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

样品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工艺研究、质量研究及检测过程中样品的管理,避免样品的混淆,明确样品来源,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

2.范围

适用于工艺研究过程中所有自制样品、工艺摸索中间体、客户委托检验样品以及市售品的管理。

3.职责

3.1 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客户委托样品及市售品的传递、接收、标识、贮存的管理。

3.2 各项目组负责工艺研究过程中自制样品及工艺摸索中间体的管理。

4.程序

4.1样品的接收

综合管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接收样品,接收人员负责样品的接收,核查检测物品的状态、数量、清单,并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内容核对无误后,登记。4.2 样品的贮存

应按照样品或市售品储存条件储存。自制样品及中间体应有项目负责人员指定专柜保管,并贴好标签,详细记录样品信息(包括品名、制备人员、制备日期、数量、储存期限)、项目结束后,应对相关样品进行整理,视情况归库或报废处理,报废者应填写报废记录,注明报废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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