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值班及安全制度

办公室值班及安全制度

办公室值班及安全制度

第一条根据办公室值班、安全管理实际,为规范政务值班工作程序,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政府系统政令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值班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总责,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管理,综合办负责编排值班表,并协调节假日值班等相关事宜。县政府有其他值班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第三条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和政务人员全员值班制。办公室主任为总值班,副主任轮换带班,政务人员轮流值班,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第四条政务值班实行双人值班制,每组值班一周,值班期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在综合办公室。交接班时间早上为8:30,中午为12:00,下午为2:30,晚上为18:00。交接班时要认真查阅办公平台、电话记录和信访记录等办理情况。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在单位,周六、周日全天24小时值班。在完成综合办值班后,顺延至317办公室值班(以值班安排表为准),不得以任何借口擅离职守、推诿值班。

第五条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或者将办公室电话串至个人手机,及时查询办公平台、电子邮箱文件,抽查单位值班情况,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记录。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脱岗或者串电话,发现一次提醒约谈,发现两次由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处理,多次发现予以调岗。

第六条接收到公文、来电来信来访后,要按收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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