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

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

(一)及时高效。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

(三)真实可靠。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专报信息

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

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

第三章通报信息

第七条通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涉及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市总河长会议研究

确定。

第九条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和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政务简报信息

第十条政务简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动态、工作部署;各区市、各单位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工作创新等。

第十一条政务简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

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对外发送。

第十二条政务简报信息的发送范围主要包括省河长

制办公室,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五章网络平台信息

第十三条网络平台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

动态、工作成效、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舆论等。

第十四条网络平台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

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审定后由专人进行发布。

第十五条网络平台信息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发布。凡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擅自上网发布,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六章工作报告

第十六条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部署事项落实情况等。

第十七条工作报告由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市河长制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十八条市级河长联系单位和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每季度向市河长制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落实情况。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部署事项落实情况根据要求按时报送。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市河长制办公室定期统计和通报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并纳入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因不认真履行信息报送职责,导致严重影响河长制工作开展、造成重大舆情事故或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

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 河长制信息报送准则一、信息报送准则(一)及时。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搜集、早报送。紧迫或重要信息报送可直呈直报。(二)精确。脚踏实地,表述、用词、剖析、数字一定精确。(三)高效。以第一手状况、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作为作业方针,为施行和推动“河长制”掌握状况、科学决策和指导作业供给高效率、高质量的保证效劳。二、信息专报准则(一)专报信息内容。包含需当即呈报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的重要作业信息。主要内容包含: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批办事项执行状况;河沟道维护办理作业中呈现的严重突发性事情;跨流域、跨地区、跨部分的严重和谐问题;反映当地立异性、经验性、预兆性、问题性及主张性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触及河沟道水库维护办理和河长制作业的热门舆情;其他需求专报的事项。(二)报送方法。专报信息实施一事一报,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应将重要、紧迫的河长制信息第一时间收拾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保证重要事项表述明晰、要害数据精确无误。(三)信息处理。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专报信息的筛查,对收到的专报信息进行校正、审阅后,由县河长制作业室主任审定签发。涉密信息应当恪守保密规则。三、信息简报准则(一)简报信息内容。包含河长制重要作业发展、阶段性方针、完结作用;县级总河长会议、河长会议和联席

会议断定事项的执行发展;河沟道办理维护和“河长制”作业出现的新思路、新举措、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及作业立异、特征和亮点;反映城镇、县直部分或单位河长制作业的新状况、新问题和定见主张。(二)报送方法。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和各城镇将简报信息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要求突出要点,短小精悍。(三)信息处理。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对简报信息进行收拾汇总,选取关键校正、审阅、修改后,由河长制作业室主任或相关担任人签发,并刊登在xx党政网站上。涉密信息应当恪守保密规则。四、县“河长制”作业旬报准则(一)旬报内容。全面推行河长制作业发展状况,要点督办事项的处理进展和完结作用。(二)报送方法。各城镇河长办或职责单坐落每月1日、11日、21日前将旬报信息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县河长制作业室。(三)信息处理。县河长制作业室担任对旬报信息进行收拾汇总,由河长制作业室主任或相关担任人审阅后报送市河长制作业室,并每月在xx党政网上进行通报。

河长制湖长制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技术指引-水利部

附件2 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技术指南 水利部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部信息中心 2018年1月

目录 一、总则 (1) (一)编制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1) 二、总体架构 (2) (一)基本组成 (2) (二)基础设施 (4) (三)数据资源 (4) (四)应用支撑服务 (5) (五)业务应用 (5) (六)业务应用门户 (5) 三、河长制湖长制管理数据库 (5) (一)一般要求 (5) (二)基础数据库 (7) (三)动态数据库 (7) (四)属性数据库 (8) (五)空间数据库 (8) 四、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业务应用 (9) (一)一般要求 (9) (二)信息管理 (10)

(四)巡河管理 (11) (五)事件处理 (12) (六)抽查督导 (12) (七)考核评估 (12) (八)展示发布 (13) (九)移动服务 (14) 五、相关业务协同 (15) (一)一般要求 (15) (二)水文水资源 (16) (三)水政执法 (16) (四)工程管理 (16) (五)水事热线 (17) 六、信息安全 (17) (一)一般要求 (17) (二)物理安全 (18) (三)应用安全 (18) (四)主机安全 (19) (五)网络安全 (20) (六)数据安全 (20) (七)安全管理 (21) 七、其他要求 (22)

(二)河湖分级名录建设 (23) (三)数据更新 (24) (四)数据交换 (2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精神,为全面推进和规范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等。 (三)编制依据与引用标准规范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 《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厅字〔2017〕51号); 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根据《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办公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审核后,及时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统计室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六)信息科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数据并及时汇总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 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各归口医院管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病案室)、人事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预防保健等部门的信息员完成医疗、人力、财务、药品、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上报工作。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室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六、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归口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三)上报卫生部门的信息材料年报装订成册后及时转交档案室存档。 七、核查和问责制度

河长制各类工作规章制度(全面)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

得分=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 3 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根据《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办公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审核后,及时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统计室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六)信息科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数据并及时汇总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各归口医院管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病案室)、人事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预防保健等部门的信息员完成医疗、人力、财务、药品、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上报工作。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室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六、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归口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 (一)河长职责 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 (二)副河长职责 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 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 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道存在问题,在每年2月底前提出当年度建议计划,河长会议或河长例会审议后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河长办备案。 4、负责组织河流按实施方案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黑臭现象整治、沿河违章拆除、涉河旧村改造、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河流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河流建立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建“七无七有”(七无: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七有:有护岸、有绿化、有游道、有景观、有公园、有文化、有保障)的示范河道。 7、负责河流河长制手册编制并建立档案。 第二条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江店村河长制为“二纵一横”体系,“二纵”分别为:江店河长负责承接乡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河长办指导、督查、考核,完成河长会议或河长列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河长或副河长应通过巡查、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副河长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条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治管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实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对其责任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漏排等非法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各类直排口、涉水违章建(构)筑物。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由江店村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河长制“方千娄直河”管理情况汇报 河长制“方千娄直河”管理情况汇报 一、河道基本情况 河庄境内共有河道27条、长62.27公里,其中省级1条长15.7公里(单边),区级10条长34.57公里,镇级以下16条长26.13公里。河长制“方千娄直河”在我街道境内长8.2公里,起止义蓬界(南新线)至沿塘河,其中城隍庙直河长3.9公里,五工段直河长4.3公里。 20XX年以来我们先后投资6185.62万元对10条长25.5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其中区级5条长16.4公里,镇级以下5条长9.1公里。13年投资1089.94万元对城隍庙直河3.7公里河道进行了综合整治,五工段直河至今未整治过。与该河道连通的河道有新和横河、河庄横河、三工段横河、江东围中横河、四工段横河、新江新创横河。河道边共有排放口112个,其中农业排水及雨水口75个,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排放口2个,生活废水排放口35个。沿河有河庄酱菜厂、友盛菜厂、南阳垦区江乐菜厂、钱江染化等企业。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班子,实施五水共治。建立了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农村生活污水治

理组、农村河道治理组、生活垃圾处理组、集镇截污纳管组、禽畜水产养殖污染治理组、防洪排涝治理组六个专项工作组,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河道治理和其他五项举措相辅相成,共同推进。(二)建立河长制,实施“一河一策”。街道及时出台了“河长制”管理实施意见,制定农村河道治水实施方案。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其中流经本街道的1条省级、四条区级河道由区确定四套班子的领导任“河长”外,街道内其它12条河道由街道班子领导担任“河长”,有关科、办担任“河长”单位,河道流经地的村书记担任属地“河长”,使我街道的主要河道实现了“河长制”管理全覆盖。同时我们对辖区的主要河道进行排放口全面排查摸底,17条河道共有排放口861个,其中农业排水口320个,生活废水排水口533个,农业企业排水口8个,我们将这些信息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了“一河一档”。同时根据每条河道存在的问题逐条提出了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我们还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督促。 (二)推行河长制,推进各项工程建设。 一是五工段直河疏浚工程。起止为三工段横河至沿塘河, 长4239米,土方58904方。今年4月21日开标,杭州绿恒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中标,现正在做出土前的准备工作。 二是方千娄(五工段、城隍庙)直河整治工程。主要以绿化为主,城隍庙直河西岸绿化色块种植3800米(5511平方米),五工段直河五个节点绿化、200米河岸砌石,预算金额220万元,现五工段直河五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河长制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河长制工作动态,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息包括专报信息、通报信息、政务简报信息、网络平台信息和工作报告。 第三条信息报送要求 (一)及时高效。第一时间反映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做到重要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二)准确精炼。文字表述应简明扼要、概括性强,内容要有理有据,有关数据应认真核实。 (三)真实可靠。所报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到成绩不浮夸,问题不隐瞒。 第二章专报信息 第四条专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批办事项;河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要协调的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问题;反映地方创新

性、经验性、苗头性、问题性、建议性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新闻媒体、网络反映的河长制热点舆情及处置情况等。 第五条专报信息实行一事一报,由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或各区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报送。 第六条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对专报信息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签发后报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和市级河长。 第三章通报信息 第七条通报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河长制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督办事项处理进度和完成情况;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 第八条通报信息由市河长制办公室进行编辑、审核、校对,经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签发后发布。涉及奖励表彰、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等重大事项需提交市总河长会议研究 确定。 第九条通报信息的发送范围包括市总河长、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市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区市总河长、区市副总河长、区市级河长和区市河长制办公室。 第四章政务简报信息

最新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察汗乌苏镇落实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现就察苏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察苏镇河流基本情况 察苏河发源于昆仑山支脉-都龙山,流域面积4434km,多年平均流量4.435m/s,多年平均径流量1.3986亿立方米。沿河居住人口23000人,耕地41000亩。察苏河段自察苏大桥至夏日哈镇沙珠玉村,河道长度26公里。。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在县级河长制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镇、村二级“河长”为主要内容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对全镇范围内1条主要河流全部落实了具体责任人,察苏镇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察苏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各村也相应的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镇级总河长,所经村委会主任担任“村河长”,

镇、村二级“河长”全覆盖。同时,设立了镇“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长制度。 (二)加大力度,规范管理。 为使广大群众自觉树立爱护河道的意识,察苏镇结合6.5世界环境宣传日、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全国两会精神宣讲、“乡村风”、精准扶贫、环境卫生整治、党员志愿服务日等活动,通过横幅、展板等宣传保护河道、保护水源的重要性,使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水源、爱护河道。每年年初、年中分别召开一次镇级河长会议。镇河长制办公室围绕全镇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开会研讨,提出问题、总结经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按我镇实施方案在全镇中各村开展定期检查。 (三)合理布局,精准管护。 目前,全镇共有镇级河长1人,村级河长9人。按照两级河长的职责,镇级河长与察苏段村级河长分别签订《察汗乌苏镇河长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定人定责,将巡查常态化。认真抓好巡查和督查工作建立健全河长巡查制度,坚持河道巡查,并形成记录本作为痕迹化管理重点内容;对重点河段和重要的季节,加强巡查力度,提高巡查频率;创新工作模式,除实行村级河长每天开展巡河,镇级河长每周巡河外,将巡河时间延伸至全天24小时,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巡查,便于实时掌控河段情况,及时查找倾倒垃圾源头及时采取措施遏制垃圾扩散并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属于非权限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

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镇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服务和支撑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肥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肥东县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公开 (一)公开内容 1、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政府、职责部门及行业发布的政策性文件、规章制度、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2、镇、村级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及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联系电话、办公地点、河长职责、河长制工作动态、河湖管理保护范围、河湖管理保护落实情况。 3、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内容。 4、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依法不予公开及未经相关部门确认的信息不予公开。 (二)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应通过政府公报、官方门户网站、报刊、广播、公示牌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变更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因法定事由不能按时发布的,待原因消除后依规定对外发布。 二、信息共享 (一)共享内容 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五个方面的制度、规划、现状、治理、监测及监管等有关信息。 1、水资源保护信息。镇域内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节水型社会建设情况;水功能区监管情况。 2、河湖水域岸线管护信息。镇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划界及土地确权情况;河湖岸线动态监管及功能分区管控情况;河道管理范围内水事活动管理情况。 3、水污染防治信息。镇域内入河排污口、入河污染物情况;工业污染、城镇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情况;水污染联防联控情况。 4、水环境治理信息。镇域内河湖主要监测控制断面水质情况;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建设情况;备用水源地建设与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情况;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5、水生态修复信息。镇域内河湖生态修复和保护情况,湿地保护及修复情况,河湖水系连通及生态用水保障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根据《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办公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审核后,及时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统计室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六)信息科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数据并及时汇总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各归口医院管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病案室)、人事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预防保健等部门的信息员完成医疗、人力、财务、药品、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上报工作。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室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六、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归口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三)上报卫生部门的信息材料年报装订成册后及时转交档案室存档。

(完整版)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审核制度与流程 为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使之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我院实际状况,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多层次决策和卫生事业管理中的服务和监督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1、报送内容: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 2、各科室主要职责 (1)医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技术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2)院办负责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院质量检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3)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4)后勤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5)财务科负责提供收入与支出、资产与负债等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6)院办提供房屋及基本建设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7)药剂科负责提供临床用药监测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8)院感科负责提供医院感染相关信息并审核报送数据。 (9)信息科统计室负责提供诊疗信息、出院病人调查表信息并审核数据,负责全院数据汇总工作。

3、信息报送程序 (1)信息科统计室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以书面或邮件形式给相关科室发送数据报送通知书。 (2)各科室在接到数据报送通知后,由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及时进行数据收集、汇总、审核工作。信息统计人员在此过程中,如有疑问时,应及时与信息科统计室沟通,解决疑问,确保统计口径准确无误。 (3)科室信息统计人员汇总数据,审核无误后,科室室负责人要对本科室汇总的数据信息签字认可,再报送信息科统计室。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4)信息科统计室将各科室报送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逻辑关系,形成报表。如发现逻辑关系错误的,及时反馈相关科室,相关科室修订后要重新报送。报表审核符合要求后,经统计负责人签字认可,送院领导审批后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5)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的数据有直接对口科室的,由相关科室负责收集、汇总数据,科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主管院长审批,可直接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4、核查和问责制度 (1)信息科统计室统一管理医院卫生统计资料,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 (2)各科室都应健全原始记录、登记表、台账和统计资料档案制度,确保统计数字数出有据,准确无误。对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公布统计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

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医院信息报送制度及流程根据《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和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完成医院基本运行状况、医疗技术、诊疗信息和临床用药监测信息等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推动信息报送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医院和谐、快速、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医院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分管院长领导,办公室、药剂科、设备科、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人事科、预防保健等部门共同组成,根据卫统报表要求整理数据并汇总审核后,及时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二、各归口医院行政职能科室的主要职责: (一)医务科(病案室)负责上报医疗服务数据及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的审核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提供人力资源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 (三)设备科负责提供医用设备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四)财务科负责提供医疗收入等数据并审核数据。 (五)统计室负责提供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的数据并审核数据。(六)信息科负责提供医疗服务数据并及时汇总按卫统报表要求直报上级卫生部门。

三、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本单位兼职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报送工作。 四、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卫生统计工作报送要点,结合本部门实际工作,完成本部门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本科室主任报送信息审核,及时上报卫生统计部门。 五、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各归口医院管理部门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各归口行政职能科室医务科(病案室)、人事科、药剂科、设备部、信息中心(统计室)、财务科、预防保健等部门的信息员完成医疗、人力、财务、药品、设备、医疗统计等统计年报、季报、月报和实时报数据上报工作。经所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同意,报送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整理成文,报分管院长。 (二)对于各部门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各部门信息员应首先及时告知本科室主任,同时向分管院长报告;并在口头报送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六、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各归口部门信息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法》、《会计法》、《药品管理法》,报送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二)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

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河长制河长责任制度[**镇河长制工作制度] **镇“河长制”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管理工作,强化河长管、治、保“三位一体”工作职责,巩固“河长制”工作成果,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改善全镇饮水质量,特制定**镇“河长制”工 作制度。一、“河长”巡查制度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 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镇级河长不少于每月1次,河段长不少 于每月3次,河道巡查员、村级河长不少于每周1次,组级河段长 要求每日一巡。巡查的重点是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 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每次巡 查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 或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报镇河长办公室。二、“河长”信息公 示制度结合治水村务公开,镇、村二级做好“河长制”管理工作情 况公示。做好“河长制”工作的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在河流(段)岸上显要位置设立规范的“河长”公示牌,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联系部门、管治保工作目标及任务、 举报电话等信息,信息准确。 一旦人员调整,在3个工作日内务必将“河长”调整到位,“河长”明确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河长”公示牌相关信息报镇河 长办,由镇河长办更新到位。三、投诉举报受理制度对各类投诉举 报和媒体曝光事件,各级河(段)长和要认真记录、登记,及时交 相关部门办理,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做到件件受理、事事 回应。整改结果经河长签字同意后,及时反馈给镇河长办。对于一 般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3天内整改到位,并向镇河长办反馈处理 结果;对于需要综合性治理、工作量较大的问题,须在报道当日起 3天内提出整改方案并反馈,10天内整改到位或实质性实施整改计 划和措施。四、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镇、村两级河(段)长、河 道警长要按照明确工作责任、明确进度要求、明确考核办法、明确 保障措施与加强督促检查的要求,牵头制定包干河道属地河段“一

AA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度

AA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公开与共享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河长制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和促进我省河长制信息公开、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工作,根据《中共AA省委办公厅A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AA 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的通知》(办建管函〔2017〕544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涉及的信息采集、公开、通报、共享、应用、维护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我省河长制信息公开、信息通报、信息共享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真实有效、高效便捷、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公开 第四条河长制信息公开的对象为社会公众。 第五条河长制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名单、河长职责、河长制相关文件以及河湖管理保护情况等;河湖基本情况、治理方案、工作简报、进展动态、水雨情、水质情况、考核结果、执法情况、问题处置、公众热点等;以及根据相关规定需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省河长制办公室负责省级河长制信息公开工作,各地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河长制信息公开工作。 第七条河长制信息公开主要方式有主流媒体、工作网站、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微信公众平台、APP和公示牌、宣传板等。 第八条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各类监测信息、突发事件处置不改变已有的发布渠道。各级河长制办公室在公众媒介定期发布河长制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知晓渠道,引导公众积极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 第九条严格保密纪律,信息公开必须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规定,涉密信息和未经审核的信息严禁发布,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 第三章信息通报

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河长制推进工作情况汇报 一、禹会区河湖概况 (一)淮河干流禹会段起讫点马城镇朱村至朝阳桥,河 长36千米,流域面积220平方千米。 天河起讫点长青乡西朱村至天河闸马城镇广德村至天 河闸,河长22千米,流域面积160平方千米。 席家沟起讫点黄山大道桥涵至淮河,河长2千米,流域面积10平方千米。 八里沟起讫点东海大道桥涵至淮河,河长 3.5千米,流域面积6平方千米。 吴家沟起讫点马城镇黄疃窑排涝站至十二门塘站,河长 8千米,流域面积30平方千米。 独山河起讫点马城镇黄郢村至马城村,河长11千米,流域面积60平方千米。 龙南新河起讫点206国道至独山河,河长 3.25千米,流域面积6平方千米。 共涉及全区3个乡镇、6个社区。 二、全区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健全制度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制定并印发了《禹会区 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禹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区级

河长会议制度》、《禹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禹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XX年区级考核验收办法》、《禹 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简报信息专报和工作通报制 度》、《禹会区全面推行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六项制度。马城镇、长青乡、涂山风景区、大庆社区、秀水社区、钓鱼 台社区、喜迎门社区、迎淮社区均出台了河长制方案及六项 制度。 明确河长定人定责 按方案要求,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级“总河长”, 区委副书记担任“副总河长”,淮河、天河、八里沟、席家 沟、吴家沟、龙南新河、独山河七条河流由副县级领导分别 担任河长。河流所经地和水库属地乡镇、社区主要领导担任 乡镇、社区河长,共15名。村、联工委主要领导担任所在村、联工委河长,共67名。落实了各级河长的责任制,同 时明确了8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主要责任人,河长制工作 实现河湖全覆盖。 按相关制度要求每周至少巡河2次,区责任部门、乡镇、社区、每月至少报送两条信息,区级河长每季度召开一次河 长会议,乡镇、社区河长每月召开一次河长会议等。 公示公告接受监督 分别在区级、乡镇、社区7条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各 级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