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作者:襄城县人民法院海淑娟王洪亮发布时间:2011-09-23 11:38:59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却出现了另一不容忽视的现象: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以襄城县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统计为例,2009年女性犯罪的全年收案数为21件,2010 年为30件,上升42.8%,2011年猛增至49件,又上升了63%。由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且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所以对女性犯罪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者的年龄趋向低龄化

从襄城县法院统计资料可以看出:2009年女性犯罪高峰期为31--40岁,犯罪人数为33人,占犯罪总人数的33.6%,其次是26岁--30岁,犯罪人数为29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9.5%;而2010年,女性犯罪高峰期虽未改变,但是18—25岁年龄段的人数比例上升至第二位,且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到2011年女性犯罪高峰期变为18—25岁,且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持续增长,这说明,女性犯罪的高峰年龄在提前。

从客观上看,当前社会生活五光十色,积极、健康与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并存。改革开放使许多新观念逐步形成,与传统思想反差强烈,先进与落后,积极与消极,有时不易分辨,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与考验。从主观上看,处于18岁—25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涉世未深,认识能力相对较差,缺乏起码的生活经验,对人对事缺乏必要的分析,因而极易受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自身的物质、精神、感情等发生变化,而当其满足需要的方式和手段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时,其行为就构成了犯罪。例如从农村来城打工的李某,年仅19岁,看着同来的朋友没过多久就摆脱了贫困,十分羡慕。当其得知她们靠出卖肉体赚钱时,起初并不愿意,但是禁不住他人的怂恿和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卖淫的道路,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依旧从事卖淫活动,构成了故意传播性病罪。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从犯罪类型分布看,女性参与的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诈骗、故意伤害、盗窃、拐卖妇女、引诱、容留、介绍卖淫、传播性病、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从2009年-2011

年襄城县法院审结的女性犯罪案件看,女性犯罪呈现“二高”趋势。第一,女性故意伤害案件比较高,因处理不好家庭纠纷与邻里关系,与其家人、邻居发生口角与争执,并大打出手而导致犯罪。第二,侵财型犯罪比例高,仅盗窃这类案件已占女性犯罪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近年来,女性犯罪还涉足一些新的犯罪领域,如故意传播性病罪、组织、引诱他人卖淫;放火等等,可见,女性犯罪的结构和危害正在逐步扩大。

女性犯罪呈现出多样化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女性的文化层次分布面广。统计分析表明,犯罪女性的学历上至本、专科,下至中、小学皆有,甚至还存在着个别人为文盲的现象。因此,她们的职业分布范围也较为广泛。女性的犯罪行为同职业相结合,因而呈现出犯罪类型多样化。(2)男性对女性犯罪的影响。最典型的事例就是强奸犯罪中的女性,她们不可能实施强奸行为,那么为什么女性会犯此罪呢?分析这类案件,可以发现和男性犯罪分不开的,女性在犯罪过程中只能起到帮手的作用,绝大多数属从犯。正是由于男女合伙犯罪,扩大了犯罪对象,使犯罪类型多样化。(3)当前,社会道德观念正在发生变化,一些女性道德水准下降,在实用主义、拜金主义抬头的趋势影响下,身处这种氛围中的部分女性又有好攀比、慕虚荣的心理特点,因此,易产生各种各样的犯罪动机,一旦动机转化为实际行为就构成犯罪,遂使犯罪类型多样化。

(三)犯罪对象的选择趋于男性化

这一特点较明显的体现在盗窃案件中。一般地说,女性对犯罪对象的选择与男性有着明显不同。男性流动性大,跨地区、跨省份,流窜城市和农村作案,有组织的盗窃活动较多。犯罪对象往往是仓库、货场、交通工具等等,盗窃数额较大。而女性在盗窃犯罪中目标较小,她们主要盗取商店、单位、熟人的钱物,多是单独作案。但近年来,女性合伙盗窃的案件有所增加,平均每年有3起,盗窃物品的价值金额也在逐渐增加。与此同时,犯罪对象也从人民币、服装等发展到仓库物资、交通工具等大型物品。这说明,女性在犯罪对象的选择上趋于男性化,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1)小偷、小摸难以满足高消费的需要。社会的发展进步,使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但是追求享乐、赶时髦使部分女性的经济收入无法满足其

急剧膨胀的物欲,遂铤而走险。例如女青年张某,不务正业,平时打扮得花枝招展,经常伴随“大款”出入酒店、歌吧之中。她羡慕别人拥有私家车,于是将一男子灌醉,盗取了机动车钥匙,后被抓获。(2)女性与男性合伙盗窃犯罪增加。由于男女自身特点不同,在实施犯罪中可以取长补短,从而达到共同犯罪的目的。这种所谓合力,又会促使他们谋求更大的非法利益,所以,在犯罪对象的选择上,由于有了男性的增加,使女性的眼光不总是放在那些价值高、体积小、分量轻的物品上。例如某单位女职工王某,与他人合谋盗窃单位的电脑,于是假借聊天将值班人拴住,给其他犯罪分子以充足的时间实施犯罪,盗取单位电脑十余台。(3)一些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意识差,管理上疏忽或制度不够健全,给犯罪分子以较大的机会实施犯罪,客观上促使了犯罪对象发生转移。如襄城县法院近年来受理的盗窃工地上的物资案件中,70%的受害单位存在着夜间管理不善的漏洞。

(四)犯罪的手段和方式复杂化

以往女性在犯罪中的手段和方式比较简单。例如在贪污犯罪中,有的将自己合法管理、使用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或私自用掉,有的虚报费用,骗取公款或是收入不下帐之类。从近年来的统计分析看,这些犯罪手段和方式占90%以上,依然居主导地位,但同时也出现了新的手段和方式。例如一家酒店的女会计,在操作计算机时,发现软件设计上存在缺陷,通过适当的操作可以使一部分账款遗漏而又不留痕迹,遂产生犯罪动机,贪污公款达3万余元。

(五)女性暴力犯罪严重化

故意伤害罪占女性暴力犯罪的70%,高居首位。女性这类犯罪主要是由于报复心理和由琐事发生争执所致,其特点是:(1)与婚外性生活有直接联系。这种不稳定的关系一旦破裂,作为被抛弃一方的女性往往在心理上形成巨大障碍而又无法自我消除。如妇女林某是一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在工作期间与该单位的工作人员孙某发生不正当关系,后孙某对其逐渐疏远并与他人关系暧昧,遂在孙某的办公室中将其扎伤。(2)与他人所发生的矛盾纠纷未能得到及时处理,产生了激愤和报复心理而实施故意伤害。例如刘某故意伤害一案,刘某在菜市场买菜时,因所买的菜少了三两,即与摊主发生争吵,并将摊主打成轻伤。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这类犯罪的85%为已婚女性。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因为随着社会活动范围的扩大和家庭问题的复杂化,她们同亲属、丈夫、邻居、同事等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可能性大于青少年女性。

(六)女性贪污、诈骗等财产犯罪严重化

统计分析表明,诈骗罪2011年比前两年上升了41%,贪污罪2010年比2009年上升了22%,而2011年又比2010年上升了30%。

女性财产犯罪的增长与当前改革开放中出现的制度上的某些缺陷和当前的社会环境有着直接关系。近年来,我国经济领域中的犯罪不断增加,一些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甚至一般工作人员,利用手中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来营建自己奢靡腐化的生活,而置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这种职业上的特殊性在客观上增加了她们中间少数人犯罪的机会和可能性。此外,某些制度不健全或实施不严谨,也为犯罪分子创造了机会。例如贾某与他人合谋用某单位遗失的一张空白转账支票向某烟酒门市部骗取烟、酒等物品,价值人民币5万余元。如果发货单位不仅凭支票发货,而先将支票收妥入账后再行发货,就会有效防止这类犯罪,避免经济损失。

二、女性犯罪的预防初探

犯罪是一种社会现象,然而犯罪行为又是极少数个人实施的一种行为。个人行为虽然瘦社会制约,但是,个人选择行为的能力和选择行为方式的能力却是他本身所具有的。如何预防、减少女性犯罪的发生,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从预防犯罪的趋势上看,世界各国,不论社会制度、国家制度以及意识形态如何不同,都普遍的重视事前预防犯罪的作用。可见,预防犯罪的重点正从司法预防转为社会预防,这种趋势说明了预防犯罪是一项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必须实行专政机关与社会群众相结合。笔者认为,对女性犯罪的预防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一)教育预防

(1)早期教育。即注重对女性在青少年时期的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女性在这个时期有生理和心理上较男性早熟的特点,思想、情绪易产生波动,但表现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却比较隐蔽,加之性格上的内向性就更不易为人察觉。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如果出现不良倾向而未加以正确引导,就可能导致堕落,从而留下犯罪的隐患。例如女中学生李某,羡慕港台电视剧中人们的生活方式,为了满足高消费的需要,经常偷拿家中的钱物,学习成绩呈直线下降。后来在家长和老师的教育帮助下,端正了思想,不但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还担任了班干部。

这说明,如果家庭、学校和社会连成一条教育纽带,利用青少年可塑性强的特点,提高她们的素质和对违法犯罪的认识,可以挽救那些正在或者即将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

改革开放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活力,但不可否认,也随之带来了一些腐朽的东西。现在,影视、报刊中,宣扬色情与暴力的内容无孔不入。我们不可能掩盖青少年的视听,但我们却可以根据她们的年龄特点,用适当的语言和形式阐述道理,帮助她们分析问题,使她们懂得什么是美与丑、对与错。

现在,不少法院都设有少年法庭或者少年犯罪案件合议庭,人民法院应该深入学校和社会进行法制宣传,开展法制共建活动,结合学生违法犯罪,特别是女学生犯罪的典型案例,教育女性青少年自尊、自爱,并且明确帮教目标和帮教对象,坚持法制、德育教育双管齐下,以法制教育促进德育教育。

(2)司法教育。即通过对违法女性适用处罚,对犯罪女性适用刑罚来起到教育和惩戒的作用。例如对已经违法犯罪,给社会造成危害的女性视其具体情况依法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罚,对一些屡教不改的女性应加大惩罚力度,使之不得也不能危害社会,并通过改造使之认罪服法,悔改从善。

(二)保护性预防

即从生活、学习、工作、娱乐等各方面为女性创造条件,使其在健康的物质、精神环境中成长,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近年来,离婚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父母离异往往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难以愈合的创伤。女性的感情较男性脆弱,在这一点上,女性青少年就显得尤为突出。如何使家庭解体后的青少年女性不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沿着健康的道路成长,这一问题值得探讨。笔者认为,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对这部分青少年女性给予特别的“爱”。首先,法院、民政等有关部门,应该做好家长的工作,告诉她们无论孩子跟随父母哪一方,都应该尽量为其创造条件,使其完成学业,自立于社会。学校里的老师也应特别爱护这些女性青少年,与她们沟通感情,学习、生活上关心她们。社会也应对她们加以关注,在她们受到挫折和困难的时候给予无私的帮助。

现在,城市中流动人口问题已经变得十分突出,不少女性也涌入了这股打工大潮中。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多为个体户和私营企业,非法雇佣未成年女性做廉价劳动力,严重损害了她们的身心健康,由于识别能力差,她们往往被坏人利用或被坏人所害。笔者认为,对那些用人单位的负责人,不能只处以罚款,明知故犯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该将他们送上被告席。另外,一些青年女性被某些挂羊头卖狗肉,打着“酒吧”、“美发”招牌,名为“美容”、“健身”,实为卖淫嫖娼的单位招为服务员,逐渐陷入黄色泥潭。在目前屡禁不止,不能有效控制的情况下,应通过立法,坚决取缔异性按摩这项服务,彻底铲除这块滋生着腐朽糜烂的生活方式和腐败现象的土壤,保护女性的身心健康。

由于女性在生活中的竞争能力,包括就业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受教育的重视程度等相对较弱,再加上生理、生育等方面的因素,使女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有的甚至失业,无所事事,意志消沉,诱发犯罪。统计分析表明,犯罪女性中,社会闲散人员与在职人员(包括农民和个体劳动者)之比为4:1。笔者认为,为了切实保障妇女的劳动就业权利,杜绝一些用人单位重男轻女的情况发生,应通过立法规定除妇女不适合从事的职业外,在每一个单位中女性数量应达到一定比例。

(三)群众预防

即通过乡镇,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治安工作,及时调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从而达到预防引诱、容留、介绍、组织他人卖淫犯罪,应通过检查和监督使其行业行为公开化、透明化,并建立举报制度,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此外,加强对外来人口,特别是外来人口中女性的管理,建立完善的外来人口户籍制度,各地妇联组织也应积极投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组织外来妇女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文化素质。

(四)技术预防

即通过提高物质装备的现代化程度,采用先进技术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从而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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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1

学习中心编号:318 学习中心名称:綦江区委党校 西南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毕业论文 题目: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 研究 学生姓名高浩 学号1323182423004 类型网络教育 专业法学 层次专升本 指导教师黄国泽 日期2015.3.31

目录 摘要 (3)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4) 二、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 (6) 三、预防大学生犯罪的对策建议 (12) 四、结束语 (17)

当代大学生犯罪的成因及对策研究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快速发展,在校大学生中犯罪事件频繁发生,犯罪率逐年上升,日益成为干扰校园秩序、社会安定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中国当代大学生是国民高素质文化的特殊群体,他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现代化未来的重任,是社会的栋梁。他们的思想和行为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大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应是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犯罪的原因分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犯罪的原因既有综合性又有层次性,是社会因素、生物因素、地理因素、行为人的主观因素等诸多因素的产物。大学生犯罪无论在原因、性质、种类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与其他青少年、成人犯罪的不同特点,预防的策略与措施也应有区别,预防大学生犯罪要建立在对大学生犯罪现状的正确分析及其发展趋势科学预测的基础上,本文对大学生犯罪原因的分析有助于我们形成正确的可操作性的预防对策,力争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将大学生犯罪降为最低。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原因:对策研究

一、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犯罪是指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触犯法律的,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现象是阶级社会中的社会现象。大学生作为社会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不是生活在真空中,他们同样以各种不同方式参与社会、接触社会,因而出现犯罪行为是一种正常现象。对于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要夸大其词,耸人听闻,而应当正视,以便找出原因形成对策。 有关统计资料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1976年青少年犯罪占整个刑事案件的87%,大学生约占4%。“马加爵案件”,“云南大学杀人碎尸案”等典型大学生案件的发生,都让人触目惊心,难以忘怀。可是,基于我国目前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大学生违法犯罪是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如何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遏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已经成为亟需解决地一项重要的社会问题。 (一)涉案范围扩大 首先,从犯罪的主体范围来看,以本科生、专科生为主,也有少量硕士生、博士生。重点大学占了不少比例,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学生犯罪率高于内地大学生。男生占犯罪人数的80%以上。犯罪大学生中以3、4年级学生为多,但主体开始呈现低龄化,1、2年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引发的犯罪日趋增多。大学生中有因缺乏法律知识而犯罪的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有知法犯法的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自破裂家庭、单亲家庭的大学生的犯罪率明显高于家庭和睦的学生。 其次,从犯罪的种类看,表现为犯罪类型多样化,智能性犯罪突出。据有关资料显示,某市2013-2014年间被处罚的在校大学生共32名,这21名受罚者中犯盗窃罪的19人,占全部犯罪大学生的59.4%;犯人身伤害罪的7人,占21.8 %;犯诈骗罪的3人,占9.3%;强奸罪的3人,占9.3%,这四类犯罪成为大学生犯罪的主要类型,其中大多因经济原因引起,人身伤害罪、诈骗罪与性犯罪的背后动因常常是物欲。可见,经济犯罪是当前大学生犯罪的重点。同时一些新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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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当代中国的女性犯罪问题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女性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女性犯罪的数量也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女性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针对女性犯罪的发展趋势、现状、犯罪的特点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预防女性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女性犯罪;法律意识;合法权益 近年来,妇女犯罪的日趋残忍化和暴力化以及妇女更多地成为犯罪者,使得妇女犯罪日益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处在这一全球化趋势中,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型塑下,当代中国妇女犯罪也呈现出自己的规律和本土特征。 在中国学术界,有关妇女犯罪的研究一直处于社会学研究和妇女研究的双重边缘地位,而主流社会学关于妇女犯罪的理论和对于妇女犯罪的解释也存在许多不足,西方女性主义对于主流社会学理论的挑战、修正和颠覆对于中国妇女犯罪的研究也有众多的不适用之处。因此,我们有必要以本土的状况和特征为基础,从社会学和社会性别两方面,对中国妇女犯罪进行深入的分析,对中国妇女犯罪理论进行改良,直至建立具有较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有关中国妇女犯罪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女性犯罪者往往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淡薄 女性犯罪者中大多或为文盲,或者为小学、初中文化,没有谋生技能的占居相当的比例。她们在处理问题时,因缺乏知识导致其判断力和观察力大受牵制;又因为不懂法律,不能明辨法律中的“是是非非”而误入歧途。 (二)大多实施的是非暴力性犯罪 近年来,女性犯罪呈现出“两高”趋势:第一“高”就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比例高,第二“高”就是涉黄涉毒的比例比较高,即在涉嫌罪名上,常表现为盗窃、卖淫和贩卖毒品等。女性犯罪集中发生在家庭、单位和公共场所。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一般是盗窃类犯罪,而且结伙作案多、盗窃数额不大;女性实施涉毒案件往往是利用自身的身体条件不易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隐蔽性较强这个砝码。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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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女性犯罪案件司法统计分析 作者:张秀炳黄玉亮发布时间:2009-12-21 10:49:27 一、准格尔旗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的女性犯罪状况。 (一)从2006年以来,我旗女性犯罪的数量在逐年上升,而且涉及的罪名种类也在明显增多。2006年女性犯罪人数为15人,2007年女性犯罪人数为16人,2008年女性犯罪人数为27人。从犯罪种类的构成来看,主要以盗窃罪、毒品类犯罪、介绍、容留卖淫犯罪、诈骗犯罪位居前列,占全部女性犯罪占总数的比例达到了80%以上。其他的犯罪不及20%。 (二)在盗窃犯罪中,70%以上的都是熟人间作案,女性盗窃犯罪尤其明显的手段特征,基本都是顺手牵羊的作案手法,而且很多都是临时起意。作案动机也惊人的相似,尤其是30岁以下的年轻女性犯罪嫌疑人,大多都是把盗窃的财物用于消费,用于购买衣物、化妆品等日常消费品。因为盗窃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主要是30岁以下的女性,占到全部女性盗窃犯罪嫌疑人的三分之二以上。出于消费目的而进行盗窃犯罪在青少年女性盗窃犯罪中较为常 见。 (三)财产类犯罪被害人以女性等对财产保管不善的人群为主体,女性犯罪侵害的主体大多是女性被害人,因为女性侵犯财产的手段比较有限,以盗窃犯罪、诈骗为主。在这些犯罪行为的手段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具备暴力性,具有隐蔽性,不易被发现。 (四)近年来,我旗涉毒案件上升,其中女性涉毒案件也呈现上升趋势,而且有一半以上是依贩养吸,有一部分是家庭成员贩卖毒品,从而走上共同犯罪道路的,女性贩毒案件往往伴随其他犯罪的发生,比如盗窃、介绍、容留卖淫等。

二、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人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女性犯罪人占全部犯罪人的一半。尤其明显的是毒品类犯罪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全部犯罪人的80%。在盗窃类犯罪中, 也达到五成。 (二)、九成以上女性犯罪人是没有稳定工作的,或着无业。 (三)、多采取非暴力性犯罪形式。女性的身体条件决定了她们大多采用女色勾引、协助、掩护等方式,行为直接暴力性弱、技巧性强且偶然性程度比较大。就盗窃罪而言,女性盗窃多发生在超市、酒店、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而且盗窃数额不大。 (四)、女性犯罪中情感犯罪占一定比例。女性更易在感情面前忽视原则性。如在与家人、 同事、邻居等发生矛盾后,为发泄心中愤怒而实施放火、故意伤害等行为。 三、当前女性犯罪原因分析。 (一)、缺乏良好教育。长久以来“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让女性无法接受良好的教育,知识水平有限。尤其是偏远农村地区的女性,缺乏一技之长和稳定收入,面对生活困难往往无所适从,容易被引诱从事犯罪或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二)、盲目追求享乐生活方式。部分女性犯罪人因虚荣心强、不满足现状,又不愿从事辛苦的低收入工作,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为满足自己不正当的享乐需求,采取违法犯罪的 手段来快速获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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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防控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其能否健康成长,将决定国家的存亡和民族兴衰;学校则是青少年是学习本领、提高素质、教书育人的场所,是培育未来接班人的摇篮,学校是一片净土。可是,我们应该清醒的看到,近几年来,校园犯罪时有发生,严重危及到老师和学生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破坏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我国校园犯罪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它被不少犯罪学家和刑法学家喻为难以医治“社会痼疾”。无论是在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都面临着校园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在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公布实施,校园违法犯罪现象获得了必然的扼制,但现实,校园的犯罪率居高不下,这仍是当今社会最普遍、最严重的问题之一,因而我们对校园犯罪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和足够的重视。 一、校园犯罪的重要特点 (一)校园犯罪主体初犯年龄降低 初犯年龄降低。据统计,近年以来青少年犯罪人的平均年龄较过去降低了1至2岁,14岁至17岁已成为校园违法犯罪的高发年龄段。随着我国社会物资条件的改善,公民生活水平得到提高,未成年人身体发育加快,据有关专家研究表明。目前我国未成年人发育成熟比五十年代提前2-3年,14-17岁之间的孩子,身体外貌与成年人没有多大的区别。力量可与成年人抗衡。性器官的成熟也使他们产生了参与社会交往的要求。但是,他们的心理条件尚不成熟,辨别能力、自控能力、承受能力等方面都存在欠缺。在身体与心理的矛盾斗争过程中,违法犯罪自然就多。所以,14-17岁这一段时间被认为是未成年人的危险年龄。 (二)校园犯罪类型中新型犯罪增多 除传统的犯罪类型外,一些新型的犯罪类型日见增多。例如信用卡犯罪、计算机犯罪等逐渐突出。近年来,互联网在我国迅猛发展,上网人数已达几亿,其中青少年占的比份很大。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和网络犯罪的出现,这些网络问题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焦虑。从非法侵入电脑的黑客来看,80%以上是熟练掌握电脑技术的年轻人。 (三)未成年人犯罪形态变化 1、团伙犯罪突出。据调查、校园犯罪案件中,约有80%是结伙作案。盗窃、诈骗、抢劫、流氓团伙占约大多数,尤其是一些中学学生结伙违法犯罪案件迅速增多。 2、出现了一些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这些犯罪组织有自己的帮规,而且主要从事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刑事犯罪,作案手段凶残,成人化,具有疯狂的掠夺性和报复性。 3、女性犯罪比例增大。女性犯罪增加在整个犯罪中是有普遍性,而在未成年犯中,也有明显趋势,尤其是一些年幼无知的女孩子,在不知不觉中触犯了法律。据调查,女性违法犯罪大多是性犯罪,如卖淫等,其次是诈骗、盗窃。、 二、校园犯罪原因分析 (一)在校学生法律意识普遍淡漠 就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来看,重心仍然在于学历教育,而非素质教育。虽然“重学历、轻素质”的情况有所改观,但还远远没有达到理想状况。在这种教育制度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而忽略素质教育,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所以部分学生对于某些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法律后果认识不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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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网络犯罪是针对和利用网络进行的犯罪,网络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危害网络及其信息的安全与秩序。”1其具有以下几个具体特征: 1.智能性 网络犯罪的犯罪手段的技术性和专业化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强的智能性。若要具体实施网络犯罪,犯罪人要掌握相当的技术及具备较高专业知识并擅长实用操作技术,才能逃避安全防系统的监控,掩盖犯罪行为。所以,网络犯罪的犯罪主体大多是掌握了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专业人士。他们洞悉网络的缺陷与漏洞,运用丰富的电脑及网络技术,借助四通八达的网络,对网络系统及各种电子数据、资料等信息发动进攻,进行破坏。而网上犯罪作案的时间短,手段复杂隐蔽,许多犯罪行为的实施,可在瞬间完成,且往往不留痕迹。 2.隐蔽性 由于网络的开放性、不确定性、虚拟性和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计算机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而犯罪人的专业技术更是为这种隐蔽提供了保障,使得很多案件难以被发现,甚至发现了也难以追查。 3.低龄化和部人员多 主体的低龄化是网络犯罪的作案人员年龄越来越小和低龄的人占整个罪犯中的比例越来越高。从时下发现的网络犯罪来看,犯罪分子大多年龄较低,熟知一定的网络专业技术。 4.巨大的社会危害性 网络的普及程度越高,网络犯罪的危害也就越大,而且网络犯罪的危害性远非一般传统犯罪所能比拟,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而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传统的犯罪一般只局限于一时一地,针对的是特定的犯罪或者一定围的不

浅析当前我国女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解读

浅析我国当前女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其对策 近几年,随着经济全球化、信息网络化、思想多元化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一步提速,一些有着高素质、受过良好高等教育、有着伟大抱负、本应成为祖国栋梁的女大学生却走上了一条犯罪的不归路,白白断送自己美好的前程,对自己和家人,对学校、教育界、社会、国家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损失。而且从近些年来看女大学生犯罪率呈现上升趋势,已经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集青春少女与知识女性于一身的女大学生为什么走上犯罪不归路?怎样预防和减少女大学生犯罪?值得我们深思。 一、女大学生犯罪的特点 从近些年来发生的多起引起重大社会影响和广泛社会反思的案件来看,我国女大学生犯罪主要呈现出如下五个特点: (一)犯罪数量迅速增长 当前女大学生犯罪数量迅速增长,同时犯罪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犯罪女大学生过去多出自普通大专院校,现在来自重点大专院校甚至名牌院校的女大学生,甚至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女硕士生、女博士生犯罪的消息较往年也明显增多。文革”前,我国男女青年犯罪比例约为100:1,而到80年代后期达到10:1,也就是增加了10倍。90年代男性与女性犯罪比例已成为7:3。在校大学生男女犯罪的比例与此大体一致。据南京市高校较集中的一个区的调查显示,在2002年上半年受理的大学生犯罪案件中,女大学生(包括研究生)的案件占30%左右,比往年增长了100%。毋庸置疑,女大学生犯罪已成为犯罪主体中的一个醒目的群体,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二)犯罪类型多样化 当前女大学生犯罪的类型表现出形式复杂、种类繁多的特点。在女大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中,以盗窃诈骗性犯罪和卖淫等类型表现最为频繁。她们由于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消费欲望和其他生活需求时,就不择手段进行盗窃诈骗甚至轻视情感,走上靠色相生存的道路。据调查显示,在校女大学生犯罪,从事卖淫和盗窃的占到了70%,女生盗窃与卖淫这类犯罪一是量大,二是具有普遍性。 (三)犯罪手段智能化 女大学生因有较高的智商,注重案前策划,犯罪时利用高科技,反侦查能力强,往往能达到犯罪目的而不易被侦破如:有的采取事先探听同学的信用卡密码或存折密码的方法,趁其不备盗走信用卡或存折,将钱取出后又伪造不在现场的假象。又如因作风问题和偷窃,被河南财政专科学校勒令退学的二年级女学生李某,怀恨在心,伺机报复,并作了长时间的预谋和准备。她说:“我曾想用刀砍人,用匕首扎人,用硫酸泼人,可我又手无缚鸡之力,使用暴力不现实,我又怕流血,于是选择了投毒。”为了搞清砒霜的性质、作用、使用方法,她到书店购买了有关书籍,走访学过化学的同学,从而了解到砒霜毒性强,能溶解于水,使用简单易行,不易被人发现。此外,对作案时间、地点及砒霜购买等绞尽脑汁,也充分发挥了她的高智能作用。李某的投毒,使近800名学生中毒住院,身心健康受到严重摧残,并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和无法挽回的政治影响。 (四)作案方式隐蔽化 女性胆小柔弱的特点,容易使人放松对她们违法犯罪行为的警惕性。一些女性正是利用人们的这一心理特点,通常采取较为隐蔽的作案方式。对于知识丰富的女大学生来讲,其手段往往更为狡诈阴险,她们的“蛛丝马迹”很难被人发现。例如2009年7月,武汉某大学女生安某,因为室友对自己“不好”,将室友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偷走,用袋子装好,放在看门师傅处。失主报警后,安为了避嫌将自己的1200元也放入袋中,谎称自己丢了1200元。(五)情绪波动,激情犯罪

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对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特点及对策分析 作者:襄城县人民法院海淑娟王洪亮发布时间:2011-09-23 11:38:59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却出现了另一不容忽视的现象:女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趋势。以襄城县法院一审刑事案件统计为例,2009年女性犯罪的全年收案数为21件,2010 年为30件,上升42.8%,2011年猛增至49件,又上升了63%。由于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且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所以对女性犯罪的研究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当前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者的年龄趋向低龄化 从襄城县法院统计资料可以看出:2009年女性犯罪高峰期为31--40岁,犯罪人数为33人,占犯罪总人数的33.6%,其次是26岁--30岁,犯罪人数为29人,占犯罪总人数的29.5%;而2010年,女性犯罪高峰期虽未改变,但是18—25岁年龄段的人数比例上升至第二位,且出现未成年人犯罪,;到2011年女性犯罪高峰期变为18—25岁,且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持续增长,这说明,女性犯罪的高峰年龄在提前。 从客观上看,当前社会生活五光十色,积极、健康与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并存。改革开放使许多新观念逐步形成,与传统思想反差强烈,先进与落后,积极与消极,有时不易分辨,每个人都面临着选择与考验。从主观上看,处于18岁—25岁这一年龄段的女性涉世未深,认识能力相对较差,缺乏起码的生活经验,对人对事缺乏必要的分析,因而极易受不良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使自身的物质、精神、感情等发生变化,而当其满足需要的方式和手段超越了法律许可的范围时,其行为就构成了犯罪。例如从农村来城打工的李某,年仅19岁,看着同来的朋友没过多久就摆脱了贫困,十分羡慕。当其得知她们靠出卖肉体赚钱时,起初并不愿意,但是禁不住他人的怂恿和金钱的诱惑,走上了卖淫的道路,在明知自己患有性病的情况下依旧从事卖淫活动,构成了故意传播性病罪。

对变态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改革开放到至今我的的杀人犯罪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而且影响率也在 上升①。其中的变态杀人更是不例外,变态杀人越来越多,引起的危害也 越来越大。例如,从1979年到1981年,在武汉,连续66起强奸杀人案, 直到作案地点在地图上形成一个“马蹄图”,中国警方刁‘得以破案②。1985 年陕西省商州市金陵人,制造了20年前中国最大的变态杀人案,48条尸 体就埋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③。从2000年到2003年,杨新海曾跨皖豫鲁 冀4省,疯狂变态作案26起,杀死67人,伤害10人,强奸23人,最后 于2004年2月1日7点30分在漂河中级人民法院出判决,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数罪并罚一审依法判处杨新海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④。河南省“1112"特大系列杀人案 2003年12月9日在平舆县公开审判,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 审判决:被告人黄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⑤。 2004年4月23日,云南大学宿舍发现4具男生尸体,经查死者是该校化 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的4名学生,其脑部被钝器残忍的杀害,相关 部门经勘查与调查访问,最后确定犯罪嫌疑人为马加爵,最后云南省昆明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马加爵死刑并剥夺政权利终身⑥。2005年以来,黑龙江 佳木斯不断有孩子被杀害,他们有的被割掉耳朵,有的被剖开,内脏被取 出,还有的生殖器也被割掉,受到杀害的人数达20多人,这就是震惊全 国的宫润伯变态杀人案⑦。还有2006年7月16日,邱兴华在陕西汉阴县 持斧杀害9男1女,逃跑35天后在回家的路中被警察抓获,12月28日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邱兴华被执行死刑⑧。以及最近的福建南 平凶杀案,造成9名孩子死亡4人受伤。这些就是典型的变态杀人,尽管 ,>李玫瑾编:《犯罪心理学》,南开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3页。 ③张!;百文、韩涛:“性变态杀人案件幕本特征分析”,载《中国刑事警察》2001年第6期,第2灭。 ④陈生著:《变态心理学引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年版,第118页。 ⑤梅传强主编:《犯罪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0页。 匆冯琦缓:“变态人格控制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钟叫匕法学》2005年第4期,第4页。 印陈和华:“变态杀手的杀人行为研究”,载《犯罪研究》2006年第3期,第2页。 @胡振凯:“罕见的变态杀人案例报告”,载《法律学习与研究》2007年第5期,第4页。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现状 现今这些变态杀人各有千秋,但它们也有共同的特点,完全可以把它们归 于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现今我国变态杀人的特点 由于引起变态杀人有不同的变态人格类型,因而其杀人形为方式也各 有特点。不过无论是性变态引起的杀人,还是冲动型人格引起的变态杀人, 我们都能找到他们杀人的共同点。 .突发性

当前网络犯罪的形势分析

当前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及对策 发布日期:2004-09-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网络犯罪是信息时代的产物。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网络的普遍运用,近年来,我国的网络犯罪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据公安部的统计数字,1999年立案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为400余起,2000年剧增为2700余起,2001年又涨到4500余起,去年共受理各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6633起,比上年增长45.9.上述统计数字表明,网络犯罪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网络犯罪不但是各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迫切要解决的问题,而且也是计算机技术领域、法学及犯罪学研究领域中最引人关注的课题。本文拟就当前网络犯罪的发展趋势及防控对策进行粗略的探讨。 一、网络犯罪的特点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网络犯罪主体的年轻化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年轻人占较大的比例及年轻人对网络的情有独钟和特有的心态有很大的关系。据国内外已发现的网络犯罪案件统计,当今网络犯罪年龄在18至40岁之间的占80,平均年龄只有23岁。 2. 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只有他们能够借助本身技术优势对系统网络发动攻击,对网络信息进行侵犯,并达到预期的目的。 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机密,无所不包。 4. 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由于网络具有开放性、不确定性、超越时空性等特点,使得网络犯罪具有极高的隐蔽性,增加了网络犯罪案件的侦破难度。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公职人员犯罪原因及防范对策 近年来,我国公职人员犯罪现象日趋严重,贪污、贿赂、渎职等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所增加,严重影响了国家机关公正、廉洁、高效的信誉。为此,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预防公职人员犯罪的对策,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公职人员犯罪的原因分析 公职人员的犯罪原因比较复杂,既有体制转轨与社会失范等宏观方面的原因,又有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等体制方面的原因;既有社会不良风气的消极影响,又有信仰失落、价值错位、法律意识淡薄等主观方面的原因;既有违法犯罪分子本身的原因,又有单位管理上的原因。这些原因相互渗透,相互作用。这些原因主要表现在: (一)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措施。特别是近几年来,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淡化,把“民主集中制”变成了“一言堂”,搞家长式的领导。领导干部权力失控,使权力不可避免地发生变异,为以权谋私者的腐败行为创造了条件。 (二)价值取向错位。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级党政部门在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有的单位一度忽视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放松了对党政干部的思想教育,从而使资产阶级腐朽生活方式、价值观乘虚而入。特别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刺激了人们的私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恶性膨胀,使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价值取向发生错位,把市场经济的等价有偿规则引入公务活动。 (三)社会不正之风,为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提供了宽松的社会环境。在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少数党政官员对自我的要求日益放松,私欲日益膨胀,不讲原则,缺乏自律,利用手中权力大搞权钱交易,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打击不力,是公职人员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惩处须足以慑众。对贪污、贿赂犯罪打击不力,对腐败分子惩处不严,助长了腐败分子的侥幸心理,进而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 二、公职人员犯罪的防范对策 通过对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成因的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预防和遏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 (一)完善监督制度,构建长效防范机制。腐败是复杂的社会现象,产生腐败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应采取综合性的措施,将法律、道德、舆论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制订完善的监督制度与体系,形成严密的监督网络,实行综合治理。要发挥制度机制在反腐败中的基础性、根本性作用,通过各项监督制度的健全落实,确保反腐败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要建立“用人失察追究”制度,防止权钱、权权交易。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在岗、离岗审计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做到及早预防。要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形成环环相扣的层次体系,构建立体式的长效防范机制;要全面建立个人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严格限制公职人员从事第二职业或进行商业性行为。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监督管理,严防隐形腐败滋生,特别是对其配偶、子女经商、办公司、承揽工程等,要有具体的地域和范围限制,防止领导干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本科 __________法学______________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 目: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姓 名: 邱娜梅 学 号: 专 业: 法 学 入 学 时 间: 指导教师及职称: 杨昳 所 在 电 大: 阳江广播电视大学 2010年 9 月 26 日 附件一

浅析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 【内容摘要】看到“温顺、贤淑、善良”这些美好的字眼就很自然地联想到女性,一般情况下,人们就会这些词来用来形容,很难把女性与"犯罪"一词联系起来。但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受到外来文化和市场大潮的冲击,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生活准则发生了很大的转变。近年来女性犯罪呈上升态势,而女性不仅是家庭的纽带,还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群体对社会的影响是长期、深远和巨大的,所以女性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文章概述了女性犯罪现状和特点,并从自身因素和外界因素等分析其原因,进一步探讨了对我国女性犯罪的预防和控制等问题的解决。 【关键词】女性犯罪特点原因预防 女性犯罪,是指犯罪主体为女性的犯罪。这类犯罪是以犯罪主体 的性别特征为标准而划分出来的一种犯罪类型。刑法并未对这种犯罪 类型作出单独规定,但犯罪学却把女性犯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犯罪类型 予以研究。通过对此类犯罪专门研究,寻找到产生此类犯罪的原因, 从而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防对策,以便有效地遏止、减少此类犯罪的 发生。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 在我国,女性犯罪率也一直呈上升趋势。女性犯罪占刑事犯罪的 比重,50年代和60年代为1~3%,70年代约为5~7%,80年代初 为9~10%,80年代中期以来为12%左右。我国近年女性犯罪同50 年代和60年代初期比较,已增加了近10倍。这些犯罪主要是财产型 犯罪、暴力犯罪和性犯罪。根据各省市的统计资料所进行的估算,女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各类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和特征的调查 一,调查原因 摘要:在这个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时代,社会上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面临来自经济、社会、家庭、政治、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文化以及国际化和全球化的影响,社会各类群体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显。 关键词:各类社会群体,违法犯罪,现状,原因,特征。 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突出问题——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总体良好,“十一五”规划纲要描绘的美好生活蓝图,让人民群众满怀喜悦和期待。但是,社会生活中也存在一些不健康、不文明现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些人中还有市场,少数人思想混乱,道德缺失,是非、善恶、美丑混淆。 这些问题的出现和蔓延,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了冲击,损害了社会风气,也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对此强烈不满。一个社会要全面发展,应当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协调进行。社会风气的好坏,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必须以正确的价值观为指导。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调查结果 调查对象(1)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以下共同特点:犯罪动机简单,偶发性、突发性强,犯罪手段更趋向于组织化、技术化、知识化、成人化,恶性案件时有发生,大多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具有随意性、盲从性。结合焦作具体情况来看,未成年人犯罪还有如下特点: 1.从作案人员年龄来看,低龄化趋势明显。 2.从作案形式看,团伙化犯罪严重。 3.从案件性质上看,侵财性犯罪突出。 4.从涉案人员构成来看,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居多。 5.从犯罪手段来看,暴力化犯罪加重。 (2)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因: 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的影响。发育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网

论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主要特点及其对策 内容提纲 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本文分为四个部分,除了引言与结语外,主体内容有三部分,分别论述了网络犯罪产生的原因、特点及其对策。 摘要: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虽然网络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捷,为人们充分自由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给人们带来福音的同时,网络犯罪也悄然而至。在互联网上,“黄”流横溢、“黑客”猖狂、赌场遍布、大肆贩毒、欺诈不断、盗窃财物、传播邪说、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散布反动言论,Internet成了犯罪的温床,不断地滋生各种各样的犯罪,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 关键词:网络高科技黑客信息病毒 - 、弓 | 国际互联网络是英文Internet的中文表示,它是由全球许多计算机组成的,并 实现网络的计算机之间数据传输。Internet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伟大的里 程碑,它是未来信息高速公路的雏形,人类正由此进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信息化 社会。人们用各种名称来称呼Internet,如国际互联网络、因特网、交互网络、 万维网等等,它正在向全世界各大洲延伸和扩散,不断增添吸收新的网络成员,已经成为世界上覆盖面最广、规模最大、信息资源最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网络。 虽然Internet的迅猛发展,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如同 在现实中一样,犯罪也不可避免的在其中蔓延开来,这便是本文要讨论的网络 犯罪。网络犯罪的含义是指危害电子信息网络中信息系统及信息内容安全的犯 罪行为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技术实施的各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可概括为针 对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和利用电子信息网络的犯罪。 二、网络犯罪的原因 关于网络犯罪的产生原因可作多角度的分析。以下从黑客文化、网络技术局限、法制建设滞后、抗制条件薄弱和社会观念误区等方面作些探讨。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浅析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及防范对策 摘要:犯罪是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现象,各种犯罪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目前,犯罪也开始向低龄化发展,不少青少年和大学生出于各种原因也开始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将是国家人力资源的一大损失,也影响了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针对当前大学生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是十分迫切与必要的。大学生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给社会造成了重大损失。下面就如何做好预防大学生犯罪工作,减少大学生犯罪,浅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大学生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以说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原因 近年来,一些被人们视为“天子骄子”,具有高智商、高素质、高层次的大学生们纷纷触犯法律,身陷囹圄,断送了自己美好的前程。例如云南的马加爵,可谓是大学生犯罪的典型。这一现象是十分令人痛心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类高校学子违法犯罪现象有明显增加的趋势,这就不能不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的价值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的生活方式。众多学生也正是受社会上这种盲目追求物质利益的不良风气的影响,使得他们的价值观发生了错位。对物质享受的过分追求诱发和刺激了大学生们去进行偷盗、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 (二)大学生心理不成熟是造成其犯罪的主要原因 大学生犯罪,主要原因有自控力较差,心理脆弱,无法应对挫折。大学生正

女性犯罪的特点

例子 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夏耀中刘青 2002年桐柏县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女性犯罪16人,占全年起诉总人数201人的7.9 %。2003年起诉的女性犯罪31人,占全年起诉总人数 243人的12.8 %。比2002年增加15人,增长48%。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长期而巨大的。从调查数字分析,女性犯罪占整个犯罪比率不断上升,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女性犯罪存在着深刻的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我们应采取应对之策,遏止其发展之势。 一、女性犯罪的主要特点: 1、被动性犯罪。女性在现实社会中属于弱势团体,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盲从而犯罪。女性贪污犯罪的案件中,90%的女性都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是会计或出纳,出于对领导的盲从,或者是来自于领导的压力,而被动的成为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2、激情犯罪。激情犯罪,是一种强烈情绪情感的表现形态,当女性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由于认识范围缩小,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短暂性和难以控制性等特点的行为。从犯罪主体上看,这类女性具有性情暴躁、文化水平低、控制能力不强等特征。不善于用理智去控制自己的情感,对一些社会现象和个人行为往往难以作出正确的理解和判断。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100%是属于此类犯罪。如杨某由于和其公公因几百元债务发生纠纷,在争吵时,持刀将其公公的头部砍成轻伤。事后,杨某也很后悔自己的一时冲动。 3、无知犯罪。由于对法律的无知和淡薄,用无知的标准来衡量自己的行为。如卢某、殴某,明知乔某杀害其丈夫的的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钱物、食品等而构成包庇罪,在当地引起的很大的轰动,许多群众,尤其是女性认为,卢某、殴某作为乔某的朋友,如果不帮助乔某,会被别人骂成不讲仁义,根本就不能算作犯罪。再如李某为了帮助夫弟赵某逃脱强奸的罪名,而串通6人作出赵某不在作案现场的伪证,李某被判处六个月的拘役,在法庭中李某还很委屈:我怎么能算犯罪呢? 4、高知犯罪上升。具有较高知识的女性犯罪大多是贪污受贿、诈骗等经济犯罪。如范某是某石油公司的经理,采取收入不入账、欺骗等手段贪污40多万元,在接到判决书时还不愿承认自已是在贪污。高知女性在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用法律约束自己,才能远离犯罪。 二、女性犯罪的原因 1、自身原因 (1)心理障碍,偏狭自私走极端。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因而在遇到冲突时,易采取极端的方式。女性有两个特殊生理期,一是青春期,一是更年期,在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如贺某在外地打地,因怀疑其丈夫在家同别人相好,而产生猜忌心理,再加上从外地打工回来,因为其婆婆不叫其吃饭,而导致精神失常,怀疑前来看望她的大姨彭某要加害于她,就将彭追到庄外一麦地内,用掐脖和用瓦片击打头部的手段,将彭某打死。 (2)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

浅析网络犯罪解读

犯罪学期末论文 浅 析 网 络 犯 罪 姓名: 年级:2009级 院系:法学院 学号:

浅析网络犯罪 摘要:犯罪问题是一种社会现象,又是个人行为。它不是孤立的,是随着政治、经济的变革而变化的。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正如任何事物都是有正反两面的,互联网的应用给予人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的空间,但它并不是独立于现实社会之外的,现实社会的法律同样也适用网络社会,人们在网络社会中行事同样要遵守现实社会的法律。网络技术在使用过程中使得各种犯罪行为层出不穷,犯罪方法和犯罪手段都呈现出复杂性特征,相较而言,网络犯罪的立法则明显滞后,对预防和惩治网络犯罪显现不力。本文将从网络犯罪的犯罪构成、特点及犯罪动机等基本点进行剖析,提出完善我国网络犯罪预防的建议,以便更好的应对网络犯罪。 关键词:网络犯罪犯罪构成犯罪动机防治 当今社会,网络的使用已经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如同任何技术一样,网络技术也是一柄双刃剑,它的广泛应用和迅猛发展,一方面使社会生产力获得极大解放,另一方面又给人类社会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尤以网络犯罪为甚。因此,正确认识网络犯罪,并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很有必要。 一、网络犯罪的概念及现状探析 关于网络犯罪的概念,各国或地区的定义形式均有不同。如真实界定、理论界定等研究方法。日本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与网络相反的反社会行为;德国学者认为,网络犯罪是指所有与电子资料有关的犯罪行为;台湾蔡美智教授认为,网络犯罪是指利用网络作为犯罪场所或以网络作为犯罪客体(攻击目标)的犯罪行为等[1]。我国学者认为,所谓网络犯罪,它是以计算机网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犯罪对象和以互联网作为犯罪中介而实施的违反国家规定,严重危害网络空间安全和网络正常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2]。 从1966年美国查处的第一起网络犯罪案算起,世界范围内的网络犯罪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例如,美国的统计资料表明:平均每起网络犯罪造成的损失高 [1] 康树华:《当代中国热点与新型犯罪透析》,群众出版社2007年版,第445页。

犯罪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犯罪原因及其对策分析 发表于:07-12-14 21:27 [内容摘要]:根据辩证唯物论的观点:有因必有果,有果则必有因。犯罪现象的存在也不例外,它有自己内在的因果联系,可以说犯罪原因是经济基础、科学教育、伦理遗传、快节奏生活的压力、人口流动、防范措施、电视网络的影响等诸多因素综合的结果。 我们研究犯罪原因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对策来发现、认识、揭露、制止和预防犯罪,因此对犯罪对策的认识和选用,我们应该慎重地加以研究和分析。 [关键词]:犯罪原因对策经济基础科学教育遗传防范措施犯罪治理犯罪预防 世界上没有无因之果,犯罪产生的条件及相关因素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一切犯罪个案的产生都离不开相应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因素,世界缺乏一定的条件和因素,犯罪就不可能发生,就好像任何植物的培育都需要必要的土壤和气候条件,即使那株植物是有毒的。犯罪的产生也正是因为有了适合它成长的土壤和气候环境,它才能生根、发芽。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犯罪——孤立的个人反对统治关系的斗争。和法一样,也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同样也是那些把法和法律看作是某些独立自在的一般意志的幻想家才会把犯罪看成单纯是对法和法律的破坏。”[1]由此可知,探索犯罪产生的原因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我们发现、认识、揭露、制止和预防犯罪。以下是对犯罪原因及对策的几点分析: 一、经济基础的原因 有这样一句谚语: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是为了教育我们应该勤恳、踏实的做人。但是,我在想几个问题:早起的鸟儿就一定能找虫子吃吗?有没有可能因为这样那样的因素而吃不到任何虫子?有没有可能在这样的林子里根本就找不到虫子或者因为天气、环境的异常而找不到任何或者说足够多的虫子?有没有可能这个林子里有这种鸟儿的天敌而让鸟儿放手去捉虫子吃?我认为这些都是可能的。人也是一样,有时候付出了很多心血和汗水,却不一定得到回报或者是得到相应的回报。如果说付出了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却因为社会环境、家庭背景、经济基础等诸多非个人因素而不能有所回报,德国的李士特说:“大众的贫穷是培养犯罪的最大基础。[2]是的,贫富的悬殊差异通常是容易让一些人产生心理上的落差和不平衡的,加之看到社会上很多不公正的现象,自然容易让人产生蔑视社会甚至逆反的心理。当机会的障碍非常明显时,人们便会将实现不了自己的抱负归因于社会原因而不是自己的主观原因。犯罪是社会的产物,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归根到底是由于经济基础的原因,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一书中指出:“蔑视社会秩序最明显最极端的表现就是犯罪。”[3]因此,我认为要预防、抑制和减少犯罪,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贫富差距,建立统一开放、平等竞争、合理有序的市场,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加法制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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