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ISO4309:1990

1 范围

a)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

b)钢索及门式缆索起重机

c)悬臂起重机

d)甲板式起重机

e)桅杆及牵索式桅杆式起重机

f)斜撑桅杆式起重机

g)浮式起重机

h)桥式起重机

i)门式或半门式起重机

j)门座或半门座起重机

k)铁路起重机

l)塔式起重机

这些起重机可用吊钩、抓斗、电磁盘、料桶、铲斗、集装箱专用吊具、堆垛叉等作业,并可以手动、机动、电动或液压操纵。

本标准也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

本标准所涉及的起重机词汇可参照ISO 4306-1;

本标准所涉及到的机构分级可参照ISO 4301-1。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钢丝绳芯

支撑钢丝绳外部绳股的部分。在6股钢丝绳和8股钢丝绳的结构中绳芯库用一根天然或人造纤维绳、一根钢丝绳股或若干根钢丝绳股(呈螺旋形拧成单根较细的钢丝绳)制成。

2.2

卷筒上换层部分钢丝绳

由于卷筒槽型或底层钢丝绳外型的作用,钢丝绳由一圈绕到另一圈而改变其正常轨迹的绳段。

2.3

钢丝绳的检验记录

由起重设备用户作的记录,附录B给出了典型示例。

2.4

间隙

存在于绳股中的各钢丝绳之间或钢丝绳中同层的各绳股之间的间隙。

2.5

接触点

各绳股之间的接触部分,接触部位的钢丝绳可能因无绳股间隙而出现断裂。

2.6

卷筒上的钢丝绳多层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连续缠绕形成了多个层面(此多层缠绕为螺旋型或平行型,后者指钢丝绳由一层绕至另一层的缠绕型式与卷筒上钢丝绳在固定处的缠绕型式一致)。

2.7

同向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同。

2.8

捻距

由各股形成的螺距。

2.9

多层股绳

由若干层绳股缠绕形成的钢丝绳,如果一层或多层绳股缠绕方向与外部绳股的方向相反,则可减小钢丝绳的旋转特性;如果所有绳股缠绕方向相同,则无此优点。

2.10

交互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其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反。

2.11

卷盘

用于运输包装时,缠绕钢丝绳的可转到件,可为木制或钢结构,根据缠绕钢丝绳的质量而定。

2.12

钢丝绳的实际直径

钢丝绳的外接圆直径。

2.1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钢丝绳直径的标称值,单位:毫米。

2.14

抗扭钢丝绳

呈螺旋形缠绕的、外层有8根以上(包括8根)绳股、且外层绳股绳股与内层绳股的缠绕方向相反的钢丝绳。

3 钢丝绳

3.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当起重机上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时,为防止其松散,应对切断处进行处理。

在重新安装钢丝绳装置之前,应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所有绳槽,确保其完全适合更换的钢丝绳。

3.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卷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为使钢丝绳稳定就位,应使用大约10%的额定载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3.3 维护保养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工作环境和钢丝绳的种类而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起重机械的制造厂或钢丝绳制造厂另有说明者除外),特别是那些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

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品种应与钢丝绳厂使用的相适应。

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当机械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以及在某些由于与作业有关的原因而不能润滑的情况下运转时更是如此。

3.4 检验

3.4.1 周期

3.4.1.1 日常观察

每个工作日都要尽可能对钢丝绳的任何可见部位进行观察,以便发现损坏与变形的情况。特别应留心钢丝绳在机械上的固定部位,发现有任何明显变化时,应予报告并由主管人员按照2.4.2款进行检验。

3.4.1.2 由主管人员作定期检验(按3.4.2款进行)。

为了确定检验周期需要考虑以下各点:

a. 国家对该起重机械的法规要求;

b. 起重机械的类型及工作环境;

c. 起重机械的工作级别;

d. 前几次检验的结果及出现缺陷的情况;

e. 钢丝绳已经使用的时间。

3.4.1.3 按3.4.2的规定进行专项检验

3.4.1.3.1 在钢丝绳和(或)其固定段的损坏而引发事故的情况下或钢丝绳经拆卸又重新安装投入使用前,均应对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3.4.1.3.2 起升装置停止工作3个月以上,在重新使用前,应检查钢丝绳。

3.4.1.4单独使用或部分在合成材料、金属材料或镶嵌有合成材料轮衬的滑轮上使用钢丝绳,当其外层发现有明显的磨损痕迹时,其内部可能早已产生大量的断丝。因此,应根据以往钢丝绳使用记录制定钢丝绳专项检查进度表,其中既要考虑使用中的常规检查,又要考虑钢丝绳的详细检验记录。

对润滑剂已发干或变质的局部绳段应特别注意保养。对于专用起重设备的钢丝绳报废标准,应以起重设备制造厂和钢丝绳制造厂之间交换的资料为准。

3.4.2 检验部位

3.4.2.1 一般部位

虽然对钢丝绳应作全长检验,但应特别注意下列部位:

钢丝绳运动和固定的始末端部位;

通过滑轮组或绕过滑轮的绳段,在机构进行重复作业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机构吊载期间绕过滑轮的任何部位,见附录A(补充件);

位于平衡滑轮的绳段:

由于外部因素(例如舱口栏板)可能引起磨损的绳段;

腐蚀及疲劳的内部检验;

处于热环境绳段。

检验结果应记录在设备检验记录本上。

3.4.2.2 绳端部位(索具除外)

应对从固接端引出的那段钢丝绳进行检验,因为这个部位发生疲劳(断丝)和腐蚀是危险的。还应对固定装置本身的变形或磨损进行检验。

对于采用压制或锻造绳箍的绳端固定装置进行类似的检验,并检验绳箍材料是否有裂纹以及绳箍与钢丝绳间产生滑动的可能。

可拆卸的装置(楔形接头、绳夹、压板等)应检验其内部和绳端内的断丝及腐蚀情况,并确保楔形接头和钢丝绳夹的紧固性,检验还应确保绳端装置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对编织的环状插扣式绳头应只使用在接头的尾部,以防绳端突出的钢丝防手。而接头的其余部位应随时用肉眼检查其断丝情况。

采用说明:

①本项内容是根据国际标准的附录C并结合国情拟定的。

②国际标准无此内容。

③此内容原指建筑工地用起重机械。

如果断丝明显发生在绳端装置附近或绳端装置内,可将钢丝绳截短再重新装到绳端固定装置上使用,并且钢丝绳的长度必须满足在卷简上缠绕的最少圈数的要求。

3.5 报废标准

钢丝绳使用的安全程度由下列项目判定(见2.5.1—2.5.11款);

a.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b. 绳端断丝;

c. 断丝的局部聚集;

d. 断丝的增加率;

e. 绳股断裂;

f.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g. 弹性减小;

h. 外部及内部磨损;

i. 外部及内部腐蚀;

j. 变形;

k.由于热或电弧造成的损坏。

i. 永久伸长的增加率。

所有的检验均应考虑以上各项因素并遵循各自的标准。然而,钢丝绳的损坏往往是由各个因素综合积累造成的,这就应由主管人员判别并决定钢丝绳是报废还是继续使用。

对于钢丝绳的损坏,检验人员应弄清钢丝绳的损坏是否由机构上的缺陷所致,如果是这样,应建议在换新钢丝绳之前消除这缺陷。

3.5.1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没汁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因此表1和表2考虑了这些因素,因此,当与2.5.2—2.5.11款中的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时,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当制订抗扭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时,应考虑钢丝绳的结构、工作时间及使用方式。钢制滑轮上的抗扭钢丝绳中断丝根数的控制标准见表2的规定。

对出现润滑油以干或发生变质现象的局部绳段应予以特别注意。

注:①d——钢丝绳直径。

②填充钢丝不能看作承载钢线,因此要从检验数中扣除。多层股钢丝绳仅考虑可见的外层强股。带钢芯的钢丝绳,其绳芯看作内部绳股而不予考虑。

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上表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

3.5.2 绳端断丝

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3.5.3 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1表2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3.5.4 断丝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3.5.5 绳股断裂

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3.5.6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子以查明(见附录C)。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3.5.7 外部磨损

钢丝绳外层绳股的钢丝表面的磨损,是由于它在压力作用下与滑轮和卷筒的绳槽接触摩擦造成的。这种现象在吊载加速和减速运动时,钢丝绳与滑轮接触的部位特别明显,并表现为外部钢丝磨成平面状。

润滑不足,或不正确的润滑以及还存在灰尘和砂粒都会加剧磨损。

磨损使钢丝绳的断面积减小因而强度降低。当外层钢丝磨损达到其直径的40%时,钢丝绳应报废。

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3.5.8 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著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

a. 绳径减小;

b. 钢丝绳捻距伸长;

c. 由于各部分相互压紧,钢丝之间和绳股之间缺少空隙;

d. 绳股凹处出现细微的褐色粉末;

e. 虽未发现断丝,但钢丝绳明显的不易弯曲和直径减小比起单纯是由于钢丝磨损而引起的也要快得多。这种情况会导致在动载作用下突然断裂,故应立即报废。

3.5.9 外部及内部腐蚀

腐蚀在海洋或工业污染的大气中特别容易发生。它不仅减少厂钢丝绳的金属面积从而降低了破断强度,而且还将引起表面粗糙并从中开始发展裂纹以至加速疲劳。严重的腐蚀还会引起钢丝绳弹性的降低。

3.5.9.1 外部腐蚀

外部钢丝的腐蚀可用肉眼观察。当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时应报废。

3.5.9.2 内部腐蚀

内部腐蚀比经常伴随它出现的外部腐蚀较难发现。但下列现象可供识别:

a. 钢丝绳直径的变化。钢丝绳在绕过滑轮的弯曲部位直径通常变小。但对于静止段的钢丝绳则常由于外层绳股出现锈积而引起钢丝绳直径的增加。

b. 钢丝绳外层绳股间的空隙减小,还经常伴随出现外层绳股之间断丝。

如果有任何内部腐蚀的迹象,则应按附录C 的说明由主管人员对钢丝绳进行内部检验。若确认有严重的内部腐蚀,则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3.5.10 变形

钢丝绳失去正常形状产生可见的畸形称为“变形”。这种变形部位(或畸形部位)可能引起变化,它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

钢丝绳的变形从外观上区分,主要可分下述几种: 3.5.10.1 波浪形(见附录E(参考件)图E8)

波浪形的变形是:钢丝绳的纵向轴线成螺旋线形状。这种变形不一定导致任何强度上的损失,但如变形严重即会产生跳动造成不规则的传动。时间长了会引起磨损及断丝。

出现波浪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 的范围内,若d 1≥34d

,则钢丝绳应报废。

式中d 为钢丝绳的公称直径;d 1是钢丝绳变形后包络的直径。

3.5.10.2 笼状畸变(见图E9)

这种变形出现在具有钢芯的钢丝绳上。当外层绳股发生脱节或者变得比内部绳股长的时候就会发生这种变形。笼状畸变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3.5.10.3 绳股挤出(见图E10)

这种状况通常伴随笼状畸变一起产生。绳股被挤出说明钢丝绳不平衡。绳股挤出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3.5.10.4 钢丝挤出(见图E11和E12)

此种变形是一部分钢丝或钢丝束在钢丝绳背着滑轮槽的一侧拱起形成环状。这种变形常因冲击载荷而引起。若此种变形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3.6.10.5 绳径局部增大(见图E13和E14)

钢丝绳直径有可能发生局部增大,并能波及相当长的一段钢丝绳。绳径增大通常与绳芯畸变有关 (如在特殊环境中,纤维芯因受潮而膨胀),其必然结果是外层绳股产生不平衡,而造成定位不正确。 绳径局部严重增大的钢丝绳应报废。 3.5.10.6 扭结(见图E15和E16)

扭结是由于钢丝绳成环状在不可能绕其轴线转动的情况下被拉紧而造成的一种变形。其结果是出现捻距不均而引起格外的磨损,严重时钢丝绳将产生扭曲,以致只留下极小一部分钢丝绳强度。 严重扭结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3.5.10.7 绳径局部减小(见图E17)

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减小常常与绳芯的断裂有关。应特别仔细检举靠绳端部位有无此种变形。 绳径局部严重减小的钢丝绳应报废。 3.5.10.8 部分被压扁(见图E18和E19)

钢丝绳部分被压扁是由于机械事故造成的。严重时,则钢丝绳应报废。 3.5.10.9 弯折(见图E 20)

弯折是钢丝绳在外界影响下引起的角度变形。 这种变形的钢丝绳应立即报废。

3.5.11 由于热或电弧的作用而引起的损坏

钢丝绳经受了特殊热力的作用其外表出现可资识别的颜色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4 钢丝绳的使用情况记录

由检验人员对有关信息所作的正确记录,可用来预测给定类型的钢丝绳在起重机械上的有效性能。这些信息在调整维修程序以及控制备用钢丝绳的库存方面都是有用的。假如采用这种预测,也不能因此而放松检验或延长使用期限到超出本规范前述各条款所规定的条件。

5 与钢丝绳有关的设备情况

缠绕卷筒和滑轮应定期检查,以确保这些部件在其轴承上运转正常。

不灵活或被卡住的滑轮或转动件引起急剧的磨损且不均匀,因而引起对钢丝绳的严重磨损。不起作用的平衡轮能引起绕过的钢丝绳受载不均衡。

所有滑轮槽底半径应与绳的公称直径相适应。若槽底半径变得太大或太小,则应重新车削绳槽或更换滑轮。

6 钢丝绳检验记录

每次定期检验,用户应备有一个记录本,其中应记载每次对钢丝绳检验的情况,检验记录的典型示例见附录D。

7 钢丝绳的储存和鉴别

为防止备用钢丝绳的损坏,应储存在清洁而干燥的仓库内,并应提供检验记录或能清楚地鉴别钢丝绳的方法。

附录 A

检验时应考虑到在不同部位可能出现缺陷的示意图及说明(补充件)

A.1 对卷筒部位:

a. 检验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终端部位。

b. 检验不合适的卷绕所引起的变形(绳压扁)及磨损,在钢丝绳跳槽和交叠处更严重。

c. 检验断丝。

d. 检验腐蚀。

e. 查看由突然加载所引起的变形。

A.2 对定滑轮及固定点部位:

a. 检验绕过滑轮那段钢丝绳的断丝与磨损。

b. 固定点:

检验断丝与腐蚀;同样,检验位于或靠近平衡滑轮的那段钢丝绳。

c. 察看变形。

d. 检验绳径。

A.3 对动滑轮部位:

a. 仔细检验通过滑轮区间的长度,特别是当设备承载时位于滑轮处的那段长度。

b. 检验断丝与表面磨损。

c. 检验腐蚀。

注:国际标准的示意图,表明钢丝绳可反向弯曲,本标准改为同向弯曲。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钢丝绳检验频度

C.1 范围

本附录推荐钢丝绳检验频度的准则。

C.2 日常观察

只要有可能和看得见,在每个工作日对钢丝绳均应做检验,以便发现一般性损伤与变形。特别应注意钢丝绳在起重机上的固定部位。

C.3 定期检验

未确定检验频度,须考虑下列各点:

国家对该起重机的法规要求;

起重机类型及工作环境;

起重机的工作级别;

前几次检验的结果。

在任一事故之后,以及钢丝绳重新装上投入使用时,均应进行一次检验。

C.3.1一般建筑工地的起重机

流动式起重机和塔式起重机:每星期至少检验一次。

C.3.2对需较长期工作的起重机上使用的钢丝绳,定期检验至少每月进行一次。

注:当出现损伤时,为慎重起见,应缩短检验的时间间隔。

附录 D

钢丝绳的内部检验(补充件)

从使用中对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经验表明,内部损伤主要由于腐蚀和正常的疲劳发展所造成,这是许多钢丝绳失效的首要原因,通常的外部检验可能发现不了内部损坏的程度,甚至到了迫近断裂的危险地步也是如此。

内部检验要由主管人员进行。

D.1 范围

所有类型的成股钢丝绳均能充分地松开以便对其内部情况作评定。这对粗的钢丝绳是有困难的。然而,起重机械上用的大多数钢丝绳,只要张力为零时就能进行内部检验,

D.2 方法

本方法在于将两个适当尺寸的夹钳以一定的相隔距离牢固地夹到钢丝绳上,朝着与钢丝绳捻向相反的方向对夹钳施加一个力,外层绳股就会散开并脱离绳芯(见图D1)。当心不要使夹钳绕钢丝绳周围打滑,各绳股的位移也不宜太大。

当钢丝绳略微拧开时,可用一只象改锥一样小的探针把妨碍观测钢丝绳内部的润滑脂或碎屑清除掉。

应观测的主要内容是:

a. 内部润滑状态;

b. 腐蚀程度;

c. 由于挤压或磨损引起的钢丝压痕;

d. 有无断丝(这些不一定易于发现)。

检验之后,在拧开部位放入一些维修油膏,并以适度的力量转动夹钳使绳股在绳芯周围正确复位。卸掉夹钳之后,钢丝绳外表面通常应涂以润滑脂。

D.3邻近绳端的钢丝绳段(见图D 2)

检验这个部位的钢丝绳,只要使用单个夹钳就够了。因端部锚固系统或用销轴适当地穿过绳端尾部就能保证第二端不动。

D.4应检验的部位

由于不可能对钢丝绳全长都作内部检验,所以应合理地选择检验的区段。对于卷绕在卷筒上,或者绕过滑轮或滚动件的钢丝绳,推荐对当起重机械承受载荷时与绳槽啮合的绳段进行检验。对于在制动时承受冲击力较集中的那些局部区段(即靠近卷筒或臂架头部滑轮)和特别是长期暴露在露天的那些区段应进行检验。

对靠近绳端的绳段特别是对固定钢丝绳应加以注意,诸如支持绳或悬挂绳。

图D1 对一段连续钢丝绳作内部检验(张力为零)

图D2 对靠近绳端装置的钢丝绳尾部作内部检验(张力为零)

附录E

钢丝绳可能出现的缺陷的典型示例(参考件)

(为了强调起见,许多插图显示了夸张性的缺陷,像图中示出的这种钢丝绳早就应该报废了)。

图E1 交捻钢丝绳两相邻绳股中的断丝及钢丝的位移——理应报废

图E2 交捻钢丝绳大量断丝伴随着严重的磨损——理应立即报废

图E3 顺捻钢丝绳在一股中有断丝,并伴随着轻度的磨损——如果这种情况代表着最严重的缺陷,理应继续使用(但断裂的钢丝应剪去断开端,使钢丝的尾部处在绳股空隙之中,这样就可防止进一步损伤相邻的钢丝)

注:括号内的百分数及程度等级是本标准增加的。

图E 4 交捻钢丝绳的磨损和外部腐蚀的发展过程举例

磨 损

外层钢丝轻度磨平,绳径略微减小(丝径减小10%属轻度)

腐蚀

外部腐蚀表面刚开始氧化 (轻度)

各外层钢丝上磨平的长度有所增加 (丝径减小15%属中等)

钢丝摸起来感觉粗糙,整个表面氧化 (中等)

钢丝上的磨平面更长,影响到每股中所有隆起的钢丝。绳的尺寸明显减小 (丝径减小25%属重)

氧化已更为明显 (重)

各钢丝上被磨平的面几乎连成一片,绳股轻微变平和钢丝明显变细(丝径减小35%属很重,理应报废,再对其他报废标准仔细观察。如继续使用,则应增加检验次数)

钢丝表面已严重受氧化影响 (很重)

磨平面相互衔接,钢丝变得松弛(丝径估计减小了40%,立即报废)

表面出现深坑,钢丝相当松弛(立即报废)

图E5 靠近平衡滑轮的局部地区,若干绳股有断丝(有时断丝被滑轮挡住)——理应报废

图E6 靠近平衡滑轮的局部地区,在两支绳股上有断丝,且伴随着因滑轮卡住而引起的局部

严重磨损——理应报废

图E7 内部严重锈蚀之一例:绳股中许多外层钢丝的面积减小,这些钢丝与绳芯接触,

明显地看出挤压严重且绳股的空隙减小——理应立即报废

图E8 波浪形:钢丝黾的纵向轴线呈螺旋状的一种变形。如果变形超过2.5.10的所列值,钢丝绳应报废。

图E9 多股绳的笼状(鸟笼形)畸变——理应报废

图E10 钢芯挤出,通常伴随着邻近位置的笼状畸变——理应立即报废

图E11 虽然对某一段长度的钢丝绳所作的检验表明,看到变形间距(通常为捻距)尚有规律,但仅在一支

绳股中有钢丝挤出

图E12 上述缺陷严重恶化——理应立即报废(打桩机用起重钢丝绳是一典型)

图E13 顺捻钢丝绳直径的局部增大:常由冲击载荷导致的钢芯畸变而引起——理应立即报废

图E14 钢丝强直径的局部增大:是由于维芯在退化状态在外层股间突出而引起的——理应报废

图E15 严重扭结:标志钢丝绳搓捻过紧而引起纤维芯的突出——理应报废

图E16 钢丝绳在安装时已遭到扭结但仍装上使用,以致产生局部磨损及钢丝松驰——理应报废

图E17 绳径局减小:由于外层绳股取代了已经散开的纤维绳芯而引起,

注意尚有断丝——理应立即报废

图E18 部分被压扁:是由于局部被压裂造成绳股间不平衡加之断丝而引起的——理应报废

图E19 多股绳的部分被压扁:由于在卷筒上卷绕不当造成。注意外层绳股的捻距离增加的程度,在载荷状

态下应力将处于不平衡——理应报废

图E20 严重弯折之一例——理应报废

并有局部磨损和许多断丝——理应立即报废

状畸变正在形成,并有若干处断丝——理应立即报废

钢丝绳使用及报废标准()

1 钢丝绳使用注意事项 1.1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1.2 保养注意事项 1.2.1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 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1.2.2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1.2.3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好用热油(50 C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多 余的油脂。 1.2.4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1.2.5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1.2.6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 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1.2.7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1)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 (2)钢丝绳间直接接触。 (3)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擦。 (4)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过。 (5)吊装角度超过600。 (6)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强度和寿命。 (7)钢丝绳报废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2 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2.1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 (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 内的断丝

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 2.2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 其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的一半,如断丝现 象 集 中发生于局部,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集中发生在一股上,应按第 1 项中 所规定的一半即可报废。 2.3 钢丝绳表面层钢丝腐蚀或磨损达表面原丝径的 40% 2.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2.5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7% 2.6钢丝绳与铝合金接头部位有裂纹或滑移变形;插编钢丝绳索具插编部位有严重抽 脱; 浇铸钢丝绳锚具与钢丝绳连接处有位移,发生抽脱现象。 2.7 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又有一定数量的断丝,断丝数应在第1项或第2项的 规定 上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当磨损或腐蚀率分别在 10% 15% 20% 30%-40%时, 折减 系数对应 85% 75% 70% 60% 50% 2.8 整股断裂或烧坏。 2.9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呈“笼”形或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 2.10钢丝绳发生扭结、死角、硬弯、塑性变形、麻芯脱出等严重变形。 钢丝绳报废断丝数 安全系数 规格 绳 6W(19)??绳 6X (19) 绳 6X (37) 一个节距中的断丝数 大于7 16 8 30 ① 表中断丝数是指细钢丝,粗钢丝每根相当于 1.7根细钢丝 交互捻 同向捻 交互捻 同向捻 小于6 12 6 22 11 6--7 14 7 26 13 15

各类钢丝绳报报废标准

关于矿井各类钢丝绳报废标准 一、主副斜井提升用钢丝绳报废标准: 1.安全系数小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1)专为升降人员用的小于7。 2)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升降人员时小于7;升降物料时小于6。 3)专为升降物料用和悬挂吊盘用的小于5。 2.钢丝绳各种股捻钢丝绳在1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下列数值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1)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为5%。 2)专为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平衡钢丝绳、防坠器制动钢丝绳(包括缓冲绳)和兼作运人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钢丝绳为10%。 3)罐道钢丝绳为15%。 4)架空乘人装置、专为无极绳运输用的和专运物料的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用的钢丝绳为25%。 3.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下列数值时,该钢丝绳应予报废。 1)提升钢丝绳或制动钢丝绳为10%。 2)罐道钢丝绳为15%。 3)密封钢丝绳外层钢丝厚度磨损量达到50%。 4.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卡罐(箕斗)、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规定的。 3)钢绳直径减少超过规定的。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超过0.5%以上的。 5.其它规定。 1)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度突然加快时,该钢丝绳应予立即报废。 2)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3)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该钢丝绳应予立即报废。 二、起吊钢丝绳使用及报废标准: 1.钢丝绳固接标准 1)绳卡固接:绳卡的间距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绳头距最后个绳卡的长度不小于直径的14倍,绳卡滑鞍放在钢丝绳工作受力的一侧,U型螺栓扣在钢丝绳的尾端,且不得正反交错。绳卡个数如下: 2)铝合金套压制固接:铝合金套管的长度不小于钢丝直径的5倍。套接时钢丝绳未端穿过锥形套筒后松散钢丝,将头部钢丝弯成小钩并浇入铅或锌液,凝固后即成型,固接处强度应达到钢丝绳的破断拉力。 3)锥形套固接:采用锥形套固接时,锥形套套入钢丝绳的长度不应小于5倍。连接方法与铝合金套固接一样。 3)编插固接:编插部份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并不得短于300mm。 2.钢丝绳变形报废: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准完整版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 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钢丝绳的使用和报废标准 1. 钢丝绳由于在尖锐的突起上承载运行而导致机械损伤。 2. 由于支撑结构的摩擦导致局部磨损。钢丝绳在天轮与卷筒之间震动。 3. 狭窄的磨损会导致疲劳断裂,钢丝绳在过大绳槽中工作或者在过小的支撑槽沙锅工作都会导致此问题。 4. 钢丝绳严重磨损,纤维主芯凸出。应停止使用,更换新钢丝绳 5. 同向捻制的钢丝绳的严重磨损,由于多层缠绕的钢丝绳相交点间摩擦引起。 6. 钢丝绳浸泡于化学处理过的水中所引起的严重腐蚀,钢丝绳会损坏,所以钢丝绳应注意放在防潮干燥处储藏。 7. 外表几乎没有损坏迹象,但内部锈蚀,股间空隙的完全消失表面内部损坏。 8. 钢丝绳弯曲疲劳引起的典型断丝。此类发生在点接触钢丝绳类型中居多,所以建议推荐使用线接触钢丝绳。 9. 在股或绳芯之间的饿断丝,由于缺乏绳芯支撑引起,与股"顶部"断丝明显不同。 10. 高应力作用下出现的(独立结构钢丝绳主芯)断开,注意外层股钢丝的交咬。 11. 股芯突出,由于突加负载引起的扭曲不平衡造成的,钢丝绳应该换更大规格钢丝绳使用。 12. 在以前打结的部位出现的局部磨损和变形的典型情况。 13. 多股钢丝绳出现"鸟笼"状,由于扭曲不平衡造成,典型情况可见于多绳起重机的锚定端。 14. 由于突加负载引起的(独立结构钢丝绳主芯)凸出。 15. 明显磨损及严重的内部锈蚀。在此例中,高拉力,磨擦和腐蚀性环境并存。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报废规定: 钢丝绳是否报废,主要依据钢绳断丝程度和一些其它条件: 1.起重机械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 如绳6×19=114丝,当断丝数达1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如绳 6 × 37=222丝,当断丝数达22丝时即应报废更新。对于由粗细丝组成的钢丝绳,断丝数的计算是细丝一根算一根,粗丝一根算1.7根。 2.钢丝径向磨损或腐蚀量超过原直径的40%则应报废,当不到40%时,可按规定折减断丝数报废。 3.起重机械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数 4.对于符合 ISO2408 (一般用途钢丝绳特性》标准所规定的结构钢丝绳,报废的断丝数应按GB5972—86中规定数执行。 5.整条绳股断裂应报废。 6.当钢丝绳直径相对于公称直径减小7%或更多时,即使未发现断丝,该钢丝绳也应报废。

钢丝绳报废标准规范

钢丝绳报废标准 摘自《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86) 2.5 报废标准 2.5.1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因此,当与2.5.2~2.5.11款中的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时,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5.2 绳端断丝 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2.5.3 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 断丝的增加率 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主要原因,断丝

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出现,但断丝数逐渐增加,其时间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况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仔细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况。判明这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未来报废的日期。 2.5.5 绳股断裂 如果出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显著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特别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衡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况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所以,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 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况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显著减小,若继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伴随下述现象: a.绳径减小; b.钢丝绳捻距伸长;

钢丝绳使用及报废标准

标题钢丝绳使用和报废标准 第页共2页 1 1 钢丝绳使用注意事项 1.1 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1.2 保养注意事项 1.2.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 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1.2.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1.2.3 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好用热油(50℃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多 余的油脂。 1.2.4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1.2.5 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1.2.6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 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1.2.7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1)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 (2)钢丝绳间直接接触。 (3)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擦。 (4)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过。 (5)吊装角度超过60o。 (6)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强度和寿命。 (7)钢丝绳报废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2 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2.1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内的断丝 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 2.2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其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的一半,如断丝现象集 中发生于局部,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集中发生在一股上,应按第1项中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doc 37页)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doc 37页)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Regulation for Perio dicity Inspection of Lifting Appliances (二次修订版2011年1月1日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8年8月7日

前言 2007年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2007年3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草案。2007年8月,中国特检院向特种设备局上报了本规则的征求意见稿。2007年9月29日,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7〕44 号文征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2007年11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07年12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起草组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08年8月7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俞中建梅水麟李鸣吴峰崎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尚洪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葛翔 江苏省无锡市特种设备检验分院孙小伟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赵鹏华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佛山分院李松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丁家宝 洛阳市特种设备检验所郭鹏伟翟让 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 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杨清泉

钢丝绳安全起重量标准使用要求及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索安全起重量标准参照表

注: 1. 本表所选钢丝绳为6×37,抗拉强度为1700MPa ; 安全起重量计算公式为:W=SpKe K 式中W :钢丝绳安全起重量,Kg 。 Sp :钢丝绳的破断拉力,Kg 。 Ke :绳端索扣形式性能系数,取0.8。 K :安全系数,取4.5;当用作捆绑用吊索时安全系数应相应增大,取6-10。 2.当多股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肢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 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 少。 3.本表为对称分布载荷时的吊索安全起重量。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 载荷,且载荷在吊索分肢上属非均等分配,确定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 吊挂方式系数应符合表1。 4.钢丝绳的钢丝磨损或腐蚀达到或超过原来钢丝直径的40%以上时,即应报废。在40%以内者应按表2降级使用。当整根钢丝绳的外表面 受腐蚀行程的麻面达到肉眼很容易看出的程度时,应予报废。 钢丝绳吊索的报废 钢丝绳吊索使用一段时间后,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进行维修、更换或报废。 1. 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 2.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断丝聚集在一起。 3.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4. 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5.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6. 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融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7.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或绳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8.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9. 端部配件按各报废标准执行。 吊索安全作业一般要求 1.应防止吊物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当吊物重心在吊索拴挂点之上时,吊索分肢与水平线的夹角应大于吊物重心与拴挂点边线和 水平线相交形成的夹角,否则应将吊索分肢拴挂点移至吊物重心上方。 2.对于大型工件或起升较高工件,为防止吊物在吊运中产生摇摆或转动,宜采用一根牵引索在地面加以控制。 3.吊索应宽松地稳挂于起重机吊钩上,且应有防止滑出措施,绝对不能挂在钩尖上或插入吊钩的开口处。 4.与环眼吊钩连接的吊耳、柱销等应能挂入钩底。 5.吊物不宜在吊索上摩擦滚动,当吊索在吊物下面受阻不能直接取出时,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硬性拉拽。 6.不得利用物体捆带作为吊点提升物体,但专为提升用设计的捆带除外。 7.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做拴挂连接点。 8.当用二根以上单肢吊索提升同一个物体时,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 9.吊索提升吊重时,应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匀,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60°。 10.吊索卸载后,空载重新提升或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一般应将下端部反钩到(如果可行时)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 上,防止随起重机运行时因摆动意外伤人或钩挂到其它物件上。 表2:钢丝绳折减系数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如果选型错误,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六条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随机的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产品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 (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三)安装使用维修说明; (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

(五)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覆盖原则提供); (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取证的样机除外)。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通称施工),并且督促其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的要求接受监督检验。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顶升,并且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以下施工技术资料,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一)施工告知证明; (二)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 (三)施工质量证明; (四)施工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实施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 第九条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规定,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首次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依法投入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GBT5972200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ISO4309:1990 1 范围 a)本标准规定了钢丝绳检验和报废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下列起重机: b)钢索及门式缆索起重机 c)悬臂起重机 d)甲板式起重机 e)桅杆及牵索式桅杆式起重机 f)斜撑桅杆式起重机 g)浮式起重机 h)桥式起重机 i)门式或半门式起重机 j)门座或半门座起重机 k)铁路起重机 l)塔式起重机 这些起重机可用吊钩、抓斗、电磁盘、料桶、铲斗、集装箱专用吊具、堆垛叉等作业,并可以手动、机动、电动或液压操纵。 本标准也适用于钢丝绳电动葫芦。 本标准所涉及的起重机词汇可参照ISO 4306-1; 本标准所涉及到的机构分级可参照ISO 4301-1。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钢丝绳芯 支撑钢丝绳外部绳股的部分。在6股钢丝绳和8股钢丝绳的结构中绳芯库用一根天然或人造纤维绳、一根钢丝绳股或若干根钢丝绳股(呈螺旋形拧成单根较细的钢丝绳)制成。 2.2 卷筒上换层部分钢丝绳 由于卷筒槽型或底层钢丝绳外型的作用,钢丝绳由一圈绕到另一圈而改变其正常轨迹的绳段。 2.3 钢丝绳的检验记录 由起重设备用户作的记录,附录B给出了典型示例。 2.4 间隙 存在于绳股中的各钢丝绳之间或钢丝绳中同层的各绳股之间的间隙。 2.5 接触点 各绳股之间的接触部分,接触部位的钢丝绳可能因无绳股间隙而出现断裂。 2.6

卷筒上的钢丝绳多层缠绕 钢丝绳在卷筒上连续缠绕形成了多个层面(此多层缠绕为螺旋型或平行型,后者指钢丝绳由一层绕至另一层的缠绕型式与卷筒上钢丝绳在固定处的缠绕型式一致)。 2.7 同向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同。 2.8 捻距 由各股形成的螺距。 2.9 多层股绳 由若干层绳股缠绕形成的钢丝绳,如果一层或多层绳股缠绕方向与外部绳股的方向相反,则可减小钢丝绳的旋转特性;如果所有绳股缠绕方向相同,则无此优点。 2.10 交互捻 钢丝绳中绳股的捻向与其外层钢丝的捻向相反。 2.11 卷盘 用于运输包装时,缠绕钢丝绳的可转到件,可为木制或钢结构,根据缠绕钢丝绳的质量而定。 2.12 钢丝绳的实际直径 钢丝绳的外接圆直径。 2.13 钢丝绳的公称直径 钢丝绳直径的标称值,单位:毫米。 2.14 抗扭钢丝绳 呈螺旋形缠绕的、外层有8根以上(包括8根)绳股、且外层绳股绳股与内层绳股的缠绕方向相反的钢丝绳。 3 钢丝绳 3.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当起重机上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时,为防止其松散,应对切断处进行处理。 在重新安装钢丝绳装置之前,应检查卷筒和滑轮上的所有绳槽,确保其完全适合更换的钢丝绳。 3.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卷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实施首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第四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

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和首次定期检验时必须进行;额定载荷试验项目,以后每间隔1个检验周期进行1次。 检验过程中,对确实存在重大隐患的起重机械(如作业环境特殊、事故频发等),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第六条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B)、《叉车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C)进行。 第七条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执行本规则。使用单位对维护和自检的工作质量负责,检验机构对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订包括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含内容、下同)、检验方法和要求、检验记录等在内的检验方案(检验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具体的检验工作。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验程序至少包括检验前准备、零部件检验、整机试验、缺陷及其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判定和出具检验报告等。 本规则设定的检验项目如果不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要

钢丝绳卸扣使用及报废标准钢丝绳的使用钢丝绳直径mm

钢丝绳、卸扣使用及报废标准 破断拉力(kg)=50 X钢丝绳直径; 6倍安全系数下单根钢丝绳额定准载(kg)=破断拉力÷6 ; 6倍安全系数下,两根钢丝绳夹角30°时额定准载(kg)=6倍安全系数下单根钢丝绳额定准载X0.966X2;6倍安全系数下,两根钢丝绳夹角60°时额定准载(kg)=6倍安全系数下单根钢丝绳额定准载X0.866X2;6倍安全系数下,两根钢丝绳夹角90°时额定准载(kg)=6倍安全系数下单根钢丝绳额定准载X0.707 X2;6倍安全系数下,两根钢丝绳夹角120°时额定准载(kg)=6倍安全系数下单根钢丝绳额定准载X0.5X2; 二、钢丝绳的报废 1、钢丝绳中有断股应报废; 2、因磨损或腐蚀使钢丝绳直径减少7%以上或钢丝绳遭火灾或局部受电火烧伤应报废; 3、在一个捻距内钢丝绳断丝7%时应报废(如:6X37千斤绳一个捻距内断丝为15根以上要报废); 4、钢丝绳压扁变形及表面有严重毛刺的应报废;

5、钢丝绳受冲击载荷后,某段钢丝绳较原长度延长0.5%以上时,应将该段钢丝绳截取; 6、钢丝绳有死弯、打结、扭曲或绳芯挤出外露时,应报废。 三、卸扣的使用 卸扣根据制造材料的强度级别,可分为M(4)、S(6)、T(8)三级,部分卸扣直接标示了准载吨位,另外一部分卸扣标示材料级别和直径。如:M(20),其中M表示材料级别,20标示卸扣轴销直径mm。 第二种标示类别卸扣的许用载荷计算: G=3.57Xd2X材质级别系数 式中:G—卸扣准载(kg);d—卸扣轴销直径(mm);材质级别系数—M级别其系数为4、S级别其系数为6、T级别其系数为8; 如:M(20)卸扣的准载计算 G=3.57X202X4=5712(kg) 即:此卸扣可以吊运5.7吨以下的物体。 注:使用2个卸扣吊运,可吊运物体重量为最小卸扣准载的2倍。如:同时使用一个3吨卸扣、一个6吨卸扣,总共只能吊运6吨物体,不能吊运9吨。 四、卸扣的报废 在使用过程中,卸扣发生以下情况者,一律予以报废: 1、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3、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4、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钢丝绳报废标准

华电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使用的安全程度由下列项目判定; a.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b. 绳端断丝; c. 断丝的局部聚集; d. 断丝的增加率; e. 绳股断裂; f. 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g. 弹性减小; h. 外部及内部磨损; i. 外部及内部腐蚀; j. 变形; k.由于热或电弧造成的损坏。 i. 永久伸长的增加率。 所有的检验均应考虑以上各项因素并遵循各自的标准。然而,钢丝绳的损坏往往是由各个因素综合积累造成的,这就应由主管人员判别并决定钢丝绳是报废还是继续使用。 对于钢丝绳的损坏,检验人员应弄清钢丝绳的损坏是否由机构上的缺陷所致,如果是这样,应建议在换新钢丝绳之前消除这缺陷。 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没汁不允许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对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主要发生在外表。而对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因此表1和表2考虑了这些因素,因此,当与GB/T5972-2006 2.5.2—款中的因素结合起来考虑时,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当制订抗扭钢丝绳的报废标准时,应考虑钢丝绳的结构、工作时间及使用方式。钢制滑轮上的抗扭钢丝绳中断丝根数的控制标准见表2的规定。 对出现润滑油以干或发生变质现象的局部绳段应予以特别注意。

注:①d——钢丝绳直径。 ②填充钢丝不能看作承载钢线,因此要从检验数中扣除。多层股钢丝绳仅考虑可见的外层强股。带钢芯的钢丝绳,其绳芯看作内部绳股而不予考虑。 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燃物及有毒物品时,上表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 绳端断丝 当绳端或其附近出现断丝时,即使数量很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很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原因。如果绳长允许,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断丝的局部聚集 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聚集,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聚集在小于6d的绳长范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1表2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以报废。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办法

编号:SY-AQ-0251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 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method for use and scrapping of steel wire rope

钢丝绳的使用及报废安全管理办法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规范钢丝绳的使用、保养、报废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对所使用的钢丝绳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92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钢丝绳使用部门负责钢丝绳规格的提出和使用过程中的日常维护及报废申报工作。 5.2钢丝绳采购部门负责钢丝绳的采购和进货检验。 5.3使用部门专职技术员负技术责任,专职安全员负监督责任,

作业班班长负检查责任。 6具体内容 6.1钢丝绳使用部门依据规程、规范的要求提供钢丝绳采购单,应注明钢丝绳的规格、用途、数量。 6.2钢丝绳采购部门应依据采购单内容,选择厂家,采购合格的钢丝绳。 6.3采购部门对采购来的钢丝绳应做进货检验,并做好“钢丝绳进货检验记录”。 6.4使用部门按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制订如下规章制度,加强钢丝绳的使用管理。 a)钢丝绳使用安全系数选取规定; b)钢丝绳插接标准、规定; c)钢丝绳的日常保养保管要求,包括定期检查; d)钢丝绳使用前检验、检查内容和规定; e)钢丝绳的报废、更换标准; f)报废钢丝绳的处理规定。

钢丝绳使用和报废标准修订稿

钢丝绳使用和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钢丝绳使用和报废标准 一、钢丝绳使用注意事项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和灰垢时,用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每使用4个月涂油一次,涂油时最好用热油(50℃左右)浸透绳芯,再擦去多余的。 4.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5. 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6.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7.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1)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 (2)钢丝绳间直接接触。 (3)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擦。

(4)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过。 (5)吊装角度超过60o。 (6)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强度和寿命。 (7)钢丝绳报废切断时,应有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二、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报废: 1. 对于交绕的钢丝绳在一个捻距(指任意一个钢丝绳股环绕一周的轴向距离)内的断丝数达该绳总丝数的10%。 2.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其报废断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的一半,如断丝现象集中发生于局部,或在六倍于钢丝绳直径长度内断丝集中发生在一股上,应按第1项中所规定的一半即可报废。 3. 钢丝绳表面层钢丝腐蚀或磨损达表面原丝径的40%。 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5.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7%。 6. 钢丝绳与铝合金接头部位有裂纹或滑移变形;插编钢丝绳索具插编部位有严重抽脱;浇铸钢丝绳锚具与钢丝绳连接处有位移,发生抽脱现象。 7. 钢丝绳表面有磨损或腐蚀,又有一定数量的断丝,断丝数应在第1项或第2项的规定上乘以折减系数后判定:当磨损或腐蚀率分别在10%、15%、20%、30%-40%时,折减系数对应85%、75%、70%、60%、50%。 8. 整股断裂或烧坏。

钢丝绳吊装管理规定

钢丝绳吊装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采购、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确保钢丝绳及吊装索具安全、正确使用,提高钢丝绳及吊装索具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用使用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部门。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采购、入库、保管、发放等工作,质保部负责检验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相关规范、标准及产品质量的检定。 3.2机动部负责对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参与钢丝绳及吊装索具领用审批及报废鉴定工作。 3.3钢丝绳使用人员负责使用前的检查,对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4.管理要求: 4.1采购部及质保部应对钢丝绳及吊装索具供应商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定为合格供应商,采购部应从合格供应商处采购。 4.2质保部负责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入库验收工作,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合格证是否齐全,钢丝绳及吊装索具规格是否符合要求,润滑是否良好,是否锈蚀、断丝、扭曲等现象。 4.3质保部验收后,应由采购部门妥善保管,应将钢丝绳放置在干燥通风、防潮、防雨的仓库内垫上枕木。 4.4各使用车间及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台账与实物应相符。 4.5钢丝绳标识。钢丝绳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在绳头处悬挂标识牌,标识内容包括钢丝绳编号、规格、长度、投用日期、负伤人信息等。使用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相关的标识。 4.6钢丝绳及吊装索具的使用 4.6.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符合相关规定,严禁钢丝绳超载使用,严禁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 4.6.2两根以上钢丝绳使用时,严禁重叠或相互挤压、打扭。 4.6.3成对钢丝绳使用时,每根钢丝绳长度相差不得大于20mm。 4.6.4使用钢丝绳吊装有棱角的制件时,棱角处应加衬垫保护。 4.6.5钢丝绳使用时,钢丝绳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120度。 4.6.6严禁将两根钢丝绳直接接触接长使用,如需接长使用时,应使用卸扣等连接。 4.6.7钢丝绳索具使用后,要及时清除绳上残留污物。 4.6.8要加强钢丝绳的维护保养,钢丝绳应适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特别是当钢丝绳生锈时。 4.6.9钢丝绳及吊装索具应定置摆放,禁止钢丝及索具随意丢弃在工作现场。钢丝绳严禁与电线、电焊把线等交织在一起。 4.6.10要正确使用吊装索具,避免超载使用、超限使用、相互混用等。 4.6.11要定期对钢丝绳及吊装索具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钢丝绳断丝、磨损、腐蚀情况,钢丝绳有无打弯、变形等情况,断丝磨损严重或钢丝绳外开畸变的杜绝使用。 4.6.12质保部每季度对钢丝绳进行一关键作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台账建立情况、标识牌完好情况、钢丝绳安全状况等,并做好检查记录。《钢丝绳及吊装索具检查表》。 4.6.13钢丝绳或吊装索具磨损严重影响安全使用时,使用单位应通知生产及质保部相关人员,经共同鉴定后确定报废或监控使用。 报废的钢丝绳,无利用价值应当场截断按废弃物处理。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以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实施首检的起重机械目录见附件A。 第四条本规则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 (一) 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 (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性能试验中的额定载荷试验、静载荷试验、动载荷试验项目,首检时必须进行。 检验过程中,对作业环境特殊的起重机械,检验机构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同意,可以适当缩短定期检验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个月。 注1:定期检验日期以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首检、停用后重新检验的检验合格日期为基准计算,以此类推(下次定检日期不因本周期内的复检、不合格整改或者逾期检验而变动)。 第六条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首检的项目和要求,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见附件B)进行。 第七条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应当执行本规则。使用单位对维保和自检的工作质量负责,检验机构对所承担的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结论的正确性、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检验机构应当依据本规则,制订包括检验程序、检验项目(含内容,下同)、检验方法和要求、检验记录等在内的检验方案(检验作业指导书),用于指导具体的检验工作。检验方案由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检验程序至少包括检验前准备、现场检验、缺陷处理、检验结果汇总、结论判定和出具检验报告等。 本规则设定的检验项目,如果不能满足起重机械安全性能要求,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检验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检验项目。增加的检验项目应当报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后执行。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

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T5972-2006起重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4309—1981《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1 引言 1.1 起重机械中的钢丝绳应视为一种易损件。当检验表明其强度已降低到继续使用有危险时即应报废。 1.2 钢丝绳的工作寿命是随起重机械的特性和工作条件以及用途而变化的。凡是要求钢丝绳寿命长的地方,都是采用较大的安全系数和弯曲比(卷筒或滑轮直径比钢丝绳直径)。然而,在设计要求轻巧和紧凑的场合,如果许可较少的工作循环次数,那么,这些数值可以降低。设计选择应符合GB 3811—83《起重机设计规范》。 1.3 在所有情况下,要能在正确操作的起重机械上安全地搬运货物,对钢线绳还应加强检验并作好记录,保证其信息返回,以便适时更换。 1.4 某些起重机械的作业条件使钢丝绳特别容易受到意外的损伤,因而在最初选用钢丝绳时就应考虑这一因素。在此情况下对钢丝绳的检验必须特别仔细,一旦发现钢丝绳的损坏达到了危险程度应立即更换。 1.5 在所有使用条件下,有关断丝、磨损、腐蚀和变形等的报废标准均可直接采用,本标准已考虑了这些不同的因素,其意图是给从事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验的主管人员作指导。 1.6 本标准适用于附录A(补充件)所列的各种起重机械用钢丝绳并规定其报废标准,其目的是使起重机械的钢丝绳在未报废之前搬运货物时留有足够的安全系数。不及时发现钢丝绳已达到报废标准是危险的。 1.7 本标准详述了进行检验起重机械用钢丝绳的基本导则,并列举了为确保机械有效与安全使用应采用的钢丝绳报废标准。 2 钢丝绳 2.1 安装前的状况 用户应保证钢丝绳状况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新更换的钢丝绳一般应与原安装的钢丝绳同类型、同规格。如采用不同类型的钢丝绳,用户应保证新钢丝绳不低于原选钢丝绳的性能,并与卷筒和滑轮上的槽形相适应。 如机械所需的钢丝绳系由较长的绳上切下,应在切断的两端进行处理,以防切断处引起钢丝绳的松散。 2.2 安装 当从卷轴或钢丝绳上抽出钢丝绳时,应采取措施防止钢丝绳打环、扭结、弯折或粘上杂物。 如果当钢丝绳空载时与机械的某个部位发生摩擦,则应将能接触到的部位加以适当防护。 在起重机械上的钢丝绳投入使用之前,用户应确保与钢丝绳工作有关的各种装置已安装就绪并运转正常。 为使钢丝绳稳定就位,应使用大约10%的额定载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2.3 维护保养 钢丝绳的维护保养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工作环境和钢丝绳的种类而定。在可能的情况下,对钢丝绳应进行适时地清洗并涂以润滑油或润滑脂(起重机械的制造厂或钢丝绳制造厂另有说明者除外),特别是那些绕过滑轮时经受弯曲的部位。 涂刷的润滑油、润滑脂品种应与钢丝绳厂使用的相适应。 缺乏维护是钢丝绳寿命短的主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当机械在腐蚀性环境中工作,以及在某些由于与作业有关的原因而不能润滑的情况下运转时更是如此。 2.4 检验

起重机械安全监督检验规程

FEE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起重机械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所规定的检验内容与检验方法。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本规程适用于桥架型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以下统称起重机)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起重机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二年进行一次检验。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起重机,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起重机,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985)、《起重机设计规范》(GB/T3811-1983)和各类起重机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起重机,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终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起重机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起重机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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