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供水单位制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制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制度

肇庆市生活饮用水日常卫生

管理要求和工作指引

一、法律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等。

二、日常管理基本要求

1、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净水过程卫生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岗位制度、采购索证和水质消毒检测等,规程包括净水安全规程、混凝剂投加操作规程、反应池操作规程、滤池操作规程和水质消毒检测等。

2、根据水质处理要求,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净化消毒检验设施,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检验等常规处理工艺、微滤活性炭吸附超滤或反渗透消毒等深度处理工艺、微滤活性炭吸附烧开凉栋等直饮水供水等。

3、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和戊型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4、应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内容包括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和规程、人员管理组织架构、“两证”复印件、涉水产品索证资料、各岗位操作记录、水质自检和委托检验记录以及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

三、各类单位日常管理具体要求

(一)市政供水单位(或自建供水单位)

1、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厂区内显眼处,在有效期内。

2、供管水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3、应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和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在各岗位上墙,以指导员工生产。

4、应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水源卫生防护工作,建立并执行水源日常巡查制度,开展水源日常检测工作。

5、水处理工艺和卫生设施与申报卫生许可时应一致,无擅自更改。若更改工艺和设施应及时申报。

6、水处理及卫生设施应完善、日常运转正常。混凝应达到水质处理效果,待滤水、滤后水质应达到水质控制要求,加氯消毒设施要运转正常,能够保持日常安全供水。

7、应通过检验室水质检验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采样点与检验频率应符合要求、水质检验记录应完整清晰,档案资料应保存完好,应按要求上报水质资料。运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水质进行现场监督检测,待滤水和滤后水浑浊度应符合标准要求,出厂水余氯符合标准要求。

8、应制定和完善各类突发性水质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污染事件报告制度和应急机制应健全,配置有应急处置设备、应急物资(活性炭、高锰酸钾、酸碱等)。

9、饮用水的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饮用水的管网和设备相连接;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梢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建立管网日常巡查维护检修和定期更新制度。

10、水厂所用与饮用水接触材料合格供方(卫生许可批件、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应齐全,现场抽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从合格供应商进货,进货后应进行验收,有验收记录。

(二)分质供水单位

1、卫生许可证应悬挂厂区内显眼处,在有效期内。

2、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3、应建立完善各项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和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应在各岗位上墙,以指导员工生产。

4、管道直饮水设施周围和制水机房环境卫生良好,生产场所内各卫生设施应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布局和设施布置应与建审发证时相一致。

5、过滤和消毒等水质处理设施应完备,运行正常和良好,处理效果应达到设计要求,运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检测浑浊

度、电导率等指标应符合卫生标准的要求。

6、水处理材料应定期更换,供水管网应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的水质应经检验合格,有各项工作记录和有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7、水质检验室运作正常,有专人负责水质日常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8、管道直饮水设施所使用的供水设备和活性炭、反渗透膜等涉水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三)二次供水单位

1、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制定水池定期清洗消毒操作规程和水质污染处置预案。

2、供、管水人员应持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

3、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应良好,蓄水池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渗水坑、化粪池、垃圾堆和有毒有害物品等污染源。

4、供水设施应加盖上锁,透气孔和溢流管应有防蚊防鼠纱网,泄水管、溢流管不得与下水道相连。

5、二次供水设施应完备,运行良好,水池内部应清洁卫生,打开盖不应看见池壁长青苔和水中有异物。

6、水池应定期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后水质经检验合格,有清洗消毒操作记录(每年半年一次)和水质检验合格证明。

7、供水设施所使用的管材和消毒剂等产品应具有有效

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

(四)学校等场所的直饮机供水单位

1、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包括采购索证制度、日常维护制度、过滤材料定期更换制度和水质检测制度。

2、供管水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更换的活性炭等过滤材料和所使用的饮水机应具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饮水机机身标注的型号、名称应与厂家提供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所批准的型号、名称相一致)。

4、应对饮水机进行日常清洁维护、定期更换过滤材料和定期开展水质检测,有工作记录和水质检验合格报告。

四、附录:制度及规程文本(供参考)。

1、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2、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

3、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

4、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5、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6、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7、净水安全规程

8、混凝剂投加操作规程

9、反应池操作规程

10、滤池操作规程

11、水质消毒检测

12、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13、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附录:

生活饮用水生产卫生要求

一、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制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和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二、健全卫生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建立、健全卫生档案。

三、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必须满足净水工艺要求,必须有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四、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五、健全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稍应定期放水清洗。

七、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修复后,必须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八、必须设置水源卫生防护区、保护区内严禁修建任何可能危害水质卫生的设施和进行有碍水源水质卫生的活动。

九、生产区和单独设立的泵站、沉淀池和清水池外围3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生活居住区,不得修建渗水厕所和渗水坑,不得堆放垃圾、粪便、废渣和铺设污水管道。

十、必须配备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供、管水人员体检培训及工“五病”调离制度

一、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从事供管水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的和病原携带者,不得佮直接供水管水工作。

三、直接从事供水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后每年进行一次卫生知识培训,未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症状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生活饮用水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活动。

六、建立健全供、管水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档案。

涉及生活饮用水产品的采购索证制度

一、采购饮用水消毒药品,必须索取商家的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消毒药品的检查合格证复印件。

二、新改扩建项目使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水厂制水生产工艺中所选用的净水剂、与水体接触的设备、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净水剂质量必须经过入厂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四、采购所有涉水产品时,须认真仔细查看所产品的生产日期、生产地址、注册商标、保质期限、标签等,禁止采购“三无”和伪劣产品。

五、所有涉水产品索证材料应建立台帐、档案,以备查验。

水污染事件报告处理制度

一、供水单位成立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单位负责人为安全用水第一责任人。

二、若发现饮用水的感官物理性指标(温度、色度、嗅和味、浑浊度、透明度等)发生改变蝗,供管水人员应即刻核查原因并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及时向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讲清污染事件发生地点、类型、可能的影响等。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单位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水污染事态蔓延和扩大。

四、协助供水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的污染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六、出现饮用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威胁供水卫生安全等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证水质卫生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其他临时性供水途径。

七、饮用水污染事帮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自备水源水的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八、因饮用相关饮用水出现不适的人群,应及时就医或观察登记、门诊随访;对接触过污染饮用水的茶具、容器进行彻底清洗和有效消毒。

九、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配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完成调查、控制、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事故经过、现场调查检测结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处理经过、效果、存在问题及建议等),按时逐级上报。同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行政处罚。

水质检验消毒制度

一、供水管理严格按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配置水质净化消毒设施及必要的水质检验仪器、设备、人员,保证供水水质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的规定。

二、集中式供水单位应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三、集中式供水单位质检员每月应对出厂水、管网末端水的浊度、Ph值、余氯指标进行自检。

四、无水质检验室的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应与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签定委托检测合同,按国家规定对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五、二次供水设施每年至少清洗消毒四次,清洗消毒后恢复供水前对水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六、建立清洗消毒档案,详细记录二次供水设施的基本情况,包括清洗时间、地址、容积,清洗消毒人员的姓名,使用消毒剂的名称。

七、在水质检测中发现水质突然变化或污染,除加强对水源保护管理外,应及时查找原因,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查找原因,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监测,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八、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水质检验报告、水箱清洗记录给卫生监督部门。

九、如实记录消毒检测记录。

供、管水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协调集中供水单位、城市节水办等外部机构,保证生活饮用水的正常供应。

二、定期检查水泵、仪表、阀门控制开关等设施,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联系维修、更换。

三、经常巡检消防泵、生活泵、污水泵及各类控制开关、按钮、阀门的操作标志,保质正常状态。

四、定期组织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垵标准对细菌指标超标的自备水进行严格的消毒,并做好相应记录。

五、按要求对净化处理设备、细菌指标设备的操作,保证设备对水质的净化、消毒效果。

六、负责水源地的卫生安全,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水源地、机房,负责锁好井盖、机房、水池(水塔)。

七、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换衣、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洗头。

净水安全操作规程

一、检查投矾池的储存量,及使用矾液池各部的管道、阀是否正常。

二、检查各机械设备,各池闸阀是否完好,滤池虹吸系统的密闭性,不得有漏气,漏水现象。

三、检查桁架电器部份,机械设备、水射器、虹吸管、及能否运行到压下换向行程开关。检查吊车各部设备是否正常。检查浊度仪是否使用正常。在检查中发现有故障时,找出原因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向班组长或厂部报告。

四、投入运行后,要做到每小时至少一次对各池面和投加设备巡视检查。注意清水池水位高低,在正常的生产情况下,合理控制清水池水位,最高3.3米,最低2.5米,指挥一级泵房的机组开/停机,并记入《净水生产日志》。源水浊度、滤后水浊度、滤后水余氯、出厂水浊度、余氯、PH值每小时一次(停机除外);源水PH值、水位、待滤水浊度每小时检查一次(停机除外),要做到检查准确,水质数据以人手检测为准如实记入《净水生产日志》。

五、每小时巡视各反应池、沉淀池凝结情况不少于一次,密切注意待滤水的水质变化,及时校正投加量。每小时巡视检查各滤池运行情况,掌握滤池运行周期,调整好各滤池冲洗时间,冲洗后要及时检查,不能自动停止冲洗的滤池要强行破坏,以免清水大量浪费。填写各滤池运行记录。滤池运行后,要经常检查滤料是否平整有无泥球或裂缝,冲洗时有无跑沙现象等情况,及时报告厂部,进行检查处理。

六、投矾过程中,每小时巡视检查矾喉有无漏和是否畅通,投加泵是否真正有矾液投出,如发现有故障应迅速排除。每小时检查投药池的储存量。经常巡视氯库、投氯间和二氧化氯发生器(铝酸盐池和盐酸池水位情况)运行情况,用氨水检查各接头,氯管、加氯机有否漏氯现象、加氯机是否投加正常,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氯臭时,应按《投氯操作规程》设法进行处理。按照《排泥桁架运行操作规程》合理排泥;排泥桁架运行时必须有专人定位操作,检查运行情况,并将运行情况记入《净水生产日志》、《中控室交接班记事表》。每班负责搞好池面的清洁卫生,及时打捞悬浮物、池内杂物。

混凝剂投加操作规程

一、投加前注意检查投加设备、管线、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检查储蓄药池溶液储量。

二、打开投加泵进、出药阀门、检测阀门,打上电源,调节频率为45左右,按启动按钮启动投加泵,设一定投加量,在确定检测管口有药液流出后,打开管线阀门,关上检测阀门,根据源水水质和矾浓度首先设定较大的投加量,确认投加正常后,通知一级泵站上水。

三、投加泵运行后,应注意巡查投加泵运行情况和投加管线上计量仪表是否转动正常,并挂好设备运行牌,做好运行记录和投加量记录。

四、净水工应每小时检查一次储蓄池溶液储量、投加泵及其管线阀门、计量仪表是否正常。原水浊度突变期半小时观察矾花粒度,及时调整投加量,保证待滤水浊度在8NTU以下。机组运行过程中巡视检查按《岗位日常巡视规程》执行。停止投矾时,先将投加量调为零,按投加泵停止按钮停止投加泵运行,关上电源,然后关闭投加泵进、出药阀门、管线阀门,并挂好停止运行牌。

反应池操作规程

一、运行前必须清除池内杂物,检查各反应室排污阀是否完好,产生废物按《固体废弃物防治规程》进行处理。加矾后,通知一级泵站开机进水。

二、反应池运行后,工作人员应按《岗位日常巡视规程》注意巡视观察矾花的形成情况,及时调整投加量。根据原水浊度及反应效果,及时排泥,,产生的废水按《废水污染防治规程》进行管理。

三、池子开始出水后,进入反应池时细心观察出水水质及泥渣形成状况,调节好投加量。反应池每年放空清洗一到两次,同时检查维护排污阀门。

四、运行前注意检查沉淀池各阀门及排泥设备是否完好。沉淀池进水稳定后,在15分钟之内,当班人员应到池面观察反应区矾花的形成情况,合理调整好投矾量。经常保持沉淀池及排泥设备的整洁,及时打捞池面漂浮物。

五、反应沉淀池在运行中,工作人员应按《岗位日常巡视规程》每隔半小时巡查反应区矾花形成情况,每隔一小时巡查出水区矾花情况,及时对投矾量做出合理的调整,保证待滤水浊度控制5NTU以下。

六、根据源水及待滤水的变化情况,按要求做好平流池反应区及沉淀区的排泥工作,排泥机操作按规程进行,产生的废水按《废水污染防治规程》进行管理。沉淀池每年放空一次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保养。池面保洁工按安全规程和环境规程要求做好池面卫生工作。

滤池操作规程

一、当虹吸滤池运行时间达到24hr、滤后水浊度大于0.8NTU或当水位达到虹吸滤池进水槽底时,应进行反冲洗。

二、生产班长查阅《净水生产日志》,根据虹吸滤池冲洗需要,调配运行真空泵洗池。

三、净水工接班长通知冲洗虹吸滤池,立刻到真空泵室,检查真空泵进出口阀是否处于“开”状态,用手转动联轴器数转,看松紧是否合度。打开真空泵所对应的压力水阀,直至真空泵压力水出口有水溢出。打开进水虹吸管的破坏阀门,待水位降低稳定后,打开排水虹吸管的虹吸形成阀,关闭破坏阀,然后启动电机。排水虹吸形成后,关闭虹吸形成阀,停止电机运行,关闭压力水阀。

四、真空泵运行时,注意运转有否杂音,有否过负荷等情况,洗完池后,检查轴温有否异常。洗池完成后,打开排水虹吸管的破坏阀,关闭进水虹吸管的破坏阀,滤池继续运行。真空泵抽真空时所排清水按《废水污染防治规程》进行管理。在抽真空操作时,如在运行现场,根据现场情况,按《噪声防治规程》做好保护措施。保持机组清洁卫生,对废油脂、废填料等按《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规程》进行处理。

五、虹吸滤池清洗结束后,净水工在《净水生产日志》上做好记录。虹吸滤池真空泵的日常巡查见《安全员日常巡视规程》和《岗位日常巡视规程》。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一、二次供水设施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GB17051-1997)的要求。

二、二次供水单位必须建立供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饮水卫生管理工作。

三、从事二次供水设施的供水、管水和清洁消毒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工作。

五、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经营者应立即采取措施,保证尽快向用户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日常生活饮用水,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并协助调查处理。

六、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应由专业清洗队伍负责,每年清洗、消毒不得少于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登记记录,同时应定期委托卫生部门进行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七、加强对本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的日常管理,并积极配合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水池(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一、清洗规程

(1)确定清洗时间后,应告示停水,通知清洗所需要的时间和停水时间,便于用户做好贮水准备。

(2)应了解供水系统的运转情况,掌握水池(箱)的数量、材质和贮水吨位,确定接电部位及清洗所需的人力、物力与设备,并相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通知停止进水、放水。

(3)进入现场后,接好电源,检查是否通电或漏电,有

无隐患与不安全;然后放置水泵抽水、排水、并随时观察排水情况。

(4)待水池的余水在12cm-20cm时,清洗人员穿清洗工作服和雨鞋进入池内,严禁赤脚和穿自己的衣服进入池内。依次从水池顶部—四周池壁(尤其是池壁结合有折隙的地方)--池底—池底水槽刷洗3遍,彻底清除蜘蛛网、泥沙、水渍,撤出清洗人员。用清水按上述顺序冲洗2遍,抽干脏水。

二、消毒规程

(1)清洗干净后,撤出水泵,断开电源,做好消毒准备工作。

(2)配制消毒药:依据水池贮水量,按0.05-0.1%的比例,将漂白粉溶于容器内,罐装在压缩式喷雾器内,消毒员穿好防护服及戴好口罩、手套,进入池内依次从顶部—四周池壁—池底水槽进行喷雾消毒,退出水池(不能涉足已消毒的地方)。

(3)盖好进出孔盖30分钟后,再放水入池,清洗干净残留药物。

(4)开进水阀送水,对饮用水进行消毒。

(5)对水池(箱)周围卫生进行清扫。

(6)做好清洗消毒记录,并于24小时后通知卫生监测部门

采样化验。

单位供水合同文本

单位供水合同文本编号: 供用水合同 供水人:盐城汇津水务有限公司 用水人: 为明确供、用水人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供、用水双方协商,自愿订立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用水地址、用水价格 (一)用水地址为:; (二)用水价格按照盐城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执行。 第二条供水方式、水质和水压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供水人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及附属设施向用水人供水; (二)用水人不能间断用水,对水压、水质有特殊要求的,应当自行设臵贮水、间接加压设施及处理设备; (三)供水人保证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四)供水压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条用水计量、水价及水费结算方式 (一)用水计量 1、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检定; 2、供水人或用水人一方提出计量器具有误差须送检,由提出方送检并预交送检费用及相关费用,检测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内,由提出方承担有关费用,不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则由另一方承担相关费用。送检的全过程,须供水人、用水人共同参加。 (二)水价:用水人用水价格由供水人根据用水性质、用水比例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水价来确定。如有异议,在交费时应书面向供水人提出,供水人和用水人双方根据有关价格政策再进行核定。 (三)水费结算方式 1、供水人在每月1日进行抄表,用水人应及时到场进行签字确认,并在每月的25日前结清水费; 2、水费结算由用水人将转帐支票送交供水人。 第四条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水设施产权分界点是:用水人的用水量计量器具点为双方的产权分界点; (二)产权分界点(含计量器具)水源侧的管道和附属设施属供水人,并由供水人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另侧的管道及其他设施产权属用水人,并由用水人负责维护、管理; (三)用水人不得将自备水源与自来水串通,不得转供水或改变用水性质,禁止在表前私拉乱接,如有此类情况发生,应按实际发生次数每次承担违约金叁万元,并赔偿供水方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供水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用水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水量、用水性质、用水地址范围用水; (二)用水人不按约支付水费的,供水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水人收取每日5‰的水费违约金; (三)供水人设立专门服务电话实行昼夜24小时受理供水人权属范围内的报修; (四)供水人必须24小时向用水人供水,如计划停水必须要提前一天通知用水人(管道爆管、不可抗力的因素及非供水方原因造成的停水除外);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模板(详细版)

公司规章模板 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条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养荣誉感。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殊事件不得跃级呈报。 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 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若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 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 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

第十七条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下列事情: 1.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经营方针以及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交办部署事项,应合情合理,酌量酌时; 3.对于部署言行举止、品德、技能,应随时予以注意,纠正并重视教育训练及考核; 4.如因监督不周,以至发生渎职情事时,直接领导应负连带责任。 第三章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征募事宜,经部门经 理应试合格。 第二条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书面(人员聘用申请书)呈报总经理核准后方可 任用。 第三条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2-3个月内为考察期,考察期间薪资是以当地工资水平给予;考察期满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职员试用期为1至2个 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 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但 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十五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Sanitary Standard for Drinking Water Plant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规范,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第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第七条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当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

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西林县水厂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水厂管理,严防发生水污染事故,确保出厂水质安全,结合水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卫生管理制度。 一、水源地管理: 1、根据水厂所在地人民政府发布保护饮用水源的通告划定的水源保护范围作为该水厂水源保护区,水厂应每月定期巡查水源保护区并做好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必要时可增加巡查次数。??? 2、水厂应加强对当地群众宣传有关饮用水源保护的相关规定。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发现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道、从事破坏深层土层等危害水质安全的活动时,必须及时制止并上报,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3、加强对水源保护区有关标识的管理和维护。 二、取水构筑物及输水管道的管理 1、每周定期对取水构筑物及引水管道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及时清理维护取水物筑物,保持取水点干净、卫生,确保正常取水。 3、加强对输水管道的维护管理,及时排除危及配水管道运行的情况。 三、水厂卫生管理 1、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规范,卫生管理制度、各级各类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按规范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2、供水设施和周围环境外围30米范围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水净化处理设备、设施应满足净水工艺要求,有必要的卫生防护、消毒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转;

3、集中式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行为。不得在生产场所吸烟,不得进行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活动。 4、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取得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疾病或病源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 5、水厂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保证供水水质。 6、新建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或者旧设备、旧管网修复后,应严格清洗、消毒,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通水。;输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应密封,严禁与排水设施及非生活饮用水的管网相连接。 7、应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施加强管理,建立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制度及操作规程,各类贮水设备要定期清洗和消毒;管网末稍应定期放水清洗,防止水质污染。 8、应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要求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水质检验记录应当完整,档案资料保存完好。 9、应建立水质检测资料的月报、年报、污染应急报告制度,水质检测资料应按有关规定报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建设行政部门。 10、凡与饮用水直接接触的供水设备及用品,应当无毒无害,不得污染水质;在购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时,应索取产品的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并进行验收。 11、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供水、管水或者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等工作。 12、因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饮用水受到污染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应立即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 来源:发布日期:2013/6/26 8:20:41 浏览:1619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各项建设用水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供水,是指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本条例所称城市公共供水,是指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本条例所称自建设施供水,是指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各项建设提供用水。 第三条从事城市供水工作和使用城市供水,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城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实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 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城市供水行政管部门和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等共同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作为城市供水发展规划的组部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十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从城市发展的需要出发,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水期供求计划相协调。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根据当地情况,合理安排利用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十二条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各项建设用水。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

XXX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XXX公司名称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 - 3 - 第二章员工守则 ............................................................................... - 4 -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 4 - 第一节总则 ................................................................................. - 4 -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 - 4 - 第三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 - 5 -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 6 - 第一节总则 ................................................................................. - 6 - 第二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 - 6 - 第三节考勤管理制度.................................................................. - 7 - 第四节辞职、辞退、开除 .......................................................... - 8 - 第五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 - 8 - 第五章设计研发部管理制度............................................................ - 9 - 第六章销售部管理制度.................................................................... - 9 - 第七章物流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 - 10 - 附表一: ........................................................................................... - 11 - 附表二: ........................................................................................... - 11 -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规范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以下简称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保证生活饮用水符合有关卫生要求,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了集中式供水单位的水源选择与卫生防护,生活饮用水生产和污染事件报告处理、水质检验、从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要求。 第三条城市集中式供水单位(含自建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遵守本规范。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督本规范的实施。 第二章水源选择和卫生防护 第五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应选择水质良好、水量充沛、便于防护的水源。取水点应设在城市和工矿企业的上游。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工程的水源选择,应根据城市远期和近期规划、历年来的水质、水文、水文地质、环境影响评价资料、取水点及附近地区的卫生状况和地方病等因素,从卫生、环保、水资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水源水质监测和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作为供水水源。 第七条供水水源水质应符合有关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的规定。当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规定时,不宜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应采用相应的净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水质应符合规定,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 第八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保护区应按国家环境保护局、卫生部、建设部、水利

部和地质矿产部颁发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由环保、卫生、公安、城建、水利、地矿等部门共同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供水单位应在防护地带设置固定的告示牌,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工作。 第九条经有关流域、区域、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确定的跨地区的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有关污染防治规划,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执行,各负其责。 第十条地表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网箱养殖、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活动。 二、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下游100米的水域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废渣,不得设立有毒、有害化学物品仓库、堆栈,不得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码头,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及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排放有毒气体、放射性物质,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该段水域水质的活动。 三、以河流为给水水源的集中式供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可把取水点上游1000米以外的一定范围河段划为水源保护区,严格控制上游污染物排放量。 四、受潮汐影响的河流,其生活饮用水取水点上下游及其沿岸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相应扩大,其范围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水利等部门研究确定。 五、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的水库和湖泊,应根据不同情况,将取水点周围部分水域或整个水域及其沿岸划为水源保护区,并按第一、二项的规定执行。 六、对生活饮用水水源的输水明渠、暗渠,应重点保护,严防污染和水量流失。 第十一条地下水水源卫生防护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水源保护区、构筑物的防护范围及影响半径的范围,应根据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所处的地理位置、水文地质条件、供水的数量、开采方式和污染源的分布,由供水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会同卫生、环保及规划设计、水文地质等部门研究确定。 二、在单井或井群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得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难降解或剧毒的农药,不得修建渗水厕所、渗水坑,不得堆放废渣或铺设污水渠

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目录 水源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加压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消毒间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原料库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化学药品管理制度 水质检验制度 消毒设备、药品采购索证制度加压泵站巡回检查制度 交接班制度

水源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一、水源井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水源井内及周围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熟知并掌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及供水卫生知识。 二、水源井入口应配盖加锁,大门及泵房上锁,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三、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待办理体检合格及培训证后,方可上岗。 四、水源井按卫生防疫部门要求定期清洗,水质定期监测和复检,及时换发卫生许可证。 五、发现水质异常时,及时报告监督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做好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监督部门执法,及时解决监督部门提出的问题。

加压泵站卫生管理制度 一、泵站值班人员应严格交接班制度,每天清扫泵房及清水池周围卫生,保持工作环境清洁、整齐。 二、加压泵站操作人员健康证到期,要及时体检、培训、换证。如发现供管水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 应立即告知领导调离本岗位。 三、要认真执行清水池清洗管理制度,严格监督清洗情况,并检查清洗人员有无健康证明。 四、每日要按时做好两次水质检测工作,余氯低于0.05mg/L要及时加消毒药,并做好记录。 五、购买涉水材料时,要索取卫生许可批件。 六、检修与水体接触的供水设施时,严禁使用卫生不合格产品,以防水污染,并做好维修记录。 七、要时常检查水池通气孔网罩有无破损情况,如有要及时更换。 八、如发现意外水污染时,按意外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执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关闭相应供水阀门,并配合卫生部门调查,救治及其它工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第8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员工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9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最全的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学校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护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校成立饮用水管理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长负责,并配备兼职的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 饮用水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校长 副组长:后勤副校长、总务主任 组员:学生主任、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卫生老师等 二、饮用水由本学校后勤处负责管理。后勤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定,制定并落实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工作计划措施,确保饮用水设施及供应的饮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强学校内部自身的卫生管理,定期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饮用水操作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并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 三、有专人落实饮用水设施管理工作,每学期将饮用水水样送县疾控中心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饮用。 四、保持饮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设施与饮水接触表面必须保证外观良好,光滑平整,不对饮水水质造成影响。 五、定期做好直饮机滤芯的更换登记工作,滤芯更换后饮用水需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 六、对学校直饮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直饮水的正常使用,并定期做好直饮水清洗消毒及登记工作。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有加热功能的直饮水机中,储存在桶内的水不能超过24小时,要

求放假(包括双休日) 学生回校日将储存的桶内水放完。水龙头用75%酒精棉擦拭。 七、定期对饮用水卫生展开全面检查。 八、应建立涉水产品以及消毒产品的索证台帐并做好登记。 九、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清洁维修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不得上岗工作。 十、从业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除乙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应立即调离接触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的岗位。 十一、当饮用水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同时立即停止供应污染的饮用水,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卫生,保障师生的饮水、用水安全,根据《饮水、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用水卫生公告栏,告知师生饮水、用水安全须知,包括不宜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一旦发现饮用、生活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二、学校饮用水、生活用水及其自备水源,方可作为供水水源。加强对水源的防护,落实相应的水源保护措施,水源30米以内不许存在污染源、 三、饮用水保暖桶或锅炉贮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清洗人员与锅炉工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3、定期清洗保暖桶或锅炉并记录。清洗时,宜采用流动蒸汽等物理消毒方式。 4、供水房应加锁,每日清扫,保持清洁,每周消毒一次。 5、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四、生活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要求 1、使用的供水管材、管件必须清洁,卫生。 2、水质符合《生活用水水质卫生规范》。有定期更换水处理材料制度并予以落实; 3、长期停用,恢复使用前应对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水质进行抽检。 五、加强饮用水、生活用水的常规管理 1、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对学校饮水安全与水源的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2、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学校使用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3、开水温度必须达到100℃,并应保证学生足量饮用; 4、加强饮水卫生健康教育,教育学生不饮用生水、提倡喝开水,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用并报告、 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娄家店中学 结核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娄家店中学 为了加强学校饮水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健康水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决定。 二、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与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与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与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与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与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与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八本规则就是劳动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一财务管理制度总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之原则、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与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与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记帐、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参考模板 请各二次供水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该模板建立自身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保障二次供水安全。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10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1-2次,并有记录。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组织 ******(请自行组建) 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制度 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0.05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符合GB5749一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六、按水质消毒要求配置必要的设备,量筒、配置桶、余氯比色仪等器械,保证消毒质量。 七、规范水质消毒工作,每次水质消毒后做好登记工作,记录加消毒剂量,检测水质消毒前后的余氯。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消毒操作规程

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范本 小公司员工要怎么写?有什么要注意的吗?下面是整理的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1 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创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无上为准则,建立高素质、高水平的团队,更好地服务于每一位客户,公司制定了以下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定,望每一位员工都自觉遵守: 一、8.50,准时到办公室,10分钟搞完卫生,9点正常上班,迟到一次50元罚款,不得早退,不得旷工。 一、工作期间不可因私人情绪影响工作。 二、员工应在每天,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三、上班时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嬉戏打闹做个人私事而影响公司的形象,确保办公安静有序。 四、公司餐补,按实际上班天数为准,每个月会算到工资表里面。 五、员工本着互尊互爱、齐心协力、吃苦耐劳、诚实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级,有何正确的建议或想法用书写文字交与上级部门,公

司将做出合理的回复。 六、服从分配、服从管理、不得损坏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机密。 七、认真耐心听取每一位客户的建议和投诉,损坏公司财物者照价赔偿。 八、员工服务态度: 使用标准的专业文明用语, 做好积极、主动、热情、微笑及训练有素的语音、语速和语调的服务。 九、电话接听:遵守电话使用规范,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 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做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严禁使用公司电话打工作以外的电话. 十、辞职条件: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辞呈报告,书写详细理由充分经批准方可离职. 小公司员工规章制度2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业务。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接待,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我校直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应制定直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2、使用的直饮水机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有定期对饮水机清洗消毒的制度,定期对饮水机进行清洗、消毒(一个学期两次),并做好清洗消毒记录。 3、明确专人为师生直饮水管理员。并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4、直饮水机处应通风良好,地面、墙壁、顶部应使用防水、防滑、防霉材料。 5、学校制定饮水突发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理办法; 6、在校内一旦发现生活饮用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学校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卫生及教育主管部门。 7、要求学生自备饮水用具,学校不得配置公用饮水用具。 8、教育学生养成不喝生水的并节约饮用水的好习惯。 9、直饮水机专人专管,责任到人。 直饮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停水)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校用水安全,切实保护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学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我校对饮水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针对“饮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1、做好宣传工作 利用电视台、宣传栏等介绍有关“直饮水卫生”的知识。班主任利用班会课的时间向全校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对“直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全校师生的卫生饮水习惯和个人卫生素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和抵抗能力。并基本掌握处理突发事件的方法和本领,降低受灾的程度和范围。 3、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度 班主任要每天统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如果班内有学生因饮水问题发生身体不适,应立即告知应急处理小组,若发生3例以上由饮水引起的身体不适,学校与疾控中心联系,根据有关要求做好相应措施。 二、日常工作措施: 1、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教师带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饮用水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对学校饮水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督查结果以通报形式反馈到学校。 2、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饮用水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后勤人员为

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

自建设施取水单位地表水取水情况年报(供水13表)填报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市各自建设施取用地表水的单位。 二、组织实施方式 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本部门管理的取水单位报表的收集、汇总、分析。 三、报送要求 此报表为年报。市水务局直管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区(县)管理的取水单位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各区(县)水资源管理部门汇总后于次年1月15日前报送上海市供水管理处。 四、指标含义、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 1、取水量 指利用水工程或机械提水设施直接从江河、湖泊取用的水量。 2、自来水量 指地表水、地下水等经过公共供水企业加工处理,经认定达到自来水供水标准,通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供应的水量。 3、退水量 指取水单位所取水经利用后退入自然水体或污水管道的水量。 4、退水地点 指退水口位置所在地、河道、湖泊。 5、工业废水排放量 指报告期内,经过企业厂区所有排放口排到企业外部的工业废水量。包括生产废水、外排的直接冷却水、超标排放的矿井地下水和与工业废水混排的厂区生活污水,不包括外排的间接冷却水(清污不分流的间接冷却水应计算在废水排放量内)。 6、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指报告期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占工业总用水量(工业用水新水量与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之和)的百分比。 统计口径:不统计电厂凝汽器冷却用水量(包括新水量及循环水量)。 计算公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100% 工业用水新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量 7、工业总产值 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现价)。 8、电厂发电量

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本 导读:本文是关于公司的规章制度范本,希望能帮助到您! 【篇一:小公司管理规章制度】 1、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严格按照作息时间执行,不迟到、早退; 2、上班考勤实行实时签到制度,不得故意误签上班时间,必须本人亲自签到确认; 3、工作期间内不得窜岗、闲聊、玩网络游戏、网络聊天、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吃食物、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员工必须服从上级管理人员领导,不得工作怠慢; 5、上班前30分钟和下班前20分按《卫生轮流值日表》打扫办公区域内卫生,保持整洁、干净的工作环境; 6、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及设备电源,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7、工作期间遇到顾客访问时,必须主动、亲切的接待或提供咨询; 8、有来访电话时必须做好记录,包括:来电单位、内容摘要、来电时间、纪录人等重要信息; 9、上班要佩带工作卡,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风貌; 10、外出办公事时要向领导或同事打招呼,说明去向; 11、特殊私事要向领导请假,待领导批准方可离开单位,否则根据情节处理; 12、当日的工作必须在下班前结束,不得拖到第二个工作日;

13、爱护公物,节约物品。 14、积极学习业务知识。 15、同事间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 【篇二:保安队伍规章制度】 现在大多数物业公司对保安队伍的建设感到非常头痛,比如大家常说的人员整体素质不高、人员流动频繁、招聘困难、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低、不服从管理等问题,严重的还有监守自盗的现象。但在物业管理企业,保安在物业管理中的地位是别人无法替代的,除了肩负着物业辖区内秩序维护的重任外还是公司对外形象宣传的一面旗帜,起到形象展示的作用,而且保安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品牌信誉。 那么如何做好保安队伍的建设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保安队伍管理: 一、严格控制招聘环节 严把保安招聘关,招聘前要先制定出招聘条件,这个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人员的选才很重要,对于保安岗位的重要性从公司领导就要端正认识态度。招聘人员要明白应聘人员做保安的目的,预防很多人跳板式的工作方式,这样即使招聘来也不会做太久,也做不好。另外尽量去招聘没有做过保安的人员,最好是刚毕业的学生,这样便于管理,因为保安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可以用这样四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古、灵、精、怪,意思就是说第一年的保安比较古板,第二年的保安比较灵活,第三年的保安就成精了,第四年的保安就成怪了。所以保安工作时间长对企业未必有好处,虽然不是绝对的,但的确有它的道理。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 1、遵守有关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做好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2、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饮用水卫生许可证,每年复核一次,四年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换发新证。 3、有领导专管并配有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4、饮用水设施符合卫生标准,所用材料、涂料必须无毒、无异味,不得影响水质卫生,其材料应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文。 5、新、改、扩建的供水工程项目必须取得经卫生行政部门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后开具的证明(意见)书。新建的水处理设备、设施、管网投产前,以及设备、设施、管网修复后,严格冲洗、消毒,经水质卫生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 6、供管水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才能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甲肝、戊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或健康带菌者,不得从事管水、清洗等工作岗位。 7、饮用水设施周围环境及水泵房整洁,排水条件良好,设施运转正常。水泵房外门必须上锁,由专人负责保管钥匙,保证安全性。每天对饮用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8、对可能发生污染事故的环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若发生与生活饮用水污染有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当地卫生、建设主管部门。 9、生产区门岗和安全保卫制度健全,禁止无闲杂人员出入生产区。

10、供水设施设备在维修、改造时,首先索要新设备的卫生许可批件,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设备维修、改造后,必须清洗消毒,消毒完毕后,水质由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规定的标准方可饮用。 10、一旦发现饮用水水质有异常改变,不得隐瞒水质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区级卫生监督部门和供水行政部门,防止介水传染的流行。 11、水处理剂和消毒剂的投加和贮存处应通风良好,防腐、防潮,备有安全防范和事故的应急处理设施,并有防止污染的措施。水处理剂和消毒剂投加设施正常运转,并有备用设施。 12、积极、主动配合区卫生监督部门、加强对本单位饮用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13、严格按照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求,认真做好其他关于饮用水的相关工作。 二、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及时调查、处理本单位供水场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查清事件原因,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案。 1、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单位传染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供水场所危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2、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供水场所对人体的危害的各种因素。 3、当供水场所发生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介水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动突发供水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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