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辛调味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调味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调味粉(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香辛调味粉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香辛调味粉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八角、孜然、胡椒、生姜、小茴香、丁香、桂皮、高良姜、草果、肉豆蔻)为主要原料,经精选、磨制、过筛、按比例混合、分装等工序制成的香辛调味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7900 白胡椒

GB/T 7901 黑胡椒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22267 整孜然

GB/T 22300 丁香

GB/T 30381 桂皮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

GB 316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

GB/T 32727 肉豆蔻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单一型:由单一香辛料制成的香辛调味粉。

3.2 复合型:由两种或两种以上香辛料配制而成的香辛调味粉。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花椒:应符合GB/T 30391的规定。

4.1.2 八角:应符合GB/T 7652的规定。

4.1.3 孜然:应符合GB/T 22267的规定。

4.1.4 胡椒:应分别符合GB/T 7900和GB/T 7901的规定。

4.1.5 干姜:应符合GB/T 30383 的规定。

4.1.6 草果、小茴香、高良姜:应符合 GB/T 15691 的规定。

4.1.7 丁香:应符合 GB/T 22300的规定。

4.1.8 桂皮:应符合GB/T 30381的规定。

4.1.9肉豆蔻:应符合GB/T 32727 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10袋,5袋用于检验,5袋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净含量、筛上残留物、水分、总灰分、酸不溶灰分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5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品。

7.5.2 检验项目如有不合格项,应从该批中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规定。外包装箱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8.2 包装

包装材料应符合GB 9683的规定,封口严密,包装牢固。

8.3 运输

8.3.1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挥发或有异味的物品混贮、混运。

8.3.2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扔摔、撞击、挤压。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五谷杂粮挂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五谷杂粮挂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挂面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莜麦、豌豆为原料,经除杂、去皮、研磨,辅以小麦粉、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再经混合、拌面、手工或机械压面、切条、自然风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五谷杂粮挂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8 荞麦 GB/T 10460 豌豆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3359 莜麦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按原料不同分为苦荞挂面、甜荞挂面、莜麦挂面、豆面挂面。 3.2 按工艺不同分为手工挂面和机器挂面。 3.3 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和异形面。 4 技术要求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FJLX 0015S-2018《冻干银耳汤料》编制说明 冻干银耳汤料是于以银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冰糖、红糖、黑糖、赤砂糖、蜂蜜、苹果、菠萝、木瓜、芒果、梨、百香果、柠檬、火龙果、椰果、红枣、枸杞、红薯、紫薯、槟榔芋、百合、莲子、白果(银杏果)、荸荠、莲藕、胡萝卜、血燕、燕窝、生姜、桂圆、黑木耳、薏米(薏苡仁)、芡实、紫米、山药(含紫山药)、花生、红豆、绿豆、螺旋藻、海青菜、珊瑚草、坚果仁、玫瑰花(重瓣红玫瑰)、桂花、茶树花、菊花、茉莉花、虫草花(蛹虫草)、魔芋精粉、麦芽糊精、乳清蛋白粉、木糖醇中的一种或多种为辅料,经前处理、分切、蒸煮或杀青、配料、铺盘、速冻、冻干、卸料、挑选、包装而成。为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一定的判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的要求,特制订本标准。 本企业标准由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由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的制定原则是: 1、本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格式严格按照GB/T1.1-2009的有关规定编写。 2、加工的原料、辅料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选用。 3、本标准中的感官指标、水分根据产品特征制定。 4、污染物限量按GB 2762进行规定,其中铅指标严于GB 2762的要求;展青霉素、黄 按GB 2761进行规定;米酵菌酸按GB 7096进行规定; 曲霉毒素B 1 5、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参照GB 19640制定,致病菌限量按GB 29921进行规定。 6、食品添加剂按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7、检验规则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制定。 8、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根据生产实际结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进行。 福建立兴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起草小组 2018年03月15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备案要求 (一)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认真阅读《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企业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2、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的要求; 3、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 4、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注: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格式应参照网上公告的模板(范例)制作。 三、备案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 咨询服务电话:电子信箱: 2、备案材料初审、申请受理: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注:初审材料提交者必须熟悉标准编制过程和相关知识。 3、组织专家审查审核、备案签批: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电子信箱: 邮编:2520XX 4、备案结果:登录“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此处由市卫生局填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登记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卫生厅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 (二)简要起草过程及意义 如,为了……,我公司计划生产××产品。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国际/国外标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的规定,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 ……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如,我国现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2763)、……等国家标准与本企业标准密切相关,均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三、产品的原料和工艺要求 (一)原料的技术要求 说明使用的所有食品原料,按照添加量递减排序。如,产品使用××为主要原料,辅以××、××、××、××、××、××、……,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1. ××应符合GB××××的规定。

2. ×××应符合GB/T××××的规定。 3. ×××应符合SB/T××××的规定。 4. ×××应符合NB/T××××的规定。 5. ×××应符合……的规定。 …… (二)产品的生产工艺 说明详细生产工艺。如,产品以××为主要原料,××、××、××、××、××、××为辅料,经××、××、××、××、××、××等工艺加工制成。 …… 四、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比较情况 (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原则: 如, 1. 对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相同或同类、相近)食品标准,结合××食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标准; 2. 以“×××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制定、修订的依据; 3. 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应当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进行比较,优先选择发达国家或者与我国国情相近的国家或地区;

辣椒糊企业标准

Q/ZBL 昭通博禄一秋田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 ZBL 0001S—2014 辣椒糊 2014 -08-10 发布2014-09- 10 实施

昭通博禄一秋田食品有限公司

我厂生产的辣椒糊是以辣椒为主要材料,以大蒜、生姜、花椒、毛菇、食用盐、水为辅料,经去蒂、剖碎,入缸盐渍、转缸、咸坯、磨糊、装坛、密封、杀菌或不杀菌而成的。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的规定,我厂制定企业标准来作为组织辣椒糊生产、检验、贸易、仲裁的依据。 本标准安全性指标根据GB2714-2001 《酱腌菜卫生标准》的规定制定,其余指标是根据《酱腌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06 )版》及产品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昭通博禄一秋田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辣椒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辣椒糊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以大蒜、生姜、花椒、毛菇、食用盐、水为辅料,经去蒂、剖碎,入缸盐渍、转缸、咸坯、磨糊、装坛、密封、杀菌或不杀菌而成的辣椒糊。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4789.2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调味品检验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 5009.40 酱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5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卫生通用规范 GB/T 18979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免疫亲和层析净化高效液相色谱法和荧光光度法 GB 2760-81 苯甲酸钠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 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技术要求 3.1原辅料要求 3.11 辣椒:选用色泽鲜红、皮质厚、辣味浓的牛角椒。 3.1.2大蒜:选用大个、无伤害、无芽的新鲜蒜头;应符合SB/T 10348-2007 的规定。 3.1.3姜:选用光滑,每个小姜块互相连接成手掌样的一个整块的生姜;应符合NY/T 1193 的规定。 3.1.4花椒:选用色红、无梗、皮细、颗粒均匀、口开籽少的花椒;应符合GB/T 30391-2013 标准的规定。 3.1.5毛菇:选用新鲜优质,个大的毛菇。 3.1.6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3.1.7 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18 苯甲酸钠:应符合GB 2760-81 的规定。

(完整版)食品调料采购合同完整

食品调料采购合同 供方:北京兰贵祥商贸有限公司 需方:北京旺艳源食品店 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需方在合同期内,不定时、不定量向供方采购调味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单价说明: 1、该单价为到厂交货价格,包含供方的成本、运费、税费等所有价格构成部分; 2、该单价原则上在合同期内不得变动; 三、质量要求: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双方确认的需方企业标准,需方企业标准没有要求的,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上述标准都没有要求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要求及需方实际使用之目的。 四、数量要求

1、数量以供方当次订单为准,允许有5%的溢短装,具体结算以需方实际收到的经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为准。 2、如供方已在货物包装外明示标准数量,经需方检验实际数量低于该明示数量的,需方可扣除差异数量的3倍以下的货款。 五、货物交付:供方在需方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交付前的风险及运费由供方承担。 六、验收: 1、货到后,需方依附件所示验收标准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需方有权依具体状况作扣罚接收、罚款或退货处理。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复检,复检发现不合格、品质不一或不能正常使用的其他情况,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该批货物全部货款,造成其他损失供方仍应继续赔偿。 2、若供方产品质量不符合需方质量要求,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供方承担损失。 七、结算方式:签订本合同后三日内需方支付定金伍拾万元整,剩余货款待全部货物送抵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由需方(转账/现金)支付给供方。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八、合同期内供方必须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需方货物,如供方连续两次无法正常供应货物,除非有正当理由,需方将扣除供方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九、其它要求:供方不得出于谋求不正当利益之目的,而以供方或供方人员的名义向需方人员提供物质利益或私人事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益许诺;一旦需方发现,供方须向需方支付该部分金额(或折价金额)的10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从供方的货款及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该部分违约金。 需方对供方的此种贿赂行为的追溯处理权不受时间限制,若需方人员主动索取以上不当利益,供方应向需方报告,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应具备持续供货能力,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向需方公司供货(不可抗原因除外,)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供方须负责赔偿。 2、供方不能保证某一批及时供货,应当在收到订单后2小时内通知需方,未能履行通知义务,供方除承担当次订单总价30%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 3、若因供方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导致需方发生的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均

XX食品企业标准--企标定稿

Q/XXXX xxxx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X 0001S-2018 Xxxx产品 2018-02-20布2018-02-27实施 XXXX有限公司发布 1

Q/XXXX 0001S-2016 I 前言 我公司的XXXX,是XXXX为菌种,经大规模人工培养后,经原料处理、干燥、包装而成的食用XXXX。本标准的安全性指标按照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XXXX-2005 《XX卫生标准》(含第1号修改单),其余指标根据《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严格按照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XXXX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XXXX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蛋白核XXXX为菌种,经大规模人工培养后,再经离心、洗涤、分离、喷雾干燥、包装而成的食用XXXX。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副溶血性弧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9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技术要求 3.1 原辅料 3.1.1 蛋白核XXXX菌种 应符合XXXX属的形态、特性。 3.1.2 生产用水 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2 生产工艺 蛋白核XXXX→离心→洗涤→分离→喷雾干燥→包装→检验→入库。 1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 查细则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附件13:0307 调味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调味料产品是指除酱油、食醋、味精、鸡精调味料、酱类外的其他调味品。按其形态可分成固态调味料、半固态(酱)调味料、液体调味料和食用调味油。固态调味料包括鸡粉调味料、畜、禽粉调味料、海鲜粉调味料、各种风味汤料、酱油粉以及各种香辛料粉等。半固态调味料包括各种非发酵酱(花生酱、芝麻酱、辣椒酱、番茄酱等)、复合调味酱(风味酱、蛋黄酱、色拉酱、芥末酱、虾酱)、油辣椒、火锅调料(底料和蘸料)等;液体调味料包括鸡汁调味料、烧烤汁、蚝油、鱼露、香辛料调味汁、糟卤、调料酒、液态复合调味料等;食用调味油包括花椒油、芥末油、辣椒油、香辛料调味油等。调味料产品申证单元为4个。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和产品的品种即调味料(液体、半固态、固态、调味油)。调味料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307。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固态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分选、干燥或杀菌)→粉碎(制粉)→调配(筛分)→包装→成品

2.半固态(酱)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加工(盐渍、水解、烘炒、均质或乳化等)→调配→(杀菌)→包装→成品 3.液体调味料: 原料→前处理(除杂、清洗)→煮沸(抽提)→调配→杀菌→包装→成品 4.食用调味油: 原料→前处理(选料、洗料)→烘炒→压榨→淋油→调配→包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原料控制、调配、杀菌。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1.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和超量使用;2.微生物指标超标;3.原料不符合生产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厂房、原辅材料仓库、成品仓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原料处理、加工、调配、杀菌、后处理和包装的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成品包装与生产区域要相对独立。并具备防蝇、防虫、防鼠等保证生产场所卫生条件的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原辅料处理设备(筛选、破碎、蒸煮设备等); 2.加工设施(盐渍、水解、烘炒或制粉等设施); 3.调配设施; 4.杀菌设施(按需要); 5.包装设施; 6.封口设备。 此外,生产液体调味料的企业还应具备洗瓶机和灌装机。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06-12 卫政法发〔2009〕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鲜面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搅拌和面、压片、成型、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7589 纸餐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刀切面和拉条面。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2 辅料

速冻食品企业标准

速冻食品企业标准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Q/YKRD XXXX食品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XXX 0001S-2012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 2012-11-25发布 2012-12-15实施 XXXX食品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GB/《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XXXX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复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冻)牛肉、羊肉、鸡肉或鸭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盐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复合磷酸盐(焦磷酸钠、三聚磷酸钠、六偏磷酸钠)经解冻(或不解冻)、清洗、去皮、去骨、混合、分割、滚揉调制、制卷(板)、快速冻结、切片或不切片、包装等主要工艺加工制成速冻预制混合肉卷(板、片)。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07 鲜(冻)畜肉卫生标准 GB 2721 食用盐卫生标准 GB 2762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畜禽肉中己烯雌酚的测定 GB/T 畜、禽肉中土霉素、四环素、金霉素残留量的测定 GB/T 动物性食品中盐酸克伦特罗残留量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肉与肉制品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GB 12694 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 GB 16869 鲜(冻)禽产品 GB/T 20759 畜禽肉中十六种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GB 2668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 BB/T0039 商品零售包装袋 SB/T 10386 畜禽肉中氯霉素的测定 SB/T 10387 畜禽肉和水产品中呋喃挫酮的测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北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食品(保健食品除外)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向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严于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应规定。 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企业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材料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 第三条企业要对企业标准负责,保证企业标准的内容符合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公开承诺。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及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核对、接收等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名称、编号、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 第六条企业标准代号由企业编制,一般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四位年代号),其中企业代号应能反映所在行政区。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实行网上在线办理,企业应登录“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填报以下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 2 -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扫描件。 提供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生产或者食品加工的内容。 本市的食品企业,可以提供其分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由该企业在本市办理备案。 第八条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企业标准是否属于备案范围、备案材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做出处理: (一)不属于备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不在备案范围; (二)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具体内容; (三)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齐全的予以接收。 第九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接受材料后即时完成备案登记,在标准文本封面标注备案登记号,即时公开企业标准文本及其他备案材料,供公众免费查阅,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下载。 - 3 -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粉、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经精选,研磨、过筛、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调味类食品添加剂

调味类食品添加剂 食品甜味剂:赋予食品以甜味的物质(蔗糖、葡萄糖、果糖、麦芽糖、果葡糖浆、淀粉糖浆等糖是重要的营养素、食品原料,不属于食品添加剂范畴) 分类: 按来源分:分为天然甜味剂和合成甜味剂。 按结构、性质分:分为糖类(糖醇)和非糖类甜味剂,非糖类按结构又分为磺氨类、二肽类、蔗糖衍生物等。 按营养价值分:分为营养型和非营养型甜味剂,两者主要区别在于能量含量不同。 非营养型甜味剂:能量为相同甜度蔗糖的2%以下,因此一般为非碳水化合物类(即非糖类甜味剂) 特点: 非糖类甜味剂特点 - 高甜度:甜度很高,用量极少; - 低热值:热值很小,在相同甜度蔗糖的2%以下; -无致龋性:不被口腔微生物利用,故不致龋; -甜味保留时间长; -加热时不易焦化; -多不参与代谢过程,对血糖无影响 甜度及其影响因素 (1) 甜度的定义及其表示方法 * 甜度:指甜味的高低。 * 表示方法:设蔗糖的甜度为1或100,其它甜味剂的甜度是以此为标准的相对甜度。?(2)影响甜度的因素 -浓度、温度、介质、其它甜味剂 浓度越高,则甜度越大。 温度越高,甜度越小 介质:对甜度影响较大,不同介质影响不同。 酸:醋酸能提高甜味,盐酸无影响; 盐:浓度高时降低甜度,而浓度< 0.5%可提高甜味; 增稠剂:使甜度稍有提高。 甜味剂的协同效应:不同甜味剂混合时可互相提高甜度,此外还可改善味质、提高稳定性,减少使用量的作用。 常用甜味剂的特性与使用

优点: ?人工合成,化学性质稳定,应用范围广 ?不参与机体代谢过程,不提供能量 ?有利于牙齿健康,无致龋性 ?甜度高,用量少 ?价格便宜 缺点: ?甜味不纯正 ?安全性低 糖醇类甜味剂 糖的四大功能特性 味觉功能:提供纯正的甜味,以遮盖食品中的酸味、苦味,并赋予特殊的口感; 物理功能:为食品提供一定的体积结构和粘度,平衡渗透压,限制结晶过程,并降低水溶液的冰点; 化学功能:在高温下可变成焦糖,为烘烤食品提供焦黄色和焦糖香味,并可防止水果氧化变黑; ?(1)根据食品的品质和功能,以及生产工艺需要确定甜味剂 ?(2)使用高倍甜味剂替代蔗糖后,食品生产商能降低生产成本 ?(3)符合消费者对风味的要求,高倍甜味剂替代蔗糖产生的口味的差异能被消费者接受或不

食品企业标准文本模板

Q/SYYJP ××××食品企业标准 Q/XXXXX XXXX—XXXX 代替Q/XXXXX XXXX –XXXX 标准名称 ××××-××-××发布 ××××-××-××实施 ××××发布

前言 (前言部分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给出下列信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参考GB/T1.1的规定,本企业组织制定了《XXXXXXX》标准。 (说明食品企业标准制定、修订情况,如:)----可选项 制定:本标准于年月日首次发布。 修订重新备案:本标准代替Q/××××× ××××-××××《XXXXXXX》,主要修改如下: ——结合××××修订了范围的表述; ——根据××××修订了术语和定义; ——删除×指标; (说明下列信息:)----可选项 本食品企业标准由(××××企业名称)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 本标准批准人:××× Q/ XXXXX XXXX-XXXX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 XXXXX XXXX-XXXX ——Q/ XXXXX XXXX-XXXX

标准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x食品。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 2.2 ××× ××××××××××××××××××××××××××××××××××××××××××××××××××。 2.3 ××× ××××××××××××××××××××××××××××××××××××××××××××××××××。 …… 3.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 各种原辅料应符合相应标准和有关规定 3.1.2 ×××应符合×××××××(包括国标、行标、地标、企标等)的规定。 3.1.3 ×××应符合×××××××(包括国标、行标、地标、企标等)的规定。 注:没有上述标准的,可以符合企业规定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 …… 3.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甜醅子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甜醅子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甜醅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莜麦、青稞、小麦为原料,经清洗、浸泡、蒸料、冷却、拌曲、发酵,辅以白砂糖、果葡糖浆,添加食品添加剂(阿斯巴甜、柠檬酸、乳酸、三氯蔗糖、山梨酸钾和食用香精),经调配、灌装、灭菌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甜醅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 GB 1886.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又名阿斯巴甜)GB 1886.17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乳酸 GB 1886.23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搪瓷制品 GB 480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玻璃制品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4806.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涂料及涂层 GB 5009.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果糖、葡萄糖、蔗糖、麦芽糖、乳糖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GB 5009.2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 GB 5009.2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阿斯巴甜和阿力甜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786 罐头食品的检验方法 GB/T 11760 裸大麦 GB/T 12456 食品中总酸的测定 GB 126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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