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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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搞好安全生产是一切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本公司的各项工作都要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生产工作以及有关人员均应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人人注重安全。

第三条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好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好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根据“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圆满和超额完成公司的各项任务。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促进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员工上班时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看书报、闲谈和私自换班,更不准将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二、员工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女员工应留短发或将长发卷入帽内,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进入生产现场,更不准系围巾和赤脚上班。

三、不准酒后上班或当班睡觉,上班时精力要集中,不准将小孩或与工作无关的人带进生产车间,当班不准做私活和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操作工必须熟悉机械设备性能,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要求。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设备的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不

准违章指挥。

五、对各种机电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全部穿戴整齐,严格贯彻执行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保养制度。正在运行的机电设备不准乱动、乱搬,以免碰伤或触电。

六、在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断电停机,无指令信号,任何人不得合闸。

七、配电室、油库、材料库、原料库、成品库等要害部门,闲散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八、各种压力容器、车辆、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九、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按消防规范化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装位置显眼,周围不准堆放其它物品。

十、发生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要及时处理。

十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发现违章作业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纠正,以保障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工作前认真检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清理场地,确定安全可靠后,方可开机。

二、一切操作工作,未经考试合格,不准独立操作,必须持有合格证,才准上岗操作。

三、生产过程中,必须注意观察机器设备运行情况,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进行处理。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用手触转动的部位。

四、必须钻研技术,熟悉自己操作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原理。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

五、检修机械设备时,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检修,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验收,不准使用。

六、严禁非电气人员拆装、修理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等安全设施。

七、电气设备上严禁堆放其他物品,不准用湿手接触电气开关,不准用潮湿的工具洗刷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八、加强用火管理,禁火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要严格执行用火管理制度。

九、对易燃、易爆、剧毒和有腐蚀性的物品,必须分类存放,并有专人管理。

十、对生产有害于人体的液体、气体、灰尘等必须隔离生产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治理装置和安全保护措施。

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规划管理制度

一、各车间、部门在编制月、季、年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车间、部门的安全措施计划。

二、安全措施计划内容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防火、防爆、防毒、防污染和防职业病等为目的的各项措施。

三、各车间、部门编制的安全措施计划,报送公司办公室汇总,报总经理批准后,纳入全厂的生产、技术、财务计划中确定各项措施落实。

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经费,在生产成本中列支,由财务部对此经费进行监督,保证资金到位。

五、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物资、材料、设备由供销部按公司审批计划,保证供应。

第六条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应设立一名值班员负责安全,每天佩戴标志值班,负责全厂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值班员的任务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

2、认真检查各种安全防护罩、装置、设施,对发现不安全因素的隐患要立即报告处理。

3、检查员工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如使用不

当者立即纠正。

4、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坚持交接班制度。

第八条安全员职责

1、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不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对违章操作、危险作业的,有权提出批评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工作,情况严重者,报告公司严肃处理。

2、对当班发现的隐患需查明情况,如处于紧急状态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分管副总经理处理。

3、有权制止长头发、系围巾、高跟鞋、拖鞋人员进入车间。

第九条各类事故的管理制度

一、各类事故的定义:

1、生产操作事故: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违反工艺指标和岗位操作规程,指挥有误,造成原料半成品、产品报废、影响了减产或停车事故。

2、生产质量事故:凡是生产出来的产品、半成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直接影响生产和检修计划的完成。

3、交通运输事故:凡是违反交通管理、事业心不强、操作不当发生翻车、碰车、伤人、伤车,造成经济损失和伤亡者。

4、生产设备事故:企业所有的生产设备发生事故或损坏,直接造成损失或停产。

5、火灾事故:无论何种原因,凡是发生了起火,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称为火灾事故。

6、爆炸事故:不论任何原因,造成化学性、物理性爆炸事件,使财产遭受损失或停产、伤亡的。

7、工伤事故: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存在危险因素,突然使人身受到损伤,或使人的某种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的一切事故。

8、人为故意损坏事故:心怀不满或故意泄愤,人为对物体或物

资实施破坏或损毁者。

9、自然事故:凡属外界因素影响或客观上尚未认识掌握发生的不可抗拒的灾害事故。

10、未遂事故:凡是操作不当或维修不彻底等因素,已够上事故条件,而及时发现抢救,避免了事故发生。

二、各类事故发生应负责任

1、生产事故,由生技部负责。

2、生产设备事故,由管机械设备、动力的生产设备部负责。

3、产品质量事故,由生技部所属的质量检验部门负责。

4、交通事故,由管理车辆的供销部负责。

5、火灾事故,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6、爆炸事故,保卫部负责。

7、人身伤亡事故,由保卫部、生技部负责。

8、破坏事故,由保卫部负责。

9、自然事故和未遂事故,由各分工管理部门,按事故类别划分责任。

10、各类事故发生情况,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等情况应及时反映汇报生技部和保卫部。

三、引起各类事故的原因

1、违章操作。

2、维修检查不彻底。

3、缺乏安全知识和操作不当。

4、设备配件、工具等不齐或质量不良。

5、检查质量不良。

6、检查计划不周。

7、工作场地通道不畅通。

8、照明不良。

9、劳动组织不合理。

10、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者规章制度不健全。

11、对现场工作缺乏了解或指导失误。

12、设计、安装、制造有缺陷。

第十条机器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机械工业部颁布的《关于设备管理及设备检查制度》文件精神。

二、生技部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设备维修保养教育。

三、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厂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并建立设备检修登记卡。

四、对机械设备进行调查、测试、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原因,并研究防范措施。

五、机械设备改善、维修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技术要求。

六、各车间、部门所属设备、除维修人员外,任何人不得任意拆装,各种设备不准带病运转。

第十一条卫门制度

为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的安全、人身安全,促进两个精神文明的顺利进行,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内员工和外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如在厂区不服从指挥,故意肇事者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条款论处。

二、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门自觉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如带公司财产出厂门者,按照本人认识态度好坏和情节轻重酌情处理。除退还外,还必须按照财产折款的一至五倍处以罚款。

三、凡外来人员必须先到门卫室登记、验证后经门卫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厂,在洽谈业务和会客时不得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如有违反者,给予10至30元罚款的处理。

四、当班的门卫人员必须做好当班的详细情况记录,交接班时,同时做好交接班记录,方能离岗。

五、门卫值班人员应着装整齐,坚守岗位,坚持原则,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第十二条安全技术教育制度

一、为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工伤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教育。定期和不定期地举办安全生产学习班,学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知识。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通过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宣传,使干部、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二、凡是新工、代培工、实习人员、临时工以及工人工种交换,都必须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入工作岗位。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及时发现揭露生产中不安全因素,组织力量及时解决,消除事故隐患,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是贯彻执行领导、工人、技术人员三结合的原则,发动和依靠员工边学边改。在整改中做到人员、措施、完成日期三落实。

二、公司、车间、部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查措施、查领导为中心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三、三级安全检查:

1、公司安全检查,由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以生技部、保卫部为主,设备、动力、基建等部门参加,每个季度对全厂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2、车间检查,由车间、科室领导参加,有关职能人员和班组长参加,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3、班组检查,由班长组织,组长参加,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四、专业性检查

1、以设备、动力部门为主,定期对压力容器、电源、起重等设备、设施进行专业性检查,并对以上设备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2、以基建部门为主,定期对房屋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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