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附件: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加强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或使用的进口和国产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第三条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 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 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 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 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五) 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首先标准上得有有效成分及含量

目前为公示

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六) 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七) 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八) 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四条 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第五条 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六条 消毒剂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一) 产品名称;

(二)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 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 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七条 消毒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 产品名称;

(二) 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和之初(筑美、复元贴)、雪莲仙子

客户购买时能买到的最小独立包装,以香烟为例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七)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八)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第八条消毒剂说明书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剂型、规格;

(四)主要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五)杀灭微生物类别;

(六)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十一)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十二)有效期;

(十三)用于粘膜的消毒剂还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第九条消毒器械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和型号;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

(七)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包装物等);(八)运输存储条件;

(九)注意事项。

第十条消毒器械最小销售包装标签或铭牌应标注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

(七)有效期(限生物指示剂、化学指示剂和灭菌包装物);(八)注意事项。

第十一条消毒器械说明书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型号规格;

(四)主要杀菌因子及其强度、杀菌原理和杀灭微生物类别;(五)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六)使用寿命(或主要元器件寿命);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十一)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十二)有效期(限于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包装物等)。

第十二条卫生用品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三)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四)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五)符合产品特性的储存条件;

(六)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消毒级的卫生用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消毒方法、消毒批号/消毒日期、有效期/限定使用日期。

第十三条卫生用品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主要原料名称;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七)消毒级产品应标注“消毒级”字样;

注意事项。

第十四条抗(抑)菌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除要标注本规范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标注产品主要原料的有效成分及其含量;含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还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对指示菌的杀灭率大于等于90%的,可标注“有杀菌作用”;对指示菌的抑菌率达到50%或抑菌环直径大于7mm的,可标注“有抑菌作用”;抑菌率大于等于90%的,可标注“有较强抑菌作用”。

用于阴部粘膜的抗(抑)菌产品应当标注“不得用于性生活中对性病的预防”。

第十五条抗(抑)菌剂的说明书应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规格、剂型;

(三)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植物成分的抗(抑)菌剂应标注主要植物拉丁文名称;

(四)抑制或杀灭微生物类别;

(五)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六)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七)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八)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九)注意事项;

(十)执行标准;

(十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十六条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的说明书应标注下列内容:

(一)产品名称;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七)注意事项;

(八)执行标准;

(九)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有消毒作用的隐形眼镜护理用品还应注明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杀灭微生物类别。

第十七条同一个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上禁止使用两个及其以上产品名称。卫生湿巾和湿巾名称还不得使用抗(抑)菌字样。

第十八条消毒产品标签及说明书禁止标注以下内容:

(一)卫生巾(纸)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杀菌、除菌、药物、保健、除湿、润燥、止痒、抗炎、消炎、杀精子、避孕,以及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等内容。

(二)卫生湿巾、湿巾等产品禁止标注消毒、灭菌、除菌、药物、高效、无毒、预防性病、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抗炎、消炎、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对象和保质期等内容。卫生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和无检验依据的抗(抑)菌作用。湿巾还应禁止标注抗/抑菌、杀菌作用。

(三)抗(抑)菌剂产品禁止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无检验依据

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抗(抑)菌产品禁止标注适用于破损皮肤、粘膜、伤口等内容。

(四)隐形眼镜护理用品禁止标注全功能、高效、无毒、灭菌或除菌等字样,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消毒、抗(抑)菌作用,以及无检验依据的使用剂量和保质期。

(五)消毒剂禁止标注广谱、速效、无毒、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内容;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使用范围、剂量及方法,无检验依据的杀灭微生物类别和有效期;禁止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等内容。

(六)消毒产品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中均禁止标注无效批准文号或许可证号以及疾病症状和疾病名称(疾病名称作为微生物名称一部分时除外,如“脊髓灰质炎病毒”等)。

第十九条标签和说明书中所标注的内容应符合本规范附件“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的规定。

第二十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

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及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

标签:指产品最小销售包装和其它包装上的所有标识。

说明书:指附在产品销售包装内的相关文字、音像、图案等所有资料。

灭菌(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消毒(disinfection):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

抗菌(antibacterial):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杀灭细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抑菌(bacteriostasis):采用化学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隐形眼镜护理用品:是指专用于隐形眼镜护理的,具有清洁、杀菌、冲洗或保存镜片,中和清洁剂或消毒剂,物理缓解(或润滑)隐形眼镜引起的眼部不适等功能的溶液或可配制成溶液使用的可溶性固态制剂。

卫生湿巾:特指符合《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的有杀菌效果的湿巾。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90%,如标注对真菌有作用的,应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90%,其杀菌作用在室温下至少保持1年。

消毒级卫生用品:经环氧乙烷、电离辐射或压力蒸气等有效消毒方法处理过并达到《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79)规定消毒级要求的卫生用品。

产品责任单位:是指依法承担因产品缺陷而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法人单位。委托生产加工时,特指委托方。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附: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各项内容书写要求

[产品名称] 1、产品商标已注册者标注“##?”,产品商标申请注册者标注“##TM ”,其余产品标注“##牌”。 消毒剂的产品名称如:“##?皮肤黏膜消毒液”、“##TM 戊二醛消毒液”、“##牌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

消毒器械的产品名称如:“##?RTP-50型食具消毒柜”、“##TM YKX-2000医院被服消毒机”、“##牌CPF-100二氧化氯发生器”。 卫生用品产品的名称如:“##?隐形眼镜护理液”、“##TM 妇女用抗菌洗液”、“##牌妇女用抑菌洗液”等。 多用途或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名称如:“##?(牌)消毒液(粉、片)”或“##?(牌)YKX-2000消毒机(器)”表示。

2、不得标注本规范禁止的内容,如下列名称均不符合本规定:“××药物卫生巾”、“××消毒湿巾”、“××抗菌卫生湿巾”、“湿疣外用消毒杀菌剂”、“××白斑净”、“××灰甲灵”、“××鼻康宁”、“××除菌洗手液”、“全能多功能护理液”、“××全功能保养液”和“××速效杀菌全护理液”、 ××滴眼露”、“××眼部护理液”等等。

[剂型、型号]

消毒剂、抗(抑)菌剂的剂型如:“液体”、“片剂”、“粉剂”等等;禁止标注栓剂、皂剂。

消毒器械的型号如“RTP-50(型)” 等。

右上角,不得随意添加 同已注册者不通

无商标的者

标注

商标名 通用名

属性名

1、消毒剂、抗(抑)菌剂应标注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成分的表示方法应使用化学名;含量应标注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如戊二醛消毒剂应标注“戊二醛,2.0%~2.2%(W/W )”; 三氯异氰尿酸消毒片“三氯异氰尿酸,含有效氯45.0%~50.0%”(W/W );也可用g/L 表示。

2、具有消毒作用的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标注主要有效成分及含量。有效成分的表示方法应使用化学名;含量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进行标注。

3、对于植物或其他无法标注主要有效成分的产品,应标注主要原料名称(植物类应标注拉丁文名称)及其在单位体积中原料的加入量。

4、消毒产品禁止标注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如“甲硝唑”、“肾上腺皮质激素”等等。

[批准文号]

系指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文号。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 号”,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卫消字(年份)第XXXX 号”、“卫消进字(年份)第XXXX 号”。

不得标注无效批准文号,如:(1996)×卫消准字第XXXX 号。

[执行标准] 产品执行标准应为现行有效的标准,以标准的编号表示,如“GB15979”、“Q/HJK001”等,可不标注标准的年代号。企业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杀灭微生物类别]

1. 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对指示微生物具所引用的企标需备案可查,目前采用公示

不符合要求的、过期

皆为无效,企业名与证号不对应的等

杀灭作用。例如对金黄色葡萄球菌杀灭率≥99.999%,可标注“对化脓菌有杀灭作用”;对脊髓灰质炎病毒有灭活作用,可标注“对病毒有灭活作用”;

2.禁止标注各种疾病名称和疾病症状,如“牛皮癣”、“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等。

3.禁止标注无检验依据的抑/杀微生物类别,如“尖锐湿疣病毒”、“非典病毒”

检验报告支持

等。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应明确、详细列出产品使用方法。使用方法二种以上的,建议用表格表示。

2.消毒剂、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标注作用对象,作用浓度(用有效成分含量表示)和配制方法、作用时间(以抑菌环试验为检验方法的可不标注时间)、作用方式、消毒或灭菌后的处理方法。用于粘膜的消毒剂应标注“仅限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用”内容。

例如:戊二醛消毒液的使用范围“适用于医疗器械的消毒、灭菌”;使用方法“①使用前加入本品附带的A剂(碳酸氢钠),充分搅匀溶解;再加入附带的B 剂(亚硝酸钠)溶解混匀。②消毒方法:用原液擦拭、浸泡消毒物品20min~45min。

③灭菌方法:用原液浸泡待灭菌物品10h。④消毒、灭菌的医疗器械必须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后方可使用”。

3.消毒器械应标注作用对象,杀菌因子强度、作用时间、作用方式、消毒或灭菌后的处理方法。如食具消毒柜的使用范围“餐(饮)具的消毒、保洁”;使用方法“将洗净沥干的食具有序地放在层架上;按电源和消毒键,指示灯同时启亮;作用一个周期后,消毒指示灯灭,表示消毒结束。”

依据的使用剂量及对象,如“每日X次”,“XX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等等。

[注意事项]

本项内容包括产品保存条件、使用防护和使用禁忌。对于使用中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生产日期、有效期或保质期]

生产日期应按“年、月、日”或“20050903”方式表示。

保质期、有效期应按“X年或XX个月”方式表示。

[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生产批号形式由企业自定。限期使用日期应按“请在XXXX年XX月前使用”或“有效期至XXXX年XX月”等方式表示。

[主要元器件使用寿命]

本项内容应标注消毒器械产生杀菌因子的元器件的使用寿命或更换时间。使用寿命应按“X年或XXXX小时”等方式表示。

[生产企业及其卫生许可证号]

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应与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一致。

委托生产加工的,需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委托方)名称、地址和实际

生产加工企业(被委托方)的名称及卫生许可证号。

委托协议,责任明确虽不属于委托生产加工,但产品责任单位与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信息不同时,也应分别标注产品责任单位信息和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信息。例如责任单位为总公司,实际生产加工企业为其下属某个企业。

明确责任单位,标注在标签上

产品说明书格式规范

XXXXX(机型,居中,宋体二号) 产品说明书 机型实物图 XXXXXXXXX公司 1 首页格式要求: 说明书首页规范格式应该无页眉和页脚。 首页内容应该包含说明书的名称、适用设备型号范围、公司LOGO等其他信息。 产品名称和产品类型必须分两行单独列出,使用相同大小的字体。首页字体:居中,宋体二号

2 目录格式 2.1 页眉页脚 目录部分的页眉、页脚的页码应该使用1、2、3类型的符号页码。其中页眉应该包含公司LOGO,产品型号,如下: 页脚部分,如下: 2.2 目录格式 1 安全事项 (6) 1.1 必须遵守的条款 (6) 1.2 须禁止的条款 (6) 1.3 XXX防范措施 (7) 一级标题:宋体,小四,加粗,左对齐,无缩进,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宋体,小四,左对齐,首行缩进1字符,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宋体,五号,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单倍行距。 3 正文格式示例: 1 安全事项 1.1 安全装置 1.1.1紧急停止按钮 紧急停止按钮作用时,整个成型机注意和警告信息 正文文本:宋体,小四,两端对齐,左对齐,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

正文表格、图片:居中,行距1.5倍行距。 表格、图片题注格式:宋体10号,居中,单倍行距,编号格式“图\表+所在章节的阿拉伯数字+.+图片序号”,右对齐。 正文页眉页脚: 目录部分的页眉、页脚的页码应该使用1、2、3的符号页码。其中页眉应该包含公司LOGO,公司名称; 正文部分的页脚页码显示从正文第一页开始起始页码为1。 3.2 正文内容顺序 第一章:安全事项 第二章:主要技术参数 第三章:概述设备型号、规格、主要性能、结构示意图等内容。第四章:保养与维护 第五章:设备安装 第六章:设备调试 第七章:常见故障处理 第八章:附件 附录: 注:说明书各章节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可调整,但是总体信息必须包含安装、调试、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的基本信息。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试题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培训试题姓名:部门:得分: 一、填空:(每空2分,共80分)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予以核准。自()起实施。 2.药品的标签应当以()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和()。 3.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 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表述为准。 5.出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主动提出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6.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制定并发布。 7.药品说明书()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 8.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和(),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9.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分为()标签和()标签。 10.药品()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11.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等内容。 12.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 1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

14.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15.药品通用名称字体颜色应当使用()或者(),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16.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17.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18.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在标签的()位置注明。 19.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分别按()和()管理,两者的包装颜色应当明显区别。 20.()药品、()药品、()药品、()药品、()药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定有专有标识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药品包装可以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非处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可以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4.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不必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5.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6.药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改的内容立即通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其他部门,并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7.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月、日、年的顺序标注。()

课程设计设计说明书格式规范

课程设计设计说明书格式规范

课程设计设计说明书格式规范 一、课程设计设计说明书格式规范 装订成册的书面说明书和完整电子文档各一份,说明书统一采用A4纸打印,说明书格式如下,顺序为: (一)封面 (二)索命数正文,包括: 1、摘要(包括中文摘要和英文摘要): 分别为300字左右,应包括:工作目的、内容、结论、关键词 2、目录 以上部分以I、II……编制页码。以下部分根据章节编写序号和页码。 3、主体部分(不少于1 字,按要求设定页眉页角,要求居中) 主要包括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致谢,采用全角符号,英文和数字半角。每页28行、每行32-35个汉字,1.5倍行间距 3.1格式:主体部分的编写格式由引言(绪论)开始,以结论结束。主体部分必须由1页开始。一级标题之间换页,二级标题之间空行。 3.2序号 3.2.1毕业说明书各章应有序号,序号用阿拉伯数字编码,层

次格式为:1××××(三号黑体,居中)×××××××××××××××××××××× (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1.1××××(小三号黑体,居左) ××××××××××××××××××××× (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1.1.1××××(四号黑体,居左) ×××××××××××××××××××× (内容用小四号宋体)。 ①××××(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 1)××××(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a.××××(用与内容同样大小的宋体) 3.2.2说明书中的图、表、公式、算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依序连编号编排序号。序号分章依序编码,其标注形式应便于互相区别,可分别为:图 2.1、表 3.2式(3.5)等 3.2.3说明书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页码。页码由前言(或绪论)的首页开始,作为第1页,并为右页另页。题名页、摘要、目次页等前置部分可单独编排页码。页码必须统一标注每页页脚中部。力求不出空白页,如有,仍应以右页作为单页页码。 3.2.4说明书的附录依序用大写正体英文字母A、B、C……编序号,如:附录A。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答案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答案 一:名词解释。(10分) 药品的标签: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内容,分为内标签和外标签。药品内标签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外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二:填空题。(50分,2分/空)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予以核准 2、药品的标签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说明书的范 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文字和 标识。 3、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不得夹带其他任何 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非处 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 断、选择和使用。 5、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 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 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6、出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 可以主动提出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7、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 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发布。 8、药品说明书对疾病名称、药学专业名词、药品名称、临床检验 名称和结果的表述,应当采用国家统一颁布或规范的专用词汇,度量衡单位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9、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跟踪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有效性情 况,需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修改的,应当及时提出申请。 10、药品说明书核准日期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 11、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 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1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禁止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以及其他未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名称。 13、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 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四分之一。 14、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 品和非处方药品等国家规定有专用标识的,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识

使用说明书格式规范

首页格式要求: 说明书首页规范格式应该无页眉和页脚。 首页内容应该包含说明书的名称、适用设备型号范围、适用的软件版本、版本信息、公司LOGO、发行日期等其他信息。 产品名称和产品类型必须分两行单独列出,建议使用相同大小的字体。 目录 目录部分的页眉、页脚的页码应该使用Ⅰ、Ⅱ、Ⅲ类型的符号页码。 其中页眉应该包含公司LOGO,公司名称,说明书的名称,如下: 页脚部分,如下: 目录格式 目录仅显示前3级标题。 一级标题: 宋体+Arial,小四,加粗,左对齐,段前6磅,段后6磅,单倍行距。 二级标题: 宋体+Arial,小四,左对齐,左缩进0.37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距。 三级标题: 宋体+Arial,五号,左对齐,左缩进0.74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距。 标题格式 一级标题: 黑体+Arial,加粗,三号,两端对齐,大纲级别1级,悬挂缩进0.76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行距多倍行距,设置值2.41,非正规编号格式“第*章”,编号位置左对齐,对齐位置0厘米,制表位位置0.76厘米,缩进位置0.76厘米。二级标题:

宋体+Arial,加粗,四号,两端对齐,大纲级别2级,悬挂缩进1.02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1.5倍行距,正规编号,起始编号阿拉伯数字“1”,编号位置左对齐,对齐位置0厘米,制表位位置1.02厘米,缩进位置1.02厘米。 三级标题: 宋体+Arial,加粗,小四,两端对齐,大纲级别3级,悬挂缩进1.27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1.5倍行距,正规编号,起始编号阿拉伯数字“1”,编号位置左对齐,对齐位置0厘米,制表位位置1.27厘米,缩进位置1.27厘米。 四级标题: 宋体+Arial,加粗,五号,两端对齐,大纲级别2级,悬挂缩进1.52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1.5倍行距,正规编号,起始编号阿拉伯数字“1”,编号位置左对齐,对齐位置0厘米,制表位位置1.52厘米,缩进位置1.52厘米。 正文文本: 宋体+Times New Roman,五号,两端对齐,左缩进1.48厘米,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0行,段后0行,行距1.5倍行距。 正文表格、图片: 居中,行距1.5倍行距。 表格、图片题注格式: 宋体+Arial,10号,居中,首行缩进0.86厘米,段前0行,段后0行,单倍行距,编号格式“图\表+所在章节的阿拉伯数字+.+图片序号”,右对齐,对齐位置0.86厘米,制表位位置0.9厘米。 正文页眉页脚: 目录部分的页眉、页脚的页码应该使用1、2、3的符号页码。 其中页眉应该包含公司LOGO,公司名称,说明书的名称,如下: 正文部分的页脚如下,页码显示从正文第一页开始起始页码为1。 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下1.5厘米,左、右2.5厘米,纸张大小,A4纸宽度21厘米,

软件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软件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目录 软件设计说明书编写规范 (1) 一、编写目的 (2) 二、应用文档 (2) 三、要求及内容 (2) 2.1编写格式要求 (2) 2.2说明书内容 (2) 2.2.1说明书目的 (2) 2.2.2参考资料及文档 (2) 2.2.3设计原则 (3) 2.2.4接口描述 (4) 2.2.5功能描述 (4) 2.2.6接口协议 (5) 2.2.7编程协定 (5) 2.2.8数据结构 (6) 2.2.9逻辑结构 (6) 2.2.10程序流程 (6) 2.2.11源文件列表 (8) 2.2.12其他 (9) 2.3文档修订历史 (9) 四、编写文档注意事项 (9) 五、样例及模板文档 (9)

一、编写目的 项目主管或软件工程师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对程序系统的设计考虑,包括程序系统的基本处理流程、程序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块划分、功能分配、接口设计。运行设计、数据结构设计和出错处理设计等,需编写《软件设计说明书》,本文档供项目主管和软件工程师遵循《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见《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编写规范》)如何编写《软件设计说明书》所编写的规范。 二、应用文档 本文在编写时所应用到下列文件: 《文档编排格式规范》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UML时序图规范说明书》 三、要求及内容 2.1编写格式要求 在编写《软件设计说明书》时,对封面、正文、字体及编号应参考《文档编排格式规范》约定的格式对封面、正文、字体、大纲及编号进行编写。 2.2说明书内容 2.2.1说明书目的 软件设计说明书又可称系统设计或程序设计,这里所说的系统是指程序系统。编制的目的是说明对程序系统的设计考虑,包括程序系统的基本处理流程、程序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块划分、功能分配、接口设计。运行设计、数据结构设计和出错处理设计等;更详细设计说明是将一个软件系统各个层次中的每一个程序(每个模块或子程序)的设计考虑,此时可对程序较为详细设计,如果一个软件系统比较简单,层次很少,可直接编写系统设计,本说明书可供软件设计师、项目主管及测试人员使用。 2.2.2参考资料及文档 列出编写本说明书时参考的文件(如经核准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上级机关的批文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或使用的进口和国产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第三条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五)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致;不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其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六)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七)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八)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四条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第五条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六条消毒剂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情况说明书格式

情况说明书格式 一、标题部分: 某某公司申请发票增量的申请 二、台头部分: 某某国税局 三、本企业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认定一般纳税人日期、法人、财务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注册资金、主要经营项目。 四、本企业最近几个月的收入、税金、税负情况;财务核算情况,是否按时纳税。 五、本企业发票的核定情况,以及最近几个月的发票使用情况;特别是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 六、本企业申请发票增量的理由: 有无大笔定单或合同,根据现有核定情况无法满足实际要求。 七、提出申请,根据我企业的实际情况,现申请发票增量。 八、落款: 某某公司 九、日期: 情况说明书范文家庭经济情况说明我叫张三,家在重庆××县×××镇××××村×××社,,家中有七口人。 家居贫困山区,家境贫困,其主要经济来源靠种农田为生,无其它任何经济来源,现母亲因劳累过度,而生病需长期药物疗养,增加了家庭负担,再加上父亲年老体弱母亲身体不好,且有一祖母已70多岁,常年卧病在床。

姐妹四人均在上学。 全家的生活重担全靠父母种几亩责任田来维持,为了四姐妹上学,其父母借遍了亲友。 全家年总收入不超过叁仟元,人均月收入远远低于350元。 关于企业营业执照年检的说明某某公司: 目前我们双方要签订合同,贵公司要求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我公司表示理解。 由于我公司营业执照正在工商年检之中,估计一个月之内可以解决。 特此说明。 此致敬礼!公司(盖章)20xx年5月5日个人情况说明XXX: 我已于2011年7月在天津师范大学顺利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 就读期间办理的学生证在毕业前已由天津师范大学统一收回,故现在只能提供毕业证复印件,无法再提供学生证原件。 特此说明。 XXX____年__月__日公司财务经营情况说明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一)xxx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 (根据营业执照上抄)。 企业从业人员共xx人,全部是xx以上学历,并具有专业的从业经历,适应企业的发展及业务需要。 (二)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为xx年度成立的企业,企业处于xxx的阶段,在xxx 年度有xx营业收入,在xx年度会实现xxx收入。 二、利润实现、分配情况公司目前处于xx的状况。

24号令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黑龙江省药监局的说明(ppt): 一、配套文件的主要内容: (2)2006年6月1日前批准注册且2007年6月1日前生产出厂的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符合23号令要求的,可以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使用 (4)个别品种因特殊情况如设备技术等原因,其内标签印制通用名称、规格、生产批号和有效期确有困难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减少标注内容。 二、与23号令相比: 第二十三条有效期的表示方法: 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XXX.XX.”或者“有效期至XXXX/XX/XX”等。 预防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注册标准执行,治疗用生物制品有效期的标注自分装日期计算,其他药品有效期的标注自生产日期计算。 具体表示方法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前一月。 第二十五条 对药品通用名称的书写的要求: 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并符合以下要求:(一)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上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右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二)不得选用草书、篆书等不易识别的字体,不得使用斜体、中空、阴影等形式对字体进行修饰 (三)字体颜色应当使用黑色或者白色,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第二十六条 对商品名称的要求有较大变化: 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四)除因包装尺寸的限制而无法同行书写的,不得分行书写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规范格式

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范格式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重要学习环节,是学习深化与升华的重要过程。它既是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为了保证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撰写的一般规范如下。一、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文字量要求 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10000字,毕业设计说明书字数一般不少于15000字,要求计算机打印。 二、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规格要求 1.文字、符号 论文(设计说明书)撰写文字要规范,汉字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中文的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文稿内容要完整准确,有关实验数据表格、图示和照片的表达一定要规范化。实验结果已用图表示了的一般不再列表。图表中所述内容不必在正文中再做说明,应尽量避免重复。每个图表必须要有图例序号和图表名称。 2.名词、名称 科学技术名词术语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颁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词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比较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3.量和单位 量和单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采用,以国际单位制(SI)为基础。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km。 4.数字 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如“三力作用于一点”,不宜写成“3力作用于1点”。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如“约一百五十人”,也可写成“约150人”。 5.标题层次 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章节编号方法应采用分级阿拉伯数字编号方法,第一级为“1”、“2”、“3”等,第二级为“2.1”、“2.2”、“2.3”等,第三级为“2.2.1”、“2.2.2”、“2.2.3”等,但分级阿拉伯数字的编号一般不超过四级,两级之间用下角圆点隔开,每一级的末尾不加标点。 各层标题均单独占行书写。第一级标题居中书写;第二级标题序数顶格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标题,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以及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器材、卫生用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进口消毒产品和国产消毒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eqv ISO 780:1997 ) GB 27955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装置的通用要求 GB 28232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28233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28234 酸性氧化电位水生成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GB 28235紫外线空气消毒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消毒产品disinfection product 纳入卫生行政部门管理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指示器材(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厕所用卫生纸除外)等与人体健康相关的产品。 3.2 消毒剂 disinfection 用于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或灭菌要求的制剂。 3.3 消毒器械disinfection apparatus 具有消毒或灭菌功能的,用于杀灭或清除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切断传染性疾病的传播途径、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的装置或设备,不包括指示器材。 3.4 指示器材indicator 包括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的消毒产品。

10、药品标签与说明书1

第十章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管理 本单元课程教学总计(时间:90分钟) 【步骤一】案例导入(时间:5 分钟)任务分析: 本次课程工作任务分解:相关理论知识→药品标识物管理→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药品说明书实例 教师:导入项目任务 教材案例(一)解析 学生:分组并完成教材案例解析。 【步骤二】案例集体分析(时间:5分钟)教师:解析点评教材案例 学生:学会点评、分析案例 【步骤三】药品标识物管理相关知识点(时间:40分钟)教师:药品标识物管理相关知识点串讲、答疑 学生:课堂提问、情境模拟 任务一:药品标识物管理 一、药品标识物的含义和功能 (一)药品标识物的含义 药品标识物包括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 药品的包装分为内包装和外包装。内包装是指直接与药品接触的包装,内包装以外的包装称为外包装,按由里向外可分为中包装和大包装。 《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印有或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作为药品包装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传递药品信息、指导医疗专业人员和消费者用药选择的重要资料之一。 (二)药品包装的功能 药品包装具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功能。 保护药品功能。 提高效率功能。 信息传递功能。 (三)药品标识物管理 广义上讲,药品标识物管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药品包装生产和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管理,以及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

上的信息管理。 (四)药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质量管理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又称药包材,是药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伴随着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过程。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药包材的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1. 药包材的质量要求《药品管理法》规定,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2. 药包材生产企业许可证制度 3. 药包材注册制度 4. 药包材的审批制度. 任务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 一、我国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法制化管理 1999年以前,我国药品生产审批实行的是国家和地方两级审批制,所执行的标准既有国家药典和部(局)颁标准,也有各地制定的所谓地方标准。 为了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2000年4月,国家药监局颁布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23号局令),规定了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由国家统一管理,并制定了药品说明书的标准格式。 二、我国《药品管理法》中对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定 (一)药品包装应遵循的一般原则 1.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2.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 (二)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的内容 《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三)特殊药品标识 《药品管理法》第54条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外用药品和非处方药的标签,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 三、药品包装、标签的管理规定 (一)总体规定 1. 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要求印制,

说明书排版规范

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编写格式 1.基本要求 ·纸张:A4,单面 ·页边距:上2.5cm,下2.5cm,左2.0cm,右2cm ·页眉:1.5cm,页脚:1.75cm,左侧装订,装订线1 cm ·行距:1.5倍行距 ·页码:页面底部右侧、宋体、小五、数字1,2,3等 2.首页 ·首页格式见〈附件二〉 3.中文摘要(另起一页) ·标题“摘要”(黑体,小三居中,1.5倍行距) ·正文(宋体,小四,) ·关键词:(黑体,小四左对齐顶格,1.5倍行距)3-5个主题词(宋体,小四,1.5倍行距;主题词之间用“;”隔离,最后一个词尾不加符号)。例 关键词:简支梁;结构损伤;响应;仿真 4.外文摘要(另起一页) ·标题“Abstract”(Times New Roman,小三居中,加黑) ·正文(Times New Roman,小四) ·Key words(Times New Roman ,小四,加黑1.5倍行距)3-5个主题词(Times New Roman ,小四;主题词之间用“;”隔离,最后一个词尾不加符号) 5.目录(另起一页) ·标题“目录”(黑体,小二居中,1.5倍行距) ·第一章章标题(宋体加黑,小四左对齐,1.5倍行距) ·1.1节标题(宋体,小四左对齐,1.5倍行距) ·1.1.1三级标题(宋体,小四左对齐,1.5倍行距) ·标题与页码之间用“……”连接,且页码右对齐 6.正文(另起一页) ·页眉沈阳建筑大学毕业设计、沈阳建筑大学毕业论文(华文新魏,小五居中) ·设计或论文题目(黑体加粗,二号居中,1.5倍行距)

·第一章章标题(黑体加粗,小二居中,1.5倍行距) ·1.1 节标题(黑体加粗,三号左对齐顶格,1.5倍行距) ·1.1.1 三级标题(黑体加粗,小三左对齐顶格,1.5倍行距) ·再出现下级标题或段落依次为 ⑴标题(宋体,小四左对齐顶格,1.5倍行距) ①内容(宋体,小四左对齐缩进二格,1.5倍行距) a)内容(宋体,小四左对齐缩进二格,1.5倍行距) 7.正文内容(宋体,小四, 1.5倍行距) 8. 参考文献 ·标题“参考文献”(黑体加粗,三号左对齐顶格, 1.5倍行距) ·内容格式(宋体,小四, 1.5倍行距) 期刊类:[序号] 作者1,作者2,······作者n .文章名.期刊名(版本),出版年,卷次(期次):起~止页码 图书类:[序号] 作者1,作者2,······作者n .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会议论文集:[序号] 作者1,作者2,······作者n .论文集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起~止页码 报刊类:[序号] 作者1,作者2,······作者n .文章名.报刊名,出版年月日,版面 网络类:[序号] 作者1,作者2,······作者n .文章名.网址,发表年月日专利:序号申请者.专利名.国名,专利文献种类,专利号,出版日期 学位论文:[序号] 姓名.文题:[XX学位论文].授予单位所在地:授予单位,授予年 技术标准:[序号] 发布单位.技术标准代号.技术标准名称.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日期 9.正文中表的要求 表中参数应标明量和单位的符号;表序及表名置于表的上方。表编号按“章号”-“序号”“说明”顺序排列于表的上方,宋体、五号居中。表内文字宋体,五号。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008/10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 管理规定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目的 建立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简称印字包装)管理规程,使其设计、订制、验收、贮存、发放、销毁管理标准化、规范化。 2.范围 说明书及印字包装的设计、验收、贮存、发放、使用、销毁 3.职责 物资部、生产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 4.程序 4.1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设计与订制 1)产品说明书、印字包装统一由技术部提供内容、要求,通过包装材料设计会议审核,由技术部经理签字批准。 2)会议审核批准后试印,标准样本分发给质量管理部、生产部、物资部等部门作为验收核对标准。 3)标准样本和文字说明资料由质量管理部存档,标签说明书应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内容一致。 4)物资部在订制说明书、包装时应与印制商签订合同,内容包括防止成品外流、模板的保存、废品的销毁及有关技术质量事项。 4.2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验收贮存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进厂,数量是否准确,库管员应认真查看外包装,检查品名、批号、规格、数量、供货单位,查看有否污染、破损,凡不符合要求,要查数封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执行。 2)初检合格后,作好待检标志,填写请验单,通知质量管理部取样、检验。 3)质量管理部应对每批包装按质量标准检验内容、材质、印刷质量等,符合要求后签发检验合格报告单。 4)库管员凭质量管理部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单,撤去原待检标识,更换合格标识。 5)包装必须按品种、批号、规格分类存放,上锁专人管理,并在显著位置放标示牌。 6)每批新印说明书、印字包装必须留样存档并注明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刷数量,验收入库日期。 4.3 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发放 1)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应按批包装指令专人领取,库管员按车间填写的领料单计数发放,并填写《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领取发放记录》,领发人均应在领料单上签字。 2)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不得改作他用或涂改后再用。 4.4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的使用 1)标签、包装材料管理包括:说明书、铝箔、复合膜、小盒、中盒、大箱、合格证。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格式规范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格式规范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格式、图纸绘制、实验数据、各种标准的运用和引用都要符合各学科、各专业国家标准的规定。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应采用汉语(外语专业用外语)撰写,一律使用计算机编辑,用A4规格纸输出,页面设置上、下页边距 2.54厘米,左、右页边距 2.5厘米,装订线1厘米,文档网络设为小四号宋体,指定行网络和字符网络,每行33个字符,每页31行,栏数为1,页眉页脚距边界1.5厘米。 页眉:宋体小五,居中,内容为“河南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下有两横线,从中文摘要开始到论文附录。(外文资料译文及原文部分不要页眉)页脚:页码置于页面的底部并居中放置,中英文摘要及目录页码采用罗马数字;正文页码采用阿拉伯数字形式,重新排序(起始页码为1),从前言直到论文附录。外文资料译文及原文部分的页码置于页面的底部并居中放置,重新排序。 一、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各部分的具体要求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要求内容层次分明、文理通顺、数据可靠、文字简练、说明透彻、立论正确、推理严谨。 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一般由12个主要部分组成,依次为: 1.封面 由学校统一印制;封面填写课题名称,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院系专业等内容;题目不得超过36个汉字。 2.任务书 由学校统一印制;由指导教师填写,经研究所所长(教研室主任)签字后生效。 3. 中英文摘要 扼要概括论文的主要内容和观点,语言精练、明确,语句流畅;英文摘要须与中文摘要内容相对应;中文摘要约400-500个汉字,英文摘要约300-450个实词;关键词要反映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主要内容,数量一般为4-6个。 (1) 毕业设计(论文)中文题目为三号黑体字,可以分成1或2行居中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附件: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经营或使用的进口和国产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 第三条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关内容应当真实,不得有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和效果的内容,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应采用中文标识,如有外文标识的,其展示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产品名称应当符合《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应包括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有多种消毒或抗(抑)菌用途或含多种有效杀菌成分的消毒产品,命名时可以只标注商标名(或品牌名)和属性名。 (三)消毒剂、消毒器械的名称、剂型、型号、批准文号、有效成分含量、使用范围、使用方法、有效期/使用寿命等应与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或备案时的一致;卫生用品主要有效成分含量应当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范围。 (四)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有关规范规定。国产产品标注的企业标准应依法备案。 (五)杀灭微生物类别应按照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表述;经卫生部审批的消毒产品杀灭微生物类别应与卫生部卫生许可时批准的一

门认定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一致。 (六)消毒产品对储存、运输条件安全性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在产品标识中明确注明。 (七)在标注生产企业信息时,应同时标注产品责任单位和产品实际生产加工企业的信息(两者相同时,不必重复标注)。 (八)所标注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应为实际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 第四条未列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的产品不得标注任何与消毒产品管理有关的卫生许可证明编号。 第五条消毒产品的最小销售包装应当印有或贴有标签,应清晰、牢固、不得涂改。 消毒剂、消毒器械、抗(抑)菌剂、隐形眼镜护理用品应附有说明书,其中产品标签内容已包括说明书内容的,可不另附说明书。 第六条消毒剂包装(最小销售包装除外)标签应当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三)生产企业(名称、地址); (四)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进口产品除外); (五)原产国或地区名称(国产产品除外); (六)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第七条消毒剂最小销售包装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一)产品名称; (二)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号;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竖版标签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培训试题 姓名:部门:考核成绩: 一、填空:(每空3分,共90分) 1.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由()予以核准。 2.药品的标签应当以()为依据,其内容不得超出()的范围,不得印有暗示疗效、误导使用和不适当宣传产品的()和()。 3.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供上市销售的最小包装必须附有()。 4.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当使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公布的规范化汉字,增加其他文字对照的,应当以()表述为准。 5.出于保护公众健康和指导正确合理用药的目的,药品生产企业可以主动提出在药品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可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说明书或者标签上加注警示语。 6.药品说明书的具体格式、内容和书写要求由()制定并发布。 7.药品说明书()和修改日期应当在说明书中醒目标示。 8.药品的标签是指药品包装上印有或者贴有的(),分为()标签和()标签。 9.药品()指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的标签,()指内标签以外的其他包装的标签。 10.包装尺寸过小无法全部标明上述内容的,至少应当标注药品()、()、()、()等内容。 11.有效期若标注到日,应当为起算日期对应年月日的(),若标注到月,应当为起算月份对应年月的()。 1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标注的药品名称必须符合()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和商品名称的命名原则,并与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相应内容()。 13.药品通用名称应当显著、突出,其字体、字号和颜色必须一致,对于横版标签,必须在()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对于竖版标签,必须在()三分之一范围内显著位置标出。 14.药品通用名称字体颜色应当使用()或者(),与相应的浅色或者深色背景形成强烈反差; 15.药品标签使用注册商标的,应当印刷在药品标签的边角,含文字的,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16.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 17.对贮藏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在标签的()位置注明。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药品包装可以夹带其他任何介绍或者宣传产品、企业的文字、音像及其他资料。() 2.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文字表述应当科学、规范、准确。非处方药说明书还应当使用容易理解的文字表述,以便患者自行判断、选择和使用。() 3.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可以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4.药品说明书应当列出全部活性成份或者组方中的全部中药药味。注射剂和非处方药不必列出所用的全部辅料名称。() 5.药品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成份或者辅料的,应当予以说明。() 6.药品说明书获准修改后,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将修改的内容立即通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及其他部门,并按要求及时使用修改后的说明书和标签。() 7.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月、日、年的顺序标注。()

药品说明书规范格式及书写要求

处方药药品说明书规范格式及书写要求 化学药品、治疗用生物制品中药、天然药物 核准日期:XXXX.XX.XX 2006.6.1 前批准注册的药品为提出申请予以备案的日期。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标识核准日期:XXXX.XX.XX 2006.6.1 前批准注册的药品为提出申请予以核准的日期。特殊药品、外用药品标识 修改日期:XXXX.XX.XX 为此后历次修改的时间外用药品标识可采用单色印刷修改日期:XXXX.XX.XX 多次修改,仅列最后一次外用药品标识可采用单色印刷 ×××说明书×××说明书既可内服又可外用,可不标外用药的标识 【药品名称】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忠告语警示语醒目黑体字注明警示语醒目黑体字注明。可能导致死亡或严重损伤的特殊情况,必须用黑体“警告”标题。中药和化药复 方制剂应注明本品含××(化学药品通用名称),维生素类除外 通用名称:与药品标准名称一致。【药品名称】 商品名称:未批准使用商品名称,不列该项。通用名称:与药品标准名称一致英文名称:无英文名称的药品不列该项。汉语拼音:按药品标准描述 汉语拼音:按药品标准描述 【成份】列出活性成份的:化学名称:化学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的辅料应列出其名称。复方制剂表述为“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粒、支、 瓶等)含××成份及其量。注射剂应列出全部辅料名称 【成份】 成份排序应与药品标准一致,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应列出其名称,注射剂 应列出全部辅料名称。中西药复方,先列中药,后列化学药。国家保密品种、中保 一级品种可不列此项。处方中含有可能引起严重不良反应的辅料应列出 【性状】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性状】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 【适应症】按国家局公布或批准的该项内容。【功能主治】/【适应症】天然药物采用【适应症】,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功能、主治两部分以句号分开 【规格】按药典要求规范书写,有两种以上规格应分别列出。规格最后不列标点符号。复方制 剂可以不标注[规格]或标注为“复方” 【规格】 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规格不同使用不同说明书。规格后面不列标点符号。药 品标准无规格项,可按注册批件规格项执行,二者均无可不列此项。 【用法用量】按国家局公布或批准该项内容,应当特别注意与规格的关系。【用法用量】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两部分之间句号分开 【不良反应】 按国家局公布或批准的该项内容【不良反应】按国家局公布或批准的该项内容,涉及危险性的信息内容多, 应用黑体字形式说明,【禁忌】尚不清楚有无,可不列此项或以“尚不明确”表述【禁忌】且在警示语位置采用“警告”标题。尚不清楚有无,以“尚不明确”表示。中药和化药复【注意事项】【注意事项】方制剂必须在【注意事项】中列出化学药品的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未进行研究,可不列此项。注射剂必须在【药物相互作用】中表述“尚无本品与其 【老年用药】未进行实验,且无文献:表述“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 它药物相互作用的信息” 【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过量】 【临床试验】未进行临床试验,可不列此项【临床试验】未进行临床试验,可不列此项。2006.7.1 以前进行过试验,描述“本品于×××年经批准进行例临床试验;2006.7.1 之后进行过试验,应描述临床试验概况。 【药理毒理】药理毒理包括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理毒理】药理毒理包括药理作用和毒理研究两部分内容【药代动力学】未进行实验,且无文献:表述“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药代动力学】未进行研究,可不列此项。 【贮藏】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有特殊要求的按《中国药典》要求标注具体温度,如:阴凉处(不超过20 ℃)保存。 【包装】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注册证名称或标准名称)+上市销售最小包装规格(不同包装 规格使用不同说明书) 【贮藏】 与药品标准该项内容一致,有特殊要求的按《中国药典》要求标注具体温度。如: 置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直接接触药品的药包材(注册证名称或标准名称)+上市销售最小包装规格(不同 包装规格使用不同说明书) 【有效期】【执行标准】XX 个月 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版本及编号或名称及版本,或名称及编号 【有效期】 【执行标准】 XX 个月 国家药品标准的名称、版本及编号或名称及版本,或名称及编号 【批准文号】【生产企业】国药准字HXXXXXXXX 【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 国药准字ZXXXXXXXX 企业名称:生产地址:与《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与《药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一致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须标明区号电话号码: 须标明区号 传真号码:传真号码: 精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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