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检测登记表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检测登记表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检测登记表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照明检测登记表

学校名称: 被测教室: 测量时间:

注:课桌椅高度测量结果及学生身高测量结果登记表格可自行设计.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要求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 对于明视觉: λλλ λd V d K m ??Φ=Φ?∞)()(d 0e

学校教室节能照明的改造方案

天河区东风学校教室节能照明的改造方案 为了师生的健康,保障良好教学效果的形成。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卫生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天河区相关文件要求,力求改善我校教室照明采光条件,创造优质的教学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造目标 提高原有教室照度,为学生提供明亮的学习环境;无有害物质和有害光线,光线柔和,无闪烁,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节省能源、寿命更长,节约成本;寿命更长、免维护,避免频繁更换灯管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目前学校实际情况 我校是一所1996年创办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位于天河区天平架银利街。学校目前共有27个教学班,其他备用教室2间,学生人数1300余人。学校有主体教学楼2栋,还配备有较为齐备的功能场室。由于学校办学时间早,部分教室及场室出现采光不足,照明效果不佳的问题。 三、改造时间 2018年1月开始至2018年8月完成 四、预计改造场室数量及经费

1、教室29间(29万) 2、功能场室3间(2.94万) 3、其他场室3间(2.94万) 五、改造指导标准 《GB7793-2010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50099-2011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JGJ 310-2013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专用灯具及现场照明技术要求(试行)》 六、改造措施 1、成立东风学校教室节能照明的改造领导小组,饶波校长任总负责人,罗斐、刘伟、王运乔为组员,严格遵照教室节能照明改造方案,有计划展开改造工作。 2、积极向区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财政补助申请,确保改造项目的顺利、按时完成。 3、重视安全工作,安排专人从事安全监督,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并于改造期间每天向总负责人汇报相关情况。 “节能、环保”是二十一世纪的主题,孩子更是“中国梦”的缔造者。教室节能照明改造项目利于学生、利于学校,相信此项目的落

教室照明问题

摘要 本题主要对教室内灯光的照度、光照的均匀度等对灯具安装、布局的合理性进行研究,本文针对本题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提出了不同的模型或算法,过程如下: 问题一 : 根据所给出教室的相关参数,建立适合的模型,计算出该教室的桌面所在的平面的平均照度,并与国家相关标准比较后分析总结. 问题二:根据实例所给出的相关参数,建立适当的数学模型,求出相应模型的照度分布函数,计算出照度均匀度,并与国家规定标准比较分析和对计算结果的总结,如果最后结果与国家规定值差距不能忽略,就给出优化方案模型. 问题三:黑板也是一个教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标准性不仅影响着同学们的视力,更是影响着老师们对知识的传授和同学们对知识的接受,因此我们对于黑板平均照度的计算单独建立模型,由于黑板有规定规格的专业黑板灯照明,而且其有效的照射面积(其直射距离足够小)基本覆盖了整个黑板故考虑黑板的照度均匀度意义不大,并且为了保持黑板照度要高于周围环境照度的条件,故不可能去提升其他桌面照明灯的功率和光通量来增加黑板面上的光照度. 关键词

一、问题重述 据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国青少年近视率平均达40%,已排名世界第二位,而大学生的近视率甚至高达70%以上。究其原因,除饱受诟病的课业负担重导致用眼疲劳以外,教室的照明条件不良也是其重要因素.由于我们国内现有的大多数教室都是2004年以前所建立的,教室内的灯源数量及摆设大多都是按照《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旧标准设计的[1],而社会发展到现在,随着各种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对视觉的认识也在不断加深,相应的对灯光设计,关照强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新标准修订了教师课桌面、黑板的照明标准,增加了对光源、教室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以及维护系数的规定.其中要求教室课桌面上的维持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300Lx;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维持平均照度不应低于500Lx[2].而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也将平均照度300Lx作为普通教室的照明标准[3].并且根据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的有关研究成果,300Lx只是中小学教室照度的底线,同时,呼吁国家能够突破底线,给广大学子营造一个舒适明亮的学习环境 二、问题分析 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理解,可以将对整个灯光问题的研究分为俩部分,一部分是对教室桌面高度平面的研究,另一部分就是教室黑板问题的研究.可如图所示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为提高教学效果,保护学生视力,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条件,使儿音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制订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镇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样 教室的采光标准 学校教室的趄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乞候条件决定,不应采用东西趄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进,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 面。 1.2 教室课目标 1.3 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 1.4 应低于1。5%、教室玻地面积比不 1.5 应低不 1.6 于1:6。多雾地区(如重庆等)教室课目标 1.7 面上的采光系数值不 1.8 应低于2% 1.9 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 1.10 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 1.11 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1.12 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 1.13 室内各表面应须要用高亮度低采度的装修 1.14 房间各表面的反射系数值应按表1的规定选取。

1.15 采光测量方法按GB5699—85〈采光测量方法〉执行。 教室的照明标准 2.1 凡教室均装设人工照明。 2.2 教室课申述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 X,其照明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2.3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平均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照度均匀度不低于0.7 2.4 教室照明采光源宜采用荧光灯 2.5为了减少照明光源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而的最低是持高度不应 1.7CM.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筐直于黑板面布置.对于阶梯教室,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产生直接眩光. 2.6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照度补偿系数取1.3 2.7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按GB5700—8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执行。 名词解释 3.1 采光系数:室内某一点的采光系数为该点的照度与同一时间的室外扩散光的照度之比以%表示之。 3.2 玻地比:为下班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比 3.3 直接眩光:在观罕物质体的方向或接近这一方向存在的发光体而引起的眩光。 3.4 反射系数:某物体上反射的光流与入射该物体上的确良光泫之比称为反射系数,以P表示反射系数分为定向反射击系数P R和漫反射系数P D,通常所说的反射系数指后者 3.5 照度均匀度:在给定的工作面上,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3.6 照度补偿系数:新的照明器在工作面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与同一照明器在使用一定时间以后,在同样条件下所产生的平均照度之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一、总则采光测量方法 1、为统一采光的测量方法,克保没量的准确性,特制订本方法 2、测量目的 1.2.1检验采光设施与所规定标准的符合情况。 1.2.2调查采光设施与设计条件的符合情况 1.2.3进行采光设施的采光比较的调查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分享快乐共享知识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规范性引用文件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照明测量方法GB/T 5700 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1 灯具第 -固定式通用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GB 7000.201 灯具 -嵌入式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GB 7000.202 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室内工作场所照明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性能要求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19043 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第1灯的控制装置GB 19510.1 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第4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luminous flux 光通量。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 对于明视觉:?)(d?????e d)K??V(??m?d0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λλ(d式中:Φ)/d——e页眉内容. 共享知识分享快乐 V(λ)——光谱光(视)效率; Km ——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lm/W。在单色辐射 时,明视觉条件下的Km值为 683 lm/W(λm=555 nm时)。 3.2 照度 illuminance 表面上一点的照度是入射在包含该点的面元上的光通量除以该面元面积所得之商,即:d?E?dA式中:E——表示照度,单位为勒克斯(lx); dΦ——由指定点的光束元在包含指定方向的立体角dΩ内传播的光通量,单位为lm; ——包括给定点的光束截面积,单位为m。 2 dA 3.3 发光强度 luminous intensity 发光体在给定方向上的发光强度是该发光体在该方向的立体角元dΩ内传输的光通量dΦ除以该立体角元所得之商,即单位立体角的光通量。单位为坎德拉(cd),1cd=1lm/sr。 3.4 亮度 luminance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到底是什么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到底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青少年近视率高居世界第一,且低龄化趋势明显。学生每天有8-10小时是在学校教室中度过的,特别是视力处于发育期间的中小学生,长期处在不符合要求的照明环境下紧张学习,视力必定会受其影响。那么什么样的照明环境才能保护学生的视力呢?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到底是什么? 由立达信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上海)、国家灯具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四川省教育厅技术物资装备管理指导中心、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电子科技与工程学院、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等单位起草的《中小学教师照明技术规范》中,针对不同的教室类型(或场所),对影响教室照明的五项核心指标参数做出了明确规定。 1.维持平均照度(lx) 普通教室、科学教室、语言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劳动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舞蹈教室、实验室等15个教室的维持平均照度应大于等于300lx,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电子阅览室、教室黑板等4个场所的维持平均照度应大于等于500lx。如果平均照度低于规定标准,长时间学习极易引起学生视觉疲劳。

2.统一眩光值UGR 光线直射学生眼睛产生炫光,如果统一眩光值过高,会分散学生的注意力,诱发近视,因此在《中小学教师照明技术规范》规定,学校所有照明场所的统一眩光值应该小于等于16。 3.显色指数Ra 显色指数过低,会产生颜色失真的现象,它会影响眼睛对于物体色彩的正确判别,长此以往会影响学生辨色能力,所以学校教室照明标准显色指数值应该大于等于80,其中美术教室应该大于等于90。 4.均匀度U0 据调查显示,我国学校教育照明环境存在照度均匀度低的问题,造成学生看不清,容易视觉疲劳导致近视,所以均匀度也是教室照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中小学教师照明技术规范》中指出,教室照明均匀度的标准值应该大于等于0.7,其中教师黑板大于等于0.8。 5.照明功率密度(W/m2) 照明功率密度高低决定了教室照明的节能性能,规定中指出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和电子阅读室的照明功率密度标准值应小于等于15,普通教室、科学教室、语言教室、书法教室、音乐教室、劳动教室、史地教室、合班教室、图书室、学生活动室、体质测试室、心理咨询室、德育展览室、舞蹈教室、实验室等的照明功率密度标准值应小于等于9。

学校教室照明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学校教室照明设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1、学校教室照明的灯具放置方向不合理,产生眩光。学校教室照明的灯具一般是水平与黑板的方向,这样就容易使光线直接射入人的眼睛,当视野内出现过高的亮度或过大的亮度对比时,学生就会感觉到刺眼,影响视觉度,这种刺眼的光线就是眩光。眩光分为直接眩光、反射眩光和对比眩光。眩光的视觉效应使工作区的视觉效应降低,产生视觉不舒适和分散注意力,易造成视觉疲劳,损害视力。 解决方案:灯具的布置方式应与长轴平行与学生的课桌,并与黑板垂直,这样就会使灯具的光线从人的眼睛两侧射入人的眼睛,避开直射;同时,把灯具布置在垂直黑板通道的上空,使桌面形成侧面或者两侧采光,照明效果更好。 2、学校教室照明的光源数量不足,产生阴影。灯源的数量不够也是导致出现投影的原因。由于灯具数量不多,导致灯与灯之间的距离过大,当学生坐在两灯之间,且靠近后一个灯的时候,前面一个灯的照度不能够辐射到后面一个灯的位置时,就不能有效抵消一个灯照射到人体时带来的阴影。 解决方案:因为我们不能像手术室一样采用无影灯,所以,我们可以通过适当的增加灯具数量同时改变灯具的安装位置,在灯源较密集的地方可以适当降低光照强度,使用较多低功率的灯具,取代较少高功率的灯具。 3、光源不固定,当开风扇时,光源会产生不稳定。由于学校教室高度较高,为了防止由于教室较高而影响光亮度,所以学校采用了吊灯的方式将灯悬挂在距离桌面具有一定高度的半空中,还有些学校教室照明采用的是软吊,就是没有将光源固定,当夏天天气较热,开动风扇时,灯具就会不停的前后摇摆,使光源不稳定,影响光亮度。同时,灯体不停的晃动,增加了危险性。 解决方案:将软吊灯进行固定,使用硬度较大的物质对灯进行固定。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七月

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编制 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是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847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由省照明电器协会提出,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由省照明电器协会、市照明灯具协会、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市标准化研究院、市施亮照明科技、市教育装备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 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一直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近年来,在全国兴建了大量的新校舍,虽然教室的照明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总体上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依然停留在十分落后的状态:教室照明设计、布置不合理,使用的灯具简陋、老化,使用光效低的光源,造成灯光频闪、照度低、均匀度低、存在眩光等问题。落后的教室照明质量影响着学生的视觉健康和学习效率。 2007年同济大学发布了《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与光照环境课题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显示,孩子们的视力之所以下降,教室照明环境不良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中小学教室照明环境存在诸

多健康隐患:一是黑板照度不够,无黑板灯具,反射眩光严重;二是教室课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较差。 2008年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表的《市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现状分析》显示,教室朝向合格率为79.4%,有78.6%教室自然采光的平均照度>150lx,仅有32.5%的教室采光系>1.5%;有97.6%的教室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150lx,但仅有4%的教室照度均匀度>0.7,仅有 3.2%的教室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两项指标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仅有19.8%的教室黑板平均照度和均匀度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教室普遍存在照度均匀度低、亮度差、光源质量低下的状况。 2010年,市教委与市卫生局对学校教学照明环境进行了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中小学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合格率为60.3%,黑板平均照度合格率仅为22.9%,教室及背板照明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共有1496所。 市教育局于2018年初启动全市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作。2018年6月市教育局印发《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穗教发[2018]54号)(详见文后附件一),要求市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按《技术指引》贯彻执行。 以上《技术指引》的编制专家曾参与编订《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送审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参考了《技术指引》的核心容,并结合市实际情况提高了一些关键要求,包括光源技术要求等。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图文稿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前言 本标准的4.2、4.3、4.5、4.6、5.1、5.2、5.3、5.9、5.10、5.1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7793—1987《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7793—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1、3.3;GB7793_1987的3.1、3.3)。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2、3。4、3.6、3.7、3.8、3.9、3.1o)。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GB7793—1987的3.2、3.4、3.6)。 修改了教室的采光标准(本标准的4.1、4.2、4.3、4.5;GB7793—1987的1.1、1.2、1.4)。修订了教室课桌面、黑板的照明标准(本标准的5.2、5.3;GB7793—1987的2.2、2.3)。增加了对光源的规定(本标准的5.4、5.5、5.6、5.7)。增加了对教室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维护系数的规定(本标准的5.8、5.9、5.10)。删除了对照度补偿系数的规定(GB7793—1987的2.6)。本标准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军、张绍纲、高权、张琳。本标准所代替标淮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编制说明 二〇一八年七月

广东省地方标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和起草单位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是根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广东省质监局关于批准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粤质监标函〔2016〕847号)进行起草制定的。 本规范由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提出,由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由广东省照明电器协会、佛山市照明灯具协会、国家日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施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教育装备中心等单位共同起草。 二、制定标准的背景和必要性 由于技术和经济的原因,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一直停留在比较落后的水平。近年来,在全国兴建了大量的新校舍,虽然教室的照明有一定的改善和提高,但总体上我国中小学校的教室照明依然停留在十分落后的状态:教室照明设计、布置不合理,使用的灯具简陋、老化,使用光效低的光源,造成灯光频闪、照度低、均匀度低、存在眩光等问题。落后的教室照明质量影响着学生的视觉健康和学习效率。 2007年上海同济大学发布了《中小学生视力健康与光照环境课题研究成果》,该研究成果显示,孩子们的视力之所以下降,教室照明环境不良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中小学教室照明环境存在

诸多健康隐患:一是黑板照度不够,无黑板灯具,反射眩光严重;二是教室课桌面水平照度均匀度较差。 2008年广州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发表的《广州市中小学教室采光照明现状分析》显示,教室朝向合格率为%,有%教室自然采光的平均照度>150lx,仅有%的教室采光系>%;有%的教室人工照明的平均照度>150lx,但仅有4%的教室照度均匀度>,仅有%的教室桌面平均照度和照度均匀度两项指标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仅有%的教室黑板平均照度和均匀度均符合现行卫生标准。教室普遍存在照度均匀度低、亮度差、光源质量低下的状况。 2010年,北京市教委与市卫生局对学校教学照明环境进行了卫生监测,结果显示,全市中小学教室课桌面平均照度合格率为%,黑板平均照度合格率仅为%,教室及背板照明条件不合格的学校共有1496所。 广州市教育局于2018年初启动全市学校教室照明设备改造工作。2018年6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穗教发[2018]54号)(详见文后附件一),要求广州市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按《技术指引》贯彻执行。 以上《技术指引》的编制专家曾参与编订《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送审稿)。《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参考了《技术指引》的核心内容,并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提高了一些关键要求,包括光源技术要求等。 目前,广州市学校严格执行《技术指引》进行教室照明设备

学校照明

学校照明 学校建筑中,建筑用房类型较多,不仅有教学楼、图书馆,还有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馆,风雨操场等)、食堂、宿舍、学生活动中心、文化交流中心等。 教学楼照明 一、教室照明的基本要求 教学楼照明中最主要的是教室照明,一般教学形式分为正式教学和交互式教学,正式教学主要是教师与学生之间交流,即教师看教案、观察学生、在黑板上书写,学生看书、写字,看黑板上的字与图,注视教师的演示等;交互式教学增加了学生之间的交流,学生之间应能互相看清各自的表情等。目前教室中除传统的教学区的黑板和学生区之外,教学区中大多采用投影等多种形式,学校以白天教学为主,有效利用自然采光以利节能,因此,教室照明中最基本的任务是: (1)满足学生看书、写字、绘画等要求,保证视觉目标水平和垂直照度要求。 (2)满足学生之间面对面交流的要求。 (3)要引导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教学或演示区域。 (4)照明控制适应不同的演示和教学情景,并考虑自然光的影响。 (5)满足显色性,控制眩光,保护视力。 除此之外,教室照明还应做到安全、可靠,方便维护与检修,并与环境协调。 二、光源与灯具的选择 1.光源 教室照明推荐采用稀土三基色荧光粉的直管荧光灯,具有显色性好、光效高、寿命长等特点,易于满足显色性、照度水平及节能的要求。普通教室可用T8直管型荧光灯,有条件的可采用T5直管荧光灯,提高照明质量,更有利于环保,并满足节能要求。 2.灯具选择 (1)普通教室不宜采用无罩的直射灯具及盒式荧光灯具,宜选用有一定保护角、效率 不低于75%的开启式配照型灯具。 (2)有要求或有条件的教室可采用带格栅(格片)或带漫射罩型灯具,其灯具效率不宜低于60%。 (3)具有蝙蝠翼式光强分布特性灯具的光强分布见图1,一般有较大的遮光角,光输出扩散性好,布灯间距大,照度均匀,能有效地限制眩光和光幕反射,有利于改善教室照明质量和节能。图2表示具有蝙蝠翼式光强分布特性的灯具,与余弦光强分布的灯具的性能对比。前者比后者减少了光幕反射区及眩光区的光

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

广州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技术指引 根据国家现行中小学教室照明相关标准的规定,为保护学生视力健康,提高教室照明环境质量,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指引。 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照度均匀度、统一眩光值、显色性、色温、频闪及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及验收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广州市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计算机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二、技术要求 (一)灯具 1.灯具必须符合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000.201《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GB7000.202《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标准要求。 2.灯具必须通过国家CCC产品认证。 3.一般照明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70%。 4.教室一般照明不应采用裸灯灯具,应采用蝙蝠翼对称配光灯具,灯具保护角应大于20°。

5.在满足教室照明质量指标和照明节能要求的前提下,宜采用向上半球发射光通量占总光通量30%~50%的灯具。 6.黑板灯具C0-180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对称的,C90-270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非对称的。 7.非铝型材灯具壳体材料应采用冷轧钢板,厚度不小于0.4mm。 8.教室灯具格栅和反射器应采用哑光表面处理。 9.黑板照明灯具C90-270平面的光束角宜在40°~60°范围内,灯具的投射角及高度宜可调节。 (二)电子镇流器 1.电子镇流器必须采用符合GB19510.1《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19510.4《灯的控制装置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T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标准的电子镇流器。 2.电子镇流器必须通过国家CCC产品认证。 3.电子镇流器的功率因数应不小于0.95,总谐波失真应不大于10%,灯电流波峰比应不大于1.5,灯电流波形应符合在每个连续的半周之内,在电源电压通过零相位之后的同一时间,灯电流的包络波形的差异应不超过4%。 4.电子镇流器应耐久使用,应符合GB/T15144《管型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的第15条款要求。 5.电子镇流器测试方法应符合GB/T15144《管型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的要求。

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方案

学校教室照明改造方案 近年来近视正迅速成为“全球流行bing”,研究显示,花在户外时间越少的孩子,患上近视的几率更高。60年前中国人口中近视率只有10%到20%,但如今青少年近视率高达近90%。在美国和欧洲约有一半年轻人受近视影响,与半个世纪前相比翻了一番。有研究预计,到2020年左右,全世界有近视问题的人可能会达25亿,约为总人口三分之一。 据统计,学生大约有 60%的时间是在教室度过的。若教室照明环境不良,学生为了适应这种照明环境,视觉器官会过度频繁的调节而使眼部肌肉过分紧张,易造成视力疲劳,长期在这种劣质照明环境中学习,学生容易近视,因此教室照明环境良好与否对预防学生近视至

关重要。 现有的学校教学楼与办公楼灯光照明的很多不足之处,考虑到学校照明节能的重要性,就应改变传统的照明系统。在节能方面,我们可以做到两点:a.根据自然光的条件来合理的调节灯具光照亮度和根据室内人数来调整灯具的开启数量,这样既能保证照明质量,又能有效避免能源浪费。b.关闭教室内无人区域的灯具,只让检测到了有人的区域内的灯点亮。这样做就很直接的减少了电能的消耗,同时延长了LED日光灯管的寿命,减少了灯管的更换及维修费用,符合国家倡导的节能减排政策。

LED灯开的时间越长,光源中的荧光粉衰减就越大,就会导致蓝光光照越来越强烈,从而对人眼造成伤害。所以眼睛长期看LED光源,容易产生眼花、不舒服的感觉,甚至会造成眼睛伤害,使用者患眼bing的机率也会上升。所以,不要长时间注视过亮的LED光源。 如何实现更精1确的配光、提高LED照明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降低造价等都是LED全面进入教室照明领域需解决的问题。此外,LED 光谱安全性问题更应当引起业界的高度重视。上述这些方面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的研究和改进。 学校教室照明用LED灯的改革发展,经历了三种道路。其一,技术上灯体材料由型材,压铸,向导热塑料,陶瓷,普通塑料+铝材过渡,光效在100流明每瓦。使用阻容,非隔离,隔离线性恒流等驱动方式。技术初期,外形主要是模仿传统光源和光电参数,学校教室照明用LED灯具的价格相对较高,市场需求不多。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 7793-2010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2、4.3 、4.5、4.6、5.1、5.2、5.3、5.9、5.1o、5.1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7793—1987《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GB7793—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1、3.3;GB7793_1987的3.1、3.3)。——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2、3。4、3.6、3.7、3.8、3.9、3.1o)。——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GB7793—1987的3.2、3.4、3.6)。 ——修改了教室的采光标准(本标准的4.1、4.2、4.3、4.5;GB7793—1987的1.1、1.2、1.4)。 ——修订了教室课桌面、黑板的照明标准(本标准的 5.2、5.3;GB7793—1987的2.2、2.3)。 ——增加了对光源的规定(本标准的5.4、5.5、5.6辶5.7)。 ——增加了对教室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维护系数的规定(本标准的5.8、5.9、5.10)。 ——删除了对照度补偿系数的规定(GB7793—1987的2.6)。 本标准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北京市 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军、张绍纲、高权、张琳。 本标准所代替标淮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镇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5699 采光测量方法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方案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规范性引用文件2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照明测量 方法GB/T 5700 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第1GB 7000.1 灯具 -固定式通用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GB 7000.201 灯具嵌入式灯具部分:特殊要求第 2-2-GB 7000.202 灯具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GB/T 10682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视觉工效学原则GB/T 13379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GB/T 15144 16A)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7000.1 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7000.201 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7000.202 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19510.1 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19510.4 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 对于明视觉: λλλ λd V d K m ??Φ=Φ? ∞ )() (d 0 e 式中:d Φe (λ)/d λ——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上海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照明数量和质量要求 (4) 5 灯具的技术要求 (6) 6 电子镇流器的技术要求 (7) 7 光源的技术要求 (8)

前言 为保障学生视力健康,提高教室照明光环境质量,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参考了国家标准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和GB/T 13379-2008 《视觉工效学原则 室内工作场所照明》,结合教室照明的实际情况,总结了上海市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善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经验,并参考了国内外建筑照明标准和照明节能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卫生部近视眼重点实验室、上海市教育技术装备部、上海市卫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燕丹、孙耀杰、俞安琪、陈超中、李国宾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陈大华、童立青、史慧静、瞿小妹、平杰、王从春、丛海鹰、刘艳艳、孙兴怀、褚仁远、居家奇、周齐佩、孙爱青、严明。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本标准全文强制执行。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中小学教室照明设计规 范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中小学校教室照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的照度、均匀度、眩光、显色性、照明功率密度限值等照明质量与节能指标,教室照明所使用灯具、光源与附属电器的技术要求,以及照明灯具设置与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和实施照明改造的中小学校教室,包括普通教室、音乐教室、史地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合班教室、实验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舞蹈教室、美术教室、技术教室以及阅览室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00 照明测量方法 GB 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 GB 灯具第2-1部分:特殊要求-固定式通用灯具 GB 灯具第2-2部分:特殊要求-嵌入式灯具 GB/T 10682 双端荧光灯性能要求 GB/T 13379 视觉工效学原则室内工作场所照明 GB/T 15144 管形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性能要求 GB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大于16A) GB 19043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GB 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GB 灯的控制装置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099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7793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JGJ/T 119 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 310 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光通量 luminous flux 根据辐射对标准光度观察者的作用导出的光度量。单位为流明(lm)。 对于明视觉: 式中:dΦe(λ)/dλ——辐射通量的光谱分布; V(λ)——光谱光(视)效率; Km ——辐射的光谱(视)效能的最大值,单位为lm/W。在单色辐射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GB7793-87) 为提高教学效果,保护学生视力,改善教室的采光和照明条件,使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县镇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师范学校和幼儿师范学校。 1 教室的采光标准 1.1学校教室的朝向宜按各地区的地理和气候条件决定,不应采用东西朝向,宜采用南北向的双侧采光。教室采用单侧采光时,光线应自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南外廊北教室时,应以北向窗为主要采光面。 1.2 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1.5%、教室玻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6。多雾地区(如重庆等)教室课桌面上的采光系数最低值不应低于2%。 1.3 为防止窗的直接眩光,教室应设窗帘以避免阳光直接射入教室内。为防止黑板的反射眩光,其表面应以耐磨无光泽的材料制成。 1.4 为提高教室的采光效果,室内各表面应采用高亮度低彩度的装修,房间各表面的反射系数值应按表1的规定选取。 1.5 采光测量方法按GB 5699-85《采光测量方法》执行。 2 教室的照明标准 2.1 凡教室均应装设人工照明。 2.2 教室课桌面上的平均照度值不应低于150lx,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2.3 教室黑板应设局部照明灯,其平均垂直照度不应低于200lx,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2.4 教室照明淘汰宜采用荧光灯。 2.5 为了减少照明淘汰引起的直接眩光,教室不宜采用裸灯照明。灯具距课桌面的最低悬挂高度不应低于1.7m。灯管排列宜采用其长轴垂直于黑板面布置。对于阶梯教室,前排灯不应对后排学生产生的直接眩光。 2.6 照明设计计算照度时,照度补偿系数取1.3。 2.7 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按GB 5700-85《室内照明测量方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1987-05-12批准1988-03-01实施 3 名词解释 3.1 采光系数:室内某一点的采光系数为该点的照度与同一时间的室外扩散光的照度之比。以%表示之。 3.2 玻地比:为玻璃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 3.3 直接眩光:在观察物体的方向或接近这一方向存在的发光体而引起的眩光. 3.4 反射系数:某物体上反射的光流与入射该物体上的光流之比称为反射系数,以ρ表示。反射系数分为定向反射系数ρr和漫反射系数ρd,通常所说的反射系数系指后者。 3.5 照度均匀度:在给定的工作面上,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 3.6 照度补偿系数:新的照明器在工作面上产生的平均照度与同一照明器在使用一定时间以后,在同样条件下所产生的平均照度之比。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终审稿)

教室采光照明标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MG129]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前言 本标准的4.2、4.3?、4.5、4.6、5.1、5.2、5.3、5.9、5.10、5.1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7793—1987《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本标准与GB7793—198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1、3.3;GB7793_1987的3.1、3.3)。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的3.2、3。4、3.6、3.7、3.8、3.9、3.1o)。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GB7793—1987的3.2、3.4、3.6)。 修改了教室的采光标准(本标准的4.1、4.2、4.3、4.5;GB7793—1987的1.1、1.2、1.4)。修订了教室课桌面、黑板的照明标准(本标准的5.2、5.3;GB7793—1987的2.2、2.3)。增加了对光源的规定(本标准的5.4、5.5、5.6、5.7)。增加了对教室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维护系数的规定(本标准的5.8、5.9、5.10)。删除了对照度补偿系数的规定(GB7793—1987的2.6)。本标准申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儿童青少年卫生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北京市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军、张绍纲、高权、张琳。本标准所代替标淮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7793-—1987。 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