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取营养师证书要求

考取营养师证书要求
考取营养师证书要求

营养师岗位技能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养师的术语和定义,等级依据、等级划分、认定方法及资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领域从事营养师岗位工作的职业技术人员。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营养师

2.2具备营养知识从事食物选择、食谱编制、膳食营养评价、营养教育和指导等营养工作的职业技术人员。

3等级划分和认定方法

3.1等级划分依据

主要依据学历、工作经历、技能水平。

3.2等级划分

本职业分为助理营养师、营养师、高级营养师三个等级。

3.3认定方法

3.3.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核、培训与考核相结合的认定方法。

3.3.2 申请人提供必要的材料(申请表格、本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经资格审核、培

训、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技能证书。

3.3.3 申请者必须具备

4.1和4.2规定的所有基本条件及资质条件,不同等级的营养师须具备4.4的相应资质条件条款。

3.3.4 营养师考评机构负责审核、考核、登记注册和证书发放工作。

4 营养师岗位技能要求

4.1 基本条件

4.1.1 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行为规范,自律守节,严谨求实。

4.1.2 爱岗敬业。具有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尽职尽责。

4.1.3诚实可信。尊重科学,实事求是,讲信誉,重信用。

4.1.4服务精神。具有社会责任感,提供优质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

4.2 资质条件

4.2.1助理营养师

助理营养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职高以上学历,在伙食与健康相关行业连续1年以上实践学习经历。

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伙食与健康相关行业连续2年以上实践实习经历,非本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3年以上。

在校生(含自觉考试)大专以上相关专业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2年以上。

4.2.2营养师

营养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助理营养师资格满3年,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1年以上。

大专以上学历,在相关行业连续2 年实践实习经历。

中专学历者,相关专业毕业,从事相关行业连续3年以上实习经历,非本专业,须在相关行业连续实践经历4年以上。

在校生(含自觉考试)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生报考必须已学习本专业3年以上。

4.2.3高级营养师

高级营养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

取得营养师资格满5年。

4.3基本知识

4.3.1掌握本职业岗位相应的营养专业技能知识。

4.3.2熟悉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3.3掌握本行业相应食品卫生安全知识。

4.4 营养师技能要求

4.4.1助理营养师

4.4.1.1 掌握《中国居民缮食指南》的基本内容。

4.4.1.2熟悉《中国居民缮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食物成分表》。

4.4.1.3了解各种营养素的概念、分类、生理功能。

4.4.1.4了解各种营养素的营养特点。

4.4.1.5熟悉常用售票的性味、功效、应用。

4.4.1.6熟悉不同人群的营养需要。

4.4.1.7掌握食谱编制原则和方法。

4.4.1.8了解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知识。

4.4.2营养师

4.4.2.1掌握《中国居民膳食指南》。

4.4.2.2熟练运用《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食物成分表》。

4.4.2.3熟悉各种营养素的概念、分类、生理功能。

4.4.2.4熟悉常用售票的性味、归经、功效及缮食搭配。

4.4.2.5熟悉膳食营养评价的方法。

4.4.2.6了解特殊人群的合理膳食安排、食谱编制。

4.4.2.7熟悉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知识。

4.4.2.8了解饮食行为与健康的相关知识。

4.4.2.9熟悉各类从群体质的测评方法。

4.4.3高级营养师

4.4. 3.1掌握各种营养素的分类、生理功能。

4.4. 3.2熟练运用常用售票的性味、归经、功效及膳食搭配。

4.4. 3.3熟悉特殊人群的合理膳食安排、食谱编制。

4.4. 3.4掌握餐饮卫生要求与管理知识。

4.4. 3.5熟悉包含行为与健康的相关知识。

4.4. 3.6掌握各类人群体质的测评方法。

4.4. 3.7熟悉营养素缺乏病和常见病患的营养素。

4.4. 3.8能够针对不同对象进行营养宣教、缮食指导和评估。

4.4. 3.9熟悉食物营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及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容。

4.4. 3.10熟悉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的管理体系。

4.4. 3.11熟悉烹调加工对食物营养素及食品质量安全的影响。

4.4. 3.12能够指导助理营养师和营养师。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培训、考核及证书发放

A.1培训学时

初级总学时不少于108学时,若理论学时36学时,实际操作72学时。

中级总学时不少于72学时,其中理论学时24学时,实际操作48学时。

高级总学时不少于54学时,理论学时18学时,实际操作36学时。

A.2.培训教师

A.2.1理论培训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营养师或岗位管理工作5年以上,取得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可担任营养师理论培训教师,培训教师需持证上岗。

A.2.2技能操作培训

A.2.2.1从事营养师工作4年以上并通过营养师考核合格者,或有4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4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担任助理营养师技能操作培训教师。

A.2.2.2从事营养师工作5年以上并通过高级营养师考核合格者,或有5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担任营养师技能操作培训教师。

A.2.2.3从事营养师工作6年以上并通过高级营养师考核合格者,或有6年以上本岗位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或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6年以上的人员,可以担任高级营养师技能操作培训教师。

A.3考核

A.3.1笔试

助理、中、高级营养师考核须分别包括4.3中关于知识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min..

A.3.2实际操作考核

助理、中、高级营养师考核须分别包括4.3中关于技能要求的内容,考核采取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考试时间为60 min.

A.4营养师证书

A.4.1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即可以申请获得助理营养师证书。

A.4.2取得助理营养师资格满3年,并从事相关行业1年以上,全面掌握和灵活运用初级营养师知识和技能,依据本标准中级营养师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获得中级营养师证书,持证上岗。

A.4.3取得营养师资格满5年,并从事相关行业5年以上,全面掌握和灵活运用初、营养师知识和技能,有一定岗位或服务管理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应变能力,依据本标准高级营养师的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以申请获得高级营养师证书,讲评上岗。

A.5管理原则

A.5.1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和管理

A.5.1.1培训师资

培训机构教师需具有相关领域工作经验或从事多年营养学研究,教学的工作,取得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培训教师需持证上岗,实行专业培训制度,营养师按照专业课程完成教学的理论培训与实操训练,培训教师负责专业课程的考核工作。

A.5.1.2培训教程

相关行业组织机构制定的营养师培训教材。

A.5.1.3培训场所

培训场所应为满足职业培训需要的标准教室,实操模拟培训场地布局合理,设施设备齐全,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A.5.2实行考核制度

建立专业题库,实行考试制度。

A.6考评员

A.6.1营养师资格认定实行考评员制度,考评员需经专业培训与考核,取得资格证书。

A.6.2考评员分为考评员和高级考评员两个等级。

A.6.3考评员可承担助理、中级营养师的理论培训和考评;高级考评员可承担所有级别营养师的理论培训和考评工作。

A.6.4考评员需遵守考评员工作守则,考评工作接受行业组织的监督与管理。

A.6.5考评员要不断努力学习职业技能鉴定知识和技术,提高鉴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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