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再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本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接受监督。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

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这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专项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第七条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按百分制综合得分高低按分值划段确定。

第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九条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发现的财政违法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条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管理制度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福建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和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要涵盖财政支出的全过程,包括事前(预算申报阶段)评价、事中(预算执行阶段)评价和事后(预算完成阶段)评价。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主体是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 预算部门(单位)是指和财政部门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根据绩效评价主体的不同,绩效评价分为单位自评、主管部门评价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 第五条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基本原则: (壹)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壹、资料可靠,依法公开且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关联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壹)国家关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四)预算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最新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资料

附件: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 2.1 共性指标 (2) 2.2 个性指标 (5) 2.3 特别说明 (7)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8)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

精品文档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 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 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 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 1.4所 示: 表1.4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1共性指标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业务]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 为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财政“三个转型”,促进理财方式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试行)》现就《办法》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和文件依据是什么? 答:《办法》是我县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它的公布施行,对于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强化支出责任,建立预算绩效管理新模式,加快实现财政“三个转型”,即由保吃饭向谋发展转型,由保运转向惠民生转型,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办法》主要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省财政厅《江苏省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47号)、《徐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市财政局《徐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徐财规[2011]8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是如何界定的, 答:《办法》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概念作了解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是指部门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财政效率原理,对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管理的项目设定计划期内预期达到的业绩目标、预期产出的效益和效果,并据此考量完成的实绩。 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办法》规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对象包括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资金和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可分为本级预算管理的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问:有关部门在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时的职责是什么, 答:《办法》对财政部门、职能部门、实施单位的职责作了原则规定: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并完善与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评价指标库、标准值库及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信息系统等, 实行动态化管理,并与预算滚动项目库相衔接,组织和指导本级职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 行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附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订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四)部门(单位)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部门(单位)预算申报的相关材料、依法批复的部门(单位)预算;地方申请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相关资料; (七)部门(单位)年度决算报告; (八)审计部门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绩效评价的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绩效评价的对象包括部门(单位)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和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资金。 第八条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包括基本支出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应当以项目支出为重点,重点评价一定金额以上、与本部门职能密切相关、具有明显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的项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评价。

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旅游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 (试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山东省财厅、省扶贫办印发《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山东省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试行)》所指的财政扶贫资金,是指国家设立的用于贫困地区、经济不发达的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改变落后面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农民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是指对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目标是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管理的规范性和扶贫开发的有效性。 第四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 (二)权责相统一的原则,行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权必须对所应取得的效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有利于资金整合原则。 (四)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 第二章考评的依据及内容 第五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依据以下方面进行考评: (一)中央、省、市关于扶贫开发的总体部署及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中央、省、市级财政、扶贫部门共同制发或财政部门制发的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 (三)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扶贫统计数据、财政部门《财政扶贫资金信息管理监测系统》反映资金管理的有关数据,扶贫部门扶贫统计监测系统反映扶贫开发工作及效果的有关数据。 (四)上年度扶贫开发计划执行及完成情况。 (五)资金拨付文件及相关资料。 (六)审计部门出具 的有关扶贫资金审计报告;财政、扶贫 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检查情况。 (七)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即:扶贫开发成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各级配套财政扶贫资金预算安排情况。 第七条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的量化指标依据考评内容设 定,主要有: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各级政府为完成特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所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四)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五)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六)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二章绩效评价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五条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制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规章制度; (二)拟定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划; (三)审核预算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评价指标和标准; (四)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数据库、指标库、行业标准库、第三方中介库、专家库和绩效管理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同时要与部门预算项目库对接; (五)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对预算部门实施的绩

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沪府办发〔2011〕1号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 法》 沪府办发…2011?1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财政局制订的《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四日上海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发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

预…2009?76号)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 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本市财政部门、预算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产出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评价主体) 本市财政部门和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责任主体。 财政部门是指市财政局、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各区县财政局。 部门(单位)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第四条(适用范围) 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支出,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基本原则) 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评价依据) 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本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章制度; (二)国家、本市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 (三)各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及工作规范;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 (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集中采购。 (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三、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验收审计制度 (一)坚持公示制度。对于专项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前,项目实施单位应主动公示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等情况。 (二)定期报告制度。定期向镇政府报送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三)检查验收制度。杜绝在项目执行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的现象,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检查;项目完工后,主动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财务等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四)接受审计制度。为防止发生违反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的行为,上级补助资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由审计部门对工程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实施绩效考评制度 (一)经检查、验收和审计的项目,由分管领导组织对实施方案制定、各方面资金整合、各项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实施效益和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等进行绩效考评。 (二)绩效考评采用百分制打分办法,根据得分的具体情况排定名次。 五、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项目资金应按工程进度进行拔付,对没有开工或进度缓慢的项目应适当调整或取消补助款。 (二)项目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控制项目资金的支出范围,杜绝不符合规定支出,随时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审计,做到专款专用。 (三)报销用的发票必是合法的票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票据,一概不予报销。 购买各种物品、材料的发票,必须有购货单位全称、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有收款单位章印。否则财务会计有权拒绝报销。有详见清单字样的发票应附清单。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目录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 1.1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1)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1) 1.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1) 1.4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1)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 2.1 共性指标 (2) 2.2 个性指标 (5) 2.3 特别说明 (7) 三、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计分准则 (8) 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判定 (8)

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概念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是评价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的载体,是衡量绩效评价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原则 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置遵循相关性、重要性、可比性、系统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3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分为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两大类:共性指标下设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两个一级指标,项目决策下设项目目标、决策过程和资金分配三个二级指标,项目实施下设组织管理、资金管理与项目管控三个二级指标;个性指标下设项目绩效一级指标,项目绩效由项目产出和项目效果两个二级指标构成。 1.4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如下表1.4所示: 表1.4 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构框架

二、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含义 2.1 共性指标 共性指标是指适用于所有财政专项项目的评价指标,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附件1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6〕82号)要求,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制定了专项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通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地方)组织实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评价,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地方,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在下一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中给予一定倾斜,激励地方强化管理、创新机制、精准服务,提高专项资金实施绩效,加强区域内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二、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 按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确定的评价依据主要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情况;二是地方落实国家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情况(近期主要指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三是地方对专项资金三

年滚动规划的编制质量、分配的合规性、组织管理水平等情况。 按评价依据考虑的三个方面,具体的评价指标设计与权重分配详见下表(表 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由科技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下述指标进行量化打分计算,确定考核结果。 表1 绩效考核因素评价表 三、绩效考核的评审程序 每年12月上中旬,按国办发〔2016〕82号文要求,结合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考核因素,科技部、财政部向地方科技部门、财政

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和《山东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省财政厅和省直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省直部门)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省直各部门和项目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可根据评价对象的部门、行业、项目等特点,制定分类的绩效评价办法。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省政府发布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二)省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省直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省财政投资评审机构出具的相关评审报告; (八)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

2012年***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 285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12]5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财政局2013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财政局的委托,对2012年度***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2012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1710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教育局2012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号),2012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450个,继续扩大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3300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个班;***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平方米,规划规模为6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6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8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270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480万元移交***教育局,并投入270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项目单位:_________ 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主管部门:_________ 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评价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 上报时间:2017年6月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项目基本信息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一)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以下简称为大学生村官)是中央开展的选派项目,让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到基层充实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选聘高校毕业生补贴用于保障大学生村官在岗期间的生活。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 专项资金预期总目标 解决大学生村官的后顾之忧,让其安心扎根基层,服务群众,做出成绩。 2.2016年度绩效目标 按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补贴标准,及时将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补贴发给每位在岗大学生村官,为其在基层顺利开展工作提供生活保障。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项目资金列入省委组织部预算,组织二处负责统计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省财政厅根据各市县在岗大学生村官人数,按规定8000元/年/人标准分 配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金额,并从国库作政府转移支付资金拨到全省各市县财政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贴资金全额来源于当年财政拨款,具体情况为:向省财政申请拨付我省2013年选聘的425 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方案.docx

精品文档2012 年*** 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计划 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 [2011] 285 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鄂财绩发 [2012]5 号)、《湖北省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操作指南》和*** 财政局 2013 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安排, ****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 *** 财政局的委托,对 2012 年度 *** 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七彩明珠幼儿园)财政专项 资金进行绩效评价,为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特制定本 方案。 一、评价对象和范围 ***教育局 2012 年度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 ***七彩明珠幼儿园)专项资金 1710 万元、涉及的项目管理部门和承担单位。 二、评价目的 一是了解*** 教育局2012 年新改扩建的两所公办幼儿园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以及取得的绩效情况,为2013 年度该项资金及同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审核、预 算编制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探索建立规范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程序和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推动 ***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有利于项目单位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加强管理,保证项目资金使用管 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概况 为充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岸政办[2011] 59 号), 2012 年,新改扩建两所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和 ***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了公办幼儿园学位 450 个,继续扩大了 *** 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有效缓解该地区入园难等问题。 1、学前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为百步亭花园文卉苑 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 3300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 3120.99平方米,规划规模为9 个班; *** 七彩明珠幼儿园为谌家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 小区配建幼儿园,土地面积约为938.63 平方米,房产面积约为1784.54 平方米,规划规模为 6 个班。这两个幼儿园的改建进一步扩大了*** 学前教育的规模。 2、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 *** 珞珈山街幼儿园分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6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入 28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交由公办幼儿园 *** 珞珈山街幼儿园开办分园,新增公办幼儿园学位 270 个;***七彩明珠幼儿园通过协议购买方式,由政府出资 480 万元移交 *** 教育局,并投 入 270 万元进行园舍装修和设施设备添置,新开办为*** 七彩明珠幼儿园,新增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一)立项背景………………………………………(二)绩效目标………………………………………(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四)综合得分……………………………………… 二、组织实施……………………………………(一)评价目的………………………………………(二)组织形式………………………………………(三)评价方式……………………………………… 三、工作成效……………………………………… 四、存在问题……………………………………… 五、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规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财绩〔〕号)、《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号)、《关于印发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号)以及《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号)、《关于开展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号)等要求,我局对年度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养老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围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号和苏政发〔〕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年月我市依据国、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宁政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2018年度长沙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长沙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绩〔2019〕2号)等文件精神,市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于2019年5月24日至7月23日对长沙市城市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城科院”)主管的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经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 一、评价实施情况 在评价过程中,评价人员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和项目效益四个方面,根据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分别对2018年度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进行评价,现场评价项目共计两类,涉及资金960.38万元,现场评价项目占比100%,现场评价资金占比100%。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依据

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根据2016年7月27日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签呈《关于成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中心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批示同意按人员经费10万元/每人每年、办公经费2万元/每人每年的标准,共计28人测算,定额增加市城科院每年的财政拨款基数,费用总计336万元/年,在全市前期工作经费中解决。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根据2015年7月13日长沙市财政局呈批件《关于增加市城市建设科学研究院年度预算的请示》批示立项。泽珲常务副市长、春秋副市长批示同意在市城科院2015年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中新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费支出600万元,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管理。 (二)项目主要内容及绩效目标 1、长沙市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前期研究项目 项目主要是对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展开前期研究,方案论证、技术审查及计划编制。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强化前期统筹协调职能,充实前期研究平台,突出前期研究科学决策,提升设计审批质量,夯实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品质长沙建设。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业务项目 项目主要是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借助一体化平台规范检测质量管理,实施质量监督巡查。该项目实施的目标为:为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供重要技术支持,为建设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以下简称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是绩效评价的主体。 预算部门(单位)(以下简称预算部门)是指与财政部门有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独立核算的法人组织。 第四条财政性资金安排支出的绩效评价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绩效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二)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三)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各级政府制定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 (三)预算管理制度、资金及财务管理办法、财务会计资料; (四)预算部门职能职责、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五)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六)申请预算时提出的绩效目标及其他相关材料,财政部门预算批复,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 (七)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检查报告; (八)其他相关资料。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绩效评价范围是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再的绩效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产出、效率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第三条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领导原则。绩效评价由本单位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管理。 (二)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应当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三)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接接受监督。 (四)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应当针对具体专项资金

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专项资金和产出绩效这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五)权责统一原则。绩效评价应当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的权责关系,确保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职权和责任相统一。 第四条绩效评价的内容 (一)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 (二)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等;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序及效果; (五)绩效评价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绩效目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指向明确。绩效目标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范围、方法、效果紧密相连。 (二)具体细化。绩效目标应当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进行定量表述的,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三)合理可行。制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 第六条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管理试行办法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附件1: 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立公共财政的需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的“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按照一定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支出行为过程及其结果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 第三条评价的基本目标。通过建立和推行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确保国家有关财政政策的落实,规范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 第四条评价对象及范围。凡使用和管理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都是评价对象。凡纳入财政管理的资金都属于评价范围,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条评价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指导、分类组织原则。财政部门统一指导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单位作为评价主体,根据资金类别、级次、行业和项目特点实行分类、分级制定具体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原则。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须坚持评价工作人员客观公正、评价依据真实准确、评价程序规范、评价方法科学。 第六条评价依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是: (一)国家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和部门行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 (三)部门(单位)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目标; (四)部门、单位或项目的绩效目标; (五)预算安排、申请和分配财政资金的相关文件,包括预算批复、项目或财政资金申报书、立项评估报告及批复等文件; (六)预算执行或决算报告、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七)项目年度报告、竣工验收报告; (八)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 (九)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评价的管理与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分级组织实施。 第八条财政部门负责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规范性办法、制度,确定评价项目,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重大项目组织评价。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云南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吴绍吉 2010年3月11日 省政府决定在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以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这是我省构建法制政府、打造责任政府、建设阳光政府之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其中的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由各级政府负责,具体工作由审计部门牵头,会同发展改革、监察、财政、政府督查等部门共同推进。 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应当与各级行政机关的本职工作相协调。避免重复交叉。 一、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针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是针对和解决当前我省部分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重大项目建设速度不够快等问题。 二、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 在于促使各级政府把公共财政的投入和领导干部的精力,用在该用的地方,用的及时、用的合理,努力提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效率、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和政府部门工作的效能。保障

政府重要工作、重点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 三、管理的重点 ㈠政府投资重大项目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20个重大建设项目,州(市)、县(市、区)级政府当年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 ㈡重点民生专项资金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20项重要工作,以及州(市)、县(市、区)级政府当年确定的重要工作所安排的财政资金。 ㈢政府年度重要工作 是指省政府当年确定的20项重要工作,以及州(市)、县(市、区)级政府确定的当年重要工作。 四、管理方式(四种) ㈠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稽查 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安排、拨付执行情况的稽查,每年选取50%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稽查。 ㈡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对专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审计 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实施,以及资金安排、拨付执行情况的审计,每年选取50%的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 加强对政府重点民生专项资金到位情况、支出绩效的审计, AAA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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