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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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同时遵守执行相关规定。

第三条公司采购以公开采购为主要方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放开市场,实行信息公开,严格合同约束,维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采购是指公司实施的货物及服务的买卖

交易,包括:

(一)小型基建、大修及更新改造项目中物资设备采购。其中需要安装的设备采购中,施工预算不超过项目总额30%的视为货物采购的伴随服务。

(二)外包服务的采购。

(三)广告媒体及其他商业等招商。

(四)房屋(含门面)、土地等各类不动产的出租。

(五)闲置物资设备等的出租出售。

(六)公司决定集中采购的其他项目。

第二章采购管理

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组织及职责分工。

(一)公司成立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解决采购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副职担任,成员由纪委执法监察、工程技术、经营、审计、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采购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设在物资设备科,由物资设备科科长任主任,其他相关部门相关人员为成员,采购管理办公室在局物资管理处和公司采购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公司纪委执法监察室、审计部为采购管理的监督部门,对采购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受理和处置与采购活动有关的投诉,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公司法律顾问是采购活动的法律支持部门,负责提供法律法规支持和咨询,经营科负责采购合同审查。

(五) 采购管理办公室为采购执行主体,负责采购方案的执行,办理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具体事务。

(六)工程技术科负责批量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的制定或审核把关,负责采购质量的监督、检查与信息反馈。

(七)财务科是款源主管部门,负责采购项目款源的安排、审批,负责对外采购款项的结算。

(八)根据采购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寻求路局采购所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条集体决策制度。

(一)公司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根据需要,由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提出建议、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可通过组织召集领导小组

副组长、相关业务部门、纪委执法监察室、物资设备科等部门参加的专项会议,对采购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

(二)采购过程关键环节集体决策。通过组织跨部门的技术规格书审查、标前会等会议形式,或内部会议、内部审查审核等审批形式,对采购过程关键环节进行集体决策。

第七条本办法以包件为基本采购单元。包件是采购标的物集合而成的采购单元。包件划分的基本原则为:

(一)每个包件应该由一个及以上标的物组成,同类标的物原则上应该归入一个包件。

(二)单个包件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应该至少有一家,一般为多家。

(三)禁止为规避集中采购而拆分包件的行为。

第八条采购项目是指货物或服务的项目需求计划,采购项目应具备以下两个要素:

(一)每个项目至少包含一个包件,通常情况为多个包件。

(二)项目中各包件原则上投资来源应该相同。

第九条包件规模以批量采购和零星采购为基本分类,其标准按照项目性质分别规定为:

(一) 小型建设项目、大修项目及更新改造项目中物资设备预算总金额100万元及以上、或物资设备包件20万元及以上、或设备单台10万元及以上为批量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二)服务外包项目金额50万元及以上为批量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三)同类批次200平方米及以上、或者招商底价总额(年租金)50万元及以上的招商项目为批量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四)同类批次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出租、或者底价总额(年租金)50万元及以上的土地房屋出租为批量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五)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资产处置或底价50万元及以上的对外租赁为批量采购,其余为零星采购。

(六)废旧物资原则上全部纳入批量采购并报局物资管理处处置,符合规定的特殊情况,接受局物资管理处委托就近处置。

第十条公司采购主体及采购权限划分如下:

(一)批量采购项目和5000元及以上的零星采购项目由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公室实施采购。

(二) 零星采购在5000元以下的采购主体为项目部。

第三章采购方式及其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采购方式执行铁路局规定,主要采取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八种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公开竞价: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竞价的一种采购方式。技术标准明确且易于识别、产品同质化程度高的采购项目,可采用公开竞价采购方式,公开竞价有效报价人低于三家的视为公开竞价失败。

第十四条公开谈判: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谈判的一种采购方式。适用于技术标准明确、产品质量能够通过资质条件(如CRCC认证)的设置予以识别的采购项目。

第十五条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用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具备承担项目能力、符合包件资格要求的多个投标人,就采购文件进行谈判,最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的采购方式。适用于:

(一)经两次公开招标均未成功,且有效投标人仅有两家。

(二)能够证明潜在供应商数量有限,且已经全部在邀请之列。

(三)经市场调查,潜在供应商只有两家。

(四)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五)涉及抢险救灾、应急工程,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六)经调查分析,采用本采购方式对本企业明显有利的。

除上述第一、第二条的情形外,采购项目选择此采购方式的,采购主体必须经过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第十六条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采购人向特定的一个供应商采购。适用于:

(一)经两次公开招标均未成功,且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

(二)采购局属非运输企业、集体企业生产制造产品目录内产品。

(三)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四)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五)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七)服务及招商项目中,为了实现经营项目的整体优化和服务的稳定性,需要引进或维持特定知名品牌或优质合作商的。

(八)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除上述第一条、第二条的情形外,采购项目选择此采购方式的,采购主体必须经过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第十七条网上竞价采购项目是指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由三家以上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较短时间内竞价,以最后报价高低确定中标人的竞买(或竞卖)采购方式。网上竞价采购适用于:

(一)100万元以下的货物类采购,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三家以上的。但采购项目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已全部纳入合格供应商的,不受金额限制,可直接采用网上竞价采购方式。

(二)其他已实施合格供应商管理,且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三家以上的零星采购项目。

第十八条定点采购:是指直接在经路局评审认定的网店、实体商店等定点供应商处采购的采购方式。适用于定点供应商能够满足需求、采购品种范围符合相关规定的零星采购项目。

第十九条询价采购:是向符合包件条件的多个供应商询问报价,根据报价的高低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可分为网上询价和综合

询价两种方式。网上询价是指在武汉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向符合包件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询问报价,按相关程序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综合询价是指向符合包件资质条件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应优先于其他供应商)直接询价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适用于前述采购方式均失败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零星采购项目。

第二十条采购方式的选择和审核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批量采购原则上采取公开招标、公开谈判、公开竞价采购方式,或者满足前述约束条件的竞争性谈判采购、网上竞价采购等采购方式。否则需经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二)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出现流标时,经项目部和采购管理办公室确认,包件划分、潜在投标厂商和市场未发生变化,商务和技术条款等不需修改的,可不再召开标前会,按原实施方案启动二次采购。两次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均失败,可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管理办公室按月度将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均失败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项目汇总后填制《公开采购转其他采购方式项目备案表》(附件1),并报物资管理处、公司纪委执法监察室备案。

(三)零星采购可以采取本办法规定的任何一种采购方式。其中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的,采购方案须履行审核审批程序,其中2万元及以下的,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2万元至5万元,需经公司主要领导审批。5万元及以上的,需履行公司采购事项集体决策程序。

第二十一条因自然灾害、事故抢险及其他紧急情况,可采取应急采购。应急采购属于本年度已集中采购的物资或服务,原则上应从已采购的中标厂商中采购,采购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同类物资或服务最

近一次采购价格。若本年度未采购的可选择适宜方式采购。应急采购审核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应急采购属批量采购范围的,项目部必须事先报告采购事项、理由、采购方式,经采购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先行实施,来不及书面报告的,事后应及时上报。书面报告应说明应急采购的内容、理由、采购方式,填报《应急采购申报表》(附件2),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应急采购属零星采购范围的,应由公司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或带参考价格的技术建议书,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评价和选择技术建议,形成最终的技术方案,并编制采购文件。第二阶段,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书的投标人提供采购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及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第二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等采购方式时,可实行资格预审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取得参与竞价或报价的资格。资格预审适用于以下情形:

(一)包件可预计的潜在投标人数众多,如采用后审方式将影响评审的效率和质量的。

(二)市场可供产品的质量差异很大,采购人难以准确描述质量标准的。

第二十四条公司实行物资采购报表制度。对于自行实施的物资采购,采购管理办公室每月填报自购物资采购计划表(附件3)、每季度填报《物资采购备案汇总表》(附件4),经公司领导审核后报局物资管理处。

第四章自购物资和物资质量责任

第二十五条除甲供物资外其他建设物资均为自购物资。自购物资由公司自主采购,采购行为应符合国家招标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根据施工合同约定及建设项

目施工组织安排和自购物资需求计划,编制自购物资采购计划报局物资管理处审批。

第二十七条凡是国家、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必须要求供应商通过相应的许可或认证。

第二十八条自购物资的技术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总公司和铁路局的有关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和承包合同约定,公司承担价格风险;主材价差调整执行总公司、铁路局相关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九条对工程质量、安全有直接影响的自购物资,要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的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第三十条项目部要按规定及时组织自购物资进场验收,对进场自购物资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检测报告、合格证书、认证或许可证书、质量保证承诺(包括产品质量保证期和产品缺陷召

回、经济损失责任赔偿承诺等)进行检查验收,并按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杜绝不合格物资进入施工现场。

第三十一条项目部应做好自购物资供应工作,并对自购物资的供应和质量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自购物资供应中存在的问题,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物资质量,保证自购物资的供应和质量,对供应商在物资供应中出现的不良行为按规定进行信用评价。

第三十二条建设物资实施采购、供应、使用全过程管理,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部及物资供应商依法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出现质量问题时,依据法律、总公司、铁路局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项目部要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明确物资供应、使用、管理各环节的责任人及其责任,严控关键环节,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按照总公司、路局相关规定开展信用评价。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者因存在不良行为被总公司、路局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采购其生产或代理销售的物资。被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或总公司、路局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物资,不得采购和使用。

第三十五条采用新型物资的,应要求设计单位说明其使用的必要性和依据。采用新型物资应通过技术评审,有相应的验收标准,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技术评审报告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严禁使用未经技术评审和没有验收标准的新型物资。

第五章采购公告、招标文件发售及澄清

第三十六条除定点采购和询价采购外,采购项目原则上均应采用公告的方式公开采购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经过公告采购方式采购不成功后按程序转入其他采购方式的。

(二)向局内非运输企业、集体企业定向采购的。

(三)经重大采购事项集体决策程序的。

第三十七条采购信息公告须在规定的平台上发布,必要时也可在其他有影响力的公开媒体上同时发布。批量采购项目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日,零星采购项目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公司实施的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可委托采购所发布。

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采购需标明允许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的字样。网上竞价采购需标明允许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的字样。

第三十八条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应编制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统称为招标文件)。具体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范本,以及采购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编制。

第三十九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招标文件亦可采用电子招标文件形式出售。

第四十条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过答疑补遗方式进行。在采购公告规定的答疑补遗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或招标人主动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错误或疏漏时,由招标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答疑补遗。答疑补遗的内

容必须采用公告或函件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招标人一般不受理超过答疑补遗期的答疑请求。如因异议问题复杂,需要延期答疑补遗的,招标人同时顺延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第四十一条招投标过程中,因故终止采购项目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已经发售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章开标评标

第四十三条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均需进行开标评标程序。公司实施的集中采购项目开标评标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开评标过程由纪委执法监察室负责监督。项目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或项目复杂、可能引起异议的,监督部门应进行现场全程监督。其余项目,监督部门可采取全程监督或抽查开标评标现场录像方式予以监督。

第四十五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为招标文件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不得随意更改。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及监督人员参加,评委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应当拒绝受理。公开招标项目包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

第四十六条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当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场给予解释说明;异议需提交评审委员会处理的,当场说明后,待评审时提交评审委员会处理。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会议记录。

第四十七条评审委员会

(一)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应根据采购形式和阶段分别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资格预审委员会(以下统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评委具体人数应根据采购项目复杂程度、包件及投标人数量合理安排,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二)评审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评委应采用随机抽选方式在评委专家库中抽选,采购人代表由项目部担任。评委抽取过程的监督方式由公司纪委执法监察室确定,可采用现场监督或录像抽查两种方式。当采购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在评标专家库中无适合的专家可抽选时,根据标前会议的决定外聘专家评委。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三)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评审委员会主任由评审委员会推举产生或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指派,与评审委员会其它成员享有同等权利。其承担评审工作的同时,还需完成评审的组织工作,其职责包括:1.主持评审会议预备会,组织招标文件、评审纪律的学习,进行评审分工;

2.组织评标委员会按照规定的进度,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质量;

3.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澄清问题和重大偏差进行讨论,组织对分歧意见表决;

4.组织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论编制并签署评标报告。

第四十八条采购项目的评审原则上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出租出售及招商招租类为最高价评审法,以下统称为最低价评审法)。总公司、路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低价评审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出租出售及招商招租类为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但报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

招商类项目,可以采用三轮竞价法、综合积分法、多轮竞价法。具体按总公司、路局相关规定执行。

采用两阶段招标的,第一阶段可以采取综合评分法。

第四十九条评审程序

(一)评审委员会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除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谈判项目需要投标人进入评审现场报价的,必须在评审内容已经完成后进行。

(二)评审会议开始前由评审委员会主任组织评审预备会,对评审工作进行分工,集中学习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招标文件答疑补遗资料以及评标表格填写规范及要求,宣布评标纪律并组织评委签订评委承诺书,收取并集中管理参会人员通信工具。

(三)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审的,由评审委员会主任报采购管理办公室,经其审核后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做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新成员重新进行评审。因客观原因无法更换评委,导致评委人数不足时,应暂停评审会议,相关资料全部密封保存。

(四)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提出评审意见,而不能寻求外部证据,更不能依据投标文件进行相互评审和比较。即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五)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做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公开招标项目的评审委员会不得向投标人提出超出招标文件范

围的问题,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和投标方案进行实质性谈判。

(六)在评审过程中,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七)谈判项目需组织谈判小组对通过各项评审的投标人进行多

轮价格谈判。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八)在评审中,投标文件出现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重大偏差内容时,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九)采取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方式的,经评审排序第一的投标人(报价相同)有2人及以上时,由评审委员会通过随机抽选方式来决定排名,可邀请相关投标人参加抽选。

第五十条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即包件流标):

(一)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二)评审委员会对一部分投标作废标处理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

(三)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四)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第五十一条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管理办公室提交由全体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

公开招标、公开竞价、公开谈判、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评审委员会须在评标报告中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采取两阶段招标的,第一阶段资格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中应当推荐全部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事先约定数量的合格供应商。

第五十二条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审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第五十三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审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七章网上竞价采购及询价采购

第五十四条网上竞价采购与网上询价采购一般不编制招标文件,不组建评审委员会。

第五十五条网上竞价采购与网上询价采购在规定的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符合包件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可按规定程序参与竞价或询价。网上竞价采购属于购买类型的包件须设置最高限价,属于销售类型的包件应设置最低限价。最高(最低)限价的设置应结合采购预算和市场行情设置。

第五十六条网上竞价采购和网上询价采购采取相对固定的集中开市模式,开市时间应对外公布。

第五十七条网上竞价采购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购买类型的包件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销售类型的包件为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但投标人报价均超过限价的包件流标。

第五十八条网上竞价采购和网上询价采购完成后,应编写网上竞价采购和网上询价采购报告,报告采购的基本情况、过程及结果,经至少两级审核审批后执行。

第五十九条综合询价采购不编制招标文件,不组建评审委员会,不发布采购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采购实际发生时,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或项目部组织实施。

第六十条综合询价采购一般应向多个供应商询价,除非只能寻找到一家供应商。最终选择的供应商应以所供产品质优价廉为标准。询价对象原则上按以下秩序选择:

(一)年度内路局或公司已经采购的相同或类似包件的中标人。

(二)路局或公司合格供应商。

(三)路局定点采购网店和实体店。

(四)其他潜在供应商。

第六十一条综合询价采购可采取书面询价、电话询价和网店查询方式询价。书面询价应向询价对象发出书面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应确定统一接收询价回复的时刻,只允许潜在供应商进行一次报价,报价单应有供应商签字盖章。电话询价和网店询价必须由两人以上共同参与,电话询价需做好电话记录,网店询价需打印网页内容并注明网址,所有参与询价的人员必须共同签字。采购结果必须经至少两级审核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八章采购结果决策及执行

第六十二条采购结果公示。

(一)采购管理办公室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媒体与采购公告的媒体应保持一致,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二)采取非公开采购方式的采购事项,应采用适宜方式公示采购结果信息。

第六十三条采购结果决策。公示发布后,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按下列规定对采购结果进行决策。

1.对于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评审委员会推荐意见,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直接确定中标人;

2.对于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按评审委员会的推荐意见起草定标报告,经项目部、采购管理办公室、纪委执法监察室会签确定中标人;

3.对于拟采购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定标报告由以上部门会签后,报采购领导小组审批确定中标人。

第六十四条确定中标结果后,由采购管理办公室及时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项目部与中标人应当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以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项目部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管理需按照公司有关合同管理的要求执行。

第六十五条收取投标保证金的项目,采购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六十六条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中标服务费、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具体由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原标前会成员部门集体确定。

第六十七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一)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

(二)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三)无正当理由不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四)不与项目部签订合同的。

(五)在签订合同时向项目部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六)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第六十八条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部需要追加与合同相同的标的物时,在符合国家及路局相关规定,且不改变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应在原始合同有效期内签订,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原始合同金额的10%。

第六十九条服务类采购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人,历史履约情况好、没有不良经营记录,合同到期提出续约意愿的,可以与原中标人续约,续约价格由双方谈判确定,续约期限按公司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续约情况按项目向采购管理办公室和纪委执法监察室报备。

第七十条零星货物采购,标的产品价格波动幅度较小、现货货源充足的,六个月以内已经采购的,由项目部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按最近一次的采购渠道和价格直接采购或供应。

第七十一条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若中标人未按期或拒绝提交履约保证金,可视为放弃中标项目,中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二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九章监督检查与考核

第七十三条各项目部、机关各部门应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纪律,不得将属于批量采购的包件和项目,通过化整为零方式改变为零星采购;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规避审批、规避公开、规避集体决策;不得违反规定的采购程序开展采购活动;不得无正当理由不执行采购结果。纪委监察室和公司采购管理办公室将加强监督管理,对违反采

公司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XXXXX公司采购工作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行政采购管理,保证采购物品能及时、保质、保量满足生产、办公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日常办公用品、产品包装原材料、大型 设备/备件、生产辅助工具、劳动保护用品及行政后勤物品的采购。 三、职责: 1. 需求部门:需求申请及供应商样品的确认和购回物品的验收、领取、保管工作。 2. 行政采购人员或公司指派采购人员:负责寻找供应商、寻价、比价、采购合同呈签及采购作业。 3. 行政部:负责采购回物品的验收、入库、发放、资料保管工作。 4. 总经理/董事长负责对申购单、单价、及付款的审批。 四、大型物品物品采购: 1. 采购人员须选择多个供应商进行综合比较,筛选出 2 家以上意向供应商。 2. 意向供应商给我公司报价单,主管部门确定每种物品最终价格。 3. 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4. 米购人员在米购时确认所米购物品的质量以及数量。 5. 行政部采购人员按《请购单》上所需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等选择合格供应商,购买所需的物品。 五、零星物品采购: 1. 行政零星物品采购:主要是采购用量少或且无合格供应商的行政采购物品。 2. 采购人员可直接按《请购单》上所需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进行采购。 六、采购管理: 1. 采购人员必须及时的将所需物品进行采购。 2. 采购物品回公司后,通知行政助理验收货物,行政助理将验收后的物品登记在《物品入库、领用登记表》中,办理入 库手续。 3. 行政助理办理完入库手续后,通知需求部门领取货物,申请部门验收领取货物,并在《物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 行政助理每月月底统计所有《物品入库、领用登记表》核对数量。 5. 采购物品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需退货或更换的,使用部门及时通知采购人员向供应商换货或退货。 七、采购报销管理: 1. 采购申请付款或费用报销,必须附上经过审批的《申购单》、采购合同或报价单,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确保项目按计划建设,顺利完成投资目标。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项目部、监理部下达的各项管理、施工计划,必须切实服从项目部、监理部统一管理、统一指令,保证工程施工的各项目标按计划落实。监理部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全方面管理,对于质量低劣、进度迟缓、安全文明施工较差、不按图纸和规范施工、不服从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管理的施工单位,监理部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罚。 一、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的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严格按照项目组织管理体系逐层管理且责任落实到人。 2、严格执行监理审批认可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果必须离岗,应提前向甲方和监理书面请假,如果因工作需要调离,应提前十天向甲方、监理书面报告。 4、工程施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 二、质量管理 1、钢材、水泥、防水等各种工程用材料,钢材焊接或连接接头须由监理现场见证随机取样后进行复试。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等主要材料必须先送样品,需要复试及必要的功能性检测的,尚应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组织材料大批进场,监理部根据样品分批进行验收。进场材料发现以次充好必须退场并给以相应的处罚。 2、施工单位要建立书面技术交底记录制度。每道工序施工前应有项目部技术人员依照施工操作规范、验收规范向专业工长进行详细技术交底,并有

【行政部】采购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采购过程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加强行政部采购工作管理,规范行政采购行为,降低行政采购成本,提高行政采购质量与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物品(研发工具和材料、生产工具和材料、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校讯通设备、装修及改造、其他对外购买的产品或服务等)的采购。3.0 职责 3.1行政部 3.1.1 统筹负责制定并不断优化公司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等相关管理规范及流程。 3.1.2 统筹负责实施、指导及监督采购及供应商管理的相关环节。 3.1.3 持续提升采购专业水平,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降低采购总成本(包含质量、价格、 交付、售后等方面)。 3.2采购需求部门 3.2.1 结合实际需求及市场状况,并与采购充分沟通后详细填写采购需求并发起申请。 3.2.2根据不同物品的采购周期,提前发起采购申请,以确保能满足公司办公的需要。 3.3 技术或研发部门 负责新项目性采购物品的技术参数和规格的评估以及对相关技术参数和规格的确认。 3.4 财务管理部门 负责核对、监督采购价格及付款报销。 4.0采购基本原则 4.1 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廉洁、效益的原则。 4.2采购人员要严格自律,加强法制观念,廉洁奉公、依法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任何人不得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 4.3主动拓宽采购渠道,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尽量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益,使采购的 物料及服务质优价廉。 4.4 增强服务意识,想方设法降低成本,保证所需物料及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品质不达 标的包退、包换、包损失。 5.0采购需求及计划申请

所有物品的采购都必须由需求部门提前发起采购计划,经审批后报备至行政部采购实施并进行集中采购,便于议价及降低采购成本。 5.1 常规性采购需求及计划管理 各单位日常已开展的工作或项目所需的物料、设备以及服务等物品的采购。 5.1.1材料采购申请:由总经理(1000-3000的元需行政副总审批)审批后给到行政部实 施采购。 5.1.2办公设备类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办公场地设计、装修及改造申请:由总经理 (超过5000元需董事长审批)审批后给到行政部实施采购。 5.2.0若需求单位有指定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需事先报备至行政部采购或在采购需求 流程中特别备注说明,指定供应商或战略供应商名录需经总经理审批。 5.2.3需求单位必须评估所需采购物品的交货时限,并应事先与行政采购充分沟通;部 分物品的采购周期应需将供应商送样、测试老化封存样品、行政采购开发供应商等环节计算在内。 5.2.4 需求单位需对需物品的规格描述准确、清楚(使用行业通用的规格描述),必要时 组织技术、研发、行政等部门讨论,并承担因描述不当所产生的一切损失。 5.2.5对于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在供应商允许的情况下,由需求部门负责封存后交予行 政采购人员保存。 5.2.7需求单位应做好保密工作,不应将初步论证的结果向供应商透露。 6.0询价议价 通过货比三家模式进行操作。 6.1货比三家,是将同一批产品(或服务),同时向多家供应商询价、招(邀)标或谈判, 并结合质量、服务、价格、交货周期、结算方式、合作历史记录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最后选择性价比高的供货商落实采购。 6.2因某些产品、服务的特殊性或公司已指定供应商,须由总经理审核、可豁免货比三 家手续。此类经豁免的产品或服务,纳入《指定供应商产品/服务清单》。该清单至少每年评估、重新审批一次,保管期限至少三年。 6.3询价采购:除指定供应商或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豁免货比三家外,对所有申购 总金额大于3000元(含)且小于10万元的产品或服务采购,需采取询价采购方式,并留下书面的询价比价记录。对于申购总金额小于3000元的采购,暂不强制要求留下书面的询价比价记录。 6.3.1申购审批环节确认为询价采购的,采购人员需在《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三家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云南中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宜良县惠泽楼建设项目 工 程 物 资 采 购 管 理办 法 Yunnan ZhongXu construction work,ICL.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总则 项目部工程物资管理采用“统一归口、一级管理”,归口管理单位为经营采购部。 2、目的 规范工程物资采购从计划到结算等环节的工作;明确职责和工作流程;有效控制项目材料采购成本。 3、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分公司下设各项目部的工程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固定资产、办公物品采购除外)。 4、职责分工 4.1、项目部项目经理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第一责任人。经营采购部所有采购合同、评审及供应商的选定必须经过项目部项目经理审核、签字确认。 4.2、经营采购部是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程物资采购管理的具体工作。 4.3、分公司所属项目部是工程物资的使用单位,负责提出采购计划、工程物资的验收检验、试用期间的管理、工程物资入、出库管理。 5、材料采购方式 经营采购部对大宗材料(包括原材料如钢材、水泥、商品砼、沥青砼、钢绞线、雨污水管材、路边石、人行道板、大批量地材,耐火材料,防水材料,电缆、桥架,管材、门窗,桩材,装饰材料等)采购实行竞价招标。二、三类材料的采购,由经营采购部统一定价,专职工程师提出材料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批,由各项目部自行采购。 6、材料现场管理方式 材料到达施工现场,由现场材料员到场进行实物验收和交接,需复检的材料,做好待检标识工作,项目部取样员负责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按程序文件要求进行材料标识管理,并做好入库登记手续,并建立现场材料台帐。 商品混凝土由现场专职工程师签收小票,根据图纸计算混凝土体积对小票总用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完善采购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活动(包括销售人员的礼品)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第三条公司采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分工协作、相互制衡,严格控制产品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采购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人事行政部是公司采购工作的主管部门,采购职能范围如下: (一)组织承办集中采购; (二)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分散采购; (三)公司范围内使用的产品的紧急采购; (四)公司职场的装修及改造; (五)组织制订、修订公司采购相关制度; (六)制定并根据需要修改采购执行标准。 第五条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集中采购,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制定公司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的采购计划和费用预算,按照公司相关程序组织报批; (二)按照本办法规定完成采购相关工作,并负责产品和服务的价格控制和质量控制; (三)产品和服务使用情况跟踪,并负责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络; (四)制订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IT产品集中采购的技术实施报告。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的聘任及其他专项服务的采购由公司相关部门自行组织。 第七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计划的预算审订,采购交易的预算充足性审核、交易的会计处理以及计划和实际采购的差异分析等。 第八条公司财务清算部负责采购款项的支付和采购原始凭证的合规性审核。

第三章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 第九条公司采购形式按照采购对象的重要性、采购金额和采购数量划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紧急采购。 第十条以下产品和服务实行集中采购: (一)车辆等交通工具; (二)公司购置、租赁房屋的装修改造工程; (三)业务所需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 (四)重要材料、各类宣传品的制作和印刷; (五)礼品、促销品以及办公用品; (六)需统一购置的计算机硬件设备、系统软件和大型应用软件; (七)大型的计算机服务、专项技术合作、除本办法第六条之外的中介咨询等技术服务活动。 (八)与公司基建相关的采购工作。 第十一条除本办法第十条所列之外的产品和服务实行分散采购。 第十二条因发生紧急事件或意外事件而进行的产品和服务的采购为紧急采购。 第十三条公司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 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形式邀请非特定供应商投标竞价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以投标邀请函的方式邀请三个以上(含三个)符合既定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竞价的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是指对三家以上(含三家)供应商提供报价进行比较,确保有价格竞争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直接向供应商购买的采购方式。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主要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对于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必须采用邀请招标;对于标准规格且价格弹性不大的可实行询价采购;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实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或供应商拥有专有权,且无其它合适替代的; (二)原采购的延续,原购置资产的后续维护、服务、零配件的更换或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 . 行政采购管理制度 为合理控制采购价格,降低采购成本,规范采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 订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行政类采购范围: 1、单价2000元以下的所有公司行政类低值资产的采购,主要 包括笔、纸、本、橡皮、文件夹、文件袋、曲别针、订书器/钉、打孔 器、文具刀、笔筒、磁钉、等日常月度例行采购的办公用品;应急药 品、饮品等生活用品;卫生纸、擦手纸、吸收液、消毒液等保洁用品; 办公家具、照片洗印、喷绘、会议桌花、横幅、员工活动奖品、礼品、 装饰性刻字、晒图、印刷制品等临时物品。 2、公司各类行政服务的采购,主要包括保安、保洁、团膳、物 业、酒店、机票、维修、宿舍租赁、设备租赁、花卉租摆等服务类采 购。 二、物品采购原则与价格依据: (一)采购原则: (1)所有物品采购,本着较高性、价、的采购原则; (2)月度例行采购,本着需求合理、适当配货的原则; (3)临时采购的,本着原则与灵活性并存; (4)批量采购的,须按照招投标流程执行采购; (二)价格依据: 1、月度例行采购 (1)每年初,由行政部“采购主管”根据物品常规使用情况,拟定《常用物品清单》(见附件一),并通过3家及以上供应商询价、比价,

确定《常用物品价目表》(见附件二),报行政部财物组经理和行政 总监审批后,作为本年度、月度例行采购依据。 (2)每季度由“采购主管”根据市场价格波动、公司购买需求以及供应商更新报价,对《常用物品清单》更新一次,报行政部财物组经理 批准后实施更新。 (3)采购过程中,“采购主管”严格按《常用物品价目表》采购,如因市场等客观原因,采购价格高于《常用物品价目表》时,须在《采 购订单》(见附件三)中说明理由。 2、临时物品采购,由“采购主管”依据《供应商甄选及管理办法》寻找 三家以上有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比价。 三、月度例行采购作业流程(流程图见附件四) 1、采购申请:每月1日、15日,由各部门助理根据《常用物品价目表》, 填写《常用物品采购申请单》(附件五),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向行政部“采购主管”提交采购申请。 2、采购审核:由“采购主管”对其采购申请的合理性等进行初审。并依 据《行政预算管理办法》进行费用审核。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须要求“申请人”给予说明。初审确认后,将《常用物品采购申请单》和《预算使用报表》(见附件六)一并提交“财物组经理”审批。如预算使用金额超出(),须经行政部总监审批。 3、采购实施:采购申请经批准且签字手续齐全无误后,由行政部“采购 主管”填写《采购订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公司协议供应商备货、送货;另一份存档备份。 4、入库、验收及发放:(流程见《库房管理办法》)“库管专员”凭备份的 《采购订单》进行入库验收。库管专员依据《采购订单》,联系各部门助理,按当月申请数量进行发放,各部门助理需当场验收、领取并在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水平,细化《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的管理和操作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代管单位)物资采购标准的制修订和应用管理工作,采购规范范本的管理可参照执行,管理流程见附件:物资采购标准管理流程图。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物资采购标准是对技术成熟、标准化程度较高的设备、材料等统一制定的,规定产品性能和服务质量要求的规范性文件(采购规范性文本)。 第四条技术创新类设备材料,或产品序列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可参照物资采购标准编制采购规范范本。 第五条物资采购标准包括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通用部分可规定产品技术性能、使用寿命、技术接口、质量检验检测方法、包装运输等技术条件;专用部分规定主要技术参数和工程环境使用条件。 第六条物资采购标准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以数据模板的形式应用于技术规范书编制与审查、招投标和合同签订等各业务环节。 第七条本细则职责分工按照《物资采购标准管理办法》

执行。 第二章标准制修订 第八条物资采购标准制修订的依据为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以及通用设计、通用设备,反事故措施、差异化选型要求等标准化成果。 第九条物资采购标准编制工作遵循“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分类编码、统一型号种类、统一技术参数、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技术接口。 第十条物资采购标准审查通过并经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后,按照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批准发布。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标准的编制,按照“统一组织、分步实施、专业编制、意见征询、专家评审、审定实施”的工作要求开展。 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物资类别分别组成标准编写组(以下简称“编写组”),确定牵头编制单位,下达物资采购标准编写任务;按照《技术标准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标准起草、征求意见、送审,送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审定,按公司技术标准管理流程报批。 采购规范范本的编制、评审流程同物资采购标准,由物资集约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定。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标准结构化模板根据已经发布的物资采购标准文本内容编制,按照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功能要求完成结构化和测试工作后部署应用。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管理制度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细则2010年05月目录2目录总则 4 一、管理组织 4 1、施工现场分三级管理机构 4 2、各级管理基本架构 4 3、管理机构的职责 4 1)工程项目部 4 2)工程监理部 4 3)单位施工项目部 5 二、现场管理办法 5 1、施工进度管理 5 2、施工质量管理 6 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7 三、工作流程8 1.1.三通一平8 1.2.水文地质勘测9 1.3.项目开工准备9 1.4.项目开工技术准备9 1.5.项目开工9 1.6.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10 1.7.主体施工10 1.8.工程进度控制10 1.9.工程质量控制10 1.10.工程成本控制10 1.11.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0 1.12.分包商及供应商管理10 1.13.园区配套及景观工程10 1.14.工程竣工验收10 附件:11 《土方开挖验收管理流程》11 《地下防水卷材验收管理流程》13 《钢筋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15 《模板工程验收管理流程》17 《混凝土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0 《楼地面工程(水泥砂浆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23 《楼地面工程(板材楼地面)验收管理流程》 26 《外墙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28 《铁艺工程(栏杆、百叶)验收管理流程》 31 《油漆涂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3 《干挂石材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5 《玻璃幕墙工程验收管理流程》38 《屋面工程验收管理流程》42 《铝合金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6 《塑钢门窗验收管理流程》49 《砌体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1 《抹灰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5 《外墙面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58 《土方回填工程验收管理制度》61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验收管理流程》63 《电梯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1 《建筑给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4 《建筑排水工程验收管理流程》78 《建筑消防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82 《建筑采暖工程验收管理流程》86 《建筑燃气工程验收管理流程》90 《景观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及制度》94 一、施工前期准备94 二、进度控制94 三、质量控制94 四、操作过程95 五、施工工序控制95 5.1.基层95 5.2.垫层97 5.3.侧、缘石99 5.4.铺装、面层100 5.5.铁艺及不锈钢102 5. 6.砖砌体105 5. 7.绿化106 总则为更好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规定

[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国有企业物资采购规定 为规范集团行政物资采购程序,确保行政采购及时,制定了相 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行政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行政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本着“保证质量、节约开支、堵塞漏洞、避免损失、提高效益” 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公共利益,保证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采购应当符合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先采购低能耗低 污染的货物和工程。 三、行政部作为采购工作的管理和执行部门,须详细进行采购 物资的成本核算,有权根据各部门的具体使用情况选择产品的品牌、档次及供货渠道,从而控制产品价位,降低物资成本。

四、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做到采购经手人员、保管人员、审批人员分离制衡。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本办法适用集团及直属全资子公司办公用品、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工程的采购管理(不包括生产材料及生产设备的采购),集团控股公司参照执行。 二、集团行政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两种形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原则上实行集中采购: 1、单价在1万元,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家具; 2、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公共工程按工程招标、投标办法执行。 3、合同价值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第二章采购方式

第四条集中采购原则上统一到集团指定的采购定点单位实施采购;如果没有集中的采购定点单位,则由各企业行政部与使用单位共同确定专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采购小组,按采购规定及程序实施采购,分散采购由各企业行政部根据本企业情况组织采购。 第五条行政采购以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为主,同时,可根据实际,采取公开招标采购、邀请招标采购和直接采购等方法。 一、公开招标采购指招标人以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参与投标。 二、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直接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 四、询价采购是对三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竞争性价格的采购。 五、直接采购是指采购人向供应商(厂家)直接购买的方式。

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办法(20200809100316)

中铁四局集团工程项目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工程项目常用物资传统采购方式中市场信息获取不足、采购透明度低、采购渠道窄等问题,同时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局决定开展工程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为有效开展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网络竞价采购定义是指将物资需求信息投放到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由潜在供应商在线进行报价、提交相应技术标准等,采购单位根据提交信息选择供应商的采购模式。 第三条平台建设局选择阿里巴巴作为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的电商平台,在阿里巴巴平台开辟采购专区,建立包含在线发布物资需求信息、在线生成订单、在线支付等功能的电子商务系统,供各单位使用。 第四条网络竞价采购物资种类包括各类钢材、五金电料、紧固件、焊接材料、小型机具、周转材料、消防器材、管通阀门、橡塑制品、安全防护用品等。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局工管中心负责全局常用物资网络竞价采购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制定和完善网络竞价采购管理制度和办法; 2.负责设计和完善电商平台采购业务流程,与阿里巴巴共同建立网

络竞价规则,维护网络竞价交易秩序; 3,负责建立优势资源渠道,发布合格电商企业名录。4.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子分公司开展网络竞价采购工作。第六条局物资工贸公司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对接阿里巴巴采购运营部门,协调解决系统存在的问题,维护平台各项功能正常使用; 2.配合工管中心做好物资人员网购培训工作; 3 .建立采购台账,定期与采购单位核对签认,并统计分析、上报相关资料与数据; 4.负责统一办理与成交供应商的料款结算。 第七条子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制定完善公司网络竞价采购实施细则,并督促落实。 2.负责审核物资申请计划,发布物资需求信息; 3.负责甄选报价,选定供应商,联系发货,确认收货; 4.负责协调解决收货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负责统一办理与物资公司的料款与服务费结算。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提交物资申请计划、现场收货验收与签认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第三章业务流程管理 第九条设置账号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1.1 为了保证项目工程顺利有序地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树立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美誉度,确保工程质量,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项目工地的所有参建单位,是本项目工程现场管理的行为规范,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及工作人员都应执行本制度。 1.3 本制度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各参建单位除应遵循本制度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相关管理标准。 1.4 参建各方主体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推进建设工程的科学化管理。 1.5 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是其负责项目的第一责任人。 1.6 各参建方应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现场工程部的指导和监督。 1.7 本制度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1.8 各参建单位未执行本制度者,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以书面形式为准。 1.9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1.10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监理例会确定的要求执行。 第二章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较强的安全施工方案,并与建设单位签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合同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安全措施审查备案手续。 2.1.2各施工单位项目部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及各级、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没有保证体系和目标责任而盲目施工者罚款500元。2.1.3 施工现场应配备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范,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没有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生产的罚款200元,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而不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者罚款100元/每次。, 2.1.4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安全管理人员组织施工者罚款200元。

行政部采购管理制度

行政部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制度管理,健全企业采购管理制度,监督和控制不必要的开支,保证采购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章采购原则 1.采购是一项重要、严肃的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和采购经办人必须高度重视。 2.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的竞争,择优选取。 3.一般日常办公用品及其它消耗用品由财务部和行政后勤人员负责采购。 4.急用、小金额采购可以口头向总经理汇报后先行购买。 5.采购时应尽量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采购金额达500元以上(含500元)一律需出具发票。 第三章采购程序 一、采购申请 1.公司员工如有需要的办公用品可向行政部申请,行政部依照所购物件的品名、规格、数量、需求日期及注意事项填写“采购申请单”。 2.紧急采购时,可在“采购申请单”上注明“紧急采购”字样,

以便及时处理。 3.若撤销采购,应立即通知行政后部,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采购流程 1.采购经办人在“采购申请单”内需填写所购物品的估算价格、数量和总金额。 2.各采购经办人在采购之前必须把“采购申请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能进行采购。 第四章采购经办人职责和行为规范 一、采购经办人职责 1.建立供应商资料与价格记录。 2.询价、比价、议价及定购作业。 3.所购物品的品质、数量异常的处理及交货进度的控制。 4.做好每次的采购记录及对帐工作。 二、采购经办人行为规范 1.采购经办人应本着质优价廉的基本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填写“采购申请单”。 2.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做出不适当行为者,给予辞退,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北京嘉吉信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2月10日

工程材料采购管理制度

工程采购管理办法 一、 1、工程材料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工程成本控制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和安全,考验公司团队协作及个人素质。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加强流程管理,特制定本暂行管理办法。 2、分管采购副总,采购部、项目部、成本预算部、财务部、合同部在工程采购中分别承担相因责任,及时处理采购流程中所具体负责的工作内容。 3、各施工项目自开工前的备料及施工过程中的采购、入库、验收等均执行本办法。 二、 1、“舍远求近”凡各项目均应求近采购,能在本地市场建立良好供应商的,价格相差不大的,均在本地市场采购。 2、“直供”减少采购环节,一步到位,直接与厂商、一级代理商建立供求关系。 3、“询价、比价、论价”询价、比价必须三家以上。 4、零星采购的以品牌和供应商实力为准。 5、特种设备如报警主机等以公司联合办公会议决定为准。 三、 1、制定材料采购计划 ①项目部及成本预算部根据标后预算,合同价款结合工程实际需要

进场一周后、两周内编制该项目总体采购计划。 ②项目部按照总采购计划结合现场施工进度,详细、全面分解“月 计划”以及10天一个周“询计划”。 ③零星采购计划要总体控制,月度不超4次,特殊情况除外。 ④项目部要提前10天送交采购计划表到采购部。 2、采购部接到采购计划后应认真审核采购数量、品牌、质量标准、到货日期,并考虑库存情况,着手在已建立供方名录中选择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如采购计划有不可执行性项目,应以书面形式反馈项目部,以便及时调整计划。 3、采购人员将可执行的采购计划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确定供应商,拟定采购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施工项目名称对应的供货商、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和到货日期等。如货期不能满足需注明新的约定时间,同时积极联系第二供应商,确保及时到货。 4、采购金额达1千元以上,需签订采购合同,经合同部盖章后视为有效合同,可执行合同,并负责跟进,督促供应商按期到货。 四、 1、采购部签订合同后,编制资金申请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2、财务部按照资金申请计划提供资金,采购部进行材料采购(现款现货)。 五、采购决算规定: 1、各供应商结算材料款时必须开具发票,提供公司仓库开具的入库单,作为结算凭证。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建立和规范政府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结合我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际,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制度政府采购是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和预算外资金)和与之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省政府公布的采购目录内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 第二条第三条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单位分散采购。 第四条区政府采购办是负责我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制定政府采购有关规章制度;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实施计划;拟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管理政府采购网络和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批准政府采购方式;负责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考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开展政府采购宣传与培训;处理供应商的投诉事宜。 第五条招标投标公司是集中采购机构,其主要职责: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执行政府采购法律规章制度;管理政府采购档案、提供有关信息报表;负责对其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接受委托代理其他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 第二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六条采购人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预算时,应当将该财政年度的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列出,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随同年度预算报区采购办汇总,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预算一经批复,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和追加预算的,应报区政府采购办批准。 第八条采购人应根据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并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按月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经区政府采购办审核,并确认采购资金到位后方可组织采购。

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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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物资采购控制管理办法 1.目的 保证所采购的工程物资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使工程物资采购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筑安装工程中工程物资的采购、外加工订货工作的控制和管理。 3 4 4.4物资供应中心负责工程的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组织A类工程物资供方的初选、调查工作。负责组织B类组织工程物资供方的选定工作;根据《工程物资需用、采购计划表》进行采购,对所采购的工程物资质量、数量、交货期等问题及所有涉外问题的纠纷负全责。配合项目部做好外购工程物资的认价工作。及时会同项目部对物资进场的质量与数量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全部资料。负责及时收集、传递主要物资的市场价格,采购物资的技术质量标准,并上报项目经营管理部。 5.工作程序

5.1工程物资供方评审 1)企业概况和资质等级; 2)生产产品的检测和试验手段; 3)产品价格; 4)产品的规格和生产能力, 5)业绩和社会信誉。 1)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 3C B 发布A类《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建立工程物资合格供方档案。 1)每年初由项目经营管理部组织工程物资供应中心和项目部的有关人员对上年工程物资供方进行评价,对评价不合格的工程物资供方,由工程项目经营管理部填写《工程物资供方评价表》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2)工程物资供方不能达到采购合同中规定的有关质量、环境等要求时,项目部提供验证资料,报项目经营管理部确认后,取消其合格工程物资供方资格,变更《工程物资合格供方名录》。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该项目部的工程顺利竣工,各施工班组要严格按图纸设计 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望各施工班组严格执行。 一、安全文明施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赤膀进入施工 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工地管理人员加倍处罚。 2.高空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安全带高挂低用,违反一次,罚款 100元。 3.未经项目部允许,私自拆除架子设施及安全防护措施,每次罚款100元。 4.严禁高空抛扔材料、工具、砂石、建筑垃圾等一切物品,每发现 一次,罚款500元。如造成伤人等严重后果,由施工班组及肇事者 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及其它连带责任。 5.饮酒禁止上班,如发现饮酒进入施工现场者,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下次再违反该条规定,加倍处罚。 6.工地严禁打架、斗殴、吵架、拌嘴,每发现一次,对双方各处罚5000元,罚款直接扣该施工队工程款,造成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者,项目部均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由施工队及肇事双 方承担一切后果,送当地派出所追究刑事责任。 7.对监理、项目部下发的整改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整改者,每次 罚款500元。 8.不按要求搭设安全防护措施或不搭设,每次罚款200元。

9.电梯井防护不按要求搭设及搭设不及时,每次罚款1000元。 10.现场不得私拉乱扯电线,发现有违规者,电线没收,罚款100元。 11.现场危险区域应有警示标志,夜间有照明示警,不按要求示警, 罚款100元。 12.施工现场禁止大小便,如发现该楼号里有大小便者,对该楼号施 工队罚款1000元,并将该楼号里的大小便清理干净,如再次发现, 加倍处罚。 13.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禁止私自移动,否则罚款1000元。 14.同楼号的砼试块,严禁移动或用作它用,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元。 15.安全网未备案,未经监理检查,罚款500元。 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罚款1000元。 17.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接地保护的,每次罚款1000元。 18.固定用电机械设备无固定基座的,每次罚款1000元。 19.施工机具旁未悬挂安全操作规程标识牌的,罚款200元。 20.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零或电源线有接头的,罚款1000元。 21.砼振动棒操作人员未采取绝缘保护措施的,每次每人罚款100元。 22.钢材、构配件、机具、砂石未按现在平面图布置的,每次处罚 500元。 23.密目式安全网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每次罚款100元。 24.脚手架未经验收办理验收手续的,每次处罚500元。 25.脚手架在每一层应设挡板。 26.脚手架下,附件的人行通道无安全防护棚的,每次处罚3000元。 27.施工现场作业区、加工区、生活区禁止未设置警示标语牌。

行政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办法(定稿)

内部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程序,强化风险节点控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开公正,切实维护单位利益,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范围 1、物品。交通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书籍,印刷品,办公耗材,车辆,仪器设备维护,会议接待等所需物品。 2、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改建,翻建扩建,装修等所需材料。 二、采购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效益优先,质量第一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原则上应实行集中采购。 三、采购程序 1、采购申请:集中采购物品根据实际需要按季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每季度前10天填写采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预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

批备案。零星采购物品根据各站室临时需要进行采购,由使用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分管领导签字,预算5000元以下的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预算5000元以上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批备案。 2、采购形式:①公开招标,根据政府采购目录符合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货物及工程按照政府采购中心公共交易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②自行采购,由办公室和使用站室人员按程序具体负责采购,同类单批超过5000元的需通过询价、磋商等形式确定供应商;供应商确定必须公开进行,由使用科室、办公室、财务室等部门人员(不少于3人)参加,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做好记录,签订的合同协议。同类单批不超过5000元的零星采购由使用部门会同办公室协商购买;相关人员要严把质量关,杜绝假冒伪劣商品。 3、货款支付:根据合同约定支付方式进行货款支付,对所购的设备和较大工程,一般扣5%--10%的质保金,严格按照财政集中支付制度通过直接支付或授权转账方式进行货款支付。 四、使用管理 1、办公室负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办公耗材、书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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