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清单

有害物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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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履历

1.背景

1.12003 年2 月欧盟颁发的ROHS 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的指令)与WEEE 指令(关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两项强制性的环保领域的技术

法规。

1.1.1 ROHS 指令规定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

1.1.2 WEEE 指令规定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1.1.3这些法规的颁发,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供应商增强环保意识,制定企业级的环

境.管理体系,并具体落实企业的各项环保活动以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创造健康安全环

境”的环保理念,积极地推动绿色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努力实践资源的循环

再利用,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致力成为国内绿色企业的典

范。

1.2.1***环境管理体系作用:

1)控制并尽可能地减少公司各项企业活动和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对环境的影

响;

2)要求***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的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

减少环境污染并提供绿色环保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

3)保证各项环保活动的落实并确认其效果,并持续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标

准与流程。

1.2.2《环保产品中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的管理标准》是***环境管理体系标

准之一。

2.目的

2.1规定***产品所使用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生产工艺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

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中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制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2.2规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生产

过程环境污染。

2.3规定在***的产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管理其含有量,以降低***

产品环境负荷。

3.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以下与***交易的物料(Parts)

1)半成品(Semi-finished products);

2)物料(Parts)

塑胶(Plastics)及塑胶构成的材料、螺丝(Screws)等五金物料(Parts)、玻璃物

料(Parts)、电气/电子物料(Parts)、包装材料及包装用物料(Parts)。

3)构成物料(Parts)及产品所必需的辅料;

4)产品说明书。

3.2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和***交易的产品

1)***设计、生产、销售及供给的所有产品。

2)在供应商处设计和生产,但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由***设计,在供应商处生产后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3本标准可能因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客户的要求等作相应的变更。

4.引用法规或标准

5.术语与定义

5.1特定化学物质

特定化学物质是指纳入本标准管理的对象物质,主要包括:

1)国内外的法律法规禁止使用、限制使用或有义务报告的物质;

2)会成为有害废弃物(废弃时有危险性)的物质等;

3)稀有并且不易于再生利用的物质。

5.2禁止使用物质

禁止使用物质是禁止在***产品中含有的物质,也就是禁止在构成产品的物料

(Parts)或材料中含有的物质,以及在构成产品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的生产工艺过程中禁止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物质主要包括:

1)国内外的法规规定禁止在产品中含有的物质;

2)国内外的环境标准或者自定标准规定禁止在产品中含有的物质;

3)除上述两类物质以外的,众所周知的环境负荷高,而且又有替代物质存在,将来可能禁止在产品中含有,***以发展的眼光自己规定禁止在产品中含有的物

质;

4)国内外的法规或者环境标准以及自定的标准规定的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5.3限制使用物质

限制使用物质指在***产品中限制其含有用途、含有量或使用期限的物质,也就是

允许在特定用途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中含有,并且限制其含有

用途、含有量或使用期限的物质,以及在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的

生产工艺过程中限制使用用途、使用量或使用期限的物质。限制使用物质主要包括:

1)国内外的法规规定对其在产品中的使用用途、使用量进行限制,将来可能会禁止

在产品中含有的物质;

2)环境标准或者自定标准规定对其在产品中的使用用途、使用量进行限制,将来可

能会禁止在产品中含有的物质;

3)除上述两类物质以外的,众所周知的环境负荷高,而且在大多数使用用途中又有

替代物质存在,***以发展的眼光自己规定只允许在产品中的某些特定用途中使用或限制其使用量的物质;

4)国内外的法规或者环境标准以及自定的标准规定的在生产工艺过程中限制其使用

用途使用量,或者将来不久会禁止使用的物质。

5.4含有 (contained)

“含有”是指在产品中使用的物料(Parts)或者材料中,不论有意图还是无意图,为了特性变化的目的或提高作业性的,在作业工程前后及工程中,添加(added), 混合(blended with), 填充(fill up), 或粘贴(adhere to)有6.1规定的第3类其他物质的所有作业。

5.5含有管理物质

含有管理物质是指在产品中含有,也就是在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中含有,并且需要对管理其含有量,但并没有限制其含有量及含有用途的物质。含有管理物质主要包括:

1)客户要求公开其在产品中的使用状况的可能性的物质;

2)稀有并且不易于再生利用的物质;

3)上述几类物质以外的、因为预计在最近的将来需要限制其含有用途、含有量,或

者需要公开相关情报,所以要掌握使用状况的物质。

5.6不纯物与浓度限值

1)在物料(Parts)或原材料 (raw material) 中,非有意使用ROHS 物质时,将所使

用的禁止使用物质或限制使用物质作为不纯物进行管理,并设浓度限值。

2)在某些特定物料(Parts)或原材料 (raw material) 中,有意使用禁止使用物质时,

(Parts)或原材料 (raw material) 的使用,同时管理其含有量,不设浓度限值。

3)本标准中,除特别说明,所有浓度的指标均以重量来计量,且为某元素的纯重量

的浓度(如PbO2 中只计Pb 的重量,而不计O 的重量)。

4)下表为禁止使用的RoHS 物质作为不纯物的浓度限值(ppm=百万分之一)

注1:94/62/EEC指令规定:在包装中,铅、镉、汞、六价铬总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注2:若客户对RoHS物质浓度限制值要求较***标准严格,或客户对上表所列RoHS物质外的其他物质有特殊要求,必须在BOM表中明确,采购及品质部检验时,按

BOM表要求实施。

注3:对于2007年4月1号前受控的BOM表,若BOM表未注明RoHS要求,但市场部下订单时,在合同评审中注明ROHS要求的产品,亦按本标准执行。

5.7有害物质分析报告

按照***指定的试验方法来测定的国内外公认分析机关的试验报告,以及供应商

利用自己的ICP 或精密分析设备,按照***推荐的试验方法或国际标准试验规定

来测试的试验报告。

5.8有害物质分析表

说明有害物质的产品信息,材料信息,分析数据等有关相关物料(Parts)的详细

信息。

5.9不使用证明书

证明供应商向***交货的产品或物料(Parts)中,没有使用***规定的有害物质的

证明书。

5.10改善计划书

当发现供应商向***交货的产品,物料(Parts)里含有***规定的有害物质时,有

对问题的解释及改善计划的证明书。

5.11有害物质管理目录表

供应商向***交货的产品或物料(Parts)里面包含的***规定的有害物质或记录是

否适用的记录文件。

5.12成份表

向***供应的产品或物料(Parts),对于其原材料 (raw material) 状态的构成要

素及有害物质成分的含量,在可确认的情况下,供应商要持有并管理原材料 (raw

material) 及素材的基本分析资料,当***要求是必须提交 (例:MSDS或者MILL

Sheet 等) 。

6.特定化学物质的分类

6.1为方便管理,***将特定化学物质分为三类:

1)禁止使用物质;

2)限制使用物质;

3)含有管理物质。6.2特定化学物质群列表

*1:PCB类中包括PCT(聚三苯基)类

*2:蒙特利尔协定对象物质

*3:RoHS指令规定的禁止使用的物质

*4:形成特定胺的偶氮化合物(所谓特定胺,是指出典于BedarfsgegV = Act on food commodities =Bedarfsgegenstande-Verordnung的胺化合物)

*5:除TBTO外的有机锡化合物

*6:除镍合金以外的镍及其化合物,如不锈钢

*7:除PBB类、PBDE类外的溴素系阻燃剂,用ISO1043-4编码或者CAS编码回答

*8:仅卤素灯的使用被认可

*9:在包装材料中,要求四种重金属的浓度合计值不超过100PPM

*10:对象仅限欧盟继续风险评估的5 种物质:邻苯二甲酸二丁脂、邻苯二甲酸二(2-乙己基)脂、邻苯二甲酸已壬癸脂、邻苯二酸一苄脂

7.特定化学物质群的用途管理说明

7.1镉及其化合物

7.2 铅及其化合物

7.3 汞及其化合物

7.4 六价铬及其化合物

7.5 PBB(聚溴联二苯)类

7.6 PBDE(聚溴联苯酯)类

7.7 石棉类

7.8 聚氯化萘(PCN)(氯元素3 或3 以上)

7.11 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注:只有三丁基和三苯基化合物属于该类化合物,二丁基、联苯化合物不属于该类化合物。

亦即,金属锡、锡合金、镀锡等不属于该类化合物。请参考7.9所列举此类有机锡化合物。

7.12 偶氮化合物

注:特定胺是指由一个以上的偶氮基分解产生的物质,请参考附录1所列举的此类特定胺物质。

7.13 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7.14 邻苯二甲酸酯类

7.15 甲醛

7.16 包装材料中重金属(镉、铅、汞、六价铬)含有标准

注1:汞、镉、六价铬、铅等重金属的允许浓度,按包装的各部件材料、墨水、涂料等,重金属合计为100 ppm以下。但是,塑料(包括橡胶)、涂料、墨水的部位,镉、铅的

允许浓度应达到镉和镉化合物、铅和铅化合物的规定。

注2:主要塑料部位:把手、塑料袋、防震材料、胶片、托盘、胶带、仓库杆状物(包括止动器)、捆绑带等。

7.17其它

其它未详细列举的特定化学物质均为含有管理物质,要求厂商报告其含有量、含有部位、含有用途等情报。

8.特定化学物质群的所含具体物质典型实例

以下为特定化学物质群的典型实例,但不能保证汇总了全部内容。

8.1镉及其化合

所属物质是指包含镉元素的全部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2 铅及其化合物

所属物质是指包含铅元素的全部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3 汞以及汞化合物

所属物质是指包含汞元素的全部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4 六价铬化合物

所属物质是指包含六价铬的全部物质。因此,金属铬、铬合金、三价铬化合物等不属于此类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5 聚氯联苯(PCB)/聚氯三联苯(PCT) 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6 聚溴联苯(PBB)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8 聚氯化萘(PCN)

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9 石棉

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10 聚氯乙烯(PVC)以及PVC 混合物

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8.11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化合物)

只有三丁基、三苯基化合物属于此类物质。二丁基、二苯基等化合物以及金属锡、锡合金、电镀锡、锡的无机化合物均不属于此类物质。下表部分列举此类物质。

RoHS六大类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表

RoHS六大类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表

1. 什么是RoHS?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RoHS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2. 有害物质是指哪些? RoHS一共列出六种有害物质,就是刚才我们上文提及的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6+,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 3. 为什么要推出RoHS? 首次注意到电气、电子设备中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是2000年荷兰在一批市场销售的游戏机的电缆中发现镉。事实上,电气电子产品在生产中目前大量使用的焊锡、包装箱印刷的油墨都含有铅等有害重金属。 4. 何时实施RoHS? 欧盟将在2006年7月1日实施RoHS,届时使用或含有重金属以及多溴二苯醚PBDE,多溴联苯PBB等阻燃剂的电气电子产品将不允许进入欧盟市场。 5. RoHS具体涉及那些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RoHS指令的函盖范围为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有害物质控制有关法律法规清单

有害物质控制有关法律法规清单 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有机物污染控制) 鹿特丹公约(危险化学品的事先通知) 维也纳公约(关于ODS物质的控制) 东京议定书(关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OSPAR协定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 蒙特利尔议定书(管制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气候变化纲要公约(FCCC)(管制温室效应的物质排放量) 华盛顿公约(CITES)(保护稀有野生动植物防止其因国际贸易而遭滥捕) 生物多样化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美国: 美国环保署对铅及铅化物的要求(2001) 美国ODS标签规定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16CFR1303/16CFR1500 美国环境保护委员会(EPA)正在建立一项针对无铅产品的规定 加州65法案 加利福尼亚废弃电器产品回收利用法 (2003.9.22) 美国加州有害物质应对计划要求汞的使用减半(2006) 美国有汞使用的产品须事前报告,并在产品上贴上标签 CONEG包装材料规范(RTM-008) 欧盟: 关于电子电器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环境物质指令(RoHS 2002/95/EEC)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EC) 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 报废汽车指令(ELV 2000/53/EC) 镉指令(91/338/EEC) 包装指令(94/62/EEC)

包装废物指令相关标准一览 ?EN 13427:2000---包装废物标准的使用 ?EN 13428:2000---材料缩减 ?EN 13429:2000---再使用包装 ?EN 13430:2000---材料的循环使用 ?EN 13431:2000---能源的恢复行使用 ?EN 13432:2000---堆制成肥和生物降解 电池指令(98/101/EC、91/157/EEC、93/86/EEC) 瑞典TCO指令 IPP 有关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限制销售和使用的指令(76/769/EEC) 欧盟关于影响臭氧层物质法规(No 2037/2000) 荷兰禁用一种名为FR-720的有害阻燃剂法例 REACH指令 Amendment on End-of-Life Vehicles(2002/525/EC) 85/467/EEC(PCBs / PCTs) 89/677/EEC(As / Pb) 93/11/EEC(N-Nitrosamines) 96/55/EC(Chlorinated solvents) 1999/51/EC(Tin,PCP,Cadmium) 83/478/EEC,91/659/EEC,85/610/EEC,1999/77/EEC(Asbestos) 日本: 环境基本法 绿色采购法(2000.5) 回收法令(2004.4) 臭氧层保护法 地球温室化对策推进法 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2000.5.26) 关于对化学物质的审查和制造等限制的法律(化审法) 大气污染防止法(大防法)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安法) 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1991.10) 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1993)

有害物质清单

更改履历 1.背景 1.12003 年2 月欧盟颁发的ROHS 指令(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 的指令)与WEEE 指令(关于废弃电子电气设备指令)两项强制性的环保领域的技术 法规。 1.1.1 ROHS 指令规定在电子电气设备中禁止使用铅、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以及 1.1.2 WEEE 指令规定了废弃电子电气设备的回收再利用,以减少废弃物的产生。 1.1.3这些法规的颁发,要求电子电气设备的供应商增强环保意识,制定企业级的环

境.管理体系,并具体落实企业的各项环保活动以达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2***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秉承“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创造健康安全环 境”的环保理念,积极地推动绿色产品的设计、生产与销售,努力实践资源的循环 再利用,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致力成为国内绿色企业的典 范。 1.2.1***环境管理体系作用: 1)控制并尽可能地减少公司各项企业活动和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对环境的影 响; 2)要求***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的供应商在生产过程中 减少环境污染并提供绿色环保的物料(Parts)或原材料(raw material) ; 3)保证各项环保活动的落实并确认其效果,并持续改善环境管理体系相关标 准与流程。 1.2.2《环保产品中禁止使用、限制使用化学物质的管理标准》是***环境管理体系标 准之一。 2.目的 2.1规定***产品所使用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生产工艺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 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中的物料(Parts)与材料的制造而造成的环境污染。 2.2规定***产品的生产过程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以减少***产品生产 过程环境污染。 2.3规定在***的产品中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特定化学物质,管理其含有量,以降低*** 产品环境负荷。 3.范围 3.1本规定适用于以下与***交易的物料(Parts) 1)半成品(Semi-finished products); 2)物料(Parts) 塑胶(Plastics)及塑胶构成的材料、螺丝(Screws)等五金物料(Parts)、玻璃物 料(Parts)、电气/电子物料(Parts)、包装材料及包装用物料(Parts)。 3)构成物料(Parts)及产品所必需的辅料; 4)产品说明书。 3.2本规定适用于下列和***交易的产品 1)***设计、生产、销售及供给的所有产品。 2)在供应商处设计和生产,但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由***设计,在供应商处生产后贴***的商标供应市场的产品。 3.3本标准可能因环保方面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客户的要求等作相应的变更。 4.引用法规或标准

QC080000(ROHS)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

QC080000(ROHS)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目录 1、QC080000标准架构 2、术语和定义 3、无有害物质操作实现的结构 4、QC080000问答 5、 ROHS指令的解读 6、ROHS 最新豁免清单 1、QC080000标准架构 前言 0 介绍 1 范围 2 标准化参考 3 术语和定义 4 质量管理系统 4.1 概要 4.2 文档编制要求 5 管理责任 5.1 管理承诺 5.2 用户焦点 5.3 HSF政策 5.4 规划 5.5 责任,权力和通讯 5.6 管理审查 6 资源管理 6.1 资源的供应 6.2 人力资源 6.3 基础设施 7 产品实现 7.1 HSF进程规划和产品实现 7.2 用户相关进程 7.3 设计和开发 7.4 HSF产品的购买 7.5 生产及服务的提供 7.6 在HSF进程中使用的监控控制和测量装置 8 测量,分析和改进 8.1 概要 8.2 HSF进程的监控和测量 8.3 不合要求的HSF产品控制

8.4 HSF数据的分析 8.5 HSF进程管理系统的改进 2、术语和定义 对于此规范的用途,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 HS危害物质是指如在WEEE或RoHS指令中列出的任何原料和如禁止使用的任何附加的用户要求,并与禁用物质互用。 HSF 无有害物质是指如在WEEE或RoHS指令或其它适当的标准或法规中列出的任何减量或排除的材料。 信息服务提供商指一个分析、监控,或提供与设计、获取、制造、维修或者扶持铅含量应已知的产品的相关信息的实体或者组织。 能指出某些作业在本标准的极限中是被允许的。 产品消费者指购买一个产品用作使用或零售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产品维护者指负责保持产品就位后可以被使用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产品制造商指生产制造有害物质含量数值必须已知的一种产品或一套产品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产品修理者指在产品发生故障后,将其修理或修复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产品供应者指(a)将从制造商处获得的产品分配给后来的消费者或使用者,或(b)将一个加工产品整合为一个更高水平的产品后提供给后来的消费者或使 用者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产品使用者指当产品就位后,使用其项目的一个实体或组织。 禁用物质危害物质是指如在WEEE或RoHS指令中列出的任何原料和如禁止使用的任何附加的用户要求,并与禁用HS互用。 应指出必须遵从的强制性的要求,以便符合本标准。 得指出在多种选项中建议其中的一,不排斥其它选项,或是指出某些作为是较好的但非必须的,或是指出某些作业是不被建议的但并未禁止。 3、无有害物质操作实现的结构

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零部件及原料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事由关于零部件及原材料有害物质管控清单涉及产品所有冰箱零部件 根据我司《零部件及原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规定》新增加的有害物质管控内容,质量部认定室结合零部件、原材料现状,整理以下部品重点控制清单: 序号有害物质类别有害物质含量标准管控对象 镉<70mg/kg 铅<700mg/kg 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汞<700mg/kg 1 RoHS指令(2011/65/EU) 六价铬塑胶类 < 700mg/kg 所有零部件及原材料。 联苯醚 电镀件:阴性 多溴联苯<700mg/kg, 多溴联苯醚<700mg/kg, 2 包装指令(94/62/EC)铅、镉、汞、六价铬四种重金属总量<100mg/kg,包装件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BBP)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邻苯二甲酸盐总量<950 mg/kg;用于软PVC塑料件,出口冰箱特别是大客户3 邻苯二甲酸酯邻苯二甲酸二甲氧基乙酯(DMEP) 单一物质含量<950 mg/kg。重点关注冰箱门封、电源线、内藏导线等。 邻苯二甲酸二戊酯(DnPP) 邻苯二酸二异戊酯(DiP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邻苯二甲酸二(C7-11支链与直链)烷基 酯(DHNUP) 邻苯二甲酸二(C6-8支链与直链)烷基 第 1 页,共 4 页

a)、与食物接触类材料,可放入 a) 所有带有强烈橡胶或萘气味的材料; 口中的材料和三岁以下儿童的玩 具 苯并芘:不得检出(<0.2 b) 所有软性聚合物材料(塑料和橡胶)以及 a 、苯并芘 mg/kg );18 种PAH 总量限值: 可能会与皮肤接触的深色硬性聚合物材料; c) 油漆和防腐材料(萘和甲基萘); b 、18种多环芳烃总量(包含苊、苊烯、 不得检出(<0.2 mg/kg ); 蒽、苯并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 b )、与皮肤接触超过30 秒(长 d) 出口冰箱特别是大客户重点关注以下制 4 18种多环芳烃(PAHs ) 苯并(g,h,i) 二萘嵌苯、苯并(k)荧蒽、屈 时间接触)的材料和非第一类的 件:内胆材料、透明塑料件、制冰格、金属 (浸塑)层架涂层、上、下门定位板及拉手、 、二苯并(a,h)蒽、荧蒽、芴、茚并(1,2,3- 玩具 苯并芘:1mg/kg );18 种 cd)芘、萘、菲、芘、苯并[j]荧蒽、苯并 PAH 总量限值:<10mg/kg ); 门封、电缆线、塑料装饰条、铭牌等; e) 冰箱内部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制件按一类指 [e]芘) c )、与皮肤接触低于30秒(短时 间接触)或不与皮肤接触的材料 标控制;冰箱外观可能与人体皮肤接触的制 苯并芘:20mg/kg );18 种PAH 总 件按二类指标控制;除上述制件外,按三类 量限值:<200mg/kg )。 指标控制。 高度关注物质(SVHC )在 物品中不能超过950 mg/kg 。 对零件或零部件的SVHC 含 量具体要求: 5 REACH 法规SVHC 截止2015.2.2共161种。备注:按欧盟最新标准执行 1) 对单一材料零件,SVHC 含量 所有原材料及零部件 不能超过950 mg/kg ; 2) 对组件的零部件,需按拆分原 则进行拆分,按每种材质SVHC 含量不能超过950 mg/kg 。 (玻璃、陶瓷、混合物等) 冰箱整机及零部件气味 气味和味道 <3 冰箱内饰件及门封(整个产品) 全面迁移 可迁移的物质 <10mg/dm 2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塑料及涂层零部件 铅<0.02 mg/dm 2 ,镉<0.005 金属材料的金属迁移 重金属 mg/dm 2 镍<0.1 mg/dm 2 ,铬<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金属零部件 0.45 mg/dm 2 ,铜<0.3 mg/dm 2 钡<1mg/kg ,钴<0.05mg/kg , 塑料材料的金属迁移 重金属 铜<5mg/kg ,铁<48mg/kg ,锂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塑料零部件 <0.6mg/kg 锰<0.6mg/kg ,锌< 18 种 多 环 芳 烃 苯并芘18种多环芳烃总量(具体物质见 具体指标见管理规定4.12 可能与人皮肤、食品接触的塑料及涂层零部 (PAHs ) 附录A ) 件 邻苯二甲酸(2-乙基已基)酯(DEHP ) 邻苯含量 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 )邻苯二甲 DBP<0.05%;其余<0.1%。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增塑剂及PVC 材料零部件 6 欧盟食品 酸丁基苄酯(BBP ) 邻苯二甲酸二异壬 接触材料 ( DINP ) 邻 苯 二 甲 酸 二 异 癸 酯 法规 有机挥发物总量 单体物质 <15 mg/dm2 可能与食品接触的ABS 、GPPS 、HIPS 零部

RoHS六大类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表

RoHS六大类有害物质含量标准表物质 名称用途与适用条件零件允许 PPM值 < 100 PPM零件禁止含 有期限试用法规 94/62/EEC,美国测试方法包装材料(纸箱,缓冲材,PE袋, 胶带)使用涂料,墨水 PVC电线,接头标示用涂料, 墨水,树脂,橡胶安定剂 焊接的铅,基板和电子零件的 Pb铅锡焊接,2005/4/1包装材料重金属 限制 2002/95/EC (RoHS指令) 2002/95/EC (RoHS指令) 2002/525/EC ( ELV指令) 2002/525/EC ( ELV指令)

2002/525/EC ( ELV指令) 2002/525/EC ( ELV指令) 94/62/EEC,美国US EPA 3050B< 1000 PPM2005/4/1 < 1000 PPM2005/4/1 <3500PPM <4000PPM < 4% 铅钢材中含有的铅 铝材中含有的铅 铜材中含有的铅 陶瓷基材中含有铅的电子零件 (电阻,压电器件) 包装材料(纸箱,缓冲材,PE袋, 胶带)使用涂料,墨水 Cd 镉表面处理(电镀,铬酸盐处理) 涂料 电气触点,保险丝,电阻,焊锡 使用在高可靠性电气接点表面

处理中没有代替材料产品 包装材料(纸箱,缓冲材,PE袋, Hg胶带)使用涂料,墨水汞塑料,PVC电线,接头标示用 涂料,墨水,树脂,橡胶安定剂 Cr6+ 六价包装材料(纸箱,缓冲材,PE袋, 胶带)使用涂料,墨水< 100PPM2005/4/1包装材料重金属限制 禁止特意添加立既禁止76/769/EEC 禁止特意添加 & < 75PPM2005/4/12002/95/EC (RoHS指令) 2002/95/EC (RoHS指令) 94/62/EEC,美国 < 100PPM2005/4/1包装材料重金属 限制 < 100 PPM2005/4/12002/95/EC (RoHS指令) 94/62/EEC,美国 < 100PPM2005/4/1包装材料重金属

03环保有害物质管理规定

中山市德雅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三级文件 环保有害物质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文件编号:DY-WI-ZL003 版本号:A/0 归档部门:质量部 发放编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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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产品环保管制作业流程及权责,使在对供应商评审、样品评估、来料检验,制程管制及产品出货等过程得到有效管控,使出货产品危害物含量符合客户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以及成品。 3、定义 RoHS: 欧盟关于有害物质使用禁令,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分别为: 镉(Cd)≦100ppm、铅(Pb)/汞(Hg)/六价铬(Cr6+)/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五项均≦1000ppm。 REACH: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限制法规,主要对高度关注物质SVHC 进行监测。 4、权责 4.1管理者代表: 负责ROHS管理领导工作,对过程重大事项的进行裁决; 4.2 质量部: 4.2.1、负责有害物质管理相关文件的拟定,环境相关物质的法令法规了解及纳入,环境相关物质异常处理及反馈,负责主导公司环境相关物质管理的规划、推行、监督、培训等工作。 4.2.2、质量部应建立《供应商环保报告目录明细表》,将所有报告的报告编号、有效期、预警线等进行归类管理,其中预警主要指将报告的有效期缩短一个月,将到了预警线期的供应商名单提供给供应商管理部,然后供应商管理部要求供应商尽快提供最新及有效的环保报告与我司。 4.3、市场部: 负责提供客户的环保要求及相关规格,并将其信息传递给质量部和技术部。 4.4、供应商管理部: 4.4.1、在新供应商开发、现有供应商评估过程中必须要求供应商提供SGS或其它检验机构颁发的ROHS和REACH检测报告,报告检测机构以SGS优先,报告必须获得客户认可,包括有效期,检测机构等,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必须要求限时整改。 3

有害物质识别和控制程序(RoHS_

有害物质识别和控制程序(RoHS) 一、目的 为了对公司对产品和制造流程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持续识别和控制,从而确保产品在我公司内部不受到污染.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ROHS产品的相关活动. 三、职责与权限 3.1公司工程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有害物质开展识别调查和评价,并对控制措施进行 指导、监督、检查。 3.2生产部门负责推行清洁生产、开展污染预防和控制。 3.3与RoHS有可能的污染源控制直接相关的操作工应做好本岗位污染控制工作。 四、定义 无 五、程序 5.1有害物质辨识的时机和更新 a. 体系建立之初,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全厂有害物资污染辨识。 b.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追加、涉及到新项目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以及相关方要求等情况下,可适时进行识别 c. 当环境、工艺、用料等发生改变,导致新的污染环节出现时,要重新开展评估活动。 d. 当条件没有变化时,每年至少重新评价1次,以评价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2有害物质识别的开展 5.2.1各部门选择和确定可能保护有害物质的原材料、辅料,以及可能造成产品含有有害物质的活动或服务,其中活动的选择可涉及作业过程、仓储、生产场所等多方面。

5.2.2在识别有害物质时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a. 污染源辨识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及标准,并结合工厂实际情况,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情况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b. 对进入现场的人员(含内部及外部人员)、相关方的活动也应辨识。 c. 有害物质识别应考虑公司所有使用的材料、辅料、助剂,将识别出的包含有害物质材料列入《有害物质一览表》 d. 污染源辨识应考虑工厂所有与产品有关的活动及作业现场,从工作区域布置、源辅料物资、生产工艺及设备,辅助生产设施、作业环境几部分,各部门分别分析其存在的污染源,列入《污染源辨识和控制清单》登记。 e. 各部门将识别出的有害物质存在的材料和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有害物质污染的污染源交工程部汇总,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5.2.3工程部及时收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识别管制物质种类和限值,以及豁免内容,制定本公司的《豁免材料及最高限值一览表》 5.2.4管理者代表组织工程、品保、生产等部门,对公司《有害物质和污染源一览表》进行评审,讨论制定控制措施。 5.3清洁生产控制 5.3.1参与需要符合RoHS要求的产品制造的人员(诸如作业员,检验员,仓管员,返工员,物料员,领料人员,线长,领班、主管、经理等)都必须接受有害物质识别、产品的搬运,处理,包装,防护,标识和储存的要求方面的培训。以保证都有足够的相关知识和足够的认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以保证对于RoHS制程的执行力度。必须在一个规定的期间(一般一年一次)进行符合产品RoHS的搬运和制造方面能力的认定和再认定。 5.3.2ROHS生产用具和助剂的使用: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 注: 1、对于以上禁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现在可以书面承诺不含有。 2、以上带“★”的禁用有害物质,要求供货商提供检测机构(如:SGS、ITS、TUV)的检测报告。 3、规定为限用的有害物质,供货商提供的物料如果含有,请制订减少使用计划,以至达到禁用。 4、此清单所禁用/限用的有害物质是根据:欧盟RoHS指令、REACH法规、SS-00259最新版、Delta <10000-0162>要求以及其它客户要求中最为严格的要求。 供货商已知悉以上内容,请负责人签名、盖公司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不使用有害物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建立全球的绿色家园及应对欧盟RoHS指令和REACH法规,甲方为持续改进IECQ 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并修改了《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坚持不断的遵守HSF(无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禁止和限制使用对环境有害的物质,提升对环境和社会的责任感,为客户和社会提供绿色产品。为此,甲方对各已方(物料供应商)作如下的要求:1、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现在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甲方《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 标准》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的,请即时传真或速递《不使用对环境有害物质承诺书》于甲方采购部,同时提供RoHS 2.0中规定的有害物质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如有必要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抽样给有资质的外部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支付,以此来确保其真实性。 2、乙方供给甲方的原料或辅料如不能承诺不含或不使用有害物质的供应商,请尽快送样到 权威机构检测,证明是否含有鹰达行《禁用/限用有害物质清单及标准》中所规定的有害物质。 3、检测也可委托甲方进行,但必须是书面委托,且经双方确认后生效,检测费用由乙方承 担。 4、如乙方在指定的检测机构已经进行了产品检测,且保证产品是按相同工艺相同原料生产 的,甲方视其产品检测报告有效。 5、如乙方改变原材料供应商、工艺等生产时,请一定重新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和保证书。 6、请必须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赔偿和承担。 7、希望各乙方(物料供应商)也建立不使用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实施RoHS指令和遵守REACH 法规,建立绿色生产平衡,乙方也必须不定期对其供应商进行考核验证,保证其物料来源及生产过程不受污染。 10、此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名及盖章后生效。 此协议书作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补充,请各乙方务必予以配合为谢! 甲方: 乙方(物料供应商): 盖章: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含表格)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QC080000-2017) 1.0目的: 对危害生活环境有关的物质,采以持续管理以抑制因管制不当的环境有害物质间接或直接地污染到生产环境与产品,期以确保本公司所开发之产品能符合美国、欧盟与日本等先进国家标准,进而降低世界环保潮流所带来之冲击。 2.0范围: 2.1 本公司内材料管制系统;含生产制造流程,材料、半成品、成品。 2.2 供应商之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生产制造流程。 3.0定义: 3.1 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包括产品制造基本信息、产品成分、物理或化学特性及易燃/危险信息。 3.2 ROHS:欧盟电子电机设备中危害物质禁用指令 3.3 PAHs:多环芳烃,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的一类有机化合物 3.4 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3.5 ICP:数据测试报告 4.0职责:

4.1品管部: 4.1.1负责督导所有合格供应商落实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工作; 4.1.2负责监督本公司所有生产与储存环境、生产设备与销售的产品,均能符合有害物质管制要求。 4.1.3负责对法规制度及客户所要求的项目予以随时检讨,并传达或指示有关部门采取防患措施。 4.1.4负责对出现有害物质不合符产品的调查及落实。 4.2 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环保之材料,并对供应商进行各项品质政策的推展。 4.3 生产部:负责制程中有害物质的控制。 4.4 生管部: 4.4.1负责仓库环境物质不合格产品和环境物质合格产品做有效地隔离与管控。 4.4.2负责成品、部件的储存控制和发货控制。 4.5 开发部:对设计开发之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中不会含有美国、欧盟与日本等先进国家标准所列举禁止之物质,并对所发行的产品规格书及承认书上能清楚记载禁止物质之种类与标准,以利供应厂商制造与管制之遵循。 4.6 综合管理部:负责有关环境关连物质之管理作法、情报搜集与员工的教育训练。

ROHS环保管控程序

R O H S环保管控程序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程 序 文 件 Procedure Document 文件受控印章 受控副本印章 文件名称: ROHS 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JD-QP-29-A 版 本: A 生效时间: 编 写: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汇签记录:

1.目的 确定产品环境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国际、国家相关环境指令,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客户要求的产品环境标准。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材料和产品环境管理体系。 RoHS指令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 汞, 铅, 镉, 铬(六价),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等。 3.定义 PEMS :Products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即产品环境管理系统,是一个组织内关于产品的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 施、实现、评审和保持产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产品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产品环境:产品对环境的友善度,具体为产品中不含有有害物质,目的是保证产品废弃时,产品里没有有害物质排放到土壤、江河、大气中,给环境带来恶劣影响。 禁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客户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限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的或客户要求的限制使用的物质。 均质物质:无法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原材料。 检测单元:可以直接提交进行精确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4.权责 文控: 确保遵守本工作程序和规范,通过促进对本程序所述之要求的认识,确保禁用物质管理体系在整个公司的理解和实施;识别、记录和报告与任何禁用物质管理不符合的事项,发起且实施和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向客户提交必要的文件;向最高管理层汇报禁用物质管理体系表现以供评审且提出建议;为员工,管理人员及下级供应商提供培训计划。 业务营销部门:在产品设计时,获取客户对产品环境最新的要求,以确保我司产品符合客户要求;每月定期确认客户的PEMS管控标准有无更新,及时获取客户的最新版资料并传递QM。当发生环境管理物质不符合且产品 已出货时,及时通知客户并组织相关方提供及实施解决方案。

有害物质控制有关法律法规清单[1]

有害物质控制有关法律法规清单有害物质控制有关法律法规清单 国际公约国际公约:: 巴塞尔公约(控制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 斯德哥尔摩公约(关于持久有机物污染控制) 鹿特丹公约(危险化学品的事先通知) 维也纳公约(关于ODS 物质的控制) 东京议定书(关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国际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OSPAR 协定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 蒙特利尔议定书(管制破坏臭氧层的物质) 气候变化纲要公约(FCCC)(管制温室效应的物质排放量) 华盛顿公约(CITES)(保护稀有野生动植物防止其因国际贸易而遭滥捕) 生物多样化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美国美国:: 美国环保署对铅及铅化物的要求(2001) 美国ODS 标签规定 美国消费产品安全委员会(CPSC)16CFR1303/16CFR1500 美国环境保护委员会(EPA)正在建立一项针对无铅产品的规定 加州65法案 加利福尼亚废弃电器产品回收利用法 (2003.9.22) 美国加州有害物质应对计划要求汞的使用减半(2006) 美国有汞使用的产品须事前报告,并在产品上贴上标签 CONEG 包装材料规范(RTM-008) 欧盟欧盟:: 关于电子电器设备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环境物质指令(RoHS 2002/95/EEC) 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WEEE 2002/96/EEC) 耗能产品生态设计指令(EUP) 报废汽车指令(ELV 2000/53/EC) 镉指令(91/338/EEC) 包装指令(94/62/EEC)

包装废物指令相关标准一览 ? EN 13427:2000---包装废物标准的使用 ? EN 13428:2000---材料缩减 ? EN 13429:2000---再使用包装 ? EN 13430:2000---材料的循环使用 ? EN 13431:2000---能源的恢复行使用 ? EN 13432:2000---堆制成肥和生物降解 电池指令(98/101/EC、91/157/EEC、93/86/EEC) 瑞典TCO 指令 IPP 有关某些危险物质和制剂限制销售和使用的指令(76/769/EEC) 欧盟关于影响臭氧层物质法规 (No 2037/2000) 荷兰禁用一种名为FR-720的有害阻燃剂法例 REACH 指令 Amendment on End-of-Life Vehicles(2002/525/EC) 85/467/EEC(PCBs / PCTs) 89/677/EEC(As / Pb) 93/11/EEC(N-Nitrosamines) 96/55/EC(Chlorinated solvents) 1999/51/EC(Tin,PCP,Cadmium) 83/478/EEC,91/659/EEC,85/610/EEC,1999/77/EEC(Asbestos) 日本日本:: 环境基本法 绿色采购法(2000.5) 回收法令(2004.4) 臭氧层保护法 地球温室化对策推进法 日本循环型社会形成推进基本法(2000.5.26) 关于对化学物质的审查和制造等限制的法律(化审法) 大气污染防止法(大防法) 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安法) 再生资源利用促进法(1991.10) 能源保护和促进回收法(1993)

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有害物质管控清单 案场各岗位服务流程 销售大厅服务岗: 1、销售大厅服务岗岗位职责: 1)为来访客户提供全程的休息区域及饮品; 2)保持销售区域台面整洁; 3)及时补足销售大厅物资,如糖果或杂志等; 4)收集客户意见、建议及现场问题点; 2、销售大厅服务岗工作及服务流程 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 班前阶段1)自检仪容仪表以饱满的精神面貌进入工作区域 2)检查使用工具及销售大厅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登记并报告上级。 班中工作程序服务 流程 行为 规范 迎接 指引 递阅 资料 上饮品 (糕点) 添加茶水 工作 要求 1)眼神关注客人,当客人距3米距离 时,应主动跨出自己的位置迎宾,然后 侯客迎询问客户送客户

注意事项 15度鞠躬微笑问候:“您好!欢迎光临!”2)在客人前方1-2米距离领位,指引请客人向休息区,在客人入座后问客人对座位是否满意:“您好!请问坐这儿可以吗?”得到同意后为客人拉椅入座“好的,请入座!” 3)若客人无置业顾问陪同,可询问:请问您有专属的置业顾问吗?,为客人取阅项目资料,并礼貌的告知请客人稍等,置业顾问会很快过来介绍,同时请置业顾问关注该客人; 4)问候的起始语应为“先生-小姐-女士早上好,这里是XX销售中心,这边请”5)问候时间段为8:30-11:30 早上好11:30-14:30 中午好 14:30-18:00下午好 6)关注客人物品,如物品较多,则主动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如拾到物品须两名人员在场方能打开,提示客人注意贵重物品); 7)在满座位的情况下,须先向客人致歉,在请其到沙盘区进行观摩稍作等

待; 阶段工作及服务流程 班中工作程序工作 要求 注意 事项 饮料(糕点服务) 1)在所有饮料(糕点)服务中必须使用 托盘; 2)所有饮料服务均已“对不起,打扰一 下,请问您需要什么饮品”为起始; 3)服务方向:从客人的右面服务; 4)当客人的饮料杯中只剩三分之一时, 必须询问客人是否需要再添一杯,在二 次服务中特别注意瓶口绝对不可以与 客人使用的杯子接触; 5)在客人再次需要饮料时必须更换杯 子; 下班程 序1)检查使用的工具及销售案场物资情况,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领导; 2)填写物资领用申请表并整理客户意见;3)参加班后总结会; 4)积极配合销售人员的接待工作,如果下班时间已经到,必须待客人离开后下班;

ROHS环保管控程序

程序文件 Procedure Docume nt 文件受控印章 文件名称:ROHS 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JD-QP-29-A 版 本: A 生效时间: 2016.9.02 编 写: 日 期: 审 核: 日 期: 批 准: 日 期: 文件汇签记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版发行 受控副本印章 文件修改章节、内容记录 修改人签名/时间 批准人签名/时间

1. 目的 确定产品环境管理的程序和方法,在公司范围内推广国际、国家相关环境指令,确保公司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客户要求的产品环境标准。 2. 范围 2.1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产品、材料和产品环境管理体系。 2.2 RoHS指令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汞,铅,镉,铬(六价),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等。 3. 定义 3.1 PEMS :Products Environment Management System ,即产品环境管理系统,是一个组织内关于产 品的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产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产品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3.2 产品环境:产品对环境的友善度,具体为产品中不含有有害物质,目的是保证产品废弃时,产品里没有有害物质排 放到土壤、江河、大气中,给环境带来恶劣影响。 3.3 禁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客户要求禁止使用的物质。 3.4 限用物质:由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的或客户要求的限制使用的物质。 3.5 均质物质:无法机械分离成不同材料的原材料。 3.6 检测单元:可以直接提交进行精确检测的不需要进一步机械拆分的样品。 4. 权责 4.1 文控:确保遵守本工作程序和规范,通过促进对本程序所述之要求的认识,确保禁用物质管理体系在整个公司 的理解和实施;识别、记录和报告与任何禁用物质管理不符合的事项,发起且实施和验证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向客户提交必要的文件;向最高管理层汇报禁用物质管理体系表现以供评审且提出建议;为员工,管理人员及下级供应商提供培训计划。 4.2 业务营销部门:在产品设计时,获取客户对产品环境最新的要求,以确保我司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每月定期确认客户的PEMS管控标准有无更新,及时获取客户的最新版资料并传递QM当发生环境 管理物质不符合且产品已出货时,及时通知客户并组织相关方提供及实施解决方案。 4.3研发部:了解客户或法律法规的PEMS1控标准,保证在产品或材料设计阶段符合要求。在样品试 制时,需作新材料、新产品的手板评估,所有新材料必须取得有害物质的相关测试报告,确保所用的新材料、新工艺符合国家或国际组织制定或客户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物质的相关标准。

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计划(ZDHC)MRSL生产限用物质清单(V1.1)

缔 约 品 牌 联 合 MRSL生产限用物质清单(V1.1) 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计划 (ZDHC) 2015

2011年,由服装及鞋类行业主要品牌和零售商组成的团体做出共同承诺:引领全行业在2020年实现有害化学物质的零排放。 作为承诺的一部分及朝着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迈出的第一步,品牌团体于2011年11月公布了联合路线图。这份文件展示了品牌团体的通力协作,引领服装和鞋类行业到2020年时,在所有产品的供应链中的所有排放途径达到有害化学物质零排放。 该清单由多个服装知名品牌联合欧洲三个环境组织联合发布,这些品牌包括:阿迪达斯、Burberry、C&A、SRRIT、Gap Inc.、 G-STAR RAW、 HM、 I NDEX、 JACK Wolfskin、Lbrands、LEVI STARAUSS&CO、李宁、 M&S、新百伦、耐克、彪马、PVH、UNITED COLORS OF BENETTO NL。 按照 ZDHC 计划,相关品牌产品的生产过程都需要管控工厂限制物质列表(MRSL, Manufacturing R estricted Substances List)中的有害物质。相关品牌商希望控制其整条产业链上的有害物质存在情况,即使有些物质不会存在于最终产品中,也不允许其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就此,品牌商要求其供应商确定其下游化学品供应商以及材料供应商的产品中不含有超标的限制化学品。 ZDHC的限制物质列表管控不包括服装鞋类产品的天然皮革以及天然皮革的加工过程以及金属部件。 针对 MRSL中所列的物质,都要求相关生产商不得故意添加,另外还规定了相关化学物质在化学配方中的限量。针对不同的化学物质,该文件还给出了物质相关的用途,以便供应商排查。 该列表共包含 16 大类,其中包括壬基酚类物质、氯苯以及氯甲苯类物质、氯酚类物质、分散染料以及致命致癌染料、13 款阻燃剂、卤化溶剂、有机锡、多环芳烃、全氟化物、邻苯等。 联合路线图是一项非常宏伟的计划,为全球服装及鞋类行业设立了全新的环境绩效标准。本路线图包含了实现该共同目标的具体承诺和时间点。 现有缔约品牌随时欢迎新成员加入,并期待各利益相关方和支持者继续提供必要的支持,最终达成联合路线图目标。 本着透明公开的原则,品牌团体将定期发布报告,依照联合路线图制定的时间表检验进度(2012年公开季度报告,2013年至2020年公开年度报告)。ZDHC其它相关活动信息及动态均会在本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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