弟子“共起朝仪”将“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后其所制定的朝仪被采用,首次朝仪后刘邦大喜道“吾今日乃知皇帝之贵也”。但朝仪的实质就是秦廷那一套“尊君卑臣”的礼节。叔孙通把“尊君卑臣”变成儒家政治系统的一部分,迈出了儒学法家化的第一步。叔孙通之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封侯拜相”的儒生公孙弘则把“尊君卑臣”的原则进一步推广到君臣的生活方式之中。《史记·平津侯列传》载,公孙弘“每朝会议,令人主自择,不肯面折廷争”,“尝与公卿议,至上前,皆背其约以顺上意”。他的“不肯面折廷争”和“以顺上意”无疑是对儒家“诤谏”和“议政”的传统的一种阉割。总之,即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愿损伤君主的尊严。

经过叔孙通和公孙弘等人“曲学以阿世”,源于法家,而原为儒家所反对的“尊君卑臣”的观念渐为汉儒所接受。但真正将“尊君卑臣”理论化并将其输入儒学系统的是董仲舒,在其《春秋繁露》中指出:“春秋之义,臣有恶,君名美,欲其由君也”。“是故春秋君不名恶,善皆归于君,恶皆归于臣。臣之义比于地,故为人臣下者,视地之事天也。”这表明汉儒在理论上已经吸纳了这种观念。他虽然用“天人感应”说来限制君主,可见他并不想将“道统”整个托付给帝王,就这一点来说此时的儒学理论框架依然还是先秦的传统,但此时的框架只是起到“缘饰”的作用,给“尊君卑臣”论以合理化的理论确认而已。董仲舒巧妙地用儒家的外衣罩着法家“尊君卑臣”的思想内核,至此儒学君臣观已彻底法家化,从而使儒学在君臣观上为君主专制提供了合理性的解释,为其实现被定于“一尊”的理想奠定了基础。

2.儒家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法家化——“三纲”的产生

我国集中体现君主专制体制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的理论框架是以“君”为中心的“三纲”,其起着为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的作用,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者所维护和提倡。近现代学人批判儒家,尤集矢于“三纲”。然而“三纲”说并非先秦儒家所有,“三纲”二字最早见于《韩非子》这一法家著作,而“三纲五常”连用则是在董仲舒之后的《白虎通义》中。它也是汉初儒学法家化的结果。

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然而在孔子所说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说君要像君,臣要像臣,父要像父,子要像子,互相都有责任和义务。孔子和孟子对这种君臣关系都有说明。孔子说:“以道为君,不可则止。”[9]孟子更激进,主张“君有大过则谏,反复之而不听,则易位。”[10]先秦儒家强调秩序,但这种秩序并不是绝对的,其所提倡的伦常是双向的,即秩序的维持需要由关系双方共同承担,这是先秦儒学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

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基义》里说:“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这就是后世儒家所谓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说。董仲舒认为,在人伦关系中,君臣、父子、夫妇三种关系是最主要的,而这三种关系存在着天定的、永恒不变的主从关系:君为主、臣为从;父为主,子为从;夫为主,妻为从。三纲皆取于阴阳之道。具体地说,君、父、夫体现了天的“阳”面,臣、子、妻体现了天的“阴”面;阳永远处于主宰、尊贵的地位,阴永远处于服从、卑贱的地位。董仲舒以此确立了君权、父权、夫权的统治地位,把封建等级制度、政治秩序神圣化为宇宙的根本法则。其与先秦儒家都强调秩序,但有着本质的不同,董将伦常关系绝对化为永恒不变的法则。而法家所倡导的秩序也是尊卑顺逆的绝对秩序,法家和黄老派一样坚决主张“冠虽弊,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反对儒家把君臣父子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11]法家在君臣、父子之外将夫妇纳入尊卑的系统之中,认为绝对的秩序观和君臣、父子、夫妇三种关系是维持秩序的关键。“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明王贤臣而弗易也。”[12]董仲舒倡

导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与先秦儒家诸子倡导的伦理观相悖,反而其“三纲”说无论在关系的形式认同还是精神本质,都与法家的相同——维护绝对的政治、社会秩序。“三纲”说的提出表明汉儒为迎合君主专制制度,对先秦儒学的基本道德原则和规范进行法家化的改造。当然这种改造并不是赤裸裸地移植法家之学,而是假借“春秋之义”而已。

3.法制指导思想的法家化——德主刑辅

法家主张“法治”,从根本上否认仁义道德的价值,认为它并不足以止乱,对国家的治理也无益处。只有维持法律秩序,才能以最准确的程序、最有效的方法、最短的时间来达到治国安邦的目的。法家主张的主要手段是“刑”,甚至是重刑。在他们看来,只有重刑才能使人畏惧慑服,不敢以身试法。为此,提出了“轻罪重刑”的主张,认为“重罪轻刑”会纵容作恶,使民为奸,即使刑之轻重与罪之大小相当,重罪重刑,仍然无益于治,不能止奸,只有严刑峻法才能止奸息暴,只有“以刑去刑”才能收到长治久安的效果。正如商鞅所言:“国以治奸民之法治良民,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疆。”诚然,秦的覆灭证明纯粹的“法治”非成功的治国之道,然而政治秩序的维护“刑”则是必需的。因此儒学要真正进入统治者的视野必须将刑纳入其“德治”的治国之道当中。

孔孟反对“法治”,主张“德治”,所谓“德治”,即为政以德,指的是主要靠统治者品德的影响力、良好的社会教化、及爱利民众的政策而推行的政治。认为道德教化人民就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易行的。其“德治”的内容,主要是实行德政、推行德教。德政亦是“仁政”,包括“省刑罚、薄赋敛”等内容。孔子认为在以道德教化为主要手段的同时,对于少数“困而不学的愚人”就要辅之以“刑”,这就是宽猛相济。在孔子看来,德是根本的,是主要的手段,是体,刑罚是用,是辅助的手段。对于少数“困而不学”的愚人,在道德教化不发生作用的情况下,才能不得已而施之于刑罚。所以刑罚被孔子放在次要的第二位的地位上,孔子本人所推崇的理想社会状态,是一种完全弃刑罚而不用,只依靠道德的力量就能达到社会和谐的状态,所以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13]”而荀子则主张“隆礼重法”,这是基于人性恶的理论。他认为,人生来就有欲,“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有欲必有争,因此人性是恶的。“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要发挥“礼义”的教化作用,借以改造生来不良的人性,同时还要并用刑罚制服性情顽劣之人。他在性恶论的基础上,把儒、法两家对立的政治主张结合起来。

董仲舒继承和发展了自孔子宽猛相济的思想,吸收了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从而提出了“德主刑辅”的法律指导思想。突出强调以道德教化作为治国的重要工具。董仲舒为了汉王朝的长治久安,提出“大德而小刑”的法律原则,用儒家的仁德去代替法家的严刑。儒家德主刑辅思想的发展,到董仲舒时已基本完成,儒家的德主刑辅同礼法融合思想相辅相成,它同样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的重要内容。董仲舒的“德主刑辅”思想,为运用道德教化与刑罚治理国家提供了理论基础。由于在封建专制制度条件下,和中国传统的家国天下,这就造成了客观上道德高于法。“德主刑辅”思想反映了封建社会中法律与道德各自的客观地位,同时利于统治者打着“圣人之道”的旗帜进行统治,起着为统治的合法性辩护的功能。援法家的“刑”入儒学的治国之道,使其具备了实践上的可操作性。

四、儒家思想法家化的影响

经过法家化的改造,儒家的法律思想由适应“三代之治”的理想主义转变为能与君主专制制度完美契合。此时的儒学,无论在政治主张上,还是在理论形态上,都大大背离了孔子儒学的原貌,董仲舒把德治同法治作为相辅相成的两种统治手段结合起来,把明教化、施仁义同正法度、严刑赏结合起来,把儒家严格等级名分的礼治主张同法家的君权至上、君主绝对独裁的主张结合起来,融为一种以“三纲”为准则的维护封建君主专制“大一统”的政治理论。从汉代开始儒家参与并主持法律的制定,儒家思想进而得以在法律上发挥决定作用,以至于儒家思想支配一切古代法典,成为中国古代法的一大特色。历朝的法典虽然内容不同,其代表的精神却一以贯之。礼与法的关系如此密切,有时为一,有时为二,时间分治,时而合治。同种规范,既存于礼,礼法分治,同时并存;利用社会制裁时为礼,赋予法律制裁后便成为法[14]。儒家法律思想的转变不仅存在于国家层面,更

存在于社会层面。或者说,传统国家的意识形态与政治制度以更为深厚的社会文化与社会制度作为基础,儒学作为国家意识形态正是由儒学作为社会意识形态引申而来。从家法与国法,家族秩序与社会秩序的联系中,可以看出家族之为政治、法律的单位,国家之政治组织无非是这些单位的联合而已,每一个家族能维持其政治秩序并对国家负责,整个社会的秩序自可维持。这便是礼法之治的社会基础和组织保障。

可以说,从董仲舒起,以后的儒家法律思想,已经再也不是孔子和孟子学说的原本状态,而是儒法两家法律观点的混合物。正是由于法家的政治主张已为儒学所融汇,所以从董仲舒而后,法家就再也没有作为一个与儒家相对立的独立的学派在历史舞台上出现过。而儒学却在皇权的权威、道德原则及治国之道上都为君主专制制度的提供有力的、系统的解释和辩护。汉武时被定于“一尊”,获得了制度化的地位,成为封建君主专制的理论支撑。成为帝王并成为维护封建统治合法性的不可动摇的制度化的价值系统,两千余年而无所改变。

参考文献

[1]《史记??李斯列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2]《史记?太史公序》.中华书局1999年版.

[3]《论语?学而》.中华书局1999年版.

[4]《孟子?尽心下》.中华书局1999年版.

[5]《荀子?臣道》.中华书局1998年版.

[6]、[11]、[12]《韩非子?忠孝》.中华书局2007年版.

[7]余英时.中国思想传统的现代诠释[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86.368.

[8]《史记?叔孙通列传》.中华书局1999年版.

[9]《论语?先进》.中华书局2006年版.

[10]《孟子?万章下》.中华书局2006年版.

[13]《论语?颜渊》.中华书局2006年版.

[14]张国华.中国法律思想史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126.

On the mid-Western Han Dynasty, Confucianism and Legalism

Author:Zhu Hongbo

(Grade05,class1,major law, Economy an law School, Shaanx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HanZhong

723000,Shaanxi)

Tutor: Hu Han

Abstract:Pre-Qin Confucian ideology is based on the law "rule of three generations of" the spirit of its source, with the color of idealism does not adapt to the established doctrine of absolute monarchy Legalists system. However, in the early Han Confucian scholars conducted by Legalists of transformation, "to aid law-ru", the Jun-chen Legalists accepted concept, and the "sangang", "Des Voeux principal punishments," the idea, the realization of the legal thinking of change, thus completing the feudal autocratic monarchy and the fit. Aft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Confucianism in China a long time to occupy the center stage of social thought, and China's political and legal systems have a profound impact.

Key words: Confucianism and Legalism The guiding ideology of the Han rule of law Sangangwuchang Des Voeux principal punishments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与影响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与影响 儒家认为“孝亲尊师”是做人的根本. 儒家思想,核心是“仁”。 儒家思想之精华——仁、义、礼、智、信,此五常正是治疗现今人伦道德衰微,人情 疏离,社会冲突的一剂良药.,所以儒家文化受到中国多数人的认可和尊重. 但综观历史,我们可以明显的发现:凡是儒家文化被削弱的时候,国家必 定强盛;凡是儒家文化发展到最强大的时候,国家必定蠃弱. 所以儒家文化在为中国带来利的同时也带了对中国的危害. 儒家文化对中国的危害: 一,从历史分析: 春秋战国时期,鲁国实行儒学制国,结果国家不但没有强盛,反而很快被灭.西汉武帝以前,没有实行儒学,实行了黄老学说,国家逐渐发展。到了汉武帝时期,刘彻为了对付匈奴,采用了加强集权,这个时候儒学站了出来,他们 的投机获得了君主的欣赏,从此以后,儒学更是时时刻刻的鼓吹君主,一直持 续到毛泽东的批孔。西汉的灭亡可以看做是儒家同法家斗争的结果,在整个西汉,法家是有一定地位的,所以西汉时期,国家很强大…………… 明朝,儒家学派再次加强,明朝被灭是必然的; 清朝,前期,儒家学派并不完全被满族统治者所接受,所以政治比较清明。后期统治者也把儒家当成了制国之宝,结果不用说了,灭亡。 民国,乱世,儒家自然被削弱。 新中国,儒家被毛泽东强力打压,被削弱。 二、从儒家文化的本质分析 儒家文化可以被认为是一种君主文化,他们推行“君权神授”,皇帝为上 天之子。皇帝自然喜欢的不得了,儒家自然获得地位。可以这么说,儒家文化 一直试图通过拍君主(统治阶级)的马屁,获得君主的欣赏并接纳,同时获得 自己的地位和利益,再者可以宣扬自己的儒家道义。 儒家文化是一种典型的人治文化,他们是在维护自己文化的同时,宣扬和 其它文化共存,具有很强的包容性。 儒家文化是一种懦弱文化,儒家学派大大的培养了背叛者,从历史来看, 往往会发现更换朝代时,新的朝代很快的被儒家文化所认同,它需要获得新的 君主的支持。 儒家文化是一种典型的自我安慰和精神胜利的文化,这是这种文化最大的 弊端,他们总是可以在失败中寻找到胜利的果实,至少是在精神上。 三、为什么儒家文化会获得如此的地位? 儒家文化是通过加强君主的权利,以及统治阶级的地位等等一系列道义来 获得他们的认可和推广,并由此来获得大量的信徒---儒生,并提高这些信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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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广泛地反映了他的时代的社会生活,而他的诗歌的艺术性更是达到了我国古典诗歌的颠峰。我们从思想性和艺术性两个方面谈谈杜甫诗歌的艺术成就。 一、杜甫的创作思想和他的成长历程 杜甫(712----770),字子美,生在河南巩县的瑶湾。他的出生是一个“奉儒守官”的家庭,十三世祖杜预是西晋名将,祖父审言是武则天时著名诗人,父闲曾为兖州司马和奉天县令,因此,他也享有不纳租税、不服兵役等特权。这一阶级出身规定了杜甫要成为一个热爱人民的诗人不可能不是一个艰苦的过程,杜甫的生活道路和创作道路也是这样表明着的。 杜甫从7岁开始吟诗,“读书破万卷”、“群书万卷常暗诵”的刻苦学习,为他的创作准备了充分的条件。从20岁起,他结束了书斋生活,开始了长达10年的“壮游”,在此期间,他结识了高适、李白等人,并与李白结下了“兄弟”般的友谊,在长期的壮游中,诗人接触了我国无比丰富的文化遗产和壮丽河山,不仅充实了他的生活,也扩大了他的视野和心胸,为他早期诗歌带来浪漫主义的色彩。 安史之乱酝酿时期是杜甫创作思想的转型时期,生活折磨了杜甫,也成全了杜甫,使他逐渐深入人民生活,看到人民的痛苦,也看到了统治阶级的罪恶,从而写下了《兵车行》、《丽人行》等现实主义杰作,这才确立了杜甫的生活道路和创作道路的方向,安史之乱剧烈时期,国家岌岌可危,人民灾难惨重,诗人也历尽艰险,和人民共同感受国破家亡的痛苦,为了献身恢复事业,他曾备任命为左拾遗,却屡次遭贬斥,但也因而获得深入人民的生活机会,他一方面揭露兵役的黑暗,同情人民;一方面还是勉励人民参战。由 2

论儒学的当代价值及使命

论儒学的当代价值及使命 保山市龙陵县国家税务局陈永晓 2010年12月10日 摘要 本文从儒学的核心价值体系出发,对儒学的当代价值进行了分析,从个人到整个人类的五个层面上对儒学的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进行了诠释,并从儒学的凝聚作用、激励作用、制衡作用三个方面阐述其价值。本文第三部分指出儒学的当代使命是“发展全球价值伦理”,首先分析了当前世界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精神文明缺失的现状,然后对儒学的使命提出具体要求,回归儒学的核心价值,从“仁”、“义”、“礼”三个方面构建“全球价值伦理”体系。 关键字:“仁”、“义”、“礼”,天人合一,全球价值伦理 一、儒学概述 儒学起源于春秋时期,兴盛于汉武帝时期,如果从孔子算起,至今已有两千五百余年的历史。儒学成为中国社会的正统思想,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变化,从内容、形式到社会功能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儒学的核心思想:“仁”,“义”,“礼”。 仁:儒学中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仁”是儒学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义:儒学中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儒学中把"义"作为评判人们的思想、行为的道德原则。 礼:儒学中的“礼治”主义,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行为规范。儒学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礼" 作为中国封建社会的道德规范和生活准则,对中华民族精神素质的培养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发展,它越来越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行为的绳索,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二、当代价值 我认为儒学的当代价值既不在它的王道政治,也不在它的道德伦理,而在于它的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儒学的这种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包括以下五个层次

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简论儒家思想与法家思想的异与同 ——从法家思想与儒家思想看xx传统文化 黄仁芬华夏文化历史悠久,灿烂辉煌,蕴藏着极其丰富的思想瑰宝,很有发掘弘扬的必要。华夏文化时空跨度大,有记载的就有儒、法、道、兵、墨、易等众多学派,号称诸子百家。其中,尤以儒家和法家对我国历史发展影响最大。由于其著述丰盈,博大精深,难以概全,本文仅从人治的角度,就两者用人政策方面的异同,展开比较研究,以达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之目的。 一、儒家思想的人治特征 儒家学说自开始起就是讲求个人的修养,首先从个人出发以个人感受的角度来寻求个人内在和谐与平和。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句就是讲“说”、“乐”、“不愠”,达到这样的境界才是有德有养的君子。按照同样的模式,整个论语就是以孔子自己的行为表现和道德修养活动来教诲他人。而个人修养的最终目的除了使得个人感觉到愉悦之外,还在于达到社会本身的和谐,如《论语》“学而篇”第一十二句说: “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因此,孔子非常讲求“礼”。 个人修养和良好品德还要服从于礼,以礼服人,以礼度人。只有讲求“礼”,符合“礼”的要求的人才属于“君子”,脱离了低俗品味和野兽生活的达到文明状态的人。而“礼”原意指的是对神上和祖上的祭祀,祭祀就要强求次序和秩序。每个人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在祭祀活动中具有确定的次序,从而在祭祀中可以这样的次序来向神上和祖上表示自己的敬意。每个人都能够按照自己的次序进行祭祀活动,就可以做到井然有序,而有序就表示祭祀活动顺利、成功地举行和完成,达到了祭祀表示敬意的目的。而且,祭祀活动也是表明参与祭祀者之间亲密关系的方式,不仅提醒祭祀者之间具有亲密关系,而且通过祭祀活动来加强之间的亲密关系。周公制礼就是根据祭祀活动所具有的这种功能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将祭祀中人人之间关系的指导准则运用到其他的方面,如婚姻、军事、生产、活动等。根据“礼制”设计者的愿望,按照“礼”进行社会生活就能达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和稳定,而这就成为社会层次上的“礼治”。春秋社会末期,礼乐出现变动,社会也出现了混乱局面,这个时期的人们,特别是了解

儒道法三家对现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儒、道、法三家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大乱,群雄并起,各诸侯都纷纷兼并周边的小国,掠夺其财富和人民。因此,一些为统治阶级服务和具有反战爱民等思想的学派纷纷建立起来,其中最为典型的是儒、道、法三家。其中儒、道、法三家分别在历史上发挥了自身不同的作用。因此,以下将分别对三家对社会的积极意义做简单地分析: 一、儒家思想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1、儒家思想对古代的积极意义。 春秋时期,儒家学派的代表人物孔子为打破当时旧贵族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随着该思想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最终使传统文化教育波及到整个民族。 在孔子以后,随着儒家学派的日益壮大和进步,由孔子提出的“仁、义、礼”逐步发展为西汉时的“仁、义、礼、智、信”成为了古代人们的行为准则,成为中国价值体系中的最核心因素,也为巩固当时的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起到了重要帮助。 儒家主张以德治国,反对统治阶级用武力统治人民,反对苛捐杂税和沉重的徭役,主张君王以德行来治理天下。这种思想使得大一统时的君王大都实行休战养民方针政策来巩固和发展国家。 儒家还主张世人积极入仕,取得功名利禄,用自己的品德和能力帮助君王治理国家,使人民温饱且懂“礼”。给当时的下层

百姓一个正确的价值取向,同时,也为宋朝时用文官治理国家这种正确的政治思想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儒家思想对当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儒家思想对现当社会也有着重大的作用。比如它所包含的仁爱诚信,爱国进取,"以和为贵"、"以诚为本"、"天人合一、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优秀成分和合理因素,蕴藏着丰富的思想资源与精神财富。这对于全球化时代正在崛起的中国而言,从儒学中发掘传统文化的精髓,不管是对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和文化形象塑造,还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立,对中国和谐社会治国理念的确立和整个民族人文素养的提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道家思想对社会的积极意义。 1、道家思想对古代社会的积极意义。 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无为而治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要顺应自然的规律,顺应社会发展的规律。反对君王通过武力来争夺土地和人民,要求各国之间和谐相处,在和谐稳定的条件下发展各自的国家。 道家是古代哲学重要流派之一。老子提出的“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就是古代辩证法思想的重要成果。并且道家哲学影响到整个中国古代哲学的发展。在中国历史上,道家哲学分别

浅谈儒家思想的价值与局限

浅谈儒家思想的价值与局限 班级:1008班学号:10413852 姓名:顾海洋 文章摘要:儒家思想也称为儒教或儒学,由孔子创立,最初指的是司仪,后来逐步发展为以尊卑等级的仁为核心的思想体系,是中国影响最大的流派,也是中国古代的主流意识。儒家学派对中国,对东亚乃至全世界都产生过深远的影响。①儒家思想的价值与局限深深的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 关键词:儒家思想价值局限孝道伦理教育和谐 中国文明史史经历了夏商周的近1700年之后,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在总结、概括和继承了夏、商、周三代尊尊亲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孔子乃因史记作春秋,上至隐公,下讫哀公十四年,十二公。据鲁,亲周,故殷,运之三代。”②因此,儒家思想内容之广、之深,使得我们全面研究其思想的价值与局限比较困难。所以,我从孝道、伦理教育、和谐三个方面来分析其利与弊。 一.儒家思想中孝道的价值与局限 价值: 1 .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规定表明在以家庭为社会基本单位的状况下,子女对父母应尽的道德义务。传统孝道中赡养双亲的这一规定符合人类社会延续发展的要求,反映了人生从小到老的自然规律性,是积极合理的内容,应该继承弘扬。 2.爱亲、敬亲。每个人生下来都离不开父母亲人的养育,在这种养育的亲密关系中,必会自然地形成子辈对养育自己的父母亲人的爱戴尊敬之情。父母是自己生命所由,也是一切人际关系中最自然、最亲密的人际关系。因此,爱敬父母可以说是人类的一种永恒价值。 3.尊老敬老。尊老的确是中华民族的独特传统,它已经以言语、警句的形式,积淀于中国人的心理结构和潜意识之中,这也是我们中国文化的重要特征。 局限: 1.“无违”之孝道。这一思想,表现出浓厚的封建社会家长制的意识,父子之间人格上具有明显的隶属关系。这“无违”之孝道,是建立在无条件的服从的基础上,这样的孝道,对维护家庭制度是有功的,却不容易培养出独立的人格。 2.“忠孝合一”的观念。在封建等级制社会里,地主阶级的思想家大力宣扬“忠孝合一,移孝忠君”的思想,还提出:孝是忠的前提忠是孝的结果。为了忠,必须讲孝,当忠孝不能两全时,则要求人们“舍孝尽忠”。这些封建性糟粕,不管当时还是其后,都应予批判与否定。 二.儒家思想中伦理教育的价值与局限 价值: 1.儒家对伦理教育的地位、作用及其重要性的认识值得我们重视。忽视道德教育,只会使人之为人的内在规定性受到减损,使人才的培养达不到应有的目标和水平,同时也会使社会的道德状况日趋恶化,最终给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造成严重危害。科学地发掘儒家关于 ①百度百科之儒家思想

杜甫的爱国诗

杜甫的爱国诗 杜甫的爱国诗杜甫的爱国诗(712-770)字子美,河南巩县人,出生于“奉儒守官”的地主家庭。杜甫是一个创作天地很广阔的诗人。现存诗一千四百多首。他善于表现重大的主题,也善于描写细小的事物,题材是多方面的。无论五言、七言、古体、近体,都特别出色,又能融合前人艺术的各种长处,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杜甫在我国诗歌发展史上所作出的贡献是巨大的,他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 蜀相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 映阶碧草自春色,隔叶黄鹂空好音。 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闻官军收复河南河北 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 白首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 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 登楼 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 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

北极朝庭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甫吟。咏怀古迹五首之二 摇落深知宋玉悲,风流儒雅亦吾师。怅望千秋一洒泪,萧条异代不同时。江山故宅空文藻,云雨荒台岂梦思。最是楚宫俱泯灭,舟人指点到今疑。咏怀古迹五首之三 群山万壑赴荆门,生长明妃尚有村。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画图省识春风面,环佩空归月夜魂。千载琵琶作胡语,分明怨恨曲中论!咏怀古迹五首之五 诸葛大名垂宇宙,宗臣遗像肃清高。三分割据纡筹策,万古云霄一羽毛。伯仲之间见伊吕,指挥若定失萧曹。运移汉祚终难复,志决身歼军务劳。丹青引赠曹将军霸 将军魏武之子孙,于今为庶为清门。英雄割据虽已矣,文采风流今尚存。学书初学卫夫人,但恨无过王右军。丹青不知老将至,富贵于我如浮云。

浅谈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浅谈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 [摘要] 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的影响,是探讨传统思想文化与现代思想和经济发展关系的一个重要内容。现代社会思想的变化,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儒家思想有着密切的联系,儒家思想在文化、伦理道德层面上给予现代社会的启发具有深刻的影响。本文探讨儒家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对现代社会影响,以期加深了解儒家思想的特点、变化、价值和它的现代指导意义,抓住儒家思想的本质和精髓,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点滴经验和参考。 思想是一个社会的基本行为准则,从某种程度上讲对一个社会起着一定的约束力,因此思想对一个社会能够产生重大的影响,作为中国社会传统思想主流的儒家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发挥了重大作用,时至今日,时代在变化,思想也在变化,面对文化多元、中西融合碰撞的文化发展趋势,对一种文化或者说思想的重视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关系到一个社会的文明进程,因此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集千古圣贤众多儒流于一体的历经变化的儒家思想对现代社会又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关键词] 思想、作用、价值。 一、儒家思想的内涵 儒家思想讲求“孝、弟、忠、信、礼、义、廉、耻”,其基本核心是“仁”,以“仁”为基础和精髓的儒家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儒家思想影响中国两千多年,从古至今长盛不衰,对中国文化的发展起了决

定性的作用,中国文化的伦理和观念中,无不打着儒家思想的烙印。儒家思想发展到今天与原来的“孔孟之道”在内容和实质上已经有很大不同。儒家的“仁治”“礼治”“德治”“孝道”“大一统”“天人合一”“民贵君轻”“有教无类”等思想主张依然光芒四射。对儒家思想的发掘和借鉴,对儒家思想中的精华发展和弘扬,可以更加丰富儒家思想的内涵,这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重大作用。 二、儒家思想对中国现代社会的作用 1、儒家的仁政思想及道德观念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仁政”学说是贯穿于儒家思想的核心,其“敬得保民”“仁政爱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等仁政理念的变革和发展对社会的安定、和谐的构建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儒家思想的精髓在于它的社会伦理思想,而这种社会伦理观正是基于从国家统治阶级的高度期望出发将人们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规范用通俗的语言或道德意识加以规范以此来实现社会的统治和管理。抛开阶级意识而言,这种社会伦理对社会的有效管理还是可以起到很大作用的。 儒家思想在长期的历史实践和社会演变中形成了众多优秀的认识和思想,而这些认识和思想又被后来者奉为准则或规范。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舍生取义、见利思义”的生死道义观,“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其志也”的坚毅品质,“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的探索精神,“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

儒家、道家、法家的治国理念

1、孔子:政治上主张“德治”与“仁政”,着重伦理道德教育。“仁学”就是孔子思想的精髓,也就是其政治思想、道德思想、教育思想以及文献整理思想的理论基础与前提。1、“仁学”的内容: 1)、孝悌——仁学之血缘基础2)、“仁者爱人”3)、恭、宽、信、敏、惠4)、克己复礼为仁 2、“克己复礼”——孔子的救世“良方” 1)、礼制文化2)、礼与仁3、以“仁”为核心的儒家理想人格4、“仁学”现代价值之思考:1)、积极的入世之主体精神。2)、自觉的道德自律意识。3)、以人为本的仁爱精神。4)、恭敬与尊重的礼仪文明导向。2、孟子的“仁政”思想:发展了孔子关于“仁”的思想,提出仁政主张与“民贵”“君轻”的思想,发挥了天人合一的世界观与性善论的伦理观,2、孟子的仁政学说:A、省刑罚,这与法治有关;B、薄税敛,这就是属于财政问题;C、深耕易耨,这就是属于经济建设;D、教化,以孝悌忠信为大要。6、“仁政”学说的当代价值A、孟子的仁政学说,对我国的现代政治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以德治国”B、孟子的民本思想, 一切以民心向背为标准的主张,对当代“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观念的贯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强调以人为本,即将人作为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与归宿,肯定天地之间人为贵,人为万物之灵,在人与物之间、人与所谓鬼神之间,以人为中心。统治-人。C、“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自我价值完善方法。“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义胜利为治世,利胜义为乱世。”见利思义、舍生以取义。“修身养性” 3、荀子把人治与法治统一起来,把自律与她律统一起来,把教育感化

与强制约束统一起来。提出的隆礼重法、王霸并用的治国模式,把儒家的人文精神渗透进法治理论当中,强调执法者应当抱着“爱民”的态度,又把法的精神引入儒家思想里,实现了儒法两家传统治国理念的优势互补。历史证明,荀子的这一构想,为未来的统一大帝国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治国方案,为汉代以降历代王朝所实际奉行。 1. 老子它以关于“道”的学说为中心,崇尚自然,倡导无为,重视人性的自由与解放。无为而无不为的社会、政治、人生论1、无为而无不为的政治观老子所提出的“道”,开辟了一个超越了现实世界的本体世。界。这个本体世界的开辟,为以后中国哲学家、中国知识分子安顿自己的心灵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从而开启了超越的人文精神。超越的人文精神与入世的人文精神,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的人文精神。老子的无为而治,也对以后中国政治思想与现实政治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在历史上,无为政治与有为政治总就是相辅相成的。西汉初年,就通过无为政治取得了“文景之治”的成效。 范文澜对老子思想的总的评价。她说:“老子就是有极大智慧的古代哲学家。她观察了自然方面天地以至万物变化的情状;她观察了社会方面历史的、政治的、人事的成与败,存与亡,祸与福,古与今相互间的关系与因果,她发现并了解事物的矛盾性比任何一个古代哲学家更广泛更深刻。……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传入中国以前,古代哲学家中,老子确就是杰出的无与伦比的伟大哲学家。”(《中国通史简编》第五章)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法家思想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内容摘要:法的思想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内容,它不仅孕育了中国古代文明,而且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已经成为一种民族精神的内涵,影响着我国现实社会。现代法治是人类文明综合发明的产物,一个国家能否顺利走向法治,在相当程度上受其历史文化的影响。在中国传统思想流派中,法家是最重视法律的,且在两千多年前就提出了“法治”的主张。虽然其与我们现在所追求的法治有所不同,但在我国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进行现代反思是有积极意义的。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当代法律的影响 一.法家的产生与代表人物 1法家的产生 春秋时期,诸侯势力渐盛,建立在氏族血缘基础上的贵族宗法制度开始瓦解,维护宗法社会等级秩序的礼乐也逐渐失去其统摄力量。周王室虽是名义上天下君王,但诸侯各自为政,欲成为当代霸主,于是富国强兵,就成为春秋战国学术的主旋律,也为法家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法家是先秦诸子中颇具影响的学派,如果说儒家和墨家在春秋战国时期是思想学术的“显学”,那么,法家当时则是在政治上独步天下。 而在现代也有学者在描述传统政治特点时,用几种说法:儒表法里,儒法互补,儒道互补。这可见法家对历代王朝的巨大影响。 在这“百家争鸣”的时代,法家的产生为当时统治者统治天下,维护自身的权利,建立有秩序的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法家代表人物 法家的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韩非等人。而这些人当中主要代表是:法家理论的真正开创者李悝,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和著名的商鞅变法的商鞅。他们为法家思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 在法家学派内部,也有不同的学说主张和派别,有齐国一派的法家,有秦国一派的法家;有慎到的“势”,有申不害的“术”,有商鞅的“法”。各种派别甚至互相矛盾。 商鞅认为,不同时代应该有不同的治国手段,他指出,当时的社会已大不同于以前的社会,当时的世道是一个“乱世”,民心堕落狡伪—“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伪”,“民愚,则知可以王;世知,则力可以王”。(1) 因此,他认为在“贵贵而尊官”的“下世”,则亲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的精华在历史传承中经过磨练、积淀,成为我们民族的智慧、精神和美德,具有人类共性的永久价值。 1.儒家提出一系列道德范畴、命题、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道德宝库。儒家文化属人伦文化,它提出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节、耻等,蕴含量十分丰富。如果抽象出它们的一般意义,加以选择、加工、发挥,就能成为精华。如“仁”,是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仁者仁也”,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和本质;“仁者爱人”,反映了利他精神;“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应该有道德自律意识;“杀身成仁”,彰显了坚守信念、不怕牺牲的决心。又如“忠”,抛开它的忠君和愚忠的具体含义之外,可贵之处在于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完全可以把它用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方面上。又如“孝”,是任何人、任何社会都应具有的美德,封建社会过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而忽视父母对子女的“慈”;现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家家体现的是过度的“慈”,很容易丢掉传统的“孝”,所以,当今更需要强调“孝”。此外,“义”即正直、正义,“礼”即礼貌、礼仪,“信”即诚信、信誉,“温”即和蔼、平易,“恭”即谦虚、敬人,“俭”即勤俭节约,“让”即宽容忍让,“廉”即清正廉洁,“节”即骨气、气节,“耻”即自尊自爱等,它们的一般意义都可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为我们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服务。 2.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儒家思想对鬼神问题持谨慎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具有无神论倾向,否定超自然救世主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同时,引导人们注重“现世”生活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孔子的学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体现出对务实和理性精神的崇尚。虽然中国有土生的和外来的宗教流传,但都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宗教狂热,真正推行的是“政德合一”,宗教在中国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不像西方搞的是“政教合一”,有时教权比王权还要大。在中国正是由于信奉儒家思想,抑制了宗教的作用。直到现在,全世界有60多亿人,信教的有48亿人,不信教的绝大多数在中国,这和受儒家思想文化的长期熏陶有很大关系。 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中国人解决现实问题倾向于依靠人间力量,形成了一种不轻易求神拜佛的习惯。在他们看来,与其信鬼神,不如信明君,“五百年必有王者兴”,明君能带来太平盛世;明君不多,就去信清官,清官率先垂范,弥补君王过失,杀陈世美,救秦香莲;清官不多,就去信侠客,侠客可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最大的侠客就是梁山好汉,替天行道。老百姓实在没办法,才去求神拜佛,而且求的神,也多是希望能给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神,这些神和人还有血缘关系,人们缺水了就信龙王爷,缺钱了就信财神爷等,信神是无可奈何,也是权且手段,达到虔诚、迷信程度的人是少数。 3.“民为邦本”的民本主义体现了以天下为己任的社会责任感。儒家思想历来十分重视老百姓的作用,认为百姓是国家安宁的根本,“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讲:“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这里的“贵”就是作用重大,即“民可载舟,亦可覆舟”之义。重视老百姓的作用,首先要重视老百姓的生计。所以,儒家思想历来强调君子要有“忧以天下,乐以天下”的情怀,把个人安身立命与百姓福祉联系起来,“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要安民、养民、利民、惠民、富民,同时还要“教民”;要“解民于倒悬”,“厝天下于衽席之上”。为此,就要修身,要“格物、致知、正心、诚意”,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和做事本领,目的是为了经世致

论杜甫诗歌中的爱国情怀

论杜甫诗歌中的爱国情节 摘要:杜甫是我国诗歌史上一位伟大的爱国诗人,爱国思想是杜甫诗歌的灵魂。杜甫的爱国情怀,既包含着对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之情,又是根植于“忧国忧民”之上的更进步的爱国之情,体现了诗圣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关键词:杜甫爱国情怀忧国忧民 一说起唐朝,我们首先想起的就是“诗”,在那个诗意的世界里,既有山水田园的恬淡适意,又有边塞诗派的浪漫雄壮,既有李白的潇洒飘逸,又有杜甫的沉郁顿挫。唐朝的诗人、诗作虽然众多,但很多都已湮灭无闻,其中杜甫的诗歌创作却如同“沙中之金,愈经磨洗愈能发出灿烂的光辉”①。翻阅杜甫现存的一千四百余首诗篇,我们读到的是诗人爱恨交加、悲喜交集的复杂情感,那就是杜甫诗歌的灵魂———诗人赤诚的爱国之心,深切的忧民之情。 杜甫的这份爱国情怀并不是单一的、苍白的,而是丰富的、立体的。他是从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的朴素情感出发,逐步上升为维护国家统一,反对分裂的深厚感情,并最终将这份爱国情在报国卫家、以身许国的满腔赤诚中升华。本文就循着这样的情感脉络,从以下三个侧面进行层层解析。 一、赞美河山忧患国运 在中国古代诗人的笔下,对祖国山河的赞美是他们表达爱国情怀的最直接的方式,杜甫也有很多描绘祖国名山大川的优美诗篇。他从20岁起,先是南游吴越,后又北游齐赵,饱览河山之胜。中年寄寓

京华,晚年漂泊各地,足迹所至,均有诗作留存。岱峰的高耸,剑门的险峻、锦江的秀丽、三峡的奇峻,尽在笔下。 国家不仅是一个自然范畴,它还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因素。因此,杜甫在描绘自然风光的同时,也对国家的经济和政治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当国家经济繁荣、社会安定时,诗人满怀自豪,热情赞颂;当国家政治腐败、危机四伏时,诗人又忧心忡忡,愤然痛斥。 杜甫的青年时代主要生活在唐玄宗开元年间,此时唐朝的国力强盛,百姓富庶,经济文化都发展到了顶峰,史称“开元盛世”。而杜甫作为一位以天下为己任的爱国诗人,却能够在盛世的光环中看到重重危机,觉察到“万方多难”的危机,唱出了一曲曲动人肺腑的悲歌,体现出诗人深刻的忧患意识。这种忧患意识“最为可贵地表现出他对大厦将倾的唐朝政治的预见性”。② “况闻内金盘,尽在卫霍室。” ———《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 天宝十四载(755),就在安史之乱爆发之前,杜甫途经骊山,唐玄宗正携杨贵妃在华清宫吃喝享乐,杜甫心忧玄宗昏庸,大权旁落,用诗歌讽刺外戚专权的政治现实。诗人听说皇宫内的金盘宝器,都已转移到国舅家的厅堂,而更加严重的后果就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统治阶级和人民严重对立,唐朝已处于岌岌可危、行将倾覆的边缘。很快,安史叛军的鼙鼓也在渔阳敲响。所以千载以后重读这些诗歌,我们不能不佩服杜甫敏锐的洞察力。正是由于诗人怀着深切的爱国之情,才能及时觉察到当时社会中的各种隐患。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先秦儒家与法家的政治思想比较 摘要:我们今天讲构建和谐社会,而早在两千多年前孔子就有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有无有以及人之幼”的和谐蓝图与和谐之愿;又说要建立法制社会,推进法制化进程,而在公元前两百多年,韩非就提出了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主张以法治国,“认为以法治国,举措而已。”儒家和法家作为先秦时的两大重要思想流派对后世产生的深远影响由此可见一般。儒家尚礼,法家重法且尤种刑,但两者异中又不乏共同之处,探讨儒法两家的异同并从中总结出了两者各自的优劣从而扬起所长避其所短、兼采二者之优对我们今天的社会建设不无裨益。 关键词:历史背景联系区别“德”“法”结合标本兼治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使人善变;凡育所学,皆成性格。政治思想作为政治和思想的结合物,既有政治的广度又具备了思想的深度,既给人史的明智,又给人诗的灵秀既让人有数学的周密,又让人有科学的深刻,还使人不乏伦理学的庄重与逻辑修之学的善辩。;历史证明儒法两家就是涵盖了政治是思想这一特质的思想流派。 一、儒、法政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 道家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姑且不论道从何来,一、二、三优势什么,可以推知的是:万事万物皆有因果。追溯先秦时代的历史,儒法政治思想之“果”产生的因由。 随着周王室的衰落,各诸侯国在华夏大地上纷纷兴起,诸侯国各霸一方,王权被削弱,各诸侯国之间为争夺土地和人民展开了残酷的斗争,烽烟四起,连年战乱,生灵遭殃,百姓涂炭,中华大地陷入了分离与征战的局面。乱世造英雄,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思想家,面对混乱的社会现实,知识分子纷纷招徕门徒,宣扬自己的思想,希望借此来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抱负,孔子自谓“述而不作”,墨子用“夏政”,道家“无为而治”,法家立言,以儒墨道法为代表的诸家思想应运而生。 儒家产生于奴隶制开始崩溃、封建制尚未形成的过渡时期,创始人是孔子,儒家在先秦时的主要代表人物有孔子、孟子、荀子。三位思想家为改革时弊、实现天下太平,分别提出了诸家的政治主张和思想观点,孔子尚仁、礼,孟子主张“仁政”,荀子认为当礼法并用。法家也产生于礼崩乐坏、诸侯国割据称雄的先秦时期,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一李悝、商鞅、慎到、申不害,后期代表人物是韩非。前期法家中,商鞅重视“法”,申不害重视“术”,慎到重视“势”。后期法家的代表是法家的集成大者,在继承前期法家的政治思想的前提下创立了法、术、势皆用的政治思想。 二、儒、法政治思想的联系 两家除在产生的历史背景有相似之处外,在思想观点上也有某些共同之处。无论是孔子的“仁”、孟子的“仁政”、荀子的“礼法并用”还是法家的“法”“术”“势”,其服务的对象都是统治者,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扩大自己的通知权益、加强对百姓的统治力度的一种策略。儒家随在法体上属于人治——博施济众、立人达人,但作为儒家代表人物的荀子在主张治人的同时又提出了治法:一曰用人之法,二曰劝禁之法,三曰正名之法。荀子的礼治思想,究其实质实际上是礼法并用,如《荀子·王制》说:“礼仪者,治之始也”,《君道》则曰:“法者,治之端也”,意思是说礼仪是治理国家的根本,法是治理国家的关键。《荀子·劝

法家思想对国内现代法治建设意义.pdf

众所周知,法家崇尚“以法治国”,重视法律在政治和社会中的作用。那么,对于中国今天的法制现代化事业来说,古代法家思想是否仍是有价值的传统文化资源?本文首先探讨法家思想在哪些方面具有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与我们当前急需建设的现代法治有相通的地方;然后再看法家思想传统在哪些方面存在缺陷或局限,以致它必须接受改造,才能在现代生活中继续发挥其生命力。 1、法家思想简介 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对法学也最有研究。他们对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乃至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1反对礼制 法家重视法律,而反对儒家的“礼”。他们认为,应当按照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来立法,也只有按照新兴地主阶级意志所立的法才能称为“法”,反映了新兴地主阶级要求在法律面前与贵族平等的思想。 1.2“好利恶害”的人性论 法家认为人都有“好利恶害”或者“就利避害”的本性。商鞅才得出结论:“人生有好恶,故民可治也。①”韩非进一步把“好利恶害”的人性发展为自私自利的“自为心”②。 1.3“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的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相应变化,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固步自封。 1.4“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 商鞅、慎到、申不害三人分别提倡重法、重势、重术,各有特点。法是指健全法制,势指的是君主的权势,要独掌军政大权,术是指的驾御群臣、掌握政权、推行法令的策略和手段。 1.5对法律作用的高度重视 按照法家说法,第一个作用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作用是“兴功惧暴”,即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 在这里,想从另一个角度谈谈法律的作用,即法律作为治国方略的形式意义。法家强调法具有一种普遍的制约作用,它要约束的不仅仅是臣民,甚至包括了君主本人。其强调法律的成文化,使法律运作有高度的可预测性,认为这样有利于防止徇私。这些都表明了法家强调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法律的作用。法家主张“法”、“术”、“势”结合的治国方略,但其“法”、“术”、“势”没有任何终极价值内涵,只是治理国家的手段而已。其始终强调治国的关键是“法”,而不是“人”,这些都充分说明法家对以“法”治国的推崇。 2、法家思想的正面积极影响 法家的阶级基础是新兴地主阶级,它是伴随着新兴地主阶级形成而后产生的,也是新兴地主阶级的代言人。它对我国奴隶制的转化和封建大一统局面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而且对后世法治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2.1法家重视法的客观性 二千多年前的法家思想家已经认识到,法是用以规范和衡量人们的行为的客观的、公正的准则,并因此把法比拟为度量衡。《管子》说:“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斛也,角量也,谓之法”;“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2.2法家强调法的强制性 法家非常强调“法”和“刑”的结合。他们认识到,使法有别于道德或“礼”等行为规范的最重要特征,便是法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其后其后盾的,违法的后果,便是国家施予刑罚。《韩非子》说:“法者,宪令着于官府,赏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 2.3法家重视法的稳定性和统一性 法律既然是向人们传递关于行为规范的信息的媒介,如果不同的法律条文的要求是互相矛盾的,或是朝令夕改的,人们便会无所适从,法律的目标便不能实现。法家对此有充分的认识,故特别强调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2.4法家注重法的权威性 法家思想的其中一个关键性的特征,是它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管子》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之谓大治。” 2.5法家强调法的普遍性 法家的核心主张之一是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务求家喻户晓,这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是有重大进步意义的。法家认为,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且应严格地贯彻执行,其运作应具有高度的可预见性,不应被官员恣意运用。 从上面论述的法家思想传统的正面价值中可以看出法家是极其重视法律的。他们大力提倡法的权威性和拘束力,强调人民、官员、甚至国君都应该守法和依法办事;倡导法应公布、清晰、易明,从而主张法应成文化和公诸于世;强调法的操作的可预见性,主张“信赏必罚”;重视法的强制性,力主“法”和“刑”相结合;注重法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公平、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利弊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利弊影响 文/郜良 儒家学派由孔子所创。自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思想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的指导思想,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领域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尽管其间受到外来佛教文化的冲击,在近代又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五四运动”中受到“打倒孔家店”的否定,“文革”中受到“批林批孔”运动的批判,儒家思想文化仍然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和代表,作为传统的力量,顽强地积淀在当代中国人的传统价值观念体系之中,以思维方式、价值取向、行为方式、道德风尚、风俗习惯等形式表现出来,甚至渗透到我们的骨髓和血液,发挥着积极或消极作用。起积极作用的为精华,起消极作用的为糟粕。我们今天要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魂聚气、强基固本,必须用以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主导的先进文化引领时代潮流,在大胆吸收西方符合现代化规律的先进文化的同时,弘扬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对儒家思想文化的“扬弃”。因此,必须对儒家思想文化的现实利弊影响有清醒的认识。 儒家思想文化对现实的积极影响 儒家思想文化的精华在历史传承中经过磨练、积淀,成为我们民族的智慧、精神和美德,具有人类共性的永久价值。 1.儒家提出一系列道德范畴、命题、思想丰富了中国传统道德宝库。儒家文化属人伦文化,它提出的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忠、孝、廉、节、耻等,蕴含量十分丰富,每个字都能写一篇大文章。如果抽象出它们的一般意义,加以选择、加工、发挥,就能成为精华。如“仁”,是儒家道德规范体系的核心,“仁者仁也”,强调了人的社会属性和本质;“仁者爱人”,反映了利他精神;“克己复礼为仁”,要求人应该有道德自律意识;“杀身成仁”,彰显了坚守信念、不怕牺牲的决心。又如“忠”,抛开它的忠君和愚忠的具体含义之外,可贵之处在于忠于职守、勇于负责,完全可以把它用在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方面上。又如“孝”,是任何人、任何社会都应具有的美德,封建社会过分强调子女对父母的“孝”,而忽视父母对子女的“慈”;现在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家家体现的是过度的“慈”,很容易丢掉传统的“孝”,所以,当今更需要强调“孝”。此外,“义”即正直、正义,“礼”即礼貌、礼仪,“信”即诚信、信誉,“温”即和蔼、平易,“恭”即谦虚、敬人,“俭”即勤俭节约,“让”即宽容忍让,“廉”即清正廉洁,“节”即骨气、气节,“耻”即自尊自爱等,它们的一般意义都可以继承并发扬光大,为我们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建设服务。 2.冲破天命鬼神的理性精神抵抗了宗教对人们思想的侵蚀。儒家思想对鬼神问题持谨慎态度,“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具有无神论倾向,否定超自然救世主和彼岸世界的存在。同时,引导人们注重“现世”生活和实际问题的解决。孔子的学生问什么是智慧,孔子说:“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体现出对务实和理性精神的崇尚。虽然中国有土生的和外来的宗教流传,但都没有形成全民族的宗教狂热,真正推行的是“政德合一”,宗教在中国从来没有占据过主导地位;不像西方搞的是“政教合一”,有时教权比王权还要大。在中国正是由于信奉儒家思想,抑制了宗教的作用。直到现在,全世界有60多亿人,信教的有48亿人,不信教的绝大多数在中国,这和受儒家思想文化的长期熏

论杜甫诗的现实意义888

论杜甫诗的现实意义 摘要:杜甫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反映了天宝末年到大历年间的重大社会政治事件、时代的动乱及人民的疾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他的诗歌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思想和热爱人民的伟大心灵,在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方面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因此被誉为“诗史”。他的“每念社稷,动忧苍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及其集大成式的艺术表现手法影响了我国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和作家,真可谓是“沾概千秋,泽被万代”。因此,探讨他诗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去做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本论文以叙事诗为主来阐明现实主义的若干特点:第一,善于对现实主义做典型的艺术概括。第二,寓主观于客观。第三,对话的运用和人物语言个性化。第四,采用俗语。第五,细节描写。杜甫的“每念社稷,动忧苍生”的爱国思想及其艺术手法影响了后世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和作家。他的爱国思想对整个中国历史进程都起着积极的教育作用,真可谓是“光照千古,泽被万代”。而他的集大式的艺术表现手法成为后世之人取之不尽的一个艺术宝库,滋润灌溉了无数的诗人作家。他的诗歌是我国文学史上一座现实主义的高峰,他的影响是永远可垂范于后世的。 关键词:爱国爱民憎恨罪恶典型俗语议论为诗寓情于物 综述 研究杜甫诗现实意义风格,颇费一番脑筋。一遍遍读其诗,心灵震撼无以言表。不禁佩服起诗人善于克制自己的激动而处于冷静头脑的能力。于是,也收拾一下自己的震撼,让其在笔下细细流来。 杜甫是我国古代文学史上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他的诗歌反映了天宝末年到大历年间的重大社会政治事件、时代的动乱及人民的疾苦,,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他的诗歌表现出了强烈的爱国思想和热爱人民的伟大心灵,在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结合方面达到了高度的统一,因此被誉为“诗史”。他的“每念社稷,动忧苍生”的爱国主义思想及其集大成式的艺术表现手法影响了我国一代又一代的诗人和作家,真可谓是“沾概千秋,泽被万代”。因此,探讨他诗的现实意义非常值得去做的一件有意义的事情。 每一首诗的艺术性是诗人所非常重视的。他对于一首诗的要求非常严格。即所谓“毫发无遗憾”。因此,他的诗不仅具有高度的思想性,而且具有高度的艺术性;是内容与形式高度统一的典范。 而在众多的艺术手法中,从大的方面来说,取得最大成就的是现实主义。这与诗人独特的人生经历是密切相关的,他的诗大多取材于人民的现实生活,和社会现实密切相连。加之作者本人的性格深沉,思想深邃、感情真挚又饱经忧患,发之为心声的最好办法便是采用现实主义。因此,善于用典型化手法对现实生活作出典型的艺术概括,就是杜甫诗的艺术表现手法中的一个突出的特点。 杜甫的叙事诗,特别值得我们珍视,在他以前,文人写的叙事诗是很少的,叙人民的事就更少。杜甫的叙事诗,不仅数量多,而且质量高,现实主义特色也表现的最为突出,最为充分。因此,我以叙事诗为主来阐明现实主义的若干特点。 第一、善于对现实主义做典型的艺术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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