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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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 学校(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

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 。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 区(县)****** 。场所属于******[ 自有、租用] (选一),邮政编码:******* 。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 ,该组织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 。[ 企业(公司等)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公民个人] (选一)。

第五条举办者属于****[ 要求或不要求] (选一)取得合理回报者。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行政审批机关:****** 。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民事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八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

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性质: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

位。

第十一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

针,****** 。

第十二条办学类型:属于******[ 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职

业技能培训] (可选);

第十三条办学范围:******* ;办学的规模:****** (年招生量

****** 人或年培训量****** 人);办学的层次:******[ 初、中、高

级] (选其中);办学的形式:*******[ 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 (选其中)。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

第十四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注:董事会一般用于举办者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教育机构;理事会一般

用于举办者不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教育机构)

第十五条******[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的产生方式: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院长、主任)、教职工代表组成。人数:*** 名(要求:5 人以上单数组成)。任期:每届任期****** 年(最长时间不超过4

年),******[ 董事、理事] (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董事长、理事长] (选一)的产生或罢免:在[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成员中设***** (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由董(理)事会以全体人员过半数选举产生或罢免。

第十七条决策机构的人员变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 (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 次****[ 董事会或理事会] (选一)会议。经1/3 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召开会议,应于召开10 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理)事,董(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 (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办法:在(董事长、理事长或主要负责人[ 院长、校长、主任] )(选一)的人选中推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主要负责人[院长、校长、主任] (选一)应是决策机构成员。由******[ 董事会或理事会] (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三条主要负责人[院长、校长、主任] (选一)具有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对决策机构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教育机构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决策机构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人选姓名] ,家庭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第二十五条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原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书。进行离任审计后,经本教育机构******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 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后,到登记管理机关办

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资产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金:****** 万元(本教育机构设立时的出资额)。本项资金来源:****** (举办者单位出资、个人出资、联合出资[须注明出资比例] 、捐赠[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数额、用途] 等)(选其中,可多选)。

第二十七条其他出资方式:******[ 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等] (选其中并说明其产权关系。如:自主拥有和租赁使用等)。

第二十八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

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二十九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十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三十一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 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属于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不需要规定此条款。)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六条本教育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的章

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

机关的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七条本教育机构修改的章程,须经决策机构[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经2/3 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

第三十八条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 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

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四十条本教育机构******[ 董事、理事] (选一)人员的变更须

报审批机关办理前置备案。

第四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按照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三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一)*******

(二)*******

(三)*******

第四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于**** 年**月** 日经******[ 董事会、理事会] (选一)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 董事会、理事会] (选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西宁中通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章程 2012年4月23日编制

目录 一、名称及地址 (3) 二、单位性质 (3) 三、业务范围 (3) 四、公司人员及岗位职责 (4) 五、服务内容 (5) 六、运作资金 (7) 七、财务管理制度 (7) 八、办公用设施设备 (12)

西宁中通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本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有:xxx、xxx共2名。股东会由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x召集主持,表决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表决,将职业中介项目增加至公司经营项目中,同时通过以下职介服务管理章程。 一、名称及地址 公司名称为:xxxxxx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单位性质 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机构经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三、业务范围 1、人力资源招聘、推荐、培训(非社会力量办学)、测评; 2、职业中介、职业指导; 3、人事代理(不含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 4、人才派遣; 5、高级人才寻访; 6、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7、组织人力资源智力开发活动; 8、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9、按国家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10、市以上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公司人员及岗位职责 1、公司岗位编制: 公司总经理1人 X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介服务2人 XXX, 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培训员1人、 XXX,,大学;拓展培训师 档案管理员1人 XXX,,大学,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岗位职责 (1)、公司总经理 直接上级:公司法人,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下属岗位:职介服务、咨询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 管理职责:协议签订、组织人员对就业人员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审核,就业宣传及指导。 岗位职责: a.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签订委托招聘协议 b.公司各岗位日常工作管理 c.与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根据指导开展工作d.组织招聘洽谈会 (2)、职介服务2人 直接上级:公司主任 岗位职责: 接待求职人员,并根据规定审核资料并做登记。 联系用工需求单位,并根据规定审核资料协商签订。 发布公开用工信息,组织现场招聘活动。 建立及更新人才信息库,为各用工单位储备人才。

教育咨询培训有限公司章程两篇

教育咨询培训有限公司章程两篇 篇一: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3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2个自然人股东组成: 股东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二: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以货币方式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在年月日前一次性足额交纳. 股东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依法办妥财产权的转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2020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2020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费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 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秉;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课外文化艺术培训辅导班办学申请及章程

个人办学申请报告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为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适应社会对各方面人才的需求,繁 荣祖国教育事业,本人在深入调查,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进行了充分的准备,特申请开办课外文化艺术培训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举办者姓名:______ ,现任 举办者住址: 拟办学校名称: 拟办学校地址: 拟定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 培训目标:我培训机构秉承“选择牛津,成就光荣与梦想”的办学宗旨,根据学生身心健康 发展规律和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利用寓教于乐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在轻松愉悦的环境中学习。 办学内容:文化及艺术类 招生对象: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成人 办学规模:600人次/年 办学层次:初级、中级、高级 办学类型:培训机构 办学形式:短期面授 经费筹措:由举办者_________________ 投入办学启动资金50万元。 办学条件: 1、场地:办学面积平米,含____________ 间教室,厕所________ 间,桌椅套,(其中多 媒体教室间,有电脑、投影仪、音响等现代教学设备),前台有电脑、打印复印机台、饮水机、文件礼品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___________________ 等等; 2、师资:专职文化教师5名、艺术教师3名,他们都具有相关专业任职资格。 内部管理机制:由学校校长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申请办学需提交的材料附后,请贵局审核。 举办者签字: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年12月7日 2015 __ 章程 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实际,为规范机构行为,保障机构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依法成立并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民办机构。 第三条:本机构的注册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本机构的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本机构的办学范围:幼儿、小学、中学及成人的文化、艺术培训。 第五条:本机构的股东,出资额及股份本机构为:由______ 个人独立出资成立; 出资人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 出资额: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50万元,占本机构总资本10 0%。 第六条:本机构各项权责均由出资人直接享受及承担。 第七条:出资人的权利:出资人有权决定聘任新教师及相关人员薪酬的权利,有权依法获取收益的权利,有权依法参与及修改机构章程的权利。 第八条:本章程及机构各项制度未列入事项及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九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并向社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精选资料,欢迎下载

北京XXXXXX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XXXXXX学校章程 (建议文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宗旨:为搞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接受业务主管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依法办学。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学校。 第四条住所:市石景山区XX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XXXXXXXXXXXX。(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围为准) 第六条招生对象和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选项:学龄前儿童、学生、成人),学习期限为,教学采用(选项:普通全日制教育、面授、函授、广播电视教育)形式。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党组织负责人、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共同组成。

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

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对本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广东XXXXXX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东省佛山市XX区xxx路x号 邮政编码:521000。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商务信息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两个,分别是: 1、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2、姓名。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姓名。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2、王永锋。 以货币出资xx万元,总认缴出资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在2045年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根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 (二)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五)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七)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八)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九)按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出质所持有的股权; (十)公司终止,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遵守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三)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在三个月内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支付相当于未缴出资1%的违约金。 2、股东承诺出资期满后三个月内仍未出资的,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0元转让未出资部分的认缴出资额。 (五)不得抽逃出资; (六)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室内装饰设计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企业体制,规范公司行为准则,使公司在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良好机制中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中文名称为 第三条:本公司法定地址为: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四条:经营范围:室内装饰设计,施工。 第五条:本公司经营方针:诚信为本质量佳,优质服务誉天下。 第三章劳动人事制度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并全权实行劳动工资管理和人事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人事合同。 第七条: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对不合格员工进行行政处分,直至辞退,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可作下岗处理。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八条:

第五章规章制度 第九条: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开拓经营市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本公司员工的日常上班如下规定: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衣着整洁,仪表端正、口齿清晰。 2、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对客户文明、礼貌,不讲脏话。 3、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5、要有团队精神,主倡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6、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应勤奋工作、积极拓市场寻找市场。为公司建立一个广泛的网络关系。 7、人员电脑应专人专用,如人为损坏,由当事人赔偿。上班期间不允许利用电脑玩电子游戏看视频等与工作无关事宜。 8、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9、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11、不允许无故到其它公司乱窜,泄露公司内部事项。 12、按时参加公司的例会及各类活动,不允许迟到或无故不到;签到簿作为唯一迟到早退记载。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两篇 篇一: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xxxxx。邮政编码:xxxxx。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

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教育培训机构公司章程

XXXXX教育培训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省XXX市XX路XXX号 第四条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营范围:英语培训:报刊、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科研文献、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及交流:户外拓展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驶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工资; 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

案;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6.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任期三年。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5.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7.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8.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或者解聘。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产生。 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职工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所聘用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 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的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大家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有多少了解呢?没关系,下面是给大家收集的关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权益,根据《中国人民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公司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x路9号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学前教育项目策划、合作与推广; 幼儿园办园指导、教育教学咨询;幼儿园玩教具等教学资源服务。(以执照核准的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 10 万元。 第四章公司股东的姓名(名称) 第五条公司由2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各自的名称(姓名)分别: 股东姓名(名称) 住所事业法人证书编号

xx省xx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xx市xxx路351号事证第 1xxxxxxxxx95号 xx师范学校 x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9号事证第 14xxxxxxxxx213号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到位。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时间为: 股东姓名 (名称)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湖南省长沙师范学校附属幼儿园 3 30 xx年9月24日 货币 长沙师范学校 7

70 xx年9月24日 货币 合计 10 100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1、在股东会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司组织机构组成人员的权利; 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享有优先认购权; 6、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报告。 8、依法转让股权的权力; 9、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请求 * 解散公司。 第八条公司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缴纳出资; 2、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本人保证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在中国境内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承诺在本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前,不再在中国境内设立登记自然人独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XXXXX(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XXXXX。 邮政编码: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 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九条股东姓名:XXX,住所(址)XXXX,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XXXXXXXXXX。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股东出资:XXX,以货币出资 XXX万元,实缴出资XXX万元,占注册资本100%,于2016 年X月X日前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 (二)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 (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二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 (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否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星起点艺术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涝店镇星起点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涝店镇。邮政编码:710307。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

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经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美术、围棋、跆拳道、拉丁舞、中国舞。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10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和中小学生;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

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惠民县麦芒音乐培训学校 办公地址:惠民县东景豪庭B区沿街105 教学场所:惠民县东景豪庭B区沿街105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中小学生器乐等艺术培训活动的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普及艺术教育,提高音乐素养。 第四条办学类型: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惠民县教育局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会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25万元;出资者:李元灏,金额:20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是举办文化艺术教育培训。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李元灏,成员王松松、田雅雯。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教育培训机构创业计划书(全)

目录 一、执行总结 (3) 二、公司概述 (5) 2.1、企业的文化 2.2、公司的组织结构 2.3、管理人员及职责 三、产品与服务 (9) 3.1、服务产品 3.2、与旧“国学教育”的对比 3.3、服务特色 3.4、服务优势 3.5、品牌的服务 四、市场分析 (14) 4.1、市场现状分析 4.2、市场定位 1、目标市场定位 2、目标消费群定位 4.3、市场需求趋势与学府招生规划 4.4、市场优势 4.5、竞争者分析 五、市场营销 (18)

5.1、营销策略 5.2、营销手段 5.3、目标人群 5.4、价格定位 六、人力资源管理 (20) 6.1、教师的招聘 6.2、对内部工作人员的管理 6.3、对学生的管理 6.4、上课安排 七、采购管理 (29) 7.1、选址及构建 7.2、采购 八、财务分析 (35) 8.1、资金分析 8.2、财务预算 8.3、财务比率分析 8.4、综合财务分析 8.5、长期财务分析 附录 (47) 附件一:团队介绍 附件二:社会调查问卷 附件三:调查报告

第一部分执行总结 “国学”,顾名思义,中国之学,中华之学,在中国已有五千多年的悠久历史,是我们中华民族丰富的传统文化瑰宝。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浪潮中,文化也在朝着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迈进,国学越来越受到国内外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渐成一股国学流行风。借着这股国学风,以国学为主题创办一所国学教育班(又名现代私塾),既是一个很好的商机,也是一个参与国学建设的好机会。我们经过系统的调查发现,很多人想进行国学的学习,但社会上为其提供的场所门槛太高,学费昂贵。因此,我们在针对富有人群开设国学课的同时,还兼顾了那些处于小康水平并且喜爱国学的人群。 企业简介 1.公司名称:北辰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2. 学校名称:知行学府 3.公司地址:雨花区湖南省林业科学院内 4.经营业务:国学类培训机构 5.注册资金:100万元 6. 公司目标:创建明星企业,打造国学品牌 7. 企业的消费人群为:中产阶级以上(包括中产阶级)家庭的幼儿和青少年,高薪白领工作者和企业CEO以及喜爱国学的其他人群。 企业发展规划 在创办这个现代私塾三到五年,我公司将处于湖南同行培训机构的前列。后期随着知名度的提高以及自身的不断完善,将采取以长沙为母公司,对株洲、湘潭等消费层次高、人口密集的经济文化区进行扩张,推向全省,然后辐射全国乃至全世界。 市场进入优势 1、迎合消费者的市场需求

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装饰公司章程三篇 篇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常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章程为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湖南鑫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湖南省望城县高塘岭镇 第四条公司由3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装饰设计、装饰工程施工、平面设计制作、建筑装饰材料、装饰饰品、橱柜、卫生洁具、五金机电的销售。 营业期限:二十年。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股东名称(姓名)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比 例 住所身份证号码现金80万元40% 现金40万元20% 现金80万元40% 合计200万元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 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共29页文档

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办学章程 学校介绍 2009-08-17 16:15:18 阅读20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江阴南艺艺术培训中心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刘欣乐自愿举办的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成一个高品质、高层次、管理先进、服务到位的综合性文化教育机构;办学层次:非学历;办学形式:业余教育;招生对象:青少年、社会群体。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江阴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江阴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江阴市教育局。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 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江苏江阴。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刘欣乐,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以下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 (三)有权查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40万元;出资者:刘欣乐;金额: 40万元; 出资形式:货币;出资比例:100%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理事会,其成员为3人。理事会是本 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理事会在其成员中设理事长1名。理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及有关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教学教材

民办教育机构章程

智高点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智高点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以“教育育人”为宗旨,秉承“认真、快乐”的学校文化,以“实事求是做教育”的基本要求;办学规模;员工人,校区占地面积平米,学生人数人;办学层次: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形式: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对象:初中、高中在校学生。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河北省某区文体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某区文体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五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出资者:第八条本教育机构的业务范围:(一)教育信息咨询; (二)文化课程辅导; (三)商务信息咨询; (四)教育产品的开发;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董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董事会在其成员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注:董事会、理事会成员一般为3-25人;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学校章程; (二)办学活动计划; (三)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学校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学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教职工的工资报酬;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召开——次会议(至少2次)。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召开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理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装修公司章程

装修公司章程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2016最新装修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 出资、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费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其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

艺术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日照市五莲县恒艺艺术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邮政编码:2623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幼儿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育培养幼儿对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幼儿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育的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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