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时间方法
1、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利用党的活动时间召开一次。
2、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的思想状况及表现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3、党员民主生活会原则上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如有特殊情况和较为重要的内容可由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
1、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日常工作思想状况和表现,以及对较大的政治活动和事件的思想认识和态度。
2、加强同志间的思想、工作上的交流,团结互助,促进工作,共同提高。
3、根据党员的具体表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员组织观念。
三、要求
1、党员要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并在生活会召开之前作好必要的准备。
2、民主生活会召开期间外出、病休以及遇到特殊工作不能参加的党员要按支部的要求另行向党组织汇报或写出书面材料。
3、党员干部除参加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参加党委和所在支部的民主生活会,过双重组织生活。
4、无特殊情况,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党以部要以予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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