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异常通知单

供应商品质异常通知单

生产异常处理流程

A版 汇签: 制定:审核:批准:修订记录:

1.目的 为了规范产线发生异常时,能及时、准确地反映并能通过相关人员确认、分析、及时解决,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客户与工厂合作产品之生产线发生的异常现象。 3. 职责 3.1 工厂品质:提出异常问题,确认是否属实。 3.2 工厂工程:负责产线异常分析,找出问题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3 工厂IQC: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确认;对来料进行管控。 3.4 工厂品质:提供异常的最终处理方案,并对改善方案评估/验证;供应商改善报告回复及监控。 3.5 客户项目、结构、工程:负责结构、软/硬件异常问题的解决。 3.6 客户采购:负责来料异常商务方面的处理。 3.7 客户计划:负责异常发生时总体计划的协调和异常发生产生的工时和物料的签合。 3.8 质量总监:让步接收最终审批。 4. 异常处理流程 4.1工厂仓库按客户计划要求根据BOM及套料单领取物料安排生产! 4.2产线在生产中发现产品与样板不符、功能缺失、装配出来的成品达不到标准要求或来料无法使用等现象时, 及时上报IPQC、工厂品质&工程等相关人员确认。 4.2 工厂品质确认异常可接受,通知产线继续生产;如确认异常成立则交工厂工程分析同时开出《生产异常报 告》。 4.3 经工厂工程分析,给出初步分析结果,结果分为工艺问题、设计问题、来料问题。 4.4 由工厂工程分析为工艺问题,由工程辅导产线纠正生产工艺,工厂品质监督确认,产线恢复正常生产。 4.5 经工厂工程初步分析异常属于设计问题,在能力范围内能解决的自行处理,但需将解决办法知会客户,若 无法解决的则书面知会客户品质、项目、结构、计划。由客户计划主导协调客户项目结构分析在30分钟内给出临时处理解决办法,经工厂品质确认合格恢复生产;对于后期的改善对策,由客户品质主导负责协调项目、结构工程等一起实施有效的解决对策并进行验证,得到工厂品质确认方可进行生产安排! 4.6由工厂工程及品质确认异常是来料问题,第一时间以邮件通知客户计划、品质、采购,并要求客户品质在 30分钟内对物料问题给予回复处理意见(临时解决办法),工厂给予相应配合和支持!同时客户品质联系供应商到工厂工厂及时解决,并要求供应商给出不良原因分析及改善报告回复,客户品质对其进行验证,同时要求供应商挑选符合品质标准的物料经品质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 4.6.1若供应商没在规定时间(原则上要求供应商4小时内)到工厂处理,先由采购或品质与供应商沟通,如 果供应商同意接收工厂工厂挑选并承担其挑选费用和不良物料,产线予以上线生产! 4.6.2 由于A 物料来料不良比例较高,拆修时造成B物料不良,产线立即提报生产异常单和提报预估损耗比例, 让客户品质现场确认,后续以此作为退料依据! 4.7.生产异常时产线处理: 4.7.1当产线单项不良超过20%,通过加工处理,不良率仍超过5%,经与客户计划协商,产线开出异常通知单, 通知停线。工厂计划根据实际情况提报工时损耗及物料损耗明细,让客户计划汇签确认! 4.7.2生产过程中造成A类物料≥1%的损耗,连续二个小时达到此标准产线暂停线待处理,如超1.5%应立即暂 停线待分析处理。 4.7.3生产过程中造成B类物料≥3%的损耗,应立即暂停线待分析处理。 4.7.4生产异常发生时如客户品质有人在工厂由客户品质确认,如无则由工厂品质确认,必须在接到异常半小

(合同范本)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 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及品质规格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6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7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8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标示,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 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4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 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3.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 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20元/(人.小时) 如供方需要在需方内部全检水电费、场地费每次10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暂扣并 暂停检验,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 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2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4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5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 3.6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1个工作天内回复短期处理方案,7个工作日回复有效的改进预

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

规定页码页次 1 / 3 制定部门 1.0.目的:规范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的时效性,确保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 3.0.职责与权限:NO. 部门职责与权限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分析及改善有效性确认。 1 负责品质异常的改善和预防措施的实施。 2 生产部负责协助参与原因分析及相应的预防改善措施。 3 技术部 4 其它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安排异常改善通知的配合。 4.0.术语与定义: 4.1 制程品质异常:a、严重缺陷超过3%;b、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c、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d、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卫生要求;e、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f、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4.2 出货品质异常:出货发现严重缺陷超过1%; 5.0.运作流程:无 6.0 作业程序: 6.1 制程品质异常: 6.1.1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需立即找QC 或工程师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可接收依6.1.2执行。 6.1.2 IP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评估异常的严重性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 6.1.3针对已生产产品依产品标识卡信息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6.1.4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不良品如可以进行

通知单管理规定页码页次 2 / 3 制定部门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生产依需求的返工、返修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IPQC 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流向下一站,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1.5生产后IPQC负责跟踪相关工序,确认临时应对措施是否有效。6.1.6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 6.1.6.1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IQC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立,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6.1.6.2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同种异常现象不良率超过3%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待技术与品质协助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6.1.6.3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评估重复发生事宜的情况通知生产单位停线整改。 6.1.7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需生产部进行会签,技术部接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后1小时内需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6.1.8责任单位需于收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48小时内,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6.1.9 品质

供应商质量保证书

篇一: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为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产品需要,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名词定义: 原材料——指我司为了生产产品而购买的所有直接和间接材料,包括电子材料、五金塑料件、包装材料、辅 助材料、外协加工产品等的统称。 需方——专指湖南科力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指为我司提供所有原材料的厂商。 2.适用范围:供应商提供给需方的所有原材料出现质量问题时,均依本协议负责赔偿。 3.质量责任: 4. 1 需方应承担对质量问题的事实和实际损失情况负有举证责任。供应商承担证明该产品合格 的举证责任。 5. 2 需方对于原材料的品质控制采用委托供应商检验的方式,即使不做任何检验和测试也能直 接投入生产。 6. 3 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 3.3.1供应商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建立和保存进货检验的原始记录,对供应商的材料 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3.3.2供应商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应商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过程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 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 3.3.3供应商应使生产完全受控,如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通知需方采取相应的措 施,否者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以上3.3.1-3.3.3 ,需方有权对供应商进行不定期的监督考察,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供应商执行有效性不符合者,需方指出后,供应商须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未整改或整改情况不符合需方要求的,需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视为供应商违约。 3.3.4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 及相应的国际、 国家、部委 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 包括隐含的质量需要) ,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标准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3.3.5供应商提供的环保材料应完全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著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 法规,包括rohs 指令( 2002/95/eec )、欧盟镉指令( 91/338/eec )、包装材指令 ( 94/62/ec )、elv 废弃汽车指令、废弃电子电器产品指令( weee,2002/96/ec )、pvc 禁用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 订环保质量保证书, 并每年提供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 如sgs). 表号:qr-cg-v1.0-012 3.3.6供应商交货时间超出订单合约交期(交期延误)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 3.3.7供应商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包装、运输品质。 3.3.8供应商原材料在需方入厂检验时因品质问题供应商不能及时处理而造成需方停线。 3.3.9供应商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的产品返工、返修。 3.3.10因供应商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如退货等)。 3.3.11供应商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丧失使用价值。 3.3.12供应商原材料在需方装配直到用户使用过程中发现有质量问题且给需方造成损失。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品质进行管控,确保采购产品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提供我公司(工厂、安装现场)材料配件品质异常的控制。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品质抽检,品质异常处理以及供应商整改验证,并负责配合 采购部实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 供应商品质整改。 3、工程项目部负责直送工地材料的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 4、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5、生产部负责制程在线材料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品质异常之发现和处理 1、工厂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部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 验作业指导书》抽检判定为品质不良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批准执行。 处理方式:拒收、退货、筛选、返工、特采。 2、生产部在加工中发现材料品质不良时,反馈质量管理部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 产经理确认后执行。在线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3、工地材料在验货或安装过程发现不良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查实,由项目经理反 馈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工程部跟踪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记录不良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工地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1、当发生供应材料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时,还应通知 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2、质量管理部应立即反馈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 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3、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供应商品质异常处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 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及品质规格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 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6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7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8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及检验合格标示,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 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4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 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 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x 20元/ (人.小时) 如供方需要在需方内部全检水电费、场地费每次10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管部有权对供方进行暂扣并暂停检验, 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 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X 300/小时+返工工时X 20元/ (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4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 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5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 3.6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1个工作大内回复短期处理方案,7个工作日回复有效的改进预

供应商产品质量 问题通报.doc

2011年供应商产品质量 问题通报 2012年2月

国家电网公司对2011年总部直管项目和省公司项目的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进行了统计,现进行通报。 供应商具体问题将由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服务中心一对一进行通知,详细情况请咨询相关省公司。请各供应商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措施,报送供应商服务中心和相关省公司。

一、总体情况 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加强了监造、抽检及设备安装、调试、运行阶段的质量管控,共发现并处理问题7005起(不含电能表),其中监造发现问题1844起,占28%;抽检发现问题4564起,占63%;安装调试及运行阶段发现问题597起,占9%。 图1 质量监督各阶段发现问题数 按产品类别,变压器问题最多,为1367起,占19.51%;其次为组合电器836起,占11.93%;配变601起,占8.58%。 图2 质量监督发现各类产品问题数 按问题类别,工艺控制问题最多,为2727起,占38.93%;其

次为原材料/组部件1169起,占16.69%;延迟交货890起,占12.71%;出厂试验688起,占9.82%。 图3 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分类 (一)监造发现问题情况 按产品类别,监造发现变压器问题最多,为979起,其次为组合电器553起,其他产品312起。 图4监造发现各类产品问题数 按问题类别,工艺控制问题最多,为577起,其次为延迟交货问题473起、原材料/组部件295起、出厂试验276起。

图5 监造发现问题分类 (二)抽检发现问题情况 国家电网公司共对48450台(套)设备材料(不含电能表)进行了抽检。发现并处理问题4564起,其中:配电变压器问题最多为548起,占12.01%;电力电缆问题469起,占10.28%;其次为开关柜457起,占10.01%;占9.97%;电力变压器284起,占8.26%;铁塔346起,占7.58%。 图6 抽检发现各类产品问题数 按问题类别,工艺控制问题最多,为1962起,其次为原材料/组部件717起,出厂试验385起。

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

文件名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版本版次 制定部门页码页次 1 / 3 1.0.目的: 规范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提高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的时效性,确保产线的正常运转,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制程、出货品质异常的处理。 3.0.职责与权限: 4.0.术语与定义: 4.1 制程品质异常: a、严重缺陷超过3%; b、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c、同一缺陷连续发生; d、不遵守作业标准或不遵守工艺卫生要求; e、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f、其他情形影响到产品质量时; 4.2 出货品质异常: 出货发现严重缺陷超过1%; 5.0.运作流程: 无 6.0 作业程序: 6.1 制程品质异常: 6.1.1异常属现场作业人员发现,需立即找QC或工程师确认不良现象可否接收。如异常可接受则继续生产,不 可接收依6.1.2执行。 6.1.2 IPQC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认不良成立时,应开具《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评估异常的严重性 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 6.1.3针对已生产产品依产品标识卡信息往前追溯,直至良品。 6.1.4 IPQC针对已追溯到的不良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不良品如可以进行

文件名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管理规定版本版次 制定部门页码页次 2 / 3 返工、返修达到合格要求,生产依需求的返工、返修方案对不良品进行返工、返修,返工返修后需交付IPQC进行检验,合格品进行流向下一站,不合格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1.5生产后IPQC负责跟踪相关工序,确认临时应对措施是否有效。 6.1.6制程品质异常开立时机: 6.1.6.1制程异常属材料所致,需第一时间通知责任单位、IQC前往确认,双方判定标准一致,确认异常成 立,则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要求责任单位改善。 6.1.6.2产品制造过程中如发现产品同种异常现象不良率超过3%时,IPQC应开出《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 待技术与品质协助分析出原因找出责任单位后由责任单位进行对策,品质部监控对策实施有效性.。 6.1.6.3品质再现(品质异常重复发生)时,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评估重复发生事宜的情况通知 生产单位停线整改。 6.1.7所有制程中《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需生产部进行会签,技术部接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后1小时内需 针对异常现象提出临时对策。 6.1.8责任单位需于收到《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48小时内,针对异常现象提出长期改善方案。 6.1.9 品质工程师针对责任单位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责任单位重新回 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PQC跟踪后续品质状况,依6.1.10~6.1.11执行。 6.1.10 IPQC 针对责任单位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 2 天(或 3 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6.1.11 如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6.2 入库品质异常: 6.2.1 F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要求生产单位立 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6.2.2 FQC 于半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并附不良样品(功能不良请技术协助分析处理),通知生 产安排返工。 6.2.3 生产部接FQC《品质异常处理通知单》或《验货通报》及不良样品后,当天安排返工作业,FQC 负责跟 踪返工及验证工作。 6.2.4 生产返工后的产品需重新送FQC 检验,重新检验合格予以合格入库,检验不合格依《不合格品控制程 序》要求执行。 6.2.5 针对异常改善后产品,FQC 时行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 批无异常后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6.2.6 如异常发生后连续2 个月无生产,则强制结案,后续生产依正常检验执行。 6.3 出货品质异常: 6.3.1 OQC 依相关检验标准进行判定,确定不良成立时,针对不合格品标示“不合格”,并要求仓库立即移至 不良品区域。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 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 公司签章: 乙方 公司: 地址: 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 公司签章: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名称: 兹因乙方长期供应材料予甲方,因此双方签此协议,双方同意约定条款如下: 一、定义 a.合格供货商名册AVL (Available Vendor List): 经由甲方对其供货商进行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工艺及技术研发能力、商务能力进行综合考查评估后, 若其各方面符合甲方要求,乙方便可将样品和承认书送到甲方,经甲方相关部门确认后回传一份承认书及样品给乙方,乙方则成为甲方合格供货商,列入合格供货商名册。 b.质量成本费用QCC (Quality Cost Charge): 由于乙方质量问题而造成甲方损失, 并将其费用转由乙方负担及赔偿的金额称为QCC. c.关键变数 (Critical Parameter): 重要的产品特色、特性、属性或菜单项, 当其一项或多项超出规定值后, 会造成产品功能的失效, 并导致退货或维修。 d.ECR: Engineering Change Request 工程变更请求 e.ECN: Engineering Change Notices 工程变更通知 f.EOL:End of Life 终止产品 g.SCAR: Supplier Corrective Action Request 供货商矫正预防措施改善报告 h.RMA: Return Material Authorization 退货授权 i.DOA: Damage On Arrival 货物到货即坏

二、范围 本协议详述各项规定, 以促使乙方所供应材料符合甲方进料相关要求,具体对乙方规定条款包括四部份: (一)、环境 (二)、品质 (三)、交期 (四)、售后 (五)、价格 兹对此四项分别说明如下: (一)、环境 为了确保甲方致力于提供绿色产品及对环境保护的努力,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符合ROHS认证的相关要求,并提供ROHS认证报告复印件、保证函至甲方。甲方不定期(不少于1次/年)将乙方的产品至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检测或市场抽检不合格,测试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赔偿自甲方的所有损失。 (二)、品质 1.质量合作接口 2.质量系统稽核及质量考评目标 3.材质证明、可靠性测试及例行可靠性测试计划 4.质量管理 5.产品验收 6.供货商纠正预防措施改善报告(SCAR) 7.供货商不良品处理及质量处罚 8.三份补充说明 附件三:质量成本费用 附件四:各项特大质量索赔标准 2. 供货商质量系统稽核及质量考评 2.1 甲方品保人员根据品保、采购、R&D调查结果汇总和乙方送样品和承认书的确认状况, 通知乙方同意 或拒绝其成为甲方合格供货商(Available Vendor List).若供货商系统调查不合格,经乙方整改后可再次提请甲方进行系统稽核。 2.2《质量考评目标》是甲方品保部每年根据详细数据制定的考核目标,包括制程不良率,到货批次不良率, 制程事故,其他不良率项目,甲方品保部根据各项指标对供货商进行考评,详细考核目标值甲方每年年初会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乙方。

(完整版)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品质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保证乙方向甲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水平,避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纠纷或经济损失,为保证甲方产品质量稳定和不断提高、产品符合甲方顾客品质及环境管理物质要求,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1.协议目的 签定本协议目的是为了督促和强化乙方从源头加强对甲方品质要求的稳定及ROHS指令符合性的控制,乙方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并严格执行物料欧盟RoHS指令(以下简称“环保”)要求,以避免出现物料品质及环保批量问题。 2、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若有任何质量疑问或不明确之处,应及时与甲方采购或品质、工程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并得到书面确认,甲方不认可任何口头协议。 3、供应商品质管理体系要求 3.1、乙方必须建立完善的品质保证体系,以保证出货的产品在有效的质量可控范围内;必须是通过ISO9001或 ISO14001等一些认证,来提高品质管理水平。 3.2、乙方应建立一个有效的品质管理系统进行持续改善,乙方应向甲方品质提供持续改善计划,来料不良必须4小时内提供临时处理方案、12小时内提供不良原因分析结果、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未按要求时限提供解决方案则甲方启动内部应急处理措施,因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质量目标、控制计划 4.1、甲方每年(按季度划分)制订相应的《质量目标》提供给乙方,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需达到该《质量目标》要求的批次良率。 4.2如乙方在该季度未达到甲方《质量目标》的要求,则下一季度为乙方的改善期。在改善期间,甲方将采取限制 订单和加严检验的方式对乙方进行约束性评审。如乙方在改善期内仍未达到甲方《质量目标》的要求,甲方品质部有权针对改善项目进行处罚、延迟货款支付或取消尚未执行的订单并取消乙方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4.3抽样方式:甲方按MIL-STD-105E,一般检验水准Ⅱ级,或依据甲方的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抽样。 4.4甲方对乙方产品的检验依据甲方的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4.4甲方的产品技术文件包括:产品图纸、检验规范、产品标准、样品等;甲乙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对产品所做的 试验、测试报告以及封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甲方的企业标准。 5、产品规格、材质、可靠性和验证要求 5.1 甲方和甲方客人为提升企业形象、产品质量和对安全负责,将对产品材质的可靠性、环保作出承诺和要求,同 时要求乙方予以配合。 5.2 乙方须按甲方的规格要求(含样品、图面、承认书)生产和交货,不可擅自作变更,(指甲方发行的与产品相关

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谷风文书)

流程分类供应链管理维护部门品检部 文件编号UM- 文件版本A0 生效日期2014-04-01 页次5页 原材料品质异常处理流程 目的 为规范公司处理(来料异常、制程异常、入库异常、出货异常、客户投诉反馈异常)作业程序,提高异常处理的时效性,确保产品的如期上市和达到顾客的满意需求,特制定本流程。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的产品品质异常问题解决过程。 拟制:李高峰审核:薛涛批准:闫海余 日期:2014-03-26日期:日期: 发至:公司各部门店铺HR 生产一部生产二部经销业务中心化妆品中心总部HR 总经办行政部直营业务中心电脑部买手部设计部技术研发部产品战略 采购部实验室物流部工程管理顾客关系服务品牌部公共关系通路开发流程管理组财务部 WTM品牌 由:流程管理组

历史修订记录: 版本新增/更改内容新增/更改理由说明修订人修订日期A.0

一、职责和权限 1.1.品检部: 负责判定异常产生的原因和异常严重程度的级别,并结合异常从技术角度给出初步处理方法;; 负责对责任单位的改善结果进行追踪确认; 1.2.生产单位: 负责对品质异常协助处理及从产品生产工艺方面给出产生异常原因及长期改善对策; 1.3.采购部: 负责与供应商沟通取得异常原因处理的长期改善对策; 1.4.异常责任单位: 负责提出临时措施及长期改善对策并执行; 1.5.其它相关单位: 在需要时进行异常改善的配合。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重大质量异常的处理方案; 二、扣款规定: 4.1特采使用需扣除工时费用40元/H。 4.2除扣除特采使用的工时费外,同一供应商连续两次发生异常时,需作相应的惩罚处理,扣除总 额的相对应比例,如下表: 连续2次发生 合格率90%-95%80%-89%≥79%以下 扣款比率(A类异常)5%6%12% 扣款比率(B类异常)3% 4% 8% 扣款比率(C类异常)2% 3% 4% 质量问题分级参考表 异常类别定义等级 严重缺陷预计会对人身造成危险,违背安全法规和导致严重后果的缺陷。A类 一般缺陷预计会导致产生功能故障,影响正常生产的使用,不能完全执行规定的效果。B类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1.目的 为了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建立异常发生时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的处理机制,提高供应商的供货品质和服务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为三利谱提供原材料、包材的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 欺骗行为:伪造证、章、单据、报告、记录等类似行为。 混料:不同物料混在一起,所送物料或标签与采购订单要求不符。 短装:重量、数量或面积不足。 违反流程:未签订样品或未经核准而直接出货。 连带损失:由于来料质量问题导致我司质量成本增加的费用。 4.职责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不良品及成品不良实物及数据的汇总,并报告质量部主管。 质量部:负责主导分厂不良品取样及索赔数据的统计。 品保部:负责主导厂内及客户端不良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与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依据处罚规定对供方开索赔单。 PMC部:负责对仓库不良品入库信息及包装确认,负责卷材退货给供应商的包装规范。 采购部:协助品保部约见供方,和品保一同参与向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将供方签字索赔单给到财务部。 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文员根据品保部提供的产品型号提供单价。 财务部:负责索赔款项到账确认及索赔费用的归属。 5.流程图 见附表2 6.作业内容 索赔提出 原材料入厂检验、制造过程和客退产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 认处理。如果经过判定属于原材料来料问题,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由MQE发出【来

料不良投诉书】至供应商确认、回复。如涉及由此造成的我司损失,须由MQE向供方提 出索赔,并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不良损失明细进行统计。 索赔数据收集 品保部MQE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损失统计和汇总工作。供应商损失统计核算、赔偿依据参考附表1执行。原材料问题导致的制程中质量损失数据及不良样品由各 分厂质量部负责提供。原材料问题导致在客户端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品保部客服人员提 供。以上数据填入【供应商索赔单】中投诉内容与索赔明细栏,并经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签字审核。 索赔方式确认 采购部负责供方索赔方式的确认与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照(①应付货款中扣除 ②付款至SLP账号③货物补偿)序列与供方确认赔偿方式,并将确认结果告知品保、 财务及其他相关部门。 索赔单拟定与发出 品保部MQE根据索赔提出部门提供的数据拟定【供应商索赔单】并经品保主管、经理审 核后以邮件形式发至供应商。 索赔单回签 供应商在收到【供应商索赔单】后,需于三个工作日内确认签回。回复要求:主管(含)以上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回传我公司; 供应商如有异议,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 供应商在三个工作日内无任何回应,品保部MQE或主管以上人员提出书面警告,若在一周内仍未回复,公司一律视为默认同意处理; 责人。 索赔费用归属 财务部负责索赔款项到账确认及索赔费用的归属。索赔方式①②的费用归属于各部门具体发生的索赔申请项目,补偿计入各部门成本。索赔方式③的费用依折扣后的单价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