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契约论》相关论著

《社会契约论》相关论著
《社会契约论》相关论著

社会契约论

姓名:

学号:

班级:

日期:

《社会契约论》让·雅克·卢梭,1762

1.《"社会契约论"的历史演变》

潘云华(江南大学法政学院,江苏,无锡,214063)

“社会契约论”自诞生以来已有二千多年的历史.在古代和近代,它以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方法宣布了国家的本质,其方法虽然武断但却是革命的.在当代,"社会契约论"体现为程序理性,即发现正义的方法."社会契约论"的这种由实质理性向工具理性转换的趋势体现了法律对程序正义的重视."社会契约论"程序理性的理念是可取的.一国的宪法在形式上往往具有"社会契约"的性质.如果说,我国的宪法还须进一步完善的话,那么强调工具理性的罗尔斯的"社会契约论"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启迪.

2.《社会契约论与民主政治》

张传有(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武汉,43007)

社会契约论是西方近代著名的政治哲学理论,它阐明了国家或政府公权力的来源,说明了主权在民的思想(卢梭).因此,它是现代民主政治的理论基础之一,也成为现代民选政治实践的范本.而中国政治哲学中虽有"君轻民贵"思想,但未能形成西方的权利转让学说,由于缺乏社会契约论的认同和对公权力来源的追问,因而导致官僚政治的产生.

3.《作为人权的和平权初探——以社会契约论为视角》杜学文(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山西,太原,03000)

战争并没有随着<联合国宪章>的制定和冷战的结束而结束.<联合国

宪章>所确立的集体安全保障体制和禁止在国际关系上使用武力的原

则面临挑战.因此,我们必须转换视角,以人权的范式--和平权来对抗

国家主动发动战争的权力.因为战争是人类最大的威胁.是对人的生命、尊严、自由、财产和生存环境这些基本人权最严重的破坏.和平

权被称做第三代人权,是对全球相互依存现象的回应.目前我国学界

都把和平权作为一项国际集体人权,但对和平权的研究还基本处于真

空状态,以社会契约论可对和平权加以初步论证.

4.《从社会契约论到契约社会》

李红霞(山西大学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太原,030006)

社会契约的观念源远流长.与其说社会契约论是关于国家起源的理论,不如说它是一种提供民主社会建设蓝图的学说.而且,在现代社会中,

社会契约论这一理想性观念已经和正在变成现实的契约社会.

5.《从社会结构的分层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

舒远招(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洛克的公民社会由掌握立法权、行政权的政府和接受政府统治的人民

两个层次组成,但他同时认为政府立法机关的立法权是由人民交给立

法机关的;卢梭的共和国由人民—政府—人民三个层次组成,政府之

上的人民作为主权者掌握立法权,政府负责执行法律,并依照法律来

统治作为臣民之全体的人民.从社会结构的分层来看,卢梭与洛克社会契约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主权的归属不同:洛克把主权即立法权交给政府中的立法机关,而卢梭则让人民直接掌握立法权,这便是代议制民主与直接民主的区别.但卢梭最终却让神明般的立法者来为人民立法,这是卢梭民主理论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从总体上看,卢梭与洛克的社会契约论确有诸多区别,但卢梭的思想毕竟是由洛克的思想演变而来的,因而存在深刻的继承性和一致性.

6. 《对西方近代社会契约论思想的再思考》

王元华 [1] 张铭 [2](扬州大学,管理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在西方近代社会契约论发展过程中,是格老秀斯完成了由古代契约论向近代契约论的最终转型,霍布斯、斯宾诺莎、洛克通过其社会契约论主张共同开创了西方的自由主义传统,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则出现了明显的激进主义的转向,20世纪后期的契约论复兴则远离了其过去的超验色彩,更具工具性特点.

7. 《政治视野中的契约精神--社会契约论的挑战与复兴》

杨先保(武汉理工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湖北,武汉,430063)

契约精神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所形成的一系列原则和规范所凝聚而成的精神.从政治视野看,它主要由自由精神、平等精神、权利至上精神等要素构成.近代霍布斯、洛克、卢梭等把经济领域的契约精神运用到社会领域并提出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之后,社会契约论思想受到功利主义和黑格尔的有力的挑战;上世纪罗尔斯对功利主义

进行了批判,提出了他的公平正义论,使得契约精神在当代复兴. 8. 《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论背景》

龚岱辰徐玲(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 230601)

国家起源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古今中外的学者们从人类学、历史学和社会学等等角度入手研究国家的起源问题.自古希腊文明以来,西方的政治学者们讨论国家的形成,国家的概念定义,并进一步讨论国家是如何形成的.社会契约论从理论假设出发,发展出了独有的关于国家起源的解释理论,值得我们研究和思考.

9. 《卢梭公意理论的模型建构与当代运用——基于博弈分析的视角》

蓝剑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01)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公意就是一种社会契约形成后代表全体人民根本利益的公共意志.以博弈论观之,公意理论的分析逻辑在于:公意来源于人类捍卫自由的共同需要,确立于集体签订的合约,执行于一种设计精巧的政治机制,实现于外在的强制性法律,延续于可操作的选举权利,异化于走火入魔的人类理性.公意理论在当代世界仍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可以维护政治公平和推进自由民主;另一方面却又导致诸多恶行,比如多数暴政.

10.《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及与马克思国家学说的关联》

王刚(南阳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河南南阳,473061)

近代社会契约论热衷于探视国家负载的公共性精神,霍布斯等经典的

社会契约论者都以国家为看护个人权利与社会福利的公共性工具。社会契约论中的国家是社会的工具,国家是中立性的为社会公众所用的一种技术工具;依凭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马克思则将国家判认为了(统治)阶级的工具。从社会的工具到阶级的工具,马克思并未彻底否定近代社会契约论的国家观念,从而否认国家的公共性;但是,马克思的国家学说却也由此被置入了国家阶级性的话语情境之中。11.《权威立于自由之上:社会契约论与政治权威的重建》

田健伟

契约论是西方政治传统中一个古老且十分重要的理论,其在17、18世纪成为西方政治思想的的主流理论,它对西方政治思想的发展以及欧洲近代国家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近代社会契约论一般以人性分析作为理论起点,并试图在此基础上建构出一个理想的国家;就此而言近代社会契约论是一种革命性、建构性的政治理论。在西方政治传统中,政治权威的起源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从古希腊到中世纪之前的自然论的政治权威,二是中世纪基督教神学政治体系下的神义论的政治权威,三是近代以来的社会契约论的政治权威。与自然论和神义论的政治权威不同,契约论的政治权威的基础是个人自由,因而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的关系构成了近代社会契约论的核心问题;“自由之人何以服从政治权威”是社会契约论力求回答的时代命题,而把政治权威视为自由之人之间相互订立契约的产物也成为近代社会契约论

的一般特征。尽管社会契约论几乎成为近代新思想家思考政治问题的

统一范式,但是社会契约论本身却并非一个标准答案,不同的思想家运用社会契约论建构出了迥异的解决方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霍

布斯、洛克和卢梭的三种政治理论,并由此形成了三种社会契约论模式,即霍布斯的权威主义模式、洛克的自由主义模式和卢梭的共和主义模式。围绕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这一核心问题,三位思想家从政治权威的必要性、政治权威的基础和形成以及个人自由与政治权威的调和等方面对政治权威进行了全方位的建构。近代社会契约论并未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成为绝响,它对欧洲近代国家的政治现代化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从欧洲三个主要国家英国、法国和德国的政治现代

化进程中不难发现,这三种政治现代化模式与三种社会契约论是不谋而合的。尽管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人类历史中,政治社会的形成是按照社会契约论的建构进行的,但是社会契约论对近代国家政治实践的影响却毋庸置疑。这些影响并非表现为近代国家的政治制度在多大程度上与社会契约论建构的政治制度相符合,而是体现在社会契约论对人性的判断、对自由价值的理解、对政治权力边界的限定以及对个人与政府关系的论证在何种意义上从一种政治理论的概念成为政治实

践的准则。个人主义的兴起是近代西方社会的时代背景,在这一背景下社会契约论思想家对政治权威的重建问题进行了探索。对当下而言,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个人主义盛行以致泛滥的时代,同时又是政治权威无处不在却又空前乏力的时代,如何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重塑政治权威同样是这个时代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因此研究近代社会契约论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回答不仅有利于认清当下问题的渊源与本质,也可

以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一些帮助。这正是本文写作的根本目的,也是其意义所在。

12.《社会契约论视野中的和谐社会的构建》

郑镇(《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发源于古希腊的社会契约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西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过重要作用.这一理论所蕴含的丰富的社会和谐思想内容,对于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们今天要实现社会和谐,一是要使社会成员的角色从"身份"向"契约"转化.二是进一步从法律上和实际行动上维护个人的生命权、财产权和自由权.三是要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意识,尤其是诚信守约意识.四是要学会理性的妥协,在民主宪政的政治框架内解决社会利益矛盾与其他社会矛盾.五是要转换政府角色,建设服务型政府.

13.《浅析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法律思想》

毛晶晶

卢梭在"社会契约"问题上与霍布斯、洛克有不同的观点.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讨论了构成人类社会政治制度的各种因素及其各种关系,尤其重点探讨了法律问题.法律的目的是保障人的自由,人的自由只有在因"社会契约"而成的理性共同体中才能体现出来.法律具有多层内涵,其中最重要的是"公意",即法律具有人民性.法律在本质上必须体现为正义论的法律价值观.

14.《公共管理模式嬗变——基于社会契约论的演化分析》

战建华(《长白学刊》– 2009)

社会契约论是解释剖析公共管理模式嬗变的重要视角.从君权神授到主权在民,社会契约论颠覆了统治行政模式的合法性信仰,推动了统治行政模式到管理行政模式的嬗变.面对管理行政模式工具理性的困境,新社会契约论以公民参与为内核重构公共管理的价值理性,促成服务行政模式对管理行政模式的超越.

15.《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思想》

张浩成

探究《社会契约论》中卢梭关于人民主权的思想,对空想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有重大的影响,对我国当前的民主、法制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有深远的意义。人民主权的基础是公意与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的四个基本属性包括:主权不可转让;主权不可分割;转圈不可代表;主权至高无上,永远正确。卢梭人民主权理论针对主权的从属———立法权和行政权,人民作为主权者维护监督主权派生物的权利,修改、废除和重新签订社会契约的权利,进行了制度设计。《社会契约论》中的人民主权思想,以及批判继承了卢梭人民主权思想的马克思主义人民主权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大启示。

相关论著

1.《卢梭与《社会契约论》》

内容介绍:本次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西方法政名著精要》,主要遴选西方18世纪以前最具代表性的法学、政治学著作,以商务印书馆汉译名著为蓝本,对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西塞罗的《国家篇法律篇》、《阿奎那政治著作选》、霍布斯的《利维坦》、洛克的《政府论》(下篇)、斯宾诺莎的《神学政治论》、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上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休谟的《人性论》、汉密尔顿等的《联邦党人文集》共11部经典著作进行精要解读。旨在将西方法学、政治学经典原著通俗化又确保其符合原著的精神原意,使其简洁化却又保留其思想体系、思维逻辑的原貌,力图使有一定知识和文化的人都能读懂西方法学经典著作、把握其精神要义。

书评:该书的问世,将使法学、政治学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及党政干部的西方经典著作教学有一个符合其原意、又相对通俗易读的教材。

2.《西方政治学名著提要》

内容介绍:收录了从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学发展阶段开始,到中世纪的政治学、宗教改革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政治学,以及近代资本主义,19世纪中叶资本主义发展时的马克思主义政治学等等阶段的一部分西方政治学名著的摘要。面对浩如烟海的西方学术经典,任何人竭毕生之力也无法读尽。由各学科权威学者主编的西方学术名著提要丛书,为读者铺就了通向西方学术殿堂的捷径。《西方管理学名著提要》被中央党校及多所地方党校选为辅助教材,发行量超过5万;《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西方教育学名著提要》也已被华东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等院校选为素质教育教程的参考教材,初版发行即逾万册。李银河主编的《西方性学名著提要》一出版,即引起书界关注。

书评: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政治学是关于人类政治现象和政治发展规律的系统知识。政治学通常又称为政治理论、政治科学、国家的理论与国家法、政治与国际关系学、宪政学、社会行政管理学、政治策略学等等。一般地说这样称未尝不可,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它们是有区别的。例如,广义的政治科学就是开头所界定的政治学,但狭义的政治科学则是指现代才发展起来的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政治学,它着重于借助科学的实证方法,以经验事实材料为基础去探究政治逻辑。本书所说的是广义的政治学。政治学是人类最古老的学问之一。由于它与统治阶级的政治利益有着最密切的关系,所以自从人类社会出现政治现象之后,它就逐渐产生了,并且一直受到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在所有政治现象中,国家及其政治制度对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以及对人类本身的生活状况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所以传统意义上的政治学,主要是关于国家及其制度的学问。从西方政治学说史看,距今2300多年前,即公元300多年前,古希腊最伟大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就对政治现象有了比较系统的研究和认识,发表了一部题为《政治学》的名著。《政治学》的主要内容就是对当时希腊城邦国家的各种政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试图发现最理想的国家制度。其实,比亚里士多德更早一点的另一位古希腊伟大思想家柏拉图也系统地研究了“什么是最好的国家政治制度”这个问题,并在一本名叫《理想国》的著作中对此作出了全面的回答。从中国政治思想史看,春秋

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许多就是政治学的重要流派。老子的《道德经》、韩非的《韩非子》、荀况的《荀子》、孟轲的《孟子》等中国思想史上早期的重要著作,实际上也是政治学的重要著作。政治学在历史上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由于政治现象在社会现象中最引人注目,以此为对象的政治学也就成为最重要的人类知识领域之一。历史上所有伟大的思想家几乎都涉及政治学理论问题,绝大多数思想家本身就是杰出的政治学家或政治思想家。许多思想家甚至把政治学称作最重要的科学。亚里士多德说,伦理学研究的是个人的善,政治学研究的是群体的善,或者说公共的善或公共利益。群体的善或公共利益是最高的善和最高的利益,所以政治学是最重要的科学,是所有科学中的“主要科学"。法国政治思想家布丹也持类似的观点,把政治学看作是“科学之王子”。由于政治学在社会科学中占有重要地位,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它一直与哲学、伦理学、法学等交织在一起,经久不衰,曾经产生过众多的名著。由于政治学与现实政治息息相关,随着政治现实的变迁,政治学也一直处于变动发展之中。西方的政治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发生了许多实质性的重大变迁,先后经历了明显不同的几个发展阶段。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学的第一个发展阶段,是政治学的始创阶段,它为整个西方政治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个阶段最著名的政治学家是古希腊的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古罗马的西塞罗、奥古斯丁。在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和西塞罗的《论共和国》等著作中,作者们把奴隶主贵族制国家当作理想的政治制度,把基于分工之上的等级秩序当作最高的

政治价值,把不平等的政治秩序看作是“正义”、“自然理性”的体现。在古希腊罗马的政治学中,世俗性和神学性奇特地混合在一起,几乎在每一个政治学家身上都可以看到这种双重性。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世俗性日益让位于神学性,到了古罗马的奥古斯丁那里,政治学中的世俗因素几乎荡然无存,代之而起的是神学的政治学,他的《上帝之城》向人们展示了一条通向天国的“至善至德”之路。

3.《了如指掌·西学正典:社会契约论》

内容介绍: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杰出的思想,每个时代都会产生一些比大众对真理的形态看得更清楚的人物。他们超越同侪,且有深刻的见解和远大的眼光;他们看到人类问题的全体,免于繁琐、短视的思想。美国思想家、诗人埃默森说:“从所有文明国度里精挑细选出那些最具智慧、最富机趣的人来陪伴你,然后再以最佳的秩序将这些选择好的伴侣一一排列起来。”这样的人都知道每个时代、每个地方的每个人,都面临一个不变的问题—关乎个人和其同侪、社会,乃至全人类、宇宙之间基本关系的性质的问题。对这种问题的看法,可以决定他会怎么做,甚至可以决定他成为怎样的人。对于这类问题,人类把所能想出来的最好的答案流传下去,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塔西佗,到马克斯·韦伯、熊彼特,以资下一代和更下一代的人去考验、去辩论,而这些最好的答案又汇聚成一部部传世之作。法国思想家笛卡尔说:“读杰出的书籍,有如和过去最杰出的人物促膝交谈。”这些人类最深邃的思想,最高超成就的文字记录,能把我们在过去、现在、未来所面临的问题,能把人类所做过的、即将面对的以

及将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做出最正确而永久的记录。例如,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亚当·斯密不但写出了《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理》,还在更早之前完成了《道德情操论》。该书从人类的情感和同情心出发,讨论善恶、美丑、正义、责任等概念,进而揭示人类社会赖以维系、和谐发展的秘密,是市场经济良性运行不可或缺的“圣经”,堪称西方世界的《论语》。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卢梭的《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是一部充满智慧的书,每行都渗透着卢梭的苦苦求索,从各个角度清晰地阐释为什么人类的进步史就是人类的堕落史。卢梭认为,私有制的确立是造成人类不平等及其严重后果的根源。这篇论文可谓卢梭整个政治学说的导论。凯恩斯的宏观经济学、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和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并称为20 世纪人类知识界的三大革命。《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是为应对20 世纪30 年代西方世界普遍的经济大萧条而作,它的核心主题是如何解决就业,以缓解市场供求力量失衡的问题。正是在这本书中,凯恩斯提出了国家调控思想,成为现代宏观经济学的扛鼎之作。该书的出版,在西方经济学界和政治界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一些经济学家把该书的出版,称为经济学理论的“凯恩斯”革命,并认为它与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与原理》及马克思的《资本论》同为经济学说史上非常伟大的著作。那些对人类追寻真理有永久贡献的书,我们称之为“经典”。新东方联合创始人王强更深情款款地指出:“‘经典’是那些永远占据着你的书架,又永远不会被你翻读完的书。”也就是永不落架的书。凡是能对重大的事情,给多数人的思想以久远而深刻影响的书,便是了不起的

书。这样的书可以充实任何年纪的人,使之能以别的时代、别的人们为背景,从而能真正深刻地透视今日。

书评:《社会契约论》次提出了“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被誉为“人类解放的个呼声,世界大革命的个煽动者”。《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影响了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和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独立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4.《社会契约论与近代自由主义转型》

内容介绍:作为一种政治论证方式,社会契约论的最突出特征在于它改变了人们对西方政治传统中“自然”本性的认识,重新确立起人在宇宙图式中的中心地位和人的道德自主}生,并把政治论证从早先自然论证模式或神学论证模式中脱离开来,成为一个自足的论证领域。作为启蒙时期西方政治思维的最高成就,社会契约论在近代西方国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建设性指导作用。但从19世纪上半叶开始,自由主义为顺应西方国家建设的需要,演变成一种以功利主义为基础的理论范式,实现了自由主义的近代转型。

书评:近代自由主义转型的政治实践表明,自由主义不仅是一种政治理论,还是一种社会运动。

5. 《神义论语境中的社会契约论传统——六点学术·海国图志系列》

内容介绍:关于“自然状态”,社会契约论传统中的霍布斯、洛

克、卢梭、康德都没有给出过任何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他们似乎没有必要这样做?或许!但在我们看来,我们必须把“自然状态”这一假定背后更隐秘的问题揭示出来,否则,我们就很难搞清楚一百多年来宇宙、城邦、我们中国人究竟遭遇到了什么逼人的挑战和命运。本书是在神义论(theodicy)和“无中生有”的创世论(Creation ex nihilo)语境中对社会契约论的考察。全书共分四章,第一章通过梳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斯多亚派以及新柏拉图主义者普罗提诺的宇宙论,揭示出希腊宇宙论的共同特征及其神义论的辩护主题(恶)和辩护方式(审美);第二章以中世纪早期的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为个案,考察其审美的神义论与希腊宇宙论之间的关联;第三章则以中世纪晚期基督教唯意志论神学家邓·各特为个案线索,尝试提出一种基督教的教会、末世信仰导向的仅有尘世制度旨趣的审美的神义论;第四章探究社会契约论的问题意识及其应对方案以及其与神义论和创世论之间的关系。

书评:作者尖锐地指出了一个一向被国人忽略的问题:社会契约论传统将“自然状态”作为前提设定,具有唯意志论的人为的、建构的特质和意向,并将自由视为政治的最高价值,由此开启了现代性“神秘而谦卑的开端”——但这一重要的范式转换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发生,并被后来的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诸人视为理所当然的?作者认为,上述问题必须在神义论和“无中生有”的创世论语境中才能得到解答。正是由中世纪神学家邓·各脱所阐发的一种基督教的教会、末世信仰导向的仅有尘世制度旨趣的审美的神义论,实现了与由奥古斯

丁代表的古希腊的审美的、一元的神义论之间的断裂,而那种“审美的神义论”在作者看来乃是后世各种在“善”的名义下恣意妄为的政治神话的温床。作者的结论是:“自然状态”这一历史的先验假定,其合法性基础固然源于个体的同意,似乎与神学无关,然而这一假定所隐含的对偶在的承纳、担负与辩护却有着上帝创世意志的神义论背景,有别于在希腊宇宙论背景下所导致的应然的、实质性的政治正当性。社会契约论视为最高价值的自由也是纯粹政治或国家含义而道德或共同体含义的。作者的立论也许不乏偏激之处,但其对汉语语境中的政治思考的启示意义绝对不容低估。

6. 《当代社会契约论》

内容介绍:在当代道德哲学中,契约论的核心思想也被一些理论家用来构造一种独特的规范伦理学理论,因此就不仅深化了我们对规范的政治理论与道德哲学的关系的理解,而且也在道德哲学领域中产生了一系列值得我们关注的重要争论。这本文集收集了在这方面的重要文献,对于促进国内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的研究必将具有深远的意义。

书评:作为西方政治思想的一个主要来源,社会契约理论对当代的政治哲学和政治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成为自由主义的政治理论家设想国家的政治合法性和建构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体制的重要理论基础。

7.《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内容介绍:《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卢梭应法国第戎科

学院的征文而写的论文。

书评:文中提出了私有制的出现是人类不平等的起源这一鲜明思想。在阐发政治思想性质这一问题上,其重要性仅次于后来的《社会契约论》;而在思想体系上,《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可视为《社会契约论》的基础和绪论。

8. 《社会契约演化论》

内容介绍:在这本精炼且非常具有可读性的书中,博弈论和决策论领域的权威学者布莱恩·史盖姆斯运用动态演化博弈理论探究了传统的社会契约问题。这里,博弈论得到了驾轻就熟的运用,从而对公正、互助、承诺、习惯和涵义等各种社会现象进行了全新的诠释。

书评:作者避开了宏大而繁复的理论,只是从演化博弈论中提取一些分析工具呈献给读者,帮助读者达到分析并理解社会契约之目的。正因如此,《社会契约演化论》应当为政治学、哲学、决策学、经济学和生物学领域的学生和专业人士所喜爱。

9.《卢梭文集》

内容介绍:包括忏悔录和社会契约论,以真诚坦率的文字,展示了一个思想家坚持真理与不公正社会抗争的一生,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建立奠定了理论基础,对人类历史的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

10.《道德理想国的覆灭(从卢梭到罗伯斯庇尔)》

内容介绍:卢梭首先继承了中世纪救赎传统,并努力把这一传统传递给近代社会。正是在这一点上,他与坚持世俗理性的启蒙运动发生根本性的分歧。卢梭是一个颠覆性的二传手。他传出的是一个爆炸

性的烈球。他的颠覆对象并不是彼岸天国,那一天国已随上帝远去。他要颠覆的对象,是此岸文明结构——从世俗生活一直到政治王国。他的理论包装是历史复古主义的悲观色彩,其内里的填料却是一种可燃可爆的道德理想主义:重建道德共同体,重建世俗社会。政治结构、文明规范。在这个意义上说,卢梭理论是一种早产的解构主义,社会政治上的解构主义。因此,它一旦落地引爆,就不仅仅是一场英美式的政治革命。它要把政治革命延伸为社会革命,把社会革命延伸为道德革命,把一次革命引申为不断革命、继续革命、再生性革命。用罗伯斯庇尔的话来说,那一场革命不仅仅是一场国内战争,也是一场国际战争,更兼一场宗教战争。

书评:依法治国重于以德治国还在于道德不是万能的,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拿道德来进行评判的。如法国大革命时期的罗伯斯庇尔与丹东的关系,从整体考虑来看,丹东当选最高领导人明显比罗伯斯庇尔当选更有利于法国大革命的进程,更有利于民众的真正利益。但是“不可腐蚀者”罗伯斯庇尔以其完善的道德形象、以其“我就是人民”的道德狂想,将具有一些道德污点的丹东推上了断头台,也让法国大革命可能的转机一去不复返。虽然儒家思想一向强调德才兼备,而且更重视德,甚至在对人进行评价时不惜忽视才而以德评人。我觉得,在一些都不触犯道德底线的人中间,我们对他们的评价不要看谁比其他人更道德,而是看谁更有能力、身心更健康、能否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社会契约论经典句子

社会契约论经典句子 导读:本文是关于社会契约论经典句子,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我们可以说野蛮人并不是邪恶的,正因为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善;因为防止他们作恶的既不是知识的发达,也不是法律的限制,而只是感情的平静与对罪恶的无知。 2、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3、**的自由要远远优越于自然的自由;因此,产生了**自由的**状态,乃是人类一切状态中最完美的状态,而且确切地说,还是人类最自然的状态。 4、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于是便只剩下来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5、奴隶们在锁链中失去了每一样东西,包括摆脱锁链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就像牲畜爱他们所处的环境一样。 6、每个人都生而自由、平等,他只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才会转让自己的自由。全部的区别就在于:在家庭里,父子之爱就足以报偿父亲对孩子的关怀了;但是在国家之中,首领对于他的人民既没有这种爱,于是发号施令的乐趣就取而代之。 7、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

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8、法律是**体的唯一动力,**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 9、我之所以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是因为法律考虑的是臣民的共同体和抽象的行为,而不是个别人和个别的行为。所以,法律可以规定各种特权,但是却不能把这种特权明确赋予任何一个人;法律可以把公民划分为若干等级,甚至规定各个等级的资格和权利,但是却不能规定个人是属于哪个等级的;法律可以确立一种王朝**和一种世袭的继承制,但是却不能选定国王和王室。总之,立法权利中没有与个别对象有关的职能。 10、如果说强大的统治者造就了最初的奴隶,而奴隶自己的怯懦永远使他们当奴隶。 11、即使是最强者也决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由此就出现了最强者的权利。强力是一种物理的力量,我看不出强力的作用可以产生什么道德。 12、我说法律的对象永远是普遍性的,我的意思是指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我们无须再问应该由谁来制订法律,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

社会契约论三种

社会契约论三种——霍布斯、洛克与卢梭 政治哲学思想比较 近代西方社会契约论的发展可以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段代表人物是英国思想家霍布斯,作为“开明专制政体”的倡导者,他认为人们签订社会契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秩序与安全。面对政府对公民自由与权利的不断侵犯,第二时段的社会契约理论强调保护天赋人权。英国思想家洛克是其代表人物。社会契约理论发展到第三时段,作为代表人物,法国思想家卢梭坚决信奉人民主权原则。对霍布斯、洛克与卢梭社会契约理论进行比较考察,我们能够从中发现他们政治哲学思想的若干共通性与差异性。 一 出生于战乱年代的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是一位对生活“缺乏安全感”的人。霍布斯曾说,他的母亲实际上是生下了一对双胞胎——他自己以及恐惧。事实上,对战争和秩序失范的恐惧伴随了霍布斯的一生,并且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他的学术思想。 霍布斯认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私自利且充满恶意的。如斯人性导致每个人都一直与他人处于战争状态之中。不过霍布斯指出,人们具有某种能够促使他们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更倾向于后者的激情。这种激情可以被归结为乐生惧死。于是,理性为人们提出一些简单可行的和平条款,霍布斯称之为“自然法则”。但是,只要自然状态继续存在,那么上述法则就不能有效地得到实施。霍布斯主张,为了确保和平及实施自然法,人们必须缔结一项契约。一方面,每个人都同意把其全部权力和力量转让给一个人或一个议会。另一方面,为增进所有人的和平、安全与便利,根据契约设定的主权权力者(霍布斯称之为“利维坦”①)应当努力运用从公民那里集合起来的权力和力量。 霍布斯认为,为使主权者充分地履行职责,主权应当是至高无上和不受法律约束的。这种观点其实是他对人性抱有悲观主义的必然结果。因为只有绝对强大的权力才能在桀骜不逊的人群中维持和平与秩序。显然,霍布斯所设计的社会契约具有单向性的特点,即它在很大程度上只对订立契约而成为被统治者的人具有约束力。关于此,霍布斯作了下述解释:“人们在这一点上也许会提出反对说:臣民的景况太可怜了,他们只能听任具有无限权力的某一个人或某一群人的贪欲及其他不正常激情摆布。一般说来,在君主之下生活的人认为这是君主制的毛病,而在民主国家的政府或其他主权集体之下生活的人则认为这一切流弊都是由于他们那种国家形式产生的。其实一切政府形式中的权力,只要完整到足以保障臣民,便全都是一样的。人类的事情决不可能没有一点毛病,而任何政府形式可能对全体人民普遍发生的最大不利跟伴随内战而来的惨状和可怕的灾难相比起来或者跟那种无人统治,没有服从法律与强制力量以约束其人民的掠夺与复仇之手的紊乱状态比起来,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了。”[1]也就是说,霍布斯的逻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国际关系学院1002 国政经外 走向自由的基石——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 201055030 王缇萦 2011/4/30

走向自由的基石 ——读卢梭《社会契约论》有感关键词:社会契约自然状态人身自由公民社会公民自由 文章摘要:《社会契约论》是世界思想宝库中的得要经典之一,是西方17、18世纪资产阶级用以反对封建“君权神授”理论、争取平等自由的政治地位的思想武器。社会契约理论不仅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家在政治上与法律上获得正当化的基础,同时亦为资产阶级国家以平等、自由为核心理念的法律制度得以确立并发达的先导。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阐述了社会形成以前的人们所拥有的人身自由和社会形成后人们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拥有的公民自由,并指出公民自由由于有公民社会制度保障以及其自身的理性和道德性而优于人生自由。然而,这种理想化的自由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而未能真正为人们找到谋求政治权利和公益的正确出路。 一.重要内容 1. 人民主权说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用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述人民主权学说。卢梭认为,主权并非自然产物,而是源自于人们自愿缔结的、使人们结合为一个共同体的 契约;主权的本质是人民的共同意志。 主权具有限制性和合理性。所谓限制性指的是主权只能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公共主权,其所干涉的内容和个人自由存在着分界;而主权的合理性有三条原 则:主权来自于社会公约的约定授权;主权者服从对社会公约的约定义务;义 务约束平等以致公正。

主权的主体是主权者——集体行动的所有公民。主权者的意志称为公意,其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形成途径是投票。。主权者不能是政府,不能是议会,更不能是君主或其他任何国家机构。主权的本质是公意,意志是无法转让的,所以主权不可转让,其仅属于人民。同时,意志的不可分割性决定了主权的不可分割性,只有政府的执行权才是可以分割的。 人民主权的主要内容是立法权。执行权是由立法权派生的权力,对立法权具有从属性。人民不宜直接行使执行权,但必须直接行使立法权。主权的行使方式是人民集会。人民只能以集会的方式成为实在的主权者,并且也只能在集会中行使主权——立法权,阻止人民集会就是阻止或篡夺人民主权。保障人民主权的关键点就是保障人民定期集会。 至此,人类民主政治理论至于成熟。 2. 人民直接立法 自由是人的本质,而人的自由除了为利益而转让外是不可放弃的。这就与要人们接受国家的约束并放弃之前的自由存在矛盾。能够解决矛盾的唯一方法是让人民自己接受自己制定的规则的约束。当人们受到约束的规则不是他律而是自律,人们就是自由的。 国家建立之后,有可能从整体上剥夺人民自由、把人民变成奴隶的就是政府,尤其是专制君主形式的政府。政府作用只能被严格限定为执行法律,相应地,授予其执行法律权。人民保有并直接行使立法权。卢梭认为,当议员或代表代替人们集会的时候,就是人民丧失主权与自由的时候,因此其强烈反对代议立法,积极倡导人民直接立法。 法律的实质是人民的普遍意志,而主权的实质也是人民的公意。小国因时空资源条件的限制而无法付诸实践,实际上是制定法律规则的正义追求与法律供给的效率的矛盾。人们长期得不到立法供给、长期享受不到这种“正义”的法律利益,以致人们实际上仍然是在没有法律的不正义中生活,这种立法方式所追求的正义法律就没有社会意义和价值。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读书报告——卢梭《社会契约论》

学院:中原工学院 班级:RB软工移151 学号:201560140 姓名:袁若飞 2017年4月2日 摘要: 《社会契约论》又译《民约论》,或称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雅克.卢梭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社会契约论》第一次提出了“天赋人权和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在民主制度的基石。《社会契约论》是17世纪和18世纪最有影响力的政治理论。霍布斯、洛克、和卢梭都是《社会契约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他们的社会契约思想在他们的著作中得到集体体现。 卢梭的这本《社会契约论》亦被有人指出是法国雅各宾专政以及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思想来源。以我对于政治浅显的认识看来,是这本书中主权者即国家的在卢梭的政治理论中的崇高地位被有心的政治家所利用,演化为各式集权的民主主义。然而卢梭的思想对于现代世界的影响颇大,通常认为卢梭是法国大革命的精神导师,其思想直接地引领着法国大革命的进程,并且当时的宪法性文献《人权宣言》也体现了卢梭的思想。甚至美国的《独立宣言》中亦可找到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原型。

关键词:《社会契约论》、天赋人权、社会契约思想 看完整本书印象最深的话是:“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从而了解了以前所学的“天赋人权”的理念来源自哪里。人类为了更加稳定和平和的生活反对集权和暴政,放弃自然社会中生而为人的权力和自由,而是通过契约的方式建立国家,从而获得更有保障的自由。 社会契约论假定人类在国家之前是处于没有政府的自然状态,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原始的感情状态,人们通过悲悯心和自爱心约束着人类的行为,但是他并不认为自然状态是理智的。尽管在自然社会中,每个人都有自己天生而来的自由,但是在这种自然的状态下人们的财产和生命没有办法得到保证。因此,我们需要一个社会的契约,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各项权利得以得到国家的保障。在在建立契约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舍弃掉自己的一部分自由去实现集体的利益,去换取成为这个社会的公民应该享有的稳定和安宁,从而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自由。 两个世纪以前的这本著作中,卢梭就完整的呈现了人类社会的理想的状态,没有暴政与集权,取而代之的却是民主。全书几个核心的词汇:公民、主权者、执政者、法律和立法者。正是这几点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类社会。本书不是对现存的社会关系的一种探讨,也不是历史哲学,更像是一种理想却又不同于柏拉图

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导读

麦克尼尔《新社会契约论》导读 1974年,吉尔默抛出了耸人听闻的《契约的死亡》一书,从此以合意为核心的契约在当代社会中的困境成为了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契约在现实生活中究竟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在现代法律中是否还应为契约法独立地保留一席之地?面对这些问题,苏格兰血统的美国学者麦克尼尔并没有如其他学者般依然在古典契约概念的基础上进行争论,而是直接把矛头指向了契约概念本身,主张将契约置于整个社会背景中予以分析,从而独树一帜地把超出合意之外的各种纷繁复杂的“关系”引入到了契约中,麦克尼尔的这些观点集中于其在契约法学界颇有代表性的著作《新社会契约论》一书。 麦克尼尔现已移居英国爱丁堡,过着平淡悠闲的生活,但仍然关注着契约法的发展走向,并不时发出令人瞩目的言论。他曾先后担任弗吉尼亚大学、康乃尔大学、西北大学的契约法教授,并经常受各界人士邀请去作关于契约法律的讲座。《新社会契约论》一书就源于麦克尼尔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主办的罗森塔尔讲座上的演说,后由其本人整理出版。对于该书的书名,麦克尼尔一再声称只是一种隐喻,而并非卢梭所称的把社会联合起来的基本契约。但是麦克尼尔同样强调这个书名也并非一种为引人注目而耍的花招,“新社会契约”其新之处在于突破了传统的实证主义法学的契约概念,其社会性一方面在于其包含了各种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它也是基本的社会经济工具。这在书中对契约的分析中可见其详。 麦克尼尔在该书开篇就指出,“要理解什么是契约,就必须摆脱自己强加的知识隔绝状态,接受一些基本事实,没有社会创造的共同需求和爱好,契约是不可想象的……契约的基本根源,它的基础,是社会。没有社会,契约过去不会产生,将来也不会产生。把契约同特定的社会割裂开来,就无法理解其功能。”以此为出发点,麦克尼尔认为契约的根源有四个:社会、劳动的专业化和交换、选择、未来意识。据此,他把契约定义为:有关规划将来交换的过程的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在麦克尼尔的契约概念中,“交换”不再仅被视为市场上所进行的个别性交易,而是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交换”。进入这种交换的因素也不仅只

《社会契约论》选章读后感

法学孙妍1203601100 《社会契约论》读书感悟 ——浅谈奴隶制与农民 奴隶,存在于中国已有几千年的历史。在封建时期,奴隶制度是必然存在的社会结果。不仅奴隶被视为历史的长久不能遗忘的人们,农民这个居位最底层的群体也是历史长久不能忽视的。今天,我就谈谈在阅读《社会契约论》中有关章节—奴隶制时引发的思考与有关奴隶制和农民的大胆联想。 一、通过卢梭了解“奴隶制” 在古代,弱肉强食是社会现象,“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不恒久不变的社会规则。败者不为寇便为奴,耗尽一生为败之代价,以求安稳生活在世界上,奉出自由,只求拥有一定供给。我想中国古代的奴隶制便是由此转换的。在社会发展的历程中,奴隶不再仅限于败者,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生活的穷苦沦为奴隶,由此得到暖饱。 卢梭在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论奴隶制度”中谈奴隶制时提到,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天然的权威,强力自身无法产生权利,人们之间的任何具有合法性的权威都需要建立在约定的基础之上。“既然一个单独的人可以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一个主人的奴隶;那么为什么整个人类就不能够转让他们的自由,使自己成为一个国王的臣民呢?”相对于卢梭对奴隶制的解释,格劳秀斯发表过这样的观点。卢

梭在书中认为,格劳秀斯所说的转让,实际上是涵盖奉送和出卖这两种意义。对于转让的奉送和出卖这两种含义,我认为奴隶更倾向于出卖。在我看来,奉送是有情原的,或者说有一定的回报更加贴切,回报并非只有物质,也可能是更友好的关系。出卖则可能是无回报的,是一味的付出以换取某种需求,带有强烈的交易性质。如果两个人之间成立了奴隶关系,那么身为奴隶的这个人并不是奉送自己,而是出卖自己,我们知道,奴隶是失去自由的交易,奴隶出卖自由求得至少生存权作为回报。但是如果全人类都在出卖自己,那么他们是为了什么呢?拉伯雷说,国王如果没有供养也是不能生存的。可见,身为奴隶的主人也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给予自己的奴隶以供养,所谓生存权,也就成了被供养的代词。那么,奴隶制,是生存于君主制下的奴隶制,人们相信君主会带给自己安定的生活便甘愿成为君主的奴隶,为了得到君主的供养,细心地给予君主极大的供养。 卢梭认为放弃自由是一个人的权利,但不代表这个人拥有着放弃他的下一代自由的权利,然而,在下一代未成年时,父辈可暂时对孩子的权利进行监管与运用,这就造成了父亲权利的滥用,在未能为孩子带来福利与保护的情况下。他还说,“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要成为一个合法的政府,其条件是每一个新一辈的人都能自由地选择承认它或者放弃它;但是,如果这样的话,这样的政府就不再是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了。”那么也就是说,一个专制独裁的政府如果想要合法,就必然是失败的,如果一个政府要实行绝对的专制独裁,那么它必然要不合法,违反人们的意愿,如果这样,那么这样一个独裁政府也势必失去民心,最终毁灭。

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

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 导读:本文是关于卢梭社会契约论名言,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人生来自由,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2、强力并不意味着权利,而只有合法的权力才能产生义务。 3、奴隶们在锁链中失去了每一样东西,包括摆脱锁链的愿望。他们爱他们自己的奴役状态,就像牲畜爱他们所处的环境一样。…… 4、立法的力量就应该总是倾向于维持平等,因为事物的力量总是倾向于摧毁平等的。 5、人民永远是希望自己幸福的,但是人民自己却并不能永远都看得出什么是幸福。 6、为了防止社会公约变成一纸空文,它就自然地含有这样一种规定--只有这个规定才得以使其它规定具有效力--任何拒不服从公共意识的人,社会就要折合他服从公章。 7、一种不以**而能约束人、不以论证而能说服人的权威”指宗教。 8、财产是**社会的真正基础,是公民订立契约的真正保障。 9、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常困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人的主人,反比其他一切人更是奴隶。 10、法律是**体的唯一动力,**体只能是由于法律而行动并为人所感到;没有法律,已经形成的国家就只不过是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

它虽然存在但不能行动。因为每个人都顺从公意,这还不够;为了遵遁公意,就必须认识公意。于是就出现了法律的必要性。 11、如果主权者对一个臣民的要求比另一个臣民多的话,事情就变成个别的,他的权力也就不再凑效了。 12、治理社会就应当完全根据这种共同的利益。人们总是愿意自己幸福,但人们并不总是能看清楚幸福。 13、**绝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在**之中,个人与个人绝不是以人的资格,甚至于也不是以公民的资格,而只是以兵士的资格,才偶然成为仇敌的;一个国家就只能以别的国家为敌,而不能以人为敌。 14、当人民被迫服从而服从时,他们做的对。但是,一旦人民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桎梏而打破它时,他们就做的更对。 15、**学的大问题,是找到一种将法律置于人之上的**形式,这个问题之难,可以与几何学中将圆变方的问题相媲美。 16、人性的首要法则,是要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于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而且,一个人一旦达到有理智的年龄,可以自行判断维护自己生存的适当方法时,他就从这时候起成为自己的主人。 17、赋予了**体以生命和生存的权力,现在我们需要让立法来赋予它行动和意志。因为**体得以形成与结合的行为,并不能决定**体为了维持自己的存在还应该做的事情。 18、既然任何人对于自己的同类都没有任何天然的权威,既然

执法名言警句

执法名言警句 中院刑一庭 1、“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美国一著名法官 2、刑事法官应当承担起均衡量刑的职责意识、惩恶扬善的责任意识、廉洁奉公的廉政意识。----徐振华 3、规则具有刚性的特质,艺术是一种柔性之物,裁判艺术需要刚中之柔和柔中之刚的潜质。----徐振华 4、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美]霍姆斯 5、明智的审判应在预见性与灵活性之间找到正确的平衡。----[美]德沃金 中院刑二庭 1、只有将司法公正化作政治信仰,才能不遗余力地追求公平正义的最大化。——华俭学 2、裁判文书不仅是法院审判活动与审判结果的载体,更是法官司法品格与司法技能的缩影。——华俭学 中院民一庭 1、在我看来,失手杀人其罪尚小,混淆美丑、善恶、正义与不正义,欺世惑众,其罪大矣。——[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 2、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法]孟德斯鸠 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奥]路德维希·冯·米瑟斯 4、“今天正义受到了践踏,人权受到了践踏,但是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辛普森案被害人家属 5、证明责任乃诉讼的脊梁——(德)罗森贝克 6、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

科克 7、困难群众的寒舍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物权法 8、契约胜法律。——合同法 9、不得推定任何人遗弃自己的财物。——侵权法 10、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 11、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法官卡多佐 中院民二庭 1、从严要求,率先垂范,把规范司法行为落实到审判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谢唯成 中院知识产权庭 1、以实际行动铸就正义之剑,从自身做起传播天平之光。——蔡毅 2、我们的职责是让公众相信法律,依靠法律和尊重法律。 --潘浚 3、勇往直前,再创辉煌。——陆超 4、与法律同行,与公正同在。——张浩 5、做人办案,无愧于法,无愧于心。——李骏 中院行政庭 1、德国:“宪法消逝,行政法长存”。陈新民著《公法学札记》,2001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拉丁语:“对有疑问的部分,必须做出对被告有利的判断”。《西方法谚精选》孙笑侠编译,2005年8月法律出版社。 3、“法律尊重自然秩序”。《人民法院法》2006年12月4日第8版。 4、“法官?文。 4、法者,定分止争也。

社会契约论 读书报告

刺向封建专制的利刃 ——《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一、《社会契约论》创作背景 14、15世纪,欧洲的资本主义开始萌芽,封建经济开始逐步瓦解;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天主教实力被削弱,适应资产阶级需求的新教形成,17世纪,英国爆发了著名的“光荣革命”,推翻了封建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随后英国便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工业革命,这股“工业化风暴”迅速席卷了整个欧洲,并且极大地改变了传统社会的面貌;另外,人文主义成为当时社会思潮的主流,人们意识形态领域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种种因素相互交织、相互作用形成了一股时代的洪流。 在这样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诞生了很多大师,这些大师也创作了很多优秀的著作,它们反映了历史发展的新方向,适应了社会变革的新需求,提出了新观念、新思想和新理论,给我们的留下了十分宝贵的精神财富。时至今日,大师们的作品仍然对我们的思想产生深刻的影响,《社会契约论》就是其中之一。 二、《社会契约论》主要类容: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每卷论述的主题都不同。 1.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 社会结构是由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决定的,不是天生的,这从根本上驳斥了“有些人生来就是被奴役”这一观点。同时社会也不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绝对的强力是不存在的,所以没有哪种强力可以迫使人一直服从,除非它可以使人自愿服从。 社会契约是最原始的约定。自然状态下侵害人类生存的力量超过了个人的限度,于是人类就要改变生存状态,转而走向联合,这样集体的力量便可以战胜、破坏力量,这是社会契约产生的原因。形成了约定后,每个人都在一个“主权体”的指导下共同平等地生活。这个“主权体”可以称为国家,而缔约者就是最初的

卢梭《社会契约论》本身缺陷

========卢梭《社会契约论》本身缺陷======== 卢梭《社会契约论》本身缺陷 “法国革命中的卢梭应该死,因为法国革命后的卢梭必须生” 《社会契约论》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杰作,卢梭在书中坚持社会契约论,主张建立资产阶级的“理性王国”;强调自由平等,反对压迫;提出“天赋人权”,反对专制、暴政。 其思想对当时社会制度进行道德评价或改造,为资产革命等提供理论根据,对西方资产阶级革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成为西方资产阶级革命中重要的鼓舞力量! 不过还是要唱点反调,以表示我可不是复印机。 一.前提假设无法证明 卢梭提供的整个理论似乎是可以自足的,也就是说按照他的理论思路的话,我们可以推导出和他一样的结论。但是其前提是,我们必须认为卢梭提出的假设或者前提为真,因为“任何从错误的前提推导出的结论,其正确性都是值得怀疑的。”但是,卢梭的那些假设是否能遂人愿呢,或者说其说明足以说服我们并使我们相信他的假设是正确的呢?只要,我们认真地去想想,我们就会发现卢梭的前提的正确性与否之论证存在着许多困难。 1.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是无法直接证明的。 卢梭借助原始社会之假设来证明人是生而自由平等的。然而我们对于古人类的生活习性的了解,或者说原始社会的了解,所借助的是对现存的一些原始部落的考察。可是,这些原始部落和我们所认为的原始社会的部落到底有多大共通之处。是有很大疑问的。因为即使这些部落真的原始社会的部落的承继,它们也经过了几万甚至几十万年的发展,他们的近况并不足以说明古人的情况。此外,这几年来的考古学不断地将可能是人类产生的日期往前推进,而每一次发现,都使我们将触角伸及上一次发现的几万年前,甚至几十万年前。相形之下,人类的文明史可谓其短。因而,在原始社会中,人与人之间是否自由

试析霍布斯和洛克《社会契约论》的异同

霍布斯和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异同 我认为霍布斯和洛克关于社会契约的异同可以从一下三个方面来进行比较。 一.社会契约订立原因的比较 (一)霍布斯认为永久战争状态是社会契约订立的原因;霍布斯说,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因此,永无休止的权势欲就成了人类的本性,但由于自然状态下物质产品的相对匮乏和人与人之间信任的不足,使得每个人在自由地追逐其欲求时必然与他人的欲求发生矛盾,彼此就会成为仇敌,故而,为了保持秩序的稳定,就只有一条道路:把大家所有的权力和力量付托给某一个人或一个能通过多数的意见把大家的意志化为一个意志的多人组成的集体。 (二)洛克的自然和平状态;洛克认为,我们是生而自由的,也是生而具有理性的,人们在拥有各种自然权利的同时,并不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和平友爱自由和平等的关系,但是,自然状态仍然存在诸多不便,首先,缺少一种确定的规定了的众所周知的法律,从而缺少一个辨别是非的标准和裁判纠纷的尺度,由于个人的偏见和对自然法的片面理解,导致纠纷不断其次,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的法律来裁判一切争执的知名而且公正的裁判者。再次,缺少执行法律的公共权力,以确保作出的正确裁决得到执行。于是,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人们本着理性和平等的原则,结成公民社会并置于政府之下. 二社会契约订立方式的比较

(一)霍布斯:拥护开明君主;霍布斯认为,国家就是一大群人相互订立信约,每人都对它的行为授权,以便使它能按其认为有利于大家的和平与共同防卫的方式运用全体的力量和手段的一个人格;霍布斯主张人民应该把所有权力全部让渡,并且权力一经让渡就不再属于人民,由国家统一行使,不可收回,因为国家只有掌握全部权力才能获得足够的威信来组织大家对内谋求和平,对外抵抗外敌入侵。(二)洛克:反对君主专制,倡导权力分立;在洛克看来,生命,财产和自由这些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是断不可让渡的,否则人就不称其人了,而且,政府的目的是保护这些所有物,特别是财产权,至于个人选择什么样的生活道路或生活方式则由公民自己说了算,政府权力的来源和目的是受限的,所以政府权力必然是有限的;洛克认为,政府权力既是个人权利的保护神,同时又是最危险的侵害者,所以必须对政府权力加以约束和限制。 三社会契约订立结果的比较 (一)霍布斯:推崇绝对君主,民众不可反抗;霍布斯认为,国家的主权应交给君主,君主能够全心全意为公众谋利益,因为他自己的全部利益都来源于公众利益;而在民主制中,有多少议员就有多少派阀,他们常常为了一己私利互相争斗,容易忽视公众的利益。(二)洛克:如果君主违约,民众可以反抗;洛克反对专制制度,认为社会或由他们组成的立法机关的权力绝不容许扩张到超出公众福利的需要之外;因此,人洛克主张保留君主制度,但为了防止君主专制,他认为必须让国家拥有多重权力,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议会

《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社会契约论》读书报告 一、《社会契约论》的创作背景: 十八世纪大革命之前的法国,封建专制统治仍占有绝对地位,政治上的绝对专制统治,经济上沉重剥削,思想上竭力强化宗教神学对人民的思想统治,从而达到束缚和奴役人民的目的。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十八世纪中期,法国农民的反抗运动此起彼伏,沉重打击了法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与此同时,处在第三等级中的资产阶级,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在法国的逐步发展实力也有所增强,就如恩格斯所说:“在法国从十八世纪起,富有的、强大的资产阶级就在形成”[1] 就是在这种状况下,法国思想革命成为其政治革命的先导,率先举起反封建专制统治的旗帜。卢梭作为法国激进的民主主义者和小资产阶级的思想代表者,就登上了历史舞台,创作了《社会契约论》。 二、《社会契约论》主要内容: 卢梭的巨著《社会契约论》,全书共四卷,四十八章,每卷论述的主题都不同。虽然当时无人问津,但为十八世纪末法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论纲领。 第一卷在确立基本原理之上,着重研究的是契约论的内容 第一卷描述了人类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状态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制度以及社会契约存在的必要性:人是生而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可以用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国家的主权在人民。[2]但国家需要一定的社会秩序来维持。而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力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力,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而是建立在约定之上的。 卢梭主张“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着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人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有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 [3]在他看来,这种结合的形式只能是这样一种契约:每一个人把他的全部的自然权利让渡给每一个人,从而形成一种普遍的意志,这种普遍意志就是公意。公意既代表了每个社会成员的最真实最根本的需要,又能促进他们的公共利益。社会成员遵循公意就是服从他自己所规定的法律,获得道德的自由,获得真正的幸福,因而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也就是说,卢梭认为建立社会契约的根本目的就是建立一个共同体,使人们联合起来,并在联合中保障每个人的自由、安全享有自由和权利。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及感受 《社会契约论》第一卷主要是讲契约论,第二卷主要讲的是主权论。我对这两部分的主要内容进行一下介绍。 第一卷 在这一部分,主要谈到约定和契约。 在第一卷的开头部分,卢梭提到“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p4)其实,就是说,人虽然是自由的,但也要受到约束。在第一卷中,卢梭主要是为这种约束寻找一种依据。卢梭的观点就是,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所以,卢梭首先谈到了约定。 首先,他从家庭的角度来谈约定。家庭是一切社会之中最古老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当孩子依赖父亲养育时,才依附于父亲。当这种需要停止,双方都恢复到独立状态。这时候,如果他们继续在一起,就需要靠约定来维系。卢梭进而将家庭放大到政治社会,将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放大到首领和人民的关系。 之后谈到,社会秩序也不可能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而强力并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既然强力并不能产生任何权利,只剩下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 至此,卢梭为这种约束找到了依据——约定。同时,卢梭指出,在约定的情况下,并不能规定一方的绝对权威,另一方无限的服从,否者,这是无效而且自相矛盾的约定。 在约定的基础上,卢梭提出了社会契约。约定是社会契约的基础。卢梭提出一种假设,当人类达到这样一种境地,自然状态中不利于人类生存的种种障碍,使得依靠个人的力量难以生存的时候,如果人们不改变生存方式,就会消灭。就“需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亦即那种能以整体的共同力量来保护和捍卫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的结合形式,而且在这种结合体中,每个人在与所有其他的人相互结合的时候仍服从他的意志,且仍像以往一样自由。”(p19)这就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问题。人民订立契约产生国家,并将自己的全部自然权利让渡给国家,即共同体。 第二卷 这一部分主要谈到主权、公意、立法三个问题。 首先,卢梭指出,主权是公意的运用,是不可转让、不可分割的。主权的不可转让性,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依据。首先,主权是意志的体现,意志是无法转让的,转让意志意味着出卖人的本质属性——自由。其次,所谓主权,实质上是全体公民公意的体现,不同于狭隘的个别意志,是一种集体生命,只能在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中表现出来,因而无法转让。关

社会契约论 论文

读懂卢梭读懂社会契约论 认识作者——卢梭(1712—1778)法国启蒙思想空、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激进民主主义者、古典自然法学派代表之一。1712年出生于瑞士日内瓦,父亲离家出走,母亲早丧,从小失去家人的关爱。没有受过传统、正规的教育,六岁的时候就阅读许多古希腊、古罗马的文学、小说,开发了心灵的沃土,获得丰富知识。十六岁那年遇上德.华伦夫人,在其帮助下,卢梭平静地自学了八年各门学科,积累了广博的知识,后来结识启蒙思想家狄德罗,渐渐产生其启蒙思想。卢梭一生中论著甚丰,主要有《论科学与艺术》(1749)、《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新爱洛漪丝》(1761)、《社会契约论》(1762)、《爱弥儿》(1762)、《山中书简》(1763)和死后出版《忏悔录》(1788)。卢梭多次也因著作、思想而被迫流亡,过着漂泊的生活。但卢梭这些论著对近代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和批判,震撼了西方的社会,推动历史进步。 开始读《社会契约论》的时候,觉得似乎很简单,但读了几天才发现读懂不那么容易。表面上看该书的结构十分简单明了,且每一章节文字并不多。但读懂其中逻辑关系却非易事。但是一旦读懂之后,对卢梭的感觉又回到开始的状态,他的观点十分鲜明,简单,逻辑性极强。与他人连篇累牍的政治学论文相比,他的文字不算多,写作的时间也不算长,仅有短短的两个月时间。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内容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我整理其中的主要观点有以下几点: 1.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 2.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的时代虽然有共和国,而且卢梭当时也是日内瓦共和国之公民。但当时国家形态的主要模式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故卢梭有此观点问世。 3.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4.由全体人民组成的整体是一个政治集体。在政治上,从对外的关系上,它是主权者,也就是国家。主权者可以是人的集合,国家则是现在政治学上集地域、政治关系等的复杂体。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浅谈自由主义与社会契约论 自由主义,是西方社会最重要的政治价值观念。自由主义政治思潮的发展经历了传统自由主义和现代自由主义两个历史时期。 自由主义作为一种理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最早出现在英国,确切地讲是17世纪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后。在这一时期,伴随着一批思想家,如霍布斯和洛克等关于天赋人权、契约论、自然法学说的提出,个人自由在历史上第一次被作为社会等价物优先于社会价值来讨论,并把对个人自由的维护作为出发点,寻求国家的起源,政治治理的基本原则以及相应的制度的安排,从而形成近代完整的自由主义体系内容。第一次对自由主义做出系统哲学表述的是托马斯·霍布斯。他的学说对近代自由主义的最大贡献在于其个人主义内涵,标志着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哲学以及中世纪神学的决裂。在他看来,国家并非先验存在的,更不是道德实体,它只不过是每个人为保证各自的权利不被侵犯而组成的人造物,同时也是人们实现各自利益的工具,个人的权利是第一位的,而国家和社会次之。 但是,只要以人类社会整体存在的方式发展,就不得不以一种更高的权威来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这就是国家主权。然而,国家是由契约产生的,缔结契约的同时人们表达了服从的意愿。这种服从并不是一时冲动产生的,是通过权衡利弊之后才做出的决定。虽然这时的霍布斯还没能够提出自由的结论,个人的自由没有保留到社会状态中去,但为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自由主义的核心要素被提炼为一整套知识传统,

并通过一个强有力的政治运动表达出来,是在英国内战期间以及光荣革命之后的执政时期。其最重要的代表是约翰·洛克,洛克对自由主义的贡献主要在于他的学说奠定了自由主义理论的两大基石:其一是个人自然权利的理论,其二是政府必须基于被统治者同意的理论。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其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洛克政治理论的出发点与霍布斯相似,即从自然状态出发构建合理的政治秩序,自然状态是一种无政府状态。洛克笔下的自然状态一方面可以被理解为历史上或现实中实际存在的状态。洛克曾举美国的印第安人作为这种状态的例证。但更为重要的是,自然状态是一种哲学家的理论构想。哲学家希望探讨政府的目的、形式等问题。为了回答这些问题,他们便提出一个理论预设:假如没有政府人们会处于何种状态,会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当代著名保守主义哲学家诺齐克在构建政治理论时,也是从讨论无政府状态下个人的权利以及个人生活的不便开始,从而进一步推导出最小政府的结论。 洛克的理论在历史上产生过重大影响。在英国政治传统中,洛克一直被认为是为光荣革命辩护的重要思想家。近年来,这一说法受到一些挑战。但至少有一点是不容质疑的,洛克的理论是对光荣革命后确立的立宪政体的最好阐释之一。洛克的理论对美国革命与立宪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这几乎是学术界一致公认的。十八世纪,自由主义的大本营在法国,当时的法国是欧洲思想最活跃、创造力最丰富的地方。这一时期在历史上又被称为启蒙时期,代表人物主要有:孟德斯鸠、卢梭、贡斯当和托克维尔。这些思想家所关注的问题涉及到今天自由主义讨论的核心问题。

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2011—11文艺生活LITERATURELIFE学术沙龙 论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周建茹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300387) 摘要:霍布斯是着名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家.他从人性论出发,以一个虚构的自然状 态为起点,提出了自然法,自 然权利的基本原则,进而通过社会契约论,建立了他的国家学说.虽然,他的国家学 说的结论是君主专制主义的 是极其保守的,但我们还要认识其理论中的进步因素,对其社会契约论进行全面的 分析和科学的评价. 关键词:自然法;自然权利;社会契约论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1)32—0273—02 社会契约论在l618世纪是主导西方世界的基本政治 价值观.托马斯?霍布斯,是十七世纪英国着名的政治思想家 和唯物主义哲学家,被西方学术界称为近代政治哲学的奠基 者.霍布斯是在近代第一个全面阐述社会契约论的人.他"已 经用人的眼光来观察国家了","从理性和经验中而不是从神 学中引申出国家的自然规律."研究他的政治学说,对于深入 理解西欧近代哲学思想和政治思想的发展,对于正确评价他的 思想都是大有裨益的. 一 ,霍布斯社会契约论订立的原因 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思想体系从人性的原则出发研究国 家的起源,通过逻辑推论探求国家的本质,进而推演出主权,主 权者和人民在国家中的权利和义务. 霍布斯认为社会契约订立的原因是他的"永久战争"状态.人们为何要缔结社会契约,建立国家,进入一种文明的政 治社会?在霍布斯看来,这源于人们对"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 争"的自然状态的恐惧.那么自然状态为何会沦为人人为战的 战争状态?这又是基于霍布斯对人类本性的假设,即利己主义 的人性论而得出的推论.霍布斯认为,人的好恶都是以是否有 利于自我保存为转移的,这是人的活动的基本规律.也就是说 人的本性是自利的或者说是自私的.他说,人类做出一切活动 皆因为人的本性中存在两种最为基本的激情:欲望和嫌恶. 霍布斯认为,人生的幸福就是欲望从一个目标到另一个 目标不断地发展,达到前一个目标不过是为后一个目标铺平 道路.基于这种人生幸福的观念,霍布斯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 论:"因此,我首先作为全人类共有的普遍倾向提出来的便是, 得其一思其二,死而后已,永无休止的权势欲.造成这种情形 的原因,并不永远是人们得陇望蜀,希望获得比现已取得的快 乐还要更大的快乐,也不是他不满足于一般的权势,而是因为 他不事多求就会连现在的权势以及取得美好生活的手段都保 不住."这样,"永无休止的权势欲"就成了一种普遍的人类本 性.

黑暗中的火炬——读《社会契约论》

黑暗中的火炬 1、 书名:《社会契约论》 2、 著者:让-雅克·卢梭 (何兆武译) 3、 出版社:红旗出版社 4、 页数:296页(现已阅读至30页) 5、 内容概要: 本书开篇为让-雅克·卢梭小传,简洁的语言,清晰明了的向我们展示了卢梭激情澎湃、奋斗不息的一生,他细致严谨的理性思维、无与伦比的天资、震撼人心的批判精神无不让我们深有高山仰止景行行止之感。“他的作品和他的命运都不停地提醒我们,人们内心的意志随时都有改造世界的力量。” 第一卷 第一章,“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引人深思的开场白引领我们步入了一个自由民主的契约世界,他明确的阐明了本卷的题旨,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我们要在约定的基础上重建我们的社会秩序,享受我们与生俱来的神圣权利。 第二章 论原始社会,“一切社会中最古老的而又唯一自然的社会,就是家庭。”由家庭引出约定的维系作用,进而将古老的家庭关系与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进行比较分析,用生动具体的类比向我们揭示了人人生而平等这一核心命题。 第三章 论最强者的权利,“即使是最强者也绝不会强得足以永远做主人,除非他把自己的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通过严密的论证,逻辑的分析,生动的例子,作者深刻明确地向我们证明:最强者的强力并不能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 第四章 论奴隶制,“我和你订立一个担负完全归你而利益完全归我的约定;只要我高兴的话,我就守约;而且只要我高兴的话;你也得守约。”逻辑的分析论证让人不得不叹服。潜下心来细读,才发现大段的论述层次分明、条例清晰、环环相扣,无论是举例、引用、假设还是正反面分析,字里行间无不透漏着作者最核心的思想,约定才可以成为人间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奴隶制是完全不合理合法的,奴役权也是非法荒谬的,是没有任何意义

社会契约论阅读摘录

《社会契约论》阅读摘录作者:杨明喆 最近读完了这本书,不愧是启蒙时期的经典之作。当然其中也有不少与现实差异比较大的观点,且某些理论本身的缺陷也比较明显,但毕竟这本书写在两百多年前,而且在人类思想进步的过程中,也不免会有曲折,所以,在那个时代和当时的环境中能产生这样伟大的思想,其中展现的人性光辉足以值得我们学习和钦佩。 前言: 《社会契约论》(又名《民约论》、《政治权利原理》),是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经典巨著。其“主权在民”的思想,奠定了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础。 本书讨论了国家与人民、国家与法律、自由与平等、国家与社会等问题。对于当时的各国资产阶级来说,卢梭独特的见解是最有号召力的旗帜,也是强有力的武器。他们据此反对封建主义和宗教封锁,进行资产阶级革命,并在革命胜利后参照其理论建立本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卢梭有一句广为人知的名言:“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句话,既是他人生经历、独特性格的写照,同时也是理解其政治思想的一把钥匙。简单地说,《社会契约论》谈的就是“自由”与“枷锁”之间的关系。他所谓的“社会契约论”,既具有政治学、社会学方面的意义,同时,骨子里又是对每个活生生的人的关照。正因为如此,这部学术性很强的著作,才处处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正因为如此,这部书才既是深刻的,又是亲切的,既关注“大我”,也关怀“小我”。 下面随机摘录其中的一些句子,难免会断章取义,具体涵义请参考原文: 1、在这本论文里,我谈的是政治,人们因此会以为我是一位君主或是一位立法者。我当然不是,正因为我不是君主或者立法者,我才要谈政治;假如我是的话,我就不会写这些东西了,我会直接把这些想法变为行动,不然的话,我就什么也不会说。(第一卷前言) 2、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第一卷的宗旨) 3、亚里士多德说:“一些人天生是做奴隶的”,这句话只说对了一半,因为这句话是有前提的。有一个事实:在奴隶社会,人生下来就只能做奴隶。奴隶们的自由被奴隶主剥夺了,他们的一切都是属于奴隶主的。慢慢地,奴隶们习惯了自己被奴役的生活,甚至丧失了摆脱这种枷锁的愿望;不仅如此,他们还开始爱他们的奴隶主了,就像尤利西斯的同伴们爱自己的畜生一样。所以,如果真的有人生下来就是奴隶的话,那一定是因为他甘愿做奴隶。当然,一开始是没人愿意做奴隶的,实力还是使有些人成了第一批奴隶,这些奴隶之所以永远当奴隶是因为他们自己的怯懦。(第一卷第2章,论原始社会) 4、对合法的权力,人们才有服从的义务,而实力并不构成权利。(第一卷第3章,最强者的权利) 5、格劳修斯说过这样的话:如果一个人可以出卖自己的自由,去做了某个主人的奴隶;那全体人民为什么就不能出卖自由,去做某个国王的臣民呢?假如为了自己的生活,一个人让自己成为一个奴隶,他虽然出卖了自己,但也无可厚非。可是全体人民呢?他们为什么要出卖自己呢?国王总是养活不了自己的臣民,而且他只是不断地从臣民那里索取自己的生活需要。臣民为国王已经奉献了个人自由,难道国王还想掠取他们的财产吗?我看不出他们究竟还剩下什么。(第一卷第4章,论奴隶制) 6、选举是全体一致的,这一定经过了事先的约定,不然的话,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抉择就不会出现。比如,现在有一百个人同意某一主人,而另外十个人是不同意这个主人的,那一百人哪来的权利代替那十几个人进行投票呢?这是因为多数表决的规则就是一种约定的确立,而且这个规则被确立时是经过众人的一致同意的。(第一卷第5章,最初始的约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