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公司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资金管理的总则1.为了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制定本规定。
2.公司资金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有效管理使用,严禁挪用、私放、挥霍等行为。
3.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公司资金管理相关事宜由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章资金使用的原则1.公司资金必须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用于个人私利。
2.资金使用应遵循经济合理、节约精打的原则,勿生虚报、浪费等不良行为。
3.使用公司资金需经管理层批准,符合公司规定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第三章资金管理的职责1.董事会: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决策。
2.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收支管理、流动性管理和风险控制。
3.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汇报。
4.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资金管理规定,如对资金有异议或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财务部门。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审计1.财务部门定期对公司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管理层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管理层并提出解决建议。
第五章资金管理的责任与制裁1.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据严重程度给予批评、警告、处罚甚至解雇等严厉制裁。
2.财务部门应建立严密的财务内控制度,确保资金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六章附则1.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则需经董事会决策。
2.公司员工必须全面理解和遵守本规定,不得有漏洞或擅自解释规定。
3.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对公司的资金使用、监督以及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的财务安全稳定。
资金存放管理规定

资金存放管理规定一、总则1.1 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资金存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运作。
1.2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
1.3 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降低风险;(2)合规性原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3)流动性原则:确保资金具有较好的流动性,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4)效益性原则:在确保安全、合规的前提下,提高资金收益。
二、资金存放管理职责2.1 财务部门为公司资金存放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本规定,并监督执行。
2.2 各部门应按照本规定要求,配合财务部门开展资金存放管理工作。
2.3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资金存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资金存放管理要求3.1 资金存放渠道(1)公司应在具有合法资质的金融机构开设银行账户;(2)严禁将资金存放在非金融机构或个人账户;(3)严禁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往来。
3.2 资金存放期限(1)根据公司经营需求,合理确定资金存放期限;(2)严禁将长期资金存放在活期账户,导致资金闲置。
3.3 资金存放利率(1)公司应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变化,合理选择存款利率;(2)财务部门应定期与银行沟通,争取优惠利率。
3.4 资金存放风险管理(1)建立资金存放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对存放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进行评估;(2)针对潜在风险,制定应对措施,确保资金安全;(3)建立健全资金存放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资金存放操作流程4.1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资金存放操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职责及审批权限。
4.2 各部门按照操作流程办理资金存放业务,严禁违规操作。
4.3 资金存放业务办理过程中,应遵循以下要求:(1)严格执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存放符合公司规定;(2)及时、准确办理相关手续,确保资金存放顺利进行;(3)加强与银行沟通,确保资金存放业务的顺畅进行。
五、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5.1 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存放管理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存放资金进行审计。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企业资金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和风险控制等方面。
第三条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资金管理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三)流动性原则:保证资金流动性,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资金增值。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企业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规性:筹集资金的方式、程序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合理性:筹集资金规模应与企业发展需求相适应。
(三)多样性: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资金筹集渠道。
第五条企业资金筹集方式包括:(一)内部筹集:包括自有资金、内部融资等。
(二)外部筹集:包括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第六条企业筹集资金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包括资金成本、资金风险、资金用途等。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企业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规性: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二)效益性:资金使用应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节约性:资金使用应避免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八条企业资金使用范围包括:(一)生产经营资金: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投资资金:用于企业扩大生产、技术改造、市场拓展等。
(三)筹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利息等。
第九条企业资金使用应进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使用目标和用途。
第十条企业资金使用应进行审批制度,按照资金使用金额和权限进行审批。
第四章资金核算第十一条企业资金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准确性:确保资金核算数据的准确性。
(二)及时性:及时反映资金变动情况。
(三)完整性:全面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二条企业资金核算包括以下内容:(一)资金收入核算:对资金筹集、投资收益等进行核算。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资金流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员工,对公司资金的获取、运用、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内部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二)时间性原则:严格按照付款期限、收款期限及时进行资金操作,避免延误。
(三)效益性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合理配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资金流动进行监督和风险评估,防范各类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的获取与运用第四条公司资金的获取主要来源有:自有资金、借款、股票发行、其他资金变动等。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计划、申请资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领取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资金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公司资金的运用应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和市场状况进行决策,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公司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方案,包括资金运用的具体用途、金额、时间,并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二)严格按照采购管理制度进行资金使用,确保采购合规、价格合理。
(三)对于资金使用期限较长的项目,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并报告公司高层进行决策。
(四)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定期报告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入流出情况、使用情况等,并及时上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三章资金的监督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与管理部门,负责资金流动的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条公司资金的监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流动的真实、准确、及时。
(二)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资金被侵占、挪用。
(三)建立资金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公司的战略目标。
(四)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资金的收付、使用、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都应遵守本制度,对不遵守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
第二章资金的收付第四条公司资金的收付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要求。
第五条资金的收付由财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公司内部的授权程序进行。
第六条公司内部的款项收付必须经过核对和认真审查,确保款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资金的使用第七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业务需要,并经过合理的预算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
第九条公司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的制度和规定执行,禁止私自挪用或私设账户。
第十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在使用资金时,应注重节约和效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资金的监督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制度,实施全程监控和有效的内部控制。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层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内部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和内部控制的相应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应自觉接受资金监督,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行。
第五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资金的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可以根据需要对本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层的审批和公告。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2)一、财务管理1.1 每月初,财务部门将进行月度财务预算编制,并提交给公司管理层审批。
公司资金监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防范和化解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收支、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2. 合规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资金运作合法合规;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4. 透明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的公开性,接受监督。
第二章资金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司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不得违反规定进行资金往来。
第六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必须经过财务部门审核,并按照规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第七条公司对外支付款项,必须经过授权审批,并附有合法有效的支付依据。
第八条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使用资金,应按照资金用途、金额、期限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资金存储管理第九条公司资金存储应当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银行,并签订合作协议。
第十条公司资金存储实行专户管理,不得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第十一条公司资金存储账户应当定期核对,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资金监管小组,负责对资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资金监管小组定期对公司资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资金收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2. 资金存储是否安全、合规;3. 资金使用是否高效、合理;4. 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到位。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资金损失、违规操作等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对资金管理负有直接责任,公司领导对资金管理负有领导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加强对资金流向的监督,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各级负责人及所有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员工,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资金管理应本着安全、高效、合规、稳健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的内部监督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对资金管理的审计监控。
第五条资金管理制度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和及时的调整。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使用第六条公司的资金筹集应遵循诚实、合法、合规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应合理规划资金使用,在资金需求及时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资金滞留。
第八条公司对于资金的使用必须建立预算制度,预算应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
第九条公司在使用资金时,应注重风险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条公司的资金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三章资金的保管与管理第十一条公司的资金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将资金存放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第十二条公司的现金资金应加密保存,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公司的电子资金应由专门的系统进行管理,建立完善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多层次的授权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十五条公司的各级负责人及相关员工对于资金的保管与使用负有责任,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
第四章资金监督与审计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的流向进行监督和审计。
第十七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的日常监督机制,定期进行资金的检查和核对。
第十八条公司应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十九条公司应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的使用进行专项审计,保证审计结果真实、客观。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严肃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将依法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的内容,为了规范公司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公司的运营安全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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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资金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实现实时监控资金动态,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规范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操作,加强公司资金管理,根据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单位。
第三条建立完善资金集中管理体系,以公司财务管理部为平台,对子公司的账户收支实时监控,并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方法,实现对资金的统一调度和集中运作。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以财务预算为基础,充分发挥预算管理规划、控制和协调能力,对公司资金收支实施预算管理,建立“依财力办事,按预算开支”的现代理财机制,合理安排、统一调配资金,充分体现资金集中管理的职能。
第五条资金集中管理是公司财务管理部模拟银行运作形式,按照“集中统一运作,分权分级管理,分级分类核算”的管理模式,通过账户、收入、支出、信贷融资的统一管理,加强资金预算管理,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年度及月度资金预算,并严格执行资金的收支两条线制度,达到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运作收益,合理配置资金资源的目的,使企业资金处于可控、封闭管理状态。
第二章账户管理
第六条各公司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实施管理,各公司以书面报告向公司财务管理部申请,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报请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第七条公司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作为合作金融机构,利用合作金融机构的网上银行系统作为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操作平台。
因特殊情况需要与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合作的,必须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报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批准。
第八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在公司所在地合作银行开设一个生产经营收入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收入账户;同时开设一个生产经营支出账户和一个项目资金支出账户;各公司的收入账户唯一,所有资金收入必须存入收入账户,不得将资金直接存入资金支出账户。
第九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银行结算和票据结算业务。
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超过银行存款余额的付款票据;不准签发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空白支票和付款票据;不得出借本单位的账户为其它单位或个人代收、代转资金。
第十条各子公司必须于每周五下午3:30前将各银行账户余额及库存票据金额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对逾期未报者,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三章现金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不得坐收坐支现金,对客户缴纳的零星现金收入必须存入本公司生产经营收入账户中,纳入资金集中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必须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支付范围和结算起点支付现金,不允许超范围、超限额进行现金支付。
各子公司库存现金金额不得超出集团批复额度。
各子公司若发生特殊情况下的大额现金支付必须经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并报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按照集团的要求实行年度资本性预算和月度资金预算管理。
年度资本性资金支出必须在公司董事会批准、集团批复的范围内支付。
对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追加的调整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需经集团审批后才能支付。
第十四条实施资金预算管理的工作目标:
1、进一步强化资金预算管理,建立依财力办事、按预算开支的理财理念。
2、强化资本性支出管理,严格控制非经营性支出,合理规避财务风险,不断增加财务积累。
3、强化流动资金管理,掌握公司流动资金状况,合理配置资金资源,夯实财务基础,并根据资金余缺,合理安排资金,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五条资金预算应以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分解预算为编报依据。
无财务预算,资金预算不予安排。
第十六条实行资金平衡会制度是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统一调配的重要手段,通过资金平衡会对公司本部各单位及各子公司资金收支实行统一安排,使公司每笔资金业务在事前控制、事中管理、事后分析各阶段处于受控状态,进而规避财务风险。
第十七条各子公司要按照集团公司文件要求,编制连续三个月的资金滚动预算,于每月24日12:00前,报公司财务管理部,对逾期未报者,按资金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各子公司必须于每月24日17:00前按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要求的格式,向公司财务部上报资金平衡计划、分析;上月度资金执行情况分析及两金占用分析(遇节假日不顺延)。
对逾期未报者,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公司本部各单位必须于每月24日17:00前向财务管理部上报下月度资金收支计划,逾期未报,按下月度不需用资金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各单位和各子公司应严格编制月度资金收支计划,做到收支平衡,并严格按照月度资金预算执行。
对实际执行中差额较大的,应说明其原因。
第二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本部各单位和各子公司上报的资金滚动预算及月度资金平衡计划进行审核,并依据各子公司资金滚动预算及月度资金平衡计划,编制公司合并资金滚动预算提交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并于每月25日17:00前上报集团资金结算中心。
第二十二条公司资金平衡会定于每月27-28日召开,会议由总会计师主持,公司总经理、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以及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对财务管理部汇总的月度资金平衡计划进行讨论,并确定公司月度资金平衡计划。
第二十三条财务管理部根据公司资金平衡会确定的月度资金平衡计划,编制月度资金平衡正式计划报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批准后,每月28日17:00前上报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
第二十四条财务管理部根据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下达的资金预算批复,分解下达各子公司资金预算批复。
各子公司依据财务管理部下达的批复,调整编制本公司的月度资金平衡计划并严格执行,调整后的资金计划必须于每月4日17:00前报财务管理部。
第二十五条月度资金预算支付计划项目之间不允许进行调整,本月未执行的资金支付预算不能延续至下月支付,必须在编制下月月度资金平衡计划时重新申报。
第二十六条预算外资金原则上不予安排支付,特殊情况下实行逐级审批制度。
各子公司预算外支出,在执行本单位预算外支付审批程序后,上报公司财务管理部,由公司财务部报请公司总会计师、总经理审批,经集团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审批,并拨付资金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七条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收入、支出的票据(包括支票、本票、汇票等)、“三角债”转账协议视同资金流入、流出纳入资金集中管理,不得私自留存、转让、贴现、背书和转账。
第五章资金执行分析
第二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定期对资金预算执行结果进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资金决策信息,同时根据分析结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主要分析包括:
1、全面报告和评价公司资金预算执行结果。
2、结合财务分析对资金占用结构及合理性进行分析。
3、结合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对短期偿债能力、资金使用效率、风险程度进行分析。
4、对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进行分析,找出产生差距的原因。
5、对资金集中管理以及运行的效果进行分析。
第六章担保、抵押
第二十九条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所需的担保、抵押(含质押)业务由公司本部企业管理部统一负责办理,各子公司不允许自行对外担保、抵押。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遵守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确定担保的各项条款。
第三十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抵押必须向集团提出“担保申请报告”,由集团战略、投资与预算委员会审核并出具“担保审核意见书”,上报集团董事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资金收支全过程,实施日常业务控制与监督;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合规合法性及效能实施专项检查。
同时接受集团的检查指导与监督。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检查资金的支付使用是否严格执行资金审批程序,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2、检查有无私设账户、将资金分流、用于体外循环、私设“小金库”、转移资金的行为。
3、检查各单位资金是否严格按预算支付,预算外支出特殊费用是否按相关制度办理了审批手续。
4、检查各公司协议抹帐、各类票据是否纳入资金集中管理范畴,支付是否按预算执行。
5、检查现金使用是否规范,有无坐收坐支、超范围、超限额使用现金。
6、检查是否未经批准擅自开立账户,违背“收支两条线”原则,擅自扩大融资规模等违反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对资金(包括承兑汇票)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考核范围内。
对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导致出现重大经营损失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各子公司须严格按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订适合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保证公司资金的正常运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