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孕产妇保健工作管理制度

孕产妇xx工作管理制度

1、孕产期保健工作必须由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并经专业培训合格的妇幼卫生人员负责。

2、本地户口的孕产妇和寄居本地的流动人口孕产妇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册》。

3、掌握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情况,提供孕产妇系统管理服务,妇女妊娠12周内建立《孕产妇保健册》,产前检查次数≥8次,进行高危妊娠筛查、管理,实行住院分娩,产后访视≥3次(剖宫产术后不少于2次访视),产后42天健康检查(具备条件的单位方可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做好孕妇在妊娠20~24周转往接产医院就诊的工作。

4、通过每次产前检查筛查高危因素,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保健册》上详细记录高危妊娠的发生、转归、结局等情况;根据职责分工,对高危孕产妇及时给予治疗或者转往上级医院就诊。

5、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宣教工作,门诊有健康教育展板、健康教育处方,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妇幼卫生科普知识。

6、开展孕产妇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认真及时填写各种台账、报表,做好统计、分析总结和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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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word版)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2018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做到预防为主,防止高危孕产妇病情加重和意外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强化首诊妊娠风险筛查责任制。首诊医师对首次就诊建档的 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见附件1),筛 查结果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及相应信息系统中。 2.首诊医师对妊娠风险筛查为的孕产妇要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分 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见附件2),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并用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以便加强分类管理。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绿色”“黄色”的孕产妇可接受孕产期保健和住院分娩。如有异常,尽快转诊到上级医院。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原则上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院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收治,进行科内或院内会诊,并报告院领导,同时联系安排随时准备转诊。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红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尽快到三级医疗机构接受评估以明确是否适宜继续妊娠。如适宜继续妊娠,应当建议其在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原则上应当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4、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及以上的孕产妇除按

上述要求处理外,应注意签写“妊娠风险筛查阳性孕产妇转诊单”及“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报告单”,联系上级医院安全转运孕产妇,保证孕产妇的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孕产期保健服务过程中,要对孕产妇妊娠风险进行动态评估,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调整妊娠风险分级和管理措施。并进行高危专案管理,保障高危孕产妇就诊需求。要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6.严格落实高危专案管理。将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作为重点人群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确保做到“发现一例、登记一例、报告一例、管理一例、救治一例”。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和“红色”的孕产妇,要及时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并尽快与上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联系,做好转诊。由上级医疗机构制订个性化管理方案、诊疗方案和应急预案。对于患有可能危及生命的疾病不宜继续妊娠的孕妇,应当由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进行评估和确诊,告知本人继续妊娠风险,提出科学严谨的医学建议。 7.发生紧急情况和意外情况时,要依托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指导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工作。 8.畅通危急重症转诊救治绿色通道。对于病情需要转运且具备转运条件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及时安排医务人员携带急救用品、相关病历资料随车护送转诊至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对于不具备转运条件的,请求上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通过电话、

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孕产妇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试行) 一、产科依法服务管理制度 (一)为确保产科质量,保护母婴安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执行助产技术的准入制度。对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违法服务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未经批准擅自开展助产技术的非医疗保健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进行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逾期不校验助产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继续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原发证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校验手续,拒不校验的,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助产技术服务的执业资格。 (四)非法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进行查处。已取得医师资格未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擅自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进行查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已取得助产资格的个人,在未取得助产执业许可的医疗机构和非医疗机构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的,按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三十八条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产科助产技术人员除取得《执业医师证书》或者《护士执业证书》外,医生和助产师(士)还应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方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产科应将取得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挂在产科明显处。并将取得助产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产科对外公布,以接受监督和供孕产妇知情选择服务,未取得资格的人员只能由有资格的人员带教见习,不能独立施行助产技术服务。 二、村级妇幼保健员的管理制度 村级妇幼保健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的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只从事孕期保健,护送产妇住院和产后访视母婴的保健工作,村级妇幼保健员不得违法开展家庭接生。原家庭接生员转变为村级妇幼保健员后仍违法接生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制度 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严格把好发证关。每个接产机构不但在孕妇学校,而且医务人员要在产前保健时要认真进行宣传。每个单位都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栏,大力宣传《出生医学证明》使用的重要意义,公告《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程序。从每个新生儿出生后就要认真发放好法定的《出生医学证明》。提高《出生医学证明》的使用率,并用电脑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四、产科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执行《安徽省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和《安徽省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标准(试行)》配备各级各类产科工作人员、产科设备,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按照《安徽省县、乡级产科质量标准》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和产儿科双查房制度,产儿科要互相配合,同时负责对转入新生儿科的病理新生儿和母亲的查房和诊治,执行婴儿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2020年妇幼保健工作计划范文精选

【篇一】 20XX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为切实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进一步加强高危妊娠管理工作,我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如下: 1、实行孕期首诊负责制,开展早孕、中、晚(或临)高危妊娠评分筛查,指导孕期产前检查。 2、在产前检查中,对高危孕妇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并实行专案管理。 3、本院对查出高危孕妇及时登记、预约下次检查日期,并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转诊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按要求逐级上报。 4、做好高危孕妇孕期保健知识宣传。 5、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孕妇和家属明白,高危妊娠的母亲和婴儿的危险性,使之能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及安排。 6、对孕妇,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发现高危孕妇,应及时记录,并在《健康档案》上做高危标记,并定期进行随访。凡高危孕妇应增加产前检查次数,根据存在的高危因素给予治疗监护;重症高危孕妇,我院不能处理或难做出诊断的,应及时指导孕妇转上级医院进一步确诊治疗。 7、妇产科门诊要统一使用《孕产妇保健手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8、实行高危妊娠转诊制度,妇产科做好高危妊娠的管理,门诊筛出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到指定的上级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填写高危妊娠管理登记册和高危妊娠转诊三联单。 9、与黄山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儿科建立围《高危孕产妇、高危新生儿》转诊急救通道,由专业产科医师陪护转诊。 10、认真落实高危孕妇追访制度,妇产科门诊要建立并加强与上级医院的联系,落实高危妊娠追访制度。 11、应由有经验的医护专人监管高危孕产妇,由科主任定期主持高危妊娠门诊。

12、妇产科医师熟练掌握高危妊娠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妊娠及分娩并发症(妊娠高血压疾病、妊娠晚期出血、胎儿宫内窘迫、产科出血、休克、DIC、羊水栓塞、严重感染等),妊娠合并症(心脏病、肝脏病、肾脏病、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多器官功能衰竭、外科合并症等),妊娠合并性传播疾病/艾滋病以及新生儿急救的基础理论。重点掌握高危孕产妇的识别及急危重症抢救知识,抢救药物、药理及药物代谢动力学等抢救原则和基础知识。掌握危重孕产妇急救的基本技能,不断提高识别和处理异常分娩的能力,掌握静脉切开技术,心肺、脑复苏,各种监护技术及其结果的识别,合理的输血输液,抢救药物的合理应用,新生儿窒息复苏技能,转运途中抢救及监护技能等。 13、储备急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缩宫素、前列腺素类制剂(欣母沛、卡孕栓)、地塞米松、西地兰、罂粟碱、氨茶碱、阿托品、肾上腺素、多巴胺、速尿、纳洛酮、硫酸镁、立止血、维生素K1、止血芳酸、肝素、甘露醇、硫酸氢钠、10%葡萄糖酸钙、酚妥拉明、地西泮、各种晶、胶体液、杜冷丁等。药剂科保证急救药品的进购储备;妇产科、产房、手术室储备同时抢救两人以上的急救药品;与县医院血液科保持密切联系,保证紧急用血的绿色通道畅通。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为做好我村妇幼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根据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孕产妇保健:为孕产妇建立保健手册,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一、原则 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分步实施”的原则实施。二、主要内容 在全村范围内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孕中期、孕晚期、产褥期保健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并对高危孕产妇进行规范管理和定期随访。 三、目标 ㈠总目标。 提高我村妇幼健康水平。 ㈡工作指标。 到2011年,全市早孕建册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四、服务对象 辖区内所有孕产妇。 五、实施机构及职责

(一)村卫生室 1.建立登记册,负责本村孕产妇的信息管理,并及时上报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协助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 3.做好妇儿保健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 六、服务内容 ㈠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医疗保健机构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病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单位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㈡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 一、根据《云南省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标准》对辖区内高危孕产妇进行评分分级: 1.轻度高危:5-10分(A级单项评分5分;累计评分10分)。 2.中度高危:10-15分(B级单项评分10分;累计评分15分)。 3.重度高危:20-25分(C级单项评分20分;累计评分25分) 4.极重度高危≥30-35分(D级单项评分30分;累计评分≥35分)。 二、分级管理 1.轻度高危:由乡村医生进行动态跟踪和管理。督促高危孕妇到卫生院或者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定期产检,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在整个孕期中一但发现危急应及时呼救转诊 2.中度高危:由卫生院负责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协助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追踪、随访及专案管理,并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在孕28~36周时必须确定好分娩医院,保证孕妇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重度和/或极重度高危:由县妇计中心进行专案管理,乡镇卫生院协助。及时妥善处理危急,避免拖延时间,贻误病情。对通过评估不能在县级处置的,转诊至州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诊治。 三、信息报告与反馈 接诊高危孕产妇的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高危分级情况负责报告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 1.对轻度及中度高危的孕妇,应每周1次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2.对重度、极重度高危孕产妇及危急孕产妇,应立即电话报告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并于3个工作日内将《云南省高危孕产妇报告卡》报送县妇计中心基层科。 3.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接到报告后1周内,填写《云南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将高危孕产妇信息反馈给相应级别的机构进行专案管理。 对住院危重孕妇转诊时,应准备好详细的病情摘要及相应的辅助检查结果,由医生护送并与接受转诊的医院进行沟通。 四、转出的高危孕妇转出科室应安排人员跟踪监测,以便随时了解病情、确定治疗效果,利于该病员回管辖区时继续监护。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工作制度

围产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开展辖区内孕产妇保健工作,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技术规范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提供孕产期保健技术服务。 二、负责为为辖区内孕妇建立《开封市孕产妇保健手册》(孕产妇健康档案),提供不少于5次的产前检查,提供孕期保健、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服务。同时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请做好异常情况随访工作。 三、负责高危孕产妇的筛查(高危评分)、管理、转诊、随访等工作。对辖区内孕妇进行高危因素筛查,对高危孕产妇实行专案登记、系统管理,并及时转往上级医院,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四、负责将孕妇(妊娠28~36周、37~40周)转往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住院分娩,对其产检信息定期随访。 五、负责产妇的产后访视工作,对高危产妇、高危儿酌情增加访视次数。为辖区内产妇进行产后42天健康检查和保健指导,检查发现异常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六、开展孕产妇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普及孕产期保健、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加强宣传,公示免费服务内容,提高早孕建册率。 七、接受上级部门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业务培训及工作指导;按时参加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工作例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及专业技术水平。 八、定期组织召开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例会,并对信息收集、相关监测等工作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质量控制。 九、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做好围产

保健门诊各项登记,完成辖区内孕产妇保健服务与健康状况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及反馈工作。 十、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孕产妇保健工作任务。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制度 为加强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17〕35号)和卫计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xx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孕产妇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xx、xx、xxx 办公室设在孕产妇保健部,具体负责孕产妇风险筛查、评估与管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工作制度 (一)妊娠风险筛查。 首次建立《母子健康手册》(以下简称《手册》)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建册医生按照《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所列条目逐项核对,孕产妇符合《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表》中1项及以上情形的即认为筛查阳性。 1、筛查内容。 筛查项目:①确定孕周;②询问孕妇基本情况、现病史、既往史、生育史、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夫妇双方家族史和遗传病史等;③体格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进行常规体检及妇科检查等;④血

常规、血型、尿常规、血糖测定、心电图检查、肝功能、肾功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筛查等。○5注意孕妇需要关注的表现特征及病史。 2、筛查结果处置。 (1)对于筛查未见异常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绿色标识,按照要求进行管理。 (2)对于筛查结果阳性的孕妇,应当在其《母子健康手册》上标注筛查阳性。对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筛查阳性的孕妇,孕产妇保健科完成风险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级填写《转诊单》,反馈给筛查机构。 (3)孕产妇保健科每月负责对全县医疗机构风险评估与管理信息收集、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妊娠风险评估分级 1、首次评估 对妊娠风险筛查阳性的孕妇,对照《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表》,进行首次妊娠风险评估。按照风险严重程度分别以“绿(低风险)、黄(一般风险)、橙(较高风险)、红(高风险)、紫(传染病)”5种颜色进行分级标识。 (1)绿色标识:妊娠风险低。孕妇基本情况良好,未发现妊娠合并症、并发症。 (2)黄色标识: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三篇】

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三篇】 这篇关于XX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三篇】的文章,是特 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加强围产期保健工作。 1.按照《母婴保健法》要求依法执业,按时年度检验。 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早孕建卡率大于等于95%产前健康管理率大于等于95%产后访视率大于等于 95% 2.规范开展咨询检测服务,检测率为100%做好hiv母婴阻断转介服务。梅毒及儿童的规范管理诊断正确,诊疗规 范,随访到位。发现梅毒、hiv阳性及时上报。认真填写个 案,做好转诊治疗。 3.为育龄妇女提供妇女病普查和宫颈癌乳房检查,检查率达80%以上,加强宣教,妇女两癌防治知识知晓率大于等于80%检查项目规范人员,耗材安排符合要求。对检验结果阳性或可疑的妇女进行治疗与随访,治疗与随访率大于等于95% 4.认真执行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认真执行国家公卫免费项目的落实。加强母婴阳光工程的落实。 5.做好叶酸的宣传发放与录入工作,执行叶酸药品管理 制度。补服叶酸知晓率大于90%做好叶酸的随访,并做好

记录。辖区服务人群随访大于等于2次,随访率大于90% 6?做产前筛查工作,产前筛查大于等于90%对孕妇产 前筛查高危人群随访,符合产前诊断条件的孕妇,产前诊断率大于等于95% 做好高危孕产妇管理,管理率达100% 7.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依法执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8.严格执行“两禁”,严禁非医疗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 9.例会及信息管理。按时参加例会,数据准确及时做好 统计报表工作,按时召开例会并进行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协助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和妇幼保健机构对辖区内的妇幼保健工作进行行业管理,加强对妇幼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 (二)掌握本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情况,开展孕产妇系统管理、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幼保健工作。 (三)认真做好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工作,将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的补漏调查工作贯穿在日常工作中,开展相关调查,定期进行质量控制。 (四)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妇幼卫生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普及妇幼保健、计划生育、科学育儿等卫生保健知识。 (五)定期召开基层妇幼保健人员例会,开展妇幼卫生业 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深入基层,进行妇幼保健的业务指导,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工作

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和睦佳妇幼医院高危孕产妇门诊管理制度 孕产妇的高危征象是影响母婴健康的主要因素,加强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是孕产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母婴安全的重要措施,因此进一步加强安全孕产妇管理,对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健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高危孕产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孕妇在建围产保健手册时,应做好固定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了解有无不宜妊娠的高危因素,通过详细的询问病史、体格检查、常规化验等进行高危妊娠的评定,及早发现高危孕产妇时在手册上做好高危标记。 2、医院妇产科门诊应加强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于28、34、37周作高危评分,如出现并发症时随时评分,医院固定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专人负责处理及随诊,对高危孕妇预约登记下次返诊时间,并有针对性的发放宣教卡片,对已经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按规定登记在“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册” 3、高危孕产妇报告管理,妇产科门诊发现高危孕妇时,应及时填写“高危孕妇报告卡”,报告妇幼保健院,并定期进行追访。 4、高危孕产妇追访管理,产科门诊应积极追访预约登记的高危孕妇,如果失访,应及时将其高危孕妇卡片报出,由妇幼保健院协助追访,追访工作主要包括:督促高危孕妇按时进行产前检查,服药或者入院治疗,对高危孕妇家属进行相关的孕妇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动员不宜妊娠者终止妊娠等。 5、高危孕产妇的转会诊管理,医师筛查出动态高危因素较多的孕妇,应立即转上级医疗机构进行筛查、监护,筛查出固定高危因素10分以上的孕妇,应于孕24周后转上级医疗机构定期检查,对妊娠合并特殊内外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具有相应特长的医疗机构,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在孕28、34、37周评分时,应有内科会诊意见。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得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得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与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得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与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与疾病对胚胎得不良影响,同时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与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得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与胎儿得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与需要转诊得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得孕妇,除了进行孕期得生活方式、心理、运动与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与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得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得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得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与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得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得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得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与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得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与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与检查了解新生儿得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与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心理保健、性保健与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产妇与婴幼营养等方面得指导。 三、服务流程

2021年县妇幼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XX年全县妇幼卫生工作继续贯彻落实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充分履行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加强基层督导,狠抓降消项目工作存在的不足,拓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巩固爱婴医院成果,加强托幼机构管理,启动妇女健康行动,积极开展二级优秀保健院创建,全面完成妇幼卫生目标任务。 二、主要生命指标 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25/十万以内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3‰以内 全县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15‰以内 全县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控制在1‰以内 三、主要服务指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农村达85%以上,城镇达95%以上 2、儿童系统管理率达6% 3、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高危孕产妇筛查率达1%;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 4、剖宫产率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控制在4%以内,乡镇控制在25%以内 5、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hiv检测率达95%,其中hiv早孕检测率达8% 6、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全县铺开,筛查率达9% 7、妇女病普查率6%,普治率9% 8、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达到1% 四、主要工作措施 加强领导,加强基层督导,强化乡村保健网络职责。 一是妇幼保健工作是大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公益性,将妇幼卫生工作纳入重要 工作内容,明确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实行目标管理、量化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完善保健网络建设。每个级镇要稳定1-2人专职从事妇幼保健工作,待遇不得少于同级同类专业人员水平,不得下达经济任务,对个别确属人口少、服务

范围小的乡镇,要向卫生局写出报告,经批准后保健人员可适当的兼职,但要以保健工作为主;村村要有村级保健人员抓保健工作,消灭空白村。三是卫生院要按季度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并作为兑现村卫生室补助的依据,四是全县统一实行村级报表制度。县保健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村级报表表样,由乡镇参照以规范村报表。五是县保健院要固定督导人员,实行责任制管理。对2个乡镇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方式管理,督导面达1%,督导行政村占1%以上,重点乡缜每季度不少于4次,一般乡镇一年不少于2次,大型督导一年不少于4次。六是强化督导反馈质量。县保健院要制定督导质量考核管理规定,纳入保健质量控制标准,按季实行联片包院责任制工作汇报和考核,乡镇卫生院领导、防保人员相应要对辖区行政村进行包村责任制划分,制定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于督导不力的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调整,对于督导在限期内整改不到位、行动缓慢的乡镇,县保健院要上报县卫生局,并在季 度例会上通报批评。 加强降消项目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率。 一是加强与计生联系工作制度,结合房县XX年符合政策生育名单、新婚人群、流动孕妇“五个一”管理、育龄妇女花名册等做好孕妇筛查工作,提高孕妇筛查率,二是要按照《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细则》,加强系统孕产妇系统管理,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早管理,重点是高危筛查率要达到1%,早孕检查率达95%,产前检查5次以上达95%,产后访视一次以上达95%,三是杜绝家庭接生。四是以孕产妇保健手册为载体,保健与临床形成有机结合,做到定期跟踪检查、定期随访、及时为高危孕产妇提供有效服务和指导,五是严格执行分级分娩制度,严禁高危截留,对造成孕产妇死亡的,年度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制。六是县乡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县卫生局关于严格执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实施意见的通知》(房卫字[XX]76号)文件精神,七是加大产科建设规范力度,县保健院加强对乡级产科建设质量的规范性指导,加强“三基”考核,规范服务流程,努力为广大孕产妇住院分娩营造温馨、便捷、安全、有效的服务。八是加强孕产妇急诊急救工作,进一步发挥孕产妇急救中心功能作 用,加强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职责,县乡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要在急诊急救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加强“三基三严”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能力,孕产妇急救中心要配足人员,设备时刻处于功能状态,急救药品品种数量齐全,无过期失效,司机、车辆随叫随到,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急救任务,九是加强产、儿科人员培训,提高县乡产、儿科整体服务功能。县保健院要制定好县乡产、儿科人员培训计划,采取有计划安排产、儿科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请上级医疗卫生单位产、儿科专家来我县讲课,进行封闭培训。十是对边沿、信息闭塞的乡镇加大贫困特困孕产妇救助。 依法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一是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工作XX年全县仍实行“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县卫生监督局、县保健院要加大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指导和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工作,二是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严格按照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运行,从XX年1月1日起,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孕产妇系统管理制度 一、各级保健人员要选用业务素质高、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有敬业心的同志担任。 二、保健人员要掌握妇产科知识,要随时随地向群众特别是新婚夫妇宣传孕产妇系统管理知识及好处。 三、保健人员要认真为前三个月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妇女做好“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卡”片的登记,并预约下次来院检查的时间。 四、对来院进行孕期保健的孕妇,要认真筛查“高危孕妇”,并给予登记管理。 五、对参加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妇女产前要有不少于五次、产后不少于三次的访视检查。 六、对高危孕妇不能处理的要及时转诊。 孕产妇保健管理例会制度 1、为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质量,成立质量管理小组,并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会议。 2、质量管理小组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还可酌情组织,主要总结孕产妇保健管理工作的情况、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以及针对不足下一步应加强整改的事宜,。 3、例会由组长召集组织,各相关成员和科室人员参加,汇报总结之前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特别是突出问题由会议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以争取最佳工作效果,提

高孕产妇管理质量。 4、对例会达成的一致意见和整改措施,要及时传达到科室人员,并督促落实,切实保证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孕产妇管理工作登记制度 1、登记内容包括门诊登记、产前检查登记、高危孕产妇管理登记、HIV监测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登记内空要 求准确、真实。 2、登记由妇幼保健科负责,并及时上报医院管理部门。 3、由专人负责,责任到时人,及时交接,确保登记制度落实。 4、科室负责人要定期检查、核实相关数据和登记内容,确保做到“三无登记”,即无漏登、无错登、无混登。 孕产妇管理工作产前检查制度 1、对怀孕妇女做到早发现、早检查、早登记。 2、所有的孕妇应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 3、对孕产妇进行孕早期卫生保健知识指导,避免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逐步开展优生筛查。 4、对发现高危因素或有异常症状的孕妇及时随诊、指导或转送上级医疗保健单位诊治,并列入高危孕妇个案管理。 5、孕12周、16周、20周、24周、28周、30周、32周、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5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5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怎么写 网整理编辑了几篇相关的,或许大家能用的着。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年的妇幼保健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动力,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县保幼健站妇幼 工作计划,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计划: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 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 婴儿和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和 以下。 二 具体工作指标 早孕建卡率达 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 高危孕妇管理率达 住院分娩率达 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 高危儿童筛查率达 ,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 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 产前筛查率达 妇科病检查率达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 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 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 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 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 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 推广适宜技术 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 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 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 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 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医疗保健机构对高危孕产妇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高危孕产妇要进行建档及专人管理,早期干预,及时转诊,避免诊治延误。 二、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保医生在出诊时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要进行专册登记,专案管理,并在保健卡(册)上做特殊标记,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三、对已确诊的高危孕妇,根据不同的危险因素,采取不同的保健治疗措施,认真进行监护,重点管理,按时进行高危评分,积极诊治。将每次检查治疗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在管理卡册上。 四、对高危孕产妇加强管理,同时增加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次数,定期跟踪随访,确保母婴安全。 五、高危孕产妇均应住院分娩,医疗保健机构应开设高危门诊及高危病房,加强对高危孕妇的监护,制定诊疗方案,适时计划分娩,做好新生儿窒息复苏的准备工作,保证母婴平安。 六、乡镇卫生院识别出高危孕产妇后应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向下级单位反馈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评价转诊是否及时和延误,并指导和纠正不正确的处理方法,提高转诊的效率。

孕产妇死亡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孕产妇死亡评审工作,分析孕产妇死亡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孕产死亡率,特制定孕产妇死亡评审上报制度。 一、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发生的孕产妇死亡进行上报工作,要求上报的资料具体、真实、实事求是。 二、在本辖区发生孕产妇死亡病例后,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向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提供孕产妇死亡详细病历资料复印件。凡发生孕产妇死亡,不论住院时间长短,均要在24小时内报告妇幼保健机构,一个月内填报孕产妇死亡个案调查表,上报至县妇幼保健站。 三、孕产妇死亡资料按要求时间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虚报、瞒报。 妇幼保健员工作职责 一、掌握本乡妇女保健工作动态,在所长的领导下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妇女保健任务及指标。承担本辖区孕产妇系统及儿童系统管理、计划生育以及相关社区卫生保健服务。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范文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范文 下文为妇幼保健工作计划范文,大家不妨可以参考下,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哦! 根据妇幼卫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为了不断优化妇幼卫生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妇幼卫生基础工作,强化职工的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教育,切实抓好自身的内涵建设,努力构建具有生机活力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两个效益,积极完成妇幼保健工作各项质量指标,从本县实际出发制定工作计划,乡镇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一、2010年妇幼卫生主要工作指标 1、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30/10万内;婴儿死亡率<2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0‰; 2、孕产妇保健覆盖率>70%,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0%,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 3、早孕建卡率:农村达到45%、城市达到70%。 4、0-3岁儿童系管率>75%;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80%;体弱儿童管理率100%; 5、出生缺陷监测覆盖率100%;出生缺陷发生率<14‰; 二、主要工作要求 1、继续加强《母婴保健法》及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对母婴保健的认识,切实加强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2、加强依法管理,坚持依法执业、依法服务,持证上岗,严格遵守妇幼保舰治疗、护理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母婴安全、健康。 3、加强规范化门诊建设。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创建围产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和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其它乡镇也要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4、加强和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围产期保舰儿童保健逐步实施计算机管理。对妇幼卫生统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三联必须要有产妇本人签名。

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

高危妊娠管理实施细则 为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规范高危孕产妇的管理,有效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切实保障母婴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高危妊娠的定义 凡妊娠期具有各种危险因素,可能危害孕妇及胎儿健康或导致难产者称高危妊娠,高危妊娠的孕妇称高危孕妇。 二、高危因素及范围 为了便于高危孕妇的管理和追踪,将高危因素及范围分为固定因素、环境与社会因素、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等。 1、固定因素和环境、社会因素 (1)孕妇的一般情况:年龄<18周岁或≥35周岁;体重<40公斤或≥80公斤;身高≤145厘米;骨盆狭小或畸形;胸廓、脊柱畸形;既往严重疾病史等。 (2)异常孕产史:流产≥2次、早产史、围产儿死亡史、先天异常儿史、阴道难产史、剖宫产史、产后出血史、不孕史等。 (3)妇产科手术史:附件手术史、子宫肌瘤剜除术史、子宫破裂史等。 (4)母子血型不合史和特殊血型。 (5)精神病;智力低下。 (6)珍贵儿:婚后2年以上不孕或输卵管吻合术后怀孕者、辅助生育怀孕者。 (7)致畸因素:孕妇本人及一级亲属有遗传病史,接触可疑致畸药物、物理化学因素,孕早期病毒感染或接受大量射线。 (8)文盲、家庭中受歧视等。 2、妊娠合并症和并发症 (1)妊娠合并症:原发性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肾病、肝炎、肺结核、哮喘、血液病(贫血、血小板减少)、卵巢子宫肿瘤、恶性肿瘤等。 (2)妊娠并发症: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肝内胆胆汁淤积症(ICP)、胎位异常(臀位、横位、斜位)、先兆早产、产前出血(前置胎盘、胎盘早剥等)、延期或过期妊娠、羊水过多或过少、胎儿宫内窘迫(胎心<120次/分或>160次/分、胎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 为了切实加强我乡孕产妇保健工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质量,更好地 为人民健康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力争把 20**年成绩再提高一 节,现制定**年妇幼工作计划。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 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 划如下 认真落实两纲和母婴保健法,从而降低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消除新 生儿破伤风,全面推动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辖区孕产妇保健质量,现计 划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 ①院领导兼职妇幼工作成员、妇产科人员专职 ②逐渐完善妇产科硬件设施;配合妇产科医生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建 立新的网络,并保持良好的关系。 ③与村医签定责任书,保证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孕产妇系统管理。 ①每月 8 号各村上报孕产妇及儿童包括流动孕妇及儿童人口信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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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争准确。 ②每月 8 号各村医上交孕产妇资料和其它方面的妇幼资料。 ③每月 30 号到中心医院收取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各类全部资料。 三、学习与监督。 ①按时按点参加上级领导单位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和例会,并及时
把与会精神和工作任务下传落实。 ②医院定时对村医进行培训和工作督导,并有书面记录。 ③随时支持配合上级领导单位来我院的指导和督察。 四、加大妇幼宣传。 ①医院及各村及时对妇幼政策进行宣传,每村永久性宣传标语不低于
2 条。 ②对于孕产妇的咨询,各村专干要做到科学准确不推不拖。 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二 一、工作目标 新法接生率>99;孕产妇系管率>97; 住院分娩率>98;高危孕产妇筛查率>95; 高危孕妇妇住院分娩率>98;努力控制孕产妇死亡; 3 岁以下儿童系管率>88;7 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0; 新生儿死亡率 5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88;托幼机构儿童保健体检率>98; 妇女病查治人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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