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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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2篇)

2024年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1目的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炼化公司生产装置、油品罐区等危险场所检维修工程和一体化项目新、改、扩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失误和事故,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福建炼化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在公司内承包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3术语或定义3.1岗位安全监护人:经福建炼化公司和属管单位专业培训、取得装置岗位操作证的福炼员工,自动取得相应装置或区域监护人资格的人员。

3.2专业安全监护人:经福建炼化公司和属管单位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装置或区域监护人资格、并已与劳人处签定劳务协议的人员。

3.3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人: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经福建炼化公司专业培训合格,环安处备案认可的人员。

4职责4.1属管单位:根据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实际需要提出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报劳人处和环安处审查批准;负责对选定的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涉及本单位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专业安全监护人的日常管理。

4.2劳人处:负责审查各属管单位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负责组织对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和HSE教育,负责与选定的专业安全监护人签定劳务合同,负责对专业安全监护人实施经济考核。

4.3环安处:负责制定专业安全监护人的培训计划,负责审查各属管单位提出的专业安全监护人名单,负责对选定的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一级安全教育,负责对选定的专业安全监护人实施HSE业务指导和业务考核。

5工作程序或要求5.1属管单位根据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的实际需要,提出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报劳人处,劳人处在接到属管单位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三天内,作出书面批复。

5.2属管单位根据劳人处书面批复,提出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名单报环安处,环安处在接到属管单位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名单三天内,作出书面批复。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4.27•【文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施行日期】201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监护人的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护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监护人安全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监护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条监护人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保障人身、保护物品、守好门户、严明规章的原则。

第五条监护单位应加强对监护人的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第七条监护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做到守法守纪,自觉维护监护单位的声誉。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对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入职培训等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九条监护单位要加强对监护人的选拔任用工作,对其进行资格审核、背景调查等,确保监护人的身份合法。

第十条监护单位要定期对监护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对监护人的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等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十二条监护单位要加强对监护人的安全防范工作,建立监控系统,加强安全巡查,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监护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第三章安全意识教育第十四条监护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五条监护单位应组织监护人参加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其安全技能和自救能力。

第十六条监护单位应加强对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营造安全文化,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七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细化管理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岗位,配备专业人员,加强监督指导,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监护单位应建立安全档案管理制度,对监护人的个人信息、工作情况等进行归档管理,提供查询和追溯服务。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基本要求范本(二篇)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基本要求范本(二篇)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基本要求范本一、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基本要求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是为了保护工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危险作业的顺利进行及周围环境的安全。

以下是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的基本要求。

1. 安全监护人员的资质要求1)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取得合格的证书。

2)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能够与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工作。

3)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应急处置能力,能够快速而准确地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2. 危险作业现场的风险评估1)在进行危险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安全分析,确定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防范。

2)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的特殊性,包括作业的内容、作业环境、作业装备和人员素质等,确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安全监护方案的制定和执行1)根据危险作业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监护方案,并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的监护措施。

2)安全监护方案应包括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以及作业后的安全总结和记录等。

3)安全监护方案必须得到相关人员的知晓和执行,监护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监护,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4. 现场安全巡查和监控1)安全监护人员要定期巡查危险作业现场,检查作业装备的完好性和操作人员的合理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2)安全监护人员要确保现场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安全监护人员要留意作业现场的环境变化和安全隐患,并及时提醒相关人员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5. 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1)安全监护人员要做好突发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包括事故防范、事故报警和事故救援等。

2)安全监护人员要学习掌握急救技术和应急处理步骤,能够快速而有效地进行事故救援。

3)安全监护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其完好性和有效性。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最新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模版(3篇)

最新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模版(3篇)

最新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模版重症监护室(ICU)是医院内关注和监护危重病患的特殊部门,确保患者获得高水平的医疗护理和治疗。

为了提高重症监护室的管理效率和质量,制定一套完善的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十分重要。

以下是一个最新的重症监护室管理制度模版,供参考。

第一部分:概述1.1 目的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重症监护室的安全、规范、高效运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保护患者和医护人员的权益,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1.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的重症监护室,包括病房内的设备、用品和人员管理等方面。

1.3 相关法律法规重症监护室在运行中必须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医院管理条例》、《重症监护室运行标准》等。

1.4 术语定义本管理制度中的术语定义如下:- 重症监护室:专门用于抢救和监护危重病患的医疗部门。

- 重症监护室护士:负责重症监护室护理工作的注册护士。

- 重症医师:负责重症监护室医疗工作的医生。

- 患者:入住重症监护室接受抢救和监护的病患。

第二部分:重症监护室的组织结构和人员配置2.1 组织结构重症监护室设主任负责人、护理组长、医疗组长等职位,其中主任负责人需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其他职位根据需求和管理能力进行分配。

2.2 人员配置根据患者数量和重症程度,合理配置重症监护室护士和医疗人员,确保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具体的人员配置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要求进行调整。

第三部分:重症监护室的设备和用品管理3.1 设备管理3.1.1 重症监护室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每台设备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3.1.2 重症监护室设备使用时必须培训操作人员,确保操作人员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1.3 设备的维修记录和使用记录必须完整和准确,记录必须保存一段时间并及时汇总分析。

3.2 用品管理3.2.1 重症监护室的用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保证用品的无菌和质量。

3.2.2 用品的存储和采购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确保用品的及时供应和消耗。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检修作业过程中的监护安全管理,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和伤亡事件的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检修作业的单位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等。

三、监护安全管理责任1.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检修作业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确保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措施。

2.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和评估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3.检修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安排检修作业,并制定详细的操作方案,确保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

4.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维护自身的安全,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程序。

五、检修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组织检修作业前的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安全风险点、作业流程等。

2.确定检修作业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任务和责任。

3.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提高检修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1.现场安全控制措施(1)施工区域必须划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安全警示标识,标识清晰明确。

(3)对危险源必须进行有效封堵或隔离,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2.个人防护措施(1)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

(2)根据具体作业环境,配备合适的防护装备,如防滑鞋、防护手套等。

3.工具设备使用措施(1)工具设备必须经过检修维护,确保安全可靠。

(2)工具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擅自改变设计用途。

4.安全周知措施(1)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制定安全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检修作业人员。

(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检修作业事故的处理及责任追究1.一旦发生检修作业事故,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令)及解读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第49号令)及解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骆琳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以下简称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监护,是指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依法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其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

第六条对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报告。

第二章用人单位的职责第七条用人单位是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全面负责。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以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235)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制定、落实本单位职业健康检查年度计划,并保证所需要的专项经费。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劳动者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选择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确保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身份的真实性。

第十条用人单位在委托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下列文件、资料:(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结果。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范文一、引言监护人员是承担照料和保护被监护人的重要角色,其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监护人员的安全,需采取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向您介绍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二、背景监护人员面临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例如被监护人的攻击、抢劫或不安全的工作环境等。

为了保护监护人员的安全,需要制定安全管理办法。

三、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的内容1. 招聘和选拔a.对监护人员的背景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经验、教育背景和犯罪记录等。

b. 制定明确的职位要求和能力评估标准,确保招聘到适合的监护人员。

c. 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监护人员的意识和知识水平。

2. 安全培训a. 在入职培训中,加强监护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告知他们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和应对方法。

b.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课程,更新监护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c. 与当地警察和安全专家合作,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监护人员的综合安全素质。

3. 工作环境管理a. 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测关键区域和活动。

b. 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设施,如防护服、手套、头盔等。

c. 检查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改进。

4. 应急管理a.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抢劫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应对措施。

b.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监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c. 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保障监护人员和被监护人的安全。

5. 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a. 加强与监管部门、警察和其他安全机构的合作,及时获取安全信息和资源。

b. 建立内部沟通机制,畅通监护人员之间和监护人员与管理层之间的信息渠道。

c. 提倡互助合作,建立监护人员之间的支持网络。

四、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与监督1. 建立监督机制,定期对监护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审核和检查。

2. 鼓励监护人员提供安全建议和反馈意见,对于问题和建议采取及时的处理和回应。

3. 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相关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办法的执行。

五、结论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是确保监护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本文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包括招聘和选拔、安全培训、工作环境管理、应急管理和与他人的沟通与合作等方面。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检修作业的监护安全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压力容器等的检修作业。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防患于未然,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检修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相关职责和权限。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单位设立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检修作业监护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小组的成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由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七条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1. 制定本单位的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制度;2. 组织制定检修作业前的安全预案,明确责任和措施;3. 协调各部门、岗位之间的安全交流和经验分享;4. 确保本单位检修作业的安全状况及时汇报和跟踪;5. 定期组织检修作业监护安全培训和演练;6. 对检修作业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整改;7. 其他与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检修作业前,组织编制安全预案。

安全预案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检修作业的具体内容、工期和所涉及的设备;2. 检修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风险评估;3. 检修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装备和措施;4. 检修作业中涉及的危险品和防火防爆措施;5. 检修作业中的应急救援措施和组织机构;6. 其他与检修作业相关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九条安全预案的编制要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作业内容、作业人员的特点,确保安全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第十条安全预案应事先向作业人员宣传、解释,确保作业人员了解并掌握安全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作业人员在参与检修作业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

重症监护室的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重症监护室的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重症监护室的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重症监护室(ICU)是医院最重要的部门之一,承担着抢救、治疗和维护病患生命的重要任务。

为了保障ICU内有效的运行和病患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明确ICU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管理措施。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 ICU主任ICU主任是ICU的领导者,负责全面协调、管理和指导ICU的工作,并保证ICU的正常运行。

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ICU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监督和指导ICU内各项工作,与其他科室协调沟通,协助培训和指导ICU内的工作人员。

2. 医疗团队医疗团队由ICU主任、医生、护士、药剂师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各成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医生:负责对ICU病患进行诊断、治疗和护理,制定治疗方案,监测病情变化,提供医疗咨询和指导;- 护士:负责ICU内的日常护理工作,包括病情观察、给药、护理操作等,保障病患的生命体征稳定和健康;- 药剂师:负责药品的配药、调配和管理,确保存储条件和过期药物的处理,协助医生进行药物监测和咨询。

3. 行政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协调ICU的行政工作,包括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设备采购和维修,协助ICU主任完成日常管理任务。

三、工作流程1. 病患接收与转运- 病患接收:负责收治ICU的病患,包括病情评估、床位安排、病患信息录入等;- 病患转运:负责ICU内病患的转运工作,包括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调、病患稳定后的转出等。

2. 病患管理- 病情观察与监测: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根据需要对病患进行病情观察和监测,记录生命体征、药物使用情况等;- 医疗护理: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人员负责对病患进行医疗护理,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操作、呼吸道管理等;- 病情评估:医生根据病情变化进行病情评估,制定相应的治疗方案;- 与其他科室的沟通:确保ICU内病患的连续和协调治疗,与其他科室的医生进行沟通和协作。

3. 设备管理- 设备采购:负责ICU内的设备采购,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设备维修: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定期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 设备使用:负责对ICU内的设备进行合理使用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和加强企业对监护安全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及其监护者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1.2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其监护者。

第三条安全管理责任3.1 公司高层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确保监护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3.2 具体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监护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3.3 全体员工应乐观参加监护安全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监护的安全。

第二章监护安全风险评估与掌控第四条监护安全风险评估4.1 公司应对各类潜在监护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4.2 实施风险评估的时机包含但不限于:新员工入职、员工异动、监护人员更改等情况;4.3 风险评估结果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掌控和防范措施。

第五条监护安全风险掌控5.1 公司应加强对进出公司场合的监控和管理,确保监护者的身份可靠,防止非法人员进入;5.2 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员工报备制度,要求员工供应监护者的相关信息;5.3 公司应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对员工及监护者的背景调查,确保监护者的资质合法;5.4 公司应配备特地的安保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问题;5.5 公司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及其监护者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六条风险掌控与应急预案6.1 公司应编制监护安全风险掌控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措施;6.2 监护安全风险掌控和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有效。

第三章监护人员管理第七条监护人员资质审核7.1 公司应对监护人员的身份和资质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其符合相关要求;7.2 监护人员需供应有效证件和相关背景资料,并签订监护协议;7.3 公司应定期复核监护人员的资质和背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周期性监护人员评估8.1 公司应定期组织对监护人员进行业务本领评估和素养测试;8.2 监护人员评估结果将作为其连续从事监护工作的依据;8.3 监护人员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不绝提高专业水平。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护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未成年人监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以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出发点,确保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坚持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注重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综合施策,协同推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监护安全管理格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落实监护工作主体责任,必要时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监护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未成年人监护安全管理的任务是:(一)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和相关工作人员的监护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监护安全管理格局;(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教育、法律知识的普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和合法权益的保障;(三)建立并健全监护事项登记制度,完善未成年人信息管理机制,确保监护活动及时、准确、全面、连续地进行;(四)加强对未成年人监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监护工作考核评估机制,促进监护工作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五)健全与非法行为预防有关的保护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未成年人的监护难题,有效防范和减少未成年人的犯罪和其他违法行为;(六)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监护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二章监护基本原则第五条未成年人监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

第六条未成年人监护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综合治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

第七条未成年人监护工作应当坚持家庭为基础,社会为辅助的原则,发挥家庭、教育、社会各方面的作用。

第八条未成年人监护工作应当坚持责任倒查、追责问责的原则,对监护失职、监护荒漠等行为要追究责任。

第三章监护责任和义务第九条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对于无父母、无法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由社会组织或者民政部门等依法承担监护责任。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最新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最新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最新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地勤监护工作,确保机场运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原则地勤监护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优质服务的原则。

第三条工作内容地勤监护工作包括对机场航班运行的地面保障、旅客服务、行李货物运输、机场设施设备使用等方面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职责(一)地勤监护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地勤监护工作,对地勤监护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二)地勤监护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地勤监护工作,对航班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工作流程地勤监护工作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地勤监护部门根据机场运行计划,制定地勤监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地勤监护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对航班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

(三)地勤监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服务问题,应及时报告地勤监护部门,并由地勤监护部门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四)地勤监护部门定期对地勤监护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安全保障(一)地勤监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地勤监护工作。

(二)地勤监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民航行业标准,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地执行监护工作。

(三)地勤监护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对地勤监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地勤监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四)地勤监护部门应配备必要的监护设备和工具,确保地勤监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服务质量(一)地勤监护人员应主动、热情、耐心地为旅客提供服务,确保旅客出行顺利。

(二)地勤监护人员应加强与航空公司、机场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确保航班运行安全和服务质量。

(三)地勤监护部门应定期对旅客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旅客需求和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第八条纪律要求(一)地勤监护人员应遵守机场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二)地勤监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穿着整洁、端庄,语言文明、礼貌。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一)为了确保监护工作的安全与有效进行,规范监护行为,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模板。

(二)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监护工作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监护员、监护辅助人员等。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为被监护人提供监护服务,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被监护人的人格尊严,不得侵犯被监护人的隐私权。

(三)保证监护工作的安全与可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四)严禁滥用职权,利用监护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对被监护人进行虐待或其他不当对待。

三、监护安全管理机构(一)设立监护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和协调监护工作。

(二)监护安全管理机构的组成:监护工作负责人、监护工作相关人员。

(三)监护工作负责人负责监护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监督并检查监护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四、监护人员资质要求(一)满足国家规定的从业要求,持有相关监护工作证书或资格证明。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养,有责任心和爱心,能够有效沟通和照顾被监护人的需求。

(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妥善处理监护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五、监护工作流程(一)监护前,需进行被监护人的情况了解,包括身体状况、心理需求、习惯喜好等。

(二)监护中,根据被监护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监护计划,并履行监护职责,提供必要的照看和照顾。

(三)监护过程中,需保持与被监护人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并解决其需求和问题。

(四)监护结束后,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和归档,及时向监护安全管理机构报告。

六、监护安全管理措施(一)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监护工作标准,确保监护工作的规范和质量。

(二)建立健全监护记录,详细记录监护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情况。

(三)加强对监护场所的管理,确保被监护人的安全和生活环境的整洁。

(四)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定期检查监护工作设施和器材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定期开展监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保障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有效防止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坏,制定本检修作业监护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检修作业的人员,包括现场工人、监工、工程师等。

三、安全责任1. 公司领导层:负责确立安全文化,制定安全目标和管理政策,提供必要的资源,并定期组织安全会议和培训。

2. 检修作业班组:负责组织和实施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3. 各工种技术员:负责自己的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及时提出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排查和整改。

4. 监工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安全培训。

四、安全准备1. 作业计划:制定作业计划前,必须明确检修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并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2. 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如安全操作规程、急救知识等。

3. 安全设备:检修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鞋、防护眼镜等。

4. 安全通道:保证检修现场畅通无阻,设立安全通道并明确标识。

五、现场管理1. 作业现场:作业现场必须明确划定,设立警戒线和安全防护隔离区域。

2. 作业场地:确保作业区域的平整稳固,清理作业现场的杂物,防止滑倒和绊倒的事故发生。

3. 作业设备:检修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按照规定进行标识和使用。

4. 动火作业: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审核和申报手续,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 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进行,确保吊装过程平稳且安全。

六、危险源控制1. 电气安全:明确电气设备的作业边界,严格遵守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防止电击事故发生。

2. 高空作业:高空作业前必须检查安全保护措施的完好情况,使用可靠的安全工具和设备。

3. 物料储存:物料存放区域必须按照规定摆放,防止杂乱堆放引发火灾和爆炸事故。

4. 施工围栏: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围栏,阻挡闲人进入施工区域,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现场作业监护管(二篇)

现场作业监护管(二篇)

现场作业监护管危险作业的现场监护管理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来制定,应使作业程序规范化、设备与工具使用规范化、作业(施工)现场规范化,确保作业按操作规程进行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1)作业程序规范化危险作业程序包括申请、审批、作业、监督、总结等过程,整个程序一定严格、规范。

对于危险性大的危险作业(如动火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证制度。

需要进行危险作业的部门应首先提出申请,说明要求作业的理由、时间、地点、规模和作业内容。

申请一般应逐级进行,即班组向车间,车间向厂提出申请。

作业审批,根据作业的危险等级由车间级或厂级进行审批。

审批应主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进行,并按安全检查表进行。

作业审批合格后,发给作业证,明确作业时间,参加作业人员,作业分工以及指定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在开始作业前,应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工作。

准备工作包括:作业前的培训,熟悉作业标准,掌握安全要点和异常情况的对策等;作业现场的清理整顿;工具设备准备;服装护具准备;确定并熟悉作业中的指挥、联络方式等。

作业前的检查包括:自检、领导检查和安技人员检查。

检查合格后才能开始作业,作业中,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均应严格按预定方案要求进行;监护人员应在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作业安全。

(2)设备与工具使用的规范化作业中使用的设备与工具应严格按施工设计要求配备,并严格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设备、工具完好情况、作业场所清理整顿情况、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情况、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配备情况等。

(3)施工(作业)组织设计的规范化施工(作业)组织设计是整个施工或作业中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危险性作业开工前必须做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应严格按有关规程要求进行,并做好技术交底。

(4)作业(施工)现场的规范化危险性作业很多带有临时性,其作业(施工)现场的布设、安全防护、作业过程等,通常不像固定地点的重复性作业那样规范,这也是造成危险性作业事故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因此,应加强对作业(施工)现场的管理,使之规范化。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5篇)

监护安全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系统生产以及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针对公司系统的生产和检修工作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监护工作(一)联防监护1、针对各岗位人员配置满足不了巡检监护工作,要求各车间根据岗位的区域特点以及工作特性,组成巡检联防监护组,实现生产巡检过程中的监护。

2、根据各岗位危险因素的不同特点,各车间对生产岗位配置相应的防护用具和防护用品。

3、监护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监护人马上发出警报,从而实现第一时间救援。

(二)防护用具的管理1、各车间根据公司系统《气体防护器材使用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防护用具和消防器材进行规范管理。

2、车间指派一名领导专门管理防护用具。

做到定期检查,实时记录,以保证用具的完好备用状态。

3、各车间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实现防护用具的有效保管,防止流失和意外损坏。

4、结合不同人员的体貌特点,建立防护用具档案,并在各生产岗位进行张贴,同时根据档案的数据,分别配备相应数量和型号的防护用具。

5、公司生产技术部不定期对各车间的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考核。

二、检修过程中的监护工作(一)确定气体安全监护地点1、凡进入各种密闭的塔、罐、槽及地沟、地下室、污水井等有危险性的工作场所。

2、为切断物料来源,须抽加盲板时。

3、对发生泄漏设备进行巡回检查或操作时。

(二)监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监护员由本车间根据工作需要指派专人。

重大的危险性检修项目,须由专职医护人员配合时,由车间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

1、监护人员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2、技术熟练,全面了解工作性质,熟悉监护场所的危险源情况,能熟练使用防护器材。

(三)执行监护前的准备1、审查票证办理情况,符合要求后首先进行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有毒气体的隔绝情况(断开、加堵盲板)。

(2)置换分析情况。

(3)温度、压力情况。

(4)架子与走梯的搭设情况。

(5)安全带、安全灯及其它防护器材的准备情况。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大全

地勤监护工作制度范本大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机场地勤监护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机场运行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民用机场的地勤监护工作。

第三条地勤监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面、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第四条机场地勤监护工作由机场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地勤监护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地勤监护工作制度,明确地勤监护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确保地勤监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地勤监护人员的职责第六条地勤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对航班运行进行监护,确保航班正点起飞和降落;(二)对机场运行安全进行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三)对旅客、行李、货物、邮件等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和违禁品带上飞机;(四)对机场设施和设备进行监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五)对航班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发布,为旅客提供准确的信息服务;(六)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七)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地勤监护工作流程第七条地勤监护工作流程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航班准备阶段:对航班所使用的机场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航班所载货物、行李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危险品和违禁品带上飞机;对旅客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旅客携带的物品符合规定。

(二)航班起飞阶段:监护航班起飞,确保航班按时起飞;对航班所载货物、行李进行再次检查,确保其安全。

(三)航班运行阶段:对航班进行监护,确保航班正常运行;对航班所载货物、行李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

(四)航班降落阶段:监护航班降落,确保航班安全降落;对航班所载货物、行李进行最后一次检查,确保其安全。

(五)航班结束阶段:对航班所使用的机场设施、设备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航班所载货物、行李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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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二篇)
目录: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一
监理人员安全监理须知二
- 1 -
监护人员安全管理办法一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福建炼化公司生产装置、油品罐区等危险场所检维修工程和一体化项目新、改、扩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现场监护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和杜绝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失误和事故,确保生产装置正常运行和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福建炼化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在公司内承包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的所有承包商。

3术语或定义
3.1岗位安全监护人:经福建炼化公司和属管单位专业培训、取得装置岗位操作证的福炼员工,自动取得相应装置或区域监护人资格的人员。

3.2专业安全监护人:经福建炼化公司和属管单位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装置或区域监护人资格、并已与劳人处签定劳务协议的人员。

3.3承包商现场安全管理人:承包商现场负责人、持有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并经福建炼化公司专业培训合格,环安处备案认可的人员。

4职责
4.1属管单位:根据本单位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实际需要提出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报劳人处和环安处审查批准;负责对选定的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二级和三级安全教育,负责对专业安全监护人进行涉及本单位的专业知识培训,负责专业安全监护人的日常管理。

4.2劳人处:负责审查各属管单位专业安全监护人用人计划,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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