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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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三、各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7.第7列:金额=第5-6列。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四、表间关系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

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

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

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

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

6.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9行第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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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指导]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不一致需纳税调整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会计处理、税法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减“账载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减“税收金额”后余额为正数的,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为负数的,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其他”分别填报税法规定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 “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填报经特别纳税调整后的“调增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 “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法规 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金额;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 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金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7.第7行“(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类项目,计入当期

如何填报《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上课讲义

与旧申报表相比,新的《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对填报行次进行了归并,删除了资产折旧摊销年限栏目,增加了纳税调整原因、累计折旧摊销金额、加速折旧额等列次。 实例解析相关业务填报要点 例1(涉及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折旧):甲公司为一家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2013年12月25日,甲公司购入一台管理部门用不需要安装的电子设备,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25.5万元。该设备预计使用寿命5年,净残值5万元,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2)2014年12月31日,由于与该设备相关的经济因素发生不利变化,致使该设备发生价值减值,估计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 (3)2015年12月31日,该设备估计可收回金额为77万元。 (4)2016年12月25日,甲公司将该设备转让,收取价款50万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万元。 为简化计算,假设该公司每年实现的利润均为100万元,按年计提折旧,所提折旧全部影响当期损益,不考虑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税费,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在每年末均预计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已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2013年12月,购进电子设备。 借:固定资产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5.5 贷:银行存款 175.5 2.2014年度 (1)当年应计提折旧=(150-5)÷5=29万元。 借:管理费用 29 贷:累计折旧 29 本例中,电子设备会计上按5年计提折旧,税法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企业在会计核算时确定的折旧年限符合税法规定的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的规定,可以不做纳税调减。 (2)2014年12月31日,该设备的账面价值=150-29=121万元,可收回金额为85万元,发生减值=121-85=36万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6 由于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因此,2014年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6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0+36)×25%=34万元。 (3)2014年12月31日,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85万元,计税基础=150-29=121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两者之间的差额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填表说明

附1-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附表2)》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表(A类,2015年版) 附表2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1.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以及此后扩大行业范围)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3.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上采取加速折旧,会计上未采取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纳税调减。本表预缴时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采取加速折旧的,对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该项固定资产不再填写本表,当期数据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的。 (2)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双倍余额递减法方法的,税法折旧金额小于会计折旧金额的。 上述(1)、(2)情形,填写第8列、13列“会计折旧额”,第10列、

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1列、16列“纳税调整额”。 (3)会计和税法均采取加速折旧的,该类固定资产填报第9列、第14列“正常折旧额”,第10列、15列“税收加速折旧额”,第12列、17列“加速折旧优惠统计额”,当税法折旧金额小于按会计折旧金额时,不再填写本表。 二、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行次填报 根据固定资产类别填报相应数据列。 1.第1行“一、重要行业固定资产”: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的纳税人,按照财税…2014?75号文件规定,对于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固定资产在税收上采取加速折旧的,结合会计折旧政策,分不同情况填报纳税调减或者加速折旧优惠统计情况。本行=2行+3行+4行+5行+6行+7行。 第2行至第7行,由企业根据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情况填报。 2.第8行“二、其他行业研发设备”:由重要行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填报。填写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在预缴环节进行纳税调减或者加速折旧优惠统计情况。 3.第9行“三、允许一次性扣除的固定资产”:填报2014年1月1日后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和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按照税法规定一次性在当期所得税前扣除的金额。本行=10行+12行。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的填报说明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的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金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调整项目”、“准备金调整项目”、“房地产企业预售收入计算的预计利润”、“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七大项分类汇总填报,并计算纳税调整项目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数。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收入类调整项目”:“税收金额”扣减“账载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其中第4行“3.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按“扣除类调整项目”处理。 “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账载金额”扣减“税收金额”后的余额为正,填报在“调增金额”,余额如为负数,将其绝对值填报在“调减金额”。 其他项目的“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按上述原则计算填报。 本表打*号的栏次均不填报。 本表“注:1……”修改为:“1、标有*或#的行次,纳税人分别按照适用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填报收入类调整项目第2行至第19行的合计数。第1列“账载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不填报。 2.第2行“1.视同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会计上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上应确认为应税收入的金额。 (1)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 (2)金融企业第3列“调增金额”取自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第38行。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明细表(模板)

******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报表 计提折旧日期:2008年第2期单位:元 固定资产报表1:按物理类别分类汇总 类别原值本月折旧累计折旧净值 机器设备7,311,210.5454,834.102,162,495.265,148,715.28办公电器1,229,563.7815,254.61527,328.21702,235.57其他设备8,500.00-7,650.00850.00办公用品156,320.60670.85115,391.5740,929.03交通工具259,566.103,893.5034,362.82225,203.28合计:8,965,161.0274,653.062,847,227.866,117,933.16 固定资产报表2:按费用科目分类汇总 类别原值本月折旧累计折旧净值 制造费用7,340,298.5455,270.422,170,082.145,170,216.40管理费用1,624,862.4819,382.64677,145.72947,716.76 ----合计:8,965,161.0274,653.062,847,227.866,117,933.16 -固定资产报表3:按使用部门分类汇总 类别原值本月折旧累计折旧净值 行政部1,649,262.4819,748.64684,099.72965,162.76生产部7,315,898.5454,904.422,163,128.145,152,770.40 ----合计:8,965,161.0274,653.062,847,227.866,117,933.16 -

折旧期间2,008年2

纳税调整明细表的说明

(三)《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上面,当然,这里的调整,有调减,也有调增。相对于调增项目而言,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二、扣除类项目:这个是纳税调整的核心,对任何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除非你没有任何业务发生(即填报数据都为0),否则必存在调整。下面就这个项目的调整谈其中几个既常见又重要的指标。(一)、福利费支出:按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福利费支出只能按全年实际工资、薪金发生总额的14%扣除,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并且也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二)、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扣除依据同上,不超过2.5%,超过部分,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三)、工会经费:扣除依据同上,不超过2%,超过部分,作纳税调增,并且不得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四)、业务招待费:按年度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营业(销售)收入(这里的收入指的是业务收入[含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和税法上规定的视同销售收入之和,营业外收入不作为计算依据)的5‰比较,取两都中的小者,将实际发生和招待费与较小者比较后的差额填列,十有八九都有调增。(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营业(销售)收入15%为限额扣除,超过部分,可对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六)、捐赠支出:须符合捐赠规定的条件,以不超过年度会计利润12%限额扣除,超过部分,调增,且不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七)、利息支出:不能超过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超过部分,调增,且不可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以上列举几个常见的调整项目,实际中还有更多的调整明细。也有调减的情况,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就是免税的项目,企业收到的时候是作纳税调减项来处理的,等等。而第三大类资产类项目的扣除则更严,,你会计上计提多少跌价准备、财产损失等都没有用,因为它们都要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批认可才行,这个程序更难走。上面提到的文件及表格,你可以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里面的“政策法规”栏里面找,也可以将年报A类表(查账征收类企业)下载来研究。其实从本质上来讲,税法这样规定,是基于确保税收收入的目的的,简单讲了,收入你不能少确认,而成本费用扣除等你不能多列支,纵然让你列支,税收法规也是有扣除限额的。 《纳税调整增加项目明细表》集中反映了企业核算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应进行纳税调整增加所得的项目,所有的纳税人都必须填报本表。包括税法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的项目和超过税法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以及纳税人未在收入总额中反映的收入项目应在本表进行纳税调整增加的金额。其中,广告费支出、工资支出、折旧、摊销以及呆(坏)账准备金等通过附加明细表,详细地反映计算过程。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预售收入按预计利润率计算的当期毛利额也在本表填列。 本表的第1列“本期发生数”填报本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金额;第2列“税前扣除限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标准本期税前应扣除的金额,税法规定不予税前扣除的,该行的扣除限额均为0;第3列“纳税调增金额”等于“本期发生数”扣减“税前扣除限额”,“本期发生数”小于“税前扣除限额”的,“纳税调增金额”均为0。第3列41行“纳税调增金额”等于主表第14行。 主表与本表的关系: 主表14行(纳税调整增加额)=41行3列。 其他附表与本表的关系: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 三、各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的金额。 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 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

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 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第7列:金额=第5-6列。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 四、表间关系 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 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 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

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 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 6.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9行第4列。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9)资产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资产损失)

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9)资产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 (资产损失) 一、简要概述 二、涉及的申报表

A100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三、案例填报示范 【案例一】:A公司2016年购入甲商品一批,2017年12月实施财产清查,财产盘亏形成非正常损失账面成本26万元,转出增值税进项税额4.42万元,该商品于2016年年底计提跌价准备3万元,要求责任人赔偿1万元。上述损失会计上已计入2017年的“管理费用”科目。 税务处理:该项损失属于专项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企业应按规定逐项报送申请报告,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及其他相关的证据资料。为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在新版申报表中企业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扣除的内容取消原有《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与清单申报扣除的内容合并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中进行反映。 步骤1:计算2017年会计计入损益的存货损失金额 (1)账面价值26-3=23万元 (2)扣除责任人赔偿金额1万元,加上损失存货转出的进项税额4.42万元, 即2017年会计计入损益的存货损失金额=23-1+4.42=26.42万元 步骤2:计算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 (1)账面成本=26万元 (2)加损失存货转出的进项税额4.42万元,即损失存货的计税基础=26+4.42=30.42万元 (3)责任人赔偿金额1万元不允许税前扣除 (4)2017年按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损失金额=30.42-1=29.42万元

汇算清缴中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如何填写谢

汇算清缴中资产折旧、摊销明细表如何填写谢。 所得税附表十三填表说明 第1列第1行:“固定资产小计” 1、填报纳税人本期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平均原值。 2、数据来源:来源于本表计算所得,本行=2行+3行+4行 第1列第2行:“房屋建筑物” 1、填报纳税人本期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的平均原值。 2、数据来源:来源于会计核算中计提折旧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年初原值余额+1至11月末原值余额)/12。 3、注意事项:开业不足一年,或年度中间歇业的,以实际经营期计算。 第1列第3行、第4行填报要求同第2行。 第2列=第3+4+5+6列。 第3列第1行:“固定资产小计” 1、填报纳税人本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中记入制造费用的金额。 2、数据来源:来源于本表计算所得,本行=2行+3行+4行 第3列第2行:“房屋建筑物” 1、填报纳税人本期计提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额记入制造费用的金额。 2、数据来源:来源于会计核算中,本期记入制造费用的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额。 第3列第3行机器设备、第4行电子设备运输工具的填报要求同第2行。 第4列至第6列分别填报纳税人本期按照会计核算的实际计提固定资产折旧额中计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在建工程”的金额。相关要求同第3列。 根据总局最新文件,本表第六列后增加“计入其他”一列,填报纳税人在应付福利费和其他业务支出中核算的折旧或摊销额。 第7列“应予调整的资产平均价值”: 1、填报除国家统一规定的清产核资外的企业资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2003年以前受赠)、外购商誉和其计提折旧、摊销额以及资产会计计价与税收计价差异的调整额。金额为负数时以“—”表示。 2、数据来源:来源于纳税人分析,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计价与企业所得税政策关于固定资产计价差异的调整额。并按其固定资产的分类分别填入本列2至4行。合计数填入本列第1行。 第8列“本期资产计税成本”: 1、本列主要反映有关固定资产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确认的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主要用于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2、数据来源:来源于本表计算所得,金额等于第1+7列(原值+调整额)。并按其固定资产的分类分别填入本列2至4行。合计数填入本列第1行。 第9列“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或摊销额”: 1、本列主要反映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计算的,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2、数据来源:来源于本表计算所得,本列第2、 3、4行金额=第8列对应行次(小计、合计栏除外)×税法规定的年折旧率或年摊销率。 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以及填表说明讲解

附件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1

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及总体说明 (一)本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的附表,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的纳税人填报。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不填报本表。 (三)本表主要任务:一是对税法加速折旧,会计未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预缴环节对折旧额的会计与税法差异进行单向纳税调减。当该固定资产的会计折旧额大于税法折旧额时,不再填写本表,预缴时也不作纳税调增,纳税调整统一在汇算清缴处理。二是对于税法、会计都加速折旧的,对

纳税人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情况进行统计。 (四)填报要求 1.税法折旧小于会计折旧后,本年度内预缴要保留“累计”和“原值”金额,“本期”不再填写。 当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时,在本年度内以后月(季)度申报时,该项固定资产此后月份、季度的折旧情况不再填写本表。为便于统计优惠数据,按月申报的纳税人,本月折旧(扣除)金额不再填写,年度内保留累计数;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对于季度中间月份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的,季度申报时本期数按实际数额填报,年度内保留累计数。例如:A汽车公司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按季度预缴所得税,2018年5月,某项固定资产税法折旧额开始小于会计折旧额(其4月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其2季度申报时,本期数只填写4月份数额,累计数填写到4月份数额。在3、4季度申报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当期折旧情况不再填写,但累计折旧和原值相关栏次保留2季度申报的累计数。 税法折旧额小于会计折旧额(或正常折旧额)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按税法规定折旧完毕的。 (2)会计采取正常折旧方法,税法采取年数总和法或

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不征税收入)-示范案例

2017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写案例(4)收入类纳税调整项目填报 (不征税收入) 一、简要概述 适用范围: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表适用于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等相关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企业会计制度,填报纳税人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会计处理、税收规定,以及纳税调整情况。本表对不征税收入用于费用化的支出进行调整,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1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第1条、第2条、第3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第1条、第2条、第3条、第4条。 二、涉及的申报表及表间关系 《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表第4 列“其中:计入本年损益的金额”: 填报第3列“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中,会计处理时计入本年(申报年度)损益 的金额。本列第7行金额为《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第4列“调减金额”。 本表第11 列“其中:费用化支出金额”:填报纳税人历年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符合条件的财政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例解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填报例解 在原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收 入类调整项目中,有“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但主 要调整哪些收入项目,如何进行纳税调整,却没 有进一步的明细表填报。这次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 申报表中,对该调整项目增设了二级附表——《未按权责发 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界定了“未按 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涉及的主要调整项目及其纳税 调整方法。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涉及的 主要调整项目总体来说,“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 收入”主要填报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这类项 目主要有: 1.跨期收取的租金、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收 入。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 九、二十条要求按“应付”日期确认收入, 两者存在差异,需要填报表A10502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第一条规定,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 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出租人可对上述 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如果纳税人会计上确认的租金收入与按国税函2010〕79 号

文件规定确认的租金收入一致,则不需填报表A105020 。关于特许权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 号)明确,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 服务时确认收入。如果纳税人会计上确认的特许权费收入与 此不一致,也需要填报表A105020 。 2.分期确认的销售 货物、建造合同、提供劳务收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 物,会计上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时,如果该业务具有实质性融资性质,在销售成立时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采用一次性付款时的售价)一次性确认销售收入,同时要核算未实现融资收益,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 三条要求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不考虑未实现融资收益,两者有差异,需要填报表A105020 。对持续时间超过12 个月的建造合同和提供劳务收入,结果能 够可靠估计的,企业会计制度或准则和国税函〔2008 〕875 号文件均要求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如 两者确认收入一致,则不需填报表A105020 。 3.政府补助递延收入。纳税人务请注意,表A105020 只填报不符 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的税会差异,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收入,应填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A105000 )第8行“不征税收入” ,其中,符合不征税收入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怎么填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油气勘探投资、油气开发投资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的折旧、摊销,以及纳税调整额。三、各项目填报说明1.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提取折旧、摊销的资产原值(或历史成本)的金额。2.第2列“计税基础”,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的金额。3.第3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计算提取折旧、摊销额的年限。4.第4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折旧、摊销额的年限。5.第5列: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计算本纳税年度的折旧、摊销额。 6.第6列:填报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额。 7.第7列:金额=第5-6列。如本列为正数,进行纳税调增;如本列为负数,进行纳税调减。四、表间关系1.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附表三第43行第3列;第1行第7列<0时:第1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3行第4列。

2.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附表三第44行第3列;第7行第7列<0时:第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4行第4列。 3.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附表三第45行第3列;第10行第7列<0时:第10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5行第4列。 4.第15行第7列>0时:第15行第7列=附表三第46行第3列;第15行第7列为<0时:第15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6行第4列。 5.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附表三第48行第3列;第16行第7列<0时:第16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8行第4列。 6.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第17行第7列<0时:第17行第7列负数的绝对值=附表三第49行第4列。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填写指引

9.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一、表样 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

二、主要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 (国家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制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4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国家税务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 局公告2018年第46号)、 (财政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公告》 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 三、填写思路 该表反应资产折旧、摊销的会计账载金额和按照税收政策可允许税前扣除的税收金额之间的差异。 从行次来看,对资产进行分类,明细为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六类,鉴于规定资产中有各类加速折旧的情况,在固定资产行次(8-14行)反应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资产账载及税收数据;从列次来看,一是反应会计账簿记载的折旧、摊销本期数和累计数(1-3列),二是反应按照税收规定可税前扣除的折旧、摊销金额(4-8行),三是反应纳税调整金额(第9行)。税种金额中存在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情况,所以在第6-7列加入加速折旧后计算的折旧摊销额,以及相对于一般税收规定折旧摊销的增量金额。 填报该表,首先要清楚企业可以提取摊销、折旧的资产种类,并清楚了解哪些资产适用加速折旧政策且企业有意愿享受加速折旧政策,其次,要做好各类资产的原值、本年折旧摊销额以及累计折旧摊销额的数据统计录入;掌握各类资产折旧、摊销的税收政策,计算税收金额,对于可享受并愿意享受加速折旧的计算出加速折旧数据;最后,针对会计数据和税收数据差异,计算调整,确认纳税调整金额,完成该附表填报。 四、主要项目填报解析 所有资产类别中仅固定资产存在税收政策中的加速折旧政策,以下仅以固定资产为例,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A06566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由纳税人根据税法、相关税收规定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税务处理以及纳税调整情况。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本表纳税调整项目按照“收入类调整项目”“扣除类调整项目”“资产类调整项目”“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其他”六大项分类填报汇总,并计算出纳税“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的合计金额。 数据栏分别设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四个栏次。“账载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核算的项目金额。“税收金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项目金额。 对需填报下级明细表的纳税调整项目,其“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根据相应附表进行计算填报。 (一)收入类调整项目 1.第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根据第2行至第11行(不含第9行)进行填报。 2.第2行“(一)视同销售收入”:填报会计处理不确认为销售收入,税收规定确认应税收入的收入。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1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10第1行第2列金额。 3.第3行“(二)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收入”:根据《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金额。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第4行“(三)投资收益”:根据《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的合计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的合计金额。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5.第5行“(四)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收益”: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采取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取得投资当期的营业外收入的金额。 6.第6行“(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根据税收规定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金额与会计核算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 7.第7行“(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类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第1列≤0,将绝对值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0,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8.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以前年度取得财政性资金且已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计入应税收入额的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符合税收规定不征税收入条件并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且已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9.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根据《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为表A105040第7行第4列金额。 10.第10行“(八)销售折扣、折让和退回”:填报不符合税收规定的销售折扣和折让应进行纳税调整的金额,和发生的销售退回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金额。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销售折扣和折让金额及销货退回的追溯处理的净调整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根据税收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折扣和折让的金额及销货退回业务影响当期损益的金额。第1列减第2列,若余额≥0,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余额<0,将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第4列仅为销货退回影响损益的跨期时间性差异。 11.第11行“(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金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的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2列<第1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二)扣除类调整项目 12.第12行“二、扣除类调整项目”:根据第13行至第30行(不含第25行)填报。 13.第13行“(一)视同销售成本”:填报会计处理不作为销售核算,税收规定作为应税收入对应的销售成本金额。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为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金额的绝对值。 14.第14行“(二)职工薪酬”:根据《职工薪酬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金额。表A105050第13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15.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业务招待费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金额。 16.第16行“(四)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填报。表A105060第12行,若≥0,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17.第17行“(五)捐赠支出”:根据《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70第8行第1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70第8行第4列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70第8行第5列金额。第4列“调减金额”为表A105070第8行第6列金额。 18.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向非金融企业借款,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列减第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列减第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19.第19行“(七)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罚金、罚款和被罚没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金额。 20.第20行“(八)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税收滞纳金、加收利息。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金额。 21.第21行“(九)赞助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不符合税收规定的公益性捐赠的赞助支出的金额,包括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赞助支出等(不含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广告性的赞助支出在表A105060中调整)。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金额。 22.第22行“(十)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的与未实现融资收益相关并在当期确认的财务费用的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23.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佣金和手续费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支出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为第1-2列的余额。 24.第24行“(十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符合条件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化支出金额。 25.第25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根据《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40)填报。第3列“调增金额”为表A105040第7行第11列金额。 26.第26行“(十三)跨期扣除项目”:填报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用、预提费用、预计负债等跨期扣除项目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跨期扣除项目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27.第27行“(十四)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的金额。第3列“调增金额”等于第1列金额。 28.第28行“(十五)境外所得分摊的共同支出”:第3列“调增金额”为《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第10行第16+17列的合计金额。 29.第29行“(十六)党组织工作经费”:填报纳税人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发生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及纳税调整情况。 30.第30行“(十七)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扣除类项目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三)资产类调整项目 31.第31行“三、资产类调整项目”:填报资产类调整项目第32行至第35行的合计金额。 32.第32行“(一)资产折旧、摊销”:根据《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80第39行第2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80第39行第5列金额。表A105080第39行第9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33.第33行“(二)资产减值准备金”:填报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理赔费用准备金等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各类资产减值准备金纳税调整情况。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纳税人会计核算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金额(因价值恢复等原因转回的资产减值准备金应予以冲回)。第1列,若≥0,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34.第34行“(三)资产损失”:根据《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90第14行第5列金额。表A105090第14行第6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35.第35行“(四)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资产类项目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1-2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 36.第36行“四、特殊事项调整项目”:填报特殊事项调整项目第37行至第42行的合计金额。 37.第37行“(一)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根据《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100第16行第1+4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100第16行第2+5列金额。表A105100第16行第7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38.第38行“(二)政策性搬迁”:根据《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10)填报。表A105110第24行,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39.第39行“(三)特殊行业准备金”:根据《特殊行业准备金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填报。第1列“账载金额”为表A105120第43行第1列金额。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120第43行第2列金额。表A105120第43行第3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0.第40行“(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根据《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填报。第2列“税收金额”为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金额。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若≥0,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若<0,将绝对值填入本行第4列“调减金额”。 41.第41行“(五)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方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有限合伙企业法人合伙方本年会计核算上确认的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所得;第2列“税收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照“先分后税”原则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文件第四条规定计算的从合伙企业分得的法人合伙方应纳税所得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2-1列余额填入第3列“调增金额”,若第1列>第2列,将第2-1列余额的绝对值填入第4列“调减金额”。 42.第42行“(六)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特殊事项金额。 (五)特殊纳税调整所得项目 43.第43行“五、特别纳税调整应税所得”:第3列“调增金额”填报纳税人按特别纳税调整规定自行调增的当年应税所得。第4列“调减金额”填报纳税人依据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或者转让定价相应调整磋商结果的通知,需要调减的当年应税所得。 (六)其他 44.第44行“六、其他”:其他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纳税调整的项目金额。 45.第45行“合计”:填报第1+12+31+36+43+44行的合计金额。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3+4+5+6+7+8+10+11行。 2.第12行=第13+14+…+23+24+26+27+28+29+30行。 3.第31行=第32+33+34+35行。 4.第36行=第37+38+39+40+41+42行。 5.第45行=第1+12+31+36+43+44行。 (二)表间关系 1.第2行第2列=表A105010第1行第1列;第2行第3列=表A105010第1行第2列。 2.第3行第1列=表A105020第14行第2列;第3行第2列=表A105020第14行第4列;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行第3列=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若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0,第3行第3列=表A105020第14行第6列的绝对值。 3.第4行第1列=表A105030第10行第1+8列;第4行第2列=表A105030第10行第2+9列;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第4行第3列=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若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0,第4行第4列=表A105030第10行第11列的绝对值。 4.第9行第3列=表A105040第7行第14列;第9行第4列=表A105040第7行第4列。 5.第13行第2列=表A105010第11行第1列;第13行第4列=表A105010第11行第2列的绝对值。 6.第14行第1列=表A105050第13行第1列;第14行第2列=表A105050第13行第5列;若表A105050第13行第6列≥0,第14行第3列=表A105050第13行第6列;若表A105050第13行第6列<0,第14行第4列=表A105050第13行第6列的绝对值。 7.若表A105060第12行≥0,第16行第3列=表A105060第12行,若表A105060第12行<0,第16行第4列=表A105060第12行的绝对值。 8.第17行第1列=表A105070第8行第1列;第17行第2列=表A105070第8行第4列;第17行第3列=表A105070第8行第5列;第17行第4列=表A105070第8行第6列。 9.第25行第3列=表A105040第7行第11列。 10.第28行第3列=表A108010第10行第16+17列。 11.第32行第1列=表A105080第39行第2列;第32行第2列=表A105080第39行第5列;若表A105080第39行第9列≥0,第32行第3列=表A105080第39行第9列,若表A105080第39行第9列<0,第32行第4列=表A105080第39行第9列的绝对值。 12.第34行第1列=表A105090第14行第1列;第34行第2列=表A105090第14行第5列;若表A105090第14行第6列≥0,第34行第3列=表A105090第14行第6列,若表A105090第14行第6列<0,第34行第4列=表A105090第14行第6列的绝对值。 13.第37行第1列=表A105100第16行第1+4列;第37行第2列=表A105100第16行第2+5列;若表A105100第16行第7列≥0,第37行第3列=表A105100第16行第7列,若表A105100第16行第7列<0,第37行第4列=表A105100第16行第7列的绝对值。 14.若表A105110第24行≥0,第38行第3列=表A105110第24行,若表A105110第24行<0,第38行第4列=表A105110第24行的绝对值。 15.第39行第1列=表A105120第43行第1列;第39行第2列=表A105120第43行第2列;若表A105120第43行第3列≥0,第39行第3列=表A105120第43行第3列,若表A105120第43行第3列<0,第39行第4列=表A105120第43行第3列的绝对值。 16.第40行第2列=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若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0,第40行第3列=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若表A105010第21行第2列<0,第40行第4列=表A105010第21行第1列的绝对值。 17.第45行第3列=表A100000第15行;第45行第4列=表A100000第16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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