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术协会马术赛事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马术协会马术赛事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马术协会马术赛事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马术协会

马术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普及与推广马术运动,加强和规范马术赛事管理工作,促进马术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承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马术赛事。

第二章国际性赛事

第三条国际马术赛事按照主办方、赛事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

第四条A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主办的马术赛事;由体育总局或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马术赛事。

A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照现行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

第五条B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B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承办地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C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马术赛事;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C类国际马术赛事,实行报备制,不再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作为地方外事活动由地方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除上述A、B、C类国际马术赛事外,由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商业性、群众性国际马术赛事,赛事主办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再报送体育总局或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审批。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在竞赛组织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未经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和中国马术协会确认,马术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第三章全国性赛事

第九条体育总局发布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以及中国马术协会发布的《全年马术赛事计划》内的赛事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并按照本办法说明的程序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第十条商业性、群众性马术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均可依法组织和承办。中国马术协会可根据承办单位需要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十一条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或参与共同主办的马术赛事,其名称可使用“中国”、“全国”、“国家”、“中华”、“中国马术协会”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马术赛事不得

使用上述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第四章赛事申办与赛事承办单位确定

第十二条申办A、B、C类国际马术赛事,须按照国际马术体育组织规定的时间与要求向中国马术协会提交申办报告及材料,由中国马术协会审查并根据本办法履行国内审批程序后,向相关国际体育组织提交申办报告。

第十三条申办全国马术赛事,须于赛事前一年向中国马术协会提交申办报告及材料。

第十四条赛事申办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赛事规模和性质相当的组织机构和人员;

(三)拥有与赛事规模和性质相当的办赛经费;

(四)能提供赛事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第十五条申办中国马术协会赛事,应首先取得赛事举办地省级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同级马术协会的同意与支持。

第十六条马术赛事申办报告正文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办赛宗旨和理由;

(二)拟申办赛事的名称、时间、地点和规模;

(三)建议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四)经费来源;

(五)其他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七条中国马术协会收到申办报告及材料后,将对建议赛事举办地的办赛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并酌情选派技术代表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八条经审查符合办赛条件的赛区,中国马术协会将其

列入新赛季马术赛事计划,并综合考虑国际马术体育组织赛事安排、申办单位意向、参赛单位意见以及马术运动发展需要安排赛事日程。

第十九条中国马术协会将与赛事申办单位商定合作办赛有关事宜,约定办赛标准与条件,签订办赛协议。

第二十条举办马术赛事需要办理的公安、交通、工商、税务、卫生、临建等其他审批手续,赛事申办单位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二十一条已列入计划的赛事如变更赛事时间、地点、组织形式或撤消,须按照与申办赛事相同的程序申请变更或撤消。

第二十二条成功申办赛事后,申办单位自动转成赛事承办单位。

第五章赛事管理

第二十三条中国马术协会对赛事组织运行工作进行赛前、赛中与赛后的管理、指导与监督。中国马术协会选派赛事监督人员,负责监督赛事是否符合竞赛规则和办赛标准,并向中国马术协会提交赛事监督报告。

第二十四条中国马术协会将根据赛事筹办工作需要向赛事承办单位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照统一、公开的标准合理收取服务费用。赛事承办单位也可自行寻求符合马术赛事标准的技术服务。

第二十五条举办赛事应当成立赛事组织委员会和裁判、技术、仲裁、安全等有关专业机构,负责赛事的筹备、组织和安全等工作。赛事组织委员会成员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赛事当地政府、体育部门或地方马术协会的代表。国际马术赛事裁判员由相关国

际马术组织选调,全国性马术赛事裁判员由中国马术协会选调。

第二十六条赛事承办单位须根据马术项目竞赛规则、竞赛规程、办赛协议以及相关国际组织标准与要求,制定竞赛组织和安全工作等相关预案,实施赛事各项筹备与组织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事件,确保赛事安全、公平、顺利举行。

第二十七条承办赛事如发生违规事件,中国马术协会将对赛区做出处分。对违规赛区的处分分为:警告,通报批评,取消申办、承办全国性体育赛事2-3年的资格。

(一)发生以下情节,对赛区做出警告处分:未能提供符合竞赛规则规定的场地(馆)、竞赛器材的;赛区组委会和有关专业机构不健全的;赛事组织和安全工作方案不完善的。

(二)发生以下情节,对赛区做出通报批评处分:受到警告处分,拒绝整改或未能进行整改的;竞赛组织工作违背公开、公正、公平的竞赛原则,存在虚假比赛和违背体育精神的行为的;发生影响社会和公共安全以及体育赛事安全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发生以下情节,对赛区做出取消申办、承办全国性体育竞赛2-3年资格的处分:因赛事组织和安全等工作疏漏,导致赛场比赛秩序严重混乱不能正常进行比赛的;发生危害社会和公共安全以及体育赛事安全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第二十八条参赛队、裁判员、工作人员等所有参赛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体育总局和中国马术协会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有关规定。参赛队发生下列违规行为,中国马术协会将视情节进行处罚:

(一)参赛队在运动员和马匹资格问题上出现冒名顶替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违规运动员、马匹或运动队的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并对违规运动员、马匹或运动队给予停赛一

年的处罚。

(二)参赛队成员在比赛中以指责、谩骂、向他人吐唾沫、打手势等非道德方式侮辱、侵犯赛场人员(竞赛工作人员、运动队成员、裁判员、媒体人员或观众)的,将被处以5000元罚款和停止继续参赛资格,参赛队成员在比赛中参与打架、斗殴等行为的,将取消运动员或参赛队比赛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并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三)参赛队成员肆意干扰裁判员工作,扰乱比赛秩序,致使比赛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或使比赛中断5分钟以上者,视为罢赛,将取消运动员或参赛队比赛成绩和继续参赛资格,并给予停赛一年的处罚。

(四)参赛队成员通过新闻媒体发表与比赛相关的不负责任的评论,蓄意指责比赛组织单位、工作人员和裁判员,诋毁其他运动队或其成员,给予5000元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与修订权归中国马术协会。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5月日起施行,原《马术和速度赛马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 复习资料

体育竞赛组织与管理 一、体育赛事的起源和发展(每个阶段的特征用一两句话描述) 1.祭祀活动:战争的需要,培养身强力壮的战士;信封神教,集会、仪式;体育赛事是在战争背景和祭祀形式中产生的,但它又表达了人民对和平的美好愿望,这种互相矛盾又互相制约的关系,使体育赛事产生并延续下去。 2.体育游戏:各个运动项目的产生一般都表现为体育游戏的形式。在这个阶段,各个项目的体育比赛规则还不完善,内容较为简单。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一阶段较前一阶段相比有了很大的进步,在本质上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而且这一阶段还为体育赛事的进一步演进和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3.体育竞赛:体育竞赛的方法比较合理,它已成为人们主动安排的按一定规则所进行的的竞技较量活动。 4.特殊事件:现阶段已经发展成为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事件。其规模和形式受到竞赛规则、传统习俗等多重因素的制约;具有项目管理特征,组织文化背景和市场潜力;能够迎合不同参与体分享经历的需求;达到多种目的与目标;对举办地的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旅游等多个领域发生冲击影响。 二、体育赛事的定义(从三个角度叙述) 运动竞赛:体育赛事通常指“在裁判员主持下,按统一的规则要求,组织与实施运动员个体或运动队之间的竞技较量。” 项目管理:体育赛事是特定的组织团体依其本身举办之目的,通过科学化的管理与筹备过程,在特定的时间与地点下,召集运动经济活动的相关人员及团体共同参与所形成的综合性集会。 特殊事件:以体育竞技为主题,一次性或不经常发生,且具有一定期限的活动。它不仅能够推动举办地旅游业的发展,提升举办地知名度、改善城市形象,还能够对举办地的经济、社

公司工会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职工文体活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文体工作要紧紧围绕企业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工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富教于乐。 第二条工作重点要放到基层,文体部要认真指导,组建各种运动队和协会,通过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体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使职工以旺盛的精力和热情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群众文化,职工文体工作具体内容 第三条抓好工会活动阵地,发挥俱乐部活动阵地作用,使更多的人受到教育和启迪。 第四条成立公司艺术团,坚持业余志愿的原则开展各项活动。以文艺节目形式注重塑造“大无缝人”典型形象,扩大激励鼓舞作用。反映职工的精神面貌和新人新事。 第五条运用文化活动阵地举办“赞公司,树主人翁风采”

美术、书法、篆刻等展览活动。 第六条结合市总工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健康有益的文艺活动,举办声乐、器乐、舞蹈、健美操、交谊舞等培训班,培养基层工会文艺骨干力量,定期举行公司文艺汇演,在各项文艺活动中不断发现培养各类文艺人才,为活跃职工文化生活服好务。 第七条加入中国冶金体协组织,并成立公司体协组织,各二级单位成立体协分会。 第八条成立公司足球队及各种体育代表队,棋类、龙舟代表队,田径代表队。公司职工体育运动队是职工业余体育群众团体,在文体部直接领导下开展各项活动,代表公司参加全国冶金体协、市体育比赛。为公司争夺荣誉。 第九条贯彻落实职工体育工作目标考核记分评比办法,半年予评,一年一总评,并向市推荐市级先进,抓好典型以点带面,树立样板,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第十条举办体育专项裁判员培训班,并考核合格后定级发证章、证书。 第十一条公司工会及二级单位工会要搞好企业文化职工文体工作的建档,建卡、造表、造册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文体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职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业余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活跃员工文化生活,营造健康的企业文化氛围,引导、规范企业员工业余文化团体活动,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为原则性管理办法,各协会的章程或管理规定应在本办法原则下另行制订、报备。 第二条公司员工业余文体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员工自愿基础上建立的企业内部群众性业余活动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本办法的原则审批、指导;除协会内部活动外,能积极参与、配合公司组织的公司级或重大的文体活动。 第三条协会应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开展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趣味性等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陶冶员工情操,增强员工体质,促进企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协会组成 第四条协会由公司在职员工发起,由协会负责人和协会成员组成。协会负责人应明确、相对固定;协会成员的参与形式、人数规模、经费缴纳、管理方式等由协会自定。 第五条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及职责 (一)协会会长、副会长、协会会计等相关负责人,由协会发起人担任或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二)协会负责人组织制订协会章程或管理规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执行; (三)协会负责人应热心协会工作、廉洁尽责,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协会活动、保持协会的生机和活力。 第六条协会成员的产生及职责 (一)公司在职员工均可申请加入各类协会,由各协会根据人力资源部批准执行的章程或管理细则审批加入; (二)协会成员应详细了解相关章程和规定,服从协会管理、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并有权监督协会管理及资金使用情况、向协会负责人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文体协会的成立、合并与撤销 第七条协会具备下列条件,可向公司工会提出成立申请: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竞赛制度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 【失效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布日期】2000.03.16 【实施日期】2000.03.1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2000年3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第三条体育竞赛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新的体育竞赛项目,必须报

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审核确定该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和竞赛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方能批准举办该项目各级体育竞赛。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第二章竞赛计划和审批登记 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统一审批、制定第二年体育竞赛计划,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审批机关授权的单位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为“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文体协会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职工 文体协会管理办法(试 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丰富和活跃员工业余文化生活,推动和规员工文体活动,营造和谐健康的公司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国工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文体协会是在公司工会具体指导下,由在员工自愿组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独立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公司员工文体协会以各种不同的活动形式组建,以活跃员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员工身心健康为目的,充分吸收具有共同爱好的在员工参加。 第二章协会的组建和章程 第四条员工文体协会由共趣的在职员工倡议,经公司工会审核同意后组建成立。 第五条员工文体协会成立的程序及其条件: 1.组建协会要向公司工会提出书面申请,经

批准后方可成立; 2、组建协会要制定协会章程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报公司工会审核; 3、协会的活动经费要明确来源,要有专人管理,并做到账目清楚; 4、协会面向公司在职员工,协会成立时,会员一般不少于10人,且会员至少来源于3个及以上分工会; 5、协会活动容要积极健康,有利于员工娱乐身心和增强体质。 第六条员工文体协会章程的主要容: 1.员工文体协会的名称; 2.协会成立的宗旨和目的; 3.协会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4.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5.协会活动的形式、组织纪律; 6.经费的来源渠道和使用围。 第三章协会会 员和负责人 第七条员工文体协会的会员条件: 1.我公司在职员工;

2.遵守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3.服从工会组织的指导和协会的管理,履行会员的义务; 4.热心协会工作并能发挥个人的特长和智慧; 5.为保证活动质量,原则上每一会员只能参加两个协会。 第八条协会负责人的产生和要求: 1、协会可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 2、协会会长、副会长必须由协会成员推举产生; 3、协会会长、副会长应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责任心,有相关方面特长,热心协会工作,群众基础好,善于团结广大员工,乐于为大家服务。 第九条协会会员的权利: 1、协会工作及活动的建议权、策划权; 2、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3、监督协会经费的使用。 第十条协会会员的义务: 1.认真执行协会决定,积极参加协会活动;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2000年3月16日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竞赛的宏观管理,发展体育事业,提高体育运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指的体育竞赛,是指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国际或国内各级、各类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和体育表演活动。 第三条体育竞赛项目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确定。开展新的体育竞赛项目,必须报经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批准立项,并审核确定该项目的竞赛规则、规程和竞赛计划,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方能批准举办该项目各级体育竞赛。 第四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体育竞赛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竞赛工作。 第二章竞赛计划和审批登记 第五条举办体育竞赛实行审批登记制度。 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体育竞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解放军、各行业和各院校举办的内部体育竞赛,可以依据本

办法制定相应的审批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年底统一审批、制定第二年体育竞赛计划,由各级单项体育协会或经审批机关授权的单位管理和组织实施。 第七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组织和个人(以下简称为“申办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拥有与竞赛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已经制定具体的竞赛规程和比赛组织实施方案; (四)拥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 (五)已经确定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第八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办人应当向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竞赛规程,包括竞赛项目、竞赛时间和地点、参加单位和参加办法、竞赛办法和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等; (二)举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 (三)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批的文件。 第九条申请举办体育竞赛的申请书必须于举办该项体育竞赛前两个月提交相应的体育行政部门,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名称,包括体育竞赛名称、主办单位名称和承办单位名称等; (二)举办体育竞赛的宗旨; (三)经费的来源和用途; (四)该项体育竞赛的筹备实施方案等;

体育赛事活动组织与编排复习资料

体育竞赛是‘在裁判员主持下,按统一的规则要求、组织与实施的运动员个体或运动队之间的竞技较量。’ 秩序册是运动会竞赛组织和竞赛秩序的文字依据,是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参加比赛活动的依据。 淘汰制是指逐步淘汰失败者,使胜者按预定比赛秩序表进入下一轮比赛,最后决出有限名次的比赛方法。 除冠军以外的名次需增加单淘汰附加赛。 轮空指第一轮没有比赛的运动员(队)。即是某个运动员(队),在不经过与另一名运动员(队)比赛的情况下,不战自胜,直接进入下一轮比赛。 抢号指部分运动员的每两名运动员(队)在一个号码位置上先进行一场比赛,负者淘汰,胜者进入下一轮比赛。 单淘汰赛指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按编排的秩序表进行比赛,胜者进入下一轮,负者被淘汰,直到淘汰到最后一名运动员(队),比赛结束。 双淘汰赛指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队),按编排的秩序表进行比赛,失败两场即被淘汰,最后失败一场者为亚军,全胜者为冠军。 单循环是使所有参赛队轮流对抗一次,都有相遇的机会,最后根据各队胜负场次的积分多少来决定名次。 双循环是使所有参赛队轮流对抗两次,都有相遇的机会,最后根据各队胜负场次的积分多少来决定名次。 混合制指在一次竞赛的不同阶段分别采用循环制和淘汰制等不同的比赛办法。 体育竞赛活动计划是指为了实现某一特定时期的竞赛活动目标,预先对竞赛活动的具体内容、方法和步骤等所作的策划与安排。 体育赛事的基本是一种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产品的特殊事件,其规模和形式受竞赛规则、传统习俗和多种因素的制约,具有项目管理特征、组织文化背景和市场潜力,能够迎合不同参与体分享经历的需求,达到多种目的与目标,对社会和文化、自然和环境、政治和经济、旅游等多个领域产生冲击和影响,能够产生显着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 单项竞赛一般分为两大类,即正式比赛和辅助性比赛。 我国规范的学校体育赛事的组织形式一般为组织委员会制。 竞赛管理是运动会组织工作最重要的核心部分。 学校体育赛事的宗旨是育人。 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分为:赛前组织管理、赛中组织管理和赛后组织管理三个阶段。其中,赛前筹备工作的管理是关键环节。 综合性大型运动会和单项竞赛,需分别制定竞赛规程总则(或总规程)和单项竞赛规程。 学校体育赛事活动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文件包括竞赛计划、竞赛规程、秩序册、成绩册和竞赛总结等。 编排工作是竞赛工作流程中的重要环节,根据田径项目的特点和竞赛规程的要求,编排工作可分为赛前、赛中和赛后三个工作阶段。 常用赛制:淘汰制、循环制和混合制。

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

中国跆拳道协会团体会员 北京 ?二级团体会员 ?暂无会员 ?三级团体会员 ?北京耀武搏毅堂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北京沸点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丹宁可心体育文化交流中心 ?鸿程迪 ?龙旭鹏(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极限流体育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跆拳道馆 ?北京什刹海体育培训中心 ?三里河第三小学 ?中国儿童中心 ?宁宇博力(北京)跆拳道俱乐部 ?中国水利江河体育协会 ?北京雷雨体育俱乐部 ?赵小冬国际跆拳道馆 ?三龙雅秀 ?北京奥冠道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北京奥搏跆拳道运动俱乐部 ?北京一中跆拳道馆 ?北京康之体跆拳道俱乐部 ?路飞跆搏 ?北京市朝阳区社区服务中心 ?北京力度体育俱乐部 ?北京奥能跆拳道场 ?搏涛跆拳道 ?十八里店小学 ?北京树梁文化艺术中心 ?北京艾柏国际商务顾问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视野文化培训学校 ?少佳门北京体育培训有限公司 ?北京育教跆拳道馆 ?北京花郎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敬德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德武跆拳道俱乐部 ?北京体育大学跆拳道队 ?华清综合馆 ?精舞坊国际搏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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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 (通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以下简称文体协会) ,是公司职工文化体育爱好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业余社团 组织。 第二条文体协会在公司工会指导下,认真贯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职工精神文明建设的指示精神,积极组织开 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第三条努力发展公司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增强职 工的文化体育素质,为提高公司职工文体活动水平服务。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工会的职责: 审批协会组织机构,审核协会章程,安排主要活动,对协会工作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安排资金使用。负责《公司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章程》的修订、培训、实施、检查。 第五条专项协会的职责: 制定协会章程,选举协会领导,组织协会活动,管理 经费,每年年初到公司工会注册并上交上年度工作总结和

本年度工作计划,选拔高水平的会员加入公司级团队,完成公司工会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六条 (一) (二) (三) 第七条 (一) (二) (三) 会员代表会的职责: 决定本专项协会的工作方针和职责‘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会费使用情况报告;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 理事会的职责: 制订协会活动计划; 审议协会经费使用情况; 增补协会理事会理事。 第八条第三章宗旨、任务及组织活动原则宗旨 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职工在公司创新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职工以自我表现、自我提高、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体活动,推动企业两个文明建设不断深入。 第九条(一) 任务 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宣传和推动职工开展群众 性的文化体育事业。 (二)通过组织开展积极向上、健康有益、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业余文体活动,增强广大职工的凝聚力和爱国主

附1国内外顶级马术俱乐部和马球俱乐部

附1 国内外顶级马术俱乐部和马球俱乐部 下文介绍了世界十大顶级马球俱乐部,国内目前仅有的五家马球俱乐部以及北京三家顶级马术俱乐部。马术俱乐部在美国、英国等国家较为普遍,马术运动也是大众运动,未见有把国外马术俱乐部按顶级、一般分类的相关报道,因此未列举国外顶级马术俱乐部。 一、世界十大顶级马球俱乐部 1. 棕榈滩国际马球俱乐部 THE INTERNATIONAL POLO CLUB PALM BEACH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55405598.html,/ 地点:美国佛罗里达州惠灵顿(Willington, Florida)。 俱乐部位于佛罗里达州南部的良种马乡的中心地段。每年1月到4月的赛季,成千上万的人会聚集于此观看比赛。整个竞技区域包括三个球场和一个杆球练习场。 2. 圣母玛丽亚马球俱乐部 SANTA MARIA POLO CLUB: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55405598.html, 地点:西班牙索托格兰德(Sotogrande, Spain)

圣母玛丽亚马球俱乐部位于西班牙太阳海岸区域(Costa del Sol region of Spain),它是世界上最具声望的综合健身俱乐部之一,俱乐部为会员提供了九个球场,横跨三个比赛区域。每年举办超过三十场高、中、低三种级别的比赛。俱乐部的马球学校在五位马球教练的有效指导和著名球员蒂图高迈兹(Tito Gomez)的大力协助下拥有了很高的声誉。 3. 御林军马球俱乐部 GUARDS POLO CLUB: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255405598.html, 地点:英国萨里温莎大公园史密斯草坪(Smith's Lawn at Windsor Great Park, Surrey, United Kingdom) 以会员和球场的数量为标准,御林军马球俱乐部算是欧洲最大的马球俱乐部。十块比赛场地面积总和达到53公顷。这里的马球赛季从4月一直持续到9月中旬,三项主要的比赛——皇后杯(Queen's Cup)、皇家温莎赛(Royal Windsor)、阿奇大卫赛(Archie David)都在6月举行。7月份英国马球总会国际日比赛(Hurling ham Polo Association's International Day)更具人气。 4. 考德雷公园马球俱乐部 COWDRAY PARK POLO CLUB:

体育赛事组织与管理

单项体育比赛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根据赛事的规模与特点,其基本的组织机构设置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服务保障部、市场开发部。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一)办公行政事务工作 负责组委会会务工作,编写会议纪要,检查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负责组委会各类文件、简报与信息的审核草拟、文印,来往公文的收发、处理、保管及归档、上进;拟办组委会工作计划、总结及大事记;协调各部室工作;票务管理工作及组委会票务工作;负责协调联络有关领导的工作;负责组委会领导的礼宾活动安排及草拟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负责做好开,闭幕式仪式程序的组织与协调其她重要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组委会总值班室与文印工作。 (二)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部署与开、闭幕式等重大活动的报道方案的制定及组织落实;组织好开、闭幕式电视屏幕与代表用人场的解说词的编写与开、闭幕式、赛事的直(录)播工作;负责国内外文字、摄影记者与广播电视记者的报名、接待与管理;负责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记者手册、记者乘车手册等资料的编印、发放;负责会刊、会报的组织工作。编写与下发宣传提纲、宣传口号。指导比赛场馆与重点地区的环境宣传;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方案,会同竞赛部制定实施细则,组织评选工作及奖品的计划与制作。 (三)大型活动组织工作

制订开、闭幕式总体计划与实施方案;组织开闭幕式文体表演的创编、训练、彩排与演出;做好开、闭幕式仪式程序的安排落实;协同竞赛部做好闭幕式颁奖工作,负责比赛场馆的文明观众、文明啦啦队的组织工作。 (四)人事审计监察工作 制定组委会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案;根据组委会决定,承办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组委会工作人员资格审核;拟定并实施工作人员的补贴办法。依照国家对审计工作的有关条例,对财务收支与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根据廉政法规条例与规章要求,对组委会成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与遵纪守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受理个人或单位对上述人员的举报,并进行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二、竞赛部 (一)场馆准备工作 负责按标准、规范对比赛场馆进行检查、监督;负责对新建、改建比赛场馆的验收、接管工作的检查与督促;负责对场馆特殊设备的增补、采购; (二)竞赛组织工作 负责竞赛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印发竞赛规程总则与竞赛规程;编印竞赛情况简报及竞赛有关资料;安排竞赛日期、地点、赛程。制定比赛总赛程表、安排表。编印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负责提出各项竞赛承办地点及各项目竞赛场地设备及器材规格要求,协同行政部门编制计划与落实,并进行检查验收;制定有关竞赛工作人员职责;负责各项竞赛奖杯、奖章、奖状与证书。制定各项颁奖计划与实施方案;负责做好技术官员、仲裁委员、裁判员与竞赛工作人员的聘请,对裁判员、竞赛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会同行政部制工作

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

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 根据公司2013-2015年企业文化建设三年规划的要求,借鉴其它单位关于企业职工文体活动建设的有益经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职工文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创建和谐企业为目标,抓住迎接集团公司成立30周年和公司成立10周年的有利契机,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贴近职工、组织职工的优势,在公司内广泛开展“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职工文化体育系列活动,团结员工,凝聚力量,引导广大员工关注、支持和参与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活跃企业文化,为集团公司添彩、为平桂飞碟增辉,争做企业文化建设的创造者,争当企业和谐的促进者,争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推动者。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公司领导和公司工会系统有关负责人组成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活动的实施。 组长:覃荆文 副组长:彭光华黄旭胡黄智 成员:杨秀莲黄俊义罗雪兰邱海石邱卫军 刘达云黎富生李国林李文忠唐邦文 吴鸿过 三、活动原则 (一)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的宗旨,寓教于乐,寓动于乐。 (二)群众性原则。主题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坚持丰富多彩,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员工的需求,促进员工的身体素质、文化素养和审美素质的全面提高,并在普及与提高的基础上形成良性发展的局面。 (三)坚持自主自愿与积极引导相结合原则。在组织开展活动的过程中,充分体现员工自主发展意识,通过鼓励、引导,为员工搭建文化体育活动的平台。 四、活动安排 “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职工文化体育活动分组织准备、组织实施和总结表彰三个阶段进行,时间安排原则上从2013年3月份开始至2014年4月份结束。 (一)组织准备阶段( 2013年3月~2013年4月) 1、认真学习和领会公司20132015年企业文化建设三年方案的总体要求、总体思路、总体目标以及公司党委关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理清思路,提高认识。 2、公司工会组织调研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3、召开公司2013-2014年职工文体活动建设方案研讨会,调整、充实职工文体活动建设领导体系,明确指导思想、任务和要求,部署、落实全年主题系列活动。 4、进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在公司系统全面启动主题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4月~2014年3月) 1、开展“辉煌十周年、历史新跨越”文化宣传系列活动,陶冶员工情操,展示员工风采,弘扬和谐企业文化理念和“团结、务实、勤勉、奉献”的企业精神,教育职工树立主人翁思想,激发和动员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1)2014年春节前后,开展“欢天喜地迎新春”系列活动,举办有奖猜灯谜、为职工送

文体活动方案(完整版)

文体活动方案 文体活动方案 第一篇: 小学文体活动方案 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活跃教职工文化生活,提高教职工的身体素质,以锻炼、健康、工作、幸福为主题,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羽毛球、乒乓球等文化体育活动,使全体教职工形成热爱运动、关心健康、昂扬向上、奋发有为、团结奋进的良好风貌,增强教职工体质,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结合上级工会要求,特制定我校教职工文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日常性文体活动 1、建议教职工利用每天早晨八点二十之前进行晨练。 2、每天课间与学生一起做广播操。 3、中午自行安排羽毛球、乒乓球等文体活动。 地点: 学校操场 活动要求: ①在各项运动前请做好充分的热身运动,注意运动安全。 ②自发活动,保证教职工每天半小时锻炼时间。 二、阶段性文体活动 1、常规活动: 羽毛球活动

发展新会员。 积极发展具有一定羽毛球运动基础的,热爱羽毛球运动的教职工,特别是女职工的加入。 坚持日常的锻练和训练。 a、坚持每周三下午5: 00和周六上午9: 00的两次锻练时间。 b、不定期的邀请兄弟学校进行友谊赛训练,提高整体运动水平。 积极组织开展校内比赛活动。 a、参加教育局工会组织的羽毛球友谊比赛。 b、进行一次校级友谊比赛。 加强对外交流与比赛。 a、积极参与教育局工会组织的羽毛球比赛活动,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提高技能与水平,积极宣传五里村小学,增进社会对五里村小学的了解和支持。 b、积极与相关兄弟学校的联系,积极进行交流比赛,实行请进来与走出去的办法,增进单位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实行规范管理: a、凡羽毛球活动的教职工必须遵守规定,积级参加活动,服从学校领导。 b、在费用的支出上实行共同承担,学校40%、教师40%、教育局20%的比例出资。 、协会对活动经费实行专人管理,每次活动后费用定期公布,账务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马术俱乐部---经营计划

马术俱乐部 项目选址 1、马场 马场旁边有已搭建完成的马道,近期将对接城建局对马道做一次整体修缮,可以利用此处资源提供骑马教学、VIP客户接待的服务。 2、蒙古风情园1号部落对面草地(古城海子) 该处风景优美,场地开阔,适宜接待普通游客。 3、马场东南方向边塞小镇小湖边(待选) 该处位置偏远,对经营效果存在巨大的不利影响,不便于接待游客,可作为日后备选的骑马区域。 骑马价格

三、经营管理 1、公司安排专人饲喂马匹,完成日常的养护工作; 2、收费管理 马术俱乐部负责人安排专人售票,每天早晨到公司财务领取骑马票券及找零现金,公司财务详细记录票号、现金额等领取信息。游客骑马需要先购买对应骑马票券,然后前往对应场地寻找工作人员凭票骑马,工作人员检票后将票据收好,并将票券信息记录在册作为核计接待量的考证。为避免工作人员私自降价收费、逃票漏票行为,在骑马场地竖立服务监督告示牌,提醒游客如遇上述情况,可拨打服务监督热线,游客有证据证明工作人员违规时奖励其任意骑马票一张。 2.1马道内骑马 在马厩内设置售票点,公司安排值班人员在马厩内准备提供服务。游客购买骑马票后,凭票寻找工作人员至马厩内挑选马匹,工作人员带领游客牵出马匹骑乘。 2.2古城海子骑马 项目 价格 备注 马道内骑马 50元/人/圈 骑乘距离约1600m ,可选择自行骑乘或由工作 人员牵引骑乘 古城海子骑马 30元/骑马照相 50元/来回直道 100元/20分钟 200元/50分钟 可选择自行骑乘或由工作人员牵引骑乘,游客下马时间在20分钟以内的收取100元,超过20分钟不足50分钟收取200元,超过50分钟,每20分钟100 元。 马术教学 4000元 分为20课时,5.1-10.1每周六日上午8:00-10:00,下午5:00-7:00开始教学,学员自行选择时间参与 教学

中国马术协会马术赛事管理办法-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马术协会 马术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普及与推广马术运动,加强和规范马术赛事管理工作,促进马术运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承办的国际性和全国性马术赛事。 第二章国际性赛事 第三条国际马术赛事按照主办方、赛事性质和重要程度分为A、B、C三类。 第四条A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主办的马术赛事;由体育总局或体育总局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主办的重要国际马术赛事。 A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按照现行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 第五条B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主导,与地方共同主办或交由地方承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B类国际马术赛事,须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原则上由承办地有外事审批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六条C类国际马术赛事包括:地方自行举办的国际马术赛事;由地方主导,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中国马术协会参与主办、协办的国际马术赛事。 C类国际马术赛事,实行报备制,不再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作为地方外事活动由地方有外事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审批。 第七条除上述A、B、C类国际马术赛事外,由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商业性、群众性国际马术赛事,赛事主办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地方有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不再报送体育总局或相关单位、中国马术协会审批。地方体育主管部门应在竞赛组织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第八条未经国际马术体育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国际马术联合会、亚洲马术联合会)和中国马术协会确认,马术赛事名称不得冠以“世界”、“亚洲”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 第三章全国性赛事 第九条体育总局发布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以及中国马术协会发布的《全年马术赛事计划》内的赛事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并按照本办法说明的程序确定赛事承办单位。 第十条商业性、群众性马术赛事取消审批,合法的法律主体均可依法组织和承办。中国马术协会可根据承办单位需要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 第十一条由中国马术协会主办或参与共同主办的马术赛事,其名称可使用“中国”、“全国”、“国家”、“中华”、“中国马术协会”等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其他马术赛事不得

总工会全民健身工作总结及计划

总工会全民健身工作总结及计划 20××年省总工会职工体育全民健身工作,根据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省体育局和全国总工会的部署与要求,结合我省职工体育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民健身这条主线,开展系列职工群众喜闻乐见,大众化、趣味性的体育运动和竞赛活动,使职工体育活动常态化和经常化,并在建好身边的场地,抓好身边的组织,办好身边的活动上下功夫,把全民健身活动真正落到实处。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职工体育工作。 一、着力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 为推动和吸引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全民健身活动,省总工会积极响应中华全国总工会和安徽省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号召,大力组织开展全省职工健身活动月活动。活动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组织引导各地和各行业开展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各类群众性体育健身系列活动,最大限度地吸收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努力满足广大职工群众对体育健身多样化需求,推动全省职工形成全民健身的热潮。 一是宣传动员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全民健身月活动。省总宣教部和省职工文体协会联合向各市总工会发出通知,号召全省大力开展职工健身月活动。在全省有针对性地征集、整理和推广适合广大职工生产生活特点、科学健康且喜闻乐见的大众体育创编项目和健身方法,以贴近基层、方便群众、形成特色为重点,全方位地拓宽职工群众的健身渠道。以“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以“健

康与我们同行”、“每天锻炼半小时,健康工作每一天,幸福生活一辈子”为活动口号,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切实把职工健身月活动开展好。 二是引导推动基层工会开展各项职工体育健身活动。各市、行业、大企业及基层工会广泛组织开展健步走、登山等简便易行、便于更多职工参加的大众体育健身项目,针对不同年龄、不同职业(工种)的人群,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引导开展广播操,工前操、工间操,健身操等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普通人群锻炼标准》达标活动,不断推广《普通人群锻炼标准》。举办形式多样的职工体育运动会、趣味运动会、健身展示赛等,充分展示职工体育工作的成效,积极推进职工体育活动水平的提高。合肥市总工会组织800名工会系统职工参加“可口可乐杯”安徽省暨合肥市迎新年健身走暨五十二届元旦越野赛跑活动,让职工在大型全民健身活动中感受“积极乐观、美好生活”的理念;芜湖市总工会举办了庆“三八”第二届女职工趣味运动会;滁州市总工会举办了市直女职工庆“三八”羽毛球比赛和“迎国庆”“醉三秋杯”第八届男子篮球赛;中铁四局在建筑工地上举办了以“我健身、我快乐”为主题的职工广播操、工间操及趣味活动比赛。各市、行业、大企业及基层工会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运动,努力把职工体育健身活动以体育比赛的形式来体现,增强了职工健身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增加了广大职工参与的热情。 二、全面推进工人文化宫俱乐部职工文体拓展工作 工人文化宫俱乐部是工会所属的社团所有制并实行定额补贴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职工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各市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职工,面向市场,把职工群众的精神文化和体育文化需求作为工人

马术俱乐部运营规范

@@@@马术俱乐部现场管理标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相关条款及@@@@《商业服务与管理公约》,实行统一的服务形象和服务口径,并负责整个项目现场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使得现场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本标准适用于@@@@马术俱乐部全体现场工作人员。 一、职业道德规范标准 1.牢固秉承“游客至上,服务第一”的服务宗旨,树立一切以“游客”为中心的优质的服 务意识,遵守服务规范,创造最佳服务,服务过程中使用礼貌用于,不得恶言相向;2.一视同仁地接待每一位游客,不优亲厚友,不以貌取人,不对游客品头论足。主动、热 情、耐心、周到,文明经商,礼貌待客,不与游客发声争执,辱骂游客; 3.公平交易、童叟无欺、计量商品要尺足、不强买强卖、不欺瞒游客、不刁难游客,发生 差错时应主动道歉,补齐补足; 4.宣传介绍商品,不夸大优点,不隐瞒缺点,正确引导游客消费,以诚待客,维护【@@@@】 商业信誉; 5.耐心解答游客提出的询问,并使用礼貌用用语,若自身无法解答游客询问,不能以“不 知道”等拒绝性语言回答游客,应尽量满足游客的需求,不恶言相向。 二、仪容仪表规范标准 1.服务人员(包括马场教练、兼职员工、实习员工)的着装应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上岗 工作,并保持服装整洁; 2.头发梳理整齐,不留怪异发型,女服务人员留有披肩发的,必须将头发扎起系在脑后, 不得披头散发,女服务人员可化淡妆,禁止浓妆艳抹; 3.工作时间不可佩戴有色眼镜; 4.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口气清新。及时清洁和修剪指甲,不可藏有污垢,不能留长指甲; 5.服务人员只可佩戴结婚戒指、耳环,不可佩戴夸张的首饰等饰品; 6.工作时应定岗定位、站姿坐姿端正,双手自然交叉与体前、精神集中、不托腮、不抱肩、 不叉腰、不倚靠货架。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国家级定的

体育赛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国体育赛事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体育赛事管理是指已在我国(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体育运动项目的全国综合性和单项体育比赛。 第三条在我国举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国际单项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按照相应国际体育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举办体育赛事遵循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对在我国举办的全国性体育赛事的监管。全国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全国单项协会)负责本项目全国性体育赛事的具体监管。各省(区、市)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单项协会)以及全国行业体育协会负责对本地区、本行业的相关体育赛事的具体监管。

第二章体育赛事分类 第五条全国性体育赛事: (一)体育总局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包括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青年运动会; (二)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单项体育赛事,包括但不限于《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以下简称《赛事名录》)内所列举的竞赛; (三)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涉及国家安全、政治、军事外交等方面的特殊项目赛事:即健身气功和航空项目的全国性和跨省、区、市的体育赛事; (四)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主办的相关体育赛事; 第六条地方性体育赛事:地方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或地方单项协会主办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赛事。 第七条我国举办的国际性体育赛事: (一)一类赛事: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参与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由体育总局相关单位或所属全国单项协会主办的跨省(区、市)的国际体育赛事,以及举办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

体育赛事的运营模式.

求体育赛事的运营模式 1 我国体育赛事运营管理中的资源—效益现状分析 1.1 政府主导型 1.1.1 赛事运营 71.28%的综合性赛事被城市政府运营,他们多采取单独承办或协办的形式。在赛事资源—效益转化上,有70.08%的城市政府优先考虑赛事的社会效益,兼顾赛事的经济效益。不过,因资源要素的配置欠科学,大多数赛事运营的效益不高,只有略超过30%的赛事运营有赢余,与政府部门对赛事统计指标标准的界定不一致有关。 1.1.2 赛事管理 在赛事计划的管理阶段,43.33%的城市政府比较注重赛事计划,加强赛事目标定位、赛事风险与信息管理。在赛事执行过程中,沟通管理与人力资源管理是城市政府考虑的重要因素;在赛事控制阶段,任务目标执行、部门之间协同是城市政府管理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在赛事结束时,45.62%的城市政府认同总结赛事得失是首要考虑因素,以便他们对赛事进行有效评估。 1.1.3 资源—效益 我国城市政府运营赛事的资源—效益转化比较低,60%以上仅为14.02%,85.98%的低于60%。其原因是赛事效益转化的目标定位不准,或缺乏科学管理,降低了赛事运营的预期效益;或者与统计指标的确定不统一有关。 1.2 商业组织型 1.2.1 赛事运营 商业性组织运营了71.28%的国内单项赛事与28.36%的国际单项赛事,他们多采用单独承办或协办的方式。有72.01%的商业性组织在赛事运营时,优先考虑赛事的经济效益,兼顾考虑赛事的社会效益。赛事资源要素的配置较为科学,有略超过80%的赛事运营是赢利的。1.2.2 赛事管理 33.33%的商业性组织选择首要注重赛事计划的管理。其次,有30.21%的商业性组织要求加强赛事执行的管理。在赛事执行中,商业性组织把对赛事沟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时间管理当作主要考虑的内容。同时,在赛事控制阶段,商业性组织要求加强部门之间与部门内部信息沟通,加强彼此的协同与协助。在赛后,42.32%的商业组织比较重视维持赞助客户关系,注重赛事再度开发。

中国马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中国马术协会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马术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的自身建设,规范会员的管理与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保障中国马术及马上运动事业的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管理条列》和《中国马术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会员条件及入会管理 第二条本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包括荣誉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单位会员分为协会会员、俱乐部(育、赛马场)会员和其他单位会员。 本协会分支机构包括教练员管理委员会、运动员管理委员会、会员管理委员会、青少年发展委员会、国家队管理委员会、运动马管理委员会、场地器材委员会、新闻推广委员会、市场开发委员会、发展研究委员会、速度赛马项目分会、场地障碍赛项目分会、盛装舞步赛项目分会、三项赛项目分会、马球赛项目分会、绕桶赛项目分会、耐力赛项目分会等均招收会员。 第三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承认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积极进取,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并具有一定影响力;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能够行使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四条协会会员除应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社团法人组织; (二)经当地的体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体育主管部门批准,对所辖行政区域或行业内马术及马上运动发展具有管理职能的; (三)应具有完善的章程,并符合《中国马术协会章程》的要求;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省级行政区域协会、各行业协会为本协会一级协会会员,本协会在省级行政区域和各行业内只接受一家一级协会会员; (五)计划单列市以下的协会为本协会二级协会会员,在本协会和省级协会的指导下发展当地马术及马上运动; 第五条俱乐部会员(育、赛马场)除具备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马术或马上运动俱乐部(马场);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等马术或马上运动协会所属的马术或马上运动俱乐部(马场); (三)应具有完善的章程,并符合《中国马术协会章程》要求; (四)以培养高水平职业骑手为目的的单位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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