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生产管理

适用范围XXX公司

内容概要《XXX公司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技术监督实施细则》是为保证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XXX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明确了线路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监督范围与内容、线路技术监督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XXX公司(以下简称“XXX”)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根据《XXX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架空输电线路(以下简称“线路”)技术监督是风电场建设、生产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风电场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线路设备要从设计选型、现场安装、验收、运行和检修等各个环节进行的全过程技术监督。

第三条线路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设备评估分析以及生产运行情况分析,防止由于设备选型不当、材质不当、运行工况不良等因素而引发的各类事故,提高设备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四条线路技术监督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关口前移、闭环管理”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线路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金属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公司各风电场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线路技术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XXX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XXX公司本部,第二级为生产技术部;第三级为各风电场。

第八条XXX公司成立以主管生产领导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线路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细则等。

(二)制定XXX公司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年度计划。

(三)制定XXX公司线路技术监督规程、标准、细则、规定、技术措施等。

(四)组织并参加因线路技术监督不力造成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线路技术监督的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指导XXX公司系统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协调解决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关系,对各风电场的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六)建立XXX公司线路技术监督网络,定期召开线路技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技术监控管理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

(七)组织对新建或重大线路技术改造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技术管理和质量验收工作。

(八)组织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

第九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线路技术监控管理的政策、规程、标准、细则、技术措施等。

(二)建立线路技术监控管理网络。

(三)制定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计划;定期向XXX 公司及各风电场汇报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采取的对策。

(四)组织因线路技术监督不力造成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会议。

(五)组织召开线路技术监督专业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推广线路技术监督的工作经验和先进技术。参加XXX公司组织召开的线路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并对服务对象的线路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全面分析。

(六)参加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阶段的线路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

第十条各风电场线路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

认真执行国家及行业等有关线路技术监督方针政策、标准、规程、细则、条例等法规。

监督线路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进行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协调解决线路技术监督工作各方面的关系。

建立线路技术监督档案,并不断补充完善。

参加本风场线路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对线路技术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技术汇报上级主管领导,线路缺陷及时通知线路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进行处理。

督促线路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制定线路技术监督的要求、措施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第三章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十一条监督范围

(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的导线、地线、金具、杆塔、绝缘子和接地装置。

(二)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的防雷害、防污闪、大跨越段、防覆冰舞动和防风偏技术监督。

第十二条线路技术监督的内容

(一)导线、地线截面,导线、地线类型。

(二)金具选型、机械强度、防腐措施。

(三)杆塔的承载力,杆塔和基础的防腐措施,杆塔的防盗措施、防雷措施、螺栓防松措施。

(四)绝缘子的机械强度、防雷防污措施,绝缘子的爬电距离和结构长度。

(五)接地装置的防腐措施、降阻措施。

(六)防雷方案、防污闪方案、大跨越段方案、防覆冰舞动方案和防风偏方案。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重点监督以下内容:

(一)设备原材料需有检验合格报告并符合相应质量技术要求。

(二)制造厂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生产能力、关键工序和主要项目的检验手段应满足需要。

(三)试验方法正确,仪器、仪表及试验设备满足试验要求并受控,计量仪器、仪表须溯源。

(四)试验人员具备相应资质,试验报告规范,试验结论正确。

(五)运输标志清晰、完整,运输过程中有防损、防腐蚀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阶段的监督

(一)新建、扩建、改建的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设计应满足GB50061《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程》、

DL/T5092-1999《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设计技术》、DL/T5154《架空送电线路杆塔结构设计技术规定》、DL/T 5219《架空送电线路基础设计技术规定》的要求。采用非标产品必须通过技术鉴定,采用新理论、新材料或新结构型式,应经过试验验证。

(二)线路的导地线安全系数的选择应按设计规程的有关要求,做到合理、经济并相互配合。导线截面根据经济电流密度、电晕及无线电干扰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地线应满足电气和机械使用条件要求。

(三)根据气象条件、覆冰厚度、污秽和腐蚀等情况,结合运行经验选取导地线的型式。如盐雾影响应考虑采用防腐类导线,大跨距应考虑采用钢芯加强型导线。

(四)验算导线允许载流量时导线的允许温度要符合要求;验算地线短路热稳定时地线的允许温度要符合要求,计算时间和相应的短路电流值还应根据系统情况决定。

(五)金具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耐张和接续金具应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金具表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蚀措施,在特殊区域使用的金具应适当提高相应性能指标。

(六)绝缘子的机械强度应满足相应使用条件的要求,Ⅲ级及以上污秽区、维护困难地区,应选用复合绝缘子,多雷区又是污秽严重地区,应采用加长型复合绝缘子。

(七)杆塔接地装置应采取有效防腐措施,尤其是接地引下线和所有连接部位,杆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腐、降阻措施,慎用化学降阻剂。

第十五条施工调试阶段的监督

(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施工调试应满足GBJ 233《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DL/T 5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的要求。

(二)导地线的安装工艺、质量应满足相关要求,架线后应测量导线对被跨越物的净空距离,计入导线蠕变伸长换算的最大弧垂、紧线后弧垂允许偏差及相间弧垂允许不平衡数值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三)压缩型耐张线夹、接续管、拉线金具的压接质量满足要求,防振金具、间隔棒等防护金具按设计要求安装并保证位置正确,OPGW金具的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四)施工单位必须检查绝缘子包装是否完好,对绝缘子(包括金属附件及其热镀锌层)逐个进行外观检查。如因包装不良或装卸不当而造成绝缘子损坏时:盘形悬式绝缘子破损数量超过1%或可能存在内部损坏,应逐个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或送国家(或行业)电瓷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批量抽样试验;复合绝缘子伞裙或护套破损必须更换。复合绝缘子严格按照说明书安装,防止均压环反装,禁止在安装中沿复合绝缘子上、下导线。

(五)杆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验收测量宜在干燥季节进行,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对接地装置的埋深、防腐和连接质量应抽样开挖检查。

第十六条运行维护阶段的监督

(一)风电场架空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应满足DL/T 74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的要求。

(二)定期检查导地线(包括耦合地线、屏蔽线)有无锈蚀、断股、损伤或灼伤等情况,检测因环境温度变化、覆冰、蠕变等原因后引起的弧垂及交叉跨越距离变化情况。大负荷期间增加特巡,重点监测弧垂的变化和接点的过热情况。

(三)导地线表面腐蚀、外层脱落或呈疲劳状态,应取样进行强度试验,若试验值小于原破坏值的80%,应换线。导

(四)线路发生重覆冰或舞动等异常情况后,应对金具进行检查,对裂纹、变形、磨损严重、锌层脱落等不满足继续运行要求的金具应及时更换;对导线接续金具和耐张线夹应进行测温检查,测温宜选在线路负荷较大和环境温度较高时进行;当温升超过40K或温度达到90 C时,应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视塔材、塔脚和拉线棒的腐蚀情况,监视水泥杆裂纹、积水和表面风化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杆塔拉线不允许有互磨现象,基础要有防冲刷措施;更换的塔材应有防腐措施,其强度应不低于原设计值。

(六)绝缘子要定期进行“零、低值”的检测,定期巡视玻璃绝缘子自爆、复合绝缘子伞裙破损、均压环倾斜等异常情况,对瓷和玻璃绝缘子锁紧销、钢脚、钢帽锈蚀等情况应登杆检查,每年统计绝缘子劣化率(自爆率),并对绝缘子运行情况做出评估分析。应根据污秽状况、绝缘配置、季节特点以及运行经验对绝缘子定期清扫。

(七)定期检查杆塔的接地引下线和地网连接部位的接触状况,预防性试验或雷击故障后应测量杆塔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雷击杆塔后,杆塔接地电阻的测量须采用三极法,并充分考虑季节和气候因素。

(八)接地电阻超标,应尽快查找原因,制定相应对策。杆塔接地装置的更换和加补时,应采用有效的防腐措施,不得低于原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线路防雷方案应符合DL/T 620-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与绝缘配合》的有关要求外,还应根据线路所经地区雷电信息和雷害情况,采取针对性的防雷措施,诸如杆塔降阻、满足风偏条件下适当增加绝缘长度、增设耦合地线或线路避雷器等。

第十八条线路防污方案应保证线路在工频电压、大气过电压、操作过电压等各种条件下可靠运行,根据线路所经地区

气象、污秽状况,合理选用绝缘子型式,外绝缘的配置应满足相应污秽等级对爬电比距的要求。

第十九条大跨越方案应根据环境、设备特点和运行经验制定专项维护细则,定期对基础、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防振防舞器及其它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二十条重冰区和舞动多发区在覆冰季节前应对线路

做全面检查,落实除冰、融冰、防舞动的措施。在覆冰季节,加强对线路的巡视,随时了解冰情,当覆冰可能超过设计冰厚时,应及时采取除冰措施,为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必要时可安装防冰环、防雪重锤等防覆冰措施。

第二十一条强风区线路杆塔的风偏角应留有一定裕度,确保实际风偏角小于设计风偏角,必要时采用V型串或八字串。线路风偏故障过后,应仔细检查导线、金具、铁塔等受损情况,及时消除缺陷,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做好故障分析,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第四章线路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XXX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及受委托的技术

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按期制定线路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编写年度工作总结和有关专题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风电场认真贯彻执行线路技术监督细则,健全线路技术监督档案,及时了解、掌握主要线路设备的技术状况、专业队伍、测试手段和技术监督管理状况等,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线路技术监督项目目标及指标完成情况应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重要问题应进行专题报告。各风电场对违反规程未如实报告情况者,由当事人负责;汇报而不及时解决问题者,由相关领导负责;发现危及设备安全的问题时,向风场负责人报告的同时应向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生产技术部汇报,直至向主管监督的主管生产领导汇报。

第二十五条各风电场对线路异常和故障设备进行判定和跟踪,及时进行消缺处理,暂时不能进行消缺处理需监督运行的部件,必须经主管监督的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上报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监督运行的部件必须制定明确的监督措施,且必须有专人负责落实,对监督运行部件进行动态管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全过程质量管理的技术资料应完整和连续并与实际相符,积极推行技术监督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微机化。

第二十七条各风电场应监督线路技术监督管理服务单位认真执行国家、行业有关线路技术监督的规程、细则和标准等,凡由于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细则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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