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管理办法

基地管理办法
基地管理办法

湖南省产业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管

理办法(试行)

根据湖南省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高等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实体企业的创新再创业,全面应用互联网推进实体企业的供给侧改革的等实施文件精神,建立湖南省产业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以下简称双创基地),为保障基地有效运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是由湖南省教育厅、衡阳市人民政府共建,衡阳珠晖区政府承建,用于扶持湖南省内(中小企业)和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优质创业项目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通过提供创业场地、创业服务、创业扶持等,使中小企业、在校大学生、高校毕业生等增强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业带动就业。

第二条入驻双创基地的创业企业(团队),其企业(团队)负责人应为高校在校大学生、近 5 年的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初创业者。并具备一定的项目启动资金和风险承担能力。和在衡阳注册的中小企业,急需转型升级并由一定资金预算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XX网库公司作为双创示范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公司,及作为双创基地、创客公寓、食堂等的业主及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物业管理与维护。

第四条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双创基地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2、负责创业企业(团队)的入驻资格审查、季度考核、退出以及各类材料的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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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配合当地政府协调入驻企业(团队)与地方工商财税各有关部门的联系;

4、配合协调对接省市(区)政府对入驻企业(团队)的优惠

扶持政

策;

5、负责双创基地、入驻企业(团队)的宣传、推广等工作;

6、配合主管部门,邀请校内外专家、创业导师、专业教师等为入驻企业(团队)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程序

第五条入驻双创基地的创业企业(团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创新产业政策,具有创新性和良

好的市场潜力;

2、已经(或准备)在衡阳珠晖区工商部门注册,并在珠晖区税务机关进行登记。

优先入驻条件:

1、校内师生或校友自创的公司,经营方向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具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创新性,公司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较高水平的专业创作能力;

2、校内师生或校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专利技术、且经评审具备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力的项目;

3、国家、省部、市级获奖的项目,且经评审具备产生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能力的项目。

第六条希望入驻双创基地的创业企业(团队)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申请

1、《湖南省产业互联网暨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入驻申请表》(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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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团队)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团队信息等;

3、创业计划书;

4、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二)审核

高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将创业计划书、入驻申请表等材料提交至高校创业主管部门,由高校创业主管部门对创业项目进行初审。高校往届毕业生和外省的高校大学生创业团队也可直接提交材料至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并由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负责入驻资格审查、评分和审核。

(三)复审

通过审核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高校创业主管部门须将材料交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在收到材料的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上报珠晖区人民政府两创办和湖南珠晖区人社局备案。

(四)入驻

通过复审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双创基地将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创业企业(团队)负责人与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签订入驻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入驻基地。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可与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直接签订入驻协议。

第四章入驻企业的扶持政策

第七条双创基地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以下优惠扶持政

策:

1、办公工位免房租、物业管理费;

2、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设施服务;

3、提供办公宽带网络、水电接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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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客公寓住宿费标准为 100 元/人/月起;

5、可申请最高XX万元的无息贷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政府将给予一年的全额贴息贷款;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申请续贷;

6、水、电费用区政府补贴 60%,XX追加补贴 20%,按有关政策申请补贴;

7、开展创业导师的创业辅导服务和经常性的创业培训、讲座、大赛、项目路演、交流会等各类活动;

8、配套全天候的人才招聘市场。

第八条入驻企业(团队)获得有关部门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认定的,按国家相关政策向有关部门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条其他普惠性政策。

第五章入驻企业的管理

第十条入驻企业(团队)一律采用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第十一条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对入驻企业(团队)实行每半年一次的考核制度,考核不通过的,将要求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退出双创基地;严重或屡次违反本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后续管理措施的,将对其发出《入驻企业退出通知书》,退出双创基地。

第十二条双创基地每一楼层的水电费用,每个月按照该楼层入驻企业的工位数(以在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的登记数量为准)全体均摊。

第十三条双创基地的水电费用,由基地物业管理单位预交,并于每月 1 日在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公告栏上公示,入驻企业(团队)须在公示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向基地物业管理单位缴纳应缴费用;逾期不缴纳或拒不缴纳的,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对其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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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企业退出通知书》,须立即退出双创基地,并向基地物

业管理单位补足所欠缴费用。

第十四条入驻企业(团队)人员如需入住创客公寓的,须向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提交《创客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二),由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和创客公寓物业管理单位按规定审批后,方可入住。

第十五条创客公寓的住宿费标准为100 元/人/月起,水、电等费用按照本室入住人数全体均摊,所缴纳费用由创客公寓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管理。

第十六条入驻企业(团队)创业项目实施中,涉及改变项目预定目标和内容,中止、提前或延期项目实施计划等变动,入驻企业(团队)须提前10 天向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提出报告。

第十七条对创业项目停顿、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期效果的入驻企业(团队),予以撤消或中止有关合同。

第十八条入驻企业(团队)须遵守如下规定: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及入驻协议书;

3、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4、每半年书面报告创业项目实施情况,接受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的考核审查;

5、未经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企业(团队)办公场地进行转包、转租等;

6、未经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同意,不得以名片、宣传册、海报、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任何形式借用双创基地名义宣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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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团队);更不得借用双创基地名义面向高校、社会等进

行有损于双创基地形象、声誉的各类宣传推广;

7、遵守双创基地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章入驻企业的退出

第十九条入驻企业(团队)协议期满,自行退出双创基地,并须在 15 天内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退出创客公寓、清理场地等。

第二十条入驻企业(团队)不再需要使用双创基地办公场所时,应主动向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好退出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第二十一条入驻企业(团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对其发出《入驻企业退出通知书》(附件三),须立即退出双创基地:

1、每半年一次考核不合格的;

2、创业项目中止或确认创业项目无开发前景的;

3、对双创基地提供的办公场所利用率较低的;

4、不按规定时间或拒不向基地物业管理单位缴纳水、电等

应缴费用的;

5、严重或屡次违反双创基地有关管理规定的;

6、未经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同意,私自将本企业(团

队)办公场地转租给第三方的;

7、两次以上不参加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组织的活动;

8、有违法乱纪行为的;

9、其他不适宜在双创基地继续进行经营办公的。

第二十二条入驻企业(团队)在收到《入驻企业退出通知书》后的 30 天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退出创客公

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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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场地等,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双创基地运营

管理公司将从逾期之日起按有关标准收取房租费等。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处理

第二十三条入驻企业(团队)不履行本管理办法或者履行本管理办法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双创基地内所有组织和个人。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双创基地运营管理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为一年。

衡阳市珠晖区人社局

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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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艺术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委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艺术系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艺术系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开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大学生文化平台。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

【法规标题】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发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 【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 【发布时间】2015-05-04【生效时间】2015-05-04【关键词】环境,废弃物管理,生活垃圾 【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取代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07年发布)【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 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依法负责的原则。国家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 第四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 治理规划与设施建设 第七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等,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批准设立的见习基地。 第三条见习基地是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重要载体,主要任务是为毕业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和就业培训,帮助他们提升工作技能和就业竞争力,促进供需见面,实现尽快就业。 第四条见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体现公益、促进就业的原则。实行企事业单位自主申报、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人社局统筹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包括:编制总体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认定见习基地,开展督查指导等。 就业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就业局)负责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包括:受理、初审见习基地申请,对见习基地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受理高校毕业生见习申请,为见习毕业生和见习基地搭建双向选择平台,提供相关服务;按规定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落实相关政策;做好就业见习毕业生实名制管理和统

计工作。 第六条见习基地担负就业见习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为: (一)按照见习基地管理机构下达的就业见习计划,接受高校毕业生报名,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组织开展见习和就业培训活动,落实各项见习措施; (二)负责本见习基地内见习高校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三)负责对见习情况进行考核,出具见习考核意见,协助发放《***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合格证明》; (四)优先接收见习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根据见习基地管理机构的意见,及时对见习方案、相关见习措施进行整改。 第三章见习基地的申报与管理 第七条见习基地的设置应当符合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需要,根据见习基地建设发展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第八条见习基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 有一定规模、管理规范,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 可提供一定数量、具有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见习期满后留用高校毕业生比例不低于30%; (三) 具有较强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导师资力量,有系统完善的就业见习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有规范的就业见习场所和设施; (四) 能够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按政策提供生活补助; (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定的其它事项。

最新咨询公司合伙人制度管理办法汇编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制订部门:总裁办制/修订日期:2017年7月30日发布日期:副本号: 合伙人制管理办法

1、目的 1.1实现公司的管理突破,通过公司股东和员工及外部人员的共同经营、共同创业,共担 风险,共负盈亏,凝聚志同道合的长期合作伙伴,形成高效的资金、团队、运营模式。 1.2规范和完善公司内部的治理机制,规范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协调合伙人的责任、 利益和风险平衡关系。 1.3确保公司的顺利运作,形成互补能力结构,提升公司的总体竞争力,实现公司永续经 营,提升公司的品牌价值。 2、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咨询服务和项目工程管理。 3、定义及原则 3.1合伙人制度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及外部人员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基础上,通过签订相 关《合伙人协议》参与公司项目的业务、技术和资金等方面合作而发挥价值,履行相关义务和享受相关的权利及利益分配的新型合作经营模式。 3.2公司合伙人制度的实施原则 1)公司股权为公司投资人所有的原则; 2)逐步构建合伙经营模式和团队习惯的原则 3)利益分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收益与风险共担的原则; 5)能力配比,增量激励的原则; 4、公司合伙人类别及吸纳 4.1合伙人类别:公司合伙人因其在公司业务活动中的投入资金、技术和业务关系等资源 的不同,以及其所承担的责任和享受的权利不同分为四级合伙人类别:一级是创始合伙人,二级是项目合伙人,三级是独立合伙人,四级是业务合伙人。 4.1.1四级业务合伙人:是公司业务活动的实际执行者,合伙人具有丰富的社会资源, 能在公司业务营销过程中发挥作用,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业务合伙人协议书》成为业务合伙人以公司名义开展营销业务。 4.1.2三级独立合伙人:以个人身份与公司建立长期紧密合作关系,具有独立运作公司 项目的资本和能力,对所操作的项目实行公司化的运作,对项目收入采取按比例分成的方式,在认可公司价值观的条件下签定《独立合伙人协议书》,以公司名义开展相

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提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含义) 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不包括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等五城区(含成都高新区),其他区(市)县人民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所在地建成区、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市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袋装的管理工作。 住建、规划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教育、商务、水务、卫生、公安、市场监管、园林、交通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制止、劝阻、举报。 第六条(收运许可) 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运服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服务所在地

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核发的服务许可证,并按照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作业服务合同,负责服务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第七条(设施建设) 中转房、收集点等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应当根据城市建设管理的需要,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由权属单位按照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八条(公建配套) 新建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按规定配套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已建成的城市街道、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集贸市场等未设置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应当列入公共设施补充配套建设计划,由建设、开发或权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补建。 第九条(设施管理)

教育系统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教育系统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xx省委教育工委、中共xx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切实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的通知》(x 教党〔20xx〕x号)精神,为落实中央第x巡视组关于高校意识形态 工作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反馈意见和省委的整改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 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 度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 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四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 1、初创型电商企业 1) 员工人数4人以上; 2) 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 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 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咨询中心”的工作能够规范、有序、高效地运行,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增城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之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包括: (一)心理咨询中心的专职教师和咨询员; (二)心理咨询中心聘任的兼职咨询员; (三)心理测验员; (四)在心理咨询中心内设工作机构中担任各种职务的学生干部和因工作需要聘用的学生骨干等。 第三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学院及其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中心的领导与管理,接受本院聘请的专家以及与本院心理咨询中心有业务关系的专家的指导。 第四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坚持诚心诚意为学生成才发展服务的工作宗旨,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规范,遵循心理咨询的基本程序,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热情、真诚、耐心、认真地为来访者服务。 第五条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知识,积极参加本中心举办的业务培训、心理讲座和其它有利于改善知识结构与提高能力的活动,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心理咨询员 第六条心理咨询员包括专职心理咨询员和兼职心理咨询员。 专职心理咨询员由心理咨询中心专职教师担任。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任具有心理咨询资格的教师和在读心理学专业且有心理咨询经验的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心理咨

询员。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个人的特点和专长,安排心理咨询员承担个体咨询、团体咨询、面谈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等任务。 兼职心理咨询员的名单、工作任务及和值班安排须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七条心理咨询员在个体咨询中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心理咨询必须以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和医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遵循科学规律,禁止宣扬和采用宗教、迷信、虚幻等一切非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二)保密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尊重来访者的人格、权利和隐私,对来访者的姓名、来访事件、咨询内容、测量结果、治疗方案等个人信息和资料予以保密,确因工作或研究需要而使用咨询资料时,必须以确保当事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不受损害为前提; (三)积极关注和精神支持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与来访者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尊重当事人,热情接待来访者,积极关注当事人成长的潜力,适时、适度共情,认真耐心倾听,体现真诚一致; (四)价值中立原则。心理咨询员不能代替来访者作价值选择,对来访者以及与其心理问题相关的矛盾双方的各种个人风格、价值观、信仰,心理咨询员不应予以倾向性的批评,但可就上述问题与来访者进行平等的讨论; (五)至善原则。心理咨询员应当以来访者为中心,一切为了来访者心理健康的发展;在给予来访者精神支持的同时,亦不能伤害与来访者有矛盾的其他人; (六)行为有度原则。心理咨询员应该认识到心理咨询的功能、目标、时间和地点都具有一定的限制性,不得代替来访者做出任何行动决定,不得与来访者发生非咨询关系和不正当的关系; (七)知情同意原则。心理咨询员在实施有关人格、智力、情绪、和心理健康评估等心理测试时,应当向受试者说明测试的目的、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4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

20190716-GACP基地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认证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 2019年8月

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高品质药用植物能够持续稳定供给国际市场,实现高质量药用植物的可持续利用和采收,推动中国药用植物更好地走进国际市场,需要借助国际通用的GACP规范来与国际对话,实现中国药用植物种植及采集的规范化、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与国际化。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以下简称医保商会)特提出并制定《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是指由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公司、合作社、农(林)场建设完成的符合示范基地核定条件的种植药用植物及采集野生药用植物基地。 第三条申报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需满足以下一条或多条原则和要求: (一)基原正品性原则:核定基地所种植药用植物是《中国药典》或本草文献典籍及民族药中的正品来源或取得出口目的国用户确认。核定基地应对所种植药用植物进行基源鉴定并出具基源鉴定报告,保存参照的标本药材。 (二)基地绿色性原则:核定基地所产药材的农残、重金属等必须符合产出国或最终消费国的标准,核定基地的生态环境和药材的生产加工过程必须保证绿色无外源污染。 (三)管理规范性原则:核定基地应制定栽培技术规程,其具体内容应包括施用肥料的种类、数量及操作规范;灌溉和排水规范;农药使用规范;采收技术规范;加工技术规范;仓储管理规章制度;药用植物运输操作规范等。 (四)经济实用性原则:核定基地在平均市场价格标准下,基地为盈利性的基地。 (五)规模稳定性原则:核定基地应该具有一定规模,基地应该至少要有两个生产周期、种植规模不少于100亩。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医保商会负责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工作小组、技术审查专家组、现场核查专家组、合议终评专家组,分别负责材料审查、技术审查、现场核查和合议终评。 第五条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工作小组,负责接收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出具形式审查意见。 第六条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技术审查专家组负责对申报单位和基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技术咨询和培训,包括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审查,提出技术审查意见。 第七条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现场核查专家组负责对通过技术审查的申报单位和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包括制定核定评价方案、现场考察、资料取证、阐述与答疑等工作,提出现场核查评价意见,形成书面报告。 第八条药用植物种植和采集示范基地核定合议终评专家组负责对各申报单位的现场评审意见、过程阐述与答疑情况等环节做出综合评定,给出评选结果。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

xx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肩负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战略工程、固本工程、铸魂工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三条学校是党领导下的学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校。办好基础教育,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意识形态阵地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各科室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负责本科室意识形态阵地的规划和管理。意识形态阵地要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有效管理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建设和使用,决不给反主流意识形态的错误理念提供任何传播渠道。 第四条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要增强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强化对校园网站、新闻网页、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三微一端”、出版物等的建设和管理,强化对各种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读书会等的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课堂管理 (一)课堂是学校宣传思想阵地的重点。要积极发挥课堂立德树

人的主渠道作用。 (二)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纪律负责。教师要切实加强课堂管理,强化教学纪律,自觉遵守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三)严肃课堂纪律,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教师要自觉依托课堂,使课堂讲坛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要坚持正确的政治导向,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 第六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一)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遵循信息网络规律,树立正确导向,着力内容建设,营造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网络育人环境,维护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二)加强学校网站建设,推进思政类校园微博、微信公共帐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网络文化的育人覆盖面和社会服务面。 (三)遵守国家关于网站、域名、IP地址备案的有关规定,加强校园网接入管理,规范校内接入移动互联网、使用社会网络资源管理。 (四)按照意识形态责任制相关要求,相关责任人必须担负起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管理工作,提前做好意识形态危机防控和应急预案工作,发现意识形态苗头性问题必须第一时间向学校上报。 第七条校园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校园网、“三微一端”、出版物以及宣传橱窗、墙报等,由各相关科室加强管理。 第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阵地使用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定

创业孵化基地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四平市电商产业园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管理制度 四平市电子商务创业就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经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建并管理运营。基地为我市大学生的电商创业提供实践的场所,同时也为四平市社会自然人创业提供孵化平台。为保证基地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基地以扶持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在电商领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发展四平市电子商务产业、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大学毕业生和社会自然人提供电商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第二条进入孵化基地的项目,主要以大学生创业者、社会自然人网店和初创型电商企业为主,其它具有创新意识、科技意识与电子商务相关项目亦可。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四平东北商域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拓展部负责。 具体工作职责为: (一)全面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和落实基地的相关工作,聘请专业电商技术人员、电商专业讲师、电商创业成功人士等为大学生和社会自然人(含入驻孵化企业)创业项目的发展提供指导,包括管理、营销、网络推广、商品E化、美工、客服、货源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三)协助入驻基地单位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四)负责各入驻单位的有关指标统计、考核工作。 (五)帮助入驻基地单位争取省、市有关电子商务创业的优惠政策支持。 (六)对基地入驻单位提供电商培训、业务指导、资金筹措等服务。 第三章入驻条件与入驻流程 第四条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入驻基地: 1、初创型电商企业 1) 员工人数4人以上; 2) 在四平市区内注册登记; 3)诚信经营、无违规操作行为; 4)遵守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2、大学生创业者和社会自然人网店 1)具有网店经营经验1年以上或经过基地正规培训的; 2)诚信经营、决无经营假货或炒作信用的行为; 3)创业项目运营计划经过基地相关部门论证可行的; 4)遵守电子商务产业园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咨询行业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保障工程咨询服务质量,促进投资科学决策、规范实施,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 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是遵循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工程实践经验、现代科学和管理方法,在经济社会发展、境内外投资建设项目决策与实施活动中,为投资者和政府部门提供阶段性或全过程咨询和管理的智力服务。 第三条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和规范全国工程咨询行 2 业发展,制定工程咨询单位从业规则和标准,组织开展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和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咨询行业发展,实施对工程咨询单位及其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工程咨询行业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

政策和业务指导,依法加强监管。 第二章工程咨询单位管理 第六条对工程咨询单位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备案以下信息:(一)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岗人员及技术力量、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年限、联系方式等;(二)从事的工程咨询专业和服务范围;(三)备案专业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四)非涉密的咨询成果简介。工程咨询单位应当保证所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备案信息有变化的,工程咨询单位应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告知。工程咨询单位基本信息由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在线平台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工程咨询业务按照以下专业划分:3 (一)农业、林业;(二)水利水电;(三)电力(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四)煤炭;(五)石油天然气;(六)公路;(七)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八)民航;(九)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十)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十一)冶金(含钢铁、有色);(十二)石化、化工、医药;(十三)核工业;(十四)机械(含智能制造);(十五)轻工、纺织;(十六)建材;(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十九)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二十)水文地质、工程测量、岩土工程;(二十一)其他(以实际专业为准)。 第八条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一)规划咨询:含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7号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中的单位和居民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建筑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垃圾。 第三条国家鼓励发展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无害化、资源化和减量化,搞好综合利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地区发展规划,会同规划、计划、环保、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第六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执行。 第七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经营。 第八条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设置垃圾箱(桶)、转运站等设施。单位内部上述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由各单位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督检查。 第九条城市居民必须按当地规定的地点、时间和其他要求,将生活垃圾倒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袋装收集的地区,应当按当地规定的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装入相应的垃圾袋内投入垃圾容器或者指定的生活垃圾场所。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应当按规定时间投放在指定的收集场所,不得随意投放。城市中的所有单位和居民都应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当地有关规定,不得乱倒、乱丢垃圾。 第十条单位处理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向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按批准指定的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无力运输、处理的,可以委托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单位运输、处理。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中。 第十一条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将生活垃圾运往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第十二条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容器必须保持完好,外观和周围环境应当整洁。未经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搬动、拆除、封闭和损坏。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精选.]

魏营中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总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教学研究无禁

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初中生特有的文化平台。 构建初中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魏营中学要勇做宣传思想工作的“先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好宣传思想的“大文章”。 最新文件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方便更改

基地管理办法

毕节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 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毕节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的管理,推动中长跑项目发展,更好地培养和输送中长跑项目优秀后备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体制 1、“基地”为地区文化体育局、地区教育局命名的训练单位,并入各依托学校,由依托学校负责日常管理,由所在县文体广旅局、教育局负责监管。 2、“基地”主任实行由依托学校校长负责制。任期按省运会周期计算。 3、“基地”教练员实行由依托单位体育教师承担制,由“基地”主任负责聘用,实行主教练工作目标责任制。聘期按省运会周期计算。 4、“基地”训练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接受地区文化体育局财务监督。 二、目标任务 1、制订中长跑、长跑、马拉松、竞走项目后备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长跑等四个项目运动训练、年度竞赛活动,负责“基地”教练员培训、考核、评估。 2、完成地区中长跑项目后备人才训练基地评估各项工作,并达到各项指标要求。 3、完成参加地区中长跑比赛项目队伍的组建,保证队伍参赛并完成相应的金牌任务。保证专职体育教师2人以上;建立科学合理的运动员年龄梯队,运动员年龄为13-1 4、15-16、17-18三个年龄段;常年在训运动员每个项目不少于20人以上(其中女运动员不少于50%)。 4、完成向省训练基地输送优秀中长跑、长跑、马拉松、竞走项目体育后备人才,每年每项不少于2人(含半年以上试训队员);参加地区

举办的“基地”田径运动会和其他田径比赛中达优、良任务;每年必须有40%以上运动员达三级运动员等级标准,有20%以上运动员达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标准。 三、保障措施 1、运动员来源。“基地”运动员来自所依托学校在校学生,享受地区出台的体教结合优惠政策。 2、保障训练场地。“基地”应在海拔1600米以上,学校必须有田径场或适合开展长跑训练的场地,保证运动员训练所需场地和器材。 3、保证经费投入。基地训练、参赛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每年地区文化体育局下拨“基地”专项训练经费2万元(按开展训练项目,每个项目0.5万元),“基地”所在县应按不低于1:0.5的比例投入配套资金。其中县级配套资金用于体育场地维修和训练器材添置,地区文体局经费用于体育教师和运动员的训练补助,前者不高于10%,后者不低于90%。地区文化体育局将积极争取省体育局的专项资金投入,以加大“基地”的经费保障。 四、工作职责 1、“基地”主任工作职责: (1)负责“基地”全面管理工作。制定“基地”发展规划,完善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要求对基地进行严格科学管理。 (2)负责聘用“基地”教练员,抓好教练员的政治业务学习、政绩考核、年终评审工作。 (3)负责抓好“基地”运动训练的检查、监督工作。加强运动员思想、训练、学习、生活纪律等方面的管理。 (4)负责与省、地区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有关工作。 2、主教练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基地”年度训练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

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doc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

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元/人; ③单位技术负责人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之欧阳歌谷创编

魏营中学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欧阳歌谷(2021.02.01) 一是制定落实制度体系,规范意识形态阵地管理。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机制。学校党总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职责清晰,统筹协调,分工合作,守土有责”思路,认真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意识形态管理环环相扣、不留死角。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学校领导担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意识形态管理工作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处理相关工作。 二、是以务求实效为目标,完善意识形态管理措施。 通过“控制场地”方式,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课堂、课外活动场所、报告会、讲座”管理操作流程。一是严格审批程序和环节。从申报到审批的各个程序均责任到人,可追溯倒查人性化的管理既活跃了学术活动,又实现了对意识形态的有效管理。以提升素质为抓手,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水平。不断丰富和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的内容和形式,通过政治学习不断强调意识形态管理的重要性,周密部署相关工作。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三、以队伍和学科建设为重点,切实把控课堂阵地 在教育教学环节,坚持正确导向。坚持“教学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通过《教学工作规程》明确规定教师应有的政治素质,根据“授课条件”、“任课资格”、“德育要求”和“教学评估”等要求,结合学生评教和督导制度等,及时发现、反馈和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课堂教学管理,以积极健康内容占领课堂主阵地。 四、加强对学生活动的引导和管理。 把校园文化建设作为创新和拓展中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一步优化校园育人环境,夯实文化校园阵地,搭建初中生特有的文化平台。 构建初中学校宣传思想工作大格局,扎实有效地推进我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魏营中学要勇做宣传思想工作的“先锋”,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好宣传思想的“大文章”。 欧阳歌谷创编2021年2月

工程咨询管理办法.pdf

工程咨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 xx 工程咨询质量,规范工程咨询行为,促进工程咨询工作有效开展,根据《铁路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咨询办法》和铁路总公司批准的工程咨询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咨询单位按照《工程咨询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工程咨询工作义务和责任,对咨询报告的深度、完 整性、准确性负责。并对 xx 公司负责。 第三条设计单位按照《勘察设计合同》和有关规定,履行勘察设计工作义务和责任,对本项目工程设计文件总体性、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对勘察设计的咨询不免除勘察设计单位应负的责任。 第二章工程咨询工作的依据 第四条工程咨询工作的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及暂行规定。 (二)国内外先进、可靠、成熟、适用的标准、规范、理论和方法。 (三)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各设计阶段审查意见及相关技术文件。 1

(四)批准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等方面的审查意见及相关标准和规范。 (五)设计单位提交的勘测、勘探报告等基础资料。 (六)工程咨询招标文件、工程咨询合同书及附件;公司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及附件。 (七)xx 公司与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询合同外的磋商意见。 第三章工程咨询的管理 第五条公司工管部和物设部是工程咨询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工程咨询成果进行消化和吸收,对咨询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协调,对工程咨询进行考核评价。 第六条公司通过招投标,确定工程咨询单位,工程咨 询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甲级铁路勘察设计资质或甲级铁路工程咨询资质。 (二)独立完成过同类型、同规模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或咨询。 (三)未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第四章工程咨询主要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咨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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