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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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武陟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

武陟县人民政府文件

武政〔201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县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健全耕地保护责任机制

(一)乡镇政府是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各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内耕地保护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各乡镇政府要采取得力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及时将耕地保护目标分解到农户、落实到地块。

(二)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机制。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耕地保护目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乡镇,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乡镇建设用地审批。

(三)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发改、公安、监察、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电业、消防、税务、工商、农业等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

门的配合,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发改部门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房管部门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和预售许可证;电业、供水部门不得通电、通水;消防部门不得办理消防许可证;税务部门不得办理税务登记;工商部门不得办理工商登记;公安部门要对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及时立案调查,并坚决打击影响国土资源部门正常执行公务的犯罪行为;监察部门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做好耕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四)强化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节约集约用地的各项政策,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切实用好新增建设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努力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二、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五)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各级各类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六)强化用地审批管理。凡涉及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的,由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或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写出书面申请,报县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七)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准入。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把项目预评审批关,强化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作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各项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土地。严格执行禁止、

限制供地目录,对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不予安排用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八)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要按照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中明确的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重、绿地率等五项指标的规定,合理安排项目用地。建设项目设计、建设用地审批和施工必须严格执行用地定额标准,对超标准用地的,在用地预审时必须核减用地面积。

(九)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和用地集约的原则,引导新上产业项目向产业集聚区集中、向多层标准厂房集中。入驻产业集聚区的项目,原则上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每亩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70万元,建成达产后年纳税不得低于8万元/亩;入驻詹店工贸区、陶封工业区和城北重工业区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每亩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30万元,建成达产后年纳税不得低于8万元/亩;利用乡镇闲置土地或存量土地建设的项目,每亩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建成达产后年纳税不得低于5万元/亩。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必须进驻标准厂房或利用闲置建设用地;一般工业投资项目必须建多层厂房。低于以上设计能力的项目,除国家扶持的产业外,原则上不予供地;对已经供地建设的项目,纳税额低于以上标准的,不享受政府的各项奖励和优惠政策。

(十)严格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除政策规定可以使用划拨用地之外,工业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

地,都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拟定土地出让计划及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其他部门、社会组织及个人不得干预土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储备土地出让前,应当处理好土地产权、安置补偿等法律经济关系,完成必要的前期开发,缩短开发周期,防止形成新的闲置土地。

(十一)建立项目投资评估机制。由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项目办、国土资源等部门人员组成项目建设评审组,对项目建设投资的真实情况进行审核。规定建设期限内投资强度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按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处置,不享受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有偿收回、转让部分或全部土地。

(十二)加强建设用地批后跟踪监管。建设项目供地后,国土资源部门要坚持每六个月到项目现场核查一次,填写?项目建设施工进度表?,详细记录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对未开工建设或未按设计要求完成工程进度的,要督促项目单位抓紧施工;对逾期未完成施工进度,形成闲置或低效用地的,按照闲置、低效利用土地进行处置。

(十三)完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制度。要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项内容。由城建办牵头,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房管、发改、金融等部门人员参加,建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未达到出让合同约定投资强度或建筑容积率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暂停办理土地和房产登记,并限期追加投资建设。

(十四)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建设用地普查评价,对现有建设用地的利用和投入产出情况进行评估,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处理好建设用地中存在的问题。

三、努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十五)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政策。超过出让合同约定期限未开工建设、批准用地之日起一年未动工建设、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一年且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额不足1/4、企业停产一年以上的均属闲置土地。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不符合法定收回条件的,应采取改变用途、等价置换、安排临时使用、纳入政府储备等途径及时处置,充分利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集体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3000元/亩征收土地闲置费。

(十六)积极盘活低效用地。投资强度和容积率未达到规定要求、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一年且开发建设面积在33%—60%或投资额在25%—50%、使用范围内闲置土地5亩以上、中止开发建设六个月以上、项目竣工后五个月以上未投产的均属低效用地。被认定为低效利用土地的,应足额缴纳包括耕地开垦费在内的相关税费,不享受政府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有偿收回、转让部分或全部土地,原使用单位确需继续使用的,应在足额征收相关税费的基础上,在六个月内整改结束。对存在低效利用土地的单位,不再供应新的建设用地,不予办理低效土地的抵押等手续。

(十七)鼓励开发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

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和完善鼓励节约集约用地的税收政策。

四、切实规范城区土地管理

(十八)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开发建设的,必须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确定的用途,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严禁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批准进行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小产权房”,或与开发商私下协商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擅自开发建设的,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违法占地、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十九)鼓励城中村进行改造。城中村改造是指建成区内拆旧建新。城中村改造项目须经县政府专题研究确定。城中村改造涉及建成区新征收的集体土地,政府将土地公开出让取得的收益,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规定比例返还给被征地单位,用于城中村改造的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和村民社会保障。凡申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拆旧区不得低于规划区域的80%,低于80%的不享受城中村建设优惠政策。

五、努力减少农村建设用地规模

(二十)严格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农民住宅建设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体系规划,住宅建设用地要先行安排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任何乡村不得占用耕地进行农民住宅建设。

(二十一)鼓励盘活利用村内空闲地。对村民自愿腾退宅基地或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购买空闲住宅的,要给予鼓励和支持。在坚持尊重农民意

愿、保障农民权益的原则下,提倡建设多层农民公寓楼,依法盘活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按规划稳妥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二十二)积极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认真落实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与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政策,对于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所节约的土地首先要补充耕地,调剂为建设用地的,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和产业集聚区发展,方便农民转移就业;节约的指标调剂到乡镇、产业集聚区使用的,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武陟县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文…2010?157号)规定,所产生的土地收入返还整治村庄用于新村建设,返还额度不得低于27元/平方米。县政府从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费部分设立专项资金,建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奖励与补贴机制,支持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示范村;并逐步建立农村土地整治用地指标公开出让平台,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资金支持。

六、严肃惩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二十三)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乡镇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阻挠或干预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上级挂牌督办、交办、转办、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的土地违法案件较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根据?焦作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警示约谈办法(试行)?的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追究有关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十四)强化对土地执法行为的监督。国土资源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对土地利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凡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

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或在土地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责任。

(二十五)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乱划宅基地,或擅自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占用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要没收非法所得,责令限期复耕,并实施责任追究。

(二十六)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对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打击,拆除非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当事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立案查处,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土地管理和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依法用地、科学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实际行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全面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

百度文库 全面实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建议 一、努力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重要性的认识,形成集约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深入开展土地基本国情和国策教育,加强土地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生态环境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为推行土地集约利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土地管理,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各项措施,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鼓励和支持,引导企业提高土地利用水平。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必须负责本地区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工作,要组织专门机构进行指导,建立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明确分工和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节约集约用地落到实处。科学规划是节约集约用地的基本前提,也是发挥土地资源最大效益的有效手段。必须严格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强化土地规划管理、严格土地审批,引导科学合理用地。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法规政策,严查各种违法用地抓紧制定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重点研究促进城镇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有关措施,以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办法。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违法国家规定违法乱占滥用土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积极组织开展清理闲置土地专项行动,加大对闲置、空闲和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行为的处罚力度,针对不同情况采取停止办理用地手续、停止供地、停发土地证、高额罚款、收回土地等措施。对闲置、空闲和低效用地较大的地区,相应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扣减农地转用指标,暂缓办理土地审批,避免土地的再次闲置与浪费。 三、抓紧完善和严格执行节约集约用地标准,提高用地准入门槛,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最直接的手段 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改革开放以来的招商引资也一直以工业投资项目为重点,工业化程度提高很快,正在逐步成为“世界工厂”,工业用地在各类新增建设用中所占比例很大,因此工业企业节约集约用地的潜力也非常巨大。近年来国家在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和建筑用地比例、容积率等方面都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各地应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目标,详细制定各项建设用地标准,并以此作为建设用地项目审批的依

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方法的研究

关于节约集约用地方法的研究 一、我国土地利用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高速发展时期,其表现为城市数量的不断增长、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然而,由于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资源,造成耕地面积的锐减。同时,大多数城市的发展采用的是粗放式的外延扩张模式,盲目地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忽视城市内部土地的集约利用。因此,无论是从保护耕地资源,还是从城市发展和城市土地合理利用的角度来看,城市土地的集约化利用都非常重要。 二、节约集约用地的含义 节约集约用地主要包括了三层含义,一是节约用地,就是各项建设都要尽量节省用地,千方百计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二是集约用地,每宗建设用地必须提高投入产出的强度,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三是通过整合、置换和储备,合理安排土地投放的数量和节奏,改善建设用地结构、布局,挖掘用地潜力,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三、我国研究现状 随着我国相关研究的兴起,学者们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城土地资源合理配置问题,构建了基于市场机制、政府调控机制和公众参与机制的城市土地资源集化配置模式,指出土地置换是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的重要手段,并对产业用地置换做了初步研究。同时立足我国城市化迅速发展的实际,探讨了城市化发展与土地集约利用的相互关系,结果表明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在城市化的不同阶段,土地利用集约化的类型呈现出不同的特点,一般现为从劳动力资本型集约到资本技术型集约,再到结构型集约,最后随着城市土地利用空间形态城乡融合,土地利用表现为更高层次的生态型集约的发展过程。部分学者引入城市可持续发理论,探讨城市士地可持续利用与集约利用关系,研究指出,可持续的土地利用发展观是城市土集约利用的指导思想与依据,城市土地利用既要求节约用地,追求士地产出效益,又要注重土地力的适度和可持续挖掘,应避免矫枉过正造成城市社会环境及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和客观性原则 指标的选择要以科学理论为依据。各类指标在反映土地可持续利用目标的实现程度上必须具有明确的意义。必须保证数据来源的准确性和处理方法的科学性。数据的取得应以客观存在的事实为基础,数据测定处理以及权重确定和指标聚合的方法必须标准规范。指标体系要能够全面反映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各个方面,能够充分揭示各类间接、直接不可持续的因素。从而达到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2、全面性和相对独立性原则 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评价很难用一两个指标全面地反映出来,因此指标体系必须体现土地资源利用的生态、社会和经济三效益的统一,同时对其可持续发展能力进行评估,从而保证评价的全面性和可信度。另外,指标体系内的各指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转变发展方式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转变发展方式 ——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综述 许坚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北京 100035)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于2018年12月18日至21日在合肥市举行,主题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与转变发展方式”。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部党组成员、中国土地学会理事长王世元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安徽省副省长倪发科同志、中国土地学会名誉理事长邹玉川同志到会并致辞。学会老领导代表、专家代表、各有关单位领导同志共计200余人出席。年会共收到论文190余篇,经过专家严格筛选,有95篇进入年会光盘论文集,其中10篇获“2018年中国土地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奖”。现将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一、改革和完善土地招拍挂制度 有专家认为,土地的招拍挂制度虽然包含招标、拍卖、挂牌三种方式,但因为招标容易产生不公正现象,因此,实际通过招标方式出让的土地并不多;挂牌却常因竞争者多而转为拍卖,所以最后还是拍卖出让的土地居多。就拍卖来说,单一的竞拍方式程序比较模糊,标准也很不清晰,容易被人为操纵;价高者得的原则容易推高地价,产生地王,同时让资金充裕的大型开发商把持了土地的定价权,而把中小开发商排斥在了土地市场的门槛之外。

专家认为,就如何控制地价过快上涨等问题,土地招拍挂制度但还需要完善。有专家提出8点建议改革与完善现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1、“捆绑限价”,即将商品房用地与保障房用地捆绑在一起进行“招拍挂”,明确出让土地中保障性用房的比例和价格。2、“分类出让”,即将普通住房用地和高档住房用地区别对待,如对商业、旅游娱乐、别墅、高档公寓等用地延续“价高者得”的模式,但对保障房和普通住宅建设用地则采取“综合评标”的模式。3、“综合评标”,即在确定土地出让最低价的基础上,将土地价款交付、开发建设周期、中小套型建设要求、土地节约集约程度等因素作为评标条件。4、“限房价竞地价”。5、“暗标”,即多家竞标者在未知竞争对手报价、方案等信息的情况下同时投标,然后统一开标,以方案最好或价格最高者得到土地。6、“纯招标”,即参与投标的开发商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提交标书,然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评标,最后按照综合条件最佳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7、“先招后拍”,即在土地出让公告期间先接受开发商有意竞买的申请,然后根据开发商的意向购买价格确定拍卖价格。此种方式基本可以保证不会流标,也能让土地相关部门了解开发商的心态,从而有的放矢地推介地块。8、“现场竞标”。 有专家认为,招标和拍卖的方式已相对比较成熟,但挂牌方式还应该进一步完善。建议在挂牌出让中增加一个选择项,即当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时,除以前规定的转入“现场竞价”外,可增加一个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报告

二、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 (一)组织准备 1、成立了工作组和项目组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需成立领导小组。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临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加山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友国担任副组长,成员为李友林、侯六海、刘顺明、周继瑜、唐元松、刘忠勇、骆琦麟 ,办公室主任由李友林担任。 为了确保湖南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指示,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队伍技术过硬、具有全国土地估价A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资质的长沙永信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工作和具体实施该项目。 2、前期准备 (1)落实设备与工作场地。购买了电脑、扫描仪等设备,并落实了工作场地。 (2)人员培训。为保证调查的资料准确、真实、及时,技术负责人专门给调查人员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调查的范围、目的、工作对象、工作方法,认真学习《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培训教材。在培训过程中,对资料名称、调查内容、资料对应时点或时段、调查空间范围、数据要求、表格填写要求、以及图件格式、比例尺、内容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说明。

(3)确定项目范围。此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四至范围为包含区块1和区块2,其中区块1东至玉屏村,南至玉屏村,西至玉屏村,北至玉屏村;区块2东至武水大道,南至规划南平路,西至玉屏村,北至规划隆武路,除去扣除区,两区块的规划面积共为36.23公顷。 (二)资料收集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牵涉到的资料广泛,各工作小组根据资料清单和工作表格,到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资料。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会出现资料缺失或填写表格不完整的情况,调查人员需做耐心解释并进行补充调查。为保证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根据《规程》要求,技术小组专门派技术人员到开发区对典型企业进行了实地拍摄,为开发区的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2009年2月至4月,历时两个多月,收集到的资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到相关管理部门收集已有资料,包括文本及图件资料;其二是对各用地单位培训并填写表格,以获取相关资料;其三是到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抽样调查。技术小组实际收集资料情况见表2-1。 表2-1 资料内容及来源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2019年修正)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 (2014年5月22日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公布根据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升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是指通过规模引导、布局优化、标准控制、市场配置、盘活利用等手段,达到节约土地、减量用地、提升用地强度、促进低效废弃地再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各项行为与活动。 第三条土地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各项建设少占地、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 (二)坚持合理使用的原则,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

(三)坚持市场配置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探索土地管理新机制,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目标和政策措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框架、相关规划和考核评价体系。 第五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 第六条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自然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模引导 第七条国家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安排,对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分区管制规定不得突破。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情况的研究 土地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土地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保护土地、促进土地节约集 约利用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国家加强宏观调控,地根紧缩,加之经济社会迅猛发展,工业化、城镇化的加快推进,使原本就十分紧张的用地矛盾更加突出:重点项目、公益事业、小城镇建设……每个项目都在“挤”有限的用地指标。如何通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来 化解土地供应“瓶颈”制约,成了当前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之一。为此,我们进行 了专题调查,并就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一些建议。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土地175.4322万亩。其利用状况为:农用地120.4505万亩,其中耕地100.3997万亩、林地0.1万亩、园地1.724万亩;建设用地37.0281万亩;未 利用地17.9536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68.7%、21.1%和10.2%。人均占有耕地0.83亩,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最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成果显示,2020年至2020年,国家分配**的规划建 设用地指标为25408.8亩,平均每年仅有2540亩规划建设用地指标。近几年,**每年新 增建设用地在4000亩左右,有限的规划建设用地指标显然不能满足今后一段时期的发展 需求。近几年国家下达**的年度耕地转用计划仅700亩左右,与**每年的实际用地相比, 缺口在3000亩以上。自2020年以来,省国土厅采取了一系列压控措施,如提高供地门槛,点供和单独选址指标重点安排省以上核准项目;压缩挂钩规模,全省挂钩周转指标由8万 亩下调至3万亩等。土地上争难度加大,土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二、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为契机,围绕“节约集约保发展,创新机 制促转型”创建主题,积极探索适合地域发展的节约集约用地新模式、新机制,在不断实 践中总结出“五坚持、五依靠”的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1、坚持科学规划,依靠优化布局促进节约集约。紧紧围绕“学赶苏南、跨越发展” 的战略部署,根据2020年制定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结合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着重体现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从本地区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和传统产业优势出发,明确自身发展的目标定位和主导产业方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按照“主导产业 高端化、传统产业品牌化、新兴产业规模化”的发展思路,合理布局化工、机电、医药、 农副产品加工四大主导产业用地结构和功能分区,充分挖掘土地使用价值,以产业集聚推 进用地集约,提高土地产出效益。

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问题及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3211378419.html, 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问题及对策 作者:陈军 来源:《房地产导刊》2015年第02期 【摘要】本文以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及内涵为出发点,阐述了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必要性,以及城市建设用地中存在的问题,并从以法律法规形式保障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以行政手段形式干预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以技术手段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以经济管理措施增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等四个方面,对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措施进行了分析探究,以期为提高建设用地的利用率,有效节约土地资源提供参考价值。 【关键词】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问题;对策 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土地资源相对短缺的问题日益显现,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其中以建设用地的集约节约问题最为突出。因此,分析建设用地集约节约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合适的应对策略,对于推动建设用地的高效利用,促进我国经济的平稳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土地集约利用的概念及内涵 土地集约利用概念最早由经济学家李嘉图在其地租理论中所提出,是指在一定面积土地上,集中投入较多生产资料和生活劳动,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与管理方法,从土地上获取高额产量与收入的一种农业经营方式。 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内涵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其概念的动态性与相对性。土地利用的水平受到不同地理条件与地域差异的影响,而不同历史阶段、土地利用技术、产业结构形式、人们价值观念和经济发展的水平等都可能对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造成影响。因此,衡量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水平需要以动态发展的观念,不能采用统一的标准,而是需要充分考虑率经济发展、用地功能和地域差异等因素。另一方面是其概念的目标性与特定性。土地集约节约利用需要将保持建设用地布局合理,保证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作为前提,保障人们的生活环境与生活秩序不因为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而受到不利影响。 2.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必要性 2.1 解决经济发展与住房用地的有效途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随之而来的是土地资源需求日益加大,尤其是建设用地的需求更为迫切,以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我国人口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住房所需用地需求明显增加,而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为了满足经济发展与住房用地需求,只有寻找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的途径。

浅谈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

浅谈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一) 摘要: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针对土地利用中土地结构和布局不合理,建设用地粗放,土地利用率低,后备资源少,土地开发空间不足,耕地数量每年逐渐减少等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重要性。并通过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完善建设用地储备制度,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全面落实节约集约用地责任,使每个人都意识到要节约集约用地,达到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关键词: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要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然要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发展和建设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我国的人口还将继续增加,这样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发展是第一要务,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问题在于发展必须是科学的、协调的、可持续的,表现在土地利用上必须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正确的用地观,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积极推进节约集约用地。 一、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及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虽然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但我国是人口大国,人均资源相对不足,人均耕地只有1.39亩,仅为世界人均耕地的1/3。而且我国的人口还将继续增加,对耕地的需求会进一步增大,人增地减的矛盾会进一步加剧。 (一)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合理,产出效率低 建设用地规模模糊,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许多城市开发建设中盲目批地、上项目,导致结构失衡,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不能实现双向调控。许多城市“摊大饼”式地外延扩张,热衷于宽马路、大广场建设,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程度不高。在广大农村,空闲住宅、空心村、闲散地大量存在,土地浪费严重。 (二)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利用率不高 城镇规划范围内存在大量闲置和批而未供的土地,城市闲置地占5%,城市容积率低,还有40%属于低效用地,粗放浪费现象比较严重。 (三)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近几年,全国建设用地的需求每年都在1200万亩左右,但只能满足50%,“十一五”期间和今后15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资源供需矛盾的凸显期,建设用地将进一步增加,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资源的依赖程度更高,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加剧和长期存在。 (四)耕地数量还在逐渐减少,建设可占用耕地面积越来越少 据统计,1996—2007年的11年间,我国净减耕地1.25亿亩,平均每年净减少1230万亩。主要是建设用地增长过快,造成了耕地的大量流失,且呈逐年加快的趋势。国务院已作出决定,到2020年18亿亩耕地不能减少,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2007年全国耕地是18.26亿亩,还剩2600万亩,每年只能占用200万亩,仅占建设用地需求总量的1/6,这将直接威胁18亿亩耕地的红线。所以,建设用地的供给将面临十分巨大的压力。 (五)后备资源少,土地开发空间严重不足 据测算,我国土地开发潜力最大为1亿亩左右,土地整理潜力最大约8000万亩,土地复垦潜力近1400万亩,后备资源总潜力约为2亿亩。这只是潜力,而有些潜力根本不可能变成现实的耕地资源。 (六)违规违法用地突出 一些地方为单纯追求GDP,盲目招商引资,为了使项目尽快“落地”,不惜以违法违规为代价,闯红线、碰高压线。一是“以租代征”,用农用地搞非农业建设。二是突破开发区范围,擅自

关于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认识

关于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认识 摘要:我国疆域辽阔,资源丰富,但是人口众多,所以土地资源相对来讲是匮乏的,加之我国现阶段正处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重要阶段,发展和建设必然要用地,所以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对土地的需求正在不断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不断激化, 而同时我国人均耕地水平处于落后地位,粮食安全要求我们必须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因此,为了我们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我们必须走节约与集约利用土地的道路,让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而确保国民经济高速的、可持续的发展,而在开展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过程中我们遇到了一些问题,通过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对土地资源的节约与集约利用有了更深的认识。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可持续;利用; 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大力发展工业,推进城镇化进程来不断增强国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但是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土地需求的不断增大,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特别是现阶段正是实现我国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阶段,综合实力将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GDP翻两番,工业化和城市化基本实现的阶段,土地的开发利用和建设活动不断增加,对土地资源的要求越来越大,而同时我国人均耕地水平处于落后地位,粮食安全要求我们必须确保耕地红线不动摇。面对如此严峻的土地现状,节约与集约用地显得极端重要。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可以给我们提供可观的土地资源,通过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我们才可以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然而,在开展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过程中,虽然我们有着不小的成果,但是我们还是遇到了一些问题。 1.我国现阶段推进节约与集约用地中的问题: 近年来,虽然通过各方面不懈的努力我们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如节约了一定耕地的面积、降低了土地利用成本和保障了可持续发展等等,但从某些方面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1在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方面的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现阶段大多民众甚至部分国土部门用地观念滞后,缺乏进行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急迫感、责任感。从目前情况看,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观念还不能完全深入人心,一些地方领导还错误的认为,土地供给问题是阻碍其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的原因,在严格落实土地政策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上的工作进展缓慢。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汇报

节约集约用地情况汇报 篇一:节约集约用地自查报告 浮山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局: 根据晋国土资办发[20XX]79号文件、《省厅关于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专项检查工作的补充通知》及市局11月11日会议精神,我局对20XX 年以来已审批的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和建设用地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清理,对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予以排查,现将自查清理情况报告如下:一、自查清理工作情况 局内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用地、国土资源交易、测绘等股室参与的专项自查工作组,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浮山县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的批次和单独选址的建设用地供应和使用情况开展自查。通过查看网络监管平台、查询台帐档案、实地核对信息,逐宗核实批准用地的利用状况。 通过自查,将供地和用地基本信息整理汇总,填表登记。20XX年至20XX年,浮山县共报经省以上政府批准13个批次和1个单独选址项目用地,涉及40个地块,批准面积101.9395公顷。截止20XX年9月底,已征收土地面积90.3391公顷,供应项目使用92.5782公顷,平均供地率为90.82%。

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 近年来,浮山县坚持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创建指标标准框架体系,出台了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制度10多项。按照国土资源政策法规以及节约集约利用的相关规定,自用地获批后,及时上报县政府实施征地,并督促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落到实处,发放到被征地村组和农民手中。县政府批准用地后,及时供应批准用地,对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并将相关用地信息报至土地动态监测监管网络系统。 土地供应时,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明确界定动工、竣工期限,根据土地用途和建设内容注明土地平面界址和竖向高程,规定建筑密度、容积率等约束条件,要求土地使用者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集约用地。 篇二:南丰县依法用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情况汇报(确定版) 挖潜增效求突破精打细算谋发展 ——南丰县强化土地集约节约用地的主要做法 南丰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31日) 近年来,面对用地瓶颈制约,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思路,不断探索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切实增强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努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现将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1、抓实着力点,责任层层落实。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了以县长任组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最新)

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 一、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控,严格保护耕地 (一)突出规划刚性约束。坚持“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高效益”的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努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三规合一”。科学确定城镇村、园区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边界。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开发区分类规划建设用地构成规定和道路标准,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控制道路和绿化占地。工业项目一律向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集中,人口向中心城镇(村)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选址、审批、供地。 (二)完善用地计划管理。用地计划指标分配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优先安排城南新区、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县工业园区、乡镇工业集中区用地,重点保障安居工程用地、政府投资的标准化厂房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工程等重大项目的必要用地。严禁安排高能耗、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类项目用地。 二、强化用地标准,提高用地门槛 (三)严格执行用地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建设用地标准》、《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xx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合理确定

项目用地规模,对超面积予以核减。严格落实农村居民点用地国家标准,农村居民新建住宅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四)实行工业项目用地联审制。新建工业项目用地严格执行“一审三办”制度,县招商引资领导组成员单位和县税务、审计、科技等部门参加会审,根据项目行业分类、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建设用地指标、亩均税收和用地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确定用地面积并出具会审意见。 (五)明确新建工业项目供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1.2,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7%,建筑密度≥40%(不含道路)。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10%。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公共租赁住房除外)、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线配套设施。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300万元/亩,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元/亩,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15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和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不少于10万元/年,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工业项目不少于6万元/年。对不能达到约定投资强度或预期亩均税收的项目,由园区或乡镇会同县财税部门督促企业履行合同约定,并追究违约责任。 对xx(含xx蜀山现代产业园)、县工业园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1亿元,乡镇工业集中区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低于5000万元的单体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应入驻园区或集中

节约集约用地专题分析讲义

节约和集约用地专题分析 第一部分市级专题研究总体要求和 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根据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和推进土地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的要求,围绕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按照“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合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则,研究和解决如何通过土地利用规划引导和控制土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并从规模、结构、时序等方面,研究提出调控各业、各类用地的目标及政策建议。 二、审查要点 (一)分析建设用地基本情况与动态变化 (二)提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控制标准并在此基础上预测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 (三)评价各类存量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潜力,制定潜力释放方案 (四)统筹各业用地需求,研究提出统筹增量和存量用地的方案及各类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控制方案 (五)研究提出促进土地集约和节约利用的可行性建议

第二部分县级专题分析主要内容和要求 专题分析基本思路: 为什么要进行节约集约用地分析?(w h y) 节约集约用地的内涵和基本要求是什么?(w h a t) 如何实现节约集约用地?(h o w) 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背景与意义(一)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内在要求(中央和国家政策要求) 节约集约用地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了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和长远发展目标后做出的重大科学决策。 (二)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加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基本手段(宏观调控需要)中央把“地根”与“银根”一道当成宏观调控的二个重要闸门,要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参与宏观调控32号文要求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切入点,突破口,要把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作为现阶段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主要决策依据。(三)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是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障新时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选择(现实需要) 近年来呈现为城镇、工矿、基础设施、村镇等各类建设用地全面扩张的态势;发展的成本巨大,社会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压

《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之策,是新型城镇化的战略选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处于经济增长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的阶段特征,对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出了新要求。近年来,各地采取措施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土地粗放利用状况没有根本改变,建设用地低效闲置现象仍较普遍。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解决土地粗放利用和浪费问题,以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生态文明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遵循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总要求,全面做好定标准、建制度、重服务、强监管工作,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要目标。 ——建设用地总量得到严格控制。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之内,努力实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不断优化。实施土地空间引导和布局优化战略,完成全国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引导城市建设向组团式、串联式、卫星城式发展,工业用地逐步减少,生活和基础设施用地逐步增加,中西部地区建设用地占全国建设用地的比例有所提高。 ——土地存量挖潜和综合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实施土地内涵挖潜和整治再开发战略,“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75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治900万亩、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300万亩,土地批后供应率、实际利用率明显提高。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基本形成,节约集约用地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土地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长府发[2012]15号 【发布部门】长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12.17 【实施日期】2012.12.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长府发〔201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市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升土地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现就节约集约用地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围绕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思路,未来5年全市节约集约用地的主要目标是: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我市2000万亩耕地红线;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产出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30%。

二、鼓励开发地下空间 (一)地下空间使用权应参照地上主体建筑物的性质确定土地用途。没有地上建筑物单独使用地下空间的,按照规划建筑性质确定土地用途。地下空间的土地使用权面积按照建筑面积确定。 (二)工矿仓储项目使用地下空间,地下部分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三)商服、住宅项目使用地下空间,地下部分土地出让价款实行减征,具体标准如下:地下第一层土地使用权价格按照地上楼面地价的2%确定;地下第二层土地使用权价格按照地上楼面地价的1%确定;地下第三层及以下土地使用权价格按照地上楼面地价的 0.5%确定。 三、严格工业项目用地控制指标 各类工业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建筑密度一般不得低于40%;一般不得安排绿地,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一般不高于15%;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等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四、提高开发

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x〔x〕5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 节约集约用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缓解土地供求矛盾、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战略举措。各级、各部门要把节约集约用地摆在突出位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节约集约用地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严格落实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 二、加强源头把关 推行招商引资项目联审制度。各类新上项目,由区招商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会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投资强度、产出效益、供地规模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具体意见。联审通过后的项目提交区项目入驻领导组会议审定,并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招商引资合同要明确项目用地控制标准、用地转让条件、税收贡献、开竣工时

间、开竣工履约保证金等事项,引导企业量力而行,节约集约用地。 三、严格用地标准 (一)认真落实各项用地标准。新建工业项目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单层厂房层高达到8米的按二层计算,层高达到12米的按三层计算),建筑密度不低于40%(不含道路);经济开发区、木竹产业园区新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一般分别不低于150万元/亩、80万元/亩,预期亩均税收(不含土地使用税,下同)不少于10万元/年、5万元/年。对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新建项目,相应核减建设用地面积。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6000万元的单个工业项目,原则上不在省级经济开发区内单独供地。 (二)实行分期供地政策。对用地量较大的工业项目,按照“整体规划、总量控制、分期供地、限期开发”的原则,预留规划用地范围,根据实际到位资金和生产建设进度分期供地,不得先供待用。同一企业已取得用地,但项目未建设或已建设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不得再安排新的项目用地。 四、落实供地政策 工业用地(包括配套的办公、科研培训等用地)和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除国家规定可以协议出让外,必须实行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宗地

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

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 摘要:目的:探讨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影响因素。结论:影响因素有土地利用适宜性与限制性;土地资源集约利用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土地利用主体的用地目标和手段。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便直观表现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低。 关键词: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影响因素 土地利用构成一个具有时空结构和特定功能的复杂巨系统,而以 集约经营为目的的土地集约利用同样也可以看成是一个复杂系统。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因素不仅包括作为系统运行基础的自然生态条件和经济社会条件,而且包括作为系统主体的不同层次利用者,而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便直观表现为土地集约利用水平高低。 1 土地利用适宜性与限制性 (1) 就其自然生态属性而言,土地资源是一个自然综合体,其性质取决于气候、水文、土壤、生物、地质和地貌等自然要素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加上这些自然要素本身的时间演化和空间分异,致使土地质量呈现明显的时空变化。由于土地质量包括土地的全部性质和过程即是对利用有利或不利的各种性质及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过程的综合,因而,就某一特定的土地利用而言,土地质量可以表现为正反两方面,对其产生有利影响或作用

的构成土地利用适宜性,反之,产生不利 影响或作用的即构成土地利用限制性。 (2) 就集约利用而言,土地资源适宜性和限制性特点不仅决定了土地将要用于何种用途,还决定了具体的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利用程度。由于不同土地用途都有其所需要的特定土地条件,而土地资源往往又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多宜性特点,所以在集约利用土地时,既可能需要为某种土地利用寻找最合适的土地资源类型,也可能需要在某类土地的不同用途间进行比较以挑选出最为合理有效的利用方式。 2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属性还使得土地集约利用受到诸如人口、就业、科学技术、文化习俗和政策制度等社会因素以及经济总量、经济结构和经济效益等经济因素的制约,也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其所表现出的区域差异深刻影响着土地集约利用。 (1) 人口因素包括人口数量、质量结构及其分布等方面,但主要表 现为人地关系的和缓或紧张与否。人地关系是影响土地集约利用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也是为什么不同国家和地区处于相近的经济发展阶段,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土地集约利用水平的原因。 (2) 作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对土地集约利用往往起着不可替代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我国近几年虽然在土地资源开发、耕地保护、国土整治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但人地矛盾依然突出。耕地保护的严峻形势、房地产用地的结构性矛盾、工业用地的铺张浪费以及“经营城市”理念理解的偏差都在不同程度上阻碍了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观念的推进。现今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从多方面、多层次.系统地解决或缓解这个矛盾才能保证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可持续发展 我国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发展阶段,需要新增大量建设土地,而人多地少的国情却不允许过多占用耕地,因此,必须提高现有土地利用率,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来保障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最近发布的“2004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全国耕地面积由1996年10月底的1.30亿hm2 减少为2 004年10月底的1.22亿hm2,耕地净减少0.076亿hm2,人均耕地由0.106亿hm2降为0.094亿hm2。与此同时,大量土地被粗放利用,甚至浪费。来自国土资源部专项调查表明,到2004年底,全国城镇规划范围内共闲置土地7.195万hm2,空闲土地5.616万hm2,批而未供土地13.563万hm2,三类土地总量为26.374万hm2,相当于现有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7.8%[1]。当前,如何提高土地利用率、减少占用耕地,已慢人们不容回避的课题。 2 土地集约利用存在的问题 2.1 城市土地利用不合理

在现实的经济发展中,特别是城市化建设中,在加速城市化建设的同时,忽视耕地保护。在如何处理耕保护和城市发展的关系中还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①城市土地闲置与撂荒。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基本建设规模的大幅度增长,有些地方出现了非理性的“圈地潮”,造成大量耕地圈占。如有些企业征到地后,迟迟不开工,有些甚至闲置两三年;有些企业千方百计批到土地后,不是立即建设生产,而是待价而沽,炒买炒卖,牟取暴利。②违法用地现象严重。大规模的集中占用土地和违法滥用土地,不仅远远超出了经济建设的正常需求和实际可能的开发能力,而且是外延发展、粗放经营、以牺牲大量耕地资源为任劳代价;③城市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城中村”,“城中厂”的现象较为普遍,造成地不能尽其用,土地产出效益差,土地价值不能体现。 2.2 房地产用地结构影响土地资源的公平配置 当今房地产市场形势严峻,结构性矛盾始终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因素[2]。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是明显的,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①投资投机比重居高不下。投机分子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炒楼,普通百姓所需要的住宅很少,而占地面积大、容积率小、绿化率高、单套面积超大的别墅或高档住宅却在市场上屡屡出现,使得有限的土地资源为烽数人提供服务。不但导致公共资源的分配不公,也使市场炒作的气氛更加浓烈。②房地产大量开发,占用大批优质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其他用地需求,致使其他产业用地进一步紧张。③一些地方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意识不强,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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