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杭州市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

市政府令第180号

(2002年6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规范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设置的农民集体所有制的社区性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其他合作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

第四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财政、审计部门依据其职责,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财务计划管理

第五条村经济合作社每年年初应当按照量入为出、留有余地、兼顾各方面利益的原则,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年度财务计划主要包括:

(一)财务收支计划;

(二)固定资产购建计划;

(三)农业基本建设计划;

(四)农业资源开发、农业技术推广或其他投资计划;

(五)收益分配计划。

第六条年度财务计划应当经村经济合作社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七条主要生产资料和经营项目的承包、租赁、入股等方案和数额较大的资金筹集、支出,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应当向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报告年度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实行帐、款分管,支票与印鉴分管,定期核对、盘点,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禁止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

禁止公款私存、坐支现金、库存现金超过规定限额。

禁止多头设立帐户或者出租转借帐户。

第十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及使用保管制度。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定期清查核对各种应收款项,对拖欠的应

收款项应当采取措施加以催收。对无法收回并符合坏帐、呆帐核销条件的款项,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核销,计入其他支出。

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减免。

第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所属单位资产的拍卖、入股、转让、租赁或无形资产的使用许可,必须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其结果应向社员会议或

社员代表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产品物资登记、保管、领用制度,产品物资必须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并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各种有价证券应当建立专门的登记清册。

第四章财务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的各项收入应使用各区、县(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票据并及时全额入账。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严格执行票据登记、保管和使用制度,非财务人员不得经手票据。

第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的统一经营收入、企业上交的承包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无形资产)租赁费或使用费、投资收益等可分配收入,在弥补亏损、扣除经营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损失和其他支出后,应当列入当年收益分配。土地征用补偿费、村属集体企业或集体资产转让所得、国家和上级单位各种拨款、捐赠等专项资金收入,不得列入收益分配。

第十六条对承包集体的耕地、山林、水面、滩涂和茶、桑、果园以及养殖、捕捞等生产经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向其收取承包金。

第十七条对租用集体资产(包括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村经济合作社应

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收取集体资产(土地)租赁费。

第十八条对村经济合作社投资入股组建的企业,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按

照有关合同、协议、章程等约定,及时收取应得的投资收益。

第十九条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和需由村统一安置的劳动力安置

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村经济合作社统一收取。

第二十条村集体资产的拍卖、转让所得,由村经济合作社负责收取。

第二十一条村经济合作社接受国家和上级单位的专项拨款,应全额入账,专款专用。

第五章财务支出管理

第二十二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村经济合作社规模、岗位责任制及集体当年收益状况,并结合工作实绩和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经乡、镇人民政府考核,提出建议后由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

第二十三条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用于发展生产、安置就业和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未安置人员的生活补助。

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及由村出资建成的地面附着物补偿费,不得截留、侵占和移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未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村经济合作社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村经济合作社的资金需要出借的,应当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委托依法设立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方出借,并签订贷款协议和由借款方提供经济担保。

第二十五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开支审批制度。计划内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审批;计划外的支出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或不合理的开支,出纳应当拒付,会计不得入帐。

第二十六条计划外固定资产的购建,必须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提出,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重大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并公开招投标。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验收和基建决算审计。

第二十七条投资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评估,并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数额较大的投资项目,应当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二十八条村经济合作社在年终收益分配前,应当准确核算全年收支,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收益分配方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并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六章财务人员管理

第二十九条村经济合作社应当设置财务机构,配备会计、出纳人员。会

计人员和出纳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

财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逐步实行持证上岗。

村级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从事该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工作。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的权利:

(一)参加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

(二)检查和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保管等;

(三)有权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业务;

(四)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检举揭发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财务人员的义务:

(一)遵守职业道德,遵守财经纪律;

(二)参加由乡镇组织的村会计集中办公和财务互查互审活动;

(三)参加后续教育培训;

(四)按规定准确、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完整地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并按时上报;

(五)对每年形成的财务档案及时整理立卷,并按规定保管年限统一管理。

第三十二条财务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不得擅自离职。

主管会计或总会计的任免和调换,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区、县(市)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由乡、镇人民政府监督交接;在办清交接手续之前,财务人员不得调动或离职。

第三十三条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及其负责人应当支持财务人员

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法办理财务事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财务人员实施打击报复。

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应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七章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三十四条村经济合作社必须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季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经济发达的村应当按月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集体资产状况、财务收入、财务支出、集体资产经营方式、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方案和财务收支预决算等。

财务公开的内容必须具体、详细。承包金、土地征用补偿费、集体资产租赁费、管理人员报酬等社员关注的重大财务收支以及计划外财务支出,必须逐笔逐项逐人公开。

村经济合作社应建立符合规定的财务公开栏,公开栏应当设置在方便社员阅览的地点。

第三十五条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成立以社员代表为主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应由具备一定会计业务知识或熟悉了解村经济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人担任,经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与村

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同步换届。

民主理财小组应当定期对村经济合作社财务账目进行审查,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研究社员对财务管理的反映,并及时向村经济合作社管

理委员会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民主理财小组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应予采纳。如不采纳,应当说明理由。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与民主理财小组的意见分歧较大的,民主理财小组有权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由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或由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六条年度财务收支决算、村经济合作社主要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离任,必须经区、县(市)或乡、镇的农村经济审计机构的审计。必要时由区、县(市)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对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

(一)未按规定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

(二)未按规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

(三)未按规定审批开支的;

(四)未按规定任免财务人员的;

(五)非出纳人员管理现金或者非财务人员经手票据的;

(六)财务人员未按规定办清交接手续的;

(七)未按规定公布财务账目或者未报告财务计划执行情况的;

(八)不接受审计的;

(九)票据遗失或损毁的;

(十)未按规定借入资金的;

(十一)对单据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凭证入帐的。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对责任人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依法免去其职务;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

(二)擅自出借资金或者提供经济担保的;

(三)违反规定开支费用的;

(四)未按规定处置固定资产的;

(五)擅自决定应收款项减免的;

(六)打击报复财务人员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

(七)截留、侵占、挪用集体资产的。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应当由财政、审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财政、审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村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各区、县(市)辖村的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指导监督村经济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二OO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黑龙江省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黑农改办〔2004〕2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村级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村级财务管理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即村级资金的权属不变,县对村级附加及补助既得财力总量不变,村级财务审批权不变。 第三条村级资金属于全体村民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平调、截留、挪用和占用。 第四条村级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实行“村财民理乡代管”制度。 第五条村级财务管理实行“三统一”,即村级资金管理统一实行预决算制度,村级自行组织的收入统一纳入乡镇财政“村级集体收入专户”,村级资金的会计核算统一由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代理。 第六条村级组织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保障资产保值增值。应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参加民主理财小组。 第二章收支范围 第七条村级收入包括: (一)财政转移支付补助; (二)经营收入; (三)发包及上缴收入; (四)耕地占用补偿费; (五)资产变价收入; (六)国家专项投资; (七)扶贫救济款; (八)“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 (九)其它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包括: (一)财政转移支付补助支出: 1、村干部固定补贴和误工补贴支出; 2、五保户供养支出; 3、村办公经费支出。 (二)经营支出; (三)管理费; (四)福利费; (五)其它支出。 第三章管理职权 第九条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编制和汇总村级资金(含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的预决算;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 年月日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 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是由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综合性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第五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六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镇人民政府和市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股权设置与量化 第七条经清产核资查并依法调整账户后~截止年月日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总资产元~负债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元。可以折股量化的经营性净资产为元。 ,不确值的村不需要写,

第八条本社设人口股。股权总数为股~股份合作制改革时每股金额元。 具体股本结构详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结构登记表》。 第九条股东的股份数及股权额在股权证中予以载明~股权证由本社颁发。 股权证书是对股东股权的确认~股东必须认真保管~股东变更、股权证书遗失、股权证书所载股份发生变动的~都要及时申请补办或变更。 第十条股东可以依法可继承和内部转让。 股东发生股权继承、转让~应向董事会申请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人口股分为社员股东和非社员股东~非社员股东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年满18周岁的社员股东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享有对本社财务收支、资产营运、收益分配等的知情权, ,三,享有对本社董事会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四,享有本社收益分配的权利, ,五,享有购买其他股东转让股份的优先权, ,六,优先认购本社新增注册资本, ,七,按有关规定享有合作社终止后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 ,二,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的各项决议, ,三,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行事。 ,四,关心本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维护本这的合法权益, ,五,以其所持股份份额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财务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深化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财务支出方面的浪费、舞弊、腐败问题,根据旬办法[2008]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系统内全面推行经办人、会计(报帐员)、监审小组、单位负责人逐级签字审批的“一签三审”制度。 第三条财务监审小组人员组成:监审小组一般由3人组成,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实有人数不足3人的,可设一名监审人员。 第四条监审小组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非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及具有财务 管理职能的股室主要负责人、会计(报帐员)等人员。 (二)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原则性强。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综合素质较高,工作能力较强。 (五)比较熟悉财务和会计业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第五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产生: (一)财务支出监审小组,必须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实行 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 (二)当选监审小组成员赞成票须超过与会人员半数以上; (三)局机关监审小组人员由局召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 选举产生,局直各单位监审小组人员由各单位分别召开本单位全

体工作人员会议选举产生,除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外,单位领导班子中应有1人进入监审小组。 第六条监审小组人员的任免:局机关及局直各单位监审人 员经选举产生后统一上报主管局,提交局务会审批后,由局下发正式任命文件,监审小组人员免职和调整须经本单位全体干部职 工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并经局务会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免职和调整。 第七条财务管理支出审批程序: (一)具体办理人员对所办理的业务在原始支出凭证上如实 注明办理的时间和用途并签名后送交单位会计(报帐员)。 (二)单位会计(报帐员)对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进行初步 审核,并填写《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 (三)会计(报帐员)将《旬阳县财务支出审签单》连同初 审后的支出项目和原始凭证一起送交单位财务支出监审小组,监审小组依照有关规定逐项进行集体审核把关并由组长签名。 (四)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支笔”审批签名后由单位会计核销或由报帐员统一送会计核算中心,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无异议后,予以核销。 第八条财务支出审批内容为单位的所有非工资性支出,包括接待费、差旅费、办公用品、车辆、房屋等固定资产购置、维 修等各类支出。 第九条对存在问题的各类支出和原始凭证,财务支出监审小组有权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处理: (一)对审批、招标、采购、备案等手续不全的财务支出,

股份合作社章程(参考样本).doc

顺德区乐从镇罗沙股份合作经济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完善本股份合作经济社组织管理,规范集体经济的收益分配,保障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跟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关于规范乐从镇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全称: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罗沙村股份合作经济社。本股份合作经济社地址:乐从镇罗沙大道忠信段6号。 第三条本股份合作经济社(以下简称“股份社”)在镇党委、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并自觉接受镇政府、村委会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本股份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五条股份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股份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股份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 (六)为本股份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股份社享有下列权利: (一)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二)由本股份社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管理内部事务; (四)拒绝不合法的收费、摊派或者集资;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股份社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组织章程; (二)保护集体所有的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实行资产与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责任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接受组织成员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本股份社设股东大会、股东代表会议、理事会、民主理财监督小组。 第九条股东大会是本股份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由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全体村居股东组成。凡涉及股

广东省农村经济联合社和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doc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保障集体和成员的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的前身是人民公社体制时期的,从19 年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时起改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名称: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经济合作社。 名称缩写: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韶关市浈江区犁市镇村办公楼。 第四条本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成员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本社成员提供服务; (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资产 第七条本社所有的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森林、林地、草场等自然资源,兴办集体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本社分配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属于本社集体所有;

(二)本社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购置的交通、通讯、电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备等财产; (三)本社兴办的集体企业、公益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本社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兴办的项目中,按合同规定属于本社所有的资产; (五)本社及社办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国家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和对生态公益林补偿费中属于本社所得部分,本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本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形成的资产; (六)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等农业资产; (七)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债权; (八)本社及社办企业、事业单位拥有的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 (九)本社所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收益; (十)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助、捐赠的财物和国家无偿拨款、补贴、减免税赋等形成的资产; (十一)依法属于本社所有的其他资产。 (以上条款可根据各社实际细化和增减) 第八条本社清产核资至2011 年11月30日止,资产总额为万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元。 第三章成员及其权利义务 第九条本社成员分为自然成员、保留成员和表决成员三种类别进行界定:(一)自然成员。下列人员自然属于本社成员: 1.原的社员,户口保留在本社所在地,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的。 2.本社下列成员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子女,户口保留在本社所在地,并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社章程规定义务的: (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本社成员合法生育或依法收养的子女;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主持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 会主持词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 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持词 年月日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股东: 今天是个隆重而喜庆的日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农村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战略部署,为认真做好本次改革工作,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了清产核资、人口清查、股权界定、章程(草案)拟定等各项工作,确定本社总股份股,其中股东人,目前我村股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今天我们荣幸地邀请到上级领导到会指导,在这里隆重召开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同见证我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的历史性时刻。 今天出席会议的镇(街道)领导有:………,对各位领导的莅临表示热烈欢迎。同时出席今天会议的有**村股东代表、村党组织、村委会的班子成员、**镇(街道)各村党组织书记,对你们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 本次会议应出席**村股东代表名,现实际到会出席股东代表名,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召开会议。 本次会议主要有七项议程: 一是由**同志做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报告;

二是由股东代表表决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选举办法(草案)和财务管理制度; 三是宣读**镇(街道)党(工)委关于首届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推荐名单的批复;由社员股东代表表决确定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召开董事会、监事会推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任;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式成立。 四是举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授牌仪式; 五是举行股权证书现场发放仪式; 六是董事长就职讲话; 七是镇(街道)领导讲话; 现在我宣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开始。 下面进行会议第一项议程: 请**同志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筹备工作报告。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 一是请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 请工作人员宣读章程草案。 请各位代表充分考虑一下(略停);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财务预算及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 号)、《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为市本级国有企业 含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国有企业的出资人职责(以下简称国有资产出资人)。国有资产出资人根据市政府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市政府对市本级国有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实施统一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国有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企业财务预算、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的规范运作。 第二章财务预算 第四条为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有效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都要建立规范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第五条财务预算是指企业在对未来一年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筹划的基础上,围绕企业发展规划和经营计划,对预算年度内企业各种资源运用及经营成果与分配等所作的具体安排。 第六条企业要在认真分析、预测影响年度经营目标主要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财务预算方案,并将年度财务预算细划为月份、季度预算,建立必要的财务预算执行和完成情况监控及考核机制。 第七条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第八条企业年度财务预算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增资扩股、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农业部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简称产改)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于xxxx年xx月xx日成立。 本社名称:xx县xx镇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住所:xx县xx镇xx村 第三条本社是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的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属于本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均属于本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量化到人的集体资产股权仅作为股东享受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依据,所有权仍属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 第五条本社受上级党委、政府和农村集体资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资产折股 第六条折股量化资产为原村经济合作社经营性净资产。资源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暂不列入折股量化范围。 第七条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后,因土地被征用等由集体经济组织所得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不包括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社会保障费用)和集体资产置换增值等收益,应及时足额追加到总股本中。 第八条经清产核资后,原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总资产xxxx元,负债xxxx 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xxxxx元,其中经营性净资产xxx元,非经营性资产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含股民登记、方案、制度)

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2014修订)国务院令第648号及其《施行细则》[2000]第96号,以及榆林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某区某乡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某区某乡某村 第四条本社由张三等个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某区农业局登记。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股份多少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金管理、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资源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股东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理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某乡政府和某区产改办审核,在某区农业局登记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观光旅游、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土地整理、产权交易(产权评估、抵押、流转)等 第十二条本社登记资本为1748 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第十三条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 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按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时的村民及其家庭成员人口设“人口股”。 2、按原村民承包的林地、土地设“耕地股”。 3、按村民占有集体资产份额的多少设“集体股”。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行为,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和监督,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宗教事务条例》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宗教活动场所,是指依照《宗教事务条例》等规定依法登记的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以下简称寺观教堂)和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 第三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确保本场所资产安全有效,用于与其宗旨相符的活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第四条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应当按照《宗教事务条例》、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场所的财务管理制度,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在本场所管理组织的领导下对本场所的财务进行管理。财务管理小组一般由本场所管理组织负责人、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等组成。 第六条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哄抢、私分、损毁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处分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财产。 第七条宗教活动场所的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会计制度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场所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等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宗教活动场所会计人员伪造、变造、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建立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档案,并妥善保管。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配备会计人员负责会计事务,或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经依法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宗教活动场所不具备前款条件的,可委托相关宗教团体的会计人员代理会计事务;或者在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联合聘请会计人员代理其会计事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一条宗教活动场所的会计、出纳和财务管理小组负责人应当由不同的人员担任,不得相互兼任。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完整版

村经济合作社章程样本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示范章程(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经济合作社(市辖区范围内的村经济合作社应注明XX市)。 本社住所:XX县(市、区)XX乡镇(街道)XX村(或XX路XX号)。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社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管理村集体所有或者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 (二)经营管理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组织各业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 第五条本社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二章社员 ? 第六条户籍在本村,遵守本章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居民,为本社社员:(一)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时原生产大队成员; (二)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社社员的; (三)与本社社员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四)因社员依法收养落户的; (五)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六);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之一户籍关系迁出本村或者被注销的,保留社员资格: (一)解放军、武警部队的现役义务兵和符合国家规定的初级士官;

合资公司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用心整理可以编辑的word文档 合资公司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企业不能自行组织清算委员会进行清算或者依照普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出现严重障碍的,企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等权力机构(以下简称企业权力机构)、投资者或者债权人可以向企业审批机关申请进行特别清算。 合资公司财务监控管理制度 1、资产管理方面 公司的主要资产包括存货和固定资产,分别由专设职能部门管理负责,责任到人,各项资产由计算机系统进行核算处理。 固定资产中房屋建筑物布局合理、厂房宽敞通风,厂区绿化很好,如公园一般,生产设备实现全自动化,各种产品的配方经调试确定后有电脑自动控制进行供料、搅拌、生产、装运等工作。机器设备定期维修、保养较好。公司在购置固定资产时的内部控制手续非常健全,均有购置申请书,公司负责人批示,完税证明单,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和购置发票等相关证据。 公司对存货管理较为严格,库房中存货码放整齐,不同种类的存货用不同颜色包装袋分开摆放,很容易进行识别,各类存活均挂有标牌,在标牌上面明确列示存货规格、型号、出入库时间,并有领料人、送料人、库管人员签字确责。 公司每月对各项资产进行清盘,每月均统计出暂停用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清单,进行调整安排。存货每月进行盘点,盘盈亏率很小。 2、生产销售方面 公司从采购原料、原料验收入库到材料出库、生产成品再到销售结转成本、确认收入各环节控制体系均较为完善。 材料采购需填制"采购申请单",列明采购原料名称、供应商名称、价格、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付款形式、运输方式、在途天数、订货到达日期、包装袋处理等详细采购计划。此单据需采购员、采购经理签字,交由品管部、财会部会签、最后总经理签字确认。 采购原料入库需填制"原料收货报告",此报告由采购部对原料名称、合同号、运输单位、包装袋处理等进行签字确认。然后由地磅员对过磅时间、重量、运输车号、皮重、毛重等情况进行签字确认。由化验室对原料进行化验确认原料品质,提出化验意见并进行签字确认。由工厂仓库对收货净重、存放位置、入库件数进行签字确认,再由采购部综合上述情况对付款进行确认。

村股份经济组织合作社章程样本

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撤村建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行为,保障合作社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以及上虞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绍兴市上虞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三条本社住所:绍兴市上虞区XXXXXX。 第四条本社由本村全体XXXX名村民作为股东联合组建。 第五条本社经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经营期限为XXX。 第六条本社系农村集体经济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按照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合作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本社的基本职能: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 第八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本章程对合作社及其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县、市)农办批准,在登记机关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本社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合作社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十二条本社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股东资格、出资人及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股东资格 拥有本社股权者均具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资格。根据本社实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本社股东: 1、开始实行农村双层经营经营体制时原生大队成员;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 3、与本社股东有合法婚姻关系落户的; 4、因股东依法收养落户的; 5、政策性移民落户的; 6、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规定的其他人员。村党支部(总支)书记为股份经济合作社当然股东。 第十四条本社共有股东XXXX个,以集体净资产量化方式出资XXXX万元(全为人口股),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流程

财务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内部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本制度是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公司 2本制度适用范围 3机构职责和权限。 3.1 其责。 3.2 4 4.1 4.2 4.3 4.4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4.5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5基本原则 5.1健全原则:内部监督制度覆盖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渗透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5.2合理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监督目标。 5.3制衡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不相容的岗位及职责应当分离。 5.4有效原则:自觉维护监督制度的有效执行,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纠正。 5.5独立原则: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够满足内控管理需要的部门和岗位,部门和岗 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5.6 6监督管理内容。 6.1 6.2 7 7.1 7.1.1 7.1.2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7.1.3 7.1.4 7.1.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1.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1.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7.1.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7.1.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修改公司章程; 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7.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7.2.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7.2.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7.2.3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7.2.4 7.2.5 7.2.6 7.2.7 7.2.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2.9 7.3 7.3.1 7.3.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7.3.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7.3.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模板】

县某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资产产权和资产折股 (2) 第三章股份量化与股权设置 (4) 第四章股权管理 (4)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5) 第六章组织机构及议事规则 (6) 第一节成员大会 (6) 第二节成员代表会议 (7) 第三节理事会 (9) 第四节监事会 (11) 第七章资产经营与管理 (13) 第八章财务管理 (14) 第九章收益分配 (14) 第十章本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15) 第十一章附则 (1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的运行和管理,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和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社)。 本社住所:___市___县**乡镇**村(社区)。 第三条本社宗旨是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促进农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障本社成员充分享有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后的收益和成果。 第四条本社的全部资产属全体成员共同所有,但本社的集体资产不能确权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成员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成员享有股份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本社在**乡镇党委、**村(社区)党支部领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七条本社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和管理本社全部资产; (二)经营和管理政府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有资产及其他资产;—1—

农村股份合作社章程

xx市xx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xx市农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xx市xx区xx镇xx村民委员会和全体村民经过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共同出资设立xx 村各分合作社,特立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企业名称: xx市xx区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住所: xx村村委会院内 邮政编码: 第二章经济性质 第三条经济性质:股份制(合作) 第三章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本企业设立的宗旨是整合全村资源,加强企业规范化、民主化管理,充分调动全体股东参与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五条经营范围:综合经营与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农业旅游综合开发;专业承包;土地整理;土壤改良等。 第四章企业的设立方式 第六条企业的设立方式:(新建) 第五章合作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合作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合作股东大会并享有表决权;

2、查阅合作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成员或监事会成员; 4、依照规定获取股利及转让出资; 5、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认购本企业新增股本; 7、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企业的剩余财产; 第八条合作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缴的全部出资额承担企业债务; 3、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章企业的注册资金、股份种类、 股金的总额、每股金额 第九条企业注册资金:元 第十条股份的种类:集体股 %、个人股 % 第十一条各类股金的总额:集体股元;个人股元 第十二条每股的金额:元 第七章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 第十三条合作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1、财务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加强财务监督,秉公办事,严格财经纪律。 2、本校财务由财政局会计中心统一建账管理,不私设小金库。 3、提倡勤俭节约,严格财经纪律。凡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年度预决算以及群众关心的办公设备购置、招待、会议等大额开支,必须经集体研究决定。 4、款项支出过程中,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实行联签会审,由经办人员、纪检监察干部、财务主管、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参与,各项支出经联签会审后,按照审批权限由“一把手”、财务主管人员签字审批入账。 5、各项财务开支必须定期公开。每月月初10日内将上月单位收开支情况报公开;会议费、招待费等大的开支每季度公开一次;特别是外出考察学习等费用随时公开;财务预算决算每年公开一次。 6、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重复报销费用,严禁以公务接待、购置办公用品、工程修建等名义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现金,中饱私囊或私分的,要严肃处理。 7、领导干部出国(境)、外出考察学习、公务接待等费用,要公开报销明细,实行“阳光票据”,接受群众监督。 8、出差费用报销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填写差旅报销单,并在出差回来一周内结账,财务人员对报销有关情况进行核实,如无出入,按规定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9、加强内部财务管理,注意节俭开支。

财务审计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加强会计核算,提高财务报告可信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校财务室每年年终编制的财务公开资料,应经全面审计后方可公开。须遵循会计十二大基本原则及国家相关的法规、条例和制度,才能使其更加准确、公正、恰当。 第三条须经财政局审批的各项收支,应按审批情况编制财务计划,事后将结果如实上报并在教师大会上公布,接受主管部门和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第四条财务审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收支情况; 二、固定资产情况公布; 三、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公布; 四、其他需要审计评议的有关事项; 第五条在进行外部审计评议时,被审计评议的领导及校财务室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资料。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更好地发挥本村自然资源与经济资源优势~依照市政府关于三农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组建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 第二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以发展村集体经济~提高村民收入和公益福利水平为最大目标~实行股份合作经济形式的产权制度、分红制度和管理机制的股份合作组织。 第三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受xxx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股份构成 第四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全部由南xxx村村集体资产组成~主要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 第五条 xxx村农民股份经济合作社入股形式: 1、经营性集体资产:包括由村集体投资兴建的经营性资产和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 2、资源性资产:主要指本村现有的经营性土地~包括承包地、四荒地等。 第三章股份配置 第六条经营性资产设集体股和村民个人股~分别占集体经 1 营性净资产的10%和90%。 第七条集体股属全体股东共有~收益权归村集体。个人股的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八条利用合作社经营积累投资新建的经营性资产~作为新增股份分配。新 增股份以股东代表大会确定的截止日实有股东数量为准~按照新增资产的市场评估 价值~分别进行集体股和个人股的分配。 第九条土地股是按照股东数量~对本村所有经营性土地的实有面积平均分配 的折股~收益权归股东个人所有。 第四章股权证明 第十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持股股东发给股权证书。股权证书每个股东一 本。股权证书是股东据以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股权证书载明下列事项: 1、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名称、地址, 2、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设立的日期, 3、股东的姓名和住所, 4、拥有的股份总额、每股金额, 5、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 6、继承的条件与范围。 股东在股权证书上记载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相一致~未领身份证的~应与户籍簿 上的姓名相一致。股权证书必须由董事长签名~股份合作社盖章方为有效。 第十一条股份经济合作社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 2 列事项: 1、股东姓名和住所, 2、各股东的股份数额及股份总额, 3、股份证书的编号、签发日期, 4、取得股份的日期。

农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贵州省仁怀市白眼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合作社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人员收入,促进本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由杨光付等人发起,于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定名为:贵州省仁怀市白眼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 12.2 万元人民币。 本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光付 本合作社地址: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盈利返还,成员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条本合作社主要业务范围内容如下:茶叶种植、销售。 第五条本合作社由18个成员共同出资,其出资人基本信息及出资情况为: 1、姓名:杨光付,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2、姓名:杨春桂,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3、姓名:安仁禹,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4、姓名:杨辉伦,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5、姓名:杨光国,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6、姓名:陈迅,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新街1号附183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7、姓名:陈刚,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8、姓名:袁兰,女,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中枢镇建设街九组,身份证号为:522130************。 9、姓名:杨辉勇,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0、姓名:安仁权,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1、姓名:杨辉菊,女,现住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新蒲镇大山村沙坝组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2、姓名:陈玉芹,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3、姓名:安仁德,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4、姓名:杨光强,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5、姓名:杨春强,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16、姓名:安仁华,男,现住贵州省仁怀市九仓镇小湾村毛家屯组059号,身份证号为:5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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