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购买借壳上市不构成业务情况

反向购买借壳上市不构成业务情况
反向购买借壳上市不构成业务情况

【例题5·计算分析题】甲集团、乙集团、A公司和B企业有关资料如下:

(1)某上市公司A公司从事机械制造业务,甲集团持有A公司40%股权,乙集团持有房地产公司B企业90%股权,甲集团将持有的A公司40%股权,按3 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集团,甲、乙集团之间无关联关系;

(2)A公司将除货币资金200万元、持有的1 000万元上市公司S公司股权以外的所有资产和负债出售给甲集团。出售净资产按资产评估值作价14 800万元。

(3)A公司向乙集团发行股份,购买乙集团所拥有的B企业90%股权。发行股份总额为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8元/股。购买资产按资产评估值作价40 000万元。

交易完成后,A公司主营业务由机械制造业务变更为房地产业务。A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15 000万股,乙集团持有A公司股份为9 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60%,成为A 公司的控股股东。

(5)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及利润分配因素。

要求:

(1)判断上述重组是否反向购买,并说明理由。

(2)判断A公司重组后的资产是否构成业务,并说明理由。

(3)编制A公司向乙集团发行股份的会计分录。

(4)计算合并日合并财务报表中股本的数量及金额。

【答案】

(1)属于反向购买。

理由:上述重组合并完成后,乙集团控股A公司,控制其生产经营决策。

(2)不构成业务。

理由: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A公司出售资产后,仅剩下现金、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A公司保留的资产不构成业务。

(3)

借:长期股权投资 40 000

贷:股本 5 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35 000

(4)合并数量反映母公司(A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数量,即15 000万股;合并后B 企业原股东(乙集团)持有A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9 000/15 000),如果假定B企业发行本企业普通股在合并后主体享有同样的股权比例,则B企业应当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为3 600万股(6 000×90%/60%-6 000×90%),股本金额=6 000×90%+3 600=9 000(万元)。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证券公司借壳上市案例汇总及方案分析 案例之一: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 方案简介: 第一步: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和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的非流通股: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及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吉林敖东持有的50,302,654股非流通股,以及吉林敖东拟受让的深圳国投持有的本公司34,675,179股非流通股,合计回购84,977,833股非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5%。 第二步:S延边路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以新增股份的方式吸收合并广发证券,换股比例为1:0.83,即每0.83股广发证券股份换1股延边公路股份,吸收合并的基准日为2006年6月30日。同时,广发证券向吉林敖东支付4000万元补偿款。 第三步:S延边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缩为7.1股的比例单向缩股。缩股完成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将减少为422.32万股,该等股份即可获得上市流通权,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一年后可上市流通。 本次股改及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S延边将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迁往现广发证券注册地。 方案点评: 通过S延边路以全部资产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广发证券、非流通股股东缩股获得上市流通权等三个步骤,S延边路完成股改同时更名为“广发证券”,也即实现了广发证券的上市,届时,广发证券的总股本将达25.07亿股,接近中信证券30亿股的总股本规模。

该方案的各方权益划分:(1)S延边路第一大股东:获得S延边路的全部资产负债和人员,获得4000万元现金补偿。对价为出让46.15%的控股权,退出S延边路。(2)S 延边路原来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以股权缩股比例为0.71的方式合计获得存续公司0.17%的股权以及上市流通权,对价为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摊薄。(3)S延边路的流通股股东:合计获得存续公司3.72%的股权,其在原公司中的股权比例合计50.61%。 (4)广发证券原股东:以股权扩张比例为1.2的换股方式获得存续公司96.11%的股权;对价为支付4000万元补偿金。 案例之二:国金证券借壳S成建投 方案简介: 第一步: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以股权置换资产的方式控股S成建投:S成建投以全部资产和负债与九芝堂集团、湖南涌金和舒卡股份持有的国金证券合计51.76%的股权进行置换,按照交易价格,51.76%的国金证券股权存在溢价,这部分置换差价由成都建投向交易对方发行不超过7500万股新股作为支付对价,每股发行价格为6.44元。其中,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九芝堂集团,代表资产置入方单方面以其持有国金证券股权置换出成都建投全部资产及负债。 第二步:国金证券第一大股东以资产和现金的方式收购S成建投第一大股东的股份:九芝堂集团以所得的置出资产及1000万元的现金支付给成都市国资委,作为收购其所持成都建投47.17%的国有股权的对价,成都市国资委指定锦城投资接收置出资产。资产置换工作完成后,成都建投持有国金证券51.76%股权。 第三步:股改完成后一段时期内,S成建投吸收合并国金证券:九芝堂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成功完成后,自政策法规允许成都建投申请发行新股(或可转换公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 版)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xx)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计部目录 第一章长期股权投资1 案例1-01复杂交易中处置日的判断1 案例1-02股权转让时点的判断:工商变更登记尚未完成时是否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5 案例1-03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被合并方净资产为负数时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9 案例1-04重大影响的判断11 案例1-05以取得自身权益工具为对价处置子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9 案例1-06拆除VIE架构的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22 案例1-07附有业绩补偿条款的股权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25 案例1-08参与影视项目投资的会计处理28 案例1-09股权交易中过渡期间损益安排的会计处理31 案例1-10无偿占有上市公司出资份额的会计处理33 案例1-11房产土地未过户是否影响股权转让收益的确认35 案例1-12上市公司自联营企业(并购基金)购买资产的会计处理37 案例1-13合营企业的投资,未实缴出资时对已发生亏损的核算40 案例1-14股权转让中购买方承担的各项税费是否计入投资成本41第二章金融工具43 案例2-01负债与权益的区分43 案例2-02大宗商品远期买卖合同的会计处理48 案例2-03应收商业承兑汇票减值问题50 案例2-04以外币标

价的可转换优先股的会计处理53 案例2-05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57 案例2-06应收票据的终止确认59 案例2-07与发行股份相关的交易费用61 案例2-08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3 案例2-09以融资为目的的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65 案例2-10现金流量套期关系的指定及套期有效性测试68 案例2-11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分类72 案例2-12证券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集合计划份额并承担有限补偿责任的会计处理74 案例2-13资产管理计划劣后级份额收益权转让的终止确认77 案例2-14公允价值计量83第三章企业合并85 案例3-01企业合并类型的判断85 案例3-02购买日/合并日的判断93 案例3-0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的后续计量98 案例3-04企业合并中交易费用的处理101 案例3-05业务的判断102 案例3-06或有对价的确认与计量107 案例3-07如何判断或有支付是否属于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120 案例3-08区分企业合并的或有对价与职工薪酬125 案例3-09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否考虑评估增值部分的递延所得税129 案例3-10同时向控股股东和少数股东购买股权交易的会计处理131 案例3-1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分步购买是否构成“一揽子交易”的判断134 案例3-12同一控制下不同交易对手之间的股权置换的会计处理136 案例3-13同一控制下股权置换中的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问题140 案例3-14红筹架构拆除过程中高溢价收购WFOE公司股权的会计处理143第四章反向购买146 案例4-01被 购买方不构成业务的权益性交易146 案例4-02购买方为多个主体

分众传媒借壳上市案例研究

分众传媒搭建VIE上市、私有化退市 以及借壳上市完整股权结构变化 一、2005年VIE架构的搭建与美国上市 (一)2003年4月,江南春先生在维京群岛通过其全资控制的公司JJ Media Investment Holding Ltd.(以下简称:JJ Media)成立FMHL,持有其70%的股权。江南春为FMHL的实际控制人。经过一系列股权变动,江南春持有39.7%的股权,仍然是实际控制人。 (二)2003年4月,Focus Media(China)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FMCH) 于香港设立,经过股权转让,FMHL持有FMCH100%的股权。 (三)2003年6月,FMCH设立分众传媒,并持有分众传媒100%股权。2004年 11 月,江南春、余蔚设立分众数码,股权比例分别为90%、10%;2004年12 月,分众传媒收购江南春持有分众数码的 90%股权,分众传播收购余蔚持有的分众数码 10%股权。 (四)2003年6月,江南春持有分众传播70%股份。至2004年12月,江南春、 余蔚分别持有分众传播85%、15%的股份;2004年10月,分众广告设立,分众传播持有分众广告90%的股份,余蔚持有分众广告10%的股份。分众传播及分众广告陆续设立并收购了多家经营广告业务的子公司,开展广告经营业务。 (五)2005年3月,分众传媒、分众数码、江南春、余蔚、分众传播(及其下 属境内经营实体)分别签署了一系列的《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转让期权协议》、《技术许可服务协议》、《商标许可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借款协议》、《信托协议》。根据上述协议安排,FMHL间接控制的分众传媒、分众数码通过VIE协议控制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日常经营、高管选聘以及需获得股东批准的重要事务,从而实现FMHL对分众传播及其下属境内经营实体的实际控制。 该VIE协议签订后,分众传媒、分众传播及相关境内经营实体的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境内实体的控股关系有所简化):

反向收购案例

浅谈企业合并中的反向收购及其会计处理 非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来实现间接上市,其中一种是未形成反向购买的情形,另一种是形成反向购买的情形。所谓“未形成反向购买”的情形,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股权,取得上市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资本,从而形成了母子公司关系,然后母公司可以通过配股、权益互换等方式,将其主要资产注入已经上市的子公司,实现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的目的。例如,甲公司是非上市公司,原有股份27,000万股,现定向发行3,000万股,取得A上市公司100%的股权,A上市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于合并后的整个企业集团来说,甲公司原股东拥有合并后主体90%的股份, A公司原股东拥有10%的股份。 另一种叫做“反向购买”,它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足够的有表决权的股票取得对非上市公司的所有权,非上市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是,合并的结果,不是上市公司控制非上市公司,而是恰恰相反,是非上市公司控制了上市公司。例如,S上市公司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现定向向非上市F公司股东增发4,000万股普通股,从而享有F公司100%的股权。合并后,F公司原股东持有S公司的股权比例为80%[4,000/ (1,000+4,000)],拥有控制权;从实质上分析,这种企业合并,发行股票购买F公司的S 上市公司,不是购买方,而是成了被购买方;F公司由于拥有合并后企业集团的控制权,才是购买方。购买方与被购买方,就其实质与形式来说,恰恰是颠倒的,相反的。“反向购买“的用词,大概缘起于此吧! 反向购买,如果被购买的上市公司仅拥有现金、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即上市公司为空壳公司,应根据号《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政部财会函[2008]60文)的规定,按照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不确认商誉或损益。如果被购买的上市公司构成业务的,就应该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即合并成本与取得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损益。以上所谓构成业务是指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组合要形成一项业务,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 例如,S公司为上市公司,原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1,000万股,于2008年12月31日通过定向增发本企业4,000万股普通股,取得F公司100%股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S、F公司合并前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数据如下

借壳上市案例

借壳上市:并购上市公司的八种基本手法及经典 案例剖析 所谓借壳上市,系指非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将原上市公司资产、业务进行必要处置或剥离后,再将自己所属业务“装进”已上市公司并成为其主营业务,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本章着重结合并购实践,探讨获取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的8种具体方式。 一、协议收购:金融街集团(000402)是怎样上市的? 协议收购,指收购方与上市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的股权转让行为。协议收购是我国股权分置条件下特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收购方式。 1、借壳背景 北京金融街集团(以下简称“金融界集团”)是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全资的以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为主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金融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在当时政策环境下,房地产公司IPO有诸多困难。 重庆华亚现代纸业股份有限公司(000402,以下简称“重庆华亚”)成立于1996年6月18日,主页为纸包装制品、聚乙烯制品、包装材料等的生产和销售,其控股股东为重庆华亚的控股股东华西包装集团。 2、运作过程 为利用上市公司资本运作平台,实现公司快速发展,1999年12月27日,华西包装集团与金融街集团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华西集团将其持有的4869.15万股(占总股本的61.88%)国有法人股转让给金融街集团。 2000年5月24日,金融街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2000年7月31日,重庆华亚更名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控股”)。 之后,金融街控股将所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连同人员)整体置出给金融街集团,再由华西包装集团购回;金融街集团将房地产类资产及所对应的负债置入公司,置入净资产大于置出净资产的部分作为金融街控股

借壳上市经典案例全集

借壳上市 借壳上市定义 借壳上市是指上市公司的母公司(集团公司)通过将主要资产注入到上市的子公司中,来实现母公司的上市,借壳上市的典型案例之一是强生集团借子壳。强生集团由上海出租汽车公司改制而成,拥有较大的优质资产和投资项目。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公司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厂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相同与区别之处 借壳上市和买壳上市的共同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一种对上市公司壳资源进行重新配置的活动,都是为了实现间接上市,它们的不同点在于,买壳上市的企业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企业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从具体操作的角度看,当非上市公司准备进行买壳或借壳上市时,首先碰到的问题便是如何挑选理想的壳公司,一般来说,壳公司具有这样一些特征:即所处行业大多为夕阳行业,具体上营业务增长缓慢,盈利水平微薄甚至亏损;此外,公司的股权结构较为单一,以利于对其进行收购控股。在实施手段上,借壳上市的一般做法是:第一步,集团公司先剥离一块优质资产上市;第二步,通过上市公司大比例的配股筹集资金,将集团公司的重点项目注入到上市公司中去;第三步,再通过配股将集团公司的非重点项目注入进上市公司实现借壳上市。与借壳上市略有不同,买壳上市可分为买壳--借壳两步走,即先收购控股一家上市公司,然后利用这家上市公司,将买壳者的其他资产通过配股、收购等机会注入进去。 借壳上市企业的会计处理 针对部分有证券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反映,对于非上市公司通过购买上市公司的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交易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存在一些理解差别,财政部会计司日前发布《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明确相关问题。财政部在复函中明确,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未形成反向购买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执行。 非上市公司以所持有的对子公司投资等资产为对价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未持有任何资产负债或仅持有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不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债的,上市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号)的规定执行;交易发生时,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相关讲解的规定执行,即对于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企业合并成本与取得的上市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或是计入当期损益。 非上市公司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构成反向购买的,上市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等的规定确定取得资产的入账价值。上市公司的前期比较个别财务报表应为其自身个别财务报表。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案例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 ——以广弘控股借壳上市为例 专业名称: 申请人姓名: 导师姓名及职称: 答辩委员会(签名): 主席: 委员:

答辩日期:年月日 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差不多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差不多发表或撰写过的作品成果。对本人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日期:年月日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本人完全了解中山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

学校有权保留学位论文并向国家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送交论文的电子版和纸制版,有权将学位论文用于非赢利目的的少量复制并同意论文进入学校图书馆、院系资料室被查阅,有权将学位论文的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能够采纳复印、缩印或其他方法保存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A股市场借壳上市研究 ——以广弘控股借壳上市为例 专业: 硕士生: 指导教师: 摘要 借壳上市,是指非上市公司通过并购或其他合法方式获得上市公司的操纵权,并将自身相关资产及业务注入该上市公司,从而实现未上市资产和业务间接上市的行为。自上世纪30年代美国出现首例借壳上市后,随着资本市场的进展,借壳上市日益成为企业参与资本市场的重要手段。而在中国,由于特定的制度背景和市场环境阻碍,上市壳公司成为重要的稀缺性资源,借壳上市被众多非上市企业视为低成本快速进入A股市场的捷径。在如此的背景下,通过实际案例对借壳上市进行研究就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采纳理论研究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广弘控股借壳上市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并在基础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研究

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研究 摘要:本文希望通过对山鹰纸业反向收购案例的研究,回答两个问题:1、反向购买中会计上母公司在确认企业合并成本时,是否包含对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控制权溢价的收购成本; 2、反向购买的合并报表中计算每股收益时,自当期期初至购买日,为何采用法律上母公司向法律上子公司股东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同时也提出一个问题:企业合并会计准则如此纷繁复杂,是否是孤芳自赏,对社会、企业是否有价值? 关键词:反向收购合并成本每股收益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1年11月22日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经营范围包括纸、纸板、纸箱的制造等。 近年来我国造纸行业整体平淡运行,国内多数纸产品的产能偏大,竞争激烈,严重制约了行业景气的回升。由于需求增长放缓,加上生产要素上涨等因素,导致企业开工率不足,生产成本上升,多数企业处于低谷期。受产能扩张和市场需求减缓的挤压,多数产品市场价格下滑,盈利空间收窄,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增多。 在这样的行业背景下,山鹰纸业也是举步维艰,营业利润每况愈下,依靠政府补贴来弥补亏损,维持上市资格。 表一:山鹰纸业2010-2012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合并报表数据)单位:万元

2012年12月21日,山鹰纸业发布公司重组预案:1、山鹰纸业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泰盛实业、吉顺投资等法人、自然人购买其拥有的吉安集团99.85363%股份。2、泰盛实业以261,757,834.80元现金协议收购山鹰集团持有的山鹰纸业118,980,834股存量股份,占山鹰纸业总股本7.50%。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与山鹰集团与泰盛实业间就山鹰纸业股份转让方案互为条件、同步实施。 吉安集团成立于2002年5月28日,拥有国外废纸收购网络优势,与山鹰纸业相比,吉安集团单位产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具有相对优势,包装原纸具有成本优势;另一方面,吉安集团纸制品客户相对稳定,且主要客户均为下游行业内优质高端客户,纸制品盈利能力高于山鹰纸业。 吉安集团原系非上市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较难通过股权、公司债等方式进行融资,主要通过银行借款方式进行融资,因而其负债额较高。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融资渠道增多,可通过可转换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及银行借款等方式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最近三年吉安集团主要财务指标如下:单位:万元 山鹰纸业与吉安集团作为两家大型造纸企业,主营业务均为包装纸及纸板、纸箱的生产和销售。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将在生产规模、市场份额及盈利能力等各方面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公司将由区域性企业变为跨地区的全国性造纸企业,成为国内造纸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资产规模成倍增长,公司综合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

借壳上市及案例分析

—以国美电器上市为例 一、借壳上市基本理论 (一)借壳上市的涵义 借壳上市,就是非上市的集团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非上市资产置入到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上市。 所谓借壳,就是非上市公司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实现非上市资产的上市。 (二)借壳上市的模式 借壳上市通常有三种模式1:自有资金收购模式、定向发行模式和“定向发行+公开发行+收购”模式。其中,定向发行模式在中国股票市场全流通后,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三)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的区别 买壳上市的公司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已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公司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国美电器借壳上市案例 (一)背景介绍 2000年,黄光裕认识了俗有“金牌壳王”之称的詹培忠,开始运作如何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3月,京华自动化向Shinning Crown Holding Inc(黄光裕全资壳公司)定向配售亿股,每股价格港元(此时股价港元、每股净资产港元)。至此,黄光裕持有京华自动化%股份,成功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6月20日,京华自动化更名“中国鹏润”。 2001年国美的销售额已攀升至几十亿元,成为中国家用电器零售业第一品牌,其对资本市场的向往也是顺理成章的。2004年苏宁电器成功获批,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股票首发权”的家电商。无论是从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竞争对手的压力来看,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的上市,都已成为国美集团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国美电器的借壳上市过程 (1)2003年初,黄光裕成立北京鹏润亿福公司,并100%持股。国美集团将北京国美等18家公司股权重组国美电器。其中,北京鹏润亿福持有65%股份,黄光裕持有35%股份。 (2)2004年4月,北京鹏润亿福将其持有的国美电器65%的股权出售给Ocean Town公司。协议价格为亿港元。Ocean Town是一家BVI2公司,黄光裕通过Gome Hodings(国美控股)全资持有。 (3)2004年6月3日中国鹏润收购Ocean Town公司,从而持有国美电器65%股权。协议价格83亿港元,支付方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增发亿港元的股份;第二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发行第一批价值亿元的可换股票据;第三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发行第二批价值亿元的可换股票据。至此,黄光裕持有上市公司中国鹏润%股份,如果可转票据转化为股份,则持有97%股份。 至此完成国美电器借壳上市过程。 1参见何小锋、黄嵩.投资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 BVI公司,是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世界上避税天堂,许多人在此注册公司后异地经营。

关于反向购买的政策和准则

第九组反向收购的案例及其会计问题 成员程赛霞郭晓艳靳欢欢王玉娇孙妍张萌 我们组将样本统计的结果放在此文件中,关于各个案例的分析分别放在各个相应的文件中。 一、对反向收购的相关政策陈述: 为更好地满足企业需求,我国出台了多项举措,助推企业并购重组步入市场化时代。今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金融支持、支付手段、产业引导等方面进行梳理革新,全面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市场预计,此次政策释放的巨大红利,将推动市场化并购迎来新一轮高潮。 随后,证监会在前期市场化改革的基础上于7月11日发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取消除借壳上市之外的重大资产重组行政审批。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说,这是适应当前国民经济“转方式、调结构”战略调整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上市公司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推动并购重组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清科研究中心的报告认为,在政策鼓励下,中国并购市场表现十分活跃,随着市场对并购的重视度越来越高,未来并购市场将持续保持火热,更多的上市公司将运用并购重组扩大规模。 反向购买作为企业一种特殊的上市融资手段之一,在中国资本市场融资中曾经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许多无法达到证监会上市要求的企业通过这种途径获得了企业发展必要的资金。由于其周期短、上市成功有保障、费用相对较低,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于是,与反向收购相关的会计问题也逐渐成为热点。之后,通过反向购买方式成功借壳上市的案例潮涌华夏大地,随着操作的不断成熟,反向购买也因股票、资产的不同处理方式而变得越发复杂。而在整个反向购买发展的过程中,国内的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也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地改进。 二、对反向收购的财务准则的陈述: (1)2008 年,财政部首次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中给了反向购买下了相关定义:“并购双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交换对方股权的方式进行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后,法律上认可的母公司成为会计上确认的被购买方,法律上认可的子公司成为会计上确认的购买方,这一类企业合并即为反向购买。”从上定义可以看出反向购买法与购买法在经济行为的最大区别在于,其会计上的购买主体与法律上的主体是不一致的。 (2)在《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8 发布后不久,财政部接着又发布《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第60 号),在通知中也明确提出:“如果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但是被购买的上市公司没有达到构成业务的要件,那么非上市公司应该按照权益交易法来进行会计处理,而不应确认商誉。” (3)2009 年3 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第17 号),对反向购买中的特殊事项作出了个性化的规定:“反向购买中,如果作为被购买方的上市公司不构成业务,应按照权益交易法来进行会计处理,不确认商誉;如果作为被购买的上市公司构成业务,应按照合并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即按照合并的成本与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确认商誉或计入损益。”其中业务是指企业内部某些生产经营活动或资产负债的组合,该组合具有投入、加工处理过程和产出能力,能够独立计算其成本费用或所产生的收入等,可以为投资者等提供股利、更低的成本或其他经济利益等形式的回报。有关资产或资产、负债的组合具备了投入和加工处理过程两个要素即可认为构成一项业务。对于取得的资产、负债组合是否构成业务,应当由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借壳上市及案例分析

借壳上市 —以国美电器上市为例 一、借壳上市基本理论 (一)借壳上市的涵义 借壳上市,就是非上市的集团公司将其全部或部分非上市资产置入到其控股的上市公司中,从而实现上市。 所谓借壳,就是非上市公司借助其控股的上市公司实现非上市资产的上市。 (二)借壳上市的模式 借壳上市通常有三种模式1:自有资金收购模式、定向发行模式和“定向发行+公开发行+收购”模式。其中,定向发行模式在中国股票市场全流通后,得到了非常广泛的应用。' (三)买壳上市和借壳上市的区别 买壳上市的公司首先需要获得对一家已上市公司的控制权,而借壳上市的公司已经拥有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二、国美电器借壳上市案例 (一)背景介绍 2000年,黄光裕认识了俗有“金牌壳王”之称的詹培忠,开始运作如何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3月,京华自动化向Shinning Crown Holding Inc(黄光裕全资壳公司)定向配售亿股,每股价格港元(此时股价港元、每股净资产港元)。至此,黄光裕持有京华自动化%股份,成功控股京华自动化。2002年6月20日,京华自动化更名“中国鹏润”。 2001年国美的销售额已攀升至几十亿元,成为中国家用电器零售业第一品牌,其对资本市场的向往也是顺理成章的。2004年苏宁电器成功获批,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股票首发权”的家电商。无论是从自身发展的角度,还是从竞争对手的压力来看,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的上市,都已成为国美集团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二)国美电器的借壳上市过程 (1)2003年初,黄光裕成立北京鹏润亿福公司,并100%持股。国美集团将北京国美等18家公司股权重组国美电器。其中,北京鹏润亿福持有65%股份,黄光裕持有35%股份。 (2)2004年4月,北京鹏润亿福将其持有的国美电器65%的股权出售给Ocean Town公司。协议价格为亿港元。Ocean Town是一家BVI2公司,黄光裕通过Gome Hodings(国美控股)全资持有。 (3)2004年6月3日中国鹏润收购Ocean Town公司,从而持有国美电器65%股权。协议价格83亿港元,支付方式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增发亿港元的股份;第二部分是上市公司向黄光裕定向发行第一批价值亿元的可换股票据;第三部分是上市公司 1参见何小锋、黄嵩.投资银行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2BVI公司,是指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的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是世界上避税天堂,许多人在此注册公司后异地经营。

VIE红筹回归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及实务要点)

VIE红筹回归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及实务要点)VIE红筹回归(“VIE回归”)之前一直有,不过从去年暴风上市之后,暴风影音的市场的表现让大家刮目相看,VIE回归开始备受市场关注。另一方面,去年五月份开始,发生了很多中概股退市的案例,部分已经通过直接IPO或者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成功登陆A股,但大部分企业正在回归路上。 近期一直有市场传闻证监会在限制中概股回归,但反过来思考,优秀中概股回归应该是有利的。所以,这个事情还是应该正常推进。直接IPO时间成本高,如果希望尽快登陆A股市场的,多半会考虑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本文将对VIE 红筹回归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行分析。 VIE红筹回归的重组方案解读 案例一:分众传媒借壳七喜控股 首先是分众传媒的案例,分众传媒是中概股回归中比较典型的案例。

它基本的回归步骤:先境外一个私有化,然后再进行它的VIE的拆除重组,回来再和上市公司进行借壳。第一个关键的点,就是境外私有化的资金怎么安排,接下来,境内回归的时候,首先要把VIE拆除掉,VIE拆除是怎么样一个方式,拆除完之后再和上市公司做交易,这是一个基本的架构。 现在市场上的VIE重组有常见的几种类型,相对于分众传媒这个案例来讲,它选择的结构是用WOFE来收购这个VIE公司,VIE公司是拿牌照的,WOFE是一个外商投资企业,是境外融的钱进来的通道。它为什么选择WOFE来收购VI E?有其具体情况,这个情况和我们市场常见的反过来用VIE来收购WOFE,是相反的方向,有它的特殊性,它的特殊性在哪了?从分众传媒来讲,它是广告行业,国家对广告行业的政策监管有一个演变过程。最开始,广告行业是有外资限制的,所以,分众去美国上市的时候,选择了VIE这样的结构,包括其他类似的境外上市传媒领域,基本也都选择VIE结构。对广告领域,后来国家政策已经演变,对外资放开了,所以,当分众回来的时候,它可以选择用WOFE来作为将来注入A股的主体,相关的投资人创始人都可以落到WOFE分众传媒这个实体里,然后再以这个实体去收购下面的VIE,这是它的基本背景,行业政策对外资已经放开,中外资可以进来了。 分众传媒回来的主要环节的基本的流程

反向购买案例

反向购买案例 A上市公司于2015年3月31日通过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对B公司进行合并,取得B公司80%的股权。假定不考虑所得税影响,该项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 (1)2015年3月31日,A公司通过定向增发本公司普通股,以2股换1股的比例自B公司原股东C 公司处取得了B公司80%的股权。A公司共发行了2000万股普通股以取得B公司1000万股普通股。 (2)A公司普通股在2015年3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18元,B公司普通股当日的公允价值为每股36元。A公司、B公司每股普通股的面值均为1元。 (3)2015年3月31日,除A公司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较账面价值总额高1000万元、B公司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总额较账面价值总额高6000万元以外,A、B公司其他资产、负债项目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同。 (4)假定A公司与B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5)B公司的有关股东在合并过程中已将其持有的股份转换为对A公司股份。 (6)A公司及B公司在合并前简化资产负债表如下表所示。 A公司及B公司合并前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A公司 B公司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可出售金融资产 6000 6000 2250 2250 固定资产 4000 500018000 18000 无形资产 13000 13000 20000 26000 资产总额 23000 24000 40250 46250 应付账款 500 500 500 500 长期借款 1000 1000 9500 9500 负债总额 1500 1500 10000 10000 股本 1500 1250 1250 资本公积 1000 9000 盈余公积 4000 0 未分配利润 15000 2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500 22500 30250 36250 要求: (1)编制A公司购买日的会计分录,并计算合并后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各项目的金额。 (2)判断该项企业合并是否属于反向购买,并说明理由;如果属于,计算B公司的合并成本;如果不属于,计算A公司的合并成本。 (3)编制购买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相关调整、抵销分录。 (4)编制A公司201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A公司2015年3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项目 A公司 B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6000 2250 长期股权投资36000 固定资产 4000 18000 无形资产 13000 20000 商誉 0 0 资产总额 59000 40250

A股上市与借壳上市详细流程图(经典)

A股上市与借壳上市详细流程图(经典)国内上市流程图 ?辅导 ?制作申报材料阶段 ?证监会审核阶段

?发行上市阶段 增发/配股业务流程 ?确定融资意向上市阶段 ?制作申报材料阶段

?证监会审核阶段 ?发行上市阶段 )改制阶段 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 拟改制公司

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 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 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 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 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券商 制定股份公司改制方案; 对股份公司设立的股本总额、股权结构、招股筹资、配售新股及制定发行方案并进行操作指导和业务服务; 推荐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各方的业务关系、工作步骤及工作结果,充当公司改制及股票发行上市全过程总策划与总协调人; 起草、汇总、报送全套申报材料; 组织承销团包A股,承担A股发行上市的组织工作。 会计师事务所 各发起人的出资及实际到位情况进行检验,出具验资报告; 负责协助公司进行有关帐目调整,使公司的帐务处理符合规定: 协助公司建立股份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则务管理制度; 对公司前三年经营业绩进行审计,以及审核公司的盈利预测。 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出具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公司并购重组下的价值创造(下) 2019年06月26日 三、案例总结 (一)广发证券借壳S延边路上市 广发证券借壳上市是一个经典的案例,由于其自身历史发展中的污点和频繁的IPO暂停遭遇,使得其想到了这个途径来上市。选定S延边路作为壳公司与时任广发证券总裁的董正清有很大关系,也与两家公司背后的大股东吉林敖东的推手密不可分。 借壳方案:一是S延边路全部资产和负债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吉林敖东所持有的非流通股;二是S延边路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广发证券;三是S延边路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按1∶0.71的比例缩股;四是吸收合并完成后,S延边路更名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最终这场时间跨度超长的借壳上市在重重阻力下艰难完成,期间爆出的“董正清内幕交易案”、“广发证券股权纠纷案”给借壳上市带来了非常多负面的影响。 总结来说,借壳上市的具体方案涉及无数细节,比如非流通股的处理、壳公司的人员、资产、债务移交、借壳公司的资产、债务移交,如何完成管理人员、管理章程、注册地、公司名称的变更等,如何应对小股东、如何应对关联交易等,但这些都属于相对可控的,主要的问题还是以下几个: 1.达成借壳协议难,借壳上市之前寻找到合适的壳已经很不易,能够达成借壳协议更加不易。 2.政府干预难躲避,上市公司的壳资源在过去都是通过额度制得到的,地方政府不会轻易放弃壳资源,在借壳工程中需要做好政府的工作。 3.财务重组有风险,公司在买壳过程中可能会不慎陷入壳公司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中。 4.借壳成本难把控,借壳过程中难以做到消息保密,一旦发生消息泄露,借壳目标二级市场的价格就会扶摇直上,这无疑将加大买壳成本。 广发证券的情况属于第一个,但是他们利用壳公司与借壳公司关系密切,有幕后提手,以及壳公司S延边路控制权相对集中的优势,较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二)博盈投资收购案例 博盈投资在本次收购交易中至少实现了三个价值提升: 1.低价买了斯太尔动力,往前两三年这个价格是不可想象的。 2.将斯太尔发动机国产化,市场打开之后,发动机制造成本将会从三万欧元降低到几千欧元,其中蕴含着巨大的市场空间,其中有两个开发中的新技术也将是革命性的改变。 3.把这个项目推向资本市场,利用资本市场的溢价,同时也向投资者分享价值。 不过,价值的实现最终取决于一个现实:斯太尔动力技术是否真的如其描述的那样“具有革命性的意义”,以及其国产化的进程。斯太尔技术曾经在上世纪80年代引入中国,并成为中国重型卡车领域内的通用技术,至今依然在使用。 公告中斯太尔动力的计划于2013年3月量产的主力机型2.1升的M14发动机在国内同级别产品中并不算最为先进的,其在扭矩、推力等技术指标上,相比国内车企并不领先。 而曾使用斯太尔技术的潍柴动力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目前潍柴有自己的研发团队,行业内各家车企也纷纷成立了自己的发动机公司,独立发动机公司推广起来不再像以前那么容易。 博盈投资本次收购中还存在的问题是,其所采取的多种手段和方式实际上利用了监管的灰色地带或法规中尚未考虑到的不足之处,是擦边球行为。因此加强相关领域的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相关法规对于资本市场的有序运行有重要意义。 该案例成功实施了,监管层默许这种做法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但是却引起了投行界的质疑:连实际控制人都已经变更了的资产重组还不能算重大资产重组?那投资者的利益如何保障。因此后续能否沿革学习博盈投资的做法,证监会是否会出台相关的限制措施,监管方应该尽早给出明确的表态。 英达钢构投资的4亿元现金来源并没有披露,背后的资金提供者、实际控制人被隐瞒的可能性十分大,这也引起了投资者的不满,认为这有悖于证监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的宗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提高透明度,才能让市场形成有效监督。 (三)蓝色光标收购博杰广告 蓝色光标此次收购行动是其扩大自身经营业务,实现广告产业实力积累的重要行动。最终给蓝色光标带来的结果是很好的。本次收购案中有四处创新之处: 1.分步并购。蓝色光标首先以自有资金17820万元对博杰广告进行增资持有其11%的股份,拿出诚意满足交易对方的一定资金需求,进行初步绑定。 2.奖惩机制。交易方案中设计了对价调整的条款,即对本次交易定价根据盈利实现比例建立梯级对价调整安排。 3.避税安排。标的公司、融资平台博杰投资及为解除红筹架构设立的其他有限合伙企业,均设立于西藏山南区,系基于当地国地税部门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基于当地15%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考虑。 4.相关承诺。为保证标的公司稳定运行,与相关人员就任职期限承诺、不竞争承诺、兼业禁止承诺进行约定,同时对员工作出股权激励安排。 (四)蓝色光标股票激励计划

关于反向购买的理解

反向购买小结 一、概念理解 简单的说,就是购买方成了购买后的子公司,被购买方成了购买后的母公司,那么如何实现的呢?很简单,四个字,股权置换,即被购买方发行股份通过置换,获取购买方的原股东持有的购买方的股权,交换后,被购买方持有购买方的股权,而购买方原股东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我们知道,其实这样并不一定构成反向购买,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案例,甲公司定向发行股份,取得对乙公司的控制权,那么如何判断这是否属于反向购买,也就是要判断甲公司作为母公司是否是被购买方,我们要看甲公司向乙公司原股东定向发行后,乙公司原股东持有的甲公司股份是否能够对甲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产生控制,如果能,则乙公司为购买方,甲公司为被购买方,为反向购买,如果不能,则不属于反向购买。举例说明: A上市公司要购买B公司,A定向发行股票作为对价,从B公司股东手中获取B公司股权。如此,则B公司原股东获取了A上市公司股权,如果获取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超过50%,即,达到了控制,则构成反向购买。何谓反向,就是本来是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买B的股权,结果是A上市公司反而被B的原股东控制,成为了被控制方。会计上实质重于形式,法律形式上的被购买方B公司成了会计实质上的购买方。 二、合并成本与商誉的计算 (1)教材中,是先计算假定股份发行数,再乘以相应的B公司每股股份公允价得出的合并成本。不管是实务中的评估,还是教材中的每股公允价,在合并报表中均需要体现股本,这里的股本就是B公司原股本*购买比例加上假定增发数,假定增发数如何快速计算,按照教材原话“B公司原股东享有的A上市公司股权比例,假定B企业发行本企业普通股在合并后主体享有同样的股权比例”计算得出。比较晦涩,其实计算很简单,比如A上市公司以2股换1股,置换B公司股份,那么现在反过来,视为B公司以1股换2股,置换A公司股份就行了,所以,A公司原股本1500万,增发1800万股,为获取B公司900万股的股份,反向购买下,假定增发数为,B公司以多少万股置换A公司原股本1500万股?置换比例为1:2,答案很快出来,750万股。OK,再比如仅置换B公司90%股份,即810万股,那么A公司需要花810*2=1620万股,反过来,B公司仍要拿出750万股,置换A公司1500万股。这么说来,其实B公司假定增发股份的计算,与A购买B多少股权比例无关,这个结论很有用! 实务中,合并成本往往按照B公司评估的公允价值,商誉为合并成本减去A上市公司合并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 (2)实务中购买后的股本仍然按照上市公司的股本加上为本次购买实际增发数,但是金额按照上述假定计算的法律上子公司的股本加上假定发行数的金额,即股本结构是上市公司的结构(股票数量及种类),股本金额按照法律上子公司的金额,二者差额入资本公积,比如上市公司股本加增发后的股数之和为3300万股,法律上子公司假定增发后的股本为1100万股,那么反映在合并报表中的股本金额为3300万,同时冲减资本公积2200万,如此,反映的金额为1100万,即为法律上子公司的金额。实务中如此处理,是为了让合并报表的股本结构与个别报表一致,便于报表使用者理解。该处理已与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技术联络小组沟通过,初步意见也是接受这种处理。 (3)对于上市公司发行股本同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非上市公司问题,比如A上市公司原股本1500万股,增发1800万股另加2000万现金购买B公司100%股权,B公司股本为900万股。现符合反向购买,那么B假定增发的股份数如何计算?2000万现金在计算假定增发时,如何考虑? 该2000万现金可以看作是会计上被购买方净资产的减少,最终也是体现为对合并报表层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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