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全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全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全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全文

(一九八九年九月三十日国务院批准一九九○年一月一日国家统计局令第一号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统一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保证国家对工资进行统一的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有利于编制、检查计划和进行工资管理以及正确地反映职工的工资收入,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合营单位,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在计划、统计、会计上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二章工资总额的组成

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五条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

(二)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

(三)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四)运动员体育津贴。

第六条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二)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三)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

(一)生产奖;

(二)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

(五)其他奖金。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第九条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第十条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二)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第三章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第十一条下列各项不列入工资总额的范围:

(一)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二)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三)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四)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五)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六)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七)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八)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九)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十)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十一)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十二)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十三)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十四)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第十二条前条所列各项按照国家规定另行统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私营单位、华侨及港、澳、台工商业者经营单位和外商经营单位有关工资总额范围的计算,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各地区、各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定有关工资总额组成的具体范围的规定。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一九五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标题】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颁布单位】国家统计局

【题注】

【正文】

一、关于工资总额的计算

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

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二、关于奖金的范围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

(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

(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金和实物奖励。

(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

三、关于津贴和补贴的范围

(一)津贴。包括:

1.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具体有:高空津贴、井下津贴、流动施工津贴、野外工作津贴、林区津贴、高温作业临时补贴、海岛津贴、艰苦气象台(站)津贴、微波站津贴、高原地区临时补贴、冷库低温津贴、基层审计人员外勤工作补贴、邮电人员外勤津贴、夜班津贴、中班津贴、班(组)长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三种艺术(舞蹈、武功、管乐)人员工种补贴、运动队班(队)干部驻队补贴、公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环卫人员岗位津贴、广播电视天线岗位津贴、盐业岗位津贴、废品回收人员岗位津贴、殡葬特殊行业津贴、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岗位津贴、环境监测津贴、收容遣送岗位津贴等。

2.保健性津贴。具体有:卫生防疫津贴、医疗卫生津贴、科技保健津贴、各种社会福利院职工特殊保健津贴等。

3.技术性津贴。具体有:特级教师补贴、科研津贴、工人技师津贴、中药老药工技术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等。

4.年功性津贴。具体有: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护士工龄津贴等。

5.其他津贴。具体有:直接支付给个人的伙食津贴(火车司机和乘务员的乘务津贴、航行和空勤人员伙食津贴、水产捕捞人员伙食津贴、专业车队汽车司机行车津贴、体育运动员和教练员伙食补助费、少数民族伙食津贴、小伙食单位补贴等)、合同制职工的工资性补贴以及书报费等。

(二)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如肉类等价格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粮价补贴、煤价补贴、房贴、水电贴等。

四、关于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的范围

(一)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费用。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医疗卫生费或公费医疗费用、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以及洗理费等。

(二)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以及按照1963年7月19日劳动部等七单位规定的范围对接触有毒物质、矽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

五、关于标准工资(基本工资,下同)和非标准工资(辅助工资,下同)的定义

(一)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

(二)非标准工资是指标准工资以外的各种工资。

六、奖金范围内的节约奖、从兼课酬金和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及津贴和补贴范围内的各种价格补贴,在统计报表中单列统计。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

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

者的工资报酬。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

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

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

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

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

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条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第十一条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破产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工资。在破产清偿中用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首先支付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

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中国劳动咨询网

(一)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以下统称《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所称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是指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时间间隔。实行月薪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实行周、日工资制的,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为一周、一日。

(三)用人单位在执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时,鉴于我省劳动合同制正处于推进过程中,各地、各部门可按以下原则处理:

1.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按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2.劳动合同未规定劳动者本人工资标准的,应尽快完善劳动合同予以规定;

3.目前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在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时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按上述原则确定的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标准应与计扣劳动者病假、事假、旷工等缺勤工资的标准口径一致。

(四)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其工资支付标准按以下办法确定:用人单位以月或季为单位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每超8小时为一个工作日计算,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标准200%的加班工资;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不足8小时的部分,按实际超时小时数,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150%的加点工资。

(五)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由于劳动者本人原因未完成额定的工作任务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六)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内超额完成计件定额,其超额部分仍按超额计件的办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不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标准支付其工资。

(七)根据《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期限由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八)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其确定工资待遇的原则应按照省政府、省军区川府发[1995]24号文件规定执行,即:“退伍士兵的工资福利待遇应与同工龄、同工种的职工同岗同酬”。

(九)用人单位应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的精神,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国家统计局――新中国政府统计历程.

新中国政府统计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即成立统计处。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国家统计局,着手创建全国统一的统计工作。在国民经济恢复的3年里,组织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工业普查,摸清了解放初期全国工矿企业的基本情况;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进行了工农业总产值和劳动就业两项调查;在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开始建立统计报表制度。统计工作为国民经济恢复和编制“一五”计划作出了重要贡献。 从1953年起,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适应国家大规模经济建设的需要,1953年1月,政务院决定加强各级政府及各业务部门的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并统一制定全国性的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迅速建立了统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主要专业统计制度。开展了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和其他多项普查;1953年首次发布统计公报。统计工作与计划工作密切配合,按照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要求,收集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为国家编制和检查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大跃进”开始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作风被践踏,高指标、浮夸风盛行。在“左”倾错误思想和“全民办统计”、“统计大跃进”的口号指导下,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原则遭到破坏,中央及地方统计机构和人员被精简,一些重要统计数字严重不实,统计工作受到重大挫折。在此期间,一些统计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对浮夸风进行了力所能及的抵制。 1961年初,党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1962年4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简称“四四决定”);1963年3月,国务院颁发《统计工作试行条例》。“四四决定”和《条例》的贯彻实施,使统计工作获得很大发展。在此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核实了“大跃进”期间主要统计数字,为中央进行经济调整提供了决策依据;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调整进程;加强综合平衡分析研究,为调整国民经济比例关系提供参考;大力精简统计报表,加强统计调查管理;加强统计工作的集中领导,全国县以上统计机构全部单设。

2018统计考试试题

2018浙江省统计法治知识测试 一、单选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 (1分) A.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 B. 真实性、准确性、可靠性、及时性 C.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准确性 D. 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及时性 正确答案: A 2. 某企业统计人员因计量单位看错,致使上报的统计数据发生了差错,其行为属于() (1分) A. 工作失误,不构成统计违法行为。 B.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C. 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D. 统计误差 正确答案: B 3. 国务院有关部门统计调查取得的统计数据,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 (1分) A. 已批准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B. 国家有关规定公布 C. 已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D. 国家有关规定和已批准或者备案的统计调查制度公布 正确答案: D 4. 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公示期限为() (1分) A. 6个月 B. 3年 C. 1年 D. 5年 正确答案: C 5. 根据《刑法》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泄露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分) A. 1 B. 2 C. 3 D. 5 正确答案:C' 6.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1分) A. 可以 B. 无需 C. 不得 D. 应当 正确答案: D 7. 在统计执法检查中,下列不属于被检查单位统计违法行为的是()。 (1分) A. 拒绝检查人员使用该单位的打印机 B. 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财务系统查看 C. 拒绝提供检查所需的发票原件 D. 隐匿出入库单 正确答案: A 8. 涉外调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1分) A. 1年 B. 3年 C. 5年 D. 10年 正确答案: B 9. 下列属于实施统计执法检查主体的是()。 (1分) A. 县统计局法规处 B.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C. 浙江省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局 D.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 正确答案: B 10. 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行政执法机关适用()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在互联网上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结果。 (1分) A. 简易 B. 一般 C. 所有 D. 集体谈论 正确答案: B 11. 《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是每年的() (1分) A. 12月4日 B. 12月8日 C. 9月20日 D. 11月20日 正确答案: B 12. 《统计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等管理制度。 (1分) A. 审核、交换、档案、保存 B. 审查、交接、保存、归档 C. 审核、签署、交接、归档 D. 审查、签署、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国家统计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6-08-30 【生效日期】2006-08-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国家统计局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使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客观、公正地择优确定项目,促进全国统计科学的发展和繁荣,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要以统计改革和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及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发展和全面繁荣统计科学。 第三条第三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分类:经济统计、数理统计、社会和科技统计、统计教育和培训、人口环境生态统计、医疗卫生统计、国际比较、精算保险统计、证券分析、信息管理、统计其它项目(含社会、经济、科技领域的实证分析研究等)。 第二章申报 第四条第四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面向全国,凡符合申报条件和规定的个人或单位,均可申请。 第五条第五条项目选题可参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课题指南确定,也可自拟。 第六条第六条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规定: 1. 主持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否则,应有两名同专业的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 申请人同期一般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3. 承担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但尚未完成者,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第七条第七条项目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下半年,根据当年度工作情况确定申报受理时间。 第八条第八条申请人的选题和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坚持正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为充分的 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设计论证的文字应简明扼要。 第九条第九条申请人所在单位领导和管理部门须对申报工作进行认真的组织和指导,把 握好选题、课题设计和课题组的组织,提高申报质量,并对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进行 认真审核。要签署明确意见,加盖公章,承担信誉保证。 第三章审批 第十条第十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申报课题的初审工作。对于 初审合格的项目,由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领导小组进行终审。在综合考虑课题设计 论证的理论水平与实践意义、课题组力量以及经费配套保障条件的基础上,经过民主协商, 严格掌握标准,本着公正和择优立项的原则,从候选课题中评选出拟立项项目。同等条件下 拟立项项目适当向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立项课题分类为重点(资助经费)项目与一般(自筹经费)项目。重点项目原则上应有前期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对拟立项课题进行汇总分析、评估后,由国家统计局下达正式立项通知。 重点项目由国家统计局予以一定经费资助,项目承担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经费 (项目承担单位出具相关证明)。一般项目经费由申报者自筹。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办理有关 立项手续。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重点课题要进行重点检查,以确保课题的顺利完成。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项目完成时限由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立项通知 书起算,两年内有效。可提前结项,超出管理时限不予结项。重点项目承担者无正当理由未 能在管理时限内完成科研任务,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追回科研经费,并 予以通报。 第五章结项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为评估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的质量、水平和意义,研究成果定稿后应进 行鉴定。重点项目由全国统计科研计划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聘请专家进行通信鉴定;一般项目 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选择具有同专业高级职称的专家三至五人进行鉴定。由专家填写鉴定意 见表,由鉴定组长综合专家意见提出鉴定结论并签字。

2018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版本号:000 申请书填写步骤: 1. 项目基本信息、申请人基本信息、项目组成员信息、项目经费概算通过下面相应按钮填报、修改。 a) 项目基本信息:b) 申请人基本信息:c) 项目组成员信息:d) 项目经费概算:2. 表2,表3,表5至表7直接在表格中填写 (注:请严格遵循给定格式填报内容,不得删减或改动)。3. 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按钮,以检查填报内容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本申请书进行保护。为了防止申请书被他人篡改,可以在保护过程中设置密码,但请牢记以便在修改申请书时使用。检查完成后,才可以在申报网站上传申请书,否则不能上传。 4. 打印、上传申请书(注:请确保打印的纸质申请书版本号与申报系统中上传的电子版申请书版本号保持一致)。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负责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000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制 2018年1月修订

填表说明 一、请认真、如实、逐项填写申请书中各项内容。 二、封面右上角的“申请编号”申请人不用填写,其他有关栏 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 三、本《申请书》请用A4纸型打印,于左侧装订。纸介质(须 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各报送1份。 四、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月坛南街75号,国家统计局统计科研所转收。 邮政编码:100826 联系电话:(010)68783951、68783979

表1:基本信息

表2:项目论证

表3:预期阶段性成果和最终目标 表4:经费概算 注:1. 申请重大或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填写此表; 2. 经费开支科目按照《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法规类别】统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国家统计局 【实施日期】2007.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聘用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广泛吸收各方面有志于统计科研的优秀人才,更好地服务于统计改革与实践,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决定以兼职的形式聘用研究人员,被聘用者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 第二条特聘研究员的工作职责 一、承担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的课题研究、开发等工作。 二、参与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组织的有关统计科学研讨活动,并负有提供咨询和研究指导的责任。 三、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相关业务部门的科研信息和工作动态。

第三条特聘研究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严谨求实的学风,熟悉本专业方向的科研动态,并对科研工作有较为浓厚的兴趣。 二、在统计学或相关专业方向上具备比较扎实的理论功底,2004年以来每年均以主要成员身份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在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三篇以上。 三、应有统计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统计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于确有研究专长者,可适当放宽对专业技术职称的要求。 第四条特聘研究员任期 特聘研究员一经聘用,任期三年。 第五条特聘研究员聘用程序 特聘研究员为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兼职科研人员,采用个人自愿报名与其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的办法产生。报送资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查。 第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属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 第七条本办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统计指标解释

国家统计局最权威的统计指标解释 农业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农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通常是按农林牧渔业产品及其副产品的产量分别乘以各自单位产品价格求得;少数生产周期较长,当年没有产品或产品产量不易统计的,则采用间接方法匡算其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产值相加即为农业总产值。1957年以前的农业总产值中包括了厩肥和农民自给性手工业(如农民自制衣服、鞋、袜,自己从事粮食初步加工等)。1958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林业中增加了村及村以下竹木采伐产值;牧业中取消了厩肥产值;副业中取消了农民自给性手工业产值,增加了村及村以下办的工业产值;渔业中增加了海洋捕捞水产品产值。1980年及以后的农业总产值,在副业中增加了农民家庭兼营工业商品部分的产值。从1984年起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划归工业。从1993年起取消副业,将野生动物的捕猎划入牧业、野生植物采集和农民家庭兼营商品性工业划归农业。 粮食产量指全社会的产量。包括国有经济经营的、集体统一经营的和农民家庭经营的粮食产量,还包括工矿企业办的农场和其他生产单位的产量。粮食除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谷子及其他杂粮外,还包括薯类和豆类。其产量计算方法,豆类按去豆荚后的干豆计算;薯类(包括甘薯和马铃薯,不包括芋头和木薯)1963年以前按每4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从1964年开始改为按5公斤鲜薯折1公斤粮食计算。城市郊区作为蔬菜的薯类(如马铃薯等)按鲜品计算,并且不作粮食统计。其他粮食一律按脱粒后的原粮计算。 油料产量指全部油料作物的生产量。包括花生、油菜籽、芝麻、向日葵籽、胡麻籽(亚麻籽)和其他油料。不包括大豆、木本油料和野生油料。花生以带壳干花生计算。 水产品产量指人工养殖的水产品和天然生长的水产品的捕捞量。包括海水的鱼类、虾蟹类、贝类和藻类以及内陆水域的鱼类、虾蟹类和贝类,不包括淡水生植物。 猪、牛、羊肉产量指当年出栏并已屠宰、除去头蹄下水后带骨肉(即胴体重)的重量。 期初(末)畜禽存栏头(只)数指报告期初(末)农村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和国营农场、农民个人、机关、团体、学校、工矿企业、部队等单位以及城镇居民饲养的大牲畜、猪、羊、家禽等畜禽的存栏数。 耕地面积指可以用来种植农作物、经常进行耕锄的田地,包括熟地、当年新开荒地、连续撂荒未满三年的耕地和当年的休闲地(轮歇地),还包括以种植农作物为主并附带种植桑树、茶树、果树和其他林木的土地,以及沿海、沿湖地区已围垦利用的“海涂”、“湖田”等面积。不包括属于专业性的桑园、茶园、果园、果木苗圃、林地、芦苇地、天然或人工草地面积。 农作物播种面积指实际播种或移植有农作物的面积。凡是实际种植有农作物的面积,不论种植在耕地上还是种植在非耕地上,均包括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在播种季节基本结束后,因遭灾而重新改种和补种的农作物面积,也包括在内。 有效灌溉面积指具有一定的水源,地块比较平整,灌溉工程或设备已经配套,在一般年景下当年能够进行正常灌溉的耕地面积。 农用化肥施用量指本年内实际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数量,包括氮肥、磷肥、钾肥和复合肥。化肥施用量要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试卷及参考答案20162017-国家统计局

二○一六年度全国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试卷 1.在你拿到试卷的同时将得到一份专用答题卡,所有试题均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作答不得分。 2.答题时请认真阅读试题,对准题号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以下每小题各有四项备选答案,其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本题共 40分,每小题1分。) 1.学校医务室对全校教师的血压进行了调查,该血压数据属于()。 A.定性数据B.定量数据 C.分类变量D.实验数据 2.下列不属于概率抽样的是()。 A.分层抽样B.整群抽样 C.系统抽样D.街头拦访 3.局领导欲了解本单位退休职工医药费支出情况,最适合的调查方式是()。 A.典型调查B.重点调查 C.抽样调查D.统计报表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试卷第1 页(共18页)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试卷 第 2 页 (共18页) 4.课题组于2015年底在辖区内抽样调查了1000家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下列最适合用来描述小微企业利润数据特征的图形是( )。 A .直方图 B .条形图 C .饼图 D .散点图 5.某商品销售量的算术平均数为257,方差为647,则该商品销售量的离散系数为( )。 A .25739.72%647= B .647 2.52257 = C 10.10= D .9.90%257= 6.参数估计就是用样本统计量去估计总体的参数。总体参数是一个( )。 A. 统计量 B. 随机变量 C. 未知的量 D. 已知的量 7.采用不重置抽样的方法,从全校1000名学生中抽取100名学生调查其平均生活费用支出情况。根据以往调查可知总体方差σ2为100,则样本均值的方差为( )。 A.n σ = B.2100100n σ= C.1000100110001N n n N σ --?=-- D.21001000100110010001N n n N σ--?=?-- 8.为了估计某大学学生的平均身高,已求得其95%的置信区间为(159 cm ,173 cm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点估计值为166 cm B. 点估计值为159 cm C. 点估计值为173 cm D. 点估计值为160 cm 9.“有效性”是统计学家评价估计量的一个标准,它是指( )。

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https://www.360docs.net/doc/3d16660766.html,/tjsj/ndsj/ 2010/indexch.htm 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 (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划归工业。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为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 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②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③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本年鉴中涉及的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指国有企业加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企业(即原全民所有制工业或国营工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包括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后均改造为国营工业,1992年改为国

有工业,这部分工业的资料不单独分列时,均包括在国有企业内。国有控股企业是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进行的"国有控股"分类。它是指这些企业的全部资产中国有资产(股份)相对其他所有者中的任何一个所有者占资(股)最多的企业。该分组反映了国有经济控股情况。 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织。 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 国有联营企业指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间的联营; 集体联营企业指集体企业与集体企业间的联营; 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国有企业与集体企业间的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

国家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47347

[1]农、林、牧、渔业 [01]农业 [02]林业 [03]畜牧业 [04]渔业 [05]农、林、牧、渔服务业 [2]采矿业 [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8]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1]其他采矿业 [3]制造业 [13]农副食品加工业 [14]食品制造业 [15]饮料制造业 [16]烟草制品业 [17]纺织业 [18]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皮革、毛皮、羽毛(绒) 及其制品业 [20]木材加工及木、竹、藤、 棕、草制品业 [21]家具制造业 [22]造纸及纸制品业 [23]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 制 [24]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 [25]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 料加工业 [26]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 造业 [27]医药制造业 [28]化学纤维制造业 [29]橡胶制品业 [30]塑料制品业 [31]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3]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 工业 [34]金属制品业 [35]通用设备制造业 [36]专用设备制造业 [37]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0]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 用机械制造业 [42]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 收加工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 供应业 [44]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 应业 [45]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5]建筑业 [47]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建筑安装业 [49]建筑装饰业 [50]其他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51]铁路运输业 [52]道路运输业 [53]城市公共交通业 [54]水上运输业 [55]航空运输业 [56]管道运输业 [57]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 务业 [58]仓储业 [59]邮政业 [7]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 软件业 [60]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 务业 [61]计算机服务业 [62]软件业 [8]批发和零售业 [63]批发业 [65]零售业 [9]住宿和餐饮业 [66]住宿业 [67]餐饮业 [10]金融业 [68]银行业 [69]证券业 [70]保险业 [71]其他金融活动 [11]房地产业 [72]房地产业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3]租赁业 [74]商务服务业 [1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 地质勘查业 [75]研究与试验发展 [76]专业技术服务业 [77]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地质勘查业

浙江省2019年统计继续教育答案

浙江省2019年统计继续教育答案 一.单选题 1.《新统计法》对如何提高统计的科学性作了哪些要求()(3分) A.加强统计科学研究 B.健全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 C.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 D.以上全部 正确答案:D 2.本次《统计法》修正,明确了本法的使用范围主要是()(3分) A.所有统计 B.所有统计 C.涉外统计

D.政府统计 正确答案:D 3.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其调查对象超出本部门管辖系统,其审批机构是()(3分) A.国务院 B.国家统计局 C.国家统计局或者同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 D.政府有关部门 正确答案:B 4.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的统计违法行为实施罚款处罚的最高额度是()(3分) A.1万元

B.1千元 C.5万元 D.20万元 正确答案:A 5.关于统计和统计法的表述正确的是()(3分) A.统计是对数量特征进行搜集整理分析的活动 B.《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自1983年12月8日开始施行 C.统计法是对一切统计活动进行约束活动 D.统计的首要任务是进行统计分析 正确答案:A 6.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等管理制度(3分)

A.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审核、签署、整理、归档 B.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审核、签署、整理、归档 C.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审核、签署、交接、归档 D.原始记录和统计资料,审核、签署、交接、归档 正确答案:D 7.国家统计标准()(3分) A.由国家统计局制定 B.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C.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D.由国家统计局制定,或者由国家统计局和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正确答案:D 8.搜集、整理统计资料,应当以()为基础,以()为主体,综合运用()、()

关于能源统计的问答(针对2018国家统计局)

1 问:能源消费总量如何统计?在哪发布? 答:能源消费总量是指一定地域内,国民经济各行业和居民家庭在一定时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核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一次能源;一次能源通过加工转换产生的洗煤、焦炭、煤气、电力、热力、成品油等二次能源和同时产生的其他产品;其他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其中水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是指人们通过一定技术手段获得的,并作为商品能源使用的部分。 能源消费总量是通过能源综合平衡统计核算,即编制能源平衡表的方法取得。在核算过程中,一次能源、二次能源消费不能重复计算。能源消费总量分为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和能源损失量三部分。计算公式:能源消费总量=终端能源消费量+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损失量 在全国及各地区按年度编制能源平衡表后,于次年末发布在《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 2 问:怎样查找能源统计指标数据? 答:国家统计局定期发布能源统计相关数据,一是月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上的工业生产和能源生产新闻稿(具体日期参考当年的《国家统计局主要统计信息发布日程表》)、国家统计数据库和《中国景气月报》等;二是年度指标数据,可查看国家统计数据库、《中国统计年鉴》、《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和《中国经济普查年鉴》等。 3 问:如何获取环境统计数据? 答:获取渠道包括:《中国统计年鉴》中“资源环境”章节;《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国家数据库”;国家统计局网站“专题数据”中“环境统计数据”。 4 问:分行业能源使用如何定义? 答:某一行业的能源消费统计口径指该行业在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能耗。以建筑业为例,建造房屋时起重机使用的电、挖掘机消耗的柴油等,属于建筑业能源消费。而建筑工地上使用的混凝土及金属材料等,它们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费不应计入建筑业,应归于混凝土及金属材料所属的工业部门。 5 问:煤炭可供量的统计口径是什么?

2009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009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重大项目 重点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 2009LZ001 多层次抽样调查中样本追加的应用及方法研究 艾小青 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9LZ002 我国迁移人口的数据采集、质量评价与控制 白先春 南京财经大学 2009LZ003 地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价方法研究--生产者和使用者的整合视角 蔡光辉 浙江工商大学 2009LZ004 基于属性的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及其应用 陈黎明 湖南大学统计学院 2009LZ005 统计调查方法体系及调查方式转变研究 董顺荣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 2009LZ006 一种新的判别分析方法的探索 杜子芳 中国人民大学统计学院 2009LZ007 上海市“碳排”投入产出表编制与应用研究 葛守中 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 2009LZ008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扩大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研究 耿晔强 山西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09LZ009 B-F 问题与数据质量、小康社会评价研究 龚敏庆 贵州大学数学系 2009LZ010 统计过程控制图的设计理论及其应用 郭宝才 浙江工商大学 2009LZ011 基于全面质量管理(TQM)理论的国家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研究 侯 瑜 东北财经大学 2009LZ012 实施基层统计单位一套表研究 胡品生 四川省统计局 2009LZ013 基于旅游卫星帐户的旅游统计分类与统计指标的国际通行规则研究 黎 洁 西安交通大学 2009LZ014 我国金融资金流量矩阵表的编制与分析 李宝瑜 山西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09LZ015 人口流动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贡献的统计研究 李春平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 2009LZ016 基于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研究 李慧云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 2009LZ017 中国发达城市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李 萍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 2009LZ018 官方统计成本研究 李 萍 西安财经学院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承担单位 2009LD001 建立和完善我国经常性抽样调查体系研究 陈光慧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统计学 系 2009LD002 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及评价方法研究 郭洪波 河北省统计局 2009LD003 行政记录在人口与就业统计中的应用 胡桂华 广西财经学院 2009LD004 我国所有制经济统计问题研究 李 强 国家统计局 2009LD005 现行季度GDP 测算方法的合理性及改进方案研究 ——基于地区统计数据的实证检验 周国富 天津财经大学统计系 2009LD006 地区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法研究 朱 胜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统计方法-国家统计局

统计方法 一、统计和数据 (一)统计的含义 掌握统计学的含义。了解统计在实际中的应用。 (二)数据类型 了解变量和数据的含义。掌握数据类型。 (三)数据来源与搜集数据的方法 熟悉数据来源—一手数据和二手数据及它们的来源。 了解搜集数据的方法以及不同方法的特点与应用条件。 熟悉统计调查方案的基本内容。 二、数据描述 (一)用图表展示数据 掌握频数分布表的编制方法。 掌握定性数据和定量数据的图示方法,能够根据数据的类型选择正确的统计图进行展示。 能够应用EXCEL软件编制表格和绘制图形。 了解统计表的基本结构和制作统计表的基本要求。 (二)水平的测量 了解算术平均数的含义,熟悉算术平均数的性质,掌握算术平均数的计算。 了解几何平均数的应用条件,掌握几何平均数的计算方法。 熟悉中位数、众数与四分位数的含义, 掌握中位数、众数与四分位数的计算方法。 掌握算术平均数、中位数与众数不同方法的特点和应用。 能够应用EXCEL软件进行平均数、中位数、众数的计算。 (三)离散程度的测量 熟悉测量离散程度的目的,掌握离散程度的含义。 熟悉标准差的含义以及实际中的应用,掌握极差、四分位差、标准差、方差的计算方法,理解他们的特点和应用。 能够应用EXCEL软件进行极差、四分位差、标准差、方差的计算。 三、参数估计

(一)抽样分布 熟悉总体、样本、样本量的含义。 理解样本均值抽样分布的含义及在推断中的作用。了解中心极限定理及其在统计推断中的作用。 (二)参数估计 熟悉参数估计的概念;熟悉点估计和区间估计的含义。 熟悉参数区间估计的一些基本概念;掌握一个总体的均值置信区间的估计方法。掌握一个总体的比例置信区间的估计方法。 (三)样本量的确定 掌握估计总体均值和估计总体比例时样本量的计算方法。 熟悉影响样本量的因素。 四、假设检验 (一)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了解假设和假设检验的含义。能根据实际问题合理提出原假设和备择假设。熟悉单侧和双侧假设检验的概念。 掌握假设检验的基本步骤。 了解假设检验中的两类错误。理解显著性水平的含义。熟悉临界值和拒绝域。 (二)总体均值的假设检验 掌握在总体方差已知或未知条件下,单个总体均值的检验方法。能够应用EXCEL软件进行单个总体均值的检验。 (三)总体比例的假设检验 掌握总体比例假设的检验方法。能够应用EXCEL软件进行总体比例的检验。 五、相关分析与回归分析 (一)相关分析 熟悉相关关系的基本概念和特点;熟悉相关关系的种类。 能够绘制和解读散点图。熟悉相关系数的含义和特点;掌握相关系数的计算方法。能够应用EXCEL软件进行相关系数的计算。 了解相关系数的检验。 (二)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熟悉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的概念。了解一元线性回归分析的基本内容。 理解最小二乘法的基本思想。掌握回归系数的含义。

国家统计局统计年报-197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关于一九七八年国民经济计划执行结果的公报 1979年6月27日 一九七八年,我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新时期的总任务,揭批林彪、“四人帮"的斗争取得了伟大胜利,国民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基本建设、国内外贸易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工农业总产值达到五千六百八十九亿八千万元,完成年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一点九,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二点三。国民收入在一九七七年增长百分之八的基础上,一九七八年又增长了百分之十二。 国民经济主要部门计划执行情况如下: 一、工业 一九七八年,工业总产值为四千二百三十一亿元,超过年计划的百分之一点六,比上年增长百分之十三点五。在八十种主要产品产量中,钢材、生铁、钢、原煤、原油、发电量、木材、水泥、硫酸、汽车、棉纱、纸、糖等六十八种超额完成了计划,货车、渔轮、电视机等十二种没有完成计划。 主要产品产量增长情况如下: 一九七八年产量一九七七年产量一九七八年比 一九七七年增长% 钢材 2,208 万吨 1,633 万吨 35.2 生铁 3,479 万吨 2,505 万吨 38.9 钢 3,178 万吨 2,374 万吨 33.9 原煤 6.18 亿吨 5.5 亿吨 12.4 原油 10,405 万吨 9,364 万吨 11.1 发电量 2,565.5 亿度 2,234 亿度 14.8 木材 5,160 万立米 4,967 万立米 3.9 水泥 6,524 万吨 5,565 万吨 17.2 硫酸 661 万吨 537.5 万吨 23.0 纯碱 132.9 万吨 107.7 万吨 23.4 烧碱 164 万吨 138.6 万吨 18.3 化肥 869.3 万吨 723.8 万吨 20.1 (按有效成份计算) 农药 53.3 万吨 45.7 万吨 16.6 乙烯 38.03 万吨 30.27 万吨 25.6 塑料 67.9 万吨 52.4 万吨 29.6 化学药品 4.04 万吨 3.52 万吨 14.8 发电设备 483.8 万千瓦 318.1 万千瓦 52.1 机床 18.3 万台 19.9 万台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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