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火灾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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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汽车火灾调查(P435)

一、汽车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汽车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集电路、油路、气路以及多种机械、电器、功能构件于有限的空间内,运行时同时工作,各部分都存在火灾危险。据公安部消防局统计,1999年至2004年,我国汽车火灾总计44280起,汽车火灾的首要原因是电器故障,占总数的41%;其次是违章操作,占总数的9.4%;第三是放火,占总数的4.6%;让后依次为,自燃的占3.6%,吸烟的占3.5%,用火不慎的占2.2%,玩火的占1.3%;其他原因占17.6%;火灾原因不明的占16.8%。

总的来说,汽车火灾危险因素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向;

1.油路系统

汽车的油路系统主要由邮箱、汽油滤清器、汽油泵、化油器和连接油管组成。汽车使用的燃油主要是柴油和汽油,目前还有一些汽车改用液化气、压缩天然气为燃料。除此之外,汽车中还有发动机油、齿轮液压油、助力转向液、制动液、变速箱油、冷却液和润滑油等客人依然液体。这些油品都具有很高的火灾危险性,一旦泄露很可能引火源引燃。

汽油的燃点很低,但根据其他汽车火灾中常见的可燃液体的燃烧参数,在与热表面接触时,其他液体如润滑油、制动液等更可能容易着火。例如,发动机温度过高可能引起冷却用的润滑油升温,导致内压加大。当润滑油标尺未插好时,热的润滑油会从插口处喷发出来,落到高温排气管上,就有可能引起火灾。而汽油与高温排气管接触时则不容易被点燃,这主要是由于他的挥发所致。其他粘性更大、不易蒸发、着火温度也比较低的液体,如柴油或机油更容易被点燃。

2.电气系统

概括起来,汽车电气系统主要由九大系统构成,他们分别是:电源系统(由蓄电池、发电机和调节器组成)、启动系统(由起动机和继电器组成)、点火系统(主要有点火线圈、分电器总成、火花塞)、照明系统、信号系统(音响信号和灯光信号)、仪表系统、舒乐系统(主要是暖风器、空调器、音响试听装置)、微机控制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包括防盗器、刮水器、洗涤器、电动汽油泵、电动门窗、中控门锁)。

除大型卡车、大客车和重型机械车辆等大型汽车采用24V电压电路系统外,一般汽车均采用12V电压电路系统,但是汽车电路中通过的电流值很大,即使发动机停止工作,点火开关关闭之后,还有少部分电路带有12V电压。这些电路包括:从蓄电池到起动机的线路、从蓄电池到发电机的线路、从蓄电池到点火开关的线路、直接加装在蓄电池上的用电设备和部分从点火开关到时钟或点烟器等辅助电气设备的线路等。火灾调查发现,短路、过载过流、接触不良、漏电等是电气线路。接插件、电气设备引起火灾的主要故障形式,车上线路上会出现电熔化痕迹。汽车电气系统火灾发生机理如图所示。

3.排气系统

高温排气管与可燃物接触很容易引发火灾,汽车排气系统火灾发生机理如图所示。

4.人为因素

导致汽车发生火灾的人为因素主要包括维修、保养和驾驶过程中的违规操作、遗留火种、撞车起火及放火等。

其具体表现如下:(1)违章作业。通过对汽车火灾案例的分析发现,相当多的火灾都是由于人员思想麻痹,违章作业引起的。(2)遗留火种引发的汽车火灾。人们吸烟后随意将烟头丢在座椅缝隙处、卧铺车的床位上会引燃座椅等可燃物而引起火灾。特别是汽车在行驶时,由于产生的压力差作用,会使汽车后部形成涡流,很容易将抛出的烟头卷入车厢内,引燃可燃物起火。此外,维修人员在清洗车辆时划火引燃汽油、稀料等易燃物而引起的火灾事故也时有发生。(3)运输化学易燃危险品时,违反安全运输规定引起火灾。(4)撞车起火。(5)放

5.可燃材料

近年来,随着家用轿车的发展,现代汽车中,座椅、地毯、前衬和边板都提供了大量的燃料载荷。与早期的汽车大量采用金属部件不同,现代汽车中聚合物材料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汽车内部装潢材料、保险杠、仪表板、内饰板材、空调器零部件、蓄电池外壳、冷却风扇、方向盘、防震芯材、高级安全汽车座椅、工具箱、后备箱等,都会用的聚合物材料。据估计,现代汽车中可燃织品、塑料、聚酯和橡胶的质量大约占汽车总质量的20%,所有这些产品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可燃物,这些可燃物既可在起火部位为火灾的发生提供燃料,也可为火灾的蔓延和加剧提供燃料。

如果火灾中汽车玻璃受到足够的热量,就有可能发生炸裂,玻璃炸裂后,车内良好的通风条件会使车辆中其他可燃材料也被卷入火灾,加剧火灾的蔓延及猛烈程度。

三、汽车火灾原因认定条件

1.电气故障原因认定条件

电气故障原因认定条件为:(1)根据火灾燃烧痕迹特征,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等工作,可以确定起火部位。(2)起火部位大多在发动机舱或仪表板附近。(3)在起火部位发现有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可能的故障点,并提取到相关金属熔化痕迹等物证。(4)送检到火灾专业鉴定机构对相关电气物证进行鉴定分析,鉴定意见为一次短路熔痕或火前电热熔痕。(5)综合火场实际情况,可以有根据的排除其他火灾原因的可能性。以上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2.油品泄漏原因认定条件

油品泄漏原因认定条件为:(1)一般情况下汽车处于行驶状态。(2)起火部位可以确定在发动机舱内或底盘下面。(3)在发动机舱内重点过热部位,如发动机缸体外壁、排气歧管、排气管等,发现有机油、柴油、传动油等油品燃烧残留物黏附在其表面,同时找到可能的泄漏点。(4)经现场勘验,在发动机舱内未发现有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可能的故障点,或者存在相关电气物证,经现场分析或专业技术鉴定结果均为二次短路熔痕等。(5)发动机舱内油品燃烧后残留的烟熏痕迹较重,同时起火初期大多数情况下冒黑烟,且当事司机反映汽车起火前动力有不正常现象。(6)结合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情况,可以排除放火等人为因素的可能性。

油品泄露引发火灾的种类较多,注意汽油泄露与其他油品泄露的区别,汽油一般不能被炽热的表面所点燃,以上条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3.防火原因认定条件

防火原因认定条件为:(1)根据火灾燃烧痕迹特征,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基本可以确定起火部位。(2)判断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起火点,且都在驾驶室内、发动机舱前部、前后轮胎、油箱附近等(3)经调查询问等一系列工作,发现存在骗保或报复防火的可能因素。(4)在起火部位附近有选择地提取相关物证,如窗玻璃附着烟尘、车体外壳附着烟尘、碳化残留物、地面泥土烟尘、可疑物品残骸以及事发现场附近墙壁树干隔离带等表面附着烟尘(5)送检到火灾专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分析,结果为存在汽油、煤油、柴油和油漆稀料等助燃剂燃烧残留成分,且定量分析出样品量较大。(6)可以排除汽车所使用燃油的干扰因素和其他可能的干扰因素。(7)经现场勘验检查,在起火部位未发现有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可能的故障点,或者即使存在相关电气物证,经现场分析或专业技术鉴定均为火灾作用的结果,如二次短路熔痕和火烧熔痕等。(8)在起火部位提取的相关物证经技术鉴定分析出检出助燃剂成分,但经现场勘验确认起火部位无电气火源存在,同时可以排除遗留火种的可能性。以上条件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

4.遗留火种原因认定条件

遗留火种原因认定条件为:(1)经现场勘验和调查询问,可以确定起火部位。(2)起火部位绝大多数在驾驶室。对于货车来说,也可能会发生在货箱内。(3)经现场勘验检查,在起火部位未发现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可能的故障点,或者即使存在相关电气物证,经现场分析或专业技术鉴定均为火灾作用的结果,如二次短路熔痕和火烧熔痕等。(4)在起火部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且有局部燃烧炭化严重现象。(5)可以排除人为故意因素的存在,特别是放火骗保的可能性。

5.其他原因认定条件

汽车本身是一个复杂的整体,存在多种可能性引发火灾的因素,加之外来原因就更加复杂、多样,上面所述的是几种常见的汽车火灾原因认定条件,其他起火原因认定条件不能一一列举,应该说大同小异,最基本的认定条件均要首先确定起火部位或起火点,然后根据实际火灾情况收集、提取相关的物证,并进行必要的鉴定分析,最后综合各方面情况加以认定。

数据分析在化工装置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正式版

Through the reasonable organization of the production process,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to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to achieve the desired goal. 数据分析在化工装置火灾事故调查中的应用正式版

数据分析在化工装置火灾事故调查中 的应用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安全管理资料适用于生产计划、生产组织以及生产控制环境中,通过合理组织生产过程,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预期的生产目标和实现管理工作结果的把控。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化工装置火灾事故很多,总结了不少经验教训,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也比较清楚,但生产过程中造成火灾的因素很多,涉及面也较广,特别是引起火灾的主要成因有的不易搞清楚,因此,化工装置火灾事故调查是一项细致复杂的工作。目前,大型化工装置大多是集智能化数字控制的,各个仪表数据均由中控室电脑控制,大部分工艺操作在电脑控制室即可完成,在控制电脑上保存了大量装置的实时数据。同时,在相关的技术资料里也有装置的工艺参数、设计参数及各种压力、温

度控制指数,这些数据对火灾调查有着重要的利用价值。笔者从中石化集团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乙烯装置一起火灾调查中谈谈电脑实时数据分析在调查过程中的应用的体会。 一、火灾基本情况 20xx年6月3日18时55分,广东省茂名市于茂名市茂港区飞机岭的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分部64万吨/年乙烯装置2号裂解装置因雷击晃电造成部分设备跳车,引发管道内压力、温度急剧上升,导致2号炉北侧出口膨胀节脱裂,高温裂解气漏出着火,造成火灾,过火面积500㎡,火灾造成该装置线停产检修,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公司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消防主管部门组织内部火灾事故调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火灾事故等级标准 第五条火灾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火灾四个等级标准。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第三章管辖

第六条公司火灾事故,根据火灾等级按分工权限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有人员死亡的一般火灾事故及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内部调查由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一般火灾事故(不含死亡事故)的内部调查由公司消防主管部门负责,事故报告在事故发生后10 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处理资料装卷存档备查。 第九条公司消防主管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应当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并指派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第四章简易程序 第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第十一条适用简易调查程序的,可以由公司消防主管部门委派两名火灾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并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表明身份,说明调查依据; (二)调查走访当事人、证人,了解火灾发生过程、火灾烧损的主要物品及建筑物受损等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与流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863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程序 Fire accident investigation work procedur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程序是: 一、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

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火灾调查组织负责人的职责是: 1、听取火灾事故知情人的陈述,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现场保护情况; 2、对火灾调查组人员实施分工; 3、视察现场,确定勘查范围、勘查重点和勘查程序; 4、召集调查会议,根据调查、勘查获得的资料,对火灾基本情况作分析判断和决策; 5、决定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6、审定调查进程中向上级报送的情况反映。 三、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

车辆火灾事故特点及其预防措施通用版

解决方案编号:YTO-FS-PD802 车辆火灾事故特点及其预防措施通用 版 The Problems, Defects, Requirements, Etc. That Have Been Reflected Or Can Be Expected, And A Solution Proposed T o Solve The Overall Problem Can Ensure The Rapid And Effective Implementation.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车辆火灾事故特点及其预防措施通 用版 使用提示:本解决方案文件可用于已经体现出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不足、缺陷、需求等等,所提出的一个解决整体问题的方案(建议书、计划表),同时能够确保加以快速有效的执行。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车辆在现代社会已是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车辆数量的逐渐增多及大量使用在给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工作带来了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现今车辆主要以液、气态燃料、电能作为主要能源,从而使车辆的不安全因素增加,导致车辆火灾事故的频频发生。根据车辆事故的特点,总结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寻求一些避免灾害性事故的措施已经迫不及待地提到了议事日程。 一、车辆火灾事故特点 1、起火快,燃烧猛。车辆用汽、柴油或其他气态物质作燃料,它们都易挥发、燃点低、易爆燃;燃料、橡胶管、轮胎及其他车内装修材料等均为易燃物品,火灾荷载大,易造成猛烈燃烧;汽车在行驶中,供氧充足,易形成“风助火威”。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7号发布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第五章火灾损失的核定 第六章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明,并及时勘查现场。

论火灾事故责任的性质及其民事责任201206

论火灾事故责任的性质及其民事责任 2011年3月26日中午12:00左右,清江村上保四队(向阳渔港后)一仓库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随即赶到。经监控录像显示及向相关人员询问,火灾系由一名叫何××的6岁男孩燃放鞭炮所致。在自救的过程中,消防器材发生问题,导致自救不成功,后消防车赶到但消防水源没有,导致炎热蔓延,使损失扩大。失火仓库的承租人分别是王×、卞×、沈××,其中王×、卞×是直接向房东孙××租用的,沈××是经王×转租的。三人火灾损失据他们自己报约360万元,其中王×报损失约230万元。 由此案例,引发对于火灾案件民事责任承担问题的思考。 一、火灾事故责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火灾事故责任是一个广义的概念。之所以这样说, 是因为用行政手段和刑事手段制裁火灾事故责任者, 同样使用这个概念。从民法的意义上看, 火灾事故责任研究的是损害赔偿问题, 因此, 民法研究火灾事故责任就应从侵权行为法的角度来界定这个概念。火灾事故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造成火灾事故, 侵害单位或者自然人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利, 所应当承担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方式的侵权民事责任。这个概念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火灾事故责任是由火灾引起的责任事故。火灾, 是由于用火不当或者故意以火灾的形式所引起的灾难。用火不当引起的火灾事故, 是失火; 故意以火灾的形式引起的火灾, 是纵火。 2.火灾事故责任是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事故责任。这种灾难, 不是自然性的灾难, 而是一种人为的灾难, 是由于人的不当行为或者故意行为所引起灾难。在自然界, 也有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事故, 如果这种自然性的火灾事故有人为的因素, 仍然属于民法上的火灾事故。只有那些没有人为的因素所引起的火灾事故, 才不认为是民法意义上的火灾事故。例如, 堆积的媒矸石因为自燃引起的火灾, 如果是对媒矸石堆放的处理方法不当, 或者是对媒矸石自燃问题没有采取防范措施, 造成的火灾就是人为因素引起的火灾, 因 为这里面有归责于责任人的因素, 从而成为民法意义上的火灾事故; 如果没有人为的因素, 无法归责于责 任人, 那就是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自然原因引起的火灾,没有责任人承担责任,因而是免除责任的抗辩理由。 3. 火灾责任事故要承担的是民事侵权责任。无论是失火引起的火灾, 还是纵火引起的火灾, 虽然都发生法律责任, 但是法律责任的性质不同。有的构成刑事犯罪, 如纵火构成纵火罪, 失火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失火罪。以刑事责任追究的火灾责任事故和行政责任追究的火灾事故责任, 分别由刑法和行政法调整, 主要的调整方式是对行为人行为的追究, 解决的是惩罚性的责任问题。同样, 无论是失火还是纵火, 在发生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同时, 以及虽然不发生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 这些行为都可以发生民事侵权责任, 行为人要承担民事侵权的责任。这种责任方式所要解决的问题, 是对受害人权利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损失的救济问题, 而主要的不是对行为人的制裁——尽管这种责任方式同样具有对行为人进行经济制裁的意义。

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 随着时代的向前发展,社会不断进步,全社会资源越来越丰富,大大提升了人们物质生活条件与水平,人类劳动成果需要大量的付出,但是,在火灾面前却都显得那么渺小无奈,如果出现火灾,则一切都会成为泡影。现代社会发展进步,推动了新材料、新技术发展,在建筑行业,也大量引进了新材料、新工艺,提高了装修装饰的层次,但是,也埋下了许多火灾隐患,特别是城市内的高层建筑不断增多的情况下,增加了火灾救援难度,这也就给火灾现场保护和调查带来了麻烦。文章重点阐述了火灾事故调查程序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进一步提出保护分析方法,以此,全面保证社会稳定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标签:火灾调查;程序;问题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与发展,社会整体经济实现了快速增长,在新能源、新材料不断应用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火灾隐患。特别是社会上建筑出现的火灾事故,使人们对防火安全更加重视起来,火灾问题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火灾预防和救援是关键,但如果出现了火灾事故,如何认定和分析成因,则是重点,火灾调查需要通过科技能力,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综合的调查、咨询、查看、分析,调查分析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只有全面提高认识,加强技术能力,才能完成好这项任务。 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1.1 全面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火灾多种多样,不同的事故类型体现不同的状态,只有通过科学精准的分析,才能查明真相,还现场一个明白。对火灾进行调查时,需要组建专业的机构,通过专业手段、方法做好调查与取证工作,按照工作程序,火灾的原因调查主要是由火灾发生所在地的消防机构进行全面调查和处理,消防机构通过严格的程序,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和取证,明确火灾责任,火灾成因,而对一些疑难火灾案件、重特大火灾事故等,就需要及时汇报,向上级单位进行请示,通过与上级单位联合成立火灾调查专项小组,来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为了保证调查取证充分,需要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及有关技术专家共同参与事故的调查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分析,拿出具有说服力的权威调查结论,还原火灾事件真相,尽可能做到真实模拟,保证证据真实有效。相关调查组负责人要有专业人员担任,需要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火灾发生后,能够快速组织人员进入现场,第一时间抢抓线索,统一领导、科学分工、协调推进,有条不紊地开展好火灾调查,保证现场取证科学及时。 1.2 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当火灾发生以后,需要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入现场,通过对现场情况的了解与掌握,把握好第一手材料,并通过客观的分析,把相关问题联系起来,建立科

汽车火灾原因分析及技术防范措施之探讨参考文本

汽车火灾原因分析及技术防范措施之探讨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汽车火灾原因分析及技术防范措施之探 讨参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随着时代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运输业正在蓬勃兴起,汽车己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 交通运输工具。近年来汽车运输业突飞猛进,自九七年 来,全省增加机动车四十多万辆,目前全省有机动车一百 多万辆。汽车运输业的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方便和快捷, 同时也给人们带来灾难。椐不完全统计,全省自九七年至 今共发生汽车火灾440起,造成死19人、伤50人、直接 财产损失1238万余元。而且汽车火灾还在逐年增多,每年 平均以30%的速度增长,汽车火灾造成的危害极大,给国 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本文试图通过汽车火灾 原因分析与广大读者共同探讨汽车火灾的技术防范措施。

一.汽车火灾原因分析 本文所述的汽车火灾是除了因交通事故、雷击和纵火引发的火灾之外的纯粹的汽车火灾事故。汽车发生火灾极大部分是由于车辆燃油系统故障和电气线路设备故障或违章操作所引起,只有少部分是由于吸烟、使用明火不当引起。 1.燃油系统故障引起的火灾原因分析 燃油系统的功能主要是将燃油与空气按一定比例混合供给发动机气缸燃烧后产生动力。汽车燃油系统故障引起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 (1)供油系统容器和管路破裂或管路松动引起漏油而造成火灾。供油系统主要由油泵与化油器(新型汽车将两者改进为电喷器)、油箱和油管等组成。在使用过程中,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1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完善火灾事故调查的内容和程序,公安部决定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 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 三、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 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 六、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医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 “(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 七、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修改为“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八、将第三十条中的“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修改为“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九、删去第三十一条。 十、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文件编号:TXWBⅢ1.0〔2010〕6号批准人:赵瑞祥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 1 目的 为及时处理发生的火灾事故,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处理。 3 术语 火灾事故:是指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事件。 4 火灾事故分级 4.1特别重大火灾、重大火灾、较大火灾、一般火灾的分级执行公传发[2007]245号《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规定。 4.2 一般火灾中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由大到小的顺序分为四级: 4.2.1一级火灾: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

损失的火灾。 4.2.2二级火灾: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2.3三级火灾: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2.4四级火灾:1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5 火灾事故扑救 5.1单位发生火灾事故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 5.2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厂区内10分钟),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救火灾。 5.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将受伤或中毒人员用适当的方法和器具搬运出危险地带,并根据具体情况实施急救措施。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员不得停止对伤害人员的抢救和护理。 5.4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妥善保护火灾事故现场和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物资或防止火灾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火灾事故现场物件的,要做出标志,绘制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 6 火灾事故调查 6.1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 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总结火灾教训,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篇一: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① 事故项目名称: ② 施工内容: 主体结构施工、内外墙装修等 ③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地下二层局部地下一层,地上由xxx层非超限高层和xx超限高层组成。 2、事故再现描述 经过事故现场勘察、现场证人证言得出事故发展概况: 201X年 x月x日上午x点x分左右,项目部管理人员xxx发现凤凰美地xxx班组仓库发生火灾,随后火苗向临边房间蔓延,最终火势蔓延至整个仓库,xxx发现仓库起火后第一时间通知项目部总指挥xxx,xxx立即将灭火人员分为两组,一组马上采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另一组立即启动xxxx路消防栓进行灭火。与此同时,项目部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拨打了火警电话,经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及消防部门全力进行扑救,火灾持续二十分钟,至7:30分火灾全部扑灭。经事后调查,本次火灾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过火面积约xxxm ,直接经济损失约xxx元。 二、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Xxx早上七点进入仓库取工具准备去上班,进入仓库后不慎将烟头扔在仓库编织袋上,xxx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仓库,离开仓库后编织袋开始起火,并蔓延至仓库夹芯板,导致仓库起火。 2、间接原因 ①xxx作为班组长安全意识淡薄,吃烟头未熄灭后就随手丢弃。 ②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疏于对班组的管理,缺乏消防知识安全交底,仓库及仓库周围严禁携带火种。 三、事故教训及整改措施 ①尽管本次火灾得到了及时扑救,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也给我项目部乃至全公司的安全管理又一次敲响警钟,认真牢记本次事故教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②立即组织项目管理人员、施工班组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坚持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③由项目经理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不留隐患死角,绝不能走过场。 ④对生活区宿舍及库房进行全面排查,大功率电器一律没收,对使用者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 四、事故处理建议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对其他班组及管理人员再一次敲响警钟,对事故直接责任人xxxx罚款壹万元整,以儆效尤。 Xxxxx Xx年x月xx日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

地铁火灾事故分析解析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多,地铁作为人们出行的交通工具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但是,地铁火灾的发生率及严重的损失同样令人担忧。 地铁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但会造成大量的人员伤亡,而且还会造成城市的大面积交通堵塞,因此对地铁火灾事故的分析及预防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详细分析国内外地铁火灾案例的基础上,从扑救难度大、疏散难度大、火灾烟雾中的潜在危险性三大方面剖析了地铁火灾特点,从地铁管理、列车材料等方面分析了地铁火灾的成因。通过对国外预防地铁火灾措施的学习,再针对我国地铁现今存在的消防问题,从控制可燃材料、加强消防设施、保证火灾时地铁的通风以及地铁火灾预案的设计、地铁管理制度等方面对我国地铁预防火灾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地铁火灾;事故分析;预防对策地铁火灾事故分析Abstract With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pulation increase, the MTR as a means of transport people to the importance of travel is increasingly important to people. However, the incidence of subway fire and severe loss of the same cause for concern. Subway fire accident will not only result in a large number of casualties, but also resulted in large cities, traffic congestion, subway fires and therefore the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Based on the detailed analysis of subway fire at home and abroad, this paper studi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 subway fire from three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一条为确定火灾性质,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侦破刑事案件,明确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协作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火灾调查协作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并由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负责实施。必要时,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可以派员予以协调、指导。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通知刑侦部门,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参加调查: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所称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一)现场尸体有非火灾致死特征嫌疑的; (二)现场有来源不明的引火源、引火物,或者有迹象表明用于放火的器具、容器、登高工具等物品的; (三)建筑物门窗、外墙有非施救或者逃生人员所为的破坏、攀爬痕迹的; (四)起火前有物品被盗等可疑情况的; (五)非放火不可能造成两个以上起火点的; (六)监控录像记录有可疑人员活动的; (七)同一地区有相似火灾重复发生的; (八)其他具有放火嫌疑特征的。 第五条消防部门和刑侦部门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作配合,共同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分析起火原因等,并作记录。 第六条在火灾性质尚未确定前,现场调查以消防部门为主,刑侦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验现场,检验、鉴定有关痕迹物证; (二)查找知情人员; (三)调查访问知情人员; (四)调查、核实放火嫌疑线索。 第七条经调查,排除放火嫌疑的,刑侦部门应当向消防部门移交全部调查、检验鉴定等案卷材料,并撤出现场,终止调查工作。 第八条经调查,涉嫌放火犯罪的,经消防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案件移送通知书,将全部调查、检验鉴定等案卷材料连同火灾现场一并移交刑侦部门,并根据需要协助刑侦部门开展工作。 第九条刑侦部门应当自接到案件移送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案件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消防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向消防部门退回案卷材料、移交火灾现场。 第十条消防和刑侦部门对火灾性质认定存在分歧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或者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派员指导调查。 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共同派员指导调查,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部门应当采纳。 对死亡三人以上的火灾,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派员指导调查仍未达成一致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56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856 2 / 2 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火灾事故的现场,要严加保护。 2、认真调查访问,切实掌握起火前和扑救中的情况,确定起火时间,取得佐证,弄清起火原因。 3、仔细勘察现场,确定起火点,收集起火原因的物证。 4、搞好综合分析,将调查访问现场勘察和技术鉴定取得的种种材料连贯起来。 5、写出调查报告,火灾原因的最后确定,要严肃谨慎,重证据,重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地轻率下结论。 6、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处理事故规定,要在24小时内进行快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一、前言 上海静安火灾是XX年来发生的最为严重的火灾事故。 其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所造成的社会影响都是近期舆论讨论的焦点。静安火灾已经过去,但是这件事故却没有真正完结,紧接着而来的是对死者的悼念,对生者的安慰和对人们和政府的警示,责任重于泰山。 调查的目的:将以互联网为主要资源,完成一轮整体的报告,将整个静安事故的前后因果展示给大家,并提出我们小组成员对于这次事故的意见。 调查的意义:锻炼我们小组成员搜集资料,整合资料以及分析资料的能力,体验分工合作带来的好处,并且通过互联网的调查,体会对资料的筛选过程,了解调查的基本事项以及书写调查报告书的格式。 二、火灾原因 2 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 经过初步分析,起火大楼在装修作业施工中,有2 名电焊工违规实施作业,在短时间内形成密集火灾。 这起事故还暴露出5 个方面的问题:电焊工无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引发大火后逃离现场;装修工程违法违规,层层多次分包,导致安全责任不落实;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明显的抢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的行为;事故现场违规使用大量尼龙网、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导致大火迅速蔓延;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业和无证电焊工上岗,对停产后复工的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营救过程 政府: 1、下午2 时5 分左右楼层发生火灾 2、14时16分,接到火警报警电话

3、火警之后的第18 分钟,有消防车辆出现在火灾现场进行救援。紧接着救护车赶到,消防车利用水枪救火,并冲入大楼救人。 4、14时40分许,警用直升机也已经赶赴现场 5、15时30分利用高架云梯和高压水枪开始控制火势 6、15时50分三架警用直升机已经飞抵着火大楼的顶部,实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楼顶的居民。 7、16 时,警用直升机飞离顶楼。 8、18时30分,火势基本扑灭后,消防人员及时进入火灾现场,逐层收拾残火,仔细搜救各楼层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户搜救;45个消防中队122 辆消防车出动,救出100 余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灾人果断关闭电源和煤气,用湿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发现火情后直接跑到楼外脚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从楼上跳下去 4、跑到楼顶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灾后安置和赔偿工作 伤员救治: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一时间全力以赴救治伤员,120 市医疗急救中心调集30 辆救护车抢救、转运伤员和投入应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伤员医院的医务人员彻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灾受伤者。 灾民安置: 紧急安排16家宾馆的700 余个房间,将发生火灾大楼以及同小区另外两栋 大楼的居民800 余人紧急安置到宾馆中。 对于当晚有30 多户找不到亲人的受灾户,静安区安排专人陪同他们到医院、接待点和各安置点寻找亲人,开展心理疏导等工作。16 日上午,静安区安排寻亲

高速公路汽车火灾的成因、特点及对策分析(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高速公路汽车火灾的成因、特点及对策分析(正 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516-43 高速公路汽车火灾的成因、特点及 对策分析(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高速公路运输作为交通运输的一个重要方面,在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高速公路的建设也得到了迅速发展。高速公路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为人们的外出提供了方便,但与此同时,高速公路上的汽车火灾也不断增长,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因此搞好高速公路汽车火灾的扑救,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正要意义。 一、高速公路汽车火灾的原因。 1、电线短路是造成汽车火灾原因的主要因素。 汽车内用电设备多,线路繁杂、布线相对零乱。电线的外表绝缘皮容易老化脱落,造成线路故障或接触不良从而引发火灾。另外长时间的发动机运转机壳

1118_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修订后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四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调查 第三节检验、鉴定 第四节火灾损失统计 第五节火灾事故认定 第六节复核 第五章火灾事故调查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直辖市的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 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外,其他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规定 一、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1 、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公安 消防机构进行。 2 、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或者 市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3 、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市或者省公安消防 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的火灾事故的调查, 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 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二、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1 、保护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 灾现场。非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包括现场保护人)禁止擅自进入火灾隔离保护区,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火灾现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撤销保护措施。 2 、建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织: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成立火 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火灾调查组的职责是: ( 1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 2 )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 3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 4 )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 5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 、火灾现场勘查和访问 4 、火灾损失核定 5 、制作火灾原因认定书 6 、制作火灾事故责任书 三、火灾事故处理 主要分为四类: 直接责任、 间接责任、 直接领导责任、 领导责任。 对引发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下列处理:①应当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处理;②违反消防法律、 法规有关规定的, 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③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认定构成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的火灾, 应按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进行, 所作出的决定应以主管公 安机关的名义作出; 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 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

小区发生火灾,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

小区发生火灾,物业公司承担的责任 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后,物业公司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限定本文的研讨范围,小区发生火灾事故,在本文中一般指小区业主家中或经营场所中或小区公共区域内发生火灾事故。而物业公司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首先即明确了物业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当然也有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的情形,我会在后文中述说),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系基于其违反了与小区业主关于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的维护小区消防设施、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等的义务,或者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等的不作为,或者因疏于小区安全 管理或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存在消防设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等造成业主财产损害或财产损失扩大的过错行为。 这样,在小区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就至少存在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双方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成立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第二、基于火灾事故发生时,物业公司即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者未及时配合火灾事故的处理、疏于对小区安全的管理等不作为侵权,成立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等侵权法律关系;第三、基于物业公司疏于小区安全管理或在火灾事故发生时存在消防设施未能正常发挥作用等造成业主财产损害或财产损失的扩大,成立财产损害赔偿等物权法律关系。关于财产损害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在侵权责任法和合同法中均有规定,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即损害赔偿。 而对于物业公司究竟承担多大比例的责任,在实务中无法量化,因为在上述火灾事故情形中,通常是业主家中或经营场所或公共区域内自发或不明火源引发火灾,或者直接侵权人引发火灾,那么,业主自身或直接侵权人通常是承担火灾事故责任的主要责任主体,而物业公司在违反物业服务协议或不作为时,仅在其违反协议约定或不作为导致火灾事故损失扩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即物业公司往往是火灾事故责任的次要责任主体。我们说物业公司须对火灾事故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这责任比例无法量化,在全国各地的法院裁判中,法官通常会结合双方之间的过错程度、违约情形等综合判断,而这也基本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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