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09防爆试验措施

GL--09防爆试验措施
GL--09防爆试验措施

编号:BYHG—

GL--09陕西北元化工100万吨/年聚氯乙烯

循环综合利用(Ⅱ期)热电工程

2×125MW机组

锅炉防爆试验措施

批 准:

会 签:

审 核:

编写:

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

二○一一年八月

目 录

1 编写目的

2 编写依据

3 调试质量目标

4 主要设备及系统概况

5 防止锅炉重大恶性事故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5.1 防止锅炉灭火打炮技术措施

5.2 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技术措施

5.3 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技术措施

5.4防止电机烧损的技术措施

5.5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技术措施5.6防止重要辅机损坏技术措施

5.7 其它

6 注意事项

1 编写目的

1.1 为防止锅炉在试运过程中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指导调试和运行,保证锅炉系统及其设备能够安全正常运行,制定本措施。

1.2 机组启动调试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一切调整试运工作必须在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原则下进行,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杜绝人身伤亡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1.3 参与建设、调试及生产的各方人员应自始至终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三违”现象发生: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启动调试过程中应同时坚持“三不启动”原则:安装分部试运资料不全不启动,联锁保护试验未做不启动,设备跳闸后原因不查明不启动。

1.4 对于措施内提及的事故类型,参加试运的各方应按本措施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对于本措施内未提及的事故类型,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处理。

1.5 本措施经有关技术人员讨论审核通过后生效,当本措施与运行规程发生冲突时,以本措施为准。

2 编写依据

2.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力公司(2000年版)

2.2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2.3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DL/T 5047-95)2.4 《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1996年版)

2.5 《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年版)

2.6 《火电机组达标考核标准》(2001年版)

2.7 《电力工业锅炉监察规程》

2.8 《电站煤粉锅炉炉膛防爆规程》(DL/T435-2004)国家发改委发布

2.9 厂家资料以及电厂运行规程、系统图

3 调试质量目标

在机组的整个调整试运过程中不发生任何一起重大恶性事故。

4 防止锅炉重大恶性事故的主要内容

4.1 防止锅炉灭火打炮

锅炉灭火打炮是锅炉运行的恶性事故之一,必须引起相关人员的足够重视,坚决杜绝。为此提出以下技术措施。

4.1.1 锅炉启动前必须对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试验,确保其动作正确可靠。在试运中逐步将其各项功能全部投入,具体试验项目按《锅炉联锁保护确认表》执行。

4.1.2 对个别功能投不上或因故解除的项目必须经过试运指挥批准,且要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1.3 在任何情况下,锅炉点火必须按FSSS的程序进行,进行燃油泄漏试验和炉膛吹扫,炉膛吹扫完成后复归MFT、OFT,然后才能点火。

4.1.4 锅炉点火后,应注意及时调整风量,观察磨出口煤粉着火和油枪雾化情况,使火焰着火良好、稳定,不冒黑烟,油枪无油滴分离现象。当发现油枪雾化不好,而油压正常时,应停止该油枪运行,并及时联系安装单位进行检查及处理。

4.1.5 火焰电视是监视炉膛火焰必不可少的监视手段,如果出现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并且点火前要投入运行,如果因故确实不能投入运行,应指派专人就地监视炉膛着火情况,及时和集控室联系,确保机组运行安全。

4.1.6 FSSS的火检系统的探头,靠火检冷却风冷却,应注意监视火检冷却风机的运行情况,并将没有运行的一台冷却风机开关投备用位置,一旦运行风机故障或冷却风压力低,备用风机可以立即联动,以确保火检系统正常工作。

4.1.7 锅炉辅机的大联锁在启动前必须试验合格,点火前要投入。制粉系统投入前其本身的联锁保护也必须调试好并经过检查试验、确认其动作正确,启动时及时投入。

4.1.8 首次启动制粉系统,运行人员应对燃煤的成分有充分的了解,应尽可能投入油枪助燃,炉膛负压始终保持在-50~-100Pa,任何情况下不允许锅炉正压运行。磨煤机运行后注意调整风量,调整燃烧,使炉膛内燃烧稳定,火焰正常。首次投粉运行和调试必须指派专人就地监视煤粉着火情况,及时和集控室联系,如投粉后着火不好,煤火检检测不到火焰,必要时停止磨组运行,并对系统和炉膛吹扫。锅炉增加负荷时应先加风后加煤,减负荷时,应先减少煤后减风。

4.1.9 锅炉首次断油,锅炉负荷应大于70%,且燃烧稳定,为安全期间,撤油枪时应尽可能缓慢。并随时观察炉燃烧情况,如果发现炉膛负压波动较大,火焰颜色变暗,应及时增加油枪投入量,稳定燃烧。

4.1.10 增减负荷时,操作应缓慢均匀。风煤配比要适宜。磨煤机运行中的风量应严格按风煤比曲线控制,避免一次风量过高或过低。当所燃用的燃料特性远远偏离设计煤种时,可对磨煤机的风煤比进行适当调整,如当遇到挥发份低于20%的煤种时,在保证磨煤机运行安全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磨入口一次风量,以增大燃烧器喷口的煤粉浓度,并及时调整总送风量,使空预器前烟气含氧量保持在3.5%左右。

4.1.11 注意监视炉膛负压和火焰,及时调整燃烧,保证炉内燃烧良好,使火焰不偏斜。根据试运煤质情况,适当增加吹灰次数,防止结焦,并作相应的燃烧调整。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如遇紧急情况需大量减煤时,应注意按风煤比同时减少一次风量,以防止瞬时将大量煤粉吹入炉膛,导致炉膛负压波动,造成锅炉灭火。

4.1.12 积极配合自动投入,正常情况下自动应投入,并加强监视,发现异常应及时将“自动”切为“手动”,并尽快联系处理。

4.1.13 对入炉煤应每班进行一次煤质分析,并将结果及时通知运行人员,以便于运行人员进行燃烧调整。在低负荷运行或煤质恶化时,应及时调整制粉系统的运行方式及配风,保证炉膛热负荷集中且火焰中心位置适当,尽量避免燃烧器断层运行。

4.1.14 机组负荷<60% 燃烧不稳定时,应及时投入油枪助燃。投油时

应确认锅炉没有灭火,如果发现炉膛负压出现较大波动,且负荷、汽温、汽压等参数异常,火焰电视看不见火,应判定为灭火,如果MFT没有动作,应立即手动MFT,绝不可犹豫不决而延误时机发生打炮事故。

4.1.15 锅炉灭火后,必须经吹扫 5 分钟后使MFT复归,方能重新点火。

5.1.16 锅炉吹灰应定期进行,手动吹灰时,不可同时投入2支及2支以上的吹灰器,以免影响燃烧。

4.1.17 在锅炉整套启动前,必须做好炉膛的压力保护试验,保证压力保护动作正确可靠,运行中应加强维护,防止炉膛负压表管堵塞而造成保护拒动、误动。

4.1.18 试运中运行人员一定要加强责任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勤观察、勤分析、勤调整,并做好事故预想,以便遇到问题有准备,不慌乱,正确处理。

4.2 防止锅炉缺、满水事故技术措施

4.2.1 首先要确保汽包水位计指示清晰、准确,为此要做到:

a. 每次点火前要全面校对汽包水位计一次。

b. 点火后如果就地水位计不清楚,应及时冲洗,以确保水位电视上水位清晰可见。

c. 升压过程中注意经常校正各水位计,如果偏差过大要分析并查找原因,及时处理。

4.2.2 整套启动前水位保护试验要进行实际传动试验,严禁用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动代替;动作结果正确可靠,锅炉方能进行点火工作;锅炉正常运行时水位保护必须投入。严禁锅炉在水位表数量不足(能正确指示水位的水位表数量)状态下运行。水位表要有足够的安全监视量程,水位保护解除必须经试运指挥批准,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无论何时应以差压式(带压力修正回路)水位计为准,对自动表、记录表要经常较对,保证每个运行班校对一次。

4.2.3 在锅炉启动试运中应积极创造条件,尽早投入给水自动以保证锅

炉水位在正常的范围内,给水自动投入后仍要加强对水位的监视,当水位报警后应密切注意水位变化趋势,并观察水位自动是否失灵,如果判定为自动失灵应立即切为手动调整,并通知调试和相关单位。如果水位与正常水位相差较大,应立即切为手动,进行人工调整,待水位稳定并趋于正常后方可再次投自动。

4.2.4 运行中在不同负荷下,汽包水位正常时,注意主蒸汽压力、流量与给水压力、流量及给水泵转速之间的关系,以便当水位异常时很快作出判断并将水位调至正常。

4.2.5 机组增减负荷时,应缓慢进行操作,避免负荷大起大落引起汽包水位大幅度波动或出现虚假水位。

4.2.6 当两台给水泵运行时,一台泵跳闸,而备用给水泵未联动时,RB 动作,同时降低机组负荷,根据水位情况带负荷,若三台给水泵均停,而MFT未动作,则应立即手动MFT,紧急停炉。

4.2.7 锅炉安全阀动作时,出现虚假水位,此时不但不能减少给水,还应加大给水量。

4.2.8 当发生锅炉承压部件泄漏时,应立即会同安装单位检查判定泄漏位置及严重程度,同时加强对水位的监视,“自动”无法维持水位时,应将“自动”切为“手动”控制,加大给水量,尽量维持水位,请示停炉并降低负荷,降压运行。当水位无法维持时,立即停炉。

4.2.9 当锅炉发生RB(给水泵跳除外)和MFT时,应立即减少给水量以防由于虚假水位引发满水事故。

4.2.10 汽机切、投高加时,要同锅炉运行人员取得联系,防止放水断水引起锅炉缺水事故发生。在汽机停止高加运行时,一定要派人到现场监视三通电动阀的动作情况,并同时注意省煤器入口的压力与流量。如水位超过MFT保护动作值而保护拒动时应手按MFT按钮,使其联锁跳闸。

4.2.11 正常运行时汽包水位应控制在0~50mm,水位到高Ⅰ值时报警,此时 “自动”应及时减小给水量,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发现变

化趋势不对,应及时切为手动;水位升至高Ⅱ值时应自动打开事故放水,如果此时事故放水不能自动打开,立即手动打开,并进一步减少给水量,如果水位升至高Ⅲ值时, MFT动作,如果保护拒动,则立即手动MFT。水位低至低Ⅰ值时报警,此时 “自动”应及时增加给水量,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发现变化趋势不对,应及时切“自动”为“手动”,增加给水量,并停止排污,如果水位继续降至低Ⅲ值时, MFT应动作,否则立即手动操作MFT。

4.2.12 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应采用独立测量的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当有一点故障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二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汇报试运指挥,限时(不宜超过8小时)恢复;当有两点故障退出运行时,应自动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汇报试运指挥,限时(不宜超过4小时)恢复;当两点故障逾期不能恢复,应立即停止该锅炉运行。

4.3 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技术措施

当锅炉不完全燃烧时所生成的可燃性沉积物会在尾部烟道及其空气预热器蓄热元件上沉积下来,当有氧气存在、温度满足则会发生燃烧,导致金属熔化和烧蚀。由于锅炉在启动调试阶段启停频繁,未燃烬的油滴会附着在蓄热元件上,这就会增大空气预热器着火的机会,所以应特别加强对空气预热器着火事故的预防。

4.3.1 锅炉空气预热器的传热元件在出厂和安装保管期间不得采用浸油防腐方式;在锅炉启动第一次点火前应对空气预热器内部进行仔细的检查清理,防止易燃杂物存在,并经施工、调试、监理、生产、建设等各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2 燃油管道的来油管在进油前必须吹扫干净,然后才能进油,以防管道内的锈垢和其它杂质堵塞油枪头,影响油枪的雾化质量。

4.3.3 油枪着火后,要及时调整燃烧,使燃烧良好,不冒黑烟,无油滴分离现象。

4.3.4 燃油期间,要尽早投入燃油压力自动,以保证油枪在设计参数

下运行,雾化良好。如果油压偏离要求,自动失灵,应及时联系安装单位检修处理,若一切正常,油枪雾化不好,应及时停止该油枪,联系安装单位清理油枪。

4.3.5 制粉系统启动后应及时调整煤粉细度,使R90在22%左右,以防煤粉过粗或炉膛温度低而使未燃烬的煤粉进入尾部烟道。

4.3.6 空气预热器入口风温低于20℃或空气预热器冷端平均金属温度低于70℃,应投入一、二次风暖风器(暖风器发生泄漏时应立即停用)。

4.3.7 锅炉在整套启动前其吹灰系统应全部调试完毕,首次点火前空气预热器的吹灰可以投入运行。水冲洗系统、消防装置在初次点火前就要具备投入的条件。

4.3.8 锅炉点火后,应加强空气预热器的蒸汽吹灰工作,锅炉负荷低于25%额定负荷时空气预热器吹灰应2h进行一次,负荷大于25%额定负荷时空气预热器吹灰至少4h进行一次,油煤混烧时应适当增加吹灰次数。正常投粉后炉膛、过热器及省煤器的吹灰应每天至少进行一次,若发现尾部烟道某级受热面处温度、负压不正常时,随时对该级受热面进行吹灰,直到温度、负压正常。

4.3.9 应尽量缩短锅炉启、停过程中油煤混烧的时间,尤其不应长期低负荷油煤混烧,以确保尾部受热面的清洁,防止空预器着火事故的发生。

4.3.10 锅炉运行期间应严密监视空气预热器出口烟温和出口空气温度,当此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应加强监视并到就地进行检查,应先对其进行蒸汽吹灰,吹灰无效或确认空气预热器着火时应立即停炉,停止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等运行,严密关闭烟风系统各风门挡板和锅炉各门孔,严禁通风,若空气预热器着火大应投入水冲洗灭火,确认无火源后,方可通风干燥,严禁发现易燃物着火后打开人孔门进行救火。待烟温不再升高时,才能重新启动。

4.3.11 每次停炉后,都应监视烟道各处的温度变化,锅炉冷却到常温后,应打开空气预热器人孔进行内部检查,当发现有大量易燃物沉积

时,应进行空气预热器的水冲洗工作。

4.4 防止电机烧损的技术措施

4.4.1 启动电机之前,检测电机绝缘要符合规定。

4.4.2 在试验位置先进行启停试验。

4.4.3 对于可以盘车的电机在启动之前要进行盘车。

4.4.4 电机启动运行以后,不允许超过额定电流。

4.4.5 监测电机线圈温度不允许超过限定值。

4.4.6 锅炉6kV鼠笼式电动机允许在冷态下连续起动2次,间隔至少45分钟后才允许进行第三次起动。在热状态下允许连续起动1次,间隔至少20分钟后才允许进行第二次起动。6kV电动机在24小时内,起动的总次数不许超过6次。

4.5 防止制粉系统爆炸和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

4.5.1 制粉系统附近应有消防设施,并备有专用的灭火器材。

4.5.2 任何一套制粉系统发生泄漏时要及时停止,并通知有关人员予以消除其泄漏点。大量漏粉或清理煤粉时应杜绝明火,防止粉尘爆炸。

4.5.3 磨煤机停机时,应关闭磨入口风门并保证其严密不漏,防止热风漏进磨煤机引起磨内煤粉自燃。当磨煤机长时间停机时,应将磨内残留的原煤清理干净,防止自燃。

4.5.4 对排渣箱内的石子煤要及时排放,防止渣室内石子煤温度过高而引起自燃。

4.5.5 磨煤机运行时,出口温度应严格控制在70℃以下。

4.5.6 如发现磨出口温度不正常地升高时,运行人员应加强监视,当确认为磨煤机着火时应停止其运行,并及时地投入消防蒸汽。

4.5.7 加强燃用煤种的煤质分析和配煤管理,防止木块、铁块进入磨煤机。及时清除漏出的煤粉;发现异常及时汇报;加强巡查和监视,做好事故预想。

4.6 防止重要辅机损坏的技术措施

4.6.1 锅炉重要辅机,如磨煤机、引风机、送风机、一次风机、空气

预热器等,在启动前各联锁保护必须投入,并做好联锁保护试验。

4.6.2 各风机启动前应对风道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杂物后方可启动,以防杂物损坏风机叶片。

4.6.3 各转机附近应保证照明充足,通道畅通,沟盖板齐全,消防器材齐全,各转机轴承油位正常,冷却水畅通。

4.6.4 试运期间安装、运行人员应加强对各转机的巡视、检查工作,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知调试人员。

4.6.5 如转动设备运行异常,有危害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应就地按事故按钮,使其紧急停止。

4.7 其它

4.7.1 在机组试运过程中,有关各方应严格执行部颁《二十五项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反事故规程》、《调试措施》等有关规程及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4.7.2 在机组异常情况下,处理事故应准确、果断,不得扩大事故。

4.7.3 在机组运行过程中如有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应严格执行有关规程及规定,必要时停止机组运行。

4.7.4 在机组事故跳闸的情况下,每次都应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方可再次启动。

5 注意事项

5.1 锅炉在机组进入整套试运前,要求锅炉调试人员对该措施进行学习,做到心中有数,安全意识始终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

5.2 在机组试运过程,要经常对运行人员进行防止机组重大恶性事故措施的宣传,在进行每一项重大操作过程要做好事故预想。

5.3 在机组一旦发生事故的情况下,要沉着、冷静、正确处理事故,不得使事故扩大。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编号:SM-ZD-80421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一、灭火措施 1. 常用灭火剂及其适用性 灭火剂是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物质。选择灭火剂的基本要求是灭火效率高,使用方便,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和环境基本无害。常用灭火剂有以下几种。 (1) 水(或水蒸气)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主要作用是冷却降温,也有隔离窒息的作用。它可以单独用于灭火,也可以与其他不同的化学添加剂组成混合物使用。除了带电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和非水溶性燃烧液体的火灾外,一般都可以用水(或水蒸气)进行灭火。 (2) 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剂分为化学泡沫灭火剂和空气灭火剂两大类。化学泡沫灭火剂主要由化学药剂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般是二氧化碳,它可以覆盖易燃液面,起隔离和窒息的作用。空气泡沫灭火剂是由一定比例的泡沫液、

防火防爆技术(一)教案资料

第三节防火防爆技术 一、火灾爆炸预防基本原则 1.防火基本原则 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应采取如下基本技术措施: (1)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密闭和负压操作。 (3)通风除尘。 (4)惰性气体保护。 (5)采用耐火建筑材料。 (6)严格控制火源。 (7)阻止火焰的蔓延。 (8)抑制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9)组织训练消防队伍和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2.防爆基本原则 防爆的基本原则是根据对爆炸过程特点的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第一过程的出现,控制第二过程的发展,削弱第三过程的危害。主要应采取以下措施: (1)防止爆炸性混合物的形成。 (2)严格控制火源。 (3)及时泄出燃爆开始时的压力。 (4)切断爆炸传播途径。 (5)减弱爆炸压力和冲击波对人员、设备和建筑的损坏。 (6)检测报警。 二、点火源及其控制 工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多种引起火灾和爆炸的着火源,例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着火源有明火、化学反应热、化工原料的分解自燃、热辐射、高温表面、摩擦和撞击、绝热压缩、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过热和火花、静电放电、雷击和日光照射等。消除着火源是防火和防爆的最基本措施,控制着火源对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明火 明火是指敞开的火焰、火星和火花等,如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焊接用火及其他火源是导致火灾爆炸最常见的原因。 (1)加热用火的控制。加热易燃物料时,要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设备,而宜采用热水或其他介质间接加热,如蒸汽或密闭电气加热等加热设备,不得采用电炉、火炉、煤炉等直接加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

置,应远离可能泄漏易燃气体或蒸气的工艺设备和储罐区,并应布置在其上风向或侧风向。对于有飞溅火花的加热装置,应布置在上述设备的侧风向。 如果存在一个以上的明火设备,应将其集中于装置的边缘。如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密闭且附近不得存放可燃物质。熬炼物料时,不得装盛过满,应留出一定的空间。工作结束时,应及时清理不得留下火种。 (2)维修焊割用火的控制。焊接切割时,飞散的火花及金属熔融碎粒低的温度高达1500—2000℃,高空作业时飞散距离可达20m远。此类用火除用于正常停工、检修外,还往往被用来处理生产过程中临时堵漏,或在生产现场增加必要的设施,所以这类作业多为临时性的,容易成为起火原因。因此,在焊割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在输送、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上,或在可燃可爆区域内动火时,应将系统和环境进行彻底的清洗或清理。如该系统与其他设备连通时,应将相连的管道拆下断开或加堵金属盲板隔绝,再进行清洗。然后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气体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焊。同时可燃气体应符合爆炸下限大于4%(体积百分数)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5%;爆炸下限小于4%的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0.2%的标准。 2)动火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将可燃物品清理干净。在可能积存可燃气体的管沟、电缆沟、深坑、下水道内及其附近,应用惰性气体吹扫干净,再用非燃体,如石棉板进行遮盖。 3)气焊作业时,应将乙炔发生器放置在安全地点,以防回火爆炸伤人或将易燃物引燃。 4)电焊线破残应及时更换或修理,不得利用与易燃易爆生产设备有联系的金属构件作为电焊地线,以防止在电路接触不良的地方产生高温或电火花。 (3)其他明火。存在火灾和爆炸危险的场所,如厂房、仓库、油库等地,不得使用蜡烛、火柴或普通灯具照明;汽车、拖拉机一般不允许进入,如确需进入,其排气管上应安装火花熄灭器。在有爆炸危险的车间和仓库内,禁止吸烟和携带火柴、打火机等,为此,应在醒目的地方张贴警示标记以引起注意。明火与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相邻时,应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例如化工厂内的火炬与甲、乙、丙生产装置、油罐和隔油池应保持100m的防火间距。 2.摩擦和撞击 摩擦和撞击往往是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爆炸物品等着火爆炸的根源之一。例如机器轴承的摩擦发热、铁器和机件的撞击、钢铁工具的相互撞击、砂轮的摩擦等都能引起火灾;甚至铁桶容器裂开时,亦能产生火花,引起逸出的可燃气体或蒸气着火。 在易燃易爆场合应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如工人应禁止穿钉鞋,不得使用铁器制品。 搬运储存可燃物体和易燃液体的金属容器时,应当用专门的运输工具,禁止在地面上滚动、拖拉或抛掷,并防止容器的互相撞击,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或容器爆裂造成事故。吊装可燃易爆物料用的起重设备和工具,应经常检查,防止吊绳等断裂下坠发生危险。如果机器设备不能用不发生火花的各种金属制造,应当使其在真空中或惰性气体中操作。 在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中,机件的运转部分应该用两种材料制作,其中之一是不发生火花的有色金属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

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

防火防爆技术及管理措施

防火防爆技术及管理措施 一、预防火灾爆炸的有关法规 仅80年代国务院和有关主管部门就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5月13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管理国消防法取代);《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1987]36号)(原劳动部和公安部等8个部委1987年12月份联合颁布); 1988年7月原劳动部、国家计委、轻工业部、农业部共同发布了《烟花爆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公安部1990年4月发布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原劳动部1995年1月颁发了《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此外,一些生产和管理的行业部门也制定了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如GBJ16-7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HS01-78《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石油库设计规范》等。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定义、危险等级划分、技术安全、安全管理及罚则,对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厂房、设施、仓库等的控制,对通风要求、防静电措施等提出了明确技术规定,对危险场所设备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安全管理操作规程、通风管理、特种作业等作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则从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电气防爆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对有关安全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技术措施 要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就应根据物质燃烧和爆炸原理,采取各种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比如可燃性粉尘处于堆积状态或处于在容器中密集收存的状态时,是不会爆炸的。 1.防火技术措施 根据火灾发展过程的特点,应采取如下基本技术措施: (1)以不燃溶剂代替可燃溶剂; (2)密闭和负压操作; (3)通风除尘; (4)惰性气体保护; (5)采用耐安全管理火建筑; (6)严格控制火源; (7)阻止火焰的蔓延; (8)抑止火灾可能发展的规模。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构)筑物防火、防爆措施1)生产及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修订版)规定,生产的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修订版)中,同样以使用、生产或储存的物质的危险性进行火灾危险陛分类。根据火灾危险陛的不同,可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容许层数、安全疏散、消防灭火设施等方面提出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要求和措施。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将建筑物分为4个耐火等级。对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如承重墙、梁、柱、楼板等的耐火性能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建筑设计时对那些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使用大量可燃物质和贵

重器材设备的建筑,在容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施工。在确定耐火等级时,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全部达到要求。 3)厂房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占地面积 厂房的层数及面积、耐火等级应符合健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的要求。 4)厂房建筑的防爆设计 (1)合理布置有爆炸危险的厂房。

①除有特殊需要外,一般情况下,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单层建筑。 ②有爆炸危险的生产不应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③敞开式或半敞开式建筑的厂房,自然通风良好,因而能使设备系统中泄漏出来的可燃气、可燃液体蒸气及粉尘很快地扩散,使之不易达到爆炸极限,有效地排除形成爆炸的条件。但对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的生产设备和装置,应注意气象条件对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健康的影响等,并妥善合理地处理夜间照明、雨天防滑、夏日防晒、冬季防寒和有关休息等方面的问题。 ④对单层厂房来说,应将有爆炸危险的设备配置在靠近一侧外墙门窗的地方。工人操作位置在室内一侧,且在主导风向的上风位置。配电室、车间办公室、更衣室等有火源及人员集中的用房,采用集中布置在厂房一端的方式,设防爆墙与生产车间分隔,以保安全。

石油化工生产中防火防爆的基本措施

编号:SM-ZD-71537 石油化工生产中防火防爆 的基本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石油化工生产中防火防爆的基本措 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石油化工生产中,工艺参数主要是指温度、压力、流量、液位及物料配比等。防止超温、超压和物料泄漏是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 1.温度控制 温度是石油化工生产中主要的控制参数之一。不同的化学反应都有其自己最适宜的反应温度,正确控制反应温度不但对保证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有重要意义,而且也是防火防爆所必须的。温度过高可能会引起剧烈反应而压力突增,造成冲料或爆炸,也可能会引起反应物的分解着火。温度过低,有可能会造成反应速度减慢或停滞,而一旦反应温度恢复正常时,则往往会因为未反应的物料过多而发生剧烈反应而引

起爆炸;温度过低还会使某些物料冻结,造成管路堵塞或破裂,致使易燃物料泄漏而发生火灾爆炸。 为严格控制温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1)除去反应热或适当采取加热措施。化学反应一般都伴随着热效应,放出或吸收一定热量。例如基本有机合成中的各种氧化反应、氯化反应、水合和聚合反应等均是放热反应;而各种裂解反应、脱氢反应、脱水反应等则是吸热反应。为使反应在一定温度下进行,必须向反应系统中加入或移去一定热量,以防因过热而发生危险。 (2)防止换热在反应中突然中断。化学反应中热量平衡是保证反应正常进行所必须的条件。放热反应中的热量采出往往是保证不发生超温超压事故的基础。若在生产工艺控制中不能保证换热系统正常工作,那么就必须有在中断换热的同时中断化学反应的手段。例如:苯与浓硫酸混合进行磺化反应,除有冷却系统以外还需用搅拌器加速热的传导防止局部

涂装作业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涂装作业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1)涂料作业人员必须经过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从事涂装作业生产。 2)涂装车间、工段、班组等必须有严格的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防爆制度,并随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不能麻痹大意。 3)涂装作业过程中,应注意所处场所的溶剂蒸气浓度不能超过规定范围,储存涂料和溶剂的桶应盖严,避免溶剂挥发;涂装作业场所应设有排风和排气设备,以减少溶剂蒸气的浓度。在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除加强通风外,还要防止室内温度过高。 4)生产和施工场地严禁吸烟,不准携带火柴、打火机和其他火种进入工作场地。如必须生火,使用喷灯、烙铁、焊接时,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 5)涂装作业中,擦拭涂料和被有机溶剂污染的废物布、棉球、棉纱、 防护服等应集中并妥善存放,特别是一些废弃物要存放在储有清水 的密闭桶中,不能放置在灼热的火炉边或暖气管、烘房附近,避免引起火灾。

6)各种电气设备,如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等,都应有防爆装置。要定期检查电路及设备、绝缘有无破损,电动机有无超载,电气设备是否可靠接地等。 7)涂装作业过程中,尽量避免敲打、碰撞、冲击、摩擦铁器等动作,以免产生火花,引起燃烧。严禁穿有铁钉皮鞋的人员进入工作现场,不用铁棒启封金属漆桶等。 8)防止静电放电引起的火花,静电喷枪不能与工件距离过近,消除设备、容器和管道内的静电积累。在有限空间生产和涂装时,要穿着好防静电的服装等。 9)防止双组分涂料混合时的急剧放热,要不断搅拌涂料,并放置在通风处。铝粉漆要分罐包装,并防止受潮产生氢气自燃等。在预热涂料时,温度不能过高,且不能将容器密闭,不能用明火加热。 10)烘干室内可燃气体最高含量不应超过其爆炸下限值的25%,空气中粉尘最大含量不应超过爆炸下限值的50%。烘干室要加强通风,同时排风口位置应设在可燃气体浓度最高区域。加热器表面温度不应超过工件涂层引燃温度的80%。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实用版

YF-ED-J236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实用版 提示:该解决方案文档适合使用于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在进行中紧扣进度,实现最大程度完成与接近最初目标。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灭火措施 1. 常用灭火剂及其适用性 灭火剂是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中止 燃烧的物质。选择灭火剂的基本要求是灭火效 率高,使用方便,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 和环境基本无害。常用灭火剂有以下几种。 (1) 水(或水蒸气)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 主要作用是冷却降温,也有隔离窒息的作用。 它可以单独用于灭火,也可以与其他不同的化 学添加剂组成混合物使用。除了带电物质、遇 水燃烧物质和非水溶性燃烧液体的火灾外,一

般都可以用水(或水蒸气)进行灭火。 (2) 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剂分为化学泡沫灭火剂和空气灭火剂两大类。化学泡沫灭火剂主要由化学药剂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般是二氧化碳,它可以覆盖易燃液面,起隔离和窒息的作用。空气泡沫灭火剂是由一定比例的泡沫液、水和泡沫发生器内进行机械混合搅拌而生产的气泡,泡内一般是空气。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各种不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也可用来扑救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的火灾。 (3) 干粉灭火剂常用的干粉灭火剂是由碳酸氢钠、细砂、硅藻土或石粉等组成的细颗粒固体混合物。它依靠压缩氮气的压力被喷射到燃烧物表面上,起到覆盖、隔离和窒息的作

不锈钢配电箱柜防火防爆技术措施(2020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不锈钢配电箱柜防火防爆技术 措施(2020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不锈钢配电箱柜防火防爆技术措施(2020 版) 根据物质燃烧原理,在生产过程中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基本原则是针对物质燃烧的两个必要条件而提出的。一方面是使燃烧系统不能形成,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危险物、助燃物和着火源三者之间的直接相互作用;另一方面是消除一切足以导致着火的火源以及防止火焰及爆炸的扩展。 控制和消除火源 燃烧炉火、反应热、电源、维修用火、机械摩擦热、撞击火星,以及吸烟用火等着火源是引起易燃易爆物质着火爆炸的常见原因。控制这类火源的使用范围,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对于防火防爆是十分重要的。 明火:明火是指生产过程中的加热用火、维修用火及其他火源。

(1)加热用火 加热易燃体时,应尽量避免采用明火而采用蒸气或其他载热长。如果必须采用明火,设备应严格密闭,燃烧室应与设备分开建筑或隔离。为防止易燃烧物质漏入燃烧室,设备应定期作水压试验及空气压试验。装置中明火加热设备的布置,应远离可能漏易燃液体和蒸气的工艺设备的贮藏区,并应布置在散发易燃物料设备的侧风向或上风向。 (2)维修用火 维修用火主要是指焊接、喷灯以及熬制用火等。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车间内,应尽量避免焊割作业,最好将需要检修的设备或管段卸至安全地点修理。进行焊接作业的地方要与易燃易爆的生产设备管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对运输、盛装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进行焊接时,应将系统进行彻底的清洗,用惰性气体进行吹扫置换,并经气体分析合格才可以动焊。 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以下标准: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标识施工现场消防布控图,维护工地消防设施,实行专人管,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防护设施(包括灭火器、高压水泵和符合要求的给水管道等),配电房配备绝缘灭火器材(干粉)。 2、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作业时必须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加强防火监控。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都要符合防火规定要求。 3、加强防爆品储存、保管、采购、领用管

理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气瓶放置地点应距明火作业点10m远以外。要防暴晒,气瓶防震圈、瓶帽、回火装置必须齐全、瓶阀嘴禁止沾染油脂类物质,必须熟悉各种可燃性液体、油漆、涂料等运输、保存和使用,并根据其性能采取相应的防爆、防火措施,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要做好安全交底。 4、施工现场用电防火,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5、根据施工现场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排除,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抢救。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建筑物防火、防爆措施(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物防火、防爆措施(最新版)

建筑物防火、防爆措施(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1)生产及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1987)(2001年修订版)规定,生产的或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5类。《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1992)(1999年修订版)中,同样以使用、生产或储存的物质的危险性进行火灾危险陛分类。根据火灾危险陛的不同,可从防火间距、建筑耐火等级、容许层数、安全疏散、消防灭火设施等方面提出防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要求和措施。 2)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将建筑物分为4个耐火等级。对建筑物的主要构件,如承重墙、梁、柱、楼板等的耐火性能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建筑设计时对那些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使用大量可燃物质和贵重器材设备的建筑,在容许的条件下,应尽可能采用耐火等级较高的建筑材料施工。在确定耐火等级时,各构件的耐火极限应全部达到要求。

防火防爆技术及管理措施

编号:AQ-JS-00651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火防爆技术及管理措施Fire and explosion prevention technology and management measures

防火防爆技术及管理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预防火灾爆炸的有关法规 仅80年代国务院和有关主管部门就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年1月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1984年5月13日)(被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管理国消防法取代);《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劳人护[1987]36号)(原劳动部和公安部等8个部委1987年12月份联合颁布); 1988年7月原劳动部、国家计委、轻工业部、农业部共同发布了《烟花爆炸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 公安部1990年4月发布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原劳动部1995年1月颁发了《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

此外,一些生产和管理的行业部门也制定了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如GBJ16-7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YHS01-78《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石油库设计规范》等。 《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对爆炸危险场所的定义、危险等级划分、技术安全、安全管理及罚则,对有爆炸危险的生产过程、厂房、设施、仓库等的控制,对通风要求、防静电措施等提出了明确技术规定,对危险场所设备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安全管理操作规程、通风管理、特种作业等作出了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则从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电气防爆安全技术及管理方面对有关安全要求作出了详细规定。 二、技术措施 要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就应根据物质燃烧和爆炸原理,采取各种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比如可燃性粉尘处于堆积状态或处于在容器中密集收存的状态时,是不会爆炸的。 1.防火技术措施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2494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Fire and explosion proof 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1.防火防爆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不得擅自搭建易燃违章建筑,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的用途,不得在防火间距内堆放可燃物品,不得损坏建筑物内已有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门,疏散楼梯必须保持畅通。 (2)严格明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区域内动火,必须采取周密的防范措施,并经车间和厂级消防、安全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区域及仓库区域严禁吸烟;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贮罐、管道及阴沟中,不得用明火、蜡烛、火柴照明,应采用防爆灯照明;在加热易燃液体时,避免使用明火,应采用热水、蒸气或防爆电具加热。 (3)避免摩擦撞击。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要轻装轻卸,严防震动、撞击,不得使用电磁起重机吊运危险物品;在易燃易爆场所,

禁止使用铁器敲击,以防产生火花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消除电器火花。输电线路不得超负荷运行;保险丝要按规定容量安装;裸体导线不得安装在防爆场所;在易燃易爆场所安装的电气开关和照明灯必须采用防爆型。 (5)消除静电。对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都必须设有导除静电装置,如接地。油库设施中的油罐、管道、卸油台,加油柱,其接地电阻不大于30欧。乙炔管道接地电阻不大于20欧。汽油可加入抗静电剂。 (6)提高设备的密闭性。以杜绝可燃气体、蒸汽和粉尘的生产设备、容器、管道的跑、冒、滴、漏。 (7)加强通风。可使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浓度不致达到爆炸极限范围内。 (8)充装惰性气体。在具有爆炸性的生产设备和容器贮罐内充装惰性气体或其他介绍,如二氧化碳、蒸气、氮气等,以降低设备中的氧量,防止燃烧和爆炸。 (9)装设阻火器,控制火焰的蔓延。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1

防火防爆的安全措施(最新版) 一、灭火措施 1.常用灭火剂及其适用性 灭火剂是能够有效地破坏燃烧条件,中止燃烧的物质。选择灭火剂的基本要求是灭火效率高,使用方便,资源丰富,成本低廉,对人和环境基本无害。常用灭火剂有以下几种。 (1)水(或水蒸气)水是最常用的灭火剂,主要作用是冷却降温,也有隔离窒息的作用。它可以单独用于灭火,也可以与其他不同的化学添加剂组成混合物使用。除了带电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和非水溶性燃烧液体的火灾外,一般都可以用水(或水蒸气)进行灭火。 (2)泡沫灭火剂泡沫灭火剂分为化学泡沫灭火剂和空气灭火剂两大类。化学泡沫灭火剂主要由化学药剂混合发生化学反应产生,一般是二氧化碳,它可以覆盖易燃液面,起隔离和窒息的作用。空

气泡沫灭火剂是由一定比例的泡沫液、水和泡沫发生器内进行机械混合搅拌而生产的气泡,泡内一般是空气。泡沫灭火剂主要用于扑救各种不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的火灾,也可用来扑救木材、纤维、橡胶等固体的火灾。 (3)干粉灭火剂常用的干粉灭火剂是由碳酸氢钠、细砂、硅藻土或石粉等组成的细颗粒固体混合物。它依靠压缩氮气的压力被喷射到燃烧物表面上,起到覆盖、隔离和窒息的作用。干粉灭火剂的灭火效率比较高,用途非常广泛,可用于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电器设备、油类、遇水燃烧物质等物品的火灾。 (4)二氧化碳灭火剂二氧化碳灭火剂是将二氧化碳以液态的形式加压充装于灭火器中,灭火时二氧化碳气从钢瓶喷出时即成固体(干冰),不燃也不助燃。二氧化碳灭火剂可用于扑救电器设备和部分忌水性物质的火灾,也可用于扑救精密仪器、机械设备、图书、档案等的火灾。 (5)7150灭火剂7150灭火剂是一种无色透明液体,主要成分是三甲氧基硼氧六环,是扑救铝合金等轻金属火灾的有效灭火剂。

防火防爆措施

第三章防火防爆措施 防火防爆技术是工业安全技术的重要内容之一。 3.1 防止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各种化工生产过程,根据其使用的原料、过程条件和产品特性都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火灾和爆炸的危险,为了使这种可能性不致转化成现实,故必须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从工作开始前就采取各种措施来控制引起火灾和化学爆炸的各种因素,从而使生产安全运行。 防火防爆的基本原理和思路就是消除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因素。只要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就可防止燃烧和爆炸事故发生:①使可燃物质不处于危险状态;②消除一切火源。 3.1.1 控制可燃可爆物质 1、取代可燃可爆物质 如果能够在生产中不使用可燃可爆物质,自然可避免燃烧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2、控制可燃可爆物质的用量 在生产中尽量减少可燃可爆物质的用量,可以减轻甚至避免燃烧爆炸事故的危险。 3、加强密闭 对易燃气体、液体和可燃性粉尘等应尽可能密闭操作; 对具有压力的设备,应防止气体、液体或粉尘逸出与空气形成爆炸浓度; 对真空设备,应防止空气漏入设备内部达到爆炸极限; 对开口的容器、破损的铁桶、容积较大且没有保护措施的玻璃瓶是不允许贮存易燃液体的; 不耐压的容器是不能贮存压缩气体和加压液体的。 还要防止发生人的误操作造成可燃物泄漏,等等。 4、注意通风排气 对于不能完全密闭的生产场所,为防止可燃可爆气体和粉尘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或防止有毒物质超过最高容许浓度,需要采取通风排气措施。 生产场所从爆炸极限考虑,其浓度应是爆炸下限的1/4以下;但在存在毒性的车间,则应首先考虑毒物的最高容许浓度。 5、惰性化 在可燃气体(蒸汽)与空气的混合物中充入惰性气体,可降低氧气和可燃物的浓度,从而消除燃烧或爆炸危险。这就是惰性化。 (1)最小氧气浓度(MOC) 燃烧的传播要有一个最小氧气浓度,低于此最小氧气浓度就无法使燃烧进行。 最小氧气浓度是指在空气和燃料的体积之中氧气所占的体积百分比。 对于碳氢化合物,最小氧气浓度(MOC)的计算式为:

电气防火防爆要求及技术措施

编号:AQ-JS-03083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气防火防爆要求及技术措施Electrical fire and explosion protection requirements and technical measures

电气防火防爆要求及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 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发生电气火灾和爆炸要具备两个条件:首先要有易燃易爆物质和环境,其次有引燃条件。在生产场所的动力、照明、控制、保护、测量等系统和生活场所中的各种电气设备和线路,在正常工作或事故中常常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的高温,这就具备了引燃或引爆条件。 一、防火防爆的检查内容 防火防爆措施是综合性的措施,包括选用合理的电气设备,保持必要的防火间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并有良好的通风,采用耐火设施,有完善的继电保护装置等技术措施。 (一)平面布置 变、配电站(室)是工业企业的动力枢纽,电气设备较多,而且有些设备工作时会产生火花和高温,因此变、配电站(室)的设置是电气设备合理布置的重要环节之一。

室外变、配电装置距堆场、可燃液体储罐和甲、乙类厂房库房不应小于25m;距其它建筑物不应小于10m;距液化石油气罐不应小于35m;石油化工装置的变、配电室还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并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变压器油量越大,建筑物耐火等级越低及危险物品储量越大者,所要求的间距也越大,必要时可加防火墙。 户内电压为10kV以上、总油量为60kg以下的充油设备,可安装在两侧有隔板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600kg者,应安装在有防爆隔墙的间隔内;总油量为600kg以上者,应安装在单独的防爆间隔内。10kV及其以下的变、配电室不应设在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变电室与各级爆炸危险环境毗连,最多只能有两面相连的墙与危险环境共用。 为了防止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火灾,开关、插销、熔断器、电热器具、照明器具、电焊设备和电动机等均应根据需要,适当避开易燃物或易燃建筑构件。 (二)环境 1.消除或减少爆炸性混合物

施工现场防火和防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施工现场防火和防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施工现场防火和防爆安全技术措施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编制依据: 1、根据厦门合道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设计的禹州城 市广场2#A地块5#、6#、7#楼工程施工图纸;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59422.7m2,其中5#楼建筑面 积为13064.98m2,6#、7#楼建筑面积为 46357.72m2。结构体系为现浇钢筋砼剪力墙结构,基础为 高强预应力管桩或人工挖孔桩。建筑物层数为地下一层、 地上三十二层,地下一层层高为4.4m~5.7m,一层层高为 4.5m,二层层高为3.0m,三层~三十二层层高均为

2.9m;建筑物高度(室外地面至主屋面檐口的高度)5#楼为9 3.65m,6#、7#楼均为9 4.65m。 三、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四、防火防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名单: 组长:王建安 副组长:程建国程世波 组员:付祥定陈山扬郑超福程建聪王新治 五、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群防群治制度、施工现场动火审批制度、现场动火监护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2、各个作业班组配备一名义务消防员,每作业班都应有防火人员巡查细看。

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中乙炔工段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探讨参考文本

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中乙炔工段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探讨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聚氯乙烯树脂生产中乙炔工段防火防爆安全技术措施探讨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桶装或袋装电石经破碎机破碎后,由皮带机送到电石 大贮斗内,再从电石大贮斗放入加料斗,经计量后借电石 吊斗、电动葫芦、电磁振荡器连续加入乙炔发生器。电石 水解产生的粗乙炔气由乙炔发生器顶部逸出,经喷淋预冷 器、正水封进入冷却塔和乙炔气柜。来自发生器经冷却后 的乙炔气,进入乙炔压缩机加压,然后经清净塔除去粗乙 炔气中的PH3、H2S等杂质,再经中和塔、冷凝器等除去 酸和水分。精制后的精乙炔气送往氯乙烯合成转化工序. 2 乙炔易燃易爆性分析

乙炔工段主要存在易燃易爆物质乙炔。 乙炔的沸点为-83.6℃,凝固点是-85℃,在常温常压下是比空气略轻、溶于水和有机溶剂的无色可燃气体;工业生产的乙炔含有磷、硫等杂质时带有刺激性臭味,性质活泼;乙炔纯度、操作压力和温度越高,越容易爆炸,在高温、高压下具有强烈的爆炸能力;乙炔爆炸极限范围很宽,在空气中为2.5%~82%(其中7%~13%最易爆炸,最适宜的混合比为13%),在纯氧中为2.3%~93%(其中30%最易爆炸),属于快速爆炸混合物,其爆炸延滞时间只有0.017s,一旦遇到火源,即可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乙炔与游离氯易反应生成氯乙炔,此物质很不稳定,遇光、振动等就能发生爆炸。乙炔还可以和铜、银发生反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1 变压器故障引起的火灾防范措施 故障原因由于严重过负荷运行、线圈绝缘损坏发生短路、变压油质老化、连接处或分接头处接触电阻过大、外部线路短路时高低压熔断器未能熔断、铁心损坏及油中电弧闪络、雷击等原因所引起。由于变压器内部充满绝缘油,发生火灾时后果十分严重,轻则喷油冒火,重则由于油的分解气化使变压器内部压力急剧升高,造成外壳爆裂,大量漏油燃烧。其防范措施为: (1)电力变压器应装设熔断器或继电保护装置,容量较大时还应附装瓦斯继电器,以便及时将故障变压器与电网切断。 (2)加强绝缘监测,定期进行变压器绝缘的预防性试验和轮换检修。 (3)做好绝缘油的管理,发现油老化、进水、绝缘强度不够时,应进行滤油处理或更换合格的新油。 (4)变压器应安装于户外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并应通风良好。(5)加强运行管理,经常在高峰负荷时间内对变压器的负荷进行监测,如发现过负荷应采取转移负荷的措施或更换为较大容量的变压器。 (6)定期检查避雷器是否正常工作,将不合格产品应及时更换。 (7)推广应用全密封式电力变压器,对高层建筑物以及特别重要的场所,应选用具有阻燃或自熄性能的干式变压器或箱式变电站。 2 线路故障引起的火灾防范措施 故障原因是由于电气线路过负荷、短路以及连接处接触电阻过大所引起,线路电流过大严重发热破坏绝缘材料起火燃烧,有时会发生电火花,使附近的易燃物起火。另外在线路检修时接错线。例如将220V的电路接到380V电路上,或者高压线路断线,搭触在低压线路上也会引发火灾事故。其防范措施如下:(1)要防止线路严重过负荷,根据电路中实际负荷的大小,合理地选择导线截面。 (2)正确选择自动断路器或熔丝的额定电流,要和导线的安全载流量相匹配,不允许用铜线代替熔丝。对旧式的胶盖闸刀开关,大电流熔丝的连接处往往难以拧紧,而产生电弧或火花,很不安全。 (3)要由合格的电工安装线路,更不可用废旧电线私拉乱接。电路中的接头一定要按规定绞接,以使接触良好,穿管内导线不许有接头。室内外导线连接处应包以绝缘胶布,不可破损或裸露。 (4)施工现场电缆线路的终端和中间接头都要按规范要求,不宜超过规范要求长度,对高层建筑或其他人流密集的重要场所,应选用具有阻燃性能好的电缆。 (5)铝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出线与连接,要用铜铝过渡接头,电流很小的也要接触良好,要防止由于铝表面的氧化而引起接触不良。 (6)对裸导线之间及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之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导线架空悬挂时不宜过松,以免在刮风时导线短路。 3 电动机故障引起的火灾防范措施 故障原因是由于长时间过负荷运行、绕组绝缘损坏发生匝间或相间短路、三相电动机一相断电,电动机机械部件故障造成转轴卡住以及电动机转子电刷火花引起易燃物质的燃烧等原因所引起,其防范措施如下: (1)电动机的选型要符合防火安全的等级,在潮湿,多灰尘的环境应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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