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注意事项

工程项目在竣工阶段注意的问题?

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也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项工作。它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

一、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施工单位应配合监理工程师作好下列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1.完成收尾工程

收尾工程的特点是零星、分散、工程量小,但分布面广,如果不及时完成,将会直接影响项目的竣工验收及投产使用。

做好收尾工程,必须摸清收尾工程项目,通过竣工前的预检,作一次彻底的清查,按设计图纸和合同要求,逐一对照,找出遗漏项目和修补工作,制定作业计划,相互穿插施工。

2.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

竣工验收资料和文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从施工开始就应完整地积累和保管,竣工验收时应经编目建档。

3.竣工验收的预验收

竣工验收的预验收,是初步鉴定工程质量,避免竣工进程拖延,保证项目顺利投产使用不可缺少的工作。通过预验收,可及时发现遗留问题,事先予以返修、补修。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竣工验收依据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纲要、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招标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图纸会审记录、设计修改签证和技术核定单,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及规范,协作配合协议,以及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质量保证文件和技术资料等。工程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管线、生产设备、土地使用、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内外装修、质量标准等,必须与上述文件、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一致。

三、竣工验收的标准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门类很多,要求各异,因此必须有相应竣工验收标准,以资遵循。一般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人防工程、管道工程、桥梁工程、电气工程及铁路建筑安装工程等的验收标准。

1.土建工程验收标准

凡生产性工程、辅助公用设施及生活设施按照设计图纸、技术说明书、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各项要求,在工程内容上按规定全部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对生产性工程要求室内全部做完,室外明沟勒脚、踏步斜道全部做,内外粉刷完毕;建筑物、构筑物周围2m以内场地平整、障碍物清除,道路及下水道畅通。对生活设施和

职工住宅除上述要求外,还要求水通、电通、道路通。

2.安装工程验收标准

按照设计要求的施工项目内容、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各道工序全部保质保量施工完毕,不留尾巴。即工艺、燃料、热力等各种管道已做好清洗、试压、吹扫、油漆、保温等工作,各项设备、电气、空调、仪表、通讯等工程项目全部安装结束,经过单机、联动无负穑及投料试车,全部符合安装技术的质量要求,具备形成设计能力的条件。

3.人防工程验收标准

凡有人防工程或结合建设的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人防工程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按工程等级安装好防护密闭门;室外通道在人防密闭门外的部位增设防护门进、排风等孔口,设备安装完毕。目前没有设备的,做好基础和预埋件,具备有设备以后即能安装的条件;应做到内部粉饰完工;内部照明设备安装完毕,并可通电;工程无漏水,回填土结束;通道畅通等。

4.大型管道工程验收标准

大型管道工程(包括铸铁管和钢管)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格、验收规范全部(或分段)按质量敷设施工完毕和竣工,泵验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达到合格,管道内部垃圾要清除,输油管道、自来水管道还要经过清洗和消毒,输气管道还要经过通气换气。在施工前,对管道材质用防腐层(内壁及外壁)要根据规定标准进行验收,钢管要注意焊接质量,并加以评定和验收。对设计中选定的闸阀产品质量要慎重检验。地下

管道施工后,对覆地要求分层夯实,确保道路质量。

更新改造项目和大修理项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根据工程性质,结合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由业主与承包商共同商定提出适用的竣工验收的具体标准。

四、竣工验收的范围

凡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所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建成,具备投产和使用条件,不论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性质,都要经建设单位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帐手续。

有的建设项目(工程)基本符合竣工验收标准,只是零星土建工程和少数非主要设备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但不影响正常生产,亦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对剩余工程,应按设计留足投资,限期完成。有的项目投产初期一时不能达到设计能力所规定产量,不能因此而拖延办理验收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

有些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已形成部分生产能力或实际上生产方面已经使用,近期不能按原设计规模续建的,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可缩小规模,报主管部门(公司)批准后,对已完的工程和设备,尽快组织验收,移交固定资产。

五、竣工验收的条件

1.施工单位承建的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可报请竣工验收

(1)生产性工程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设计建成,能满足生产要求。例如,生产、科研类建设项目、土建、给水排水、暖气通风、工艺管线等工程和属于厂房组成部分的生活间、控制室、操作室、烟囱、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均已完成,有关工艺或科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

(2)主要工艺设备已安装配套,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符合要求,已形成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中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性建设项目中的职工宿舍和其他必要的生活福利设施以及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初期的需要。

(4)非生产性建设的项目,土建工程及房屋建筑附属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电气、煤气及电梯已安装完毕,室外的各管线已施工完毕,可以向用户供水、供电、供暖气、供煤气,具备正常使用条件。如因建设条件和施工顺序所限,正式热源、水源、电源没有建成,则须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采取临时措施解决,使之达到使用要求,这样也可报竣工提请验收。

2.工程项目达到下列条件者,也可报请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包括单项工程)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但实际上有少数非主要设备及某些特殊材料短期内不能解决,或工程虽未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全部建完,但对投产、使用影响不大,也可报请竣工验收。例如:非生产性项目中的房屋已经建成,电梯未到货或晚到货,因而不难安装,或虽已安装但不能同时交付使用;又如住宅小区中房屋及室外管线均已竣工,但个别的市政设施没有配套完成,允许房屋建筑施工企业将承建的建设项目报请竣工验收。

这类项目在验收时,要将所缺设备、材料和未完工程列出项目清单,注明原因,报监理工程师以确定解决的办法。当这些设备、材料或未完工程已安装完或修建完时,仍按前述办法报请验收。

3.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施工企业不能报请监理工程师作竣工验收

(1)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因工艺或科研设备、工艺管道尚未安装,地面和主要装修未完成者。

(2)生产、科研性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但附属配套工程未完成影响投产使用。如:主厂房已经完成,但生活间、控制室、操作间尚未完成;车间、锅炉房工程已经完成,但烟囱尚未完成等。

(3)非生产性建设项目的房屋建筑已经竣工,但由本施工企业承担的室外管线没有完成,锅炉房、变电室、冷冻机房等配套工程的设备安装尚未完成,不具备使用条件。

(4)各类工程的最后一道喷浆、表面油漆活未做。

(5)房屋建筑工程已基本完成,但被施工企业临时占用,尚未完全腾出。

(6)房屋建筑工程已完成,但其周围的环境未清扫,仍有建筑垃圾。

六、竣工验收的程序

竣工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牵头,项目经理配合进行。

1.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施工单位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的内部模拟验收,内部预验是顺利通过正式验收可靠保证,为了不致使验收工作遇到麻烦,最好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预验工作一般可视工程重要程度及工程情况,分层次进行。通常有下述三层次:

(1)基层施工单位自验。基层施工单位,由施工队长组织施工队约有关职能人员,对拟报竣工工程的情况和条件,根据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检查验收。主要包括竣工项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工程资料是否齐全,工程完成情况是否符合施工图及使用要求等。若有不足之处,及时组织力量,限期修理完成。

(2)项目经理组织自验。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队的报告,由项目经理组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等部门进行自检,自检内容及要求参照前条。经严格检验并确认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达到竣工标准后,可填报竣工验收通知单。

(3)公司级预验。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申请,竣工工程可视其重要程度和性质,由公司组织检查验收,也可分部门(生产、技术、质量)分别检查预验,并进行评价。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提出修补措施,由施工队定期完成,再进行检查,以决定是否提请正式验收。

2.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施工单位决定正式提请验收后应向监理单位送交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收到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参照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等进行仔细的审查。

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若认为可以进行验收,则应由监理人员组成验收班子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申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告诉施工单位,并令其按有关的质量要求进行修理甚至返工。

4.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的基础上,便可由监理工程师牵头,组织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在规定时司内进行正式验收。

5.竣工验收的步骤

竣工验收一般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单项工程验收。是指在一个总体建设项目中,一个单项工程或一个车间已按设计要求建设完成,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且施工单位已预验,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在此条件下进行的正式验收。

由几个建筑安装企业负责施工的单项工程,当其中某一个企业所负责的部分已按设计

完成,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交工时应请总包施工单位参加,以免相互耽误时司。例如:自来水厂的进水口工程,其中钢筋混凝土沉箱和水下顶管是基础公司承担施工的,泵房土建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建筑公司是总包单位,基础公司是分包单位,基础公司负责的单体施工完毕后,即可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请总包单位(建筑公司)参加。

对于建成的住宅可分幢进行正式验收。例如:一个住宅基地一部分住宅己按设计要求内容全部建成,另一部分还未建成,可将建成具备居住条件的住宅进行正式验收,以便及早交付使用,提高投资效益。

(2)全部验收。是指整个建设项目己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并已符合竣工验收标准,施工单位预验通过,监理工程师初验认可,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以建设单位为主,有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的正式验收。在整个项目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过的单项工程,可以不再进行正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但应将单项工程验收单作为全部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1)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施工情况、自检情况以及竣工情况,出示竣工资料(竣工图和各项原始资料及记录)。

2)监理工程师通报工程监理中的主要内容,发表竣工验收的意见。

3)业主根据在竣工项目目测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合同规定对施工单位提出限期处理的意见。

4)暂时休会,由质检部门会同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讨论工程正式验收是否合格。

5)复会,由监理工程师宣布验收结果,质监蛄人员宣布工程项目质量等级。

(3)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

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三方的签字方生效。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家《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规和地方、行业有关规定,结合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项目、改扩建、资源整合等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是指基本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活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包括试生产验收、专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 第四条凡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和管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遵循谁批准谁验收的原则。凡公司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由公司负责项目竣工验收。

第六条公司成立项目验收领导小组,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下设项目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部,成员由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副职,工程部、规划部、综合部、审计部、机电部、企管部、安全部、物资管理部、调度指挥中心、生产部、地测防治水部、通风部、财务部、征地办、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项目验收办公室负责项目竣工验收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的各项工作。负责编制项目验收年度、月度计划及项目验收各种文件制度,负责验收例会的组织召开,负责落实项目验收例会安排的各项工作,负责与省局有关部门的接洽工作。 第八条公司有关部门依据本部门监督管理的验收工作,有责任要求项目公司按照专项设计、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协助项目公司取得验收批文,各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项目验收工作如下: (一)工程部负责监督管理项目联合试运转、工程质量认证、消防设施验收、项目综合竣工验收; (二)安全部负责监督管理矿井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三)综合部负责监督管理档案验收;

竣工验收方案(模板)

兰州新区方家坡(棚改)安置房项目三标段 竣工验收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兰州新区方家坡(棚改)安置房项目三标段 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兰州新区方家坡村三社,北侧为城路道路纬十一路,南侧为纬十三路,西侧为经十路,东侧为经十支路。 3#、4#、9#、14#、20#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十八层;地下一层管道层,地上一层为商铺,二层至十八层均为住宅,各层层高均为2.80m。3#楼:建筑面积为9381.96m2,建筑主体高度为51.8m。4#楼:建筑面积为9382.11m2,建筑主体高度为53.25m 。9#楼:建筑面积为9418m2,建筑主体高度为51.75m。14#楼:建筑面积为9435.37m2;建筑主体高度为50.95m。20#楼:建筑面积为5118.96m2,建筑主体高度为51.8m。 19#楼:建筑面积为2367.76m2,建筑主体高度为28.1m。该楼为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地下一层管道层,地上一层为商铺,二层至九层均为住宅,各层层高均为2.80m。本工程结构体系为剪力墙结构,基础采用半挤土桩 CFG-筏板基础技术。结构抗震类别为丙类,该工程建筑耐久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二、验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年版) 2、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6、通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_50203-2011 9、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 10、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1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 12、建筑桩基础技术规范JGJ94-2008 13、其他国家及部门规章制度和规范标准 三、验收内容 1、参建单位及分组情况 建设单位:兰州新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深圳华新国际建筑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勘查单位:兰州市城市建设设计院 监理单位:甘肃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国基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验收成员由参建各方人员组成,******任验收组组长,******任验收组副组长,共分为两个验收小组,第一组为现场检查组;第二组为资料核查组,小组组长现场进行委派,各分组人员详见附表。 2、现场检查组内容: 楼体内外墙质量;屋面卷材铺设质量和排气道设置质量;门窗固定、配件、位置、构造、密封质量;屋面找平层及排水沟的排水坡度;门窗框垂直度;墙体垂直度、平整度,电气照明,给排水管道和安装等。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北京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 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 一、预验收前 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表B.0.10)。 2、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 (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 (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

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 4、监理审查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 (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 (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 (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 (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 (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 (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 (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 (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 (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 (14)工程结算书 5、监理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 (1)验收依据 ①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②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湖北省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联合竣工验收(下称“联合验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联合验收,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完工后,由工程建设单位申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下称“职能部门”)实施“统一时间、集中组织、一次验收”的验收模式。 第四条联合验收事项 (一)规划条件核实 (二)土地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约定事项履行情况核实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五)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竣工核实验收及园林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

(七)竣工验收质量监督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联合验收工作的省级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联合验收的指导与监督。省级自然资源、人防等部门依职责对本行业的验收事项开展指导与监督。 各市(州)、县(区)住建主管部门是本级联合验收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联合验收协调工作,并具体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城建档案、竣工质量验收监督等验收事项。各市(州)、县(区)自然资源、人防、城管(园林和林业)等部门依职责分别负责规划、土地、人防、市政园林等验收事项。环保、防雷验收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 第六条各市(州)、县(区)水务、经信、城管、通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督促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在施工许可证核发后及时受理报装手续,在工程施工阶段同步完成相关设施建设, 相关设施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在联合验收前达到接入条件。 第七条对联合验收涉及的勘验、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建设单位应当事前委托家有相应资质的测绘机构完成验收所需各项测绘工作,各职能部门不得要求建设单位委托相关测绘机构单独进行专项测绘。 各职能部门应明确并公开所需测绘工作的内容和技术标准,测绘质量管理部门据此统一对测绘成果进行验收。 第八条各市(州)、县(区)应当设立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规范运作,促进项目按时交工验收、竣工达产达效,根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小型技改和民建项目)均须及时办理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手续。其中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在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一年内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内,由公司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的,根据项目性质及投资规模,可以由交工验收代替竣工验收。 第三条竣工验收的主要综合性资料包括: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环评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设备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技术设备合同和说明书、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等相关文件。国债专项资金项目还须有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批文和资金计划。 第四条施工主管部门负责项目交工验收;规划部负责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估的组织、考核等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五条交工验收条件 项目或项目的子项按施工图纸内容全部实施完成后,必须在技术竣工(含单体试车)、无负荷联动试车和负荷联动试车成功后组织该项目(子项)的交工验收。 第六条交工验收期限 项目(项目的子项)交工验收期限为具备验收条件后六个月以内。 交工验收合格后,施工主管部门将项目移交给使用单位(移交的手续),使用单位原则上应无条件接收,项目实施单位仍有义务承担合同范围内的整改任务。交工验收后投资原则上不再进入工程成本。确须增加项目投资进行整改的内容,报规划部审查,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项目资产已移交机动设备部的,单独立项。 第七条交工验收组织 交工验收由施工主管部门(技改指挥部或机动设备部等)组织,相关单位参加。 第八条交工验收的一般程序 (一)检查和验收交工技术资料; (二)鉴定工程质量; (三)处理交工验收中的有关问题; (四)签署交工验收证书; (五)组织交工验收阶段工作总结。

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精)

监督站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施工质量问题时,应由施工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二符合下列要求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报告(项目经理、总监执业印章、法人代表签章。 2、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单位公章。 3、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章。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6、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 7、环保部门认可文件。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 10、初验整改通知单、整改报告。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人员组成名单、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1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记录。

1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 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评估报告。 16、拟申报优良工程意见。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7、甩项说明或报告建设、监理、施工、设计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1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9、责任主体授权书及终身承诺书。 20、养老保障金缴纳确认证明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1.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3.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五大责任主体共同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doc15)(1)

欢迎共阅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 计建设[1990]1215号 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委(计经委)、经委、建委、建设厅): 按照国务院国颁发(83)83号文的要求,在清理建国以来至1987年由我 一、 二、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 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及主管部门(公司)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从国外引进新技术或成套设备的项目以及中外合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

三、竣工验收的要求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性公用设施,已按设计要求建完,以满足生产 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生产能力,能 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 4、 5、 续; 工验收。其他项目在验收前是否要安排试生产阶段,按各个行业的规定执行。 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工程),三个月内不办理验收投产和移交固定资产手续的,取消企业和主管部门(或地方)的基建试车收入分成,由银行监督全部上交财政。如三个月办理竣工验收确有困难,经验收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期限。 四、竣工验收程序。

1、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建设项目(工 程)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项目(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项目(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 2、建设项目(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 3、 五、 关部门组成。建设单位、接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参加验收工作。 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面作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专项工程验收方案

**************标 **桥裂缝处理 专项工程验收方案 ************有限公司 一、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资料已由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4、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已经监理部门核查并符合要求。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本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项目的裂缝处理专项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工作,由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地点为。 三、验收人员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建了专项工程竣工验收组,成员包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验收组成员专业人员配齐,验收组组长由担任,具体名单另附。 四、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标准 1、施工质量验收 (1)**处理完成后,为验证**处理效果,按照设计文件及《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50-2010)第18.6.1条的规定,要求对处理部位进行承水试验,针对承水试验要求如下: ①在箱梁顶面构筑蓄水池进行承水试验,蓄水池不得少于两处; ②承水试验的蓄水池内注水,且必须覆盖区域内全桥面,蓄水深度不小于25mm; ③承水试验从蓄水池注满水开始计时,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4h; ④承水试验结果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得出现渗水现象。 (2)为了加强对裂缝处理效果的检验,增加对未进行承水试验的桥面采用24小时不间断连续淋水,观察裂缝有无渗水现象。 2、专项工程竣工文件验收 (1)**处理专项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①原材料、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和涉及安全的原材料、产品的进场见证抽 样复验报告; ②结构加固各工序应检项目的现场检查记录; ③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及其他必要的文件和记录。 (2)专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专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人防工程施工、验收注意事项

一、底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底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根据底板荷载主要由下向上承受土中压缩波、地基土反力,是否按反梁要求施工; 2、底板上下层钢筋间距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板厚是否均匀,钢筋排距符合允许偏差范围,拉结筋是否按规范设置; 3、钢筋迎水面保护层厚度、梁内钢筋间距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 4、外墙翻边处止水钢板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5、人防门门框接地装置预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钢筋搭接长度、焊接质量和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 7、人防门门槛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人防门,加强筋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8、临战封堵地梁钢筋有无上翻至设计标高、预埋件设置是否符合对应型号的封堵; 9、集水井、防爆地漏和水管材料等是否符合规范; 10、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二、侧墙、顶板隐蔽验收 在人防工程侧墙、顶板钢筋绑扎完毕、施工监理单位自检自验合格后,人防质监站进行现场抽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监理单位需对进场预埋的人防设备按人防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查验,杜绝不合格产品; 2、钢筋的搭接锚固长度、焊接质量、排距和拉结筋设置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截面接头百分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板厚、钢筋保护层厚度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防护墙、密闭墙和一框两门处墙体厚度是否按规范控制,门框墙是否按规范加强; 5、支门框模板校核。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RFJ01-2002)第,门框墙制作允许偏差为2.5‰,即一般2米高门框墙,垂直偏差应控制在5mm以内。人防门厂家一般在安装门框时已将门框垂直、水平调正,支模可能会引起门框偏移,所以门框模板支好后施工单位应作复核,若有偏差则需由施工单位会同防护门安装厂家及时对门框墙垂直、水平作调正,无误后再浇筑砼; 6、人防门预埋门框应固定牢固,临时支护方式是否到位; 7、临战封堵角钢框是否符合规范,是否预埋; 8、人防门及临战封堵处的吊钩设置是否符合规范; 9、临空墙、防护密闭墙、密闭墙和临战封堵上部梁是否使用止水螺杆; 10、暖通、给排水和电气管线的预埋套管制作和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1、人防墙上的消防、配电箱必须明装,严禁暗装。电线密闭盒必须采用2.5mm以上钢板焊接,不得使用木头或者泡沫盒预埋; 12、防爆呼唤铵钮、测压管等需一次性预埋到位的设备是否预埋; 13、人防顶板的电气穿线管应采用热镀锌钢管或者钢塑复合管,严禁采用PVC管,跨越人防围护结构的电气线路应设置防爆过路盒; 14、审查《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填写是否与进度同步,且应符合评定标准和其他规范要求的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工程建设成果,检查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做好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于认真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不断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顺利移交固定资产,及早发挥投资效益都具有重要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手册》,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二章竣工验收管理体系和职责 第三条公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由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实施。 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职责: 1、按照合同条款、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及时组织单项(单位)工程投料试车前的预验收、中间交接或正式验收,并办理相应交接手续。 2、组织检查、指导施工单位对交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归档工作。 3、在建设项目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结束并满足设计要求后,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根据项目

建设规模和竣工验收级别的不同,分别做好如下工作: ㈠国家级和股份公司(部)级验收。 ⑴组织成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领导小组; ⑵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完成建设项目的档案、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工业卫生和竣工决算审计的专项预验收;⑶组织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建设监理、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 ⑷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做好竣工验收的其它准备工作; ⑸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发放和归档工作。 ㈡上级公司委托地区公司和地区公司级验收。 ⑴组织成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或验收委员会; ⑵参照国家级和股份公司(部)级的验收,验收程序和内容可适当简化; ⑶组织设计、施工、物资采购、建设监理、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 ⑷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竣工验收资料和验收意见; ⑸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发放和归档工作。 ㈢其它小型项目的验收。 ⑴组织设计、施工、物资采购、使用单位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编写项目建设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竣 工 验 收 方 案 深圳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 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2、勘察单位:深圳市长勘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深圳市中建西南院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4、监理单位:深圳市东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5、施工单位:深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6、工程特征:本工程为物流仓库,用地面积为 20930.61 平方米,拟建建筑总面积为 67437.21平方米。建筑高度 47.85 米,地上六层仓库,地下 1 层(局部 2 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约 3.67 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 2亿多元。外墙二层以上为玻璃及金属幕墙,一层外墙为涂料;上人屋面;室内地坪大部为金刚砂地坪;地下室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六层为仓库;垂直运输采

用箱式电梯。工程于2014年5月29日开工,2016年11月10日进行预竣工。 二、本工程完成情况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涉及设计文件的重大变更,已由设计单位签署认可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3、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分别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和质量检查报告。 4、监理单位已经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通过符合要求、已签字、盖章。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建筑工程申请认证。 6、专项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防水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7、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8、对工程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已督促落实到位。 三、验收依据 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四、竣工验收拟定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 五、验收的组织形式 根据规定,我单位组织成立了竣工验收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

工程人,竣工验收这些要点得熟记(筑)

工程人,竣工验收这些要点得熟记(筑) 一、竣工验收程序 1、自检 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尤其是边角要清理干净、保洁做好),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宜早不宜晚) 2、预验 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有抢工的组织能力。) 3、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监督人员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工程质量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建设单位进行整改或者整改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明文件及进行抽样试验报告。 4、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5、质监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7、有施工单位秉公办事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8、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检验事项 1、屋面:从上而下,由内到外或由外到内 (1)屋面坡度是否正确?水落口、卷材收口和泛水等细部构造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的坡度不应小于5%;最好为600~800mm,深度不小于50mm。并采取防水涂料或密封材料涂封,其厚度不应小于2mm。 (2)屋面爬梯及上人孔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屋面女儿墙的高度、现浇混凝土伸缩缝及建筑变形缝的构造是否正确? 当设计无明确要求时,对于现浇挑檐、雨罩等外露的混凝土结构应留设伸缩缝,其伸缩缝间距不宜大于12m。 (4)屋面通气管、排汽管、烟道的做法是否规范? 管道上的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紧固,并用密封材料封严。 烟道和通风道伸出平屋面的高度不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屋面水落口的防水层贴入水落口杯内不应小于50mm。 屋面保温层干燥有困难时,应采用排汽措施。若设计无要求而采用排汽管时,一般排汽管的管径不宜大于32mm,以避免屋面板发生局部热桥现象。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面上排水通气管应高出屋面2m,并应设置防雷装置。 (5)女儿墙的保温做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保温层的含水率必须符合要求且厚度不少于设计要求。 (6)卷材防水保护层的施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厚度小于3mm的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严禁采用热熔法施工。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长边搭接宽度不应小于80mm。 (7)屋面附属结构是否符合规定? 屋架设置、局部夹层、屋面构造、节能保温、防雷接地等等。 (8)女儿墙避雷带设置是否正确? (9)上人屋面面层或防水保护层的伸缩缝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0)屋面造型由坡屋面改成平屋架无设计变更等相关文件 2、顶层 (1)屋顶是否有渗漏或返潮等迹象? (2)墙体及顶板是否有结构裂缝? (3)顶层楼梯护栏的高度和栏杆的间距是否满足规定? 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05m。踏步应采取防滑措施。 3、设备间、管道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范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范 例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范例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号文)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特制定明珠园小区(二期)工程竣工验收方案,请沈阳建设质量监督站实施监督。 一、本工程完成情况: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涉及设计文件的重大变更,已由设计单位签署认可文件,并经审图机构审查 通过。 3、施工、监理、勘察及设计单位分别提出了工程竣工报告、质量评估报告和质 量检查报告。 4、监理单位已经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 责人审核通过符合要求、已签字、盖章。 5、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6、专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住宅 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7、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二、竣工验收你定时间: 计划竣工验收时间拟定为2011年11月30日 三、竣工验收的单位与组织: 建设单位:永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第二建筑工程公司:#(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和兴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徐庆 监理单位:监理公司陈平 验收组成员中土建、水电及其他安装专业方面的人员已配齐,验收组组长由 # 担任。参加竣工验收人员资格已核查,项目经理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与施工许可信息相符,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与设计文件信息相符。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标准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建设、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分别汇报工程项目 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 况。 2、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并进行必要的实测抽查。 (2)、检查工程建设参建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等。 3、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完成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的评定和记 录;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形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填写《单位 (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验收组各方代表分别签字、单位盖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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