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填写样本)
样本
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
: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经初步审查,您(贵单位)申办(服务事项名称)需补正下列材料,并于####年##月##日之前补正后重新向我窗口提出申请:
(盖章)
####年##月##日
项目申办单位联系人(或申办人)(签名、盖章):
窗口工作人员(签名):
注:此告知书壹式俩份,服务窗口与申办对象各持壹份,以备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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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行政审批补正材料告知书
: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经初步审查,您(贵单位)申办(服务事项名称)需补正下列材料,并于####年##月##日之前补正后重新向我窗口提出申请:
(盖章)
####年##月##日
项目申办单位联系人(或申办人)(签名、盖章):
窗口工作人员(签名):
注:此告知书壹式俩份,服务窗口与申办对象各持壹份,以备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