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规》案例分析选萃资料

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规》案例分析选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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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教育法规》案例分析选萃

一、说明部分

说明之一:

根据历年的教师资格考试真题分析,《教育法规概论》占总分150分中的14分。其中,案例分析1题,8分;单项选择2题,2分;多项选择1题,2分;判断2题,2分。这样看来,案例分析应该是资格考试的重头戏,把握好了案例分析,教育法规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说明之二:

根据历年的教育法规命题经验以及教育法规的实体精神,《教育法规概论》案例分析主要集中在受教育者的权利保护这个焦点。具体牵涉到受教育者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尤其是受教育权以及人身权的保护。所以,

其一,老师们要对《教育法规概论》、《教育学考试大纲》(《教育学考试大纲》中也有1节内容与受教育者的社会地位、法律身份、权利保障有关)中的相关内容作特别关注。

其二,牵涉到的法律有《民法通则》、《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法》等法律。敬请老师们关注以上法律当中与受教育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相关的条款。

说明之三:

以下案例是历年部分真题,意在为老师们备考、答题提供一种参考的方式。

二、案例选粹

案例一

某小学语文教师李某,一次在检查语文作业时,发现学生何某未完成作业,李老师气氛之极,要求何某抄写作业10遍,到第三天,该生还是未完成,李老师更是大发雷霆,当众宣布该生抄写课文100遍作为处罚。

李老师的做法对吗?结合相关教育法规进行分析。

分析要点:

1、结论部分:李老师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部分:(1)李老师行为属于体罚学生中的变相体罚。体罚学生,是指教师以暴力的方法或以暴力相威胁,或以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侵害学生的身体健康的侵权行为。体罚不仅包括直接体罚比如殴打学生,也包括变相体罚,比如罚站、罚抄写作业等。(2)无论何种体罚都是我国法律所明文禁止的。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

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48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由其所在单位和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也规定“禁止体罚学生”。应此,李老师的行为违法上述法律规范,属于违法行为。(3)从根本上说,李老师的变相体罚行为侵犯了学生的人身权。公民的人身权,尤其是生命健康权是公民作为权利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一项重要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未成年学生也不例外。

3、法律建议部分:(1)李老师应该增强法律意识;(2)学校应该对李老师以及其他教师加强教育和管理。

案例二

某小学四年级学生李某因迟到不敢进教室,而教学楼后随意闲逛,恰好被班主任孙老师发现,问清情况后非常生气,罚学生在操场上跑了10圈,并让他在教室外站了两节课。

孙老师的做法对吗?请从教育法规的角度进行分析。

分析要点:

参考上题分析。

案例三

某市实验小学五年级王某在美术教师韩某的精心指导下完成了一副美术作品,此作品代表学校参加了省儿童画展,荣获一等奖,并获1000元现金奖励。对1000元现金的发放,学校、韩老师王某的家长产生了分歧。学校认为,王某代表学校参加画展,学校有权决定奖金的发放;韩老师认为,王某是在他的精心指导下完成的,作品倾注了他的心血,奖金应该有他的份额;王某的父母认为,王某的学习生活由他们照料,奖金当然归他们所有。

请问:学校、韩老师、家长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

1、结论部分:学校、韩老师、家长的观点均是错误的。

2、分析部分:(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有关公民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规定,未成年人也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权。我国《婚姻法》、《继承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通过小作者的创作活动取得的稿酬”以及“通过发明创造获得的科技奖励而取得的财产”属于未成年学生自己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2)学校的观点是错误的,学生代表学校参赛没有错,作品所获奖金却属于学生本人所有。(3)韩老师的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的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发展的义务。韩老师的精心指导属于法律规定的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4)家长得观点也是错误的。对王某的学习生活的照料属于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尽的义务,而不能作为侵占孩子财产权的借口。

3、法律建议部分:(1)孩子通过创作取得的奖金应归孩子本人所有,是孩子本人的财产权。(2)鉴于五年级的学生还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孩子的1000元钱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保管。

案例四

某项集资修建公共图书馆,要求每户都要按份额集资。由于进度缓慢,乡政府便向学校下了一道命令:凡缴纳了集资款的家庭的子女可以在学校正常上课,否则,一律要让学生停课回家催家长缴集资款。什么时候交了款才能上课。结果有个学校50多人的教学班只剩下10多名学生。教师无法正常上课,只好停课一周。

请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之。

1、结论部分:乡政府、教师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2、分析部分:(1)乡政府作出的不缴集资款就不让其孩子上课的行为,违法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违法行为。(2)教师因为大部分学生没来学校,而停止上课的行为,违法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一小部分学生的受教育权,也属于违法行为。

3、法律建议部分:(1)乡政府不能用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方式催缴集资款,必须停止该侵权行为;(2)即使只有10多名学生在校,教师也应该照常上课,维护、保障、落实每一个学生的受教育权。

案例五

工人王某的儿子从小两腿瘫痪,需要借助手推车才能行走。虽有残疾,但智力正常。今年孩子已满7岁,父母决定送孩子上学。因附近没有专门为残疾儿童开设的特殊教育学校,就到附近的一所普通小学申请就读。学校方面认为,学校本身是一所普通小学,不是特殊教育学校,而且学校没有特殊班,没有为残疾儿童专门准备的设施,不宜接受残疾儿童入学。因此拒绝了王某的要求。

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

1、结论部分:学校的做法是违法的。

2、分析部分:(1)学校不接受孩子上学侵犯了其受教育权,违反了《残疾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2)根据《残疾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身体虽有残疾,但智力正常的,可以到残疾人专门学校与机构就读,也可以到普通学校就读。因此,儿童有权选择受教育的方式。

3、法律建议部分:学校应该无条件接受该儿童入学请求,并且尽可能创造条件保障该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实现。

案例六

某中学的学生李某,在课堂上随意讲话,干扰了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刘某将其撵出课题。下课后刘老师又罚其作“下蹲起立”动作200次,由于李某体力不支,栽倒在地,头部磕伤,后到医院花了300元。李某家长找到学校,要求处分刘某,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关于刘某行为的法律分析:

1、结论部分:教师刘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家长的要求是合理的。

2、分析部分:(1)刘某将学生李某撵出课堂,侵犯了李某的受教育权;(2)刘某罚学生李某做“下蹲起立”200次,属于体罚行为,侵犯了学生李某的人身权中的生命健康权;(3)刘某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规定,造成了一定的法律后果。(4)教师的体罚行为是造成学生受伤的直接原因,甚至可以说是唯一原因,因此,教师刘某应当承担全部法律责任。(5)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民法通则》等法律的规定,教师刘某在本案中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与行政责任。

3、法律建议部分:(1)教师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可以行使批评、教育等管理权,但严禁体罚学生;(2)鉴于刘某的体罚行为给学生李某造成了一定的法律后果,家长的给予行政处分的要求有一定道理,学校可以考虑给予行政处分。但教师刘某也并非屡教不改,因此,学校的行政处分应该从轻;(3)由学校赔偿全部医疗费用,并向教师刘某追偿。(4)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依法执教的教育。

案例七

某中学初一班主任李某,一天上课时发现一女生烫了头发而且抹了很浓的化妆品,便责令其当着所有学生的面洗脸。该学生没有服从,李某把他的书包扔到走廊里,并说:“今天

你别上课了,什么时候把头发剪掉,什么时候来上学。”致使该生两天没来上课。教师李某的行为对吗?

1、结论部分:教师李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2、分析部分:(1)女生烫发、化浓妆的行为违反了《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关于“女生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不穿高跟鞋”的规定,班主任有对其进行教育管理的权限。(2)但教师李某的教育方式是违法的。教师李某责令女生当众洗脸,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教师威胁性的语言及其造成的后果,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的权利。(3)教师李某的行为违反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

3、法律建议部分:教师有教育管理学生的权利,但要选择合法的教育管理学生的方式。

案例八

某市中学教师王某在课堂上提出“读书是为了挣钱娶美女”的观点被媒体披露后,舆论哗然。迫于舆论压力,该中学按照该市教育局的要求,报省教育厅同意,依据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对王某实施解聘。该市教育局还通报要求所属中学不得在聘王某当教师,王某认为市教育局的处理不合法,遂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王某胜诉。

(1)分析法院作出该判决的主要法律依据。

(2)学校如何采取措施规范王某的言行。

1、结论部分:(1)该中学解聘教师王某不存在违法现象。(2)教育局通报要求所属中学不得在聘王某当教师的行为是违法的。

2、分析部分:(1)因为聘任关系是建立在学校与教师双方之间的平等自愿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基础之上的,而且校方解聘教师王某是有法律依据的。教师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教师法》第二章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中的第一款“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第三款“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和第五款“……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法定要求。(2)教育局的行为存在违法行为。原因是聘任关系是建立在学校与教师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它的本质是平等自愿,因此,在教师王某被取消教师资格之前,该教师仍然有受聘的权利,任何人不能侵犯。教育局的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教师王某的受聘权进行限制,是超越行政职权,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3、建议部分:(1)学校应该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2)弘扬主旋律、大方向教育;

(3)加强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

案例九

某初中一年级学生甲与学生乙因贪玩,上学迟到了半个小时。班主任王老师非常生气,严厉批评了该学生,并责令写检查,不准进教室上课。两个学生趁王老师不注意跑到学校附近的小河洗澡,结果学生甲溺水而死,

王老师应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说明理由。

1、结论部分:王老师应负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

2、分析部分:(1)王老师对学生的批评是合理、合法的。教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与管理的权利;(2)王老师不准学生上课,剥夺了学生的受教育权,属于违法行为;(3)王老师的违法行为是造成学生死亡的一个条件,因此,王老师对该案件应负一定法律责任;(4)王老师主要承担对死亡学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接受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分;(5)由于该事故中,教师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教师不负刑事责任。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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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简述题(教学法) 教学方法制约着学生哪些方面的发展:1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精神面貌,制约学生个性心理的发展2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学习方法,制约学生智力的发展3教学方法影响学生的学习负担,制约学生身体的发展 中小学教学方法的特点是什么:1发展性2情感性3主体性4多样性5技术性 简要回答选择教学方法的依据:1依据教学的具体目的与任务2依据教材内容和学习性质、特点3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4依据教学原则5依据教师的素质条件6依据教学目标7依据学校的实际情况8依据教学实践和效率的要求 简要回答教学方法发展的基本趋势:1由以教为中心逐渐转移到以学位中心2教学方法由单一化发展到多样化3各种教学方法从彼此孤立发展到相互结合 布鲁纳结构课程和发展教学理论的基本主张是什么?:1学习的过程包括“三种几乎同时发生的过程”。2认为学生的认知经历着“动作表征、映像表征、符号表征”三个发展阶段。3要让学生学习学科知识的基本结构。4教学促进学生智力的发展。5注意对儿童的早期教育。6注意学生的内部动机。7强调发现学习的方法。 简述启发式教学的课堂结构模式。:一堂设计完成的启发式教学课应该包含连续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温故导新,提出问题第二阶段:讨论分析,阅读探究。第三阶段:交流比较,总结概括。第四阶段:练习巩固,反馈强化。 简述赞科夫的教学新体系原则:1高难度进行教学原则2高速度进行教学原则3理论知足起主导作用原则4使学生理解学习过程的原则5使全班学生包括差生都得到发展的原则 简述罗杰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观:1“以学生为中心” 的培养目标2“以学生为中 心”的教学目标3建立新型 师生关系4“以学生为中心” 的教学过程观 简答教学模式的功能1构造 功能2解释功能3启发功能4 推断功能 选择和运用教学模式应注意 的问题是什么?1综合性2 发展性3递补性 简要回答构建教学模式应遵 循的基本原则。1创新的原则 2满足学生心理需要原则3全 程参与全员参与的原则4突 出学生主体原则5开放的原 则6实践探究原则 简要回答“尝试回授—反馈 调节”教学模式的教学程序1 诱导——启发诱导,创设问 题情境2尝试——探究知识 的尝试3归纳——归纳结论, 纳入知识系统4变式——变 式练习的尝试5回授——回 授尝试效果,组织质疑和讲 解6调节——单元教学结果 的回授调节 简要回答暗示教学模式的教 学策略。1创设优雅的教学外 部环境2学前动员3采用各 种暗示手段 中小学教学的基本方法有哪 些?1以语言传递信息为主 的教学方法2以直观感知为 主的教学方法3以实际训练 为主的教学方法 中小学学习的基本方法有哪 些?1读书学习法2讨论学习 法3调研学习法4实践学习 法5循环学习法 运用读书指导法的要求有哪 些?1读书要明确目的2读书 要学会使用工具书3读书要 动脑筋4读书要不耻下问5 读书要学用一致5读书要有 创造 学习方法指导内容包括哪些 方面1创设学习条件的方法 指导(创设良好的学习环境、 创设良好的学习条件、进行 体育锻炼)2心理调节的方法 指导3掌握知识的方法指导4 学习各环节的方法指导5学 习各具体学科的方法指导 概要说明合作学习的基本理 念1互动观2目标观3师生 观4形式观5情境观 指导学生提高上课效率包括 哪些方面1课前准备(用品、 知识、体力、心理)2专心听 3仔细看4善于想5敢于问6 勤于解7重点记 简要回答教学技能的特点1 教学技能具有目标指向性2 教学技能的形式是以知识经 验为基础3教学技能是学习 与训练的结果4教学技能具 有可操作性 备课包括哪些内容?备课的 内容包括做好三项工作,写 出三种计划:三项工作即钻 研教材、了解学生、考虑教 法。三种计划即学期或学年 教学进度计划、单元教学计 划、课时计划。 钻研课程标准应该包括哪些 内容?1通过整个课程标准, 保证课程标准的学科体系2 了解相关的课程标准,了解 各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3精 度课程标准的每一部分。 编写教案应注意的问题是什 么?1教学目的要写得具体 明确,切忌空洞抽象。2有创 造性,即依据教科书。3要反 复检查和修改教案。 运用提问技能应遵循哪些原 则?1目标性原则2启发性原 则3明确性原则4适宜性原 则5多样性原则6普遍性原 则 在理答教学过程中,教师运 用哪些方法进行提示?1在 实际的教学中,教师可以通 过提供或缩小学生的思考范 围2引出部分答案3提供与 问题答案相关的旧知识4指 明思考问题的方向5把一个 较大的问题分解成几个较小 的问题6从难度较大的问题 退回难度相对较小的问题等 方法进行提示 简要回答课堂结课的意义与 作用1能使学生的知识系统 化、条理化2具有强化主题, 明确要旨的作用 3能使学 生增强记忆,巩固知识4提 高升华,开拓创新的作用5 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6训练 技能,学以致用的作用 中学基本的评价方法有哪 些?1纸笔测验2课堂观察3 学生成长记录袋评价 简述纸笔测验命题的原则1 体现多维目标2适当确定各 学习领域的比例3试题选择 与试卷呈现方式丰富多彩 课堂观察学生学习状态包括 哪些方面?1学生的参与状 态2学生的交往状态3学生 的思维状态4学生的情绪状 态5学生问题的生成状态 如何实施课堂观察?1明确 观察对象和观察内容2确定 观察内容的基本维度 简要回答建立成长记录袋的 基本步骤1确定评价目的和 目标2选择记录的工具3收 集资料,组成成长记录袋和 形成性反馈 简述当前教学媒体发展的主 要趋势是传统教学媒体与现 代教学媒体的融合,逐渐形 成一个完整的教学媒体体 系。教学日益多煤化、综合 化,即日益注意综合运用多 种媒体进行教学,以不断提 高教学的效率和效益。 多媒体教学课件有哪些主要 特点?1丰富的表现力2交互 性强3共享性好 简述网络教学的功能和作用 1网络教学改变学习方式 2 网络教学有利于突出表现教 材中的难点和重点3网络教 学促进的教学内容和目标结 构的变革4网络教学可以节 约和优化社会资源。 综合应用题(教学法) 结合实际分析素质教育对中 小学教学改革的新要求。1 突出“启发式”教学思想{坚 持“启发式”教学指导思想,

2020教师资格证考试简答题精华整理

2020教师资格证考试简答题精华整理 1.我国小学教育取得的成绩有哪些? (1)小学教育普及率稳步上升;(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3)教师队伍建设日趋完善;(4)办学体制走向多元化;(5)课程改革不断深化。 2.简述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主要因素 (1)遗传,遗传是人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可能性,但不能决定人的发展。(2)环境,环境是使遗传提供的可能性变成现实的条件,但不决定人的发展。(3)教育,教育对人的发展起着主导和促进作用。(4)个体主观能动性,个体主观能动性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内在动力,也是促进个体发展从潜在的可能状态转向现实状态的决定性因素。3.个体身心发展的规律 ((1)个体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因此教育要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身心的发展。(2)个体身心发展具有阶段性,因此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在教育的内容与方法上应有所不同,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3)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不平衡性,因此要求教育要抓住关键期。(4)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互补性,因此教育要长善救失,扬长避短。(5)个体身心发展具有个别差异性,因此教育要适应年轻一代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做到因材施教。 4.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基本理念 (1)学生为本尊重小学生权益,以小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小学生的主动性;遵循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促进小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2)师德为先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爱小学生,尊重小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能力为重把学科知识、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突出教书育人实践能力;研究小学生,遵循小学生成长规律,提升教育教学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4)终身学习学习先进小学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提高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5.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主要特征表现为:客体永久、延迟模仿、主动反应、问题解决。 (2)前运算阶段(2-7岁)主要特征表现为:出现符号、泛灵论、自我中心、思维不可逆。 (3)具体运算阶段(7-12岁)主要特征表现为:守恒、去中心、思维可逆。 (4)形式运算阶段(12-15岁)主要特征表现为:抽象、推理、假设、反思。 6.埃里克森心理发展理论 埃里克森把人的一生发展划分为8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具体的发展任务和存在的心理社会危机,具体如下: (1)基本的信任感对基本的不信任感(0-1.5岁),该阶段的发展任务是培

教师资格考试案例分析

(五)、实例分析 1.一位老师在教《我的战友邱少云》一课时有这样一段师生双边活动: 老师问:“邱少云身上是怎么烧着的?” 学生答:“敌人打出的燃烧弹烧着的。” 老师又问:“邱少云身后有什么?” 学生答:“有一条水沟。” 老师再问:“邱少云跳进水沟里没有?” 学生答:“没有。” 老师接着问:“邱少云最后怎么样?” 学生答:“牺牲了。” 有人认为这是启发式教学,你认为是吗?为什么?请用教学方法的指导思想进行分析。2.为了检查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市教委检查组上午8时前来到了xx学校。检查组长向该校校长说明来意后,校长说:“我们学校对素质教育十分重视,课外活动开展的丰富多彩,有科技小组、美术小组、音乐小组……,但现在学生们正在上课。下午课外活动时,请你们指导。” 你认为该校对素质教育理解正确吗?为什么? 3.国外有人调查统计了某一家族的八代人136名家族成员,发现其中有50名男子都是音乐家。有人认为,这是遗传因素决定的。 你认为对吗?应怎样看待这一现象? 4.有一次,女教师画了一个圆圈儿问大学生:“这是什么?”大学生思考良久,才底气不足地说了一句:“可能是零。”又一次,女教师画了个同样的圆圈儿问一群小学生:“这是什么?”孩子们立即七嘴八舌地回答:“是太阳。”、“是烧饼”、“是足球”、“是西瓜”?“是老师的大眼睛!”……女教师听了,不由得目瞪可呆! 你对这一现象有什么看法,请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观点分析。 5.有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上课时特别爱举手回答问题,甚至有时老师问题还没说完,他便把手高高举了起来,让他起来回答时,他又不会。老师课下和这位同学聊天,问他原因,该生说:“班上的同学总笑我成绩不好,说我傻,我不服气,所以老师提问时我总举手,是想向大家证明我不笨。”老师了解了原委后,并没有批评这个学生,而是和他订下君子协议:“以后老师提问时,如果真会回答,你举左手;如果不会,就举右手。”在以后的课上,老师抓住该生举左手的机会,让他回答,并好好地表扬了他。从那以后,这个学生在学习上很有起色,不久就跨入了先进生的行列。 你认为这位教师的做法如何?请从教师的职业道德方面进行分析。 6.我是一个9岁孩子的家长。在孩子5岁时,我就开始带孩子去各种特长班上课,以培养和开发孩子的智力。可是,近一段时间,孩子拒绝去特长班上课,在学校也拒绝学习任何新东西,而且性格变得孤僻。我想尽了各种办法,他都不肯再学习。我真不知道怎么办,请帮助我。 这位家长望子成龙的努力为什么适得其反? 请从教育与人的身心发展关系进行分析。 (六)、实例分析来源:www.examda.co m 实例分析题,试题给出一个实例,要求用所学的某一理论去分析实例,提出自己的观点。答这类题一定要把握住某理论的几个要点,有针对性地对实例进行分析。 例如: 前不久,我在xx小学见到一位教师给一名学生脖子上挂了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数学23分,语文46分”。这个学生耷拉着脑袋,满眼泪花。 你的感触是什么?请从教师职业道德和义务方面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 分析这一实例,题中已明确提示,请从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义务方面考虑这位教师的行为。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教师资格证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教 师资格证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案例分析题答题思路 案例分析题的基本题型主要是以下两种题型: 1.教学片断型 案例材料是某一数学课堂实录或教学片断,让考生以旁观者的角度进行评析。对于这种类型的案例分析题,考生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答题:首先,泛读材料; 其次,浏览问题(一般是“分析上述老师的教学片断”等); 第三,仔细研读教学片断,不放过每个细节。按照教学片断的教学过程顺序分析,如导入(主要分析导入方法以及作用)、主题探究(主要分析采用的教学方法、重难点的突破、问题的提问是否符合提问的启发性、目的性、循序渐进性等原则、教师以及学生的身份,教学过程中的一些问题是否符合新理念,课堂氛围如何)、小结等步骤; 第四,总结整个教学过程,紧扣新课标的理念: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 第五,切记分条答题,先列出答题点,再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注意:分条的点中可以先写它符合了新理念的哪一条,然后结合材料说明怎么符合的,也可发反过来,最后再写这样对学生对教学起到什么样的效果,好处) 如:

2.问题待定型 这类题型主要是给出某个学生的解题过程,让考生找出其中的错误,并给出正确的解题过程,同时分析所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只要考生的专业知识够扎实,相对来说这类题目比较简单。 在做这类题目的时候考生一定要注意先根据题中的题目自己做一遍,然后再找题目中的学生的做题错误,以免让题中的错误误导。对于蕴含的数学思想方法,通常会涉及到数形结合、分类、转化与化归等。 如:

案例分析中新理念语言集锦: 1.教学过程: 1)学生的主体性的体现: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关键词:讨论,交流,合作探究)。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关键词:讨论,交流,合作探究,自主学习之后有各抒已见,进行交流互动)数学教学活动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 2)教学方法: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教学方法方面,采用了什么方法,如讨论法,探究法,自主学习合作交流,及这些方法的优点)。 2.教学内容:

小学综合素质关于教育法律法规的 案例

1 案例一 材料:某民办学校,由于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造成办学条件不具 备,区教育局不给该校发办学许可证。然而,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 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由于该校学费相当便宜,所以有很多家长把孩子送到该校读书, 生源充足。几天后,区教育局对该校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并给该校下达了整改通知书,指出 该校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要求整改完成后于 13 日交齐办理办学 许可证的证照和资料,否则将发通知责令停办。 问题:请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分析上述材料中办学者的行为是否合法,并分析材料中教育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参考答案 1.【答案要点】材料中的办学者在场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少等办学条件 不具备的情况下,擅自办学,且无视教育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地违法招生,是一种违 法行为。 本材料中教育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为办学者、学生、学生家长、 教育行政部门;法律关系的客体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办学行为、教育行政部门查处行为;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学校的办学及其对教学的组织管理。 案例二 材料:某市一所小学在市举办的地方文化节期间,利用学校地处市中心的位置,将操场 改为临时停车场,并停止了校内一切体育活动。学校还组织教师和部分高年级学生轮流疏导 和看管车辆。该校校长认为这种做法既为学校增加了经济收入,又为学生提供了勤工助学的 机会,一举两得。 问题:这所学校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2.【答案要点】这所学校的做法不合法。一方面,从学校的法律地位方面讲,学校作为 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培养人的机构,具有鲜明的公益性,不能将校舍挪为他用;另一方面,

教师资格证心得

成功不是一两天的付出之木土姑娘教师资格证备考心得 一.考前准备 我是大四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师资格证培训班的,但是想要当老师的殷切愿望,却是从小就根植在心底的。所以这就是我认为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你的目的。可能有的人是羡慕教师的两个固定假期,或是教师的神圣感,但无论如何,你都要明确一个目标,只有有了目标之后,你才能有动力坚持下去,毕竟需要掌握的知识很多。在大三期间,我查阅了很多资料,并开始尝试做相关的习题,这也为我日后的成功打下了很好的基础。我大学期间所学习的是英语专业,所以在实习期间,我就选择了在高中实习的教师岗位,在实习的半个月期间,我试讲过很多次,这也无形之中提高了我实战的经验。所以,在考前阶段,我做足了准备,但是对于一些临时决定考取教师资格证的同学们,我的唯一建议就是找到目标,并为之努力。 二.考试流程 1.笔试部分 我们今年(2015)是第一次国考,所以科目由两科增加到三科,分别是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能力(我报的是初中英语)。整整三本书,十分厚重。我们学校组织的培训班进行了一周的突击,但是只有两科,而且更多的是教你记忆的快速方法,而不是注重细节,但是这些记忆方法在以后的备考过程中也十分适用。培训班结束后,开始了自学的阶段。我准备了三个月,做了一套真题,两套模拟和无数的网络真题,可能是我在大学期间养成了这种大量做题的习惯,但是这个方法未必适合所有人。有的人看了一周的,也有过的。所以选择什么方法还是要看个人习惯的。在突击的后半段,我无意中走进了石头老师的课堂,认识了很多战友,我们一起提问题,听网课,互相帮助,众人拾柴火焰高嘛。所以在考试之前我是信心满满的。当然了对于每科考试我也有相应的心得。综合素质是相对三科里面我个人认为最好突击的一科,因为其中含有作文,而且分数占据很大的比重。综合素质中还有较多关于法律法规,百科知识等很多选择题,就是长时间积累可以掌握的习题。教育知识与能力,在我看来,十分难搞定,因为知识系统庞大,知识点繁多,人物难记忆,大题很繁琐。但是在培训期间我学会了很多记忆的方法,比如首字记忆法,谐音记忆法等等,这些不单单适用于教师资格证的考试,同样适用于所有科目。以至于我到现在都记得那些德育方法,德育原则什么的,哈哈。其中的简答题其实也有规律可循,首先表明态度,其次说关键点,比如涉及什么知识和如何解决,最后总结概括。最后一科学科知识与能力,我报考的是初中英语,选择题的范围涉及初中,高中和大学的所有知识,

教师资格证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总结

[案例1] 一位热情而热爱教育工作的教师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学习及提供一个更有情趣的学习环境。新学年开始了,他对教室进行了一番精心的布置,教室周围的墙上贴了各种各样、生动有趣的图画,窗台上还摆上了花草、植物,使课室充满了生机。请你判断,它将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为什么? [分析] 这位热情的教师出发点虽然很好,但事与愿违,反而产生分散学生注意,影响学生集中学习的效果。根据无意注意的规律,有趣的图画,室的花草、植物这些新异的刺激物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尤其对低年级学生,他们容易把注意转移到欣赏图画、花草植物上,而影响了专心听课。 [案例2] 教师在板书生字时,常把形近字的相同部分与相异部分分别用白色和红色的粉笔写出来,目的是什么?符合什么规律? [分析] 目的是加大形近字的区别,使学生易于掌握形近字。 (1)符合知觉选择性规律:知觉对象与知觉背景差别越大,对象越容易被人知觉。 (2)符合感觉的相互作用中同时性对比规律:红白形成鲜明的对比,使学生容易区别形近字。 [案例3] 教学生识字有很多技巧,有一位教师告诉学生如何区别“买卖”两个字时说:“多了就卖,少了就买。”学生很快记住了这两个字。还有的学生把“干燥”写成“干躁”,把“急躁”写成“急燥”,老师就教学生记住:“干燥防失火,急躁必跺足。”从此以后,学生对这两个字再也不混淆了。这些教法有何心理学依据? [分析] 这些教法对我们有很好的启发和借鉴作用。心理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凡是有意义的材料,必须让学生学会积极开动脑筋,找出材料之间的联系;对无意义的材料,应尽量赋予其人为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识记,记忆效果就好。简言之,教师应教学生进行意义识记。 [案例4] 教师在检查学生知识掌握的情况时,其试卷为什么不单纯用选择和判断题,而常常求助于填空、问答题? [分析] 选择和判断主要通过再认解答;填空、问答主要通过重现来解答。由于再认和重现的水平不同,人的再认记忆优于重现记忆,而且能再认的不一定重现。因此仅靠判断、选择难以说明记忆已达到牢固保持的程度,往往借助于问答、填空等题型。 [案例5] 在实际的教学中,有的教师对学生作业采用“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你怎样看待这一现象?请运用记忆的有关规律加以分析。[分析] 这种做法违背记忆规律,也是行之无效的。学生识记的效果和识记材料的性质和数量有关,在一定的时间不宜过多,否则,易引起学生过度的疲劳,降低记忆的效果,同时,“漏一补十”“错一罚十”的做法易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和记忆的信心和主动性,对进一步学习制造一些心理障碍。 [案例6] 在课堂上,教师让学生“列举砖头的用处”时,学生小方的回答是:“造房子,造仓库,造学校,铺路”;学生小明的回答是:“盖房子,盖花坛,打狗,敲钉”,请问小方和小明的回答如何?你更欣赏哪种回答?为什么?请根据思维的原理进行分析。 [分析] 小方回答砖头的用途都是沿着用作“建筑材料”这一方向发散出来的,几乎没有变通性。而小明的回答不仅想到了砖头可作建筑材料,还可作防身的武器,敲打的工具,这样的发散思维变通性就好,其新的思路和想法,有利于创造性思维的发展。 案例1: 如今的孩子很小就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新生事物,脑子里千奇百怪的东西很多。有时候,他们会在课堂上或课后向你提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比如,你在课堂上讲太阳和月亮,有的孩子便会问:“老师,太阳为什么白天出来?月亮为什么晚上才出来?”对这样的问题还能勉强回答,但有些孩子在课后向我提的问题,真的让我难以回答。比如,有的孩子会冷不丁地问你:“老师,什么叫‘酷毙了’?”“老师,怎样才能当上还珠格格?”我一时哑然。有时我想,或许我真的是年纪大了,不再适合当小学老师了。问题:面对这位老师的困惑,你认为问题出在哪儿?请作教师素质现代化的要求来回答 答:这位教师的困惑,主要在于他对当今时代社会的新生事物,新鲜词的不理解,换句话说是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跟不上步伐。 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因为教育中的任何活动都要靠教师进行,教育的目标的实现,效果如何都取决于教师。 教师素质的现代化包括:教育思想观念的现代化,职业道德素质的现代化,能力素质的现代化。总之,教师素质的现代化是现代社会对现代人的总体要求在教师职业上的特殊反映。 案例2: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基础教育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近免试入学,任何公办、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不得以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得以小学阶段各类学科竞赛(如小学数学奥赛等)成绩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 问题:你对市教育局的规定有什么看法?请从全面发展的教育目的出发对奥赛进行评价。 答:我认为市教育局的规定除了进一步规基础教育的办学,避免教育偏离它的轨道,成了变相教育。这个规定也促进了全面发展教育目的的实现。实施全面发展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目的的必然要求。全面发展教育由德、智、体、美、劳动技术教育等五育组成。在新技术革命的挑战面前,注重智力发展是当代世界各国教育的共同趋向。奥赛正是发展学生的智力,用知识的精华去武装学生,迎合教育的趋向。但许多人却一味地为了奥赛。只注重去发展学生的智育,而忽视其它四育的发展,厚比薄彼,有所偏废。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只知竞赛,而不知其他是不是健全的。 案例3: 读者者薛女士反映,转学还不到一学期的10岁儿子小雷(化名)跟过去比好像换了个人。以往由于喜欢做小动作,小雷没少挨老师的骂,结果看到老师就害怕,不得不转学。到新学校后不久,小雷在上课时又忍不住做起了不动作,被老师发现了。新老师什么也没说,只是微笑着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背,便继续上课了。以后,每次新老师走过小雷身边,如果小雷没做小动作,老师就会对他微笑并点头表示赞许。很快,小雷改掉了坏习惯,还爱上了学习,自信心大增。

教育法规案例分析

程某是浙江某县的一名五年级的小学生,性格内向,学习成绩很好。他十分喜欢文学作品,甚至到了痴迷的程度。一次上数学课,他正专心致志地读小说,忽然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由于回答不上来,老师把他拽到讲台前,打了他两个耳光,又让坐在前排的两名男同学接着打他的耳光,之后还把他逐出教室。此后又连续三天,上数学课时老师让他在黑板前罚站。在以后的近一个月时间里,家长和班主任老师发现程某的神情大变,目光涣散,反应迟钝,不爱讲话,常常盯着一个地方发呆……后经医院诊断,他患了心因性精神病,不得已,只好退学。在数学老师无力支付全部医药费的情况下,程某的家长找到了学校。他们认为学校对此负有责任。可校长却说此事与学校无关。后经媒体曝光,学校才不得不对程某进行了相关的赔偿。 在上面的案例中,五年级的小学生程某因为在上数学课的时候看小说,没认真听老师讲课,以至于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时没能回答上来,而被老师打了耳光。不仅数学老师自己打他,还让坐在前两排的男学生也打他。并且之后还将程某逐出教室,在接下来的几天都让他在黑板前罚站,最终直接导致程某患了心因性精神病。这是发生在校园里的一场悲剧,好好的一个孩子因为数学老师的不当教育方式而患上精神病,不得不告别校园。其实在我国这种由于老师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变相体罚而患上心理疾病的孩子有很多,他们本来可以拥有很好的前程,却因为老师的错误惩罚方式而毁了一生。 这个案例发生的最初原因,是因为程某违反课堂纪律,上数学课时看小说,后来无法回答老师所提的问题。数学老师主观上是想对其违纪的行为进行教育,但他所实施的行为超出了教学管理的范围,对学生进行了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了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教师资格证考试材料分析题

教师资格证考试材料分析题 教师考试材料分析题 1.某校初中班主任李老师在批改作业时,发现学生高某的作业本中夹了一封写有×××收的信件,李老师顺便拆封阅读了此信。这是高某写给一位女同学的求爱信,李老师看了十分生气,后来在班会上宣读了此信,同时对高某提出了批评。次日高某在家留了一张字条后离家出走。高某家长找到李老师理论并要求将高某找回。李老师解释说:“我作为教师,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是我的职责,我批评高某是为了教育和爱护他。他是从家中出走的,与我的工作没有关系。” 请问:(1)李老师的哪些做法不正确?试述你的判断所依据的法规及条款。(2)李老师的解释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要点】 (1)李老师私自拆阅学生高某信件的行为和在班会上宣读高某信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因为上述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0条和第31条的规定。 (2)李老师的解释不正确,因为李老师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平等相待的基础上。《教师法》规定,教师要“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尊重学生、平等对待学生是教师的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能借口教育和爱护学生而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本案例中李老师不适当的教育方式对学生高某的离家出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于漪老师在上一节语文公开课时,当她讲到课文中“一千万万颗行星”时,一个同学发问:“老师,‘万万’是什么意思?”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于老师见状便问大家:“大家都知道‘万万’等于‘亿’,那么,这里为什么不用‘亿’而用‘万万’呢?”全班同学的注意力一下子被吸引过来,没有人再发笑了,大家都认真地思考起来,并且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在大家讨论完后,于老师进行了总结。最后老师又问了一句:“请大家想想,今天这一‘额外’的收获是怎么来的呢?大家要感谢谁呢?请让我们用掌声表达对他的谢意!”大家把目光转向那位同学,对他鼓起掌来。请分析上面教学片断中体现的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 【答案要点】 (1)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该教学案例体现了教学的启发性原则,即在教学中教师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该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使学生的兴趣成为推动学习的动力,善于引导他们积极思维,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中教师利用一学生的提问诱发同学们的思考,鼓励学生自己找答案。这正是启发性原则在实际教学中的一个很好的应用。 (2)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使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本案例中教师使用了教学方法中的谈话法,即教师按照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

教师资格证经验分享

不努力一把,你真的不知道自己会有多优秀 考教师资格证是偶然也是必要,大学的时候家中一直希望我能考一个,从而进编制,但当时年少气盛,不知天高地厚,觉得自己对教师这行不感兴趣,总想着闯一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毕业快三年也沉浮了三年,混迹于培训机构,拿着最少的工资,做着最累的工作。晚自习晚到令人发指的10点多,嗓子上课上到差点肺炎,保底课时像座大山,压得你喘不过气来。你试过那种被家长指着鼻子问,你大学毕业了没有,毕业证书复印件给我看,那种时刻不相信你,质疑你,指责你盛气凌人的样子。考教师证是为了考编制,考编制是为了有一天自己能有足够的底气与拒绝的权利,不因为自己仅仅是个培训机构的老师而被看轻。 其实准备的时间真的不多,屈指算下来15天,真正全身心复习只有最后六天。初中英语总共三科,科目一是综合素质,选择,两道有套路的大题,一篇语文阅读理解以及作文。这科并不难,只是时间特别紧凑,考试的时候作文写到交卷前5分钟。选择的范围很广,人文地理,历史政治,数理化,中华文化常识,音乐美术,总之没有你考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所以大量刷题很重要,这里推荐一个APP,一起考教师很好用。两道答题一题是教育观,学生观,教师观任选或混杂,一题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套路多多,背的也少,基本送分题。阅读理解就要看初高中的阅读功底了。作文注意不要偏题,尽量往教师职业上靠。科目二是最容易挂的一门,涉及诸多教育学,心理学,诸多专有名词,选择占分值1/3, 简答四题,背到全靠运气,材料题有可能会很偏,今年考了水下打靶,特别偏的考点。做真题很重要,尤其是历年,虽然说不会太有重叠,但今年考了一个和往年重复的社会实践包括什么,所以真题很重要,一起考教师里有很多简答题总结,非常实用,集中起来背很过瘾。科目三考察很多内容,阅读理解词汇量也很大,考试基本没准备,75飘过,教案设计很重要,40分,理解了套路的东西基本能拿到。如果没有看书,简答题基本靠编,所以就算完全陌生的题目,也要编。 面试准备了好久,结构化+试讲。结构化套路很重要,各种题型都背背,不可能所有题目都准备到,所以要多背一些可以重复使用的内容。试讲的流畅度和熟练度很重要,把各种课型的模版准备好,不用背教案,理解的基础上换成自己的话,做好板书和教姿教态。 1

教师资格证-案例分析

一、 星期一,A老师埋怨地说:“孩子在家过了一个双休日,再回到幼儿园后,许多良好的行为习惯就退步了,不认真吃饭,乱扔东西,活动时喜欢说话,真不知孩子在家时,家长是怎么教育的?”站在一旁的B老师颇有同感地说:“是啊,如果家长都能按我们的要求去教育孩子,我们的工作就好做多了!”A老师接着说:“可这些家长不按我们的要求去做倒也罢了,还经常给我们提这样那样的意见,好像我们当老师的还不如他们懂得多,真拿这些家长没有办法……” 请你运用幼儿园与家庭相互配合的有关理论,分析和评论A、B老师的教育观点,并具体谈谈家园合作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意义与目前存在的误区。 二、 目前,我国由于升大学竞争和就业竞争的现实性矛盾,学校教育陷入应试教育的模式中,而这种竞争也影响到学前教育阶段,如社会上风行的“零岁方案”、“神童方案”。一些家长和幼教机构难以摆脱这种短视的教育做法,表现为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重智力培养轻人格因素培养等错误倾向。一些幼儿园迫于家长压力或经济利益的驱动,办起了各式各样的兴趣班、特长班。 请你从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学前教育目标这一角度分析以上现象。 三、 在一次语言活动中,某教师给幼儿讲小猫钓鱼的故事。为了加深幼儿对故事的理解,教师利用活动玩具猫和鱼作为教具。她边有声有色、抑扬顿挫地讲解故事情节,边演示活动教具,同时伴随相关的轻音乐…… 假如你旁听了这节课,请用感知觉规律对这次活动进行分析、评价。 四、 基尼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小女孩。她母亲双目失明,丧失了哺育孩子的基本能力;父亲讨厌她,虐待她。基尼自婴儿期起就几乎没听到过说话,更不用说有人教她说话了。除了哥哥匆匆地、沉默地给她送些食物外,可以说,基尼生活在一间被完全隔离的小房里。她严重营养不良,胳臂和腿都不能伸直,不知道如何咀嚼,安静得令人害怕,没有明显的喜怒表情。基尼3岁被发现后,被送到了医院。最初几个月,基尼的智商得分只相当于1岁正常儿童。多方面的重视使她受到了特殊的精心照顾。尽管如此,直到13岁,都没有学会人类语言的语法规则,不能进行最基本的语言交流。据调查分析,基尼的缺陷不是天生的。 根据以上案例,运用学前儿童心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小基尼的缺陷说明了什么? (2)小基尼在精心教育下,仍不能学会人类语言的语法规则,这说明了什么的影响作用 五、 幼儿园小班上计算课,作业内容是手口一致地点数“2”。老师讲完后,带小朋友一起练习。老师问一个小朋友:“你数一数,你长了几只眼睛?”小朋友回答:“长了3只。”年轻老师一时生气,就说“长了四只呢。”那小朋友也跟着说:“长了四只呢。”老师说:“长了5只。”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7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杨某(10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李某(9岁)、王某(8岁)摔倒在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杨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医院,杨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10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李某、王某的监护人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杨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杨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以杨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10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参考答案]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李某、王某、杨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杨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内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2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李某、王某、杨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49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李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的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范、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8请依法分析教师李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李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李某的教师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李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参考答案]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李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动的权利。案例中李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李某教育教学权额监督权的侵害。李某可依据《教师法》第39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30日内作出处理。 9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内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李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李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制度,你怎么忘了?”李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听起来似乎有理,实际上是错误的。不管哪个学生,老师都无权停他的课。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决不能采取与学校规定相违背的做法,再说,这种做法也达不到教育的目的。这个学生,你还是先把他安排到班里去。” 你认为李老师和邵校长谁做得对?请依法分析上述案例的侵权性质,对此我们应做哪些思考? [参考答案]邵校长做得对,李老师做得不对。这是一起中小学广泛存在的教师侵犯学生权益的案件。案例中的李老师将学生赶出教室是剥夺学生受教育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2条第一款规定,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的权利,课堂教学是教育教学的主要活动,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是违反教育法的行为。另外,李老师让学生在教室门口罚站,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体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8条第四款关于教师义务的规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的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22第二款的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由本案例我们可以得到启示:中小学教师要加强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教育法律意识,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10学校到底该不该收这5名学生 某校刚录取的高一新生中有5名男同学因初中时参与社会盗窃而被公安机关查获。案发后,这些学生都很害怕,有的想逃避,有的不敢承认犯罪事实,有的不敢检举揭发。学校得知这消息后,立即派人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同家长一道做学生的工作,动员他们主动向公安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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