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内控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内控制度固定资产

管理办法

XXXXXXXX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配置,分部门管理,部门领导负责制。

第三条各使用部门应配备一名资产管理人员对本部门资产的使用等具体情况进行管理,每项资产落实到人,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部门资产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部门领导人离职或调岗,需由资产管理部门对其所负责的资产进行清查,在保证相关资产安全、完整并向下任领导办完交接的情况下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的会计账务处理,及时进行固定资产动态库系统的录入。

(二)定期与资产管理部门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单位资产管理办法,报主任办公会讨论经过。

第五条后勤服务科主要职责

(一)负责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及实物账。

(二)负责固定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修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单位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

(四)负责各使用部门固定资产的监督检查,对因不正当使用或其它因素造成资产毁损、丢失的情况进行处理。

(五)会同计划财务科审核固定资产存量,汇总编制固定资产年度购置计划。

(六)负责单位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资产配置,及时调配内部闲置资产的使用,提高资产利用率。

(七)负责XXXXXXXX资产的出租、出借等事项。

(八)年终会同计划财务科对待报废的资产进行技术鉴定,其中:主要结构和部件损坏严重,无修复价值、设备陈旧、技术性能很低无改造价值;因事故和意外灾害造成严重破坏,无修复价值;因新建、

改扩建需拆除;上级主管部门有文件规定,强行报废。固定资产报废,应由使用部门提出建议,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申请表”,在办妥资产报废批准手续后,由计划财务科进行账务处理,后勤服务科办理报废事宜。

第六条使用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管护。

(二)按照规定程序和操作标准使用固定资产,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本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进行清查。

第三章固定资产的范围

第七条为生产、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或单价在1000元以上能够持续使用的无形资产。能够持续使用的资产单位价值虽不足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第四章固定资产配置

第八条资产配置遵循科学合理、统筹优化、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九条单位固定资产的配置程序为申请、购置、验收入账。

第十条各部门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下年度固定资产购置申请,由单位领导班子审核同意后,由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一条对不可预见的特殊采购可临时追加计划,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方可购置,购置金额超过1万元的,需报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

第十二条对于有规定配置标准的固定资产,应当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配置;资产的配置应当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能经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应该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按照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十三条购入、调入、自建完工交付使用增加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相关验收意见,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办理有关入库、财务报销和使用部门领用手续。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根据资产管理部门开具的相关资料及发票登记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

第十五条接受捐赠或者盘盈的固定资产,应由资产使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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