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项目申报流程

政府项目申报流程
政府项目申报流程

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及管理流程

一、申报程序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关于上报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明确的申报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环保部和财政部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以及其他重金属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项目分为4个步骤:

1. 确定项目清单

各市州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对辖区内各业主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建设方案)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后,统一由市州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或市州发改委、环保局等部门联合)上报“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主任为省长徐守盛,委员会办公室设省环保厅,蒋益民兼任办公室主任,袁乾培、石建辉、谢立任办公室副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年度工作重点对上报的各项目建设方案组织进行专家审查。通过专家审查后,委员会办公室确定重点支持的项目,并将名单下发至各市州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或市州发改委、环保局)。

建设方案内容需属于《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确定的927个项目范围。

2. 确定项目技术方案

各项目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技术方案,并报委员会办公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对技术方案进行审查,

并下达审查意见。

3. 编制可研、环评等技术文件

各业主单位依据委员会办公室出示的项目技术方案审查意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可研、环评等文件并报有审批权的部门审批。

4. 按资金申报渠道要求分别上报申报材料

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环保部、财政部等部门申报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的通知要求,根据项目的性质、类别等,分别申报相应渠道的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支持。

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湘江流域8市的工业污染源治理、历史遗留污染治理项目,重点支持湘江流域7大重点污染区项目;

环保部和财政部重金属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治理、清洁生产改造、历史遗留固废治理项目。

项目申报文件:

1、《关于上报2012年度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省环保厅污染防治处;

2、《关于组织申报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2]297号;

二、实施程序

1. 项目实施程序

1)资金到位后由业主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技术方案》报省环保厅审核;

2)项目业主进行招标;

3)招标后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业主单位和申报省环保厅进行实施方案审查;

4)业主单位组织《初步设计》审查;

5)业主组织《施工图设计》审查;

2. 国家政策

1)《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6月8日发布)规定:

第二十六条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其他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也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二○○○年五月一日发布)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六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或者其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第九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二○○二年一月十日发布)规定:

第十条稽察人员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情况以及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5月1日)

第十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

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包括长期建设国债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使用灾后重建补助等应急性投资资金的项目,按照有关专项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本办法所称贴息,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贴。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均为无偿投入。

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重点用于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需要政府支持的经济和社会领域。主要包括:

(一)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项目;

(二)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投资项目;

(三)促进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投资项目;

(四)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资项目;

(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按照宏观调控的要求,根据国务院确定的工作重点,严格遵守科学、民主、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认真安排好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区域自治地区的投资项目应适当倾斜。

第六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按照项目安排,并明确资金用途。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可按项目单独申请和安排,也可根据政策规定统一申请、集中安排。

第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亿元。超过2亿元的,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不超过2亿元,但超过3000万元且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的,也按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安排给单个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在3000万元及以下的,一律按投资补助或贴息方式管理,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第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时,原则上应首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投资补助和贴息的目的、预定目标、实施时间、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等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投资补助和贴息标准。

制定工作方案时,要符合有关行业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凡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工作方案均应公开,以便于企业和地方政府遵照执行。

第二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申报

第九条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投资项目,应按照有关工作方案、投资政策的要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条

按有关规定应报国务院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可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一并提出资金申请,不再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也可在项目经审批或核准同意后,根据国家有关投资补助、贴息的政策要求,另行报送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审批的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有权审批单位批准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按有关规定应由地方政府核准或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在核准或备案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十一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三)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四)项目招标内容(适用于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已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第十二条

资金申请报告应附以下文件:

(一)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二)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三)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四)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五)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六)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七)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八)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三条

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

凡已经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三、四、五项材料;

申请使用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或根据有关规定集中申请的投资项目,报送的附件材料可适当简化。

第十四条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和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资金申请报告,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和地方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申请报告,须报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初审;审查通过后,由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要对审查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统称为申报单位。

第十五条

在资金申请报告的上报过程中,如果需要经过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应在工作方案中予以明确。

工作方案对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部门、上报程序有特定要求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三章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审核和批复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

(一)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二)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三)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四)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五)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六)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对申报材料不齐备的资金申请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应通知申报单位在要求的时限内补充相关材料。

第十八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审查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关机构或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必要时还应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九条

对于单个项目拟安排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数额超过3000万元的,可要求项目单位报送初步设计概算,并委托有关机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决定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具体数额。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审查结果,对同意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资金申请报告做出批复,并将批复意见下达给申报单位。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是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贴息计划的依据。批复文件可单独办理,也可集中办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文件、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建设资金到位等情况,可一次或分次下达投资资金计划。

第二十一条

单个项目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原则上均为一次性安排。对于已经安排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不重复受理其资金申请报告。

第二十二条

投资补助主要采用货币补助方式,也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项目具体情况,采用设备、材料等实物补助方式,由有关部门采用招标方式统一购置后配备给接受补

助的项目单位。

对于投资补助资金超过项目总投资80%的非经营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采用“代建制”方式进行建设,将建成后的项目移交使用单位。

第二十四条

贴息率不得超过当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贴息资金总额根据投资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银行贷款总额、当年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原则上按项目的建设实施进度和贷款的实际发生额分期安排贴息资金。

第四章

项目实施管理

第二十五条

凡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要求,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

第二十六条

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项目招标内容和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其他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也要按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招标工作。

第二十七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报告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建设情况的,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委托机构报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二十八条

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确定的建设目标的,项目单位应及时报告情况,说明原因,提出调整建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二十九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竣工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重点项目进行检查总结,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后评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分工,对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

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也要对本企业内使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项目加强监管,保证项目能够按照国家的要求顺利建设实施,防止项目单位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有关规定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进行稽察。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凡不涉及保密要求的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均应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受单位、个人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三十三条

项目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责令其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并可视情节轻重提请或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

(二)违反程序未按要求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

(三)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

(四)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的;

(五)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建设实施或竣工完成的;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申报单位指令或授意项目单位提供虚假情况、骗取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一经查实,国家发展改革委五年之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申报单位对项

目单位的资金申请报告审查不严、造成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损失的,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不再受理其报送的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十五条

有关中介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评估意见水平低下、严重失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承担国家发展改革委咨询评估任务的资格、降低咨询资质等级等处罚,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

(二)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批准资金申请报告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项目运作一般流程

项目运作一般流程(4) 四、收尾阶段 1 范围确认 1.1范围确认 范围确认又叫移交或验收。项目或项目阶段结束时,项目班子在 按规定完成,需要进行必要的测量、考察和试验等活动。 1.4 范围确认的结果 项目范围确认完成后,参加项目范围确认的项目班子和接受方人员应在事先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字,表示接受方已正式认可并验收全部或阶段性成果。一般情况下,这种认可和验收可以附有条件。

如软件开发项目的移交和验收时,可规定以后发现软件有问题时仍然可以找该软件项目开发人员解决。 参考文献 吴之明、卢有杰编著,《项目管理引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 0年2月。 2) 项目实施阶段的质量验收: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质量产生的全部过程。实施阶段的质量验收要根据范围规划、工作分解和质量规划对每一个工序进行单个的评定和验收,然后根据各单个工序质量验收结果(如可以把单项工序的质量等级分成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等四级)进行汇总统计,形成上级工序的质量结果(合

格率或优良率),以此类推,最终形成全部项目的质量验收结果。 3) 质量验收的标准与依据是: 4) 在项目概念阶段,必须在平衡项目进度、造价与质量三者之间制约关系的基础上对项目的质量目标与要求作出总体性、原则 的最终的、整体的质量结果。 亦即,项目概念阶段的质量目标决策,是项目规划设计阶段质量验收范围与标准设计的依据和前提; 项目规划阶段给出的质量验收范围与适用标准是项目实施阶段每个工序实体质量控制和评定的依据;

项目实施阶段的单个工序的质量验收结果是项目收尾阶段项目质量最终验收评定的依据; 2.3 质量验收的结果 质量验收的结果是产生质量验收评定报告和项目技术资料。 项目最终质量报告的质量等级一般分"合格"和"优良"两级,凡不 2)决算的内容 项目决算的内容包括项目生命周期各个阶段支付的全部费用。3)决算的结果 决算的结果形成项目决算书,经项目各参与方共同签字后作为项目验收的核心文件。决算书由两部分组成:文字说明和决算报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政府类投资项目立项准备及审批受理流程 第一阶段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 (3)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意见; (4)资金来源证明(原件一份)(由银行或县行政部门出具证明); (5)单位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 提交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结束) 若第一阶段通过,进入第二阶段 1.项目业主单位再准备如下材料 (1)要求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应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机构编制); (3)资金承诺证明; (4)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 (5)国土部门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6)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核意见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投资股室组织科研评审后局领导审批 4. 送达业主单位(项目可研审批程序结束) 招标方式核准办事流程 1. 项目业主单位准备如下材料: (1)已获批准的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 (2)建设用地征用手续已经办妥相关手续; (3)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证明》; (4)编写《关于核准招投标方式的请示》和《招标方案》各一份; 说明:《招标方案》中应载明:招标的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范围、招标规模、招标公告发布及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体等。 2. 县发改局办公室受理; 3. 局招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局领导审批; 招标组织形式说明: 采用委托招标的,在申请核准招标方案时,应同时报送委托合同或协议以及代理机构资质条件材料,以备案。 采用自行招标的,应报送下列书面材料: (1)项目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项目法人组件文件;(2)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技术职称复印件;

项目工作流程

兼职人员工作流程以及常见问题,请认真看完! 注意:凡是收取任何押金,向你索要账号密码的类似项目,都是骗人的!虽然我们对业务员的要求比较高,但加入本项目我们绝不收取任何押金,更不会向你索要任何密码.(注:我们并不收取任何费用) 这份工作主要在:淘宝\天猫\中国电信\1号商城\傲付数卡等20多家商城长期刷信誉或销量。加入项目需要的条件: 1,有张网银功能的银行卡或者支付宝账号,流动资金324元-1000以上可用来反复做任务,用于刷信誉、销售量的资金流动。项目工资不是日结,而是即时结算的。拍完我们5-10分钟内会把本金跟+佣金一起打到你银行或支付宝帐户上。请不要问愚蠢的问题:万一我们的钱不反呢?稍微知道淘宝,各大商城,的人都知道不确认收货随时可以退款,这就是对你们最大的保障! 2,看懂项目的流程,报酬情况!经常有人一上来就说要做任务,结果什么也没准备,而且对于项目流程一窍不通还问一大堆无聊幼稚的问题,这样除了白白浪费自己的时间之外,什么也做不了。 操作流程:找客服拿申请表填写→开始做任务→【系统下达任务后发给您→您在用网银或者支付宝去进行支付到成功】→【支付完成截图订单号我发系统验证然后完成结算返款您支付的钱和报酬】 3,什么是网店刷手?所谓网店刷手,就是指专业为网店刷信用者,而我们招聘的就是这样的人才,首先,客服会发给您任务单,里面包含了要拍下的商品链接和对应的注意事项和说明,之后网店刷手付款拍下宝贝(但不确认收

货),之后我们将货款+报酬支付到您的您的账号,您查收后再给卖家确认收货+好评。 4、有什么保障? 答:保障1、操作和其他正规刷信誉流程是一样的,网上商城正规交易流程,(支付宝第三方担保购物)刷的都是在网上商城交了1000元的消保店铺。 保障2、我们每一笔都是操作支付宝担保刷信誉,拍下商品,10分钟内我们把佣金跟商品成本转给您了,您再确认收货放款评价。完全仿真购物流程。 5、有人会担心自己付款拍下商品后拿不到货也无法退款,或卖家真实发货,被迫买了自己根本不想要的东西。担心无法退款:你拍下宝贝,但卖家没有发货也就拿不出发货证据,依据网上商城规定,网上商城我们介入,是1000元消保店铺先行赔付,是必须要退款而且要处罚卖家的。担心卖家真实发货:稍微懂得网上商城交易流程的人都明白,网上商城是支持退货的,就算卖家发货给你了,也完全退货+退款,甚至还可以投诉,这对卖家来说都是很大的麻烦,而且也拿不到一分钱的!除非有卖家吃饱了饭,找不到事想给自己找麻烦,否则卖家绝不会真实发货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我们所提供的刷手们拍付产品时填写的资料,统一都由卖家指定,卖家后台只要看到是刷手资料,便一概不会发货,只是走一个形式流程,最终目的是为了好评,并且我们再强调一次,我们是在您好评之前返款,绝非是在完成交易之后,您尽管放心与我们合作。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系统集成项目工作流程及管理特点和原则

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发展方向 一种方向是当一个系统集成公司处于成长的初期时,或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或行业内技术变化日新月异的情况下,采用“求变”的项目管理模式容易使系统集成公司冲出重围加速发展,因为在今天的系统集成领域,产品从设计到投入使用之间并没有充分的时间让你按部就班地稳步成长,在传统项目管理中较理想化项目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被诸多限制条件极度压缩,因此,只能采取灵活多变的措施,在计划进度内完成项目,取得效益。“求变”是一种创新,它对管理者和项目执行者的素质均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只有建立在全面了解新技术的特点和自身的优势劣势的基础之上才可能取得成功。 另一种发展方向则是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趋势,例如将ISO9000或CMM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化过程引入到系统集成项目管理中,通过这些标准化的流程使得项目的实施过程更加有序化、可控化。使项目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无疑是较理想的,标准化本身就是节约成本,创造效益的过程,因此它是一个系统集成公司走向规模化的必由之路。然而并非所有的系统集成公司都有具备了实现标准化的条件,尤其对中小型公司而言,如果过分追求标准化的形式,可能反而导致效率低下。因此,系统集成必须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根据公司自身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项目管理方式方法,使公司先生存再发展。 系统集成部 运营工作流程 售前——售中——售后项目实施阶段工作流程: 一、流程图

售中

售后

二、工作流程说明 1、根据销售部门提出的服务请求由销售代表填写服务请求表格,在服务请求表格中详细填写以下信息:用户详细信息、服务请求类型、服务内容、服务请求时间等等信息。 2、网络技术的受理人员将销售或业务部门的服务申请单提交给部门主管,由部门技术主管结合当前的工作安排以及申请服务的技术类型,合理的安排相应的技术人员受理该项服务(设计服务)。 3、根据销售部门对整个项目的了解情况,以及网络技术部门对方案设计数据的需求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对用户进行上门调研。 3.1需要项目上门调研。由网络技术部门主观指派响应的技术人员上门对客户的情况进行了解,填写项目调研、现场勘察的 各种表格。 3.2不需要项目上门调研。销售方已经充分了解了用户的需求,由销售方填写用户需求的表格。

工厂建设政府审批流程

厂房建设政府审批流程 建设厂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 一、项目前期立项审批阶段 一、环保审批 1. 办理机关:市环境保护局 2. 工作时限:材料齐全、合格,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60日完成审批;报告表的30日完成审批;登记表的15天完成审批。3、办理程序 (1)、市环保局受理; (2)联系具有国家资质的环评单位出具环评报告; (3)、送达审批文件; (4)市局审批。 4、提交材料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1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知已不需提供); (2)、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式8份;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报告表3份,同时报送辖区环保部门的预审意见;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报送环境影响登记表3份; (3)、涉及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的项目,必须提交总量批复文件; (4)、备案制项目提交备案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工业项目提交符合产业政策和地区规划的支持性文件,审批制和核准制的非工业项目

提交符合区域规划的支持性文件。 注:待领取环保局批复后,持该批复到发改委完成项目核准手续 二、用地审批 办理机关:市国土资源局 (一)用地预审 办理时限:材料齐备、合格10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出具预审或初审意见。 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所需资料 1、要求对发改委核准项目用地预审报告(原件1份,原件核查); 2、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初步设计(原件2份); 3、标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1∶1000或1∶500地形图电子版和纸质图(原件2份)(文件格式为dwg); 4、土地利用现状图及地类分类情况说明(原件2份);(国土局内部科室提供)。 (二)用地报批 办理程序:申请并提交材料、审核并编制报件、局级审查上报、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厅、缴费、省政府批复。 办理时限:材料备齐即报。 分批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窗口受理所需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检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核查);

项目立项完整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及有关说明

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基本流程图 4.(区环保水务局)环 评(15个工作日) 6.(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方案图( 20个工作日) 7.(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规划许可(20个工作日) 11.(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土地使用权出让(45个工作日) 9.(市规划国土委宝安 管理局)方案设计 (20个工作日) 10.(区民防办) a.自建人防审核 (6个工作日) b.易建免建人防审核 (5个工作日) 16.(区建设局) 预算(标底)审核 (15个工作日) 15.(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工程规划许可 (20个工作日) 17.(区建设局)招标公告备案(5个工作日) 19.(区建设局)施工许可(5个工作日) 20.(区财政局)工程进度拨款(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规划验收(20个工作日) (1)(区消防大队)消防验收 (17个工作日) (2)(区民防办)人防验收备 案(即来即办) 24.(区审计局)审计 决算(45个工作日) 26.(区财政局)竣工决算及产权登记 (10个工作日) 22. 竣工验收 23.(区建设局)造价 结算(45个工作日) 12.(区环保水务局) 水务(水保、防洪、排水)方案 审核 (12 个工作日) 8.(区消防大队) 消防设计核准 (20个工作日) (4)(区环保水务局)环保验 收 (10个工作日) (6)(区建设局)建设工程竣 工验收备案 14.(区发改局)初步设计 及概算(8个工作日) 1.(区发改局)项目前期研究批复(15个工作日) 3.(市规划国土委宝安管理局)用地选址 、用地预审(20个工作日) 5.(区发改局)可行性研究报 告(8个工作日) 21.(区建设局、审计局) 变更备案(17个工作日) 项 目建议书阶可行 性研 究阶 段 初步 设计 及概算施 工 阶 审计 决算阶段 18.(区发改局)下达新开工资金计划(5个工作日) 25.(区发改局)下达 审计决算资金计划 (45个工作日) 13.(区建设局) 节能审核 (12个工作日) (5)(区建设局)节能验收(10 个工作日) 2.(区发改局)项目建议书(10个工作日) 项目决策阶段 实行分级审批 项目正式立项并列入年度计划C 类项目 项目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 目 建设 单 位 负 责阶段 项目预算不突破概算投资的,涉及建安费变更的,由项目建设单 位报区建设、审计部门备案,其 框内说明为修订稿程序 项目前期立项

万科房地产项目运作流程图

万科房地产项目运作流程图

项目运作流程 一、项目开拓 (一)、项目信息收集处理 1、市场部进行专业的调查,获取项目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 ①、对于有效信息,持续跟进; ②、暂无价值的信息存档,但必须持续跟踪。 2、市场部跟进项目的相关要素,包括: ①、项目概况、区域情况及竞争楼盘(显在及潜在)等; ②、开发商的背景、相关要素、决策人、谈判切入点、谈判关键人等; ③、与开发商相关的规划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广告公司等; ④、与我方竞争的策划机构或销售代理的要素、介入项目的程度等; ⑤、与项目相关的关键要素和风险点等; ⑥、其他影响项目及影响我方介入的因素。 3、经过市场部的跟进,通常产生以下两种结果: ①、获得甲方的初步意向和要求,进入正式市场调查程序; ②、跟进失败,分析总结原因后存档,必要时继续跟踪。 4、公司其他部门、高层领导和其他渠道获得的项目信息,通知或指令市场部进入正式市场调查程序。 (二)、项目初步接洽 1、市场部对目标项目展开有组织有计划的正式调查,涉及异地和费用使用的项目,向经营副总申报方案,审核后报行政副总核算,办理款项事 宜,费用涉及相对大的调查呈报总经理审批,按照程序进行办理:

①、通过上一步程序的进入下一步; ②、没有通过则按照要求返回重做方案。 2、通过审批的方案,称做计划,市场部严格按照计划所列的要素进行客观真实的调查,保证数据信息的质量,过程和结果纳入考核;调查结束后, 涉及费用的项目必须当天到财务部报销。 3、正式市场调查主要在原来的基础上重点对项目所处区域的宏观微观经济情况、房地产供需状况、客户群体特点、项目要素、开发商要素及意 图等作深入系统的调查分析,对项目资源的条件进行整合及判断,并对项目的可操作性做出初步结论,并编制《项目调查报告》,市场部经理签字后送达策划部进行第一次评审,经营副总进行第二次评审,并产生以下三种情形: ①、策划部经理签收或拒收(要求补充调查分析); ②、经营副总评审通过或纠正调查侧重点(要求补充调查分析); ③、经过以上程序,发现项目本身不可行,市场部总结后存档。 4、策划部结合实际情况,根据《项目调查报告》和相关资料有选择地编制《项目初次策划报告》、《项目整体定位策划报告》、《首期开发模式 策划报告》、《项目整体规划及建筑设计报告》、《项目园林设计报告》、《项目营销策划报告》等报送经营副总进行第三次评审: ①、通过评审,由经营副总负责把编制的外部方案送达甲方,进行协调; ②、没有通过则按照要求重做方案。 5、在与甲方的协调当中,通常产生三种情况: ①、协调成功,甲方完全认可,进入项目论证程序; ②、甲方认可,但提出其他相关要求,由市场部与策划部协作补充调查,调整方案; ③、客观原因,协调失败,总结后归档。 二、项目论证 1、经营副总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立项论证评审,并针对与项目有关的各个方面提出质问,各部门进行答辩,对于论证结果由经营 最终裁决: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

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及主要行政审批事项(附表) 项目前期工作是指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开始到施工开工建设之前所进行的全部工作。本文中项目前期工作指企业投资项目自项目可行性研究开始至勘察设计前的全部工作。 一、项目前期工作流程 1、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可行性研究报告从政策法规、市场供求、产品方案、生产规模、建设方案、财务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及社会各种环境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分析,筛选确定项目各种有利与不利因素、项目各方面是否可行、财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及相关单位提供决策分析的基础性研究成果资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单位决策的主要依据,由建设单位决定是否进行该项目建设。 石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可参照《中石化中国石化咨(2005)154号石油化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或《中石化联产发(2012)115号化工投资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办法》。 2、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如果企业认为项目经过可行性研究后具有可行性,且决定进行项目建设,如果该项目属于政府核准项目,则需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咨询公司编制《项目申请报告》。 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发布的《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 3、项目核准及备案 判断项目是否为政府核准项目,主要依据为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务院国发(2014)53号《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文件规定“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1)核准项目 按国家发改委令(2014)第11号《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设单位办理用地预审意见,向发展改革部门上报项目申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建设单位获得项目核准文件。 用地预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执行。 (2)备案项目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04)2656号《关于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凡是不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均应按要求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属于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采用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登记表,直接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填写,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获得备案通知书。 4、建设用地审批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完整版)项目运作整体流程

为明确项目分工、促进各岗位人员工作效率、参与积极性的提高,尤其是项目落地实施的成功率,先对公司项目运作整体实施流程进行如下阐述: 一:销售人员收集项目信息 销售人员通过不断地与用户拜访交流、了解用户需求、搜集项目机会、明确项目信息,对项目落地实施进行可行性分析,形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所掌握的项目进行机遇分析(含竞争对手情报)、需求描述、成功率预测(客户关系紧密度)、实施意义(尤其是战略项目投标)介绍。在此阶段,销售人员需要掌握一定的方案知识,可以向公司售前部、商务部、工程技术部相关人员进行咨询或寻求帮助。《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交由公司总经理或销售部门主管进行审核、批复。 二:项目立项 销售人员《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得公司总经理或销售部门主管批复同意、可以深入实施后,进行项目立项申请。立项申请通过后,由质量管理部进行人员调配,安排销售人员、商务部、售前部、工程技术部以及其他可能参与人员组织成立项目小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明确项目分工,确立销售代表、售前工程师、项目经理的岗位职责。由质量管理部对各岗位的时间进度、效率效果进行监督,依据绩效考核方案记入考核评分。自此之后整个项目的运作由售前工程师牵头协调与承担主要责任。 三:设计初步方案 销售代表根据用户需求与售前工程师交流确立项目整体解决方案和具体产品组合方案、根据解决方案的内容与项目经理交流勘察现场预期施工难度与周期。 四:确立供应商与项目成本: 商务部根据产品解决方案和产品方案(如项目子系统需要外包,还要确立外包工程商、方案、成本),联系相关产品的优质供应商进行参数和成本咨询,统计汇总,与售前工程师交流产品可行性、匹配性,设计初步方案和成本,以及招标方案(如项目需要围标,征询公司渠道专员意见确立匹配的围标单位)。 五:用户反馈 销售代表将初步方案带给用户,与用户交流,根据用户反馈意见再与售前工程师、商务部进行方案改进,包括成本压缩。 六:确立标底方案和投标方案 经过反复与用户的交流后改进,最终形成标底设备、参数方案、总成本(公司内部成本与用户预算要有区别),并与用户达成招标方案。送交用户等待挂网招标。 七:项目挂网招标 项目公开挂网招标后,由销售代表进行项目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需要围标的,由公司渠道专员为参与围标单位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标书制作与投标 项目报名后由售前工程师牵头组织标案组进行标书制作分工(可能涉及围标单位),标书技术标部分、商务标部分确立后交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再交由销售代表填写报价部分(涉及报价保密)。完成标书后进行标书打印装订、封标,由销售代表安排投标人员进行投标(需要投标现场演示的由售前工程师演示)。 九:中标与合同签订 项目中标后由销售代表与招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转入项目履约保证金、与用户签订项目合同(合同签订时的对于供货周期、施工周期在标前应与商务部、项目经理进行沟通做到心中有数)。自此之后整个项目的运作将由项目经理牵头协调与承担主要责任。 十:拟定项目施工方案和施工 项目合同签订后应由项目经理对于项目的施工方案进行拟定,主要有:进度预期方案(供

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图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政府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图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Nur für den pers?nlichen für Studien, Forschung, zu kommerziellen Zwecken verwendet werden. Pour l 'étude et la recherche uniquement à des fins personnelles; pas à des fins commerciales. толькодля людей, которые используются для обучения, исследований и не должны использоваться в коммерческих целях. 以下无正文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3P项目运作流程及投融资模式

一、PPP模式概述 1、定义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PPP模式即 Public—Private--Partnershiq的字母缩写,通常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为弥补BOT模式的不足,近年来,出现了一种新的融资模式——PPP (Public—Private--Partnershiq)模式,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PPP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优化的项目融资与实施模式,这是一种以各参与方的“双赢”或“多赢”为合作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部门或地方政府通过政府采购形式与中标单位组成的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特许合同(特殊目的公司一般由中标的建筑公司、服务经营公司或对项目进行投资的第三方组成的股份有限公司)由特殊目的公司负责筹资、建设及经营。 政府通常与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达成一个直接协议,这个协议不是对项目进行担保的协议,而是一个向借贷机构承诺将按与特殊目的公司签定的合同支付有关费用的协定,这个协议使特殊目的公司能比较顺利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采用这种融资形式的实质是: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 2、PPP模式的内涵 PPP模式的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项目PPP融资是以项目为主体的融资活动,是项目融资的一种实现形式,主要根据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政府扶持措施的力度而不是项目投资人或发起人的资信来安排融资。项目经营的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是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项目公司的资产和政府给予的有限承诺是贷款的安全保障。 第二、PPP融资模式可以使民营资本更多地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这也正是现行项目融资模式所欠缺的。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的合作,双方共同对项目运行的整个周期负责。PPP方式的操作规则使民营企业参与到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中来,这不仅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风险,而且能将民营企业在投资建设中更有效率的管理方法与技术引入项目中来,还能有效地实现对项目建设与运行的控制,从而有利于降低项目建设投资的风险,较好地保障国家与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这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项目运作成本甚至资产负债率都有值得肯定的现实意义。 第三、PPP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民营资本“有利可图”。私营部门的投资目标是寻求既能够还贷又有投资回报的项目,无利可图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吸引不到民营资本的投入的。而采取PPP模式,政府可以给予私人投资者相应的政策扶持作为补偿,从而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如税收优惠、贷款担保、给予民营企业沿线土地优先开发权等。通过实施这些政策可提高民营资本投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积极性。 第四、PPP模式在减轻政府初期建设投资负担和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服务质量。在PPP模式下,公共部门和民营企业共同参与城市基础设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手续

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手续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搜索行政审批制度) 材料: 1、加盖公章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报表》 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公司公章,电子系统填写打印) 2、加盖公章的《项目立卷表》(公司公章,电 子系统填写打印) 3、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批准文件(发改委受理、 找有资质的公司撰写) 4、有明确四至界限的位置图和昆明统一坐标 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暂无1/500或1/2000地形图的地区可提供1/10000地形图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市规划局窗口(地址:昆明市尚义街8号) 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昆明市人民政府(规委) 行政许可程序 各区规划分局前期规划咨询服务---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受理---分局初审---市规划局审查---市政府(规委)审批---窗口核发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立项文件(投资主管部门出具的备案文件(备案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规划用地红线图(原件)或征收(用)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建设项目区位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 4、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 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或备案项目申请报告; 6、工商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复印件); 7、已完成方案设计的项目需提供设计方案及总平图; 8、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如:项目所在位置地形数据光盘) 出让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 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 1、打印并加盖公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及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打印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立卷表》 3、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或相关批准文件(发改委审批) 4、申报项目涉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提交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和有关文件 5、采用昆明统一坐标系并符合数据格式要求的1/500或1/2000地形图 6、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需提交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或其它相关文件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图

一、相关说明 如果项目为招商引资项目,项目需经过项目洽谈和项目准入阶段后,才进入项目立项阶段,其他项目直接进入项目立项阶段。 1、项目的洽谈 拟选址长沙县域范围内项目由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负责前期接触、洽谈。如初步确定能达到项目准入相关标准,由投资商提供项目落户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概念设计方案及投资商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乡镇、街道(园区)应按要求填写好《长沙县招商引资项目综合评估报告》(见附件3) 2、项目的准入 (1)、乡镇、街道(园区)研究 项目选择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初步考察,并召开党政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后,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对拟引进的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将项目综合评估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计划书(见附件4)及部门意见审核表提交各业务主管部门(农业项目由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工业项目由工信局负责、服务业项目由商务局负责、社会公共事业项目由发改局负责)。 (2)、项目考察 如需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由乡镇、街道(园区)提出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并报请招商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商务局和业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参加。 (3)、前置会议初审 (a)业务主管部门将乡镇申报材料分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给出具体审核意见。 (b)业务主管部门综合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具的审核意见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c)将项目相关材料送县商务局汇总,县商务局将汇总材料报县主管领导审核。 (d)县主管领导同意后,由招商引资前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进行集体会审,参加前置会人员原则上为各参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 (e)一、二、三产业重大项目需报县分管领导同意,由业务主管部门送商务局汇总,报请招商引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必要时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直接上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 (4)、领导小组会议决定 对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前置会议通过的项目、直接上会的重大项目以及社会公共事业项目(发改局提供),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召开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项目的准入会审研究,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定。 (5)、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拟选址乡镇、街道(园区)招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注册等相关手续。所有招商项目必须在长沙县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并在长沙县纳税。 (6)、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会审通过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乡镇、街道、园区)政府与投资商商定《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初稿),并

项目运作的一般流程

项目运作的一般流程 一、概念阶段 1一般机会研究 1.1一般机会研究的概念 一般机会研究室研究项目机会选择的最初阶段是项目投资者或经营者通过占有大量信息,并经分析比较,从错综纷繁的事务中鉴别发展机会,最终形成确切的项目发展方向或投资领域的过程(或称项目意向). 按照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推荐的纲要,一般机会研究通常需要做地区研究,部门研究和一资源为基础的研究. 1.2一般机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一般机会研究是一种全方位的搜索过,需要大量的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具体为:, 1)地区研究:即通过分析说出地理位置,自然特征,人口,地区经济结构,经济发展状况,地区进出口结构等状况,选择投资或发展方向. 2) 部门研究:即通过分析部门特征,经营者或投资者所出部门(或行业)的地位作用,增长情况能否做出扩展等进行项目的方向性选择. 3)资源研究:即通过分析资源分布状况,资源储量,可利用成度,以利用状况,利用的限制条件等信息,寻找项目机会. 1.3一般机会研究的依据 一般机会研究所作的地区,部门,资源三个方面的研究需要有下列信息及数据的支持: ---地区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预测 ---地区社会发展现状及预测 ---地区资源状况及数量显示 ---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发展情况及增长率 ---进出口结构及趋势分析等等 (参见<<工业可行性研究编制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编P281~285) 1.4一般机会研究运用的方法 1) 要素分析法:建一般机会研究所设计道德个方面列出,并区分类别,对各要素重要程度给出权重,并通过屏风的方法找出关键要素,并确定项目方向. 2) 连成评分法:针对影响机会的要素评分后,将评分结果以连乘的形式计算出最后结果,便于决策和选择. 1.5一般机会研究提供的结果 一般机会选择最终将为决策者提出可供选择的项目发展方向和投资领域,其成果形式通常为机会研究报告. 2特定项目机会研究 2.1特定项目机会研究的概念 特定项目机会研究是在一般机会研究已经确定了项目发展方向或领域后,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经方案筛选,将项目发展方向或投资领域转变为概括的项目提案或项目建议。与一般机会研究相比较,特定项目机会选择更深入、更具体。 2.2特定项目机会研究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资料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审批流程图

工程项目建设政府部门 审批流程 一、项目规划选址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12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表(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1份) 补充材料: 1.涉及交通或水务类项目,应补充交通或水务部门的选址意见(复印件1份); 2.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复印件1份)。 追加材料: 根据场地选址要求提供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1.对于现有法定图则或控制性详规未确定用地边界坐标的工程(或规划认为有必要的),在选址许可事项审批过程中需进行选址论证,此过程不计入审批时限; 2.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需核对原件。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 咨询电话: 二、用地预审 审批单位:深圳市国土房产局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 必备材料: 1.申请公文(原件1份) 2.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1份) 5.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发改部门立项(复印件1份,核原件) 补充材料: 1.建设用地预审申请表(原件2份) 2.1:2000或1:10000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复印件1份)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复印件1份)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 对须经上级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须转报与上级发改部门同级的国土资

源部门。此类项目的申请材料必须包括上述补充材料。转报预审不计时限。 报审材料格式文本下载方式: 咨询电话:7,83788801 三、环评审批 四、用地方案图 审批单位:深圳市规划局 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市政府审批时间不计在内) 申报材料: 1.申请书(说明申请内容、原因和要求等)和申请表(原件各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①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1份; ②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工商部门复印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③事业单位或其他社团组织,提供政府批准成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核原件)或核准登记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各1份; ④国家机关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原件1份; ⑤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各1份; ⑥境外企业、组织及个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需经过见证或认证(原件1份),香港和澳门的需经司法部授权的律师见证(原件1份); 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4.发改部门计划立项批准文件或对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5.国土部门对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书(含地质灾害评估)(复印件1份,核原件); 6.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7.规划选址意见书中明确要求的其他部门审查意见或批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8.市、区财政投资且无需办理出让手续的市政设施用地(道路、轨道、公园、河道等)须提交申请用地范围图及电子文件(原件)。 9.申请征(收)地返还用地的,须提交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征(收)地补偿协议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0.申请非农建设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所发《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批复》或区转地领导小组非农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1.属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须提交国土部门对历史遗留问题用地的确认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2.属城中村改造用地的,须提供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和国土部门对改造用地土地审查批复(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13.属旧城(含工业区)改造项目用地的,须提供市政府批准改造用地的会议纪要,和改造专项规划批准文件,并提供项目计划立项批文及国土部门的批复意见(复印件1份,核原件1份)。 特别提示: 1.取得《深圳市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方案图》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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