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目录

1.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二条)······1-3页

2. 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节选)·········4-5页

3. 高新区楼宇招商扶持政策(节选)···············6-8页

4. 高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节选)················9-10页

From 两江新区官网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招商引资,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入区投资兴业,促进重庆及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在认真执行现行重庆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00号)明确的界址点坐标范围界定。

第一章进出口环节税收及监管政策

一、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汽),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水、电、气(汽)适用的出口退税率退还增值税。

三、境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

四、对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列名原材料,保税港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凭证,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办理出口退税。如列名原材料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加工出口的,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五、货物出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具体包括:保税港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保税港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

七、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在1个自然月内将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九、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

十、进出保税港区应检物实行"一次性检验检疫"。

十一、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和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费。

十二、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第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全部编码出口纺织商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降低30%。

第三章财税扶持政策

十三、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鼓励类产业的企业,按西部大开发政策,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十四、对2012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和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出口加工贸易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根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第1―2年全额补贴,第3―5年减半补贴。

十五、对2012年前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航运(航空)企业从事国际航运(航空)业务取得的收入,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市级留成部分给予3年全额补贴。

十六、对在保税港区内新办的仓储、物流等企业在保税港区内从事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业务取得的收入,在2010―2012年内,根据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第四章外汇政策

十七、保税港区内企业与境内区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外币计价结算;货物贸易项下从属费用计价结算币种按商业惯例办理。

十八、保税港区内企业付汇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和商业单据的,可在付汇后90日内按相关规定向付汇银行提供,并由付汇银行按规定办理核注结案及签注等手续。

十九、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从区内、境内区外购买境外企业货物,按相关规定向银行提供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从外汇账户或购汇对境外支付。

二十、保税港区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发生清算时,其外方清算所得经核准后可用于境内再投资或者汇出境外。

第五章保税港区仓库、厂房租赁优惠政策

二十一、对租赁保税港区厂房、仓库和堆场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凡是2010年内开始运营且租期超过2年的,从租用之日起,半年内租金全额返还,半年后租金实行优惠。

第六章其他

二十二、本优惠政策自保税港区封关运行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节选条款From 两江新区管委会官网

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3、本政策适用范围为外来投资者在我区合资、合作、独资、联营、参股、收购、兼并等各种方式投资兴办企业。

5、对于社会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生产效益好、环境污染少、投资力度强和利税贡献大的产业项目,特别是国际国内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企业、软件外包及现代服务产业等,视其建设与发展的特殊需要,可给予重点支持。

(一)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7、新引进的国内外500强企业,达到本区规定的投入产出指标要求,且未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的,自纳税年度起,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分成部分,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的比例,由区财政专项补贴给企业。

12、新引进的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研究院所、研发中心到我区建立基地,由区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省(市)级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扶持,用于基地建设。

14、区内企业通过增资,新增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量部分且区分成部分,分三年按50%的比例,由区财政补贴给企业。

(二)土地政策

15、新引进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及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工业企业,达到本区规定的投入产出指标要求,所缴土地出让金区级分成部分的50%,分三年补贴给企业。

16、新引进高科技、高附加值且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以及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及财政税收有重大贡献的重点工业项目,原则上可按《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确定出让底价。

17、符合《划拨用地供地目录》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可依法进行行政划拨。新引进生产性工业项目,可采用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土地。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及服务项目,可采取租赁方式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三)规费政策

18、在办理项目手续时,属区里单独收取的行政性规费按以下规定予以优惠:投资额在1000-5000万元的,由区财政按收取的25%补贴给企业;投资额在5000万元-2亿元的,按收取的50%补贴给企业;投资额在2亿元以上的,按收取的75%补贴给企业。

19、国内外500强企业、国家及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总部、出口加工企业修建的生产厂房,上缴城市建设配套费的区级分成部分,按50%的比例补贴给企业。

20、凡本级政府有权减免的建设规费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全免。

节选条款From 高新区官网

楼宇招商扶持政策

第一条为促进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产业发展,吸引符合高新区"1+3+X"产业导向及其相关联的技术含量高、服务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入驻,有效利用楼宇资源,给予入驻项目扶持和规范楼宇招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楼宇包括属于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资产的用于办公使用的写字楼、用于生产使用的标准厂房和用于住宿的宿舍(以下简称楼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九龙坡区以外地区迁入高新区并注册、纳税的企业以及在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企业。

第四条准入条件。

(一)符合高新区产业导向。即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高技术服务、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及其关联项目的研发、实验、总部,金融、商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软件、服务外包、创意动漫等的研发、办公。在高新区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源消耗低,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二)效益

1.工业项目。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总产值1万元/平方米·年以上或税金500元/平方米·年以上。

2.现代服务业项目。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总产值1.7万元/平方米·年以上或税金1200元/平方米·年以上。

3.软件及服务外包项目。具有商务部或工信部规定的软件或服务外包基本资质;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软件或服务外包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3年内年平均收入1万元/平方米以上、税金500 元/平方米以上;对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项目,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10万美元/年以上。

4.研发、实验室、总部经济。符合高新区产业定位的研发、实验室、总部经济类项目和世界500强、知名跨国公司、国内100强企业的区域总部、金融机构的区域总部等对财政贡献较大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高新区管委会招商专题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租金收取。

凡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经批准,按以下标准收取租金(含物管费):

物业类型

用途

面积标准

月租金

(元/平方米)

备注

标准厂房

生产

建筑面积

25

一楼

生产

建筑面积

20

二楼及二楼以上

写字楼

办公

建筑面积

30

员工宿舍

住宿

建筑面积

10

第六条优惠标准。

(一)凡达到准入条件的入驻企业,提供2个月免租期。有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更大租金优惠政策的以相应规定为准。

(二)入驻高新区内租赁管委会所属楼宇的企业享受税金与租金优惠挂钩的政策,即每年年初按规定租金标准预收取租金后,年终按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金额度对应的租金标准计算后予以租金返还补贴。企业年税金是指在扣除企业所享受的免、抵、调和政策扶持后高新区实收税金。优惠标准为:

序号

企业年税金

(元/平方米)

返还月租金

(元/平方米)

1

2500以上(含2500)

100%

2

1500以上2500以下

(含1500)

80%

3

500以上1500以下

(含500)

50%

第七条优惠扶持政策。达到准入条件的入驻企业除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房屋租金优惠政策外,同时参照《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和《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层次人才鼓励暂行办法》以及促进科技创新相关优惠政策相对应条款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扶持。

节选条款From 高新区官网

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二、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六、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八、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九、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1

重庆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重庆注册公司的优惠政策 一、重庆正阳工业园区 1.营改增,增值税纳税总额地方留存的30%-5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 2.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的30%-5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 3.商贸、生产型企增值税地方留存的30%-50%税收返还(不含附加) 二、重庆渝中区总部经济园 凡在园区内购房自用的新办企业,当年入库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30万元以上的,从开办之日起前三年内按当年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级实得的50%给予扶持。 1、必须要购买园区的办公场地而且必须自用,三年内才能享受税收政策,超过三年后税收扶持政策结束 2、必须达到多少产值才能享受园区额外的奖励。 3、必须签订入驻协议,入驻园区十年内不得注销工商、税务登记,否则退还企业已享受的优惠补助 三、重庆北部新区 对新入驻的服务业企业总部(不含金融服务业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财政收入部分给予一定扶持。对企业在税务

登记当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财政收入部分给予70%的扶持;在第二年、第三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财政收入部分给予50%的扶持。 1、适用范围,礼嘉街道、人和街道、天宫殿街道、大竹林街道、鸳鸯街道和翠云街道辖区。 2、自在北部新区完成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迁出北部新区,在10年内迁出北部新区的企业和机构,须进行财政、税务清算,所享受优惠政策的款项须全额退还区财政。 四、重庆巴南区 年纳税额全口径在100万元以上的总部企业,经营年限10年以上,自开业年度起,以其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存在税收基数划转的,需扣除划转基数),10年内按50%享受产业发展基金补贴政策,按年兑现。 新引进总部企业须出具10年内不迁出我区的书面承诺,不满10年迁出的(包括形式上未迁出但经营实质性迁出),要全额退还已享受的产业发展优惠扶持资金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奖励。 总结:从税收扶持政策力度来看,相比重庆黔江正阳工业园胜利,重庆市黔江正阳工业园位于少数民族自治区,而其他园区都是以地方财政所得部分奖励给企业。

重庆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创业优惠政策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 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 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重庆市政府发布《关于确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对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从事个体经营的人员,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 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 年新招用在人力社保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5200元定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筑巣引凤”补基地。对创业孵化基地内的孵化企业成功运营1年以上且每户直接带动一定人数就业的,给予基地一定专项资金补贴。对符合产业布局要求的返乡创业园,根据其财政贡献和吸纳就 业人数等情况,市、区(县)两级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重庆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重庆市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之一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在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科技创新与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小微企业的负担。 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须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相关手续。 1.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57号公告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括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2.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怎么理解? 答: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是指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取得的销售额或营业额(含免税项目营业额): (1)按月申报的,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 (2)按季申报的,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 3.享受暂免征收政策的纳税人,有规模行业有限制吗?

答:纳税人只要当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不分规模行业均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该优惠政策中所述小微企业不等同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所称“小型微利企业”以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述的小型微型企业。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同时兼营营业税项目,应该如何享受该优惠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5.从事旅游业的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应如何确定? 答:财税〔2013〕52号文中所说的月营业额是指计税营业额。因此对于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6.将部分门面出租,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能享受该优惠政策吗? 答:营业税纳税人的营业额包括所有营业税项目的营业额。因此月营业额应将当月租金收入与当月提供营业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合并计算,未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7.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能否申请退还?

创业政策重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5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从区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营造全市自主创业的良好氛围,切实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助推新 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深入开展,2014年“泛海扬帆——重 庆大学生创业行动”将于近期开启。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据区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的申报主体为2014年 重庆市普通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毕业五年内在渝普通高校毕业生, 个人或团队均可申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创业项目均可参加申报,优先支持市内重点产业配套项目、农业科技、节能减排、绿 色经济、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高新信息技术产业等创业 项目。 需注意的是,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 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 额应在15万元左右。 该负责人称,此次创业行动将推出八项扶持政策,受资助创 业项目将纳入重庆市创业项目库,优先向社会发布推荐。对每个 受资助创业项目无偿资助2万—5 万元,作为创业项目的经营性 资金,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凡是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条件的,

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相关规定给予财政贴息。参加创业培训 的大学生,将按相关规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此外,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贫困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 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经市人社部门 认定后,市财政按6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岗位补助。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 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 期限的场租减免等等。 项目申请人可在专项活动网站(http://https://www.360docs.net/doc/2613584689.html,) 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以网站公告为准。项目申请人网上报名成 功后,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后,统筹安排 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申请人应制作《创业计划书》,作为项目 评审的重要依据。

重庆各区优惠扶持政策(1)

目录 1.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二条)······1-3页 2. 北碚区鼓励促进投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节选)·········4-5页 3. 高新区楼宇招商扶持政策(节选)···············6-8页 4. 高新区所得税优惠政策(节选)················9-10页 From 两江新区官网 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为加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以下简称保税港区)招商引资,更好地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入区投资兴业,促进重庆及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在认真执行现行重庆市有关优惠政策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优惠政策。 本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的批复》(国函〔2008〕100号)明确的界址点坐标范围界定。 第一章进出口环节税收及监管政策 一、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货物予以保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税港区内企业的货物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消费税;保税港区内企业直接出口的货物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生产出口货物耗用的水、电、气(汽),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水、电、气(汽)适用的出口退税率退还增值税。 三、境内货物进入保税港区视同出口,按现行政策规定的出口货物适用出口退税率实行退税。 四、对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并已取消出口退税的列名原材料,保税港区外企业可凭海关签发的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凭证,按增值税法定征税率办理出口退税。如列名原材料出口退税率进行了调整,保税港区内生产企业在国内采购加工出口的,统一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五、货物出保税港区进入国内销售,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六、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从境外进入保税港区的下列货物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具体包括:保税港区内生产性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需的机器、设备和建设生产厂房、仓储设施所需的基建物资,保税港区内企业生产所需的机器、设备、模具及其维修用零配件,保税港区内企业和行政管理机构自用合理数量的办公用品等。 七、保税港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件管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保税港区与区外之间进出的货物,经海关核准,区内企业可以办理集中申报手续,在1个自然月内将申报清单数据进行归并,填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在次月底前向海关办理集中申报手续。 九、保税港区与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监管场所之间的流转货物,不征收进出口环节的有关税收。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政策 十、进出保税港区应检物实行"一次性检验检疫"。 十一、对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和免验农产品全额免收检验检疫费,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费。

重庆税收洼地优惠政策最全解答

重庆市渝东南地区是国家贫困地区,当地政府为了当地经济促进当地民生的持续发展退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该税收优惠政策已走过8个年头,各个方面已经非常成熟和稳定。如果企业需要入驻到税收洼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哪些细节。小编来一一为你解答。 一、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注册制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的30%-50%返还奖励,企业所得税享受地方留存的30%-50%返还 二、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可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0.5%-3.1%,总税负最高5.93%,使用范围:几乎个人所得税范畴均可适用,比如股东分红、股权收益、工资薪金,年底分红、缺少进项成本票、劳务报酬所得(工作室,明星大腕)个体工商户等。 三、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税收优惠政策由什么机构发布?有什么文件? 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税收优惠政策由重庆市渝东南人民政府政府发 名称:重庆渝东南人民政府税收洼地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东南地区总部经济招商优惠政策》文件号渝东南发(2010)36号 四、该优惠政策的可持续性如何,怎样落实把握? 重庆渝东南税收洼地总部经济招商已经历经7年之久,在中国西南地区的招商引资中已经成熟稳定。 五、怎样理解地方留存税收比例? 增值税中央50%,园区留存50%;企业所得税中央60%,园区留存40% 六、入驻一般需要多久? 新公司核名后一周之内程序办理完毕 七、公司核名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核名需要:法人和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名字5-10个、经营范围。 八、核名对注册资金是否有要求? ZUI低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ZUI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新公司法第26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万元,且股东应当一次缴足出资额新公司法第59-64条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ZUI低限额为500万元新公司法第81条 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500万元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50万元 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ZUI低限额为100万元 九、异地办注册公司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因为平台是一站式服务,所以异地办理也很简单,只需要提交法人和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

2020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2020年重庆大学生创业政策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二).“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明年应届毕业生达20.4万 曾平表示,针对农民工,可通过解决住房问题、子女入学问题、提高工资待遇等措施,吸引农民工留在市内,就近就业。同时,政 府可加大免费培训力度,搭建多层次人才就业信息服务平台。 7措施助2.3万大学生创业 六成农民工或留市内打工 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有54%的农民工留在市内打工,预计到2015年,这一比重将提升至60%以上。为帮助更多农民工就近就业,我市将开展农民工和重点产业企业的需求调查,继续借助专场招聘会、网上招聘等方式,为双方搭建对接平台,并加强农民工子女定 点学校推广,帮助其解决后顾之忧。 今后,我市还将加大平台标准化建设,通过开放公益性岗位,让专兼职招工人员走进社区、行政村,直接倾听农民工需求,建立劳 动力数据信息库、企业用工信息库。 重点产业配套项目优先支持 需注意的是,个人或团队限申报一项创业项目,须符合发展前景广阔、经济效益较好、吸纳就业容量较大的要求,项目投资额应在 15万元左右。 创业者可申请入住创业孵化基地 大学生创业者还可申请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将积极指导孵化基地为入驻创业大学生提供场地经营、证照代办、创 业实训、创业融资、创业辅导、信息咨询等创业孵化扶持。对入驻 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应根据其吸纳就业的情况,给予一定期限的场 租减免等等。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市税收优惠政策(部分) 一、促进再就业有关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及办理程序 (一)各类企业招用下岗失业职工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含新招用数,下同)60%及以上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占该企业职工总数30%(含30%)至60%的,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比例达不到该企业职工总数30%的,按核定额度,三年内免征地方所得税,其计算公式为:免征地方所得税额=企业上年人均上交地方所得税额×实招下岗、失业职工人数。 2.安置下岗失业职工量小、且为高收益企业(人均实现利润2万元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在三年以上的,其安置比例达到30%以上的,按人均实发工资的2倍给予企业地方所得税税收优惠(工资标准为税务部门允许在税前列支的部分);对年人均实现利润在2万元以下,其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比例达不到30%的企业,均按前款办理。 3.对国有企业兴办主业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吸纳母体企业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60%及以上,三年内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吸纳母体富余人员的比例达到30%(含30%)至60%,两年内减半征收企业地方所得税;如果既吸纳了母体企业富余人员,又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在计算比例时可合并计算。下岗失业职工多于富余人员的,按安置下岗职工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富余人员多于下岗失业人员的按安置富余人员政策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 4.招用下岗失业职工,同时具备享受三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

开发区等优惠政策的,三年内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其中三资企业按现行管理渠道由国税局系统办理免征企业地方所得税。 (二)关于新办劳动服务企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安置待业人员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可免征三年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比例=当年安置待业人员数÷(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当年安置待业人员人数)×100%。 2.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年。 上述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待业人员包括待业青年、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富余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精减机构的富余人员,农转非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各类人员,含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三)申请办理减免企业所得税的程序 1.企业所得税税收减免的申请 (1)由企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所)提出申请,然后由税务所、区、县局逐级上报到市局。 (2)在递交申请报告的同时,附上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财务会计报表(12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对于安置下岗职工(人员)的企业需报下列材料:①编制的《招用下岗和失业职工名册》;②《重庆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或《重庆市职工失业证》;③破产企业的下岗职工,由清算小组出具下岗证明,

2020年最新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20年最新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二).“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 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 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 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 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 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同时享受各地区、各高校推出的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 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2020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2020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 现在还有不少企业在不停的寻找合理的税收方法。其中地方性的税收政策吸引了不是企业的目光。当然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就能享受政策,必须是需要税收的企业且真实经营、行业合适的企业才行。 税收园区不要求企业实地入驻,以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形式入驻就能享受到有限公司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扶持了。或者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入驻,就能享受到核定征收的政策。 以两种不同形式入驻,都能享受税收政策。 该怎样通过园区降低税负呢? 税收园区的存在,是为了带动当地的经济。所以园区对入驻企业的要求自然也是要有税收的。不过,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是能够为园区带来积极效应呢?这就要看园区的定位,高新技术企业、物流园、微电园等等,是为了集群发展,首先考虑的自然是行业了。 在考察园区的时候要注意园区的政策是否存在虚假,例如:虚假的扶持比例,虚假的注册价格等等。一般园区给出的政策是不可能超出地方留存部分的。 还有不少老板对税收园区抱有质疑,认为园区政策只是忽悠企业入驻,不会有实际性的利益。其实地方政府既然给出了政策,就不会自己打自己的脸。说好给企业优惠政策就一定会给。 园区优惠政策详情: 重庆地区有限公司 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40%; 扶持企业地方留存的30%-70% 例:某有限公司企业入驻园区后所纳增值税为500万,企业所得税为500万,它所得到税收扶持为: 增值税500万*50%*70%=125万 所得税500万*40%*70%=100万。 江苏/重庆地区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经营所得税0.5%-2.1%按行业利润率10%核定,增值税3%,附加税0.18(小规模减半征收)。 更多政策详情关注《税安》!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解读 一、微型企业的定义 微型企业是一种企业雇员人数少、产权和经营权高度集中、产品服务种类单一、经营规模微小的企业组织,具有创业成本低、就业弹性空间大、成果见效快等特点。我市扶持发展的微型企业主要是指雇工(含投资者)20人以下、创业者投资金额1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 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对象为国家政策聚集帮扶的“九类人群”,具体包括: (一)大中专毕业生。指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中专、高职、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学历层次的毕业生,以及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教育毕业证书的职教生(含本市集体户口)。 (二)下岗失业人员。指持有“下岗证”或“职工失业证”的本市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等三类人员;持有“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和“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的已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的本市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 (三)返乡农民工。指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在户籍

所在地之外从事务工经商1年以上,并持有相关外出务工经商证明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 (四)“农转非”人员。指因农村集体土地被政府依法征收(用)进行了城镇居民身份登记的本市居民。征地时已作就业安置、户籍关系已迁出本市的人员除外。 (五)三峡库区移民。指在本市行政区划安置的长江三峡工程库区水淹移民和占地移民。 (六)残疾人。指持有《中华人民国残疾人证》和《中华人民国残疾军人证》,并具备创业能力的本市居民。 (七)城乡退役士兵。指在本市行政区划,所有城镇户籍和农村户籍的退役士官和义务兵。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条件,已安置工作的除外。 (八)文化创意人员。指从事文化艺术、动漫游戏、教育培训、咨询策划及产品、广告、时装设计等的本市居民。 (九)信息技术人员。指从事互联网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外包服务的本市居民。 三、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规定试行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办发[2010]1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重庆市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工作,促进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扩大就业再就业,根据《》(渝府发[2010]66号)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内微型企业的申请创办、扶持发展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创办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扶持、税收扶持、融资担保扶持、行政规费减免等扶持政策。 第四条市政府和各区县(自治县)政府分别成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的发展工作。

市和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具体负责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核、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创业申请 第五条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的50%;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的创业者应当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2020重庆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

2020重庆大学生创业补助政策 1,大学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页、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 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2年。 江西:高校学生休学创业最多可保留7年学籍,财政每年注入1000万元资金充实青年创业就业基金,每年重点支持1000名大学 生返乡创业。 天津:对高校毕业生、流血回国人员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公 司可零首付注册,开辟“绿色通道”支持自主创业。 浙江杭州:大学生创业项目申请无偿创业资助的,资助金额的额度从原来的最高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实行房租补贴机制”,大 学生创业园所在城区政府为入园企业提供两年50平方米的免费用房,对在创业园外租房用于创业的,由那谁地财政在两年内按标准给予 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 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福建:2014-2017年,引领3元名大学生实现创业,在全省各地 和高校扶持建设50个创业孵化器(创业园)。每年为1000名创业大 学生提供孵化服务,评选自主一批优秀大学生创业项目。 江苏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的专项资金将由每年6000万元,扩 充至每年1亿元。建邺区财政将每年安排3000万元,设立专项扶持 资金,用于扶持大学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繁杂器建邺区工 商登记注册的初始创业大学生,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补贴。凡经市级验收评定为“大学生创业园”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建 园奖励补贴。

重庆市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重庆市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有关优惠政策汇编 一、高新技术企业 (一)税收 1、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长期科技规划纲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的通知》(渝地税发[2006]216号) 2、大学科技园区内经园区管委会审核,市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经税务机关批准,企业所得税实行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减免期满后,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征收。----《重庆市大学科技园优惠政策》(渝府发[2001]4号) (二)国土房管 1、经市级以上(含市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有国内或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高新技术企业用地,可以划拨方式供给;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公示地价标准的50%-70%计算,并可以挂帐处理,但转让时须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涉及新增用地的,免收公路建设附加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的地方收益部分,可作为国家股全额注入该企业。----《重庆市关于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意见》(渝府发[2001]3号) 2、北部新区执行灵活优惠的土地出让和房屋租赁政策。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出口加工型企业,工业用地实行优惠地价。需要租用厂房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可向北部新区主管部门申请享受房租补贴。----《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 (三)投资及融资 1、北部新区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投资入股、定额补助、发行企业债券和贷款实行贴息等方式,扶持设立在北部新区的软件产业、光电子产业、生物医药及新药、农林畜优势资源增值转化等高新技术企业、出口加工型企业发展。——《重庆市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渝委发[2001]26号)

避税方法—重庆正阳工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避税方法—重庆正阳工业园区税收优惠政策 大概多数企业家在面对沉重的税负时,都有一个想法就是,想少缴税,但又不违法,在这里就衍生出了合理避税这个词,合理避税就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以合法的手段和方式来达到纳税人少缴纳税款的方式。 今天总结了几条Z实用的避税方法,分享给大家。 一、合理加大成本,降低所得税,可以予提的费用应该进行予提。 二、对设备采取快速折旧法来,来降低当期所得。 三、采用“分灶吃饭”的方法 把业务分散,原来一个公司名下做的业务分成2-3个公司做,这样既可以增加成本摊消,又可以降低企业所得:比如你现在公司做一年30万利,需要交9万9的所得税,如果分成3个公司做,一年利每个公司就是9万9的利,那么所得税3个公司一共是8万1,而其实因为成本渠道的增加,3个公司年利也不会做到30万了,很多成本已经重复摊消和予提了,其节约下来的税就不仅仅是近2万的税了。 四、采用“高税区往低税区”走的方式 国发〔2017〕5号文提出,鼓励地方出台招商引资税收优惠政策,各个地区和开发区在税率方面国家都有优惠政策,在这些地方注册新公司或者分公司,比如重庆正阳工业园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可以返地方留存的30%-50%,个人所得税和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核定后税率0.5%-3.1%,因为是一站式服务平台,也很适合外地的企业入驻。这样一来,也就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了。 五、采用“把工厂和公司注册到香港” 香港是个自由港,是个低税区,一般企业的所得税不超过8%,其他税也特别低和少。缺点就是和内地衔接比较麻烦,这个企业待斟酌。 六、借用“高新技术”的名义 享受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有2免3减,还有3免8减,也有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的。把其他业务和产品套进这个里面来做—搭“顺风车”。但是这个都较难申请。 七、借用“外资”的名义对企业进行改制,各个地区对外资企业都有税务优惠政策。 八、使用“下岗工人”和“残疾”人,也都可以享受到国家的税务优惠政策。 九、和学校的校办工厂“联合”,校办工厂在税务方面国家是有特别优惠政策的。 特别“另类”的办法,我就不说了。这些做法是在企业具体运转中可以采用的安全的、合理的、可靠的企业避税方法,大家在遇到纳税灾难时也不用手忙脚乱了。

重庆微企政策.doc

微型企业可享受国家哪些优惠? 优惠有以下三方面: (一)财政扶持政策。市级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市微企办确定的各区县(自治县)微型企业发展计划,安排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资金预算,将补助资金切块下达给各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对市级财政资金、区县(自治县)配套资金实行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并向申请人拨付资本金补助资金,补助比例控制在注册资本金的50%以内。 (二)税收扶持政策。从微型企业成立次年起,财政部门按企业上年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计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以微型企业获得的资本金补助资金等额为限。微型企业凭纳税证明和营业执照,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享受税收扶持政策。依法减免办理营业执照的登记费、3年内免收年检费。 (三)融资担保扶持政策。微型企业可在开户银行申请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购置,贷款额度不超过投资者投资金额的5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执行。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贷款期限为1—2年,并按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微型企业申请创业扶持贷款,可由三峡担保公司或各区县(自治县)政府指定的当地专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申请微企创业扶持需具备的条件 *申请享受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创业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含集体户口); (二)属于“九类人群”; (三)具有创业能力; (四)无在办企业;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申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人出资额50%;(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需要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一)微型企业创业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 (三)户口簿; (四)居住证明; (五)属于“九类人群”的证明材料;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注:居住地与身份证明或户口簿载明的住址一致的,申请人可不提交居住证明。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 优惠政策 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重庆两江新区十大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第三个副省级新区——重庆两江新区也于今日正式挂牌,在今日下午举行的重庆两江新区设立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长黄奇帆介绍,两江新区的政策比照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可以动态的生成各种政策,始终保持国家最优惠的政策。这种政策眼下来说,可以有十个方面。 一是这个区内到2020年以前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们国家沿海地区,中部地区现在都是25%的所得税,两江新区可以全方位按15%所得税来定位。 第二是以2010年为基数,“十二五”期间,两江新区新增的地方财政各种各样的税收也好、行政事业费用也好,市政府将留在两江新区用于两江发展,就不用上缴给市委市政府给市里面全市统筹了。 第三是两江新区的用地计划指标单列予以倾斜,保证优先发展。 第四市政府启动了准备了100亿的财政性资金用在两江新区今年下半年就要开始的一些区域性开发、征地动迁、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第五就是国家批准重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优先引导支持新区的重点产业发展。 六是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加技术性收入达到年产值60%以上,所得税可以按10%来增收。 七是区内高新技术产业,或者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获利年度起三年内按有关规定提取风险补偿金可税前扣除。 八是对重点支持的产业用地实行双优政策,对从事技术开发的高等院校安排区内补助。 九是对贷款和市场准入方面给予支持。 十是对两江新区范围内引进各种企业总部高管人员、金融人才给予安家资助和财政扶持,并给予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引进。

2020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法规

2020重庆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法规 重庆五项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和就业 2、凡自愿到重庆市工作的毕业生,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合同,不受学校、专业、学历和生源的限制; 3、半年以上未就业有固定户口的大学毕业生可在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申请3000-4000元人民币的银行抵押和担保贷款; 5、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引导大学生转变择业观念。 1、在支持大学生创业培训辅导方面 流程:本人持相关证件到公布的就业再就业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结业后享受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费补助。 要求:培训人员应持本人的下岗证、失业证等相关证件;享受过一次性就业再就业培训政策,不再重复享受。 2、大学生创业资金支助 目前主要有以下两个渠道: (一).小额担保贷款 办理贷款额度:1、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原则上在2万元以内,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两人以上,贷款额度可放宽到5万元;2、合伙经营实体或小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后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按人平2万元计算,原则上不超过40万元。 优惠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微利项目由市就业再就业办、市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一般掌握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为1年,结清前次贷款本息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1年。续贷期满后还需贷款的,可展期1次(展期不贴息)。 阳光行动”重庆青年创业贷款

申请的基本条件:所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并且投资少、风险小、见效快、收益好,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申请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提供具有一定自有资金的存款证明。申请人要经过就业培训,无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借款人还要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一定的担保方式。 个人最高可贷到5万元,合伙经营实体最高可贷到40万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只要还款,由财政给予100%的贴息。 1、创业培训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及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2、入驻孵化基地发展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可优先入驻我市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发展,享有场租减免、创业指导、事务代理、市场推广等创业孵化服务。 3、微企业优惠政策 4、社会保险补贴 5、税费减免 6、创业担保贷款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从毕业学年起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7、鼓励网络创业、创新创业 1、微型企业创业扶持重点人群及创业补助有何规定? 2、微型企业有哪些扶持政策? 微型企业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微型企业创业补助,微型企业税收扶持政策,减轻涉企规费负担,微型企业融资扶持,微型企业代帐补助,微型企业会展补贴,微型企业场所租金补贴,微型企业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