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进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新进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新进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XX新进员工工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劳动部门及集团公司工资制度,结合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和本公司情况,为建立公司工资分配、运行机制,维护员工通过劳动获得报酬的合法权益,规范工资支付行为,发挥工资的激励、保障作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草案适用于劳务工、2004年8月23日后与本公司签订中期以上合同工,包括国家通过集团分配入退伍的义务兵及公司通过集团招入的大、中专学生(不包含分配入的军转干部和士官)。

第二章工资管理办法

第三条制订本办法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兼顾公平的原则,使员工薪酬与企业经济效益结合,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岗位绩效工资的构成

岗位绩效工资由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构成。

第五条岗位绩效工资标准的确定

本办法规定,公司对本办法第二条所涉及到的员工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职工被聘上岗的工作岗位为主,根据岗位技术含量、责任大小、劳动强度、环境优劣及员工的劳动技能水平、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确定岗位等级,以企业经济效益、市场劳动力价位及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

工资标准根据公司的支付能力及市场劳动力价格确定,适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新进厂员工工资标准的确定

一、新进公司人员,自报到之日起,次月按出勤天数计发工资。

二、新进厂员工,招聘在工人岗位上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期间,执行《新进工人试用期工资》(附表一《新进工人试用期工资》)。

三、新招收大中专毕业生,招聘在干部岗位上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见习期期间,执行《招聘在技术岗位上大中专毕业生薪酬工资标准》(附表二《招聘在技术岗位上大中专毕业生薪酬工资标准》),

四、新招聘在干部岗位或技师岗位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为相应岗位工资标准的80%。

五、招聘在工人岗位上的员工,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员工,其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及晋升办法根据《员工薪酬标准》执行(附表四《员工薪酬标准(工人岗位)》)。

六、员工岗位变动后,其岗位绩效工资按新的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七、《员工薪酬标准》以完成公司经营目标为基准。《员工薪酬标准》中绩效

工资根据当月经营、生产状况确定。

第七条员工在提供正常劳动情况下,每月实得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加班工资+中夜班津贴。

日工资及加班工资的计算:

日工资=基础工资÷21.75天

加班工资=基础工资÷21.75天×加班天数×加班工资支付比例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法定每月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

第九条公司每月支付工资至少一次,正常工资由银行于每月的15日之前代发。劳务工正常工资由派遣公司每月的20日之前代发。

第三章特殊情况下工资的处理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工资的支付

上岗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

每缺勤一天,扣除月绩效工资10%。

一、事假

员工在请事假期间不计发基础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实得工资=上岗工资-基础工资÷21.75天×缺勤天数

二、病假

根据确定的医疗期,按连续工龄的长短发给病休工资,其标准为

病休工资计算公式

实得工资=上岗工资-基础工资÷21.75天×缺勤天数×(1-工资支付比例)

三、旷工

凡旷工者旷工期间当月绩效工资完全扣除,停发当月基本工资。

四、培训学习人员

员工参加公司(或集团委托)组织的各种培训、学习期间,均执行所在岗岗位工资。如遇特殊情况,则按具体规定办理。

五、离岗人员

因公司限产、停产、产品结构调整等原因离岗的人员,从次日起,执行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即行终止。

第四章岗位绩效的晋升与调整

第十一条岗位绩效工资标准共分为8个等级(见附表三),

根据员工具体情况,套入工资标准。

一、技术工人

1.1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

2.2级: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3.3级:工作满四年或工作满三年取得本岗位初级以上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4.4级:工作满六年或工作满五年取得本岗位初级以上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5.5级:工作满八年或工作满七年取得本岗位中级以上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6.6级:工作满十年或工作满九年取得本岗位中级以上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7.7级:工作满十二年或工作满十一年取得本岗位高级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8.8级:工作满十四年或工作满十三年取得本岗位高级资格,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

9. 新招聘至通用工种或岗位的员工,具有中级工资格的,可从3级起步(比照工作满四年);具有高级工资格的,可从4级起步(比照工作满六年);员工具备公司需要

工龄工资有哪些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有哪些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一) 1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同时,激励员 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在职工作 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 龄工资为每月30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 5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0元;在职 工作10年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月200元。 2.2生产人员: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5元;在职 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 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4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 龄工资为每月70元;在职工作10年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0元。 2.4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 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 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举例:某员工从2000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04年1月 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其2004年的工龄工资为5元;2005年1月 其工龄工资按管理人员计算应为30元;2006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 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07年8月开始续接,为100元。 2.6被公司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 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将予以扣除。 2.7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修改时亦同。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二)

员工薪资管理办法

广东美的集团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冷字[2001] 08 号签发人:方洪波 职员薪资治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事业部薪资体系,完善薪资的运作治理,更好地发挥薪酬的激励和约束作用,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职员薪资水平兼顾社会公平性、市场竞争性、事业部经营策略、承受能力以及事业部的薪资定位确定。 第三条薪资分配原则:事业部采取岗位职级序列工资制,薪资分配以岗位特性和工作绩效为依据,收入的绝对高低由岗位特性决定,收入的相对高低由工作绩效决定。建立职员贡献与酬劳对称的价值分配体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单位、部门非治理干部以外的所有人员,各单位(部门)可在不违背本制度原则的前提下另行制订分配细则,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薪资结构、标准及构成 第五条事业部职员薪资分为治理工资、营销业务工资、直接工资三大类。职员按岗位及工作性质不同划分为治理类、技术类、营销业务类、财务类、事务类、生产工人等几大类,其中治理类、技术类、财会类、事务类人员均列入治理工资范畴,营销业务类人员列入营销业务类工资范畴,生产工人列入直接工资范畴。不同类不的人员薪资构成如下:

●治理人员薪资=岗位工资+绩效收益+年资工资 ●技术研发人员薪资=差不多薪资+项目薪资+年资工资 ●营销业务人员薪资=底薪+提成+年资工资 ●生产工人薪资=工时*工时标准(或产量*单件产品标准单价) +年资工资 * 治理人员绩效收益在单位年度计提工资范围内支出。 第六条职员薪资分配的实现形式在现实分配过程中的确定依据如下: 治理类工资计发——与岗位特性及工作绩效挂钩。 技术类工资计发——与研发项目的进度及市场表现挂钩。 营销业务类工资计发——与销售业绩挂钩。 直接工资计发——与产量或产值挂钩。 年资工资计发——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相应标准挂钩。 医疗保险退休金——与在本企业服务年限及缴费标准挂钩。 绩效收益计发——与事业部经营绩效及个人工作绩效挂钩,(适用于事业部职能部,子公司可参照使用)。 第七条为使薪资的发放更科学合理,发挥其应有的激励和约束作用,事业部在原有的职级序列工资体系基础上,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责任和产生的结果等对岗位进行评值后界定岗位的薪资序列范围。使岗位的价值与岗位责任对称。职等职级工资序列表详见附表一。岗位评值与职级序列对应表详见附表二。事业部人员类不明细表详见附表三。附表二所列岗位及评值分数与序列对应表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岗位,子公司可参照使用。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17416

河南易天国际集团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外部均衡、内部均衡、个体均衡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值20%的原则。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审核子公司的《工资表》; (五)、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六)、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津贴、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本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本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本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本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本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本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本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本提成工资是指按集团营销管理中心或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退,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入职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四、职责部门 4.1工资核算部门负责工龄工资的核算及审核工作; 4.2财务部负责每月工龄工资计算结果的复核; 4.3综合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工作; 五、工龄工资的标准: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工龄工资100元/月奖励,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给予200元/月奖励,以此类推,以后逐年递增,工龄工资以500元/月为上限. 六、相关规定: 6.1员工自入职并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开始计算工龄;入职当月上班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工龄,入职当月未满15天者从下月开始计算工龄;

6.2当月请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工龄奖不给予计算与发放; 6.3每月工龄工资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6.4 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七、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开始计算工龄,于2018年1月份核准发放。 综合办 2017年12月11日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此类推。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各职能部门薪资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使本公司薪资发放符合公平、合理、激励之原则,使员工新进任用、试用期满、晋升调薪、离职及停薪留职等薪资异动作业有所依据,贯彻以人为本,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应范围】:

各职能部门 3、【薪酬结构】: 企业薪酬设计按人力资源的不同类别,实行分类管理,着重体现岗位(或职位)价值和个人贡献。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共同致力于企业的不断成长和可持续发展,同时共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4、【薪资计算作业规定】: 工资总额 = 基本工资 + 职务加给 + 绩效奖金 + 工龄工资 + 全勤奖 + 其它津贴 - 社会保险金 - 伙食费 - 水电费 - 其他 试用期间 企业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不等,具体时间长短根据所在岗位而定。试用期满经部门主管考核后合格者转正给予调薪. 试用期间之起算时间:进厂正式用工日为起算时间。 基本工资 主要根据该岗位在企业中的重要程度来确定工资标准。企业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根据各岗位所承担工作的特性及对员工能力要求的不同,将岗位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职位加给 员工依据不同的岗位进行职位加给,职位加给由公司财务支出(见附表) 绩效考核奖金 月度绩效工资:根据公司的业绩,每月由财务支出,低于350万则当月无考核奖金!(见附表5) 年度绩效奖金:企业根据年度经营情况和员工一年的绩效考核成绩,决定员工的年度奖金的发放额度。 工龄工资 工龄工资是对员工长期为企业服务所给予的一种补偿。其计算方法为从员工正式进入企业之日起计算,工作每满 一年可得工龄工资30元/月;两年60元/月;三年90元/月;以此类推每年增加30元。工龄工资实行累进计算,满10年不再增加。按月发放。 以15号为中断,比如:2011年1月15日前入职的,2012年1月为满一年,如是2011年1月16日之后入职的侧是2012年2月为满一年 全勤奖 全勤奖是对员工出勤的一种考核,当月有迟到、早退、请假、旷工和未及时补签卡则消取当月全勤奖励。30元 /月。 法定节假日 企业按照《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doc

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1 技术人员薪酬试行草案 一、目的 为了充分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及创造性,体现团队协作精神,规范技术人员薪酬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部技术人员。 三、薪酬构成 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可变薪酬两部分构成,各自包含的付酬项目如下表所示: (一)、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其计算方法如下: 基本薪酬=A+C = 岗位薪酬+能力薪酬+工龄工资 =(岗位薪酬基数×岗位系数)+(能力薪酬基数×考核系数×岗位系数)+工龄工资 1、岗位薪酬是公司对岗位职责及岗位价值差异化的肯定,

通过对岗位价值的评价 确定岗位的系数,公司的岗位工资基数与该岗位的评定系数的乘积既是该岗位 的岗位薪酬。 公司(部门的岗位)的岗位工资基数为:元。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如果公司发展规划或组织结构、岗位分工发生了变化,岗位的系数要重新评定。 岗位系数对应表 2、能力薪酬是公司根据研发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工作态度等要素,确定的能力薪酬标准,是公司对员工自身能力大小差异的肯定,是鼓励员工努力学习、积极进取、提升综合素质能力,更好的胜任工作的一种措施。 能力薪酬实行每季度评定,根据对员工上一季度的月度工作考核分值的汇总,确定该员工下一季度的能力薪酬等级。每年第一季度的能力薪酬值,由上一年度个人年度绩效汇总的季度平均分值(80%)与员工能力测试评定分值(20%)综合计算对应确定。 当员工离职时最后3个月的能力薪酬按其当月(季)度的实际绩效计算对应。 第一次开始执行时能力薪酬的评定,由公司统一测评人员能力分值结合某时间段员工的工作结果绩效分值进行统一定级。

员工工龄工资制度

员工工龄工资制度 第一条:工龄工资的定义: 工龄工资,是公司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一种福利工资。 第二条:员工工龄设定标准: 1、从XX年元月1日起,新进员工工龄以“年”为单位,当月15日(含)以前入职的从当月计起,15日以后入职的从次月计起,每满一年即可享受工龄待遇; 2、XX年12月31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XX年元月份起按2年工龄计算。日后每到元月1日递增1年工龄; 3、XX年1月1(含)日至XX年12月31日(含)入职的员工,从XX年元月份起按1年工龄计算。日后按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递增1年工龄; 4、XX年6月30日(含)以前入职的员工,从XX年元月份起按半年工龄计算。从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1年的工龄待遇,日后按“年”为单位递增工龄,不再按半年计算; 5、XX年6月30日以后入职的员工,以实际入职月(15日之前的按当月,15日之后的按次月)算起,满1年后即享受工龄待遇; 6、所有工龄以连续工作时间的累计为原则,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

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7、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第三条: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第二条第一款与第五款类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2、第二条第二款类员工,从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200元整,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3、第二条第三款类员工,从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10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4、第二条第四款类员工,从XX年元月起开始每月享受工龄工资为¥50元整,按照该款规定,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100元整,累计五年封顶。 第四条:管理人员工龄工资: 管理人员(包括质检、采购、仓管、文员、销售、业务、

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

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 [标签:标题]2016 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办法员工工资薪酬管理办法|2015-05-0117:34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2.职员的各项工资待遇除在本公司职员管理制度中另有规定者外,均依照本办法办理。 3.本公司职员的工资待遇项目为: 3.1基本工资; 3.2加班费; 3.3奖金; 3.4补助费。 4.下列款项须从工资待遇中扣除: 4.1工资收入所得税; 4.2产业工会会费; 4.3职员福利金及对职员福利社的欠款; 4.4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4.5其他必要的款项。 5.凡是按工资点数计发的各项待遇,其换算成货币的公式如下: 1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工资点数×工资指数×生活补助指数=货币工资量 其中,工资指数根据政府编印的统计月报上刊载的城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进行换算,生活补助指数最高不得超过1.25。 第二章基本工资 6.本公司职员的基本工资体系如下: 基本工资=工资支给,职务加给 7.职员的工资根据所担任的职务等级每月发给一次。 8.在下列情况下对职员的工资不予扣减: 8.1按职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 8.2奉调参加培训者; 8.3因公出差者; 8.4奉派外出考察者。 9.职员工资的核发采用工资点数制,各等级的工资点数根据“月工资领取人员工资点数表”的规定加以确认。公司正式职员之外的职员,其工资点数允许使用第一职等的工资点数表,最高晋升至第一职等的四十级为止。 10.新进试用人员的起始工资标准规定如下: 10.1无社会经验者 10.1.1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毕业者:工资点数为900(相当于一等一级)。 2 / 5 ---------------------------------------------感谢观看本文-------谢谢----------------------------------------------------------- [标签:标题]2016 10.1.2专科学校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710(相当于二等一级)。 10.1.3大学毕业者:工资点数为1950(相当于二等七级)。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1、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3、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4、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5、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员工薪酬管理暂时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门负责,主要职责有: 1、拟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2、核算并发放公司员工工资; 3、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4、核算、填制、审核上报《员工薪酬月报表》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即: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助+福利+奖金–扣款。 (一)基本工资 1、基本工资参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我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300元,我司拟定为1300元。 2、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 A.B.C 等级,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各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资限额,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中层和基层三个层次。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 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 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

工资管理管理办法

工资管理管理办法 工资管理管理办法 公司工资管理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管理办法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构造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方案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方案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方案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

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方案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方案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方案经理及项目方案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方案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工龄工资有哪些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有哪些管理规定 工龄工资管理规定(一) 1 为尊重员工为企业发展创造的价值和作出的贡献, 同时, 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命运的主人翁精神, 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 2 工龄工资计算办法: 2.1 管理人员(包括生产部,质检部,设备科管理人员): 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30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5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00元;在职工作10年以上的, 工龄工资为每月200元。 2.2 生产人员:在职工作不满3年的, 工龄工资为每月5元;在职工作满3年,不满5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元;在职工作满5年,不满8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40元;在职工作满8年,不满10年的,工龄工资为每月70 元;在职工作10 年以上的,工龄工资为每月150元。 2.4 员工工龄从员工进公司之日起开始计算.中途离开的,间隔时间超过1年,其工龄从重新进公司之日起计算;未超过1年的,其工龄可以续接,但必须重新满1年后计算。 2.5 举例:某员工从2000年1月进公司从事计件工,2004 年1月晋升为车间统计员,那么,其2004年的工龄工资为5元;2005 年1月其工龄工资按管理人员计算应为30元;2006 年1月,因事离开公司8 个月,则其工龄工资从2007年8月开始续接,为100元。 2.6 被公司开除, 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以计算和发放,已发放的, 将予以扣除。 2.7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经董事长批准实施, 修改时亦同。

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办法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落实集团提出的精细管理、精心操作的措施,捋顺工资关系,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暂在铸业集团有限公司、锅炉厂有限公司、重工机械有限公司试行。 第一条工人的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工人实行标准工时制,工资实行日工资制。正常日(指非双休日、非法定节假日及非年休日)日工资基数起点为30元,每一个档次为5元,双休日工资是正常日工资基数2倍,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日工资是正常日工资基数3倍。 第二条管理人员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管理人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工资实行月工资制。 1.一般管理人员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起点为88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150 元。 2.中层管理干部实行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制。月基础工资起点为12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200元,岗位津贴为200元至600元。各公司可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确定。 3.生产一线的班长除执行日工资外,可设立岗位津贴。岗位津贴的具体标准由各公司自行确定。一般不得高于中层管理干部的岗位津贴。 第三条工程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工程技术人员实行月基础工资+职称津贴制。中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12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200元,职称月津贴:200元。副高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20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300元,职称月津贴:500元。正高级职称月基础工资起点为3000元,每一个档次相差400元,职称月津贴:800元。 第四条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资标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月基础工资+岗位津贴制。月基础工资标准与岗位津贴标准根据各公司的具体情况,其标准由集团董事长确定。 第五条大中专毕业生工资标准 1.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工资实行月工资制。月工资标准不低于转正后工资的70%。 2.大中专毕业生预备期满后可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其工资按招聘时的承诺及所从事的岗位按上述四条工资标准之一确定。 社会招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转正后所从事岗位工资不低于70%,转正后根据所从事的岗位按上述四条工资标准之一确定。 第六条工资调整

公司员工工资定级管理制度

公司工资管理制度(草案) 为了让员工分享公司发展成果,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加强工资管理,使工资定级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公司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资管理,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把短期收益、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有效结合起来。 二、原则 工资作为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岗位职责内容、工作任务、兼顾公平及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依据 工资分配的依据是:责任、能力、绩效和贡献。 四、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物价水平、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水平。 五、年薪制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单位,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确定并支付经营者年薪的分配方式。年薪制与公司经营效益与工作业绩挂钩,年薪工资与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公司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本公司员工工资具体实行年薪制还是月薪制,由董事长(总经理)主持的公司行政会议讨论决定。执行年薪制的人员范围由公司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年薪=基薪+绩效工资

1、基薪(基本工资) 基薪=岗位工资+技术职称工资+工龄工资 (1)按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按职务等级进行核定。在此基础上依据本公司和本行业的职工平均薪资水平、当前物价水平适当考虑相关因素,确定本企业年薪享受者的年薪水平。 (2)基薪根据每年各项经营指标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3)基薪月发放标准:基薪月发放标准为年薪平均分摊为十二个月发放;基薪的调整充分考虑公司所有职工的工作状况和公司当年经营状况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时间和幅度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4)基薪的调整与员工的职位和绩效充分挂钩:本着“能者上,庸者下;职位和绩效、薪资挂钩,易岗易薪;效高者上,效低者下;多劳多得”原则调整。 岗位年工资标准: 2、技术职称年工资标准:技术职称工资体现学历层次、学识水平、 技术职称、注册执业资格等。

职工工资管理办法(精)

职工工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优化公司的薪酬结构, 规范员工工资管理, 强化工资分配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控制运营中的人工成本, 稳定劳动关系, 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 以岗位职责、工作绩效、经营风险为主要依据,对不同岗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分配办法。 3、严格执行地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执行《劳动法》有关薪酬及职工福利制度,切实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原则 1、按照“适才适岗、适岗适薪、有效激励、效益取酬、分配机制” ,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挂钩。 2、以岗位的责任、技能、工作强度、工作环境、岗位价值等劳动要素为依据,确定相关岗位工资原则。 3、坚持岗位工作与岗位绩效考核目标相结合原则, 适当向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4、实行人员工资月薪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三、工资结构 1、月薪资工资模式: 月工资总额 =基础工资 +岗位津贴 +技术津贴 +加班费 +全勤奖 +绩效奖金 +奖惩 +扣款项 +扣税项 2、基础工资

参照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3、岗位津贴 (1岗位津贴的核定: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津贴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岗位津贴数额,经一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2岗位津贴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津贴变更从岗位变动后的下个月起调整。 4、技术与组织津贴: (1根据岗位的技术含量、管理人员本身的经验、岗位专业技能熟练程度与组织活动能力确定。 (2公司的管理技术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施工员等可享受技术津贴。 5、加班费: (1按当月实际工作日计算。 (2因工程需求经项目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加班加点, 可按加班当月的工资标准计算。 (3正常工作日加班工资为本人小时工资的 150%; 休息日为 200%; 国定节假日为 300%。 6、全勤奖 (1以每月出勤记录计算, 出勤满当月实际工作时间的享受 200元的全勤奖。 (2月内请假、迟到、早退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月全勤奖。 (3月内旷工一天及以上的,不计发当季度全勤奖。

工人工资管理制度(正式版)

工人工资管理制度 NO:ZD-0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定员工工资结构,明确加班计算标准,规定工资的制作及发放等事宜,工资制度的制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体现公平、公正和合理。 第二条: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 (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人工资资料的填报(包括各项扣款)与审核;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人房租、水、电及管理费等后勤扣款资料的提供; (三)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负责岗位类别及技能工资级别的评定; (二)财务部负责工人工资结算、工资资料审核、报盘系统的制作、审核和辞工工资的发放。 第三条:本制度适合于公司全体工人。 第四条:所有工人计算工资实行计时制度。 第二章工资结构及标准 第五条:工资结构包括以下的几个内容: 工资结构:基本工资(包括全勤津贴的固定部分60元)+加班工资+绩效工资(含品质奖、效率奖及表现奖)+技能工资+资历工资(纳入全勤津贴的非固定部分)+补贴(含餐费补贴、降温费补贴或烤火费补贴) (一)基本工资,按照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经济发展要求定为560元其中包括全勤津贴60元。 (二)根据公司发展水平和嘉兴政府的相关政策需要时再作适当调整; (三)加班工资,根据国家劳动法相关规定月上班天数平均为21.75天,(月上班平均天数=(365-52*2)/12),则加班费具体计算为: 平时加班费: 560/21.75/8*1.5=4.83元/小时 节日加班费: 560/21.75/8*2.0=6.44元/小时 法定假日加班费: 560/21.75/8*3.0=9.66元/小时 第六条: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星期一至星期五的加班称为平时加班,星期六至星期日称为节日加班,春节、元旦、五一节及国庆节期间的加班称为法定假日加班。 第七条:加班时间以经批准的加班申请单的实际加班时间为准。 第三章绩效奖金评定原则

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制度 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员工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筹建处管理行为,建立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增强筹建处凝聚力和竞争力,促进企业经济效益提高,按照筹建处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筹建处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员工薪酬遵循以下原则: ㈠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突出薪酬的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突出岗位责任和工作绩效对员工工资收入的决定作用,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分配关系。 ㈡坚持员工收入水平同企业经济效益、市场工资价位相联系的原则,实行工资分配动态管理,建立员工工资收入能增能减的激励约束机制。 ㈢员工工资待遇的确定依据,主要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后确定。福利待遇的确定原则为合法、必要、计划、协调,并结合筹建处具体特点,从实物化转变为货币化。 ㈣坚持考核与分配相结合的原则,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分配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适用范围 ㈠在册的正式员工: 1、经理层高级管理人员

2、部门负责人 3、特殊人员 4、一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以及其它普通员工。 ㈡临时性用工。 第三章薪酬待遇构成及内容 第四条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基本生活保障工资、岗位工资、电话及交通等补贴、绩效奖励等。 第五条基本生活保障工资按员工工作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并随地方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调整。 第六条岗位工资是员工直接劳动报酬,根据员工所任岗位所对应的岗位与筹建处发展及实现效益的相关程度确定。岗位工资根据筹建处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第七条绩效奖励是指支付给员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月基本绩效考核奖、年度绩效考评奖、专项及其它奖。 ㈠年度绩效考评奖 绩效考评由筹建处安排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收入总额、特殊业绩、贡献等筹建处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相联系,具体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提议,报筹委会批准后执行。 ㈡专项及其它奖 奖励对象:筹建处生产经营活动中有突出贡献,提供金点子、或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筹建处巨额财产损失等维护筹建处利益的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总3页)

工龄工资管理办法(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一、目的?为了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为企业长远发展创造更大的价值和作出更大的贡献,激励员工与企业同发展共进退,特制定员工工龄工资管理规定。给公司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工龄是指员工入职本公司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以年为单位; 四、职责部门 五、 4.1工资核算部门负责工龄工资的核算及审核工作; 4.2财务部负责每月工龄工资计算结果的复核; 4.3综合办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定、修订及推行和实施过程中的解释工作; 五、工龄工资的标准:入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工龄工资100元/月奖励,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给予200元/月奖励,以此类推,以后逐年递增,工龄工资以500元/月为上限. 六、相关规定: 6.1员工自入职并正式上班的第一天起,便开始计算工龄;入职当月上班满15天者按整月计算工龄,入职当月未满15天者从下月开始计算工龄; 6.2当月请假或放假(非有薪假)15天以上(含15天),当月工龄奖不给予计算与发放; 6.3每月工龄工资随当月工资一起发放; 6.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七、本管理办法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并开始计算工龄,于2018年1月份核准发放。 综合办 2017年12月11日? 工龄工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尊重员工为酒店发展创造的价值和贡献,激励员工和企业共同发展,给酒店员工增加相应的福利,实现利润共享,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酒店全体在职员工。三、工龄标准 1、工龄以“年”为单位计算。 2、新入职员工自入职当日起满一年的计为一年工龄,满两年的计为两年工龄,以 此类推。四、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 1、在本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第二年为¥80元;第三年为¥100元;第四年开始每做满一年增加¥20元,直至工龄工资增加到¥200元即止。 2、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超过30天者,取消该年度工龄工资。 3、被酒店开除,辞退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当年工龄工资不予计算和发放。 4、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照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5、实行酒店包干制的人员不在此范围内。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目的)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工资标准化、正规化,以达到实现公平合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劳动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工资确定原则) 第二条、员工工资确定坚持以下原则: 1、体现责任的大小; 2、体现人员能力、技能的差异; 3、体现工作绩效。 (工资类别) 第三条、本公司人员的工资分为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销售提成、各种补贴、津贴、加班工资、专项奖与年终奖。 (工资序列及结构) 第四条、本公司人员的工资按照岗位性质的不同可分为三序列,不同序列工资结构有所不同。 1、行政序列。对除生产一线工人及销售人员外的其他所有人员岗位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2、工人序列。对生产一线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 3、销售人员序列,对销售人员实行单一工资制,即实行只根据销售业绩提成的工资制度。 (工资调整) 第四条、公司可根据效益状况以及物价状况,结合员工年终考核情况进行不定

期的工资调整。 (支付制度) 第五条、基准内工资按月支付。试用期员工工资按其试用岗位正式工资的80%支付。 (支付日期) 第六条、基本工资采用预付的办法,于每月的日发放,绩效工资、销售提成采用后付的办法,于每月日发放。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计算) 第七条、在涉及工资扣除及计算加班工资时需要计算日工资及小时工资时,计算方法为: 日工资=基本工资/22.5 小时工资=日工资/8 二、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的种类) 第八条、基本工资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工龄工资三部分。基本工资作为固定的部分,缺勤将从中扣除。具体见附表一、附表二。 (岗位工资的定义) 第九条、岗位工资是与员工所承担的责任直接相关的报酬部分,行政序列共五等二十级,工人序列共四等十六级。个人职务等级由其所担任的职务以及担任本职务的业绩确定。 (岗位工资的晋级) 第十条、员工只有在职岗位调整后,岗位工资才能随之变化。 (技能工资的定义) 第十一条、技能工资是与员工实际的知识、技能直接相关的报酬部分。技能只针对行政序列,共五等二十级。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技能工资可比同岗位其他人员核定高一级,其他员工技能工资与其岗位工资基本对应。 (技能工资的晋级)

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最新版】

公司员工工资的管理规章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 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

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 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

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表1工资系列适用范围 工资系列 适用范围 管理层系列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职能管理系列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生产部、质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员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