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

一、关于EPC总承包商的法定资质问题

建筑活动资质管理制度,是我国《建筑法》规定的基本制度。《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对于项目总承包资质,虽然《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建设[1992]805号)给予了明确规定。但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颁布后,《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总承包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被废止。目前尚未见到对工程总承包资质的有关新规定出台。在此情况下,现实经济活动中,总承包商从事EPC总承包应否具备资质,应该具备何种资质,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EPC总承包商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其理由是:实行资质管理,是我国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应该严格执行,EPC总承包活动既然同时包括设计活动及施工活动,那么,EPC总承包商自然就应依法具备这两个方面的相应资质。

另一种观点认为:EPC总承包商只需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中的一种资质即可,但其不具备资质的活动应该分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来实施。实践中可以采用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方式进行工程总承包。建设部办公厅在《关于工程总承包市场准入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03]573号)中明确指出“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因此,工程设计企业可以在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但工程的施工应由具有相应施工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

对比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符合我国建筑法的基本规定,风险较小,建议采用。第二种观点中联合体内部各单位之间如何分工协调,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实践中产生众多矛盾,风险较大,不建议采用,并且实践中已经有很多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写明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二、关于EPC总承包项目的业主要求与合同变更问题

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对未来的项目的理解可能还只是一些概念、技术要求和标准等原则性的内容,没有相应的设计图纸,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的具体环节并不明确。因此,EPC总承包工作内容不象单独的施工合同那样,在合同签订时就非常明确、具体。这就要求总承包商能够充分理解业主提出的项目建设意图,并依据业主对功能、设计准则等的基本要求,以及业主提供的事先勘测考察现场情况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来完成设计任务。设计任务在得到业主批准后,总承包商再确定工程实施细节,进而编制施工计划并完成整个工程。EPC总承包的这一特点决定了业主强调最终项目使用功能;业主承担支付义务的是固定合同总价。

业主对项目的这种抽象要求、以及合同双方对于项目仅有文字约定而无图纸约定的事实,常常导致总承包商的承包范围难以确定,业主对总承包商设计文件的一些修改意见,往往被业主视为是符合工程预期目的的设计优化而不是设计内容的变更。为避免纠纷,合同双方应当具体定义业主的项目要求并以此作为调整合同价款的依据。业主的项目要求应该采用具体与概括相统一的办法,明确竣工工程在功能方面的特定要求,包括范围、质量以及要求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等。

三、关于业主审批设计文件效力及其法律后果问题

EPC总承包合同一般规定,“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的任何数据或资料,不免除总承包人承担的设计、采购、施工责任。总承包人被认为在投标前已经仔细地审查了业主要求。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不对业主要求的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总承包人应该对业主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的正确性负责。在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对业主要求中的下列数据和资料准确性、完整性负责:(a)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预期目的的说明;(b)竣工工程的检验标准和性能标准;(c)一个有经验的尽责的总承包人无法核实的数据和资料;(d)合同其他部分明确约定由发包人负责的数据和资料。”

由此可见,EPC总承包商依约承担着严格的设计责任,这是业主批准设计文件不免除其设计责任的重要原因。

需要明确的是,如果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批准影响到合同中业主项目要

求的实质性变化,也可能引起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为避免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分歧和异议,在EPC总承包项目中,业主与总承包商应当事前明确约定业主批准对承包商的具体影响,包括对承包范围的影响,对施工质量的影响,对工期、对工程价款的影响等。

四、关于EPC总承包项目的交付标准及其违约责任问题

在EPC总承包项目中,除了详细约定业主要求外,还应详细约定最低性能标准条款和竣工后检验条款。“最低性能标准”条款对总承包商提出了更高的技术和管理要求,需要总承包商对项目更大程度的把握,无论是设计能力还是材料设备采购、土建、安装都要满足最低性能的标准,否则将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最低性能标准条款相对应的是竣工后检验条款。竣工后检验条款的内容是指,某些大型工业项目在工程或区段竣工交付运行一段时间后,工程或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参数是否达到业主项目要求中规定的“最低性能标准”。

五、关于EPC总承包模式的担保与保险问题

为进一步转移和分散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在拟定大型市政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合同条款时,要特别强调承发包双方的履约担保措施。在承发包合同条款中,要设定承发包双方的互相担保措施,合同条款内容中既应设定承包商的履约保证、出具预付款和进度款保函;也应设定发包商即业主的支付保函条款。在此前提下,应注重要求承包商的同业担保的同步适用,即承包商在提供各种保证、保函的同时,还应设定具有相同资质、相同履约能力的承包商作为万一出现违约事件承包合同被解除时随时可替代的备选的承包商。同业担保从法律上来看,实质上就是预先设定替代履行人,在发生解约的情况下,替代履行人代为履行被解约的承包商没有完成的工程承包任务。同业担保人一般由投标入围的未中标人承诺设定,以确保建设项目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质量要求顺利完工。

在承包商提供有效担保措施的同时,还应要求承包商购买必要的、完备的工程保险。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人身事故保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材料、设备的货物运输险、盗抢险等,并且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对保险的购买主体、费用承担和相应义务予以明确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浅谈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及控制措施

浅谈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及控制措施 发表时间:2019-03-28T16:04:34.53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35期作者:李功伟 [导读] 本文结合总承包商在EPC合同履约中的风险分析,并提出了有益的控制措施以备参考。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摘要:总承包商作为合同履约主要的风险承担者,应加强对EPC项目全过程合同风险分析,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本文结合总承包商在EPC合同履约中的风险分析,并提出了有益的控制措施以备参考。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商;合同风险;控制措施 1.引言 近年来,我国为加强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推进了工程总承包模式(EPC模式)。EPC项目建设周期长,涉及利益方多,法律关系较复杂,以传统的合同风险管理模式对EPC项目进行管理显得较为困难。因此,总承包商对EPC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展开分析,制定有效措施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对高效推进EPC项目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2.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分析 2.1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特点 EPC合同范围一般包括设计、施工、采购和试运行服务等。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总承包商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委托给专业承包商并签订分包合同。其具有以下特点: (1)快速跟进管理。在EPC合同中,总承包商在项目初期就开始考虑设计、采购和施工全过程控制,可以有效地加强设计、采购和施工统筹安排,快速跟进管理,从而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1]。 (2)总承包商承担风险较大。与传统的合同风险相比,自然风险、经济风险等项目实施过程中绝大部分风险由总承包商进行承担。对总承包商来说,EPC合同管理具有高风险性。如果总承包商应对不当,将会面对较大损失的可能[2]。 2.2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分类 在EPC项目中,总承包商的合同风险涉及项目全过程。下面将从前期阶段、设计阶段、采购阶段、施工阶段四个方面对合同风险展开分析。 (1)前期阶段合同风险分析 前期阶段主要指投标阶段。总承包商依据初步设计方案提交投标报价,将引起成本和工期风险。因此,总承包商应加强事前风险评估,包括业主实力、项目自然环境、地方政策等风险因素[3]。此外,合同订立条款的遗漏、歧义所导致的争议也将增加总承包商的合同风险。 (2)设计阶段合同风险分析 设计是EPC项目开展采购、施工任务的基础,直接影响采购和施工的进度和成本。因此,设计阶段合同风险分析对总承包商来说也极为重要。设计阶段合同风险主要表现为各专业设计衔接不当影响项目进度,地质条件与招标文件不符引起总承包工作量的增加和工期的拖延,与业主沟通不及时引起的项目进度滞后以及设计方案不满足要求造成施工无法开展或返工等风险[4]。 (3)采购阶段合同风险分析 总承包商需要采购的材料、设备种类繁多、数目庞大,同时还要经过询价、招标、采购实施、验货等流程。EPC项目周期较长,物价的波动上涨同样是总承包商不可忽视的风险之一。综上,总承包商在采购阶段的风险主要表现为材料设备供应延迟影响项目工期、采购质量不合格造成成本增加以及对市场估价不准、物价上涨带来的风险[5]。 (4)施工阶段合同风险分析 在施工阶段,总承包商需要投入大量的生产要素完成工程施工。施工过程中不确定因素所引发的风险带来的后果可能更为严重。施工阶段合同风险主要表现在工程变更索赔,施工过程中管理人员对合同责权利不明确、风险意识不强、资金管理不到位、施工协调不善所引起的工期、成本、质量风险等。 3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风险的控制措施 本文将EPC合同按照项目进展顺序把风险控制阶段分为三大阶段,即前期阶段、实施阶段和项目结束后评价阶段,并制定相应的合同风险控制措施。 3.1前期阶段控制措施 (1)重视项目信息调查工作。在合同签订前,总承包商应对业主声誉、支付能力、项目自然环境、地方政策等进行全面调查,同时还要对项目本身的法律风险进行调查评估。结合调查结果对项目展开综合预评估,并对后期订立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从而加强事前控制。 (2)研究合同双方权责,针对性地化解风险。在EPC合同签订后,业主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不再承担责任,而总承包商就要对这种不准确性和缺失性带来的风险买单。所以,总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一定要深入研究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时发现资料里潜在的风险,从合同的规范性和全面性入手,从而规避风险。 (3)重视合同条款的严密性 合同条款的严密性是指合同整体应保持结构严谨、合同条款之间不矛盾、描述精简并无歧义。严格把控合同条款的严密性可有效地规避与业主的纠纷。 3.3 实施阶段控制措施 3.3.1加强设计风险控制 设计对项目总工期和总成本影响较大,总承包商必须采取控制措施来降低设计风险。首先加强与业主沟通并通过实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背景和环境条件,获得业主的真实想法。其次,要选择优秀设计分包商,在订立设计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责利,明确设计进度目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规定合同常见法律风险与其防范对策

-- 实用标准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与国际接轨之承发包模式,一方面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完全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

其截然割裂开来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充分满足了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风险的确定性以及工程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和需求,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有着诸多利好因素,但是,就作为实施主体的承包方来说,其间隐含的风险则不可不重视之。法务处在结合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几个项目实施经验、参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 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及参考中国建筑总公司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拟就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希望为公司稳步推进和实施“造船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 采购- 施工(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 )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

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 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 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 的承发包模式。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99 )《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FIDIC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EPC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 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还与设计文档 --- --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范(1)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X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合同模式去实现。对于从事对外工程总承包(EPC)的企业如何基于EPC 合同模式特点,防X与控制风险呢? EPC 合同特点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X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

计过程的管理工作。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EPC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高水平的管理,就有机会获得较高的利润。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按计价方式划分,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承办补偿合同三种类型。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调值单价合同、固定工程量总价合同、管理费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中的价格是固定不变的,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项目合同审查要点定稿

EPC合同审查 一、EPC合同模式概况 EPC合同模式源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1995年出版的《设计—建造总承包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1999年出版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以及《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等国际工程承包普遍使用的合同范本。EPC(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总承包模式,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具备EPC总承包施工能力的公司,由其承担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及项目管理和施工管理等工作,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全面责任,直至向业主提交一个符合业主要求、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式。 与传统承包模式相比,EPC承包模式存在如下不同:①承包的范围不同,EPC 总承包商要对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全面负责;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EPC 总承包只向业主负责,业主也只是针对总承包商,分包商和供货商只对EPC 总承包负责,与项目业主没有直接的关系。在传统的施工总承包模式中,对于分包工程,分包商要和施工总承包商一起向业主负责,承担连带责任。③资质要求不同,在不同的国际EPC总承包项目中,有的项目并不注重EPC 总承包商的资质,只是严格要求参与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 二、EPC合同风险分类 国际EPC工程合同中一般将工程风险划分为业主的风险、承包商的风险、不可抗力风险。承包商主要有以下风险:1、工程风险,业主提供的文件有误,对工程量计算不准确。2、经济风险,如业主支付价款的能力,物价上涨、人力资源短缺等。3、自然风险,不利的气候条件、不利的地下条件。而由业主主要承担的风险有:1、政治风险,如战争、敌对行动、入侵、外敌行动;工程所在国内的叛乱、恐怖主义、革命、暴动、军事政变或篡夺政权、或内战;承包商人员及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其他雇员意外的人员,在工程所在国内的骚动、喧闹、或混乱等。2、社会风险,如地下发现化石或文物。3、法律风险,如资源国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所引起的风险。

EPC合同要素及风险指引

EPC合同要素及风险指引 目录 引言 (2) 一、EPC模式概述 (3) (一)EPC模式概念 (3) (二)EPC模式特点 (3) (三)EPC模式的现实意义 (4) 二、EPC合同要素分析 (5) (一)工程适用范围 (5) (二)价格形式 (5) (三)价款支付 (6) (四)合同变更 (6) (五)总承包商的停工权利 (7) (六)索赔 (8) (七)税收和保险 (9) (八)结算 (9) (九)争议解决条款 (10) 三、EPC项目主要风险 (10) (一)项目合法性风险 (10) (二)业主方资信风险 (11) (三)项目地域风险 (11) (四)设计风险 (11) (五)采购风险 (12) (六)成本控制风险 (13) (七)工期控制风险 (13) (八)责任转嫁的风险 (14) (九)权利义务不对等风险 (14) (十)合同外风险 (15)

引言 在复杂而多元的建设工程承包市场中,EPC模式的应用越来越广泛。EPC项目多具有投资额大、技术复杂、管理难度大、建设周期长等特点。在EPC总承包合同签订时,很难明确所有的功能、技术、标准等,而作为EPC项目的总承包商,必然会在工程实施阶段面对由于以上不明确所导致的风险。因此,对总承包商而言,如何进行科学、合理的项目风险分析,来应对如此庞大、复杂的工程所带来的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操作指引对EPC项目合同要素、存在的风险进行深入分析,指出签订、履行EPC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并提出相应解决措施,为总承包商在实施EPC项目过程中应对风险提供参考。

一、EPC模式概述 (一)EPC模式概念 EPC模式是工程总承包的一种,是指由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商或总承包商联合体对项目的设计(Engineering)、采购(Procurement)、施工管理(Construction)进行总承包的管理模式,并由总承包商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二)EPC模式特点 1、总承包商承担风险责任较重 与施工总承包项目相比,EPC项目总承包商的工作覆盖范围更大,施工范围点多面广,受设计、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因素影响较大,项目不确定性较大,可变性强,同时,专业分包的工作责任也将由总承包商全部承担,因此,EPC项目总承包商面临更大的风险。 2、计价模式存在差异 EPC模式下的合同一般采用固定总价计价方式,即发包人通过固定总价的合同模式将风险转移至总承包商,该计价方式下市场或管理上费用的变化并不构成合同调价因素,有利于发包人锁定目标成本、投资金额、投产时间以及预期的经济效益。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提出招标投标的的法律咨询,对建设工程具体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必要时参与重要评标、决标和开标;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对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项

EPC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收稿日期:2005203212 作者简介:黄如寤(19732),男,广西柳州人,柳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助理工程师 。 图1 EPC 交钥匙模式的合同结构 文章编号 100426410(2005)S 120173204 EPC 合同条件下承包商的风险管理 黄如寤1,邓朗妮2 (11柳州市经济实用住房发展中心,广西柳州 545001;21广西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系,广西柳州 545006) 摘 要:与传统的承发包方式相比,总承包商在EPC 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担着更多的风险因素。结合新版F I D I C 《设计采购施工(EPC )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基于EPC 模式的特点,对EPC 项目实施的各个阶段进行风险分析,提出了EPC 交钥匙合同条件下的承包商风险管理策略。 关 键 词:项目管理;EPC 合同;风险管理;风险分析 中图分类号:F 22415 文献标识码:C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更深入的发展以及投资方式的多元化,出现了设计采购施工(EPC ) 交钥匙工程合同。这是一种由承包商进行全部规划设计(Engineering )、采购(P rocu rem en t )和施工(Con structi on ),提供完善的设施,业主转动钥匙即可投入使用的总包合同模式。由于业主倾向、资源配置和综合效益等方面的优势,EPC 交钥匙模式逐渐成为国际上工程承发包的主流模式之一。为了适应这种发展 趋势,1999年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 I D I C )首次推出 《设计采购施工(EPC )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分别从合同文件管理、工期管理、费用和支付、质量管理、环保、风险分担以及索赔和争端的解决等方面对EPC 工程合同做了全面的规定。 1 EPC 合同模式的特点 EPC 模式是指由一家承包商对整个工程的设计、 采购、施工直至交付使用进行全过程的承包方式,也称为EPC 总承包、EPC 全过程总承包等等。EPC 模式的概念侧重承包商的全过程参与性,承包商作为除业主以外的主要责任方参与工程所有设计、 采购及施工。其结构如图1所示。可以看 出,采用EPC 合同模式主要有以下特 点: (1)EPC 是为满足业主要求承包商 提供全面服务的需要而产生的,通常由 一家大型承包商或承包商联合体承担对 大型和复杂工程的设计、设备采购、工程 施工,直至竣工“交钥匙”。 (2)EPC 项目多集中于资金投入量 大、技术要求高、管理难度大的工业建 筑,如石油化工、制造业、电力、供水等项第16卷 增刊 广西工学院学报 V o l 116 Sup 2005年6月JOU RNAL O F GUAN GX I UN I V ER S IT Y O F T ECHNOLO GY June 12005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及防范 2010-5-12 13:53中国工程管理网刘哲【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种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结构、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项目。 在项目管理当中,风险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特别是EPC项目,这些风险通常包括政治、经济、市场、业主、合同和自然条件等,其中导致EPC项目的合同法律风险更为重要。EPC项目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合同条款风险和合同管理风险。合同条款应本着平等、公平、诚实信用、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原则。每一条款都应仔细斟酌,避免出现不平等条款、定义和用词含混不清、意思表达不明的情况还应注意合同条款的遗漏,合同类型选择不当。合同管理是承包商获利的关键手段,不善于管理合同的承包商是绝对不可能获得理想的经济效益的。它主要是利用合同条款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扩大受益,这就要求承包商具有渊博的知识和娴熟的技巧要善于开展索赔,否则,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因此要注意合同中的工程范围、合同价格及其款项支付方式、保函条件和违约条款等合同内容,并加强合同条款的审核。 承包商企业对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处理,通过以上各个方面调查研究,分析发生各种风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对风险做出客观的综合评价,为制定和采取减轻和转移风险的措施提供依据。转EPC大型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应贯彻从立项到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结算等全程。 一、EPC前期立项、招投标阶段合同法律风险与防范 1、加强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资信、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查和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背景、建设工程项目立项、规划、环评、土地等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参与工程项目立项的前期法律文件(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的起草和准备、审核和修改,提供工程项目法律、政策可行性分析,审查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登记备案手续,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合作开发方案,参加起草和完善合作合同文件,就项目用地涉及土地征用、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进行合法性审查及法律文件的起草、准备、审核、修改、完善,对在建工程的或房地产等实物抵押融资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相关合同,制定拆迁方案,拟定、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协助处理拆迁纠纷。 2、通过参与编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质量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风险质量 发表时间:2018-11-13T16:10:51.743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0期作者:曲俊汀 [导读] 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天津 300400 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双方确立相互之间关系的直接依据,工程建设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和合同进行。总承包项目部作为总承包项目承发包合同的直接管理者,应将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工作的重点。应根据项目承发包特点及合同标的实际,紧抓合同管理中的重点,制定有效措施,做到全面、规范、有理、有据,才能通过合同管理提高项目管理的水平。 关键词: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1项目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合同的形成阶段,招投标活动的行为后果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实施。在招投标阶段实施合同管理。有利于业主选择优秀的承包商,有利于项目目标的实现,有利于承包商进行准确报价和对风险采取有效的对策。在这一阶段,合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项目合同风险评估、招投标文件审查、合同谈判及签订等工作。组建项目投标团队,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审定,主要工作有招标文件中技术部分的分析研究与沟通,合同文本及报价文件等的审查工作,对合同文件逐条审查,是否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存在合同条款偏差,为中标后的合同谈判打好基础。中标后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要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必要的争端,合同谈判前,将合同草稿送审企业相关部门,合理采纳各部门意见。主要对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分析有利因素、存在的风险及规避措施等。 1.1项目合同风险评估 合同风险评估是项目风险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拟采用的合同形式、合同风险划分、付款程序、进度要求等,国外项目还须注意工程所在国的政治环境及拟采用的法律等问题。 1.2招投标文件审查 合同风险评估顺利通过后,合同管理工作即到了招投标文件的审查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包括招标文件的审查和投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小组在投标过程中:①应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细致且深入的研究,对于含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要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②要对施工现场(如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施工场地、交通、物资供应等条件)进行详细调查。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研究和现场调查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归纳,并做好书面记录,以便在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引起重视。除此之外,还要建立專门的团队,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中的条款及图纸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包括业主提供的原始技术资料、数据等),分析是否满足报价需求、是否合理、有哪些潜在的风险等,根据这些因素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必要的施工方法。 1.3合同谈判及签订 经过开标、评标,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后,就要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争端,合同谈判前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法律、法规,并将合同草稿送审企业相关部门评审,并合理采纳各部门意见。同时,要结合项目特点和企业自身情况,设想在履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事先提出解决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可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合法权益蒙受损失。合同条款中应该特别注意工作范围、供货范围、工程量计量方法、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要求、工程/合同变更、不可抗力、保险等方面的因素。 2项目实施中的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以后即進入合同实施阶段,组建项目部,其中合同管理部门在这一阶段要按照合同规定进行项目分包、采购合同及合同变更等管理工作纳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2.1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的管理 EPC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要做好合同交底工作[2]。在EPC工程总承包合同实施过程中涉及安全、质量、工程进度、费用等多方面的内容,其实施依据是合同,所以在合同交底时应组织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各部门主要人员到场,明确合同要求,对合同进行分析、分解,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范围的确定、工艺方案的确定、工程量计量方式、与业主合同界面的划分、变更条件及程序、试车及产品验收要求等的交底,特别强调的是合同承包范围内设计优化的原则和细节,再结合招投标阶段对此项目的合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2.2分包合同的管理 分包合同的管理是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项目的分包合同涉及技术服务、采购、施工等类别,设备采购有国内、国外设备,弱电到高压供电、从非标加工到整机采购,种类繁多,要按照程序文件进行管理。 2.3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对合同条款所做的任何由于非承包商过错而引起且对合同实施带来重大变化的更改。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合同的特点之一。合同变更一般是总承包合同或分包合同的变更[3]。分包合同的变更比总承包合同变更频繁,这是因为总承包合同往往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而分包合同形式多样,有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等。具体变更内容一般包括如下几个方面:①合同工作范围的变动。②标准规范的调整。③付款条件的变化。④业主要求的工程变更(如设计变更)。⑤对关键设备选型的改变等。合同变更需要有齐全的变更支持文件,只有合同变更的支持文件形成严密的证据链,才能顺利实现合同变更的目的。 3项目收尾阶段的合同管理 随着合同主体工作的执行完毕,合同管理工作进入收尾阶段。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包括合同文件的整理归档、合同的后评价等。 3.1合同文件的整理归档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规定规定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EPC总承包模式作为在长期的国际工程实践中形成并逐渐发展和成熟起来的与国际接轨之承发包模式,一方面克服了传统承发包模式完全忽视设计、采购与施工的内在联系,将其截然割裂开来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充分满足了建设单位期望获得成本、工期、风险的确定性以及工程项目成功建设的强烈愿望和需求,正越来越多地受到建设单位的青睐。 虽然,EPC总承包模式对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有着诸多利好因素,但是,就作为实施主体的承包方来说,其间隐含的风险则不可不重视之。法务处在结合公司推进“走出去”战略过程中的几个项目实施经验、参读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及参考中国建筑总公司等相关案例的基础上,拟就EPC总承包模式建设工程合同常见法律风险及其防范对策进行初步的分析,希望为公司稳步推进和实施“造船出海”战略,开拓海外市场尽一份微薄之力。 一、EPC总承包模式的特点 EPC总承包模式(又称交钥匙模式),是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一体化的承发包模式,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其首先由建设单位作为业主将建设工程发包给总承包单位,然后由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并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模式。 参照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设计、采购和施工合同条件》(99年版)国际工程承包通用合同范本,EPC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发包模式相比,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单一的权责界面,法律关系清晰、责任主体明确。 在传统承发包模式中,业主不仅与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合同关系,还与设计

EPC合同协议书模式与风险防范精编

E P C合同协议书模式与 风险防范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范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相适应的合同模式去实现。对于从事对外工程总承包(EPC)的企业如何基于EPC?合同模式特点,防范与控制风险呢 EPC合同特点 所谓EPC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andConstruct)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早日投入市场。传统的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engineering),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直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

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的管理工作。该EPC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EPC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随着设计工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少了由于通货膨胀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到采购和施工的影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着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EPC 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对承包商来说,虽然这种合同模式的风险较大,只要

epc总承包合同审查注意事项

至于议标项目, 承包商与业主谈判修改合同文件的余地较大。无论哪一种情况, 通过风险审核, 至少可以对有关条件和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在编写投标书时尽量防范或弥补这些风险, 并且在商务澄清、技术澄清和合同文件谈判时予以落实。在一份EPC 合同中, 承包商的风 险其实贯穿了整个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和每一份附件。在审核合同正文条款以及有关附件时, 应该从头到尾仔细审核, 不遗漏任何一个潜在的风险。对于档案式的合同文件, 在招标文件(含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投标文件、技术澄清、商务澄清、合同协议书等文件之间, 还有 一个合同文件构成和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问题, 通常规定在具有最高合同文件效力的合同协 议书中, 应该特别注意对优先顺序的规定是否合理。 我们可以重点从以下十个方面审核这些风险。 一、工程范围 工程范围技术性比较强, 必须首先审核合同文件是否规定了明确的工程范围, 注意承包 商的责任范围与业主的责任范围之间的明确界限划分。有的业主将一个完整的项目分段招标, 此时应该特别注意中国公司的工程范围与其他承包商的工程范围之间的界限划分和接口。 例如:水力发电站项目, 业主往往将土建、机电设备和输变电分开招标, 甚至土建标本身还 划分土建一标段(CW1)、土建二标段(CW2) 等, 这个时候就必须注意有关各标段之间接口的 划分问题。又如:火力发电站承包商和业主的责任划分接口通常是在开关场的并网点, 超 越并网点以外的输变电工程接人系统就属于业主的责任范围。此时应该注意审核业主方面的 技术风险: 一是业主能否在开工日将施工用电输送到工地;二是业主能否在预定工期内将输变电工 程建成并通过接入系统在电站的开关场并网点与发电机组并网;三是业主能否让电网当局按 期保证电站试运行期间的反送电并接收全部上网电量。 二、合同价款 EPC 合同的合同价款通常是固定的封顶价款。关于合同价款, 重点应审核以下两个方面:首先, 合同价款的构成和计价货币。此时应注意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以及承包商和业主对 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的分担办法。例如:在一些亚非国家承包项目, 合同价款往往分成外汇 计价部分和当地货币计价部分。由于这些国家的通货膨胀率通常会高于美元或欧元, 应考虑 在合同中规定当地货币与美元或欧元之间的一个固定汇率, 并规定超过这一固定汇率如何处理。其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这里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延期开工的费用补偿。 有的项目签完合同后并不一定能够马上开工, 原因是业主筹措项目资金尚需时间, 这时就有 必要规定一个调价条款。例如:合同签订后如果6 个月内不能开工, 则价款上调××%;如 果12 个月内不能开工, 则价款上调××%;超过12 个月不能开工, 则承包商有权选择放弃 合同或者双方重新确定合同价款。投标书中更应该注意对投标价格规定有效期限(例如4 个月, 用于业主评标), 以防业主开标期限拖延或者在与第一中标人的合同谈判失败后依次选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范.doc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EPC合同模式与风险防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磋商而配合承认、配合遵守的责任与 1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 相适应的合同模式去实现。对于从事对外工程总承包 特点,防范与控制风险呢? 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必须采用与之 (EPC)的企业如何基于 EPC 合同模式 EPC 合同特点 所谓 EPC 合同,即:设计-采购-施工(Engineering ,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 合同,是一种包括设、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总承包模式。这种 合同模式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美 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工程技术的不断更新,不断涌 现的新的项目需要加快建设。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将新产品 早日投入市场。传统的设计 -招 标-施工的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于是新的工程项目总承包的模式就应运而生。 传统承包模式中,材料与工程设备通常是由项目总承包单位采购, 重要工程设备和特殊材料的采购权。在 EPC 合同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包括设计 (engineering), 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procurement) 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 直 至最后竣工,并在交付业主时能够立即运行。这里的“设计”包括工程图纸的设计、工程规 划和整个设计过程管理工作。该 EPC 合同条件通常适用承包商以交钥匙方式为业主承建 但业主可保留对部分 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项目以及基础设施项目等。 EPC 合同模式是一种快速跟进方式的合同管理模式。 EPC 合同模式与过去那设计图纸 在主体设计方案确定后, 随着设计工 全部完成之后再进行招标的传统的连续建设模式不同, 作的进展,完成一部分分项工程的设计后,即对这一部分分项工程组织招标,进行施工。传 统的连续建设模 式与快速跟进建设模式的对比见图示 (附件)。 快速跟进模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可以大大缩短工程从规划、 设计到竣工的周期,节约建设 投资,减少投资风险,可以比较早地取得收益。一方面整个工程可以提前投产,另一方面减 少了由于通货膨胀 等不利因素造成的影响。 EPC 合同模式下承包商对设计、采购和施工进行总承包,在项目初期和设计时就考虑 到采购和施工的影 响,避免了设计和采购、施工的矛盾, 减少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 变更,可以显著减少项目成本,缩短工期。从 EPC 的实践看,即使业主付出的合同价格要 高一些,甚至高出很多,他们仍愿意采用这种由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的做法。 对承包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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