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岗位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一、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等。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并将每次受教育人数、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现有牢头狱霸现象或牢头狱霸行为的,以及吵监闹狱、打架斗殴、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

7、负责交接班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

全设施,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二、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提审的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诉讼环节是否相符,对律师会见的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提讯、会见登记。提审、会见完毕,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体表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5、掌握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的规定,掌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和羁押期限,做好换押、催办、超期羁押报告等工作。

6、及时准确登记或输入在押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民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对在押人员亲属所送财物接收、检查、登记、转交,做到仔细、认真;对在押人员亲属要态度和蔼,认真解答所提出的问题。

三、巡视监控岗位职责

1、实行对监区24小时巡视监控制度。每一巡视监控组至少由2名民警交替从事巡视和监控工作。同一巡视监控组白天不能连续工作超过12小时,夜间不能连续工作超过6小时。巡视监控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从事巡视工作需在民警带领下进行。

2、实行监控视频图像对监区全覆盖,录音录像保存15天以上。监控显示器视频图像可以采取时序翻页或者多画面分割的方式。对一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所在监室应当全屏显示,对二级、三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视情采取全屏或者多画面分割显示方式。

3、督促在押人员遵守一日生活制度及其他管理规定,发现并处置在押人员违规行为。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所领导。

4、协助管教民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5、发现在押人员患病的,应当立即询问简要病情,通知医生诊治。发现病情较重人员,立即报告所领导。

6、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按照规定处置,同时报告所领导。

7、对新入所人员、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和实行禁闭、严管、加戴械具等重点在押人员,对监室门窗、室外活动场、

厕所等重点部位,对一日三餐、夜间和上下班等重点时段,加强巡视监控。

8、在押人员就寝前,对在押人员点名,核对人数,重点检查门、窗等监区和监室设施。

9、在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中及时录入巡视监控情况,特别是发现、处置的安全隐患、在押人员违规和患病等异常动态情况。对一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和因严重违规被加戴械具人员,至少每30分钟记载一次动态。对新入所人员、二级和三级重大安全风险人员适时记录动态。巡视监控记录应当客观记载各时段在押人员的行为状态和发现的问题,不得笼统记载“正常”。

10、交接班时,交接民警应当交清人数、当班情况以及待处理的问题,移交钥匙等值班用品,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11、对在岗时发现、发生、处理的各种事项,交班前应及时输入信息管理系统。

四、管教岗位职责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教育;对分管在押人员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体表检查;对新调入分管监室在押人员在

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座位、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和内务卫生等事务,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检查监室秩序,督促在押人员遵守看守所管理规定以及一日生活制度,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开展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按照本细则有关规定对每名在押人员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提出风险等级意见。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大安全风险的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并对重大安全风险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发现患病人员及时通知医

生,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9、对在押人员坦白、检举的犯罪线索,按照规定制作笔录、登记、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投诉、控告、检举等书面材料或者口头提出的记录,及时登记、转递。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检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其他需要处理的事项。

15、协管民警负责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大安全风险人员,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16、主管民警不在岗时,协管民警承担其监室管理事务,并做到: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及时进行谈话教育;对重大安全风险人员进行谈话教育和管理;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顺序、值班和内务卫生等事务;检查监室秩序,及时处置在押人员的异常动态;了解在押人员患病情况,配合医生做好治疗工作;其他需要应急处理的事项。

五、医务岗位职责

1、对新入所人员进行健康查体,查看体检证明和病历,并严格按照《在押人员健康检查登记表》所列项目、内容进行检查登记。检查结束后,签署意见,并签名或盖章。发现身体有明显外伤的,应制作笔录记明伤情及形成原因,并由送押人员和被收押人员签字确认。对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不予收押,并报告所领导。

2、每日上、下午,医生应当至少各巡诊一次,逐监室了解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患病、有伤的在押人员及时给予治疗,对病情严重的,应当及时送医院治疗。

3、逐人建立在押人员医疗档案,详细记载其病史、每次健康检查情况、患病情况、每次服药情况、在所和出所治疗情况、与家属联席情况以及提请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情况等。

4、对患病的在押人员,医生应当及时进行检查。对不需要送医院诊治的常见病,应当予以对症治疗,并跟踪观察。

5、对需要服药的在押人员,应当由医护人员或者民警按次给药,并当场监督服用。

6、发现在押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当及时隔离或者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及时将疫情报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

7、突发急病的处置。对病情严重或者死亡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

《西方监狱制度概论》练习题(三)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西方国家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矫正机构产生在( ) A、英国 B、法国 C、日本 D、美国 2、世界上第一部大规模的经验性监狱经典著作是( ) A、《刑罚执行场所与矫正机构年鉴》 B、《图解式监狱条例》 C、《英格兰与威尔士的监狱现状》 D、《犯罪者处遇》 3、在西方国家,罪犯减刑的决定机关通常是( ) A、刑事审判机关 B、刑事检察机关 C、刑事执行机关 D、刑事监督机关 4、累进处遇制起源于19世纪英国殖民地( ) A、新加坡 B、澳大利亚 C、印度 D、加拿大 5、现在英国监狱的累进处遇制定为( ) A、三级 B、四级 C、五级 D、六级 6、法国法律规定对罪犯关禁闭的最长时间是( ) A、15天 B、25天 C、35天 D、45天 7、西方国家通常设立社区释放前中心,与此类似的机构是( ) A、中途之家 B、释放委员会 C、分类中心 D、开放式监狱 8、在美国,小组之家接纳的对象是( ) A、成年男犯 B、成年女犯 C、未成年犯 D、老年犯 9、在西方国家中,最早对罪犯在狱内劳动支付报酬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法国 10、美国监狱协会于1870年成立,这是美国监狱改革运动的重要标志,这次会议的地点是 ( ) A、辛辛那提市 B、纽约市 C、华盛顿 D、洛杉矶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 11、18世纪欧洲近代监狱改良运动的代表人物有() A、英国的约翰·霍华德 B、罗马教皇克里门斯十一世 C、比利时子爵威廉十四世 D、英国的瓦特·克罗福顿

完整word版,司法部35条规定 加强监狱安全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2009年11月17日司法部) 为切实加强监狱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清除安全隐患,确保监狱安全稳定,根据《监狱法》和监狱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戒设施管理 1.监狱应当按照《监狱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安全警戒设施、健全功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收押条件的监狱,上级监狱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暂停收押罪犯,整改无效的,将罪犯调出。 2 .监狱围墙内侧 5 米范围内应当划定警戒区域,并安装4 米高的金属隔离网墙和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罪犯的学习、劳动、生活等区域应当有明确的功能划分,主要建筑物之间应当以金属隔离网墙和蛇腹形刀刺网进行物理隔离。 3 .监狱均应建立监控指挥中心,各区域视频监控信号应当与监控指挥中心联网,监狱大门、围墙、禁闭室、会见室等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信号应当与驻监武警部队作战勤务室联网。监狱的大门、围墙、会见室、禁闭室、警察值班室、劳动现场、学习现场、监舍走廊等所有需要监控的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监狱应当安装手机信号屏蔽装置。监狱警戒围墙应当安装红外线、雷达、泄露电缆等报警装置,构成智能监控报警系统。 4 .监狱内警察值班室、大门值班室、监舍走廊、餐厅、学习劳动现场等警察带班执勤部位应当安装触发式报警装置。 5 .监狱大门内外应当划定警戒线,留有不少于 10 米的警戒区域。监狱大门应当设置 AB 门,分设行车通道和行人通道。行人通道应当安装带有数字密码和人体特征识别功能的电子门禁系统、附带金属探测器的安检设备并安装确保 1 人1 卡 1 次通过的滚闸,行车通道应当安装防撞桩、破胎阻车器等防冲撞装置,配备车底视频监控探头和照明设备。 6 .监舍、车间、医院、教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明确的疏散指示标志,接规定配置使用消防器材,安装应急照明系统,保持安全通道畅通。 二、狱政管理 7 .监狱大门值班工作应当由监狱人民警察担任,值班警察未经允许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警察应当严格执行大门安检制度,对所有人员逐人查验身份证件并予以换发狱内通行证,对外来人员进行人身及物品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禁止任

看守所规章制度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带工作帽及口罩。 六、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查药液量、浓度、 有效期),定期更换,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七、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每天上岗前检查,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开启使用的无 菌物品和无菌溶液,超过12小时应重新消毒。 八、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查药品器械数量、种类和有效 期),及时补充更换。 诊断室工作制度(试行)

参观看守所心得体会

参观看守所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法制意识,上星期法院组织了一次全院人员参观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活动中,大家参观了监狱服刑人员的宿舍,了解了服刑犯人的生活、生产情况,参观了警示宣传教育展示厅。身临其境,真切地体会到了监狱高墙与现实的反差,触目惊心,发人深思。面对监狱里那高高的围墙,才能体会自由的可贵;面对职务犯罪人员悔不该当初的心声,才能在心灵敲响长鸣的警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建设好精神家园,构筑反腐倡廉的精神堡垒。不断追求精神财富的积累,追求精神境界的升华。随时都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抗住诱惑,经起考验,把握好人生航向,珍惜岗位,珍爱生活,做到廉洁从政。刻刻慎独慎微,时时刻刻严格要求,以德修身,廉洁自律。失去自由,其精神是很痛苦的,身心是疲惫的,只有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为了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就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不断加强政治学习,注重思想道德培养。我们作为一名军队转业干部,虽在部队受过良好的教育,有大部分还在部队都当过单位不同层次的主官,有一定的业务特长和工作经验,但回到地方工作后一切都要从头来过,是一个新的起点,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学习新的知识和新的技能,特别是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觉悟和道德修养。通过这次参观学习使我深知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只有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才能确保高质量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才能更好地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因此自己将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和钻研,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结合自身的工作特点,深入理解“科学发展观”的理论精髓,用“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言行;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注重学习效果,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准。同时,自己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防微杜渐,确保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筑起一道牢固的防腐墙。 二、不断校正人身坐标,正确对待名利得失。如果对名利过于追求,就会陷入欲望的泥潭,不能自拔。正如一位哲人讲过:“人的欲望是座火山,如不控制,就会害人伤己”。正如二名服刑人员讲的那样,欲望过度,失去理智,心理失衡,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所以说,要不断的效正人身坐标,要树立正确的名利意识,特别是对于我们军转干部更要保持健康的心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我们只有正确对待名利得失,见财物心不痒,见美色脑不昏。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完成好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到清正廉洁,我们就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做好每一项工作。 三、不断提高服务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看待和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从绪多被绳之以法的事实,再次昭告世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个党员,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违法乱纪,终究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以身试法者必亡。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必须时时刻刻铭记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权力。我们只有正确行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吃、不拿、不卡、不要,廉洁自律才能正确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只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顶得住压力,抗得住打击,经得住考验,才能做一个清清白白的人。 四、不为金钱所缚,保持健康的心身。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钱不是万能的,但是

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第一单元 第一专题监狱的历史发展 一、监狱的产生 以中国为例,说明监狱的产生问题 中国监狱的产生 马克思主义认为:_____ 1、原始社会——没有也不需要监狱 2、原~向奴~过渡——监狱胚胎形式 皋陶造狱的传说 社会背景 经济条件----私有制 政治条件----阶级分化 关键现象战俘的处理 肉体消灭→牺牲→劳动力 胚胎监狱 牢——本意和引申义 “系用徽墨寘于丛棘” 3、前21世纪夏朝建立——监狱正式产生 监狱形式 圜土——土筑圆形围墙用以拘押囚犯 法律制度 禹刑——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刑罚制度 五刑——墨、劓、膑、宫、大辟 总结—— 1、中国监狱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而正式产生于前21世纪建立的夏朝奴隶制时 期。 2、奴隶制监狱产生的同时,也建立了奴隶制的法律制度和刑罚制度。 3、奴隶制监狱是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4、中国监狱的产生是中华民族较早步入人类文明时代的标志。 (一)监狱的产生条件---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 监狱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私有制与阶级的出现和

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也会随着阶级和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从人类阶级社会发展史的角度看,监狱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而监狱作为一种上层建筑,必然要受到经济基础的决定性影响。 同时,由于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的影响,监狱现象又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情,都会产生不同的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 (二)监狱的产生时间及过程 在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之前的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必须以共同劳动的形式才能维持生存,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生产资料是原始社会公有制。 当时,没有阶级,没有阶级之问的压迫和剥削,没有犯罪,也没有监狱。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社会劳动产品出现了剩余,这些剩余的劳动产品逐渐成为氏族首领使用权力占有的私有财产。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劳动组织单位,生产资料由原始社会公有制逐渐转变为家庭所有制,劳动产品成为家庭的私有财产。私有制的产生导致社会逐渐分裂为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人类社会也就从原始社会过渡到奴隶社会,开始进入到第一个阶级社会。 伴随着阶级的产生,出现了国家组织形式。掌握国家权力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并以国家的意志体现出来,这就是法律。 违法者被视为犯罪,对犯罪者要进行惩罚,由此出现了刑罚和监狱。 监狱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进行统治的工具。 二、监狱的演变过程 监狱从产生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监狱的发展与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相适应。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先后出现了奴隶制国家监狱、封建制国家监狱、资本主义国家监狱和社会主义国家监狱。 古代监狱的主要特点是残酷、野蛮、落后,刑罚以生命刑和肉刑为主;监狱是一个变相体罚的场所,很难谈及监狱管理制度,监狱行刑理论更是无从谈起。

整改监狱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整改监狱内部管理制度,不能只是说说而已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今日谈及广东韶关北江监狱罪犯逃脱案件时介绍,北江监狱设施比较陈旧,围墙1700多米,其中只有500米达到监狱建设的标准。此外,北江监狱又是信息化没有完成的单位之一。张苏军还表示,“当然也有监狱内部管理制度落实方面的因素。”(新浪网2014年11月5日) 监狱是国家刑罚执行的机关,也是国家强力政权的司法基础之一,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是国家强制力的象征,脱逃就是对法律权威的破坏。在抓捕到囚犯之后,倒回来发现脱逃的原因,竟有很多是“管理上、设施上、设备上”的问题,甚至1700多米的围墙,只有500米达到监狱建设的标准,这是公众一时难以接受的。若要进行整改,就必须要通过制度规范、令行禁止和严肃整改,而不能只是说说而已。 囚犯从做出犯罪事实开始要么损坏了国家的财产、要么就是损坏了群众的利益,无论是哪种情况,都是难以忍受的。而在这个过程中,受害的当事人或亲属又承担了多少苦痛、负责抓捕的警察又付出了多少汗水,我们是可想而知的。在

大家都如释重负,感叹囚犯终于得到了制裁、受害当事人获得了安宁时,囚犯却从监狱逃脱,上演了一出现实版的“越狱”,不禁又让多少人寒了心、蹙了眉。 囚犯从监狱逃脱的危害是可想而知的。且不论他是否得到了处罚,就他给社会带来的“二次”伤害也是无人可以承担的。如果囚犯在第一次犯罪前还有所谓的良心谴责、道德标准的话,在“越狱”后因为害怕被举报、被再次抓捕,偷、抢甚至是杀都是可能做出来的。这样的社会危害性谁又能一力承担? 囚犯逃狱,往往并非是表面那样简单,因此根治起来,也就不会像“移风易俗”那样单纯。如果只是监狱硬件设施不够,导致没有想象那样的“铜墙铁壁”,也是很好解决的。大不了多投入点资金,购买点设备、购买点设施、修建点建筑...但是,如果是管理的问题,就没那么简单了。 管理涉及到人,简单点说就是涉及到狱警与囚犯。狱警每天和囚犯打交道,不仅就是为了“看”好他们,充当好“保姆”的角色,更多的还是要对其开展思想教育,让他们能够及早的回归社会。但是,如果连基本的“看守”职责都没有履行好,又何来的教育效果呢? 当然,此次“越狱”事件究竟该责怪围墙不够高还是狱警的疏忽,我们不好

看守所职责

看守所岗位职责 一、所领导带班岗位职责 1、所领导带班期间对监区工作负总责,必须坚守岗位,吃住在监区,不准随意离开监区。 2、带班所领导必须对各岗位民警工作,特别是夜间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工作制度和监管纪律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对当事民警予以批评、告诫,并做好考核记录。 3、对重点人员、新入所人员以及思想不稳定的人员进行谈话教育,稳定思想情绪,掌握狱情动态,并了解民警执法、管理等情况。熟知重点人员的基本情况、诉讼进程、思想动态以及所在监室等情况。 4、对生产劳动进行安全检查,包括生产工具的领取、使用、保管及生产质量、生产时间、劳动强度的控制等。 5、负责组织对在押人员进行法律、形势、监规、行为规范、劳动、生活卫生、人生前途等集体教育、并将每次受教育人数、时间做好记录。 6、对发现有牢头狱霸现象或牢头狱霸行为的,以及吵监闹狱、打架斗殴、绝食、患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置。 7、负责交接班工作,组织民警认真清点人员,检查安 全设施,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及处置情况及时记录交接,并向相关领导反馈。 二、综合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各项工作。

2、认真查验法律文书,严格按规定办理收押、换押、临时出所、投牢、释放等手续。 3、对办案机关提审的要核对工作证、提讯及诉讼环节是否相符,对律师会见的要根据诉讼环节查验律师证、介绍信、委托书及准予会见的法律文书,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提讯、会见登记。提审、会见完毕,应对在押人员进行人身及体表检查,做好详细记录,杜绝违禁物品流入监区。 4、负责对新收押人员进行监规、行为规范的教育,告知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 5、掌握各诉讼环节法定办案期限的规定,掌握在押人员的诉讼环节和羁押期限,做好换押、催办、超期羁押报告等工作。 6、及时准确登记或输入在押人员的相关信息,为其他岗位民警提供共享服务。 7、负责对在押人员亲属所送财物接收、检查、登记、转交,做到仔细、认真;对在押人员亲属要态度和蔼,认真解答所提出的问题。 三、巡视监控岗位职责 1、实行对监区24小时巡视监控制度。每一巡视监控组至少由2名民警交替从事巡视和监控工作。同一巡视监控组白天不能连续工作超过12小时,夜间不能连续工作超过6小时。巡视监控岗位的协警可以独立从事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向民警报告,由民警处置,从事巡视工作需在民警带领下进行。

看守所“两加强 两保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看守所”两加强、两保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市第二看守所”两加强、两保障”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看守所开展”两加强、两保障”创建活动的精神,实现看守所各项基本职能,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坚持严格、依法、文明、科学管理,保证监所安全无事故;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注重情感交流,充分调动监管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坚持以当前监所存在的薄弱环节为工作切入点,抓整顿促改进,达到秩序稳定有序、各项基本职能得到保障的目标。二、具体工作阶段及措施第一阶段:提高认识,精心组织第一阶段的目标和任务:提高民警对当前在监所开展“两加强、两保障”活动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的认识,精心组织,作出工作部署。第一阶段分四个层次进行。1、提高当前在看守所开展“两加强、两保障”创建活动的现实意义的认识。通过传达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国看守所开展”两加强、两保障”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认识。要让全体民警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是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的实际行动,是净化监所执法和管理环境、保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树立执法为民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2、以警示、警戒教育作为提高民警认识的主要方法和形式。通过对相关文件、法律的学习,通过对正反两方面案例的学习,达到警示、警戒教育民警的目的,达到提高民警对开展创建活动的认识。3、强化民警的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认识。通过民警的自律,强化监管民警依照警察道德的原则和规范进行自我的学习、反省、评价、选择和约束,进一步巩固民警对创建活动的认识。4、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创建活动专班。活动期间,建立以谭建才所长为组长,副所长孙友堂、李平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挂帅,全体民警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精心组织,统筹兼顾。活动期间,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创建措施的基础上,还应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正确处理农业生产和监所管理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大整顿活动与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第二阶段:有序创建,突出重点第二阶段的目标和任务:针对当前监所在执法和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保证安全、解决问题为宗旨,突出重点抓创建。1、建立所长、驻所检察室主任接待日制度。在原有的所长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建立驻所检察室主任接待日制度,负责及时处理群众咨询、控告、检举等事项。2、建立与在押人员家属联

看守所规章制度

看守所规章制度

————————————————————————————————作者:————————————————————————————————日期: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中美监狱制度比较 我们对美国监狱的印象,一般是从各种影视剧,如《肖申克的救赎》、《金蝉脱壳》中得到的。美国的监狱与中国的监狱有许多的不同,这是与两国的司法制度不同分不开的。美国是依照?三权分立原则建立的资本主义国家,其司法制度及指导思想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异。而且由于各个州的法律规定不一,监狱体制和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别。 运用现代司法理论体现惩罚思想 一般将惩罚分为人身监禁、经济制裁、体能训练、社会服务四种形式。 人身监禁就是剥夺或限制罪犯的人身自由。根据刑罚相适应原则,犯罪越重,惩罚就越严厉; 经济制裁有两种:一是罪犯给受害人或其家庭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以弥补经济上的损失和减少精神上的痛苦;二是罪犯必须给国家支付一定数量的金钱,叫罚金,尤其对财产型犯罪使用比较广泛。 体能训练是监狱规定罪犯每天早起接受强运动量的体能训练及专题训练的惩罚方式。因为不经过彻底的痛苦洗礼,心灵便难有复苏之时,也无从培养出对己对人的责任感。现在这种惩罚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监禁机构——军训式矫正中心。 社会服务,即规定通过社会劳动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监狱轻刑犯人白天到社会工地参加劳动,所得的报酬,用来赔偿受害者,承担法律诉讼费用,及资助本人家庭等。 设立监狱警戒等级制度 根据罪犯罪行轻重,刑期长短,有无实施暴力和逃跑危险等因素,对监狱戒备程度进行分类,设立最高警戒监狱(高度),中等警戒监狱(中度),最低警戒监狱(低度),目的是保障监狱安全,维护良好的监管秩序。 在劳顿郡监狱实行不同戒备的监所管理,未决犯监所因关有重要嫌犯、多重凶犯、暴力犯,警戒森严、监控严密,设施十分牢固,实行全封闭,全隔离管理,使关押的重刑犯犹如?笼中的困兽。而轻刑犯关押监所,采取了四周不设防、别墅式的建筑格局,没有武装卫兵,没有岗楼、围墙。罪犯在狱内一般可自由活动,就连囚舍的门也不上锁,监狱长称这是一把无形的锁,有勇气改正恶习的犯人是不会去闯的。如影片《金蝉脱壳》,罪犯如果逃跑抓回来肯定要作为重点看守对象并重罚,据记载该监狱20年来只跑过一个罪犯。 高度戒备监狱有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 (1)全面监视监控; (2)设置多道门,监所内的各个功能区均有门隔离,; (3)点名点数,狱警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对罪犯进行点名记数检查,异常情况及时处臵并详细记载; (4)人身搜查和监舍搜查任何违禁品; (5)紧急封闭。在狱内发生较大骚乱时,或其它严重的械斗或暴力事件时,即封闭监狱,罪犯24小时内都要关闭在自己的牢房里,不能出去吃饭、娱乐、劳动,直到恢复正常程序为止;

监狱工作制度改革

对‘3+5’工作模式的解读根据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要求,监狱党委下发文件要求,监狱基层民警上班由原来的“2+5”工作模式改为“3+5”工作模式,由原来的一天7个民警上班增加为8个民警。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监区警力配备,有效地增加了警囚比例,使民警的生命安全得到了保障。另一方面,增加民警工作时间可以减少民警的不良娱乐嗜好,杜绝腐败的滋生。由此可见,“3+5”工作模式可以有效的提高监狱的工作效率,保持民警自身廉洁奉公,保证监狱的监管安全。 改革,有时候带来的往往是一片不和谐的声音。推行”3+5”工作模式势必会增加民警工作量,与过去相比,有的监区一个月要多上3天的班,有的监区的工作时间甚至会远高于劳动法所规定的上限劳动时间。这样的工作模式,增加了民警的身体和心理负担,缩短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可能会几个月无法与家人进行沟通、交流。部分民警担心长此以往会使民警与社会脱节,与家人疏远,性格出现畸形变化。因此,反对之声不绝于耳。 从表面上看,”3+5”工作模式会给基层民警带来工作和精神的双重压力,不利于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实质上,省厅领导、监狱领导高瞻远瞩,已经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综合的考虑,我们在面对困难,工作累、工作苦等这些问题时,如果能够秉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以一名讲奉献的共产党员的思想,勇于面对困难,克服困难,那么这些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基层民警必须学会拥有精神财富,不仅仅是着眼物质。在社会主义改革时期,“铁人”王进喜在没有良好物

资的基础上,凭借一股奉献精神,克服艰苦条件,使我国的油田事业有了今日的成就,作为监狱民警、“十里丰人”更应该转变观念,立足精神克服困难,落实监狱监管安全责任。 “3+5”工作模式是基于监管安全问题的考虑,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思想。当我们想象,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因为我们的付出得以维护,社会的经济因为我们的付出得到繁荣发展,国家的发展规划因为我们的付出而得以实现。那么我们会不会感觉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看守所建设标准2013.

《看守所建设标准》 公安部 《看守所建设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

前言 《看守所建设标准》(修订)是根据住建部《关于下达2010年建设标准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10〕180号)的要求,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负责修订编制。 本建设标准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收集分析了全国1222个看守所的建设数据,选择东、中、西部9个省、市、自治区有代表性的57个看守所进行了实地考察,组织所领导和有关人员座谈讨论,总结近年来看守所建设的经验教训,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反复修改补充后最终形成送审稿,经专家审查会通过形成报批稿,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设标准共六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及规划布局,建筑面积及指标,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安全警戒及配套设施。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时反馈给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公安部监所管理局,邮政编码:100741),以便今后再次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主要起草人:杜山冯剑徐文海赵亚许舒频 二〇一三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5) 第三章选址及规划布局 (7) 第四章建筑面积及指标 (9) 第五章建筑标准和建筑设备 (11) 第六章安全警戒配套设施 (14) 附录看守所各功能区房屋设置表 (16) 本标准用词和用语说 (17) 附件一看守所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附件二武警用房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看守所建设,提高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看守所刑事羁押活动的需要,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看守所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看守所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审查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看守所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看守所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做到坚固安全、管理方便、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并符合环保、节能、节地的要求。 第五条看守所建设用地应符合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要求。 第六条看守所建设应充分考虑安全保密和使用功能的特殊要求,宜实行一次规划、一次建设,也可根据发展需要一次规划、分期建设;扩建和改建的看守所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 第七条看守所建设除应符合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

看守所规章制度精编版

看守所规章制度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药房工作制度(试行) 一、药房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二、调配处方前必须查对在押人员的姓名、年龄、药品名称、计量、服用方法、禁忌症等, 审查后方能调配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毒、限、剧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配方时要精神集中,细心谨慎,不得估计取药,处方调配后,应严格核对方可发出。 五、发药时应耐心向在押人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六、含有剧毒药品、麻醉药品、限制药品的处方应按国家有关管理制度来执行。 七、对有错误的处方,如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时,药房人员应主动与当班医生联系, 更正后再发药。药房人员有责任拒绝给不按规定开出的处方发药。 八、药品必须定期检查、妥善保管,对过期失效的药品应上报所领导,集中销毁。 九、药房每半年盘点一次,平时做到日清月结。 处置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处置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处置过程中要做到细致、准确,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实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重复使用。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当班医生。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定,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 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液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 五、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六、室内坚持每天消毒,严格执行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特殊感染不得 在处置室内处理。 七、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 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治疗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治疗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做到一医 一患。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注射反应或意外,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并 报告当班医生。 三、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可能有过敏反应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过敏试验, 试验药液现配现用,一人一液,不得重复使用。 四、治疗室空气、台面应每日消毒以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治疗事项要及时清理, 除工作人员及患者外,其他人不许在室内逗留。 五、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衣,带工作帽及口罩。 六、各类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浸泡消毒用药液每天上岗前检查(查药液量、浓度、 有效期),定期更换,并保持有效消毒浓度。 七、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时间,每天上岗前检查,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开启使用的无 菌物品和无菌溶液,超过12小时应重新消毒。 八、备齐备足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查药品器械数量、种类和有效 期),及时补充更换。 诊断室工作制度(试行) 一、诊断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室内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候诊有序, 做到一医一患。 二、当班医生应认真填写诊断日志,不得漏填。 三、对就诊在押人员要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按要求书写诊断病历及处方,诊断病 历通用。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五、发现急性传染性疾病,要及时报告所领导,并进行隔离治疗,同时将疫情及时报告 卫生防疫部门。 六、采用经济便宜、保证疗效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唐代监狱制度

论唐朝监狱制度的完备与宽仁 中国监狱并非从来就有的,从地下文物发掘和史料证明,中国的监狱起源于夏。而自监狱产生以来,它就一直为历代所重视,并随朝代更替而不断的扩充和强化,到了唐朝这个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朝代,监狱制度也有新发展并显现出完备和宽仁的特点。 一、唐朝监狱制度的完备 首先,中央到地方的监狱机构设置完善,唐朝的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有监狱。刑部、大理寺和御史台是唐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是唐朝中央的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案件,大理寺审判一般采取直接面审的形式,因此唐朝沿袭南北朝以来传统,设大理寺狱,作为拘押人犯的场所。作为中央监狱,大理寺狱主要关押诸司犯罪的官吏和京城地区重要案犯。虽然《唐六典》记载,唐朝除大理寺及京城府县均设监狱外“其余台寺监卫皆不置狱”,但是实际上唐朝的御史台也是曾设有监狱。唐初的时候,御史台主要起的是监察的功能,但是有时也依据皇帝的诏令,对犯罪官吏进行鞠审,从而直接参与审判活动。而一般“其鞠案禁系,则委之于大理”,贞观末年,李乾右为御史大夫,“以罪人于大理寺隔街来往,致有泄漏狱情。”(《唐会要》卷六十)于是在御史台中设东西两狱以自系禁。《旧唐书·高宗·中宗诸子传》记载“武承嗣使酷吏周兴诬告上金、素节谋反,召至都,系于御史台。”这说明武后时期御史台仍有置狱,而在《旧唐书·良吏传·崔隐甫传》中也有说到御史台狱的废除,有废必先有置,这说明在唐朝历史上御史台狱的确存在过曾起过作用的。 而作为三司之一的刑部并不是独立的审判机关,没有设置监狱,也没有典狱官设置,但是刑部却是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的最高职能机关,无论大理寺还是京兆府都要在每月的二十五日前,将本管囚犯的犯由何关押时间申报刑部。刑部也负责登录囚俘的名册、监督监狱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提供狱囚必需的衣粮药疗等条件。虽然刑部不设置监狱,但是它管理监察全国监狱事务,这无疑是对设有监狱的大理寺和御史台有牵制和监督的作用。此外,唐朝皇室内部,无论天子诸王、后妃公主因争宠夺嫡,卷入政治斗争的旋涡,或者因违法,或得罪皇帝,这样的案子一般不经过普通的司法程序而是“刑于家室”,虽然唐朝内宫的幽禁场所并不固定,这些幽禁的地方也不称为狱,但是其实也有监狱的性质了。从此可以看出唐朝中央监狱机构设置的完善性,可以说是需要监狱的地方都设置了监狱。 而在地方上的监狱体制一般与地方行政区划的体制适应,唐朝行政地方体制为州(府)、县两级,而《新唐书·刑法志》称“凡州县有狱”。如果根据贞观十三年的统计,全国有州(府)共三百五十八,县一千五百五十一,而开元八年统计,有州(府)三百二十八,县一千五百七十三,由此可估算唐朝州(府)县各级地方监狱近二千所。唐朝地方的监狱完全从属于地方行政机关,接受皇帝派的地方行政长官管辖。与普通的地方监狱不同,京都地区处于天子脚下,直接地维系统治集团的安全,因此京都的狱治受王朝重视。西京设京兆府,东京设河南

透过《肖申克的救赎》看美国监狱管理制度

hao 透过《肖申克的救赎》看美国监狱管理 李威 (机械学院机自1004) 摘要:本文通过《肖申克的救赎》的主人公安迪以及其他角色的一些经历浅析了美国监狱管理制度。分析了从中反应出的美国监狱的黑暗,腐败以及人性和优越的一面。 关键词:监狱;管理制度 一.引言 《肖申克的救赎》的大部分时间都发生在肖申克这个监狱中,大部分时间影片都围绕着安迪描写,反应了安迪的救赎以及希望等等。其中也不乏对监狱本身描写的笔墨,但大多也是用来反衬安迪的性格。当安迪被送到肖申克监狱时,全方位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与其说是监狱,倒不如说更像一座城堡。 庭院深深,高墙耸立。只有看到那些全副武装的狱警,才让我们明白,这是一所监狱。最起码,从外观上来说,它没有没有给外人带来那种阴森恐怖的感觉。围墙的高度远远超乎我的想象,即使有中国的飞檐走壁绝技,也不可能从围墙上逃脱,直接杜绝了罪犯从围墙逃脱的可能。而之后发生的种种事情也可以让我们对美国监狱的管理制度了解一二。 二.监狱管理制度的缺失 2.1狱警 随着安迪被送到肖申克监狱,美国的狱警开始出场,荷枪实弹的狱警一开始便给人一种严肃甚至恐怖的感觉。本片出现的狱警形象基本都是反面的,这些反面狱警和安迪的无辜形成强烈的对比。否则面对一个温柔而充满人性的监狱,任何的越狱行为都将被视为一个不可为饶恕的罪行,安迪这个人物也就无法获得观众的认可和喜爱,也就无法展现出其人格魅力。从看守长那咆哮严厉的管制,还用守长的结束了刚入狱的小胖的生命,来预示肖申克监狱的黑暗。在其后,新犯人汤姆因为对安迪一案知情,而被典狱长杀害。两个犯人生命的结束,昭示着本该公正的执法者却干着无耻的勾当,叙说着这些执法者的罪恶。狱警们残暴的

看守所制度评析(传)

看守所制度评析

众所周知,躲猫猫事件中,24岁的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看守所死亡。当地警方宣称,他在和同监室狱友玩“躲猫猫”游戏时触墙而死。后经最高检介入调查,真相方才大白:李荞明系被同监号“牢头狱霸”打死。这件事将看守所制度存在的问题暴露无遗,并在社会上掀起了一阵舆论的风潮。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自1990年3月17日实施至今,已整整二十年。在这二十年中,中国社会和法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宪法历经三次修改,1999年修正案将“依法治国理念”写入宪法;2004年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写入宪法。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的修订中修正了基本立法理念,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不是罪犯,在未被定罪前他们应该享有其他公民应有的各种权利。这个无罪推定原则完善了追究犯罪的机制,加强了人权的保障。但是十几年过去了,看守所条例却没有变动,一直沿用至今。该条例全文仅仅52个条文,但“人犯”一词就使用了71次。其实施办法仅63个条文,“人犯”一词共使用了150次。因此,该条例立法修和完善改是法律界一件十分紧迫的任务。 从法条本身的角度来讲:看守所条例与多条法律相冲突。 第一,《看守所条例》与立法法冲突。《看守所条例》是国务院于1990年制定的,属于行政法规。而依据《立法法》第8、9

条的规定,行政法规不得规定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看守所本身,目前是由国务院的条例来作为一个主要的依据,这本身是和立法法是有出入的,因为这是显然对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的限制。看守所这是一个可以说是涉及很多公民的人身自由的一个基本制度,立法不能够笼统就把这个权利给了国务院或某一个行政部门,让它们去行使,这会使公民的基本权力得不到保障。 第二,《看守所条例》与刑事诉讼法冲突。刑诉法第三十六条和第九十六条从法律的高度确定,律师在刑事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三个阶段都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和审判两个阶段经许可也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然而,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目前正在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已经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被羁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本人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会见、通信。依照这一条规定,辩护人仅能在刑事审判一个阶段可以会见在押的被告人,而侦查和审查起诉两个阶段,辩护人则无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和第五十六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属于法律,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属于行政法规。我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明确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依据我国宪法,全国

新时期看守所牢头狱霸特征与活动规律分析

第33卷第6期湖南科技学院学报V ol.33 No.6 2012年6月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 Jun.2012 新时期看守所“牢头狱霸”特征与活动规律分析 唐兢 (广东警官学院 侦查系,广东 广州 510232) 摘 要:当前看守所“牢头狱霸”活动在主体上呈现出惯犯、累犯、暴力犯、智能型、经济型、黑恶型犯罪多的特点;活动方式上主要表现为:称王称霸,欺压他人;强取硬夺,霸吃霸喝;奴役他人,为己服务;发号施令,操控监室;对抗监管,危害安全。其行为体现出暴力性、团伙性、智能性、庸俗性、劣根性的特征。 关键词:看守所;“牢头狱霸”;主体特征;行为方式;活动规律 中图分类号:DF19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219(2012)06-0114-04 看守所“牢头狱霸”是指在看守所监室内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恃强凌弱、寻衅滋事,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在押人员。[1]在看守所监管工作中,“牢头狱霸”的存在,不仅严 重侵犯其他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而且严重地破坏了看守所内正常的管理、教育和生活秩序,危害看守所安全,直接影响着刑事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成为看守所内滋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根源,是长在看守所内部的一个毒瘤。科学分析当前看守所“牢头狱霸”的主体特征、行为特点,掌握“牢头狱霸”活动规律,是对“牢头狱霸”实施有效预防和精确打击的前提条件。 一看守所“牢头狱霸”的主体特征一般来说,看守所“牢头狱霸”分子相对于其他在押人员而言,具备年轻力壮,社会阅历广、犯罪经验丰富,犯罪的主观恶性大,关押次数多和阴险狡诈等多方面的“优势”和条件。看守所“牢头狱霸”分子在主体构成上具有以下特征: (一)惯犯、累犯 这类在押人员受过多次打击,了解看守所内“牢头狱霸”的形成过程和活动特点,尝过当“牢头狱霸”的甜头和受制于“牢头狱霸”的苦头,因此成为“牢头狱霸”的愿望就特别强烈,加之其违法犯罪恶习深,关押次数多,熟悉看守所环境和监管制度,有的颇能寻隙对抗,敢于出头和监管民警 收稿日期:2012-03-01 基金项目:本文是广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新时期看守所‘牢头狱霸’活动规律与治理对策研究”(项目编号09y7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唐兢(1970-),男,湖南益阳人,广东警官学院侦查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安预审与监所管理研究。顶闹;有的则骗取监管民警信任,平时显得和监管民警相当熟悉,得以狐假虎威,容易使其他在押人员畏服。 (二)暴力犯 抢劫、杀人、爆炸、放火和聚众斗殴等暴力性在押人员,由于其本身性格暴戾,心狠手毒,犯罪手段令人骇然,有的拥有强壮剽悍的身体,所以有“实力”成为牢头狱霸。此类在押人员在监室生活中往往争强好胜,脾气暴躁,具有强烈的冲动和盲动性,动辄大打出手,不计后果,使同监室在押人员产生惧怕心理。 (三)智力型违法犯罪人员 这类在押人员文化程度比其他人高,自控能力较强,表面伪装积极和认罪服法,容易获得监管民警的信任,有的甚至被安排为“组长”、“班长”、“轮值员”等角色,管理监室某些事务。因此,他们借助监管民警赋予的某些特权,称王称霸。其他在押人员也认为其有管教民警为其撑腰,面对凌辱欺压,只有忍气吞声。 (四)经济优越的在押人员 金钱的诱惑和凝聚力在看守所在押人员中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经济条件好的在押人员(包括某些经济犯罪分子、家庭富裕的在押人员等),自恃有钱做后盾,施以小恩小惠,笼络一些在押人员为其服务,或用金钱收买一些暴力犯充当监室内的“打手”,从而形成以经济富裕犯为首的监室恶势力团伙。有的则用金钱和物质腐蚀监管民警,取得在监室内的特殊地位,并使监管民警对“牢头狱霸”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放任不管。 (五)涉黑涉恶在押人员 这些在押人员在社会上时往往就是违法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他们操纵一批流氓地痞,占有一定的“地盘”,渗透到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主观恶习深,老谋 114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