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的通知(1)1

关于使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的通知(1)1
关于使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的通知(1)1

十一类疫苗预防接种知情同意书

家长姓名: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城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 年度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脊髓灰质炎(脊灰)是由脊灰病毒所致的急性传染病。临床主要表现为发热、咽痛及肢体疼痛,部分病例可发生肢体麻痹,严重病人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本病多发生于小儿,故俗称“小儿麻痹症”。

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是预防脊灰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糖丸,为白色固体糖丸。每粒重1克。

【接种对象】主要为2个月龄以上的儿童。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脊髓灰质炎,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4剂,2、3、4月龄各接种1剂,4岁再接种1剂。每1人次用剂量1粒。其它年龄组在需要时也可服用。

【接种部位和途径】口服。

【接种反应】口服后一般无副反应,个别人有发热、恶心、呕吐、腹泻和皮疹,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发热、患急性传染病者;患免疫缺陷症、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

【特别说明】根据流行病学资料分析,肛周脓肿者接种本产品后发生疫苗相关麻痹的概率明显高于普通人群。建议肛周脓肿者暂缓接种本产品,并在肛周脓肿痊愈后到指定医院检测免疫功能。

如果免疫功能检测结果正常,建议可接种本产品。如果免疫功能检测结果不正常,建议暂缓接种本产品。首次免疫功能检测不正常者,建议每年追踪检测,如果检测正常,建议接种本产品;如果不正常,继续暂缓接种本产品。

【其他注意事项】本品只供口服,禁止注射。本品系活疫苗,应使用37℃以下的温水送服,切勿用热水送服。接种前后30分钟内避免喂奶。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3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第4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乙型肝炎,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新生儿),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3剂次,第0、1和6个月各接种1剂。新生儿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接种部位和途径】于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不良反应】个别人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中、低度发热,一般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发热、患急性或慢性严重疾病者,对酵母成分过敏者。

【其他注意事项】受种者在接种时如正处于乙肝潜伏期,接种本品可能不能预防乙肝感染。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200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重组乙型肝炎疫苗第3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麻疹和风疹都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儿童和青少年。麻疹临床表现为高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皮疹,婴幼儿感染麻疹后的并发症是引起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风疹临床表现为低热、皮疹、耳后及枕后淋巴结肿大及关节痛等,孕妇感染风疹易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

接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是预防以上两种疾病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为冻干疫苗,呈乳酪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橘红色澄明液体。复溶后每瓶0.5ml。

【接种对象】8个月龄以上的麻疹和风疹易感者。本产品可替代麻疹疫苗、风疹疫苗的接种。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麻疹和风疹,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8月龄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儿童8月龄时接种1剂次,剂量0.5ml。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次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对鸡蛋有过敏史者;妊娠期妇女。如对育龄妇女进行接种,接种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其他注意事项】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本疫苗可与腮腺炎活疫苗同时接种。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白喉是由白喉棒状杆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临床特征为局部灰白色假膜和全身毒血症症状,重症病例可并发心肌炎和神经末梢麻痹。破伤风是由破伤风芽孢杆菌引起,通过污染的伤口传播。破伤风杆菌可产生破伤风毒素,破坏神经的正常抑制性调节功能,以致肌肉痉挛运动失调,产生肌肉强直和阵发性痉挛的症状,最后可因窒息、心力衰竭死亡。

接种白破疫苗是预防以上两种疾病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吸附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为乳白色悬液,含防腐剂,包装为每安瓿2.0ml。

【接种对象】12岁以下儿童。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白喉破伤风两种疾病,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

【免疫程序和剂量】儿童6周岁时接种1剂次,剂量0.5ml。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本品局部可有红肿、疼痛、发痒或有低热、疲倦、头痛等,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局部可能有硬结,1-2个月即可吸收。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患严重疾病、发热者;有过敏史者;注射白喉或破伤风类毒素后发生神经系统反应者。

【其他注意事项】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麻疹风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200

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都是由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主要发生在儿童和青少年。麻疹临床表现为高热、咳嗽、流涕、眼结膜充血、皮疹,婴幼儿感染麻疹后的并发症是引起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流行性腮腺炎临床表现为单侧或双侧腮腺炎非化脓性肿痛、发热,还能引起脑膜炎、脑膜脑炎、睾丸炎、卵巢炎和胰腺炎等并发症。风疹临床表现为低热、皮疹、耳后及枕后淋巴结肿大及关节痛等,孕妇感染风疹易导致胎儿先天性畸形。

接种麻风腮疫苗是预防麻疹、流行性腮腺炎和风疹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为冻干疫苗,呈乳酪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橘红色或粉红色澄明液体。复溶后每瓶0.5ml。

【接种对象】8个月龄以上的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易感者。本产品可替代麻疹疫苗、腮腺炎疫苗和风疹疫苗的接种。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麻疹、腮腺炎和风疹,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18-24月龄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儿童18-24月龄儿童月龄时接种1剂次,剂量0.5ml。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后一般无局部反应。在6-10天内,个别人可能出现一次性发热反应以及散在皮疹,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成人接种后2-4周个别人可能出现一过性关节痛反应,通常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患严重疾病、急性或慢性感染者、发热者;对鸡蛋有过敏史者;妊娠期妇女。如对育龄妇女进行接种,接种后3个月内应避免妊娠。

【其他注意事项】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应使用本疫苗。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百日咳是由百日咳杆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以阵发性及痉挛性咳嗽终止时伴有鸡鸣样吸气吼声为特征,常合并肺炎及脑病而导致婴儿死亡。白喉是由白喉棒状杆菌引起,通过呼吸道传播,临床特征为局部灰白色假膜和全身毒血症症状,重着病例可并发心肌炎和神经末梢麻痹。破伤风是由破伤风杆菌引起,通过污染的伤口传播。破伤风杆菌可产生破伤风毒素,破坏神经的正常抑制性调节功能,以致肌肉痉挛运动失调,产生肌肉强直和阵发性痉挛的症状,最后可因窒息、心力衰竭死亡。

接种百白破疫苗是预防以上三种疾病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为乳白色悬液,含防腐剂,包装为每安瓿0.5ml。产品采用无细胞工艺,不良反应相对较少或更轻微。

【接种对象】3个月~6周岁儿童。本产品可替代全细胞百白破疫苗产品接种。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三种疾病,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18-24月龄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4剂,第3、4、5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每剂接

种0.5ml。

【接种部位和途径】臀部或上臂外侧三角肌肌内注射。

【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有的接种部位轻度红晕、痒感或有低热,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即自行消退。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有癫痫、神经系统疾病及惊厥史者;有过敏史者;患急性传染病(包括恢复期)及发热者,暂缓注射。

【其他注意事项】接种时应交替更换接种部位;注射后出现高热、惊厥等异常情况者,不再接种后续剂次。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3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第4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A群脑膜炎多糖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氏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有发病急、变化快、危害大的特点。流脑病人和带菌者是本病的传染源,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发病以儿童为主。其临床主要表现为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粘膜瘀点和脑膜刺激征,严重者可有败血症休克及脑实质损害。脑膜炎双球菌分为13个血清群,常见的有A、B和C群。

接种流脑疫苗是预防流脑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A群脑膜炎多糖疫苗,为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澄明液体。

【接种对象】主要为6月龄以上~15周岁的少年儿童。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A群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流脑,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6-18月龄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2剂,在6-18月龄内完成,每1人次用剂量为0.5ml;第1、2剂次间隔3个月。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本疫苗反应轻微,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一般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应暂缓接种。

【其他注意事项】本产品为流脑A群疫苗,接种后只针对A群脑膜炎双球菌产生免疫力。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A群脑膜炎多糖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A群脑膜炎多糖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由脑膜炎奈瑟氏双球菌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该病有发病急、变化快、危害大的特点。流脑病人和带菌者是本病的传染源,主要通过空气飞沫传播,发病以儿童为主。其临床主要表现为高热、剧烈头痛、频繁呕吐、皮肤粘膜瘀点和脑膜刺激征,严重者可有败血症休克及脑实质损害。脑膜炎双球菌分为13个血清群,常见的有A、B和C群。

接种流脑疫苗是预防流脑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为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澄明液体。复溶后每支0.5ml。

【接种对象】2周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在流行区的2岁以下儿童可进行应急接种。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A群和C群脑膜炎双球菌引起的流脑,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3周岁和6周岁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2剂,在3岁和6岁时完成,每1人次用剂量为0.5ml;第1、2剂次间隔3年。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本疫苗反应轻微,偶有短暂低热,局部稍有压痛感,一般可自行缓解,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癫痫、抽风、脑部疾患及有过敏史者;肾脏病、心脏病及活动性结核;急性传染病及发热者应暂缓接种。

【其他注意事项】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A群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甲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甲肝”)由甲肝病毒引起,通过饮食传播。甲肝临床表现起病急,发热,伴恶心、呕吐、肝区疼痛等胃肠道症状,部分人出现黄疸。甲肝是我国最常见急性传染病这一,在病毒性肝炎中发病率最高,占急性病毒性肝炎的50%左右。

接种甲肝疫苗是预防甲肝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冻干甲型肝炎减毒活疫苗,为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澄明液体。复溶后每瓶1.0ml。

【接种对象】18月龄以上的甲型肝炎易感者。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甲型肝炎,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18月龄儿童),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每1人次用剂量为1.0ml。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注射后少数人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红肿,一般在72小时内自行缓解,偶有皮疹出现,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身体不适,腋温超过37.5℃者。患急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免疫缺陷或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者,过敏体质者。

【其他注意事项】注射过免疫球蛋白者,应间隔1个月以上再接种本疫苗。妊娠期妇女慎用。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流行性乙型脑炎(以下简称“乙脑”)是由乙型脑炎病毒所致的中枢神经系统急性传染病。本病传染源为病人和动物(猪、牛、羊、马、狗、鸡等),通过蚊子等叮咬将病毒传播给健康人而发病。多见于夏秋季,临床上急起发病,有高热、意识障碍、惊厥、强直性痉挛和脑膜刺激征等,少数人在病愈后可留有智力减退、失语、痴呆、瘫痪等后遗症。

接种乙脑疫苗是预防乙脑的有效手段。

【疫苗品种】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为淡黄色疏松体,复溶后为橘红色或粉红色澄明液体。复溶后每瓶0.5ml。

【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健康儿童以及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接种原则】为了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向上述人群推荐接种本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凡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免疫程序规定的受种者(8月龄和2周岁),接种本产品属第一类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其他人群接种则属于第二类疫苗,由公民自费并自愿受种。

【免疫程序和剂量】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每1人次用剂量为0.5ml。

【接种部位和途径】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皮下注射。

【不良反应】个别儿童可能出现一过性发热反应,一般不超过2天,可自行缓解,偶有散在皮疹出现,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如有严重反应,需及时与接种单位联系或到医院就诊,进行相应治疗。

【禁忌】发热,患急性传染病、中耳炎、活动性结核或心脏、肾脏及肝脏等疾病者,体质衰弱、有过敏史或癫痫史者;先天性免疫缺陷者,近期或正在进行免疫抑制剂治疗者;妊娠期妇女。

【其他注意事项】受种者在受种后应在现场留观30分钟。

到目前为止,任何疫苗的保护效果都不能达到100%。少数人接种后未产生保护力,或者仍然发病,与疫苗本身特性和受种者个人体质有关。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查看产品说明书。若本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与产品说明书发生冲突的,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为了保障受种方的知情同意权,特向其告知上述内容,如不理解,可向接种单位咨询。受种方充分理解后自愿决定是否接种本产品。

受种方不愿接种,签字在我不同意接种一栏;受种方愿意接种,请填写受种方信息及签名。签名的知情同意书交给接种单位存档2年。受种方如需保留知情同意书,可向接种单位索要空白知情同意书。

本知情同意书在任何方面均不应理解为生产厂家或接种单位对本产品的推销或促销。

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第1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第2剂

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不同意接种。受种者/监护人:日期:

受种者/监护人住址:

受种者/监护人联系电话:

印制单位(公章):

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类

卡介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传染病,通过呼吸道传播,肺部是常见感染部位,可累及全身多器官系统,传播到脑部可引起结核性脑膜炎。 【疫苗作用】预防儿童结核病,特别是对婴幼儿结核性脑膜炎和粟粒型肺结核有预防作用。 【接种禁忌】 1?对该疫苗所含任何成分过敏者。 2?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 3?免疫缺陷、免疫功能低下或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者。 4.患脑病、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5?妊娠期妇女。 6.患湿疹或其他皮肤病患者。 【不良反应】 1?常见不良反应:一过性发热、红肿、化脓、溃疡、淋巴结肿大。 2?罕见不良反应:严重淋巴结反应。 3?极罕见不良反应:骨髓炎、过敏性皮疹、过敏性紫癜、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注意事项】 1?家族和个人有惊厥史者、患慢性疾病者、有癫痫史者、过敏体质者、哺乳期妇女慎用。 2?注射免疫球蛋白者至少间隔1个月以上接种本疫苗。 3?未接种卡介苗的小于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及以上儿童不予补种。 4?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疫苗保护率并非100%。 5?接种后请在现场留观30分钟。 6?接种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严重者请及时就医。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不明事项请咨询接种医生。接种此疫苗由政府承担全部费用。

预防乙型病毒性肝炎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 【疾病简介】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是由乙肝病毒引起的传染病,主 要经血传播(如不安全注射等)、母婴传播和性传播。感染乙肝病毒后可成为乙肝病毒携带者,感染年龄越小,成为慢性携带者可能性越大,部分人可转化为慢性乙肝患者,甚至发展为肝硬化或肝癌。 请您认真阅读以上内容,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不明事项请咨询接种医 生。因疫苗特性或受种者个体差异等因素,疫苗保护率并非100%。接种后请在现场 留观30分钟。接种后如有不适,请及时告知接种医生,严重者请及时就医。 接种者/医生(签名):日期:年月日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接种方法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费)种类及接种程序 年(月)龄接种疫苗 出生时乙肝疫苗(第1剂次)卡介苗 1月龄乙肝疫苗(第2剂次) 2月龄脊灰疫苗(第1剂次) 3月龄脊灰疫苗(第2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1剂次)4月龄脊灰疫苗(第3剂次)(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2剂次)5月龄(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3剂次)6月龄乙肝疫苗(第3剂次)流脑疫苗A群(第1剂次) 8月龄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次) 1-1.5岁甲肝减毒活疫苗流脑疫苗A群(第2剂次) 1.5-2岁麻腮风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第4剂次) 2岁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次) 3岁流脑疫苗A+C群(第1剂次) 4岁脊灰疫苗(第4剂次) 6岁白破疫苗流脑疫苗A+C群(第2剂次) 注:按照河南省统一安排,甲肝疫苗力争到2010年实施免费接种。

常用疫苗的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考图例)

接种2剂次,儿童8月龄和2周岁各接种1剂次。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剂次,儿童8月龄接种2剂次,2周岁和6周岁各接种1剂次。 9. 接种1剂次,儿童18月龄接种。甲肝灭活疫苗接种2剂次,儿童18月龄和24—30月龄各接种1剂次。 10.出血热疫苗出血热疫苗 接种3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14天接种第2剂次,第3剂次在第1剂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11.炭疽疫苗接种1剂次,在发生炭疽疫情时接种,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和病人不能接种。 12.钩体疫苗钩体疫苗接种2剂次,受种者接种第1剂次后7—10天接种第2剂次。疫苗免疫程序见附表。 各接种1剂次,第1剂在出生后24小时内尽早接种。 2. 接种1剂次,儿童出生时接种。 3. 接种4剂次,儿童2月龄、3月龄、4月龄和4周岁各接种1剂次。 4. 接种4剂次,儿童3月龄、4月龄、5月龄和18—24月龄各接种1剂次。无细胞免疫程序与百白破疫苗程序相同。无细胞供应不足阶段,按照第4剂次至第1剂次的顺序,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百白破疫苗;不足部分继续使用百白破疫苗。 5. 接种1剂次,儿童6周岁时接种。 6.麻腮风疫苗(麻疹(Measles)、(Mumps)、(Rubella))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年版) 2016年11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2.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2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说明 (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

射频治疗知情同意书

射频治疗知情同意书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射频治疗前告知暨知情同意书 根据《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的》的规定,执业医师对就医者实施治疗前,必须问就医者本人或其监护人书面告知治疗相关事项,并取得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的签字同意,先依法告知如下: 一、禁忌症 严重的精神异常,严重心理障碍,严重心、肺、肾功能不全,系统性红斑狼疮或卟啉病等易被光激发的疾病,免疫抑制性疾病包括艾滋病和 HIV感染、使用免疫抑制疗法治疗部位有创伤或感染等,有心脏起搏器、自动除颤器等电子设备,两周内有旅游、日光浴等皮肤暴晒史,怀孕或哺乳,存在有不切现实期望的患者等。 二、医疗风险 1、治疗即可反应:轻微潮红、轻微水肿、面部微热感。 2、治疗后的情况:由于个体存在较大差异,每个人恢复情况可能会有较大差 别,一般会出现以下反应: 轻微潮红、轻微水肿、面部微热感,一般治疗后1-3小时消失,极少数人持续数小时。 极少数人可能发生红斑、水肿、水疱、疗效较慢或不确切、原发性皮肤过敏、敏感加重。 3、疗效:射频治疗是一种无创治疗,促进胶原再生,具有延缓皮肤衰老、紧 致、提升塑形的作用,属常规治疗保养仪器,治疗需循序渐进,多次长期治疗保养才能到达一定效果,治疗后胶原增生需要一个逐步的过程,所以需要一定量和时间后才能肉眼见到效果。由于个体差异,每个人的疗效存在一定的差别,请理解。 4、 三、注意事项 每次治疗前需照相存档,只是记录皮肤初始状态和观察治疗效果的需 要,根据医疗资料管理规定,院方不会单方面宣传或他用,但院方有权 选作学术交流或资料刊用;拒绝拍照需写书面声明,并放弃对治疗效果 的异议。 如近期刚进行过面部注射等项目,请提前告知医生,医生会帮您调整治 疗时间。 术后要注意防晒,涂抹防晒霜,避免在阳光下暴晒。 治疗当天或第二天,使用温水洁面,不要使用冷水,动作保持轻柔。 治疗后请注意补水,多使用保湿产品及面膜。 一周内不要蒸桑拿、汗蒸、高温瑜伽等很热的场所,不要剧烈运动或大 量出汗的动作等。 为了获取最大疗效,通常要求每2周重复治疗一次,6-10次为一个疗 程,可持续多个疗程,效果更佳。 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进一步咨询,如有不适,请立即来院复诊。 四.院方承诺

肺癌分子靶向治疗知情同意书

肺癌分子靶向治疗知情同意书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临床诊断 病理诊断 靶向治疗方案 靶向治疗方式:全身□胸腔内□其他: 医生已告知我患有,需要进行靶向治疗。 其他 潜在风险和对策 分子靶向治疗是治疗肺癌的一种新方法。本次靶向治疗药物是一种选择性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其作用机制包括竞争EGFR-TK催化区域上Mg-ATP结合位点,阻断其信号传递;抑制有丝分裂原活化蛋白激酶的活化,促进细胞凋亡;抑制肿瘤血管生成。该药物可引起局部或全身的毒副作用,甚至导致严重并发症,特此向患者或代理人说明靶向治疗可能存在的下列风险: 1. 皮肤反应如皮疹、瘙痒、皮肤干燥、指甲异常、痤疮及脓疱性皮疹,过敏反应如血管性水肿和荨麻疹,极罕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和多形红斑;

2. 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厌食、腹泻、口腔黏膜炎及继发的脱水口腔溃疡,偶可见胰腺炎; 3. 全身反应常见乏力、脱发、体重下降、外周性水肿; 4. 肝损害; 5. 眼科常见结膜炎和睑缘炎、弱视,少见可逆性角膜糜烂,有时伴睫毛生长异常,极罕见角膜脱落、眼部缺血/出血; 6. 出血; 7. 呼吸系统常见呼吸困难,少见间质性肺病,严重者可危及生命甚至导致死亡; 8. 药物过敏反应; 9. 治疗无效。 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 我理解根据我个人的病情,除上述风险以外,还可能出现以下特殊并发症或风险: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患者知情选择 我的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进行的治疗及治疗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他治疗方法并且向我解答了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我完全理解此次治疗的必要性和存在的风险,并同意上述治疗方案。 我同意在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我的病情对预定的治疗方式作出调整。 我并未得到治疗百分之百成功的许诺。 我理解根据我个人的病情,我可能出现上述所交代并发症以外的风险。 我授权医师对操作涉及的病变器官、组织、标本及影像资料等进行处置,包括病理学检查、细胞学检查、科学研究和医疗废物处理等。 我已如实向医生告知我的所有病情,如有隐瞒,一切后果自负。 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医生陈述

(完整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XX6年版)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下简称扩免)后新增疫苗的补种原则,详见下列具体疫苗的补种原则部分。 (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同时接种原则 1.不同疫苗同时接种: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2.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202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附件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 1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20年版) 2. 两剂次麻腮风疫苗免疫程序从2020年6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实施。 3. 选择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选择乙脑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四剂次接种程序;乙脑灭活疫苗第1、2剂间隔7~10天。 4. 选择甲肝减毒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一剂次接种程序。选择甲肝灭活疫苗接种时,采用两剂次接种程序。 - 2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20年版) 第一部分一般原则 一、接种年龄 (一)起始接种年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年龄。 (二)儿童年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腮风疫苗第1剂、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第2剂、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 3 -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二、接种部位 疫苗接种途径通常为口服、肌肉注射、皮下注射和皮内注射,具体见第二部分“每种疫苗的使用说明”。注射部位通常为上臂外侧三角肌处和大腿前外侧中部。当多种疫苗同时注射接种时,可在左右上臂、左右大腿分别接种。 三、同时接种原则 (一)不同疫苗同时接种:两种及以上注射类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严禁将两种或多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 (二)不同疫苗接种间隔:两种及以上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接种。灭活疫苗和口服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疫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间隔不做限制。 (三)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同时接种,如选择不同时接种,应优先保证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四、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 4 -

乳腺癌改良根治术手术知情同意书

***HOSPITAL 手术知情同意书 姓名:***住院号:*** 姓名:***性别:女年龄:56岁住院号:*** 尊敬的患者: 您好! 根据您目前的病情,您有此手术适应症,医师特向您详细介绍和说明如下 内容:术前诊断、手术名称、手术目的、术中拟使用高值医用耗材和仪器、术 中或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手术风险及替代医疗方案等。帮助您了解相关知 识,作出选择。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术前诊断】 ___乳腺癌(左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拟行手术指征及禁忌症】乳腺肿瘤保守治疗无效,并肿瘤性质不明,继续增 大,延期手术,增加手术风险。无手术禁忌症。 【替代医疗方案】根据您的病情,目前我院主要有如下治疗方法和手术方式: 1.乳腺良性疾病--乳腺肿物麦默通微创旋切术、乳腺肿物切除活检术,前者微 创,美容效果好,但花费较高。 2.乳腺恶性肿瘤--根据临床分期,可选择保乳+前哨淋巴结活检术、乳腺癌改 良根治术、乳腺单纯切除、乳腺单纯切除+前哨淋巴结活检术、保留乳头乳晕复 合体乳腺癌改良根治术等,保乳可减少身心创伤,恢复快,但术后需加辅助放 疗。 【建议拟行手术名称】 _____左乳癌改良根治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术目的】去除病灶,缓解症状,明确诊断,控制疾病发展或达到根治目 的。 【手术部位】胸部 【拟行手术日期】2020年02月03日

***HOSPITAL 手术知情同意书 姓名:***住院号:*** 【拒绝手术可能发生的后果】肿瘤继续增大,延误治疗,延期手术困难并风险增加。 【患者自身存在高危因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值医用耗材】术中可能使用的高值医用耗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费√部分自费√超过千元(详见使用自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告知同意书) 手术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如下手术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手术式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医生告诉我可与我的医生讨论有关我手术的具体内容,如果我有特殊的问题可与我的医生讨论。 1.我理解任何手术麻醉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我理解此手术可能发生的风险及医生的对策: 1) 局麻药物过敏;2)若活检冰冻病理证实为恶性,则改为全麻下行乳腺癌改良根治术; 3) 术中损伤胸长、胸背神经,血管及邻近器官,引起相应肢体运动障碍、出血及周围脏器损伤,严重者可危及生命;4)术后切口愈合不良;切口出血、血肿、脂肪栓塞等;5)如手术中快速冰冻结果与石蜡切片结果有出入,或冰冻病理难以确诊,以石蜡切片结果为准,可能需要行二次手术;6)术后乳腺外形改变,如缺如、不对称等;7)改良根治手术创伤较大,术后可出现皮瓣坏死、皮下积液、血肿、术后患侧局部感觉或运动功能障碍、患侧上肢水肿,影响功能、手术区域皮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度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一)起始免疫年(月)龄:免疫程序表所列各疫苗剂次的接种时间,是指可以接种该剂次疫苗的最小接种年(月)龄。 (二)儿童年(月)龄达到相应疫苗的起始接种年(月)龄时,应尽早接种,建议在下述推荐的年龄之前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应剂次的接种: 1.乙肝疫苗第1剂:出生后24小时内完成。 2.卡介苗:<3月龄完成。 3.乙肝疫苗第3剂、脊灰疫苗第3剂、百白破疫苗第3剂、麻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第1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2剂:<12月龄完成。 4.A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18月龄完成。 5.麻腮风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或甲肝灭活疫苗第1剂、百白

破疫苗第4剂:<24月龄完成。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

细胞免疫治疗知情同意书

安阳县总医院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知情同意签字书 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住院号 临床诊断: 过敏史: 病理诊断: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方法: 自体免疫细胞治疗是将自体免疫活性细胞经过体外扩增后输入患者体内,直接杀伤肿瘤细胞和病毒,调节和增强机体免疫功能的一种治疗方法,但在治疗过程中仍有少数患者可能发生以下情况: 1.采集细胞过程中可能发生: a.低钙反应:口唇麻木、四肢无力、震颤等。 b.低血容量反应:心悸、心慌等。 c.血管损伤,静脉炎,血栓。 d.抗凝剂过敏,出血倾向加重。 e.危重情况:急性心肌缺血、呼吸困难等。 f. 采集细胞数量不足需多次采集。 g.由于非人为因素导致采集不能完成:机器故障、采集管路缺陷、患者自身情况等。 2.细胞体外培养可能发生:培养细胞污染,需再次采血;细胞生长缓慢,培养时间延长。3.细胞回输过程中可能发生: a.治疗部位红肿、疼痛、搔痒和溃疡。 b.畏寒、发热、疲乏、胸闷、恶心呕吐。 c.兴奋、失眠,可自行缓解。 d.过敏、低血压、毛细血管渗漏综合症。4.治疗无效,病情进展。 5.其他不可预料的并发症(如心跳停止)。 医生详细向我说明了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的应用方法、预期疗效和治疗中可能出现的情况,本人已完全了解《自体免疫细胞治疗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和含义。经过慎重考虑,本人决定接受该项治疗,并特此声明自愿承担由此治疗方法带来的各种风险和责任。 本人郑重授权:该医师在为我实施治疗过程中,如出现预先告知及其无法预测的危及生命的情况,该医师可根据医疗抢救原则,实施其抢救生命的一切措施。 患方签字:患者或委托人身份证号: 与患者关系: 医师签字:20 年月日

免疫细胞技术治疗知情同意书(定稿)

**************医院 免疫细胞治疗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岁科别: 床位号: 住院(门诊)号: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同志:你们好! 感谢你们对我院的信任,我们将竭诚为你们服务,争取使病员早日康复。为了使您对病情有所了解,并使您在诊疗过程中能积极地配合我们,现将您的疾病情况及您在住院期间所要注意的事项向您告知: 1,您目前的诊断和病理报告: 2,目前建议采取的治疗措施:免疫细胞治疗(患者曾经做过手术、化疗、放疗或其他治疗,但疗效欠佳或病情得不到控制,或是其他原因。) 3,【告知内容】:首先医师承诺将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操作。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免疫细胞技术治疗是一种新的临床治疗技术,与其他的临床治疗技术一样,在治疗疾病的同时,有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风险,特别是由于患者病情特殊或者个体差异时,或其他一些不可预知的因素的影响,这些在目前的医学技术领域内完全避免是不现实的,也是目前的科学水平所达不到的。如果您决定接受免疫细胞技术治疗您的疾病,我们提醒您可能发生以下一些意外情况: 1)发热反应; 2)过敏反应; 3)感染; 4)个别患者因个体差异等原因治疗后效果不明显,临床症状和体征的改善与您的期望存在偏差;甚至治疗无效,或症状及体征加重; 5)其他: 4,应注意的事项: 1)请您如实全面提供过去病史及病情经过,以便我们更好地分析病情。 2)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定授权委托书。 3)请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师会诊,或擅自外购药品服用,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4)住院期间如需咨询或有什么要求和建议,可随时向床位医师或值班医护人员提出,我们将尽可能给予帮助。 5)住院期间请不要擅自离院,以免发生意外,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将自行负责。 6)其他: 5,【患者声明】:我已经阅读了上述有关本次治疗的介绍,并且有机会就本次治疗与医生讨论并提出问题。我提出的所有问题均得到满意的答复。我已经充分了解并且愿意接受免疫细胞技术治疗可能产生的风险和受益。 患者签名:医师签名: 或家属签名: (与患者关系)年月日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版)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 (2016版) 12月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配合《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我委组织编写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现将《国家免疫规划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6日 附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 一、一般原则

6.乙脑减毒活疫苗第2剂或乙脑灭活疫苗第3剂、甲肝灭活疫苗第2剂:<3周岁完成。 7.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1剂:<4周岁完成。 8.脊灰疫苗第4剂:<5周岁完成。 9.白破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第2剂、乙脑灭活疫苗第4剂:<7周岁完成。 如果儿童未按照上述推荐的年龄及时完成接种,应根据下述疫苗补种通用原则和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要求尽早进行补种。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补种通用原则 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14岁以下的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对未曾接种某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根据儿童当时的年龄,按照该疫苗的免疫程序,以及下文对该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原则中规定的疫苗种类、接种间隔和剂次进行补种。 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应优先保证儿童及时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情况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品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含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中有特别说明的情况除外。 4.针对每种疫苗的具体补种建议以及2007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

注射治疗知情同意书1

注射治疗知情同意书 请仔细阅读下列内容,并在您看过的选项方框中勾画,例如:√ □医生已于本人确认,本人适合使用本产品。 □本人未处于经期、怀孕或哺乳期。 □无疱疹性湿疹病史或可能发生疱疹复发。 □无严重多发性过敏反应或者过敏体质者。 □近六个月内局部未曾接受过激发炎症反应治疗(如:激光和化学剥落术,液氮冷冻术)。 □之前无注射其他药物后遗症或医生建议不采用注射美容方法的患者。 □在治疗的区域无癌变或癌前病变者,局部未曾接受放射治疗。 □无重要脏器严重疾病史,或自身免疫性病史,如风湿、红斑狼疮等,或免疫功能障碍病史,如患有艾滋病等。 □本人已确认在即将进行注射的部位,未曾注射过永久性填充剂。 □因注射方法或个体差异因素,导致注射局部组织发生坏死、结痂、脱皮、感染,以及形成浅表瘢痕等情况极为罕见。 □注射后少部分人会在注射部位出现针孔反应,轻微发生淤青或少量出血。通常此些情况能在几个小时或几天后消失。 □对称部位在注射后不能保证完全对称,请与医生协调以调整注射效果。 □注射部位局部可能出现皮肤颜色改变、红斑、水肿、疼痛、瘀伤、敏感或局部硬结。极少数患者产生暂时的肿结。这些可能发生于治疗后几周或几个月内,因个体差异,持续时间不同。大多数患者的上述症状会随时间推移逐渐消退。 □根据皱纹的严重程度,注射剂量的不同,不同个体体质差异等因素,治疗效果会有所差异,一般维持六个月以上,补充注射有助于延长保留时间及效果。 注射治疗情况 注射部位: 使用剂量:ml 麻醉方式:□表面麻醉药膏□麻醉剂□注射前冰敷□无麻醉 本人同意文本已经给出充分的信息,同时医生已经详细告知本人注射治疗相应事项,包括适应症、预期治疗效果、治疗效果维持时间、禁忌症、警告、注意、副作用、预期不良事件等。本人提出的问题也得到满意的答复。本人自愿进行治疗。 患者签字(正楷):日期: 医生签字:日期: 医疗机构名称:

国自然患者知情同意书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目前我们正在开展一项关于“胶质瘤...的靶向治疗及其与患者预后相关性的研究”,该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将历时4年时间完成。 本知情同意书提供给您一些信息以帮助您决定是否参加此项研究,如果您同意加入此项研究,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如有任何疑问请您向负责该项研究的研究者提出。 一、研究项目背景和目的: 胶质瘤细胞内存在多种转录因子、miRNA及多条信号通路异常表达,三者共同作用促进肿瘤进展。阐明关键miRNA在信号通路中上下游调控机制,研发靶向治疗药物和评价患者预后情况是本研究的关键所在。申请人前期发现胶质瘤中miR-27a表达上调,且与转录因子c-myc的表达密切相关,而文献挖掘分析得出miR-27a与凋亡信号通路关系紧密,故拟进一步验证miR-27a与转录因子c-myc的调控关系,寻找其下游靶基因,并分析与患者预后的相关性,继而确立“c-myc→miR-27a→基因靶向治疗/预后标志物”的新型调控模式,将基础研究与临床应用紧密结合。本研究可揭示c-myc转录调控miR-27a进而调控凋亡信号通路的新机制,并为研发靶向miRNA治疗药物奠定基础,揭示其与患者预后的相关性。 本研究将在...医院进行,预计要收集60例星形细胞肿瘤组织,60例相应癌旁组织;60例上述星形细胞瘤患者血液,60例非肿瘤患者(颅脑损伤患者)血液。 二、参与试验的内容和过程: 本项目将于20..年1月始,术前收集60例星形细胞瘤患者及60例非肿瘤患者(颅脑损伤患者)血液标本。同时收集60例上述星形细胞瘤患者术后标本及相应瘤旁组织,对星形细胞瘤患者进行随访(术后第一年每3月1次,术后第2年每6月1次,以后每年1次直至患者死亡),并于每次随访抽取外周血6mL进行检测。 如果您同意参与这项研究,我们将对每位受试者进行编号,建立病历档案。在研究过程中我们需要采集一些您的术后组织标本,将由专业人员为您取样,您的标本仅用于本项目的临床研究。 三、研究可能的收益 通过对您的标本进行检测将有助于对您的预后做出分析,为您日后的治疗及随访提供有益的信息。 此项研究同时能为胶质瘤的靶向治疗提供重要的理论依据及新的靶点。 四、参加本项目的风险及补偿措施 本研究不会对您的身体、心理及社会关系等造成伤害,更不会对您的疾病诊断和治疗产生负面的影响。整个研究过程接受...医院伦理委员会的监督,研究过程中如遇到任何疑问可向研究医生咨询。 五、隐私问题

脐血干细胞移植知情同意书

附件1 与本项目相关的《知情同意书》样本

山西医学科学院山西大医院 脐血干细胞移植患者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医生已告知我需要进行治疗。治疗的适应症及术前准备一般流程: 1.移植术前讨论参加人员:。 2.目前治疗患者本病的方法:。 3.脐血干细胞移植的适应症: <1>.患者疾病诊断明确; <2>.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目前脐血干细胞移植为治愈疾病的较合适选择; <3>.患者查体无脐血干细胞移植的禁忌症,符合移植要求; <4>. 有可以采用的脐血干细胞来源及必要的经济支持。 4.移植术前的准备: <1>.已对患者病情进行评估,已完成供患者查体,并再次确认HSCT的适应症及移植时机; <2>.根据需要对患者、供者及其家属提供必要的指导; <3>.患者与供者关系:,HLA相合情况:相合。 <4>.预处理方案为:,移植物来源:。 5.移植的一般流程: <1>.患者药浴,进洁净室,行中心静脉插管。 <2>.进行移植前预处理(方案如上所述)。 <3>.按常规进行骨髓和/或外周血造血干细胞输注。 <4>.防治脏器损害、感染及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5>.残存白血病监测、免疫重建、远期合并症的防治与随访。 HSCT后的效果:预计非复发死亡率约20%左右,复发率约10%左右,但对于高危白血病,复发率增高。

治疗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造血干细胞移植可能动发生的一些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治疗方案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医生告诉我可与我的医生讨论有关我治疗的具体内容,如果我有特殊的问题可与我的医生讨论。 1.我理解任何治疗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我理解此治疗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医生的对策: 1) 主要脏器损害:原因包括既往化疗药物累积毒性、预处理药物毒性、感染、贫 血、出血等因素和其它具有使用适应症的药物可能的副作用。心脏、肝、肾、肺、脑等主要脏器的重度损害可危及生命,轻度脏器损害可恢复。相应防治措施会尽可能减少上述因素的损害程度,但不能完全杜绝上述损害的发生。 2) 干细胞输注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和急性左心衰竭;预防措施为输注前应用抗过敏药物、监测出入量及输液速度; 3) 感染:接受移植患者属免疫功能低下人群,易患各种病原导致的感染,内源性病原可活化为活动性感染。感染的临床表现不典型,不同于免疫功能正常病人,病情变化快,抗感染治疗难度大。各种抗感染药物及支持措施的应用大大改进了疗效,但重度感染仍可危及生命。 4) 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异基因移植急性GVHD发生率50%~70%,重度GVHD 死亡率较高。慢性GVHD对生活质量有一定影响,少数严重者可危及生命。抗GVHD措施包括各种免疫抑制剂、相关感染防治措施和支持治疗。 5) 未植入:现行移植方案下异体造血干细胞不植入率约为1%~4 %。 6) 复发:移植后血液病仍存在复发风险。相应措施包括:定期随访;调整免疫抑 制剂;供者淋巴细胞输注(DLI);化疗;二次移植及采用相应靶向药物预防和治疗如格列卫等。 7) 其他合并症:PTLD(应用ATG患者发生率稍高为10%-20%),出血性膀胱炎,脑出血;贫血;不育;继发肿瘤等。应对措施包括血象监测,输血,酌情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时间标准表格免费接种.doc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程序时间表(免费接种) 年(月)龄 出生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8 月 18 月 18- 2 3 4 6 周疫苗名称时龄龄龄龄龄月龄龄24 周周周岁 龄月岁岁岁 龄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麻疹)√ 麻腮风疫苗(麻腮、麻疹)√ 乙脑减毒活疫苗√√ A 群流脑疫苗√ (间隔3个月)√ A+C 群流脑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说明:√代表一剂次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 疫苗接种对象月接种 接种部位(年)龄剂次 乙肝疫苗0、 1、 6 月龄 3 上臂三角肌 卡介苗出生时 1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脊灰疫苗2、3、4 月龄, 4 4 周岁 百白破疫苗3、4、5 月龄, 4 上臂外侧三角肌18- 24 月龄 白破疫苗 6 周岁 1 上臂三角肌 麻风疫苗 8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麻疹疫苗) 麻腮风疫苗(麻腮 18- 24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疫苗、麻疹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8 月龄 ,2 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A 群流脑疫苗6- 18 月龄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A+C流脑疫苗 3 周岁 ,6 周岁 2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甲肝减毒活疫苗18 月龄 1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出血热疫苗(双价)16- 60 周岁 3 上臂外侧三角肌 炭疽疫情发 生时,病例或 1 炭疽疫苗病畜间接触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者及疫点周 围高危人群 8 月龄( 2 剂 乙脑灭活疫苗次),2 周岁 ,6 4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周岁 甲肝灭活疫苗18 月龄 ,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24- 30 月龄 接种 接种剂量 / 剂次备注 途径 肌内 酵母苗 5 μ 出生后 24 小时内接种第 1 剂次,第 1、 2 剂 g/0.5ml ,CHO苗 10 注射次间隔≥ 28 天 μ g/1ml 皮内 0.1ml 注射 口服 1 粒第 1、2 剂次,第2、 3 剂次间隔均≥ 28 天 肌内 0.5ml 第 1、2 剂次,第2、 3 剂次间隔均≥ 28 天 注射 肌内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0.5ml 注射 皮下 30μ g/0.5ml 第 1、2 剂次间隔 3 个月 注射 皮下 100μ g/0.5ml 2 剂次间隔≥ 3 年;第 1 剂次与 A 群流脑疫 注射苗第 2 剂次间隔≥ 12 个月 皮下 1ml 注射 肌内 1ml 接种第 1 剂次后14 天接种第 2 剂次,第 3 注射剂次在第 1 剂次接种后 6 个月接种 皮上 0.05ml (2 滴)病例或病畜的直接接触者不能接种 划痕 皮下 0.5ml 第 1、2 剂次间隔 7- 10 天 注射 肌内 0.5ml 2 剂次间隔≥ 6 个月 注射 注: 1. CHO 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 g/ml 。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

免疫抑制剂治疗知情同意书

免疫抑制剂治疗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门诊)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医生已告知我患有疾病,需要使用免疫抑制剂治疗。 免疫抑制剂主要通过抑制机体免疫反应,减轻组织损伤,控制病情发展,是目前常用的控制自身免疫病病情进展的治疗药物,可用于多种自身免疫疾病的治疗。 治疗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以下免疫抑制剂治疗可能发生的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治疗方案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 1.我理解此治疗过程可能发生的风险: )1)可能出现骨髓抑制: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或贫血。 )2)可能出现胃肠道刺激症状:恶心、呕吐、厌食等以及肝功能异常等。 )3)可能出现机体免疫功能抑制,增加感染的机会。 )4)可能有较小的机率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 )5)可能有较小的机率出现出血性膀胱炎、性腺抑制和周围神经炎等。 )6)长期大量使用可能增加恶性肿瘤的风险。 )7)部分患者治疗效果不佳。 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 根据我个人的病情,我可能出现未包括在上述所交待并发症以外的风险: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患者知情选择 ●我的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进行的治疗及治疗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 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我同意在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我的病情对预定的治疗方式做出调整。 ●我并未得到治疗百分之百治疗成功的许诺。 ●我授权医师对治疗中切除的病变器官、组织或标本进行处置,包括病理学检查、细胞学检查 和医疗废物处理等。 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下行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医生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治疗方式、此次治疗及治疗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患者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患者表示知情并同意。 医生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吉非替尼靶向治疗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观察

吉非替尼靶向治疗联合化疗对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观察 发表时间:2019-11-19T14:06:26.627Z 来源:《医药前沿》2019年29期作者:刘云1 冯震2 阎超1(通讯作者) [导读] 作为目前临床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与致死率的一种恶性肿瘤,关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过程中采取常规化疗的方式。 (1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泌尿内科山东青岛 266035)(2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内科山东青岛 266003) 【摘要】目的:观察临床非小细胞肺癌采用吉非替尼靶向治疗联合化疗治疗的效果。方法:随机选取我院在2016年1月-2018年1月收治的42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单盲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1例,对照组采用单纯化疗方式治疗,观察组则在此基础上联合吉非替尼靶向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与免疫功能的改善状况。结果: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同时两组患者免疫功能比较,观察组的CD4+、CD4+/CD8+显著高于对照组,而CD8+相较对照组明显降低,观察组患者免疫功能改善状况明显优于对照组。比较结果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结论:吉非替尼靶向治疗联合化疗,不仅可提升临床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同时也有助于患者机体免疫功能的进一步改善,具有较高临床价值。 【关键词】非小细胞肺癌;吉非替尼靶向;化疗 【中图分类号】R73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9)29-0101-02 作为目前临床具有较高的发病率与致死率的一种恶性肿瘤,关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过程中采取常规化疗的方式,由于其较差的敏感性从而导致诸多不良反应的发生。因此,作为一种表生长因子受体络氨酸激酶抑制剂,吉非替尼靶向方式的治疗临床应用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以我院收治的42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在2016年1月-2018年1月收治的42例非小细胞肺癌患者,采用单盲法将其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各21例。其中对照组男性患者14例、女性7例,年龄为50~76岁、平均为(62.75±4.79)岁,病理分期包括15例Ⅲ期与6例Ⅳ期;观察组男性患者16例、女性5例,年龄为52~75岁、平均为(63.25±5.15)岁,病理分期包括13例Ⅲ期与8例Ⅳ期。两组患者均经我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并自愿签署本次研究知情同意书。其一般资料比较无显著差异(P>0.05)。 1.2 方法 给予对照组患者主要以吉西他滨与顺铂的化疗方案,在其化疗当日与间隔7d后予以1250mg/㎡的静脉滴注,并在半小时内完成;同时在化疗当日给予75mg/㎡顺铂的静脉滴注。其3周为1个疗程,并在间隔7d后持续进行下1个疗程的治疗。观察组则在对照组的基础上予以250mg的吉非替尼进行1次/d的连续治疗,其每进行3周的治疗后间隔7d为1个疗程。两组患者均予以4个疗程的持续治疗。 1.3 观察指标 观察两组患者经4个疗程治疗后的近期临床疗效,其评定指标包括:完全缓解是指患者肿瘤完全消失;部分患者是指患者肿瘤消失超过一半以上;无变化是指:患者肿瘤体积并无明显减少的急性;病情进展则是指患者肿瘤体积有明显增大,并同时发现有新的病灶[1]。另外,以抽取外周静脉血,依据流式细胞仪对其T细胞亚群进行检测,评定患者免疫功能指标包括:CD4+、CD8+、CD4+/CD8+。 1.4 统计学分析 数据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进行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x-±s)表示,进行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显著高于对照组,见表1;同时两组患者免疫功能比较,观察组的CD4+、CD4+/CD8+分别为 (49.24±7.25)%、(1.72±0.32)显著高于对照组的(44.23±6.13)%、(1.34±0.15),而CD8+为(22.34±5.42)%相较对照组的(27.34±6.25)%明显降低,观察组患者免疫功能改善状况明显优于对照组。比较结果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3.讨论 依据相关部门调查结果显示,肺癌的5年生存率仅为10%左右。而作为肺癌中常见的一种类型,非小细胞肺癌具有较大的占比,其中包括鳞癌、腺癌及支气管肺泡癌等可占约80%的比例[2]。但在实际临床中约有35%左右的患者在确诊时病症已发展至晚期,从而失去了最佳的治疗时机,导致患者的生命健康造成严重的威胁。 在此次研究中,采用化疗的方式对非小细胞肺癌进行治疗,其中吉西他滨可对癌细胞的增殖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同时可参与癌细胞DNA的修复、合成、破坏与复制,也是目前该症化疗的一种常用药物。而作为一种广谱的抗癌药,顺铂可对DNA复制以及癌细胞的结构具有一定的破坏效果,两药合用可有效控制非小细胞肺癌病情的进展,同时对其癌细胞体积具有缩小的功能,从而实现患者生存期的延长。依据临床实际应用效果得知,该化疗方案的应用具有较高的副作用,对于患者机体具有较大的伤害性,往往患者难以承受持续的化疗[3]。 此次研究表明,以化疗方案应用的基础上予以吉非替尼靶向治疗,可有效利用其正常细胞与癌细胞之间生物学方面的差异,并将癌细胞作为特定的靶点,对其信号传导与血管的生成予以有效的阻断,从而使其迅速凋亡,具有较为理想的抗癌效果,并且具有组织毒性小的特征[4]。同时可对T淋巴细胞具备有效的调节作用,从而使患者的免疫能力得以明显的改善。与李雅,常红莉,王哲[5]研究结果一致,其中对于免疫能力CD4+的升高,以及对于细胞免疫能力抑制性CD8+的降低,其靶向药物可通过下游靶分子机制的增强使其免疫能力得以明显的提升。其结果表明,观察组患者的临床有效率为90.48%显著高于对照组的66.67%,比较结果存在显著性差异(P<0.05)。 综上所述于吉非替尼靶向治疗联合化疗,不仅可提升临床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效果,同时也有助于患者机体免疫功能的进一步改善,具有临床应用价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