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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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各开放先导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2018年7月7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决定》(辽委发〔2018〕2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协同高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精简压缩事业单位规模,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拓“两先区”建设新征程提供动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领导班子配备、职工队伍稳定、督导督查审计等工作,与整合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2.坚持创新创制,服务振兴发展。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围绕“两先区”建设,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并赋予新的职能,解决“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问题。

3.坚持管办分离,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对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位进行跨部门优化整合,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整合技术力量、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跨部门新组建的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由市委管理领导班子。暂不能跨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在部门内优化职能、精简机构、整合力量。

4.坚持政事分开,促进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将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并纳入优化整合范围,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能力。

5.坚持统筹谋划,“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标准、统一步伐,做到应改尽改,务求实效。

6.坚持放开搞活,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下放人权、事权、财权,建立灵活高效的事业单位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

7.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着眼于保持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把握好“立”和“破”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二、主要内容

(一)组建市政府直属五大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1.组建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整合市经信委所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明确机构规格)、市工业技术交流中心(县处级),市科技局所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县处级)、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促进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市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2.组建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交通局所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县处级)、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市轨道交通管理处,县处级)、市公路管理处(县处级)、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县处级)、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出

租汽车管理处(县处级),市港口口岸局所属市物流发展管理中心(副局级)、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县处级)、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船舶修造管理处(县处级)、大连港引航站(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大连渔业船舶检验局(县处级)、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山检验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中山渔港监督,正科级),组建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市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3.组建市大数据中心。

整合市委办公厅所属大连民意网工作办公室(县处级),市信访局所属市信访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市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中心(县处级),市政府办公厅所属市政府电子政务技术服务中心(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县处级),市经信委所属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县处级)、市无线电监测站(县处级),市教育局所属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县处级),市科技局所属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民政局所属市民政信息中心(县处级),市环保局所属市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商务局所属市外商投诉中心(市外资企业紧急事件处理中心,县处级),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审计局所属市审计技术支持中心(县处级),市旅游发展委所属市旅游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市]2345市民呼叫中心(县处级),市应急办所属市

应急信息技术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政协办公厅所属市政协机关办公自动化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政务信息服务和信息数据综合应用、便民服务热线和平台管理等职能,承担为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4.组建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整合市科技局所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县处级),市农委所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县处级)、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县处级)、市农村能源工作促进中心(县处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县处级)、市畜牧总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县处级),市林业局所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县处级)、市水产研究所(县处级),市教育局所属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未明确机构规格),组建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承担涵盖农、林、渔的大农业科研职能。

5.组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整合市商务局所属市投资促进中心(未明确机构规格)、市财贸经济研究所(县处级)、市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中心(县处级),市外办所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护照签证处(县处级)、市外事(侨

务)办公室外国机构服务处(县处级),市经合办所属市经济技术协作中心(县处级)、《辽宁沿海经济》编辑部(未明确机构规格),组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经济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二)跨部门整合组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组建新的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

整合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正局级),市委宣传部所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正局级),市委政研室所属市委《领导决策》编辑部(县处级),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市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县处级),市人社局所属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县处级),市统计局所属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大连分院,县处级),市科协所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县处级),市社科联所属市社会科学院(县处级),组建新的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各类干部培训等职能。

2.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整合大连报业集团(正局级),大连广播电视台(正局级)及其所属大连广播电视发射台(县处级)、大连三?三转播台(县处级)、大连三O 五转播台(正科级)、大连三o六转播台(正科级)、大连大和尚山微波站(正科级)、大连老白山微波站(正科级),市文广局所属大连京

剧院(县处级)、大连舞台美术设计中心(县处级),团市委所属共青团市委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我市媒体新闻宣传和传媒产业发展等职能,传媒产业发展板块实行企业化管理。

3.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整合市文广局所属旅顺博物馆(市历史文物研究所,县处级)、大连现代博物馆(大连城市历史文化研究所,县处级)、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物馆(市近代史研究所,县处级)、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文物勘探队、大连汉墓博物馆,县处级)、市图书馆(市古籍保护中心,县处级)、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处级)、市戏剧创作室(大连艺术创作中心,县处级)、大连武术文化博物馆(县处级)、大连艺术咨询中心(市文化艺术人才服务中心,县处级)、市艺术研究所(县处级)、市群众艺术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处级)、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县处级)、大连文物总店(县处级)、大连美术馆(正科级),市科技局所属大连自然博物馆(县处级),市文联所属大连画院(县处级),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等职能,文创板块实行企业化管理。

4.重新组建市挡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

整合市档案馆(正局级,市档案局在党政机构改革时统筹推进行政职能划归市委有关部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正局级),

重新组建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档案资料保管、整理和地方党史研究、地方志编纂等职能。

5.组建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团市委所属市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县处级)、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县处级)、共青团市委团校(县处级)、市少年宫(县处级)、市青少年宫(县处级),市妇联所属市妇联宣教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妇女创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县处级)、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县处级),市科协所属市科技馆(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群团组织履职所需的事务服务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相关公益服务。

6.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

整合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价格认证中心(县处级),市公安局所属市消防技术监督检测站(市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副县处级),市农委所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的内设机构,市商务局所属市粮食局粮油检验监测站(正科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市食品检验所(县处级)、市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口岸药品检验所,县处级),市贸促会所属市国际商事认证服务中心(县

处级),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职能。

7.组建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整合市建委所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县处级),市城建局所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处级),市交通局所属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县处级),市港口口岸局所属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水务局所属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人防办所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组建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和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等职能。

8.组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城建局所属市市政管理处(县处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县处级)、市风景园林处(县处级)、市路灯处(县处级)、市排水处(县处级)、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县处级),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中心所属市星海公园(未明确机构规格)、大连星海景区旅游服务中心(正科级),组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境、园林绿化事业服务等职能。

9.保留大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合组建市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组建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整合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市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县处级)、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为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市纪律检查工作基地、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的管理服务等职能。

2.组建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服务中心。

整合市委组织部所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县处级)、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县处级),市编委办所属市机构编制数据审核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服务中心,为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基层党建等综合服务职能。

3.调整市人才服务中心隶属关系。

将市人社局所属市人才服务中心(副局级)调整为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

4.组建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

整合市委老干部局所属市老干部大学办公室(县处级)、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县处级)、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处级),组建市

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为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市离退休干部教育、活动组织等职能。

(四)整合组建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组建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

整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正局级),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研究室(县处级)、市价格监测中心(县处级),市统计局所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县处级)、市统计局普查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领域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2.重新组建市信用中心。

整合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信用中心(县处级)及相关部门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机构编制资源,重新组建市信用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服务等职能。

3.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整合市教育局所属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县处级)、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教育局基本建设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奖励基金募集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县处

级)、市招生工作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县处级)、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县处级),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为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等职能。

4.组建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

整合市公安局所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市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县处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副县处级)、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正科级)、市公安局警察训练基地(正科级),组建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为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公安技术服务等职能。

5.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民政局所属市社会福利院(县处级)、市光荣院(副县处级)、市涉外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县处级)、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县处级)、市民政执法监察支队(县处级)、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救助管理站(县处级)、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处级)、市殡仪馆(县处级),市民委所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回民公墓管理所(副县处级),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民政事务服务等职能。

6.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民政局所属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五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六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七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八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九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十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应站(县处级)、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县处级),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为市退役军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退役军人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7.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整合市司法局所属市法律援助中心(县处级)、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市司法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公证处(县处级),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市司法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8.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财政局所属市重点项目财务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投资审核中心(县处级)、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财政国库收付中

心(县处级)、市财政局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县处级)、市会计服务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公会,县处级)、市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财税信息中心(县处级)、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县处级),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财政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9.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就业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创业服务中心(县处级)、市公共职业介绍中心(县处级)、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就业服务等职能。

10.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县处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处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县处级)、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中心,县处级)、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县处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等职能。

11.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医疗保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市医疗保障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12.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土地储备中心(正局级),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处级)、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县处级)、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县处级)、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旅顺口大队(正科级)、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普兰店大队(正科级)、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县处级)、市征地事务处(县处级)、市甘井子土地储备中心(县处级)、市甘井子征地服务站(正科级)、市旅顺口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市旅顺口征地服务站,县处级)、市普兰店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县处级)、市普兰店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普兰店分中心,正科级)、市国土资源和房屋信息中心(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中国海监大连市支队)承担海域监管、斑海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市林业局所属市林业调查与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县处级)、市退耕还林工程管理中心(市海防林管理所,县处级)、市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绿色大连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处级)、辽宁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级)、市林政稽查大队(县处级)、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县处级)、市林业工作

总站(县处级)、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县处级)、市林木种苗站(县处级),市环保局所属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级)、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级),市城建局所属大连海滨——旅顺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县处级),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市自然资源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3.组建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规划局所属市测绘研究院(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县处级)、市规划局甘丼子分局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市规划展示中心(县处级),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国土资源发展研究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城乡空间规划编制和测绘地理信息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14.组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环保局所属市环境监察支队(县处级)、市固体废物管理处(县处级)、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处级)、市环境监测中心(县处级)、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市环境规划院,县处级)、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县处级)、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县处级)、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为市生态环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生态环境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5.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整合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住房保障中心(副局级)、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县处级)、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县处级)、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国有房屋租金集缴中心,县处级)、市白蚁防治办公室(县处级),市建委所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设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处级)、市集中供热办公室(县处级)、市燃气管理处(县处级)、市建筑节能管理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粉煤灰综合利用办公室,县处级)、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县处级)、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工程预算管理处(县处级),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6.组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整合市农委所属市农业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处级)、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县处级)、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县处级)、市种子管理站(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渔政监督管理局(中国海监大连市支队,副局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渔港监督局(县处级)、市海洋渔业指挥部(县处级)、市海珍品种苗管理站(正科级),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土地整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农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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