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 CJJ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  CJJ48-1992
公园设计规范 标准编号:  CJJ48-1992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2017

湿地保护管理规定 (2013年3月28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2号公布2017年12月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48号修改) 第一条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管理,履行《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以下简称“国际湿地公约”),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第三条国家对湿地实行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国家林业局负责全国湿地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并组织、协调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湿地保护意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湿地保护管理的科学研究,应用推广研究成果,提高湿地保护管理水平。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以志愿服务、捐赠等形式参与湿地保护。 第七条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和区域性湿地保护规划, 报国务院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 准。 第八条湿地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湿地资源分布情况、类型及特点、水资源、野生生物资源状况; (二)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和任务; (三)湿地生态保护重点建设项目与建设布局; (四)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 (五)保障措施。 第九条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必须严格执行;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不得 调整或者修改。 第十条国家林业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关情况。 湿地资源调查、监测、评估等技术规程,由国家林业局在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湿地保护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 展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资源调查、监测和评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相 关情况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

城市公园设计规范CJJ

城市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一般规定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面径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不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内容和规模 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 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内。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 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盆景园应以展出各种盆景为主要内容。独立的盆景园面积宜大于2hm。 风景名胜公园应在保护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设置适量游览路、休憩、服务和公用等设施。 历史名园修复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为保护或参观使用而设置防火设施、值班室、厕所及水电等工程管线,也不得改变文物现状。 其他专类公园,应有名副其实的主题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公园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

概念、指标: 建成区总面积 绿化种植面积绿地率= 建成区总面积植被垂直投影面积绿化覆盖率= 树林总面积 树木垂直投影面积郁闭度= 公园设计相关规范 1. 与城市规划的关系:管线从乔木、灌木下部经过,其埋深大于 1.5米,从现状大树下经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米。 2. 内容与规模限定:1)综合性公园包含多项文化娱乐设施,面 积不得小于10公顷;2)儿童公园有科普游戏设施面积不得小于2公顷;3)动物园内检疫站、隔离场、饲料厂、兽医院等设施面积大于20公顷;4)专类动物园全园面积宜在5~20公顷之间;5)植物园面积应大于40公顷;6)专题植物园面积宜大于2公顷;盆景园面积宜大于2公顷。7)其它专类公园,全园面积宜大于2公顷。8)居住区公园面积随居住人口数量而定,宜在5~10公顷之间。居住小区游园面积宜大于0.5公顷。9)面积大于10公顷的公园,应按游人容量的2%设置厕所蹲位,小于10公顷按游人容量的1.5%设置,男女蹲位比例为1:1.5,厕所服务半径不超过250米,10)公共坐凳座椅,其数量按游人容量的20%~30%设置,但平均每公顷陆地面积上座位最低不少于20个,最高不得超过150个。

3. 容量计算:市区级公园游人人均占有面积以60平方米为宜, 居住区公园以30平方米为宜,最低人均占有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风景名胜区人均占有公园面积宜大于100平方米。 4. 公园游人容量计算公式:公园游人人均占有面积公园总面积公园游人容量= 公式表示:M A A C = 5. 布局:园路路网密度宜在200~380米∕公顷之间,动物园的路 网密度宜在160~300米∕公顷之间。 6. 古树名木保护:成林地带外缘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米所围合的 范围;单株树时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0米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 7. 人力剪草机修建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8. 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0米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7米, 达不到此要设防护栏,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米范围内水深不得大于0.5米。 9. 主路纵坡宜小于8%,横坡宜小于3%,粒料路面横坡宜小于 4%,纵横坡不得同时无坡度。山地公园纵坡宜小于12%,超过12%应作防滑处理。园路不宜设梯道,必须时,纵坡宜小于36%。 10. 经常通行机动车的园路宽度应大于4米,转弯半径不得小于12 米。 11. 孤立树、树丛和树群至少有一处欣赏点,视距为树高的2倍。

公园规划设计规范

公园设计规范2007-11-05 21:41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2.1.1条进行公园设计,首先要确保城市绿地按规划所要求的面积实现,公园的用地范围即不能超出规划范围线,更不得被任何非公园设施占用或变相占用,缩小用地范围服务;服务对象:市外旅游者、本市居民或者居民中的老人、儿童、盲人等。然后确定公园的内容,做到符合整体需要,满足居民各种爱好与不同闲暇时间的游憩要求。所以必须以城市规划为依据。如没有已经批准的城市规划或绿地系统规划,应与相应部门协商确定。 第2.1.2条为方便广大游人使用与美化市容,市、区级公园应沿城市主、次路或支路的红线设置,条件不允许时,应设通道解决主要出入口的交通。主要出入口指游人流量大的出入口。 第2.1.3条用工程措施处理好公园与城市道路规划标高的关系,避免因有不适当的高差而造成地表迳流污染或影响城市道路与公园的景观。 第2.1.4条市、区级公园各个方向出入口的游人流量与附近公交车设站点位置、附近人口密度及城市道路的客流量密切相关,所以公园出入口位置的确定需要考虑这些条件。主要出入口前设置集散广场,就是为了避免大股游人出入时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并确保游人安全。 第2.1.5条公园内沿城市道路或水系部分的土山高度及形状,植物配置,园林建筑,围墙或栏杆、园门等的高度、体量、色彩等都应与所在地段城市风貌谐调。 第2.1.6条为保证游人与架空线的安全,在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不应设计供居民游憩的公园。公园与通道相邻可设标志或栏杆与其分开。 第2.1.7条在公园用地上已有城市架空或地下管线(除高压输配电以外),可参照第三章第四节有关条款处理。管线与公园同时建设的配合,按本条款规定。由于城市市政管线的管径一舰都大于公园内的管线管径,对位于树木下部的管线,不避免影响树木正常生长,埋深必须在树根分布区以下。保护性措施就是要求种种管线不得经常返修与渗入灌溉水。 第二节内容与规模 第2.2.1条公园类型就是指:综合性公园、儿童公园、植物园、动物园、或街旁游园等等。其内容应与类型一致。无论哪种类型的公园都有应有足够的绿化,否则不能称为公园。 第2.2.2条一般城市都有一个到几个综合性公园,内容丰富但公园内不应设置专业性体育设施,以免变成体育场用地,混淆城市用地性质,减少城市绿地面积;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 办湿字[2010]191号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 (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公园设计规范(全)

公园设计规范(全)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全面地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确保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各类公园设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公园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正确处理公园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以及近期建设与远期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1.0.4条公园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2.1.1条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第2.1.2条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第2.1.3条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面迳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第2.1.4条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第2.1.5条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 第2.1.6条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第2.1.7条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过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第二节内容和规模 第2.2.1条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第2.2.2条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2。 第2.2.3条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m2。 第2.2.4条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内。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2。 专类动物园应以展出具有地区或类型特点的动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在5~20hm2之间。 第2.2.5条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2。

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标准1.设置原则

附件11: 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标准 1. 设置原则 位置便利,环境优美,人员流动量大,免费开放。 2. 设置要求 (1)健康主题公园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的要求。 (2)有醒目的健康主题公园标志,标注健康主题公园的总体概况,平面分布图和功能分区等内容。 (3)有健康知识宣传区,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宣传墙或宣传长廊等,内容以宣传健康生活方式为主。 (4)有健身区,配有供居民锻炼的器材,如单双杆、扭腰训练器、臂力训练器、漫步机、健骑机、坐蹬器等,不少于5种。 (5)有供居民集体锻炼的场地。 (6)建设至少一条健康步道,健康步道的建设参照健康步道建设要求。 (7)倡导公园禁止吸烟,打造无烟公园。 3. 管理措施 (1)对健康主题公园内的各项设施和锻炼器材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功能区设施正常使用。 (2)对公园内各种设施应配有简单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提示,引导居民正确使用。 (3)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提示牌,如:小心路滑,防止溺水、老人不宜等友情提示。 (4)每年至少更新2次公园健康知识普及区内宣传图画、展板及墙报的内容。 (5)鼓励公园内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等多种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健康主题公园考核评估表 项目 建设内容 评估方法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设置原则10分 位置便利,环境优美;免费开放。 10 缺一项扣5分。 健康主题公园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的要求。 10 不合要求,酌情扣分。 有醒目的健康主题公园标志,标注健康主题公园的总体概况,平面分布图和功能分区等内容。 5 无标志扣5分。 有健康知识宣传区,因地制宜设置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宣传 墙或宣传长廊等,内容以宣传合 理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为主。 10 无宣传区扣10分;宣传内容不合要求,扣5分。 有健身区,配有供居民锻炼的器材,如单双杆、扭腰训练器、臂力训练器、漫步机、健骑机、坐蹬器等,不少于5种。 10 无健身区扣10分,健 身器材少1种扣2分。 有供居民集体锻炼的场地。 5 无集体锻炼场地,扣5分。 建设至少一条健康步道。 10 无健康步道扣10分。 设置要 求55分 打造无烟公园 5 无禁烟标识扣3分。 对健康主题公园内的各项设施和锻炼器材等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各项设施正常使用。 10 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一 项扣2分。 对公园内各种设施应配有简单的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提示,引导居民正确使用。 5 无使用说明和注意事项,扣5分。 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提示 牌,如:小心路滑,防止溺水、 老人不宜等友情提示。 现场查看 5 无提示牌,扣5分。 每年至少更新2次公园健康知识普及区内宣传图画、展板及墙报的内容。 10 1年内没有更新2次,扣10分。 管理措 施35分 公园内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等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1年至少1次。 查看资料 5 未开展活动不得分 总分 100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2019最新标准

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以及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和组织管理等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批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37.3-2001 国家林业局《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国家森林城市national forest city 在城市行政管辖范围内形成以森林和树木为主体,城乡一体、健康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且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该标准要求并经国家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城市。 3.2 城市森林urban forest 城区及其周边所有森林、树木及其相关植被 的总和。 3.3 乡土树种native tree species 本地区有天然分布的树种。某些引种期长、并在本地区极端气候环境条件下生长良好,已表现没有生态扩侵性,符合引种成功标准的归化树种,也可以列入乡土树种。 3.4 森林网络forest network 各类森林绿地等生态斑块,通过道路、水系、农田等区域营建的森林生态廊道实现有效连接,形成片、带、网相结合的森林生态系统。

3.5 绿道green way 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满足行人和骑车者进入自然景观的慢行道路系统。 3.6 林荫道路avenue road 树冠覆盖率达60%以上的道路。 3.7 受损弃置地wasteland 因生产活动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自然地形和植被受到破坏,并且废弃的宕口、露天开采用地、窑坑、塌陷地等 4 总则 4.1 实现森林惠民从城乡居民的生态需求出发,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效益,最大限度地增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2 采取近自然模式 按照森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通过林树种本地化、森林绿地配置多样化、管护措施近自然化,打造近自然森林景观。 4.3 扩大生态空间 依托自然山水格局,通过林山相依、林水相依、林田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村相依等建设,营造优美完备、健康宜居的生态空间。 4.4 坚持城乡统筹

公园设计规范 GB

公园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GB 51192-2016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1 总则 1.0.1 为全面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生态功能、景观功能、文化传承功能、科普教育功能、应急避险功能及其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确保公园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乡各类公园的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设计。 1.0.3 公园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公园public park 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有较完善的设施,兼具生态、美化等作用的绿地。 2.0.2 用地比例proportion of park land 公园内各类用地,包括绿化用地、建筑占地、园路及铺装场地用地等,占公园陆地面积的比例。 2.0.3 绿化用地planting area 公园内用以栽植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的用地。 2.0.4 建筑占地building area 公园内各种建筑基底所占面积。 2.0.5 水体water area 公园内河、湖、池、塘、水库、湿地等天然水域和人工水景的统称。 2.0.6 公园游憩绿地recreation green space 公园内可开展游憩活动的绿化用地。 2.0.7 雨水控制利用rainwater utilization facilities 对雨水进行强化入渗、收集回用、降低径流污染、调蓄排放处理措施的总称。 2.0.8 竖向控制vertical planning 对公园内建设场地地形、各种设施、植物等的控制性高程的统筹安排以及与公园外高程的相互协调。 2.0.9 郁闭度crown density 群植乔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栽植地表面积之比。 2.0.10 自然安息角natural angle of repose 土壤自然堆积形成的一个稳定且坡度一致的土体表面与水平面的夹角,又叫自然倾斜角。角度的大小与土壤的土质、颗粒大小、含水量等有关系。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年 1.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84年 1.1.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 1.1.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1.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1.1.6《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1992年 1.1.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1.1.8《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2008》2008年 1.1.9《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 1754-2008》2008年 1.1.10《国家湿地公园规划导则》(林湿综字〔2010〕7号)2010年 1.1.11《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加强我市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京绿保发〔2010〕2号)2010年 1.1.12《北京市级湿地公园建设规范DB11/T 768-2010》2010年 1.1.13《北京市级湿地公园评估标准DB11/T 769-2010》2010年

1.2 指导思想 为促进北京市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北京市湿地公园设计的内容与流程,更好地指导北京市湿地公园的设计工作,制定本导则。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的任务是通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考察,确定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利用湿地资源,明确保护与恢复措施,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施,科学指导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最大限度的发挥湿地在生态和环境改善、科普教育和休闲娱乐等方面的作用,以实现湿地保护和利用的和谐统一。 1.3 基本原则 北京湿地公园的规划设计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科学布局,分步实施;因地制宜、体现特色”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规划设计原则 2.1保护性原则 湿地公园规划应维护湿地生态系统过程、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保护野生动植物生物多样性及其栖息地,从防止湿地退化的目标出发,通过适度人工干预,保护、修复或重建湿地景观,实现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2.2科学性原则 北京湿地公园规划应尊重湿地生态系统的自然规律,综合考虑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统筹规划、合理分区和布局,体现科学性和合理性。 2.3因地制宜原则

体育主题公园设计说明

体育主题公园设计说明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九州体育主题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 1 兰州市九州体育主题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说明第一章印象篇Impression 1.1 区域位置及用地规模宏观区位兰州是甘肃省省会位于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市区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具有带状盆地城市的特征是黄河流域唯一黄河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市区依山傍水山静水动形成了独特而美丽的城市景观。中观区位九州开发区区位优势明显离兰州市较近距城区中心仅5公里开发区东侧是风景秀丽的五一山南边是着名的白塔山公园西侧是有名的九州台区内环境优美自然地貌相对平缓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微观区位本次规划区位于天沁山庄和五金仓库以北、九州开发区东出口道及兰州北山林场以南、109国道以西、五一山西坪以东的九州区域该片区是兰州市实施中心城市向黄河北岸拓展战略的重要区域距市中心约3公里交通便捷区位条件优越。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500亩左右。 1.2 规划编制背景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突飞猛进竞争日益激烈。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城市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家竞争力更多地体现在城市竞争力上。因此在全球化下城市要实现最优发展必须扬长避短对城市进行准确定位制定竞争和发展战略。由于历史文化机电和天然赋存的原因盐场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这里旅游资源稀缺度高密度大多样性强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虽然旅游市场的前景广阔但丰富的资源优势尚未成为本区域的支柱产业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其他第三产业尚

处于较为粗放的阶段。为此打造城市吸引点提高城市竞争力势在必行。“兰州市九州体育主题公园”项目作为兰州市大型项目的建设将大幅度提升兰州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影响力成为兰州市对外的重要窗口。。 1.3 项目意义 1.3.1 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1.3.2 有利于兰州市旅游业的良性发展及支柱产业的形成 1.3.3 有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兰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性城市有利于打造兰州品牌城市有利于塑造城市个性有利于吸引广泛的关注。 1.4 规划编制目标九州市综合体育公园是以大型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兰州市警察学校特警训练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商业开发等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同时本项目为多功能复合体以休闲、度假、健身为题材充分利用项目区独特的地理、交通、资源环境兼顾餐饮、旅游、娱乐为一体的适应社会各阶层的社会化综合性体育公园。 1.5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兰州市盐场地区规划》200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89 九州体育主题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 2 《公安特警营房建设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 1754-2008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Assessment standard of national wetland park 2008-09-03发布2008-12-01实施 国家林业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林业局湿地研究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王义飞。 1 范围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的原则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湿地公园的检查和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 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5618 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湿地 wetlands 天然或人造、永久或暂时之死水或流水、淡水、微咸或咸水沼泽地、泥炭地或水域,包括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m的海水区。 3.2 湿地公园 wetland park 拥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湿地景观为主体,以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为核心,兼顾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展示、科普宣教和湿地合理利用示范,蕴涵一定文化或美学价值,可供人们进行科学研究和生态旅游,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湿地区域。 3.3 国家湿地公园 national wetland park 经国家湿地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湿地公园。 4 评估原则 科学性原则。评估应能够科学准确地反映国家湿地公园的自然属性、建设、管理、维护和运营等方面的状况。

万达室外主题乐园设计安全技术标准

万达室外主题乐园设计安全技术标准 1 总则 1.0.1 为减少、防止万达室外主题乐园项目的火灾危害、公共安全事故,保护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标准。 1.0.2 万达室外主题乐园的规划建筑防火设计、安全设计应遵循(但不限于)的主要规范包括: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2)《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3)《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 5)《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 6)《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2008) 7)《滑道安全规范》(GB18879-2008) 8)《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9)《游泳池和水上游乐池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 14:2002) 同时应遵守其他各类专业防火设计规范,并遵守国家现行相关法规文件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的规定。 1.0.3 本标准结合万达室外主题乐园项目的特殊性,针对在国家规范和法规文件中未予明确的部分,给予补充说明。同时充分考虑万达室外主题乐园属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危险性较高、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特点,在重点方面适当提高设计标准。 1.0.4 万达室外主题乐园运营期间的主要危险源包括:公共安全危险(如人员密集等)、火灾危险、游乐设施故障、市政设施故障、自然灾害等方面,本标准是根据上述的危险源种类,分别阐述应对各种危险状态下的设计标准。本标准内容不包括游乐设施故障安全标准。 1.0.5 本标准适用于万达集团开发建设的各类万达室外主题乐园。

城市公园设计规范CJJ_48_92

城市公园设计规( CJJ48-92) 一般规定 2.1.1 公园的用地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2.1.2 市区级公园的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2.1.3 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面径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2.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2.1.5 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2.1.6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2.1.7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 从现状大树下部通 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不荷载,对管线采 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容和规模 2.2.1 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

定其特有的容。 2.2.2 综合性公园的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 2.2.3 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 2hm. 2.2.4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 2.2.5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 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盆景园应以展出各种盆景为主要容。独立的盆景园面积宜大于2hm。2.2.6 风景名胜公园应在保护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设置适量游览路、休憩、服务和公用等设施。 2.2.7 历史名园修复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 为保护或参观使用而设置防火设施、值班室、厕所及水电等工程管线,也不得改变文物现状。 2.2.8 其他专类公园,应有名副其实的主题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2.2.9 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必须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同事应照顾老人的游憩需求。居住区公园陆地面积随居住区人口数量而定,宜在5-10hm 之间。

公园设计规范

2.1.1 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2.1.2 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2.1.3 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避免地面径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2.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2.1.5 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 2.1.6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2.1.7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情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1.5m,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不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内容和规模 2.2.1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2.2.2 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 2.2.3 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2.2.4 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内。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 2.2.5 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 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盆景园应以展出各种盆景为主要内容。独立的盆景园面积宜大于2hm。 2.2.6 风景名胜公园应在保护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设置适量游览路、休憩、服务和公用等设施。 2.2.7 历史名园修复设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为保护或参观使用而设置防火设施、值班室、厕所及水电等工程管线,也不得改变文物现状。 2.2.8 其他专类公园,应有名副其实的主题内容。全园面积宜大于2hm. 2.2.9 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必须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同事应照顾老人的游憩需求。居住区公园陆地面积随居住区人口数量而定,宜在5-10hm之间。居住小区游园面积宜大于0.5hm。 2.2.10 带状公园,应具有隔离、装饰接到和供短暂休憩的作用。园内应设置简单的休憩设施,植物配置应考虑与省市环境的关系及园外行人、乘车人对公园外貌的观赏效果。 2.2.11 街旁游园,应以配置精美的园林植物为主,讲究街景的艺术效果并应设有供短暂休憩

体育主题公园设计说明

九州体育主题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 1 兰州市九州体育主题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说明第一章印象篇Impression 区域位置及用地规模宏观区位兰州是甘肃省省会位于中国陆域版图的几何中心市区南北群山环抱东西黄河穿城而过具有带状盆地城市的特征是黄河流域唯一黄河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市区依山傍水山静水动形成了独特而美丽的城市景观。中观区位九州开发区区位优势明显离兰州市较近距城区中心仅5公里开发区东侧是风景秀丽的五一山南边是着名的白塔山公园西侧是有名的九州台区内环境优美自然地貌相对平缓水文地质条件较好。微观区位本次规划区位于天沁山庄和五金仓库以北、九州开发区东出口道及兰州北山林场以南、109国道以西、五一山西坪以东的九州区域该片区是兰州市实施中心城市向黄河北岸拓展战略的重要区域距市中心约3公里交通便捷区位条件优越。用地规模规划用地面积2500亩左右。规划编制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的一体化和全球化突飞猛进竞争日益激烈。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城市的作用日益突出。国家竞争力更多地体现在城市竞争力上。因此在全球化下城市要实现最优发展必须扬长避短对城市进行准确定位制定竞争和发展战略。由于历史文化机电和天然赋存的原因盐场地区具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这里旅游资源稀缺度高密度大多样性强旅游发展潜力巨大。虽然旅游市场的前景广阔但丰富的资源优势尚未成

为本区域的支柱产业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其他第三产业尚 处于较为粗放的阶段。为此打造城市吸引点提高城市竞争力势在必行。“兰州市九州体育主题公园”项目作为兰州市大型项目的建设将大幅度提升兰州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的辐射能力、影响力成为兰州市对外的重要窗口。。项目意义1.3.1 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兰州市旅游业的良性发展 及支柱产业的形成有利于城市形象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兰州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性城市有利于打造兰州品牌城市 有利于塑造城市个性有利于吸引广泛的关注。规划编制目标九州市综合体育公园是以大型儿童公园、体育公园、兰州市警察学校特警训练基地及基础配套设施商业开发等 项目为主要建设内容同时本项目为多功能复合体以休闲、度假、健身为题材充分利用项目区独特的地理、交通、资源环境兼顾餐饮、旅游、娱乐为一体的适应社会各阶层的社会化综合性体育公园。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199114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兰州市盐场地区规划》2004——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CJJ 83-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 5028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 (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 (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 (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

公园设计规范【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全面地发挥公园的游憩功能和改善环境的作用,确保设计质量,制定 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新建、扩建、改建和修复的各类公园设计。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中的附属绿地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公园设计应在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应正 确处理公园与城市建设之间,公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以及近期建设 与远期建设之间的关系。 第1.0.4条公园内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和市政设施等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 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一节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第2.1.1条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应以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 第 2.1.2条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 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 第2.1.3条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 避免地面迳流冲刷、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 第2.1.4条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 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第2.1.5条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 第2.1.6条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公园用地与高压输 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第2.1.7条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特殊 情况时过境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选线符合公园总体设计要求; 二、通过乔、灌木种植区的地下管线与树木的水平距离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三、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 1.5m,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 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3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四、通过乔木林的架空线,提出保证树木正常生长的措施。 第二节内容和规模 第2.2.1条公园设计必须以创造优美的绿色自然环境为基本任务,并根据公园类型 确定其特有的内容。 第2.2.2条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 物展区。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2。 第2.2.3条儿童公园应有儿童科普教育内容和游戏设施,全园面积宜大于2hm2。 第2.2.4条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 园内。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2。 专类动物园应以展出具有地区或类型特点的动物为主要内容。全园面积宜在5~20hm2之间。 第2.2.5条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 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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