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编报指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编报指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编报指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

编报指南

科学技术部

二○○七年四月

第一部分项目概算编制

一、项目概算编制的目的

项目概算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是确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投入的依据,是项目分任务间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国家科技计划在提出项目立项建议、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编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经过咨询评议后,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课题)总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概算申报材料

三、项目概算编报原则及总体要求

1、概算编报原则

概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项目概算应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概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政策相符性原则:项目概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概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

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概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项目概算编报的总体要求

(1)项目概算的编报主体: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概算申报书。

(2)项目概算编报准备工作:在编制项目概算之前,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应提前完成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在项目申报书中提出的项目研究目标及任务分解等内容。

◆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项目概算的期间:项目概算期间应当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项目概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实施周期。

(4)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概算。平衡公式为:

项目经费支出概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概算合计项目支出概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5)概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概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开支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编码与数据平衡关系:概算申报书中有关编号和代码应填写准确,数据之间满足有关的平衡关系,书面文件必须由统一申报软件打印输出。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和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法人单位全称。项目概算申报书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

◆签字盖章:项目概算申报书必须加盖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及项目组织(推荐)公章,不得以复印件上报。

(6)概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项目概算表A、概算说明书。

第二部分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规范和加强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经费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主要用于支持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内资或者内资控股企业开展的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第三条专项经费由财政部、科技部共同管理,科技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专项经费项目的组织实施按照“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政府引导、合理配臵、专款专用”的原则,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和《规划纲要》的重点任务与要求,以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外交工作两个大局,充分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

第五条科技部建立专项经费项目管理数据库。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承担单位承诺的科研投入、外方

合作单位及科研投入、合作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情况等内容纳入数据库进行管理。

在不违反国家对外合作政策与对外合作协议及承诺,以及财政管理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科技部建立专项经费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对非保密信息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重点和开支范围

第六条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一)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二)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三)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华从事短期或者长期

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专项经费不支持国内成熟技术产业化和属于基本建设支出范围

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第七条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其开支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合作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和其它费用。

(一)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购臵或者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臵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臵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技术引进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用于引进必要的国外先进适用技术经费。

(六)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八)合作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合作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九)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没有工资性收入的项目组成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聘请海外专家来华进行合作研发、技术培训、业务指导、讲学等支出的劳务性费用。支付给海外专家的劳务费标准应当与国内同等水平人员的标准相一致。

(十一)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专家的咨询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组织实施及其管理相关的人员。

以会议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500元-8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300元-500元/人天的标准执行。会期超过两天的,超出期间的咨询费标准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300元-400元/人天、其他专业技术人员200元-300元/人天执行。

以通讯形式组织的咨询,专家咨询费的开支一般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60元-100元/人次、其他专业技术人员40元-80元/人次的标准执行。

(十二)管理费: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对使用本单位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日常水、电、气、暖消耗,以及其他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管理费按照项目专项经费预算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项目经费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8%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5%的比例核定;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的比例核定;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比例核定。

项目管理费实行总额控制,由项目承担单位管理和使用。

(十三)其他费用: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围绕关键技术引进和优秀人才引进,且无法在上述科目列支的费用。专项经费严格控制其他费用支出,加强审核和监督。确有需要的,原则上采用后补助的方式资助,按照预算调整的有关程序报批。

第三章申请和立项

第八条申请专项经费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中央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际科技合作或科技主管部门、地方省级科技厅(委、局)推荐,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与外方合作单位有良好合作基础,且与外方合作单位签订了合作协议或者意向书。

(二)外方合作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或者较高的科研水平,并有一定人员、资金或设备投入。特殊情况下,外方合作单位可以技术投入(包括知识产权、专有技术和资料等)的方式参与合作。

(三)科技部根据对外科技合作政策认为应当具备的其他申请条件。

第九条科技部对各推荐部门推荐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包括同行专家、财务管理专家、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及科技发展战略专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或评估。

第十条对于专项经费需求超过500万元的重大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在编制项目申报材料时,应当同时编制项目概算及其任务分解等材料。

科技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和项目概算及其任务分解等材料进行咨询评议。咨询评议结果作为重大项目立项决策以及总预算控制的重要依据,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科技部根据立项评审或评估意见,结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外交政策,择优确定专项经费支持项目,并通知项目申请单位编制项目预算。

第四章预算编制和审批

第十二条项目申请单位在接到科技部编制项目预算通知后,应当组织本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并按本办法及通知要求编制完毕后报送科技部。

第十三条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一)项目预算的编制应根据合作研发与交流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二)项目预算编制时要编制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

来源预算除申请专项经费外,有自筹经费、外方投入经费来源的,需提供出资证明及其它相关财务资料。自筹经费包括单位的自有货币资金、专项用于合作研发与交流的其它货币资金等。外方投入经费是指外方投入的由中方支配和使用的货币资金。外方投入中不由中方支配、使用的货币资金,以及设备、人员、技术等非货币资金投入不列入来源预算,但应在来源预算说明中予以明确,包括外方各种投入的主要用途、使用方案,以及外方投入与合作研发成果、知识产权分享的关系。

支出预算按照经费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同一支出科目一般不得同时列支专项经费、自筹经费和外方投入经费。支出预算应当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

(三)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应当同时编制列示各单位承担的主要任务、经费预算等。

(四)编制项目预算时,项目申请单位应当申明项目承担单位的现有组织实施条件和资源,以及从单位外部可能获得的共享服务;应当对项目实施可能形成的,由中方享有全部产权的科技资源和成果,

提出社会共享方案;由合作各方共同享有产权的科技资源和成果,应当提供合作协议约定的共享方案及使用方案。

第十四条科技部、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组织专家(包括财务管理专家、同行专家、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专家)对项目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并对预算评审或评估结果进行审核。对于项目预算存在重大异议的,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复评。

第十五条科技部按照财政科技经费管理的要求,提出项目预算安排建议报财政部批复后,向项目申请单位下达项目立项批复和预算批复,并抄送项目推荐部门。项目预算应当纳入科研项目管理数据库统一管理,重大项目应分年度滚动安排。

第十六条项目申请单位在接到科技部下达的项目预算及项目立项批复后,即为项目承担单位。

第五章预算执行

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复和预算批复,与项目推荐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任务合同书和项目预算书。项目任务合同书和项目预算书是项目和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专项经费的拨付,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下达的项目预算执行,一般不予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核批:项目预算总额预算调整,应当按程序报科技部审核、财政部批准。

项目总预算不变、项目合作单位之间以及增加或者减少项目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应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核定后,按程序报科技部批准。

项目支出预算科目中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和管理费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其他支出科目,在不超过该科目核定预算10%,或超过10%(含10%)但科目调整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研究需要调整执行;其他支出科目预算执行超过核定预算10%(含10%)且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调整意见,项目承担单位核定后,按程序报科技部批准。

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内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专项经费的监督和管理,对专项经费、自筹经费以及外方投入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第二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办理支出。严禁使用项目经费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变相谋取私利。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财务决算报告。项目研究经费下达之日起至年度终了不满三个月的项目,当年可不编报年度决算,其经费使用情况在下一年度的年度决算报表中编制反映。项目决算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会同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决算报告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于次年的4月20日前报送科技部。

第二十三条在研项目的年度结存经费,结转下一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项目因故终止,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及资产清单,按程序经审核、汇总后报送科技部,由科技部组织进行清查处理,剩余经费(含处理已购物资、材料及仪器、设备的变价收入)收回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项目实施期间出现项目计划任务调整、项目负责人变更或调动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变更等影响经费预算执行的重大事项,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按程序报科技部。

第二十五条专项经费形成的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一般由承担单位进行管理和使用,国家可以调配用于相关科学研究与开发。

第二十六条专项经费形成的,以及外方投入由中方拥有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以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合作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

第二十七条专项经费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应遵循平等互利、尊重协议、信守承诺的原则,遵守我国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以及我国参加或者与合作国签订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或者双边条约。

第二十八条科技部在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的项目任务合同书中,应当明确约定该项目的知识产权具体目标、保护方式、属于中方部分的权利归属与分享以及项目承担单位的管理职责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在与外方合作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时,应当设立知识产权专门条款或者双方另行签署专门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合作中所涉及或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及权益分配、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知识产权事项做出具体约定,并按照原项目申请渠道报科技部备案。

专项经费项目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中属于中方的部分,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项目任务合同书或合作协议中另有约定的以外,依照《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若干规定》(国办发…2002?30号)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入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具体规定依照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知识产权管理的暂行规定》(国科发外字[2006]479号)执行。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财政部、科技部对专项经费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项财务检查或中期评估。专项财务检查和中

期评估的结果,将作为调整项目预算安排、按进度核拨经费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向科技部提出财务验收申请。项目承担单位通过财务验收后才可进行项目验收。

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财务审计与财务验收。财务审计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财务验收: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

(二)未对专项经费进行单独核算;

(三)截留、挤占、挪用专项经费;

(四)违反规定转拨、转移专项经费;

(五)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六)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

(七)虚假承诺、自筹经费不到位;

(八)其他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损害国家利益、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项目通过验收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及时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经费如有结余,应当及时全额上缴科技部,由科技部按照财政部关于结余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科技部应当结合财务审计和财务验收,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度。

第三十六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承诺机制。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编报预算时应当共同签署承诺书,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专项经费管理建立信用管理机制。科技部对项目推荐部门、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评议专家在专项经费管理方面的信誉度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十八条对于预算执行过程中,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经费、不及时编报决算、不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的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部将会同财政部予以停拨经费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以终止项目。对于未通过财务验收,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经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科技部、财政部可以取消有关单位或个人今后三年内申请国家科研项目的资格,并向社会公告。同时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财政部、科技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财字[2001]367号)和《关于调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资金支持对象的通知》(国科发财字[2003]463号)同时废止。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概算编制指南-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附件2: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 分年度概算编制指南 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会同专业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阶段概算,结合编制阶段实施计划,进一步细化年度任务目标,编制分年度概算,并汇总形成阶段概算。概算编制单位应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加强对分年度概算编制工作的组织和统筹协调,确保概算编制质量。有关编制要求如下: 一、总体编制要求 分年度概算编制应全面考虑和统筹配置专项所需资金,促进现有科技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即全面规划全链条创新活动中技术研究阶段、中间试验(制)阶段、产业化阶段等各类研发任务及其所需资金,统筹协调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其他渠道资金等资金投入,合理配置各类研究任务,促进政府与社会资源的合理定位,促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机制。 (一)坚持任务相关性原则。分年度概算应以专项任务目标为依据,资金总量与结构应符合专项目标任务的需求,符合任务的性质、工作量、活动规律与资金支出特点,能够

保障专项各项任务与目标的完成。各项任务及其费用分解合理,没有遗漏、交叉和重复。 (二)坚持配置适当性原则。分年度概算应符合各类资金性质和支持方向,应适当安排技术研究、中间试验(制)、产业化等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任务的资金,对全链条创新任务,前中后各阶段资金安排应合理,合理配置专项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和其他渠道资金,有效发挥政府与市场不同性质资金的作用,注重多渠道筹措资金,并充分考虑资金落实的可行性;妥善处理专项与其他方面科技任务部署和资金投入的关系;根据不同任务特点,确定适当的资金支持方式和时间节点(如后补助等),合理有序高效地配置科技资源。 (三)坚持经济合理性原则。分年度概算应覆盖专项组织实施从始至终全部项目与所需全部费用,概算安排符合创新活动规律,充分考虑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工作量和风险;充分利用现有科技成果、条件基础和前期投入,避免重复投入,减少浪费;参照国内外同类研究开发活动状况、支出水平以及我国国情,在充分考虑创新风险和保障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具体要求 分年度概算应同时编制收入概算和支出概算,收支应当平衡。周期应与专项实施周期的安排一致,通常为五年。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附录C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取费细则 1.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合理确定项目费用,促进科技项目的精益化管理,依据国家和公司相关规定、办法及文件,结合公司科技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2.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的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并作为审核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依据。 3. 科技项目经费是指科技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开发相关的各项费用,主要由研发费用与资本性支出两大部分组成。其中研发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印刷/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技术培训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等。资本性支出包括设备购置费、安装调试费与其它费用。 4. 人工费是指是指直接从事项目研发活动的受委托单位人员费用,其计算公式为: 人工费=人员数量(人员类型1)×工作月×标准1+人员数量(人员类型2)×工作月×标准2 4.1人工费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4.2人员类型1为高级研究人员(主要为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研究人员),标准为1.5~2万元/人月(标准1);人员类型2为其他研究人员(含中初级研究人员、技术工人等其他研究人员),标准为1~1.5万元/人月(标准2)。 4.3 考虑人员实际工作安排情况,预算编制时,1类人员中,教授、研究员与教授级高工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个月; 2类研究人员,一年内参加的科技项目的累计全时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个月。 4.4 公司系统内员工不得列支人工费。 4.5基础性和前瞻性技术研究、决策支持技术研究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50%;重大关键技术研究、运营性技术研究、先进适用技术示范与应用类项目人工费不得超过项目总费用的35%。 5. 设备费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仪器、设备、软件、样品、样机的购置、试制及现有仪器设备使用所产生的费用。设备费包括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试制费、软件购置费和现有仪器设备使用费,其计算公式为: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引

附件: 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目录 、 (~)工业领域................................. (二)........................................ 农业领域8?… (三)................................ 社会发展领域9… 二、2014年广元市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4) 三、2014年广元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15) 四、2014年广元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助资金申报指南 (16) 2014年广元市科技支撑及成果转化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力、产业聚集力、市场竞争力,解决当前市场急需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技术问题,加大对“ 5+2+1 ”产业具有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关键创新产品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能力,推动一大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并产业化,特制定本指南。 一、支持领域与方向 (一)工业领域 1、电子机械 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物联网技术、行业应用软件、便携式卫星移动

通信应用系统、3D网络游戏产品、设计与专用芯片、消费电子类芯 片、基于宽带移动与3G、4G通信技术、数据通信设备、3C 融合家电与3C数码个人终端技术、基于下一代互联网和三网融合的信息技 术、高端光电子技术、开放集成应用软件平台产品、嵌入式应用系 统、设备安全与信息安全系列新产品、空中交通管理系统、各类产 品。 先进制造技术:先进制造系统、新能源装备及关键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及自动化装备、石油钻采与石化成套设备及关键技术、大型工程施工成套设备及关键技术、高端配套基础零部件及关键技术、现代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技术、激光加工技术及产品、电力电子技术和设备、纺织及轻工行业专用设备、高性能、智能化仪器仪表、3D打印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制、微纳制造技术。 汽车行业相关技术产品:先进汽车发动机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现代汽车电子产品、汽车模具开发、车辆检测技术及装备。 2、新材料 高性能金属及非金属材料;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发光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等的研究开发;新型能源材料、新型储能及动力电池材料研究开发;新型环保材料生产工艺及技术;表面涂层材料及涂覆技术;特种工程塑料生产工艺及技术;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新型纺织材料;钒钛新材料、合金及生产技术;先进陶瓷材料的生产工艺及技术;新型建筑材料生产工艺及技术;新型电子、新型存储材料与器件;平板显示材料及器件;新型绝缘材料;新型光导纤维材料;各类电子化学品;人工晶体材料及光电器

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 (20××年度) 计划类别(全称): 项目类别(全称):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名称(公章): 参加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联系人(必填):手机(必填):项目经费预算期间:年月至年月 填报日期:年月日

××××××项目经费预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1

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 一、项目前期投入及现有支撑条件 1、详细说明各有关部门及项目承担单位已经通过货币或其他形式对项目投入的情况; 2、详细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现有能够对该项目形成支撑作用的场地、设备条件等情况。 二、项目经费来源 1、说明申请专项经费的数额; 2、说明自筹经费的数额,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说明从其他渠道获得的数额,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三、项目支出预算 对项目预算表中列示的各项支出科目的主要用途,测算方法、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未 对支出进行说明的,一般不予核定预算)。 (一)直接费用 1、设备费(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单价) 2、材料费(材料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用量、单价) 3、测试化验加工费 4、燃料动力费 5、差旅费 6、会议费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9、劳务费 10、专家咨询费 11、其他支出 12、技术引进费(条件与平台计划使用) 13、人员培训费(条件与平台计划使用) 14、科技平台运行费(条件与平台计划使用) (二)间接费用 1、房屋、设备租赁费 2、水、电费 3、暖消耗费 4、绩效支出 5、其他支出 2

编制说明 1、封面 (1)计划类别 例如:统一填写为:“科技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2)项目类别 例如:统一填写为:“医药产业发展引导专项”。 (3)“申报单位”和“参加单位” 申报单位应为项目承担(依托)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参加单位为项目合作(协作)单位,应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4)“项目经费预算期间”及“填报日期” 项目经费预算期间与项目所需时间一致,一般为三年;填报日期按预算编制完成时的实际日期填报。 (5)封面所列示的项,都必须填列。 2、项目经费预算表 项目经费是指申请财政专项资金和自筹经费中用于项目活动的各项直接、间接相关费用,分为经费支出与经费来源两项内容。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不在表内列示。 3、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管理办法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支出预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进行详细说明;项目承担单位的前期投入和现有的支撑条件,项目经费来源和支出安排情况等进行详细的文字说明(不少于2000字);项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请参照《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为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 财教[2011]434号执行。 4、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经费预算表中经费支出、经费来源体现为项目总经费预算,无需按项目完成年限列示经费预算; (2)项目经费预算表中(一)直接费用-设备费中的设备租赁费是指向外单位租借设备时发生的费用;(二)间接费用-房屋、设备租赁费是指向本单位租借房屋、设备时发生的费用; (3)项目经费预算表中同一支出科目原则上不得同时列支专项资金和自筹资金; (4)对科技发展计划中部分申报项目(详见当年项目指南中申报要求),申报单位或参与单 位为企业身份的,需提交该单位上年度由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整套复印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后胶装成一册。 3

科技项目申报操作指南

信通产业集团 科技综合支撑管理系统(集团自有资金研发项目) 科 技 项 目 申 报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信通产业集团 科技综合支撑管理系统 1.项目申报 1.1.业务介绍 *项目执行负责人填写实验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必要材料,提交至部门领导审批。 *部门领导对其进行审批,有两种处理方案,一,通过,则由部门领导进一步提交至院科技专责处进行最终审批;二,未通过,则选择退回处理,部门领导退回处理后,申请材料将会转回项目执行负责人处再次进行修改、提交。 *院科技专责的处理流程与之相似。 1.2.业务流程图 科技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1.1业务流程描述 1.1.1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员需要根据实际申报的科技项目来填写科技项目申报,并将填写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到部门领导进行审核。打开浏览器,进入系统登陆页面,页面如下: 项目申报管理属于计划管理,登陆系统后,点击计划管理,选择项目申报管理,点选科技项目申报,进入项目申报页面。页面如下:

在项目申报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项目基本信息填写页面,按照实际情况与页面提示要求逐一进行填写,其中带*号的为必填项,不带*号的则是选填项。在本指南中项目来源需选择<集团自有资金研发项目>。项目基本信息填写页面如下: 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将申报项目保存。

选框,然后点击材料编制按钮进入材料编制页面。 金研发项目,因此只需填写院自筹资金科技项目可研报告即可)。如下图:

材料编制页面有项目基本信息、可研报告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项目进度安排、项目资金计划预算、其它承担单位、可研报告相关内容、相关文件等九个分页面。除项目基本信息页面不需填写外,其余八个页面都需要项目申报人员按照实际情况逐一进行填写。同样,所有带红色*号的项为必填项。 在材料编制过程中,因为数据之间有引用关系,因此需要按顺序填写,以项目资金计划预算分页面下的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预算汇总两处的编写为例。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编报指引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概算 编报指南 科学技术部 二○○七年四月

第一部分项目概算编制 一、项目概算编制的目的 项目概算是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是确定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总投入的依据,是项目分任务间合理配置资源的基础。国家科技计划在提出项目立项建议、进行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编制项目概算。项目概算经过咨询评议后,作为项目立项决策和控制项目(课题)总预算的重要依据。 二、项目概算申报材料 三、项目概算编报原则及总体要求 1、概算编报原则 概算编报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任务的实际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目标相关性原则:项目概算应与项目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概算的提出应该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

政策相符性原则:项目概算应符合有关财政预算管理、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概算中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进行测算; 经济合理性原则:项目概算需求应当结合项目研究开发的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本着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效益的原则测算提出。 2、项目概算编报的总体要求 (1)项目概算的编报主体: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负责编制项目概算申报书。 (2)项目概算编报准备工作:在编制项目概算之前,项目承担(组织、主持、牵头)单位应提前完成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在项目申报书中提出的项目研究目标及任务分解等内容。 ◆认真阅读相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3)项目概算的期间:项目概算期间应当与项目实施周期一致,项目概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实施周期。 (4)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概算和来源概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概算。平衡公式为: 项目经费支出概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概算合计项目支出概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5)概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国家科技部项目申报培训课题预算申报书111027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说明书 一、对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承诺提供的支撑条件进行详细说明,并针对课题实施可能形成的科 技条件资源和成果,提出社会共享的方案。 第一承担方作为本课题的第一承担单位,是兵团工业支柱企业和国内电石法聚氯乙烯龙头企业,目前已形成120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10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200万吨/年电石、400万吨/年电石渣制水泥、1400MW热电产业规模,公司拥有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节水灌溉工程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代绿色氯碱化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第一承担方中发公司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创新型企业。先后承担多项国家级科技攻关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具有良好的科研开发基础。第一承担方于2007年成立了****研发团队,在****、****的开发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好进展。 第一承担方注重与国内知名院所开展校企联合活动,已与****、****、****、****等多家院所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2006年起,开始与****合作。2008年,第一承担方分别与****、****达成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共同成立了化工绿色技术研发中心,与****共同组建现代绿色氯碱化工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09年,开始与****合作。2010年,开始与****合作。在****机理研究、化学反应工程和反应过程模拟、****设计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均可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 本课题的其他承担单位—第二承担方是国内著名院所,在****的研发与工艺过程模拟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成功的业绩,在****研究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此基础上,双方已达成合作意向,强强联合、优势互补,联合开发****(配套新型****)技术,共同推动****的研发及工业性实验,加快****在国内应用的进程,将为中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产业早日突破汞污染的发展瓶颈奠定基础。 课题预期成果主要为****及配套****技术。 关于****知识产权,第一承担方与第二承担方在合作前已形成的有关知识产权,归各自所有;本课题合作期间,独自开发的技术,其知识产权归开发方所有,双方共同开发的技术,其知识产权双方各占50%。 该课题成果是中国聚氯乙烯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技术,具有巨大的推广价值。第一承担方作为行业的龙头企业,将积极致力于该成果的推广应用,为最终实现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非汞化作出贡献。 二、对各承担单位经费安排进行详细说明,应包括现有支撑条件、在课题中承担的主要任务、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科技部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意义和必要性 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巨大,以PM2.5和O3为特征的大气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频发,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提出要像对贫困宣战一样,坚决向污染宣战。2014年国务院出台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强调了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的要求。 然而我国大气污染来源多样、成因复杂,大气污染防治需要从重霾天气的应对向大气PM2.5和臭氧的协同防控转变,控制技术重点需要从以往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管理技术要求从城市向区域尺度的空气质量监管转变,这些都对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提出了新的迫切的需求。 二、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自上世纪美国洛杉矶光化学烟雾和英国伦敦煤烟污染事件之后,发达国家经历了漫长的治污历程,通过建立严格的监测-减排-核查-评估等管理机制和支撑技术体系,不断升级空气质量标准和污染排放标准,实施全过程的污染综合治理,实现

了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从国内情况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科技取得了长足进步,开展了污染成因解析、污染源头治理、污染监测预警等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了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技术示范区,相关技术成果在北京奥运会、广州亚运会、北京APEC会议等活动中得到应用,积累了短期保障城市空气质量的宝贵经验。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正在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为严厉”的大气污染治理行动计划,面对严峻的污染形势和艰巨的治理任务,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亟待加强,全面提升我国大气污染科学认知能力、源头治理能力和决策支撑能力。 三、现有工作基础 “十二五”期间,各部门、地方相继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科研的支持,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蓝天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实施了“蓝天科技工程”、“清洁空气研究计划”等专项工作,中科院启动了“大气灰霾追因与控制”战略性先导科技专项,在广大科学研究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批标志性科技成果,形成了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平台,培养了一批经验丰富的高水平人才队伍。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科研工作。2014年4月,按照国务院研究部署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科技支撑工作

2018电子信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 电子信息及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支撑“云上云”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快云计算和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推进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示范应用,实现科技创新推动信息制造业和服务加快发展。 一、人工智能关键技术与应用研究方向 加强人工智能新理论方法、智能问答机器人、机器翻译、虚拟现实及增强现实、区块链应用等研究,推动特定领域的问答机器人、东南亚语言器翻译、智慧学习服务及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播在相关领域应用示范,促进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产业发展。 (一)人工智能新理论方法与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机器学习、自然语言处理与视频图像理解、多模态信息处理等算法与理论,探索面向云南特定任务的人工智能新理论方法,构建大数据分析、处理与挖掘算法与模型,开发面向特定领域的机器学习及文本图像处理技术平台。 考核指标:完成面向特定领域的机器学习新方法、面向特定任务的文本及视频图像处理新方法、自然语言处理新方法、多模态信息处理新方法等的研究;完成符合云南特色、面向特定领域的机器学习与数据挖掘技术与平台、面向特定领域的大数据分析与挖掘的服务平台等的开发;申请专利3项以上,发表论文10篇以上。 (二)特定领域智能问答机器人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面向特定领域问答机器人的知识获取、组织与分析方法,以及知识图谱构建技术和知识图谱推理方法;

研究提出场景分析、人员分析与问答系统的结合方案,开发面 向特定领域的智能问答机器人。 考核指标:完成面向特定领域的智能机器人问答系统开发,实现问答平均精度均值达到0.7,响应速度小于200ms;完成 问答机器人对交互人员的智能分析系统开发,实现人员认证准 确率达到90%,情感分析准确率达到90%,在教育、旅游等2个以上的领域开展应用示范;申请专利4项以上。 (三)东南亚语言机器翻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研究内容:研究汉语-东南亚语言平行语料获取、标注与评价方法,构建汉语-东南亚语言语料库方法,建设汉语-东南亚语言双语对齐语料库;研究东南亚语言词法、句法和语义分析等 自然处理技术与方法,开发汉语-东南亚语言机器翻译系统。 考核指标:提出汉语-东南亚语言机器翻译方法、东南亚语言信息处理方法,翻译准确率BLEU值不低于29,建成汉语- 东南亚语双语对齐语料库(至少2个语种,每个语种200万以上);建立东南亚语言自然语言处理系统(至少2个语种),开 发出汉语-东南亚语言双向机器翻译系统(至少2个语种),在 网络安全及电子商务等领域开展东南亚语言机器翻译信息服务 示范应用;申请专利4项以上。 (四)面向东南亚的语言信息检索关键技术研究 研究内容:研究面向东南亚的互联网大数据获取、分析与 存储技术,建设面向东南亚语言的Web数据中心,开发跨东南亚语言信息检索系统。 考核指标:提出互联网语言信息大数据获取与存储方法, 构建面向互联网Web数据中心,覆盖中文和东南亚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及泰国等五国主要网站;提出跨语言信息检索、 事件关联分析关键技术,准确率90%以上;提出多语言事件摘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项目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项目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项目预算编制原则。编制项目预算必须以项目研究任务为依据,项目预算应与项目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项目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和我省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项目研发任务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项目预算。平衡公式为: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合计=项目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项目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费用,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在执行时向省科技厅提出申请。 5、项目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一位。各类标准 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项目或项目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应当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市县、银行名称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 ?签字盖章:项目预算申报书必须经项目承担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以及预算编制人签字。预算申报书中所有的签字之处,除提供打印名字外,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得以本人签章代替。 6、项目预算申报书的主要内容。如申报项目含有相关子课题,应当对子课题分别进行经费预算后汇总。 项目预算申报书主要包括项目预算报表、预算编制说明材料。 7、对预算编制说明材料的要求。 ?预算说明书是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书中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内容等要求编写预算说明书。 ?对出资证明的要求:除申请专项经费外,若存在自筹经费的,需提供出资承诺及企业资产负债表等其他相关财务资料。银行贷款以及地方配套财政资金等其他资金来源,原则上,谁 出资谁证明。由承担单位自有资金提供的经费,应提供承担单位的出资证明文件;利用银行资 金开展研发和产业化活动的,应当提供与银行签定的贷款意向书;配套资金应当由市县科技和其他部门承诺配套的证明;由其他渠道提供的捐助,应提供捐助方的出资证明文件。所有自筹经费证明均应说明经费的来源、金额、落实情况及具体用途等等。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预算 申请书 计划名称:创新方法工作专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推荐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项目申报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预算编制人(签章): 编制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承诺书 本项目预算申请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基本情况表 表A1 填表说明:1. 组织机构代码指企事业单位国家标准代码,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填写“00000000-0”; 2.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名称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开户名称不一致等特殊情况,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提供证明文件。 项目编号项目执行周期(月)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其他事业单位 □企业:转制院所\国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合资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 □其他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其他 单位主管部门隶属关系中央/地方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账号 单位所属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等 地市 (市、自治州、盟) 县市(区、旗)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相关责任人项目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项目联系人 姓名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 财务部门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 计划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单位财务负责人(签章): 开户银行及帐号: 预算编制人(签章): 填表日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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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本项目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及实施细则等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项目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项目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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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指直接参加项目研究开发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用。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企业或有人员事业费拨款的,不得在申请资助的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费;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为转制科研机构的,项目组可在申请资助的经费中列支人员费,比例控制在15%以内。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为项目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

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工业类 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导向,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及回乡创新创业企业,主要支持大数据、电子信息技术、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环境保护、新材料及应用、生物工程与新医药、先进制造业等高新技术领域,解决关系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共性问题。 支持企业增加基础科研投入,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活动形成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支持企业在转型跨越中能显着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形成经济效益的技术升级改造。支持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使用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开展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 农业类 主要支持范围是主要农作物资源及新技术创新研究;粮食丰产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设施农业产业提质增效技术开发;优势林果资源培育与高效利用技术开发;畜禽健康养殖集约化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农产品加工技术开发与示范;现代农业装备开发与示范;农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重点支持玉米、小麦等作物杂种优势利用新种质新材料创制及新品种培育;中药材综合技术体系绿色高产高效研究、集成与示范;设施农产品无害化利用支撑技术研究;主要水果产业增质增效关键技术开发与集成示范;主要畜禽规模化、标准化低碳养殖技术体系研究;大宗粮油、林果蔬菜产品产后减损、保鲜、储运技术研究与开发;主要农作物规模化生产农机、农艺技术融合集成与关键装备研发;互联网+现代农业体系技术开发与应用及“星创天地”科技平台构建与开发。

成果转化类 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转化推广的科技成果来源不限,重点支持近五年来取得的拥有有效自主知识产权、新品种审定证书、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励、通过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等国内外优秀科技成果,并在我市境内转化推广。 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智能手机、铝镁合金、半导体材料、石墨烯、碳纤维、清洁生产、低碳技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能源产业创新工程,加快煤层气抽采、风电、光伏装机、生物质能、地热能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工程,加快先进装备制造业、铝深加工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现代服务业发展工程,加快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工程,加快杂粮、草食畜、鲜干果、蔬菜、中药材、功能食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围绕“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工程,加快“互联网+”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快大气污染治理、固废综合利用、污水处理、循环经济等节能环保领域和生态修复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鼓励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经营模式,扩展盈利空间,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吸引国内着名众创空间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我市众创空间与国内众创空间开展广泛交流合作。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书 计划类别: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编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章): 项目负责人(签章): 财务负责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制 填报说明 1. 本项目经费预算书是在自治区科技计划下达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科技计划下达的经费进行填写。 2. 项目经费预算书的填写,尤其是资金支出预算各科目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以及资金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3. 项目承担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填写相关预算科目。 4. 项目经费预算书是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监督检查和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5. 科技计划项目有多个承担单位的,由第一承担单位和其他合作单位共同承担的,项目经费预算书由第一承担单位负责汇总填报。 6. 预算书一式四份,科技厅综合计划处、项目管理处室、科研条件财务处、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各一份。 7. 上报该预算书时,不附本预算书内的编制说明。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责任书

科技计划项目经费预算表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必须以项目合同书中的研究任务为依据,并按预算编制的有关要求编制项目经费全额预算,包括经费来源预算和经费支出预算,但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经费来源预算包括用于同一项目的各种不同渠道的货币资金,经费支出预算包括与项目研究开发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的主要内容 (一)人员费:是指直接参加项目实施的研发人员支出的劳务费用。对自治区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专项可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不超过8%的劳务费用;对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12%的劳务费用;对从事以智力为主、设备费不超过20%的软科学研究、软件开发、技术经济论证等科技项目,可提取不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30%的劳务费用;对企业(不包括技术开发类型的科研院所)承担的科技项目,不得从财政资助经费总额中提取人员劳务费用。 (二)设备费:指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及设备试制费。单台价值在5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万元人民币)的仪器设备应单独列示。 (三)租赁费:指项目实施需租赁外单位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财政资助经费总额的15%。 (四)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五)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六)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发生的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模板】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 申报书 计划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课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承担单位(公章): 课题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课题负责人(签字): 课题承担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预算编制人(签字): 课题起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编制日期: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

承诺书 本课题预算申报书的编制是在认真阅读理解相关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基础上,按程序和规定编制的。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本课题负责人保证预算申报书各项内容真实、客观,并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课题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编制要求 1、课题预算编制准备。在编制课题预算申报书之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并了解其他相关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2、课题预算编制原则。编制课题预算必须以课题研究任务为依据,课题预算应与课题任务目标相关;预算应符合有关政策法规,课题预算支出中的有关标准,应按照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中的具体规定执行;预算应经济合理,在不影响课题任务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得在各科目间重复列支。 3、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必须同时编制。采用支出预算和来源预算同时编制的方法编制课题预算。平衡公式为: 课题经费支出预算合计=课题经费来源预算合计 4、不可预见费与前期投入等。课题在预算编制时不考虑不可预见因素,不编制不可预见经费,但课题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不可预见因素,需要调整预算的,可以向科技部提出申请;课题立项前已经发生的各项支出不得列入课题预算。 5、课题预算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金额单位和数据精度: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名称的规范性:所有课题或课题承担单位的名称,应填写正式全称,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单位开户名称必须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原因;预算申报材料中不同地方出现的相同设备、材料等实物信息应填写规范和统一的名称;开户银行信息应将承担单位开户的银行所在省市、银行名称以及分行、支行、分理处、营业厅等信息填写完整,银行账号应填写准确,工商银行账号统一填写为19位。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申报指南 “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以下简称专项)以全面提高我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控制水平,完善国家传染病综合防控、应急处置和科学研究三大技术支撑体系为目标,着眼于构建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体系,自主研发传染病诊断、预防和防护产品,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重大传染病临床治疗方案和防控策略,建立与发达国家水平相当的防治技术平台,为降低发病率、病死率提供科技支撑,为有效应对重大突发疫情、保持艾滋病低流行水平、乙肝向中低流行水平转变、肺结核“两率”降至中等发达国家水平,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十三五”专项的主要任务已经基本部署完成。2020年是专项“十三五”期间的收尾阶段,将紧紧围绕专项总体目标,以“十三五”中期评估和深度评估为依据,以弥补薄弱环节、充实成果库和满足应急性需求为导向,以后立项后补助方式组织。 2020年新立项课题组织立项工作将继续依托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并由专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科技发展中心)具体实施。 一、研究方向 2020年度课题支持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1)前期先行投入资金用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和突发急性传染病新型诊断试剂、配套设备等产品研究开发和科技服务活动,已取得了符合专项目标的传染病新型诊断试剂、配套设备等产品,在2016年1月1日之后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2)解决传染病诊断方面存在的关键瓶颈问题和技术短板,具备产业化应用及推广价值;3)属于已完成的项目或课题,成果可验证和评价,性能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获得业界认可及应用;4)研发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5)申报单位为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持有单位;6)在前期研发阶段未获得本专项支持;。 二、申报评审方式 2020年立项采用后立项后补助方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指南规定的要求,编制课题实施方案,并向科技发展中心提交申报材料。科技发展中心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的研究成果和产品进行技术评审,包括该项成果解决的重大技术问题、技术创新点、应用现状或前景、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等,择优遴选入围课题,委托具有相应资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xx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咸阳市科技计划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践行“五个扎实”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通过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全面落实市委七届十次全会和实现“十三五”目标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进步,加快建设富强人文健康新咸阳提供科技支撑。 一、xx科学技术重点研发计划 (一)重点支持范围 1.农业科技重点研发计划 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导向,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围绕“加大创新驱动力度,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保持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总体目标,聚焦3+x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以及当地主要经济作物优质高产与产业提升增效科技创新,针对生产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加强应用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推广、新产品开发,建立高水平的蔬菜、苹果、桃、杏、葡萄、猕猴桃、石榴、核桃及畜禽养殖等科技示范 园或示范基地,就地转化应用一批重点科技成果,发展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工程,构建新型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生态美好和科技进步水平提升,培育农村住宅、环保、清洁能源等发展新动能,为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农业新品种选育与引进示范 ①优质高产多抗广适小麦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②优质、高产玉米、小杂粮新品种选育与引进。 ③高产、高油分、低芥酸、低硫苷杂交油菜新品种选育。 ④果蔬新品种引进选育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⑤畜禽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及养殖技术研究。 (2)现代农业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应用 ①小麦、玉米超高产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 ②水果、蔬菜、花卉等优质高效与品质提升新技术引进与示范。 ③主要农作物、果树、蔬菜病虫害预测预报、综合防治、绿色防控技术研究;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技术研究与示范,高效低污染新型肥料、新型农药研制与生产示范;农业高效节水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 ④设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果树设施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智慧农业新技术应用研究。 ⑤畜禽优质高效规模化养殖技术研究与示范。⑥新型农田、果园作业机具及设施农业装备开发。 ⑦特色经济林丰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和农林产品保鲜、储藏、包装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与示范;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研究与示范。 ⑧食品加工新技术应用与产品开发。 ⑨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评估与预测预警技术研究与应用。 (3)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及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①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内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示范带动项目。 ②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创天地”建设,重点支持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县(市、区)、农业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申报的“星创天地”项目。“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重点支持以苹果、猕猴桃、茯茶、蔬菜等主导产业为主,产学研结合的试验示范站模式建设,带动农业优势产业发展。 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项目,重点支持省、市级派驻首席农艺师的企业创新、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进村入企创业,专家大院、农业示范试验站建

在北京如何申报科技项目_北京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在北京如何申报科技项目_北京科技项目网上申报系统 北京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世界上拥有世界文化遗产数最多的城市,三千多年的历史孕育了故宫、天坛、八达岭长城、颐和园等众多名胜古迹。在这座城市的背后同时也生活着许多辛勤工作的人们,他们通常十分繁忙,朝九晚五。 并没有太多时间来关注科技项目申报、专利申请,所以需要机构的协助。 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多多少少听说过科技项目申报、专利申请,那么各位对其了解又有多少呢?是不是哪个更靠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基金。创新基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目标,继续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项目类型及基本要求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7.企业须由中方控股,但由具有外国身份的留学人员个人控股的企业除外,须提供留学身份证明。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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