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规定

最新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规定
最新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规定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0千伏及以下配网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电业局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验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配网设计、施工及验收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闽电营销〔2006〕1257号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配电网规范化管理办法(修订稿)

闽电生产〔2006〕1008号福建电网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改造技术导则(修订)

闽电营〔2004〕276号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规范

Q/FJG 10029—2004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3 职责和权限

3.1 生产技术部

负责制定配网改造工程的验收要求,参加验收工作。

3.2 业扩项目部

负责配网改造及业扩工程的项目建设,组织工程中间质检、隐蔽工程签证,负责协调工程验收及消缺,负责组织业扩工程的验收。

3.3 配电部

负责配网工程验收交接及投运前的质量把关,参加配改及业扩工程的配电站房土建移交、中间验收质检与竣工验收工作。

3.4 营销部

负责用户产权的配网设备验收工作。

3.5 施工单位

根据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作业,验收前开展三级自检并及时进行缺陷整改,按规定移交图纸资料。

3.6 设计单位

参与配网工程的验收工作。

3.7 物资公司

负责配网物资的入网管理,杜绝进入“三无”产品,负责产品售后服务。

3.8 其它部门(安监部、保卫部)

参与配网工程的消防、安全防护、防误等相关验收工作。

4 总则

4.1 验收组织

表1

4.2 配网工程实行标准化验收,施工单位三级自检与工程竣工验收时均应严格使用标准化验收卡(附录A.1、A.2),并使用书面的“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见附录B)、“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见附录C)进行缺陷整改工作。

4.3 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4.3.1 非当日送电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a)项目单位组织工程中间质检

b)施工单位三级自检,合格后提交验收申请

c)项目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d)施工单位消缺处理,项目单位组织复查

e)设备送电会签后,设备投产

f)送电后一个月内,施工单位移交竣工图纸

4.3.2当日送电及零星工程验收及送电基本流程:

a)施工单位自查合格

b)运行维护单位验收,施工单位立即处理缺陷

c)无影响送电的缺陷,设备先送电

d)施工单位及时处理遗留缺陷,运行维护单位复查

5 工程验收的一般要求

5.1 图纸资料与设备编号:

a) 根据配电GIS流程管理与配电GIS异动管理规定,配改工程设计中由设计

单位负责使用GPS仪采集杆塔、配电站房经纬度坐标,设计图纸中应包括

地理坐标资料。

b)工程申请接电时,施工单位应在GIS系统中按工程实际录入相关异动图纸

资料,运行维护单位审核,发现问题施工单位需及时更正。若施工单位未

在GIS系统中及时录入异动资料,运行维护单位有权拒绝审批接电申请。

c) 根据配网设备编号管理规定,项目单位应组织在施工前完成图纸编号工作

(命名单位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编号),并及时将编好设备名称编

号的施工图纸分别送交施工单位、运行维护部门及相关单位。

d) 根据配网设备编号管理规定,零星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新立杆、新安装配

变的临时修编,维护部门负责杆上开关、刀闸、跌落熔丝的现场编号。当

日要操作的开关、刀闸、跌落熔丝应在操作前完成现场编号。当日未操作

的开关、刀闸、跌落熔丝应在三日内完成编号,但如有进行操作必须在操

作前完成现场编号。

e)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发现疑问时,应及时向项目单位反映。需要进行设

计变更时,应向项目单位申请,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并

按流程完成设备命名变更工作。

f) 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提供三级自检报告、设改通知书。非当日送电的

工程,施工单位应在设备送电一个月内,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移交竣工图

纸。竣工图纸应与现场一致。当日送电的工程,工程竣工后5个工作日内

移交竣工资料。用户产权工程应另移交一份给营销部。

g) 应移交的竣工资料:

设备试验报告、竣工报告单、出厂合格证、设备说明书(可使用复印件),工程现场监理和隐蔽工程签证、线路青赔协议、设备产权分界协议等。

5.2 施工单位使用标准化验收卡,开展质量三级自检工作,并在自检合格后向验收组织单位提交验收申请与自查表。

5.3 业扩项目部组织有关部门使用标准化验收卡进行工程验收,应填用“电业局配网工程验收单”(见附录B),业扩项目部应于验收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项目单位应督促缺陷整改消除工作。

5.4 分期施工送电的配电站房工程应分别组织验收送电工作,已送电部分的竣工资料应在送电后一个月内移交运行单位。

5.5 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应及时向项目单位提交“电业局配网工程缺陷整改反馈表”(见附录C),并抄送运行维护单位。由验收组织单位组织复查。

5.6 设备送电前,营销部、业扩项目部应在用电协议书或在用户建设工程合同中明确配电站房的检修通道及电缆槽架等通道的使用权限。当用户产权人更换时,应及时更新有关协议,以确保通道畅通与设备分界明晰。

5.7 当日送电工程,无影响设备安全的缺陷,允许设备先行送电,但施工单位应在10日内完成遗留缺陷的整改工作,并书面通知项目单位再次组织检查。

6 附则

未认真执行本规定,将按局有关考核规定提交考核。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配网工程标准化验收卡

表A.1 配电站房电缆验收表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目的 为保证完工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公司功能要求,实现安全生产及正常运营 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辖城市燃气工程项目(居民/工商用户),CNG等场站项目,长输管线项目等工程业务 具体实施办法 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内容、设计要求、施工规范等施工完毕,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审查合格,可以满足运营要求。 2、竣工资料和竣工文件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二、竣工验收的依据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办法为依据。 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纪要等)。 3、设备的合同书、技术文件。 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三、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验收申请: 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检合格,并由质

量安全主管组织质安人员按“内部验收管理办法”初验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2、竣工验收: 常规燃气工程的竣工验收由工程部牵头,输配管理部、安全部、客服部、监理及施工单位共同参加,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特殊情况可邀请其他事涉部门参加)。 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小组长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对各自《验收要项》做出评价,小组长汇总意见后作出工程验收评价及结论,小组成员签字认可。如有分歧,以小组长的意见作为最终结论,并由其承担相关责任。 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步骤。 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投资、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公司现场代表作必要补充。 资料查验:工程验收小组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竣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及时询问和记录。 现场查验:工程验收小组成员依据《验收要项》各自的职责和分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人员进行工程综合评定。 签署报告:各项验收合格后验收小组成员签署验收报告。

10KV配电室施工方案

黄河剧院10KV配电室工程 施 工 方 案

一、工程概况 甘肃黄河剧院新建剧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现新建10kv 配电室一座,为新建剧院及原有2栋居民住宅楼提供电源。配电室套建在地下一层车库内。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由于剧院内舞台灯关等设备运行中会产生高次谐波,为确保用户设备安全运行,减免谐波对周边电网的危害,故在0.4kv低压母线上加装谐波治理装置。 1、项目概况 【设备清单】: 高压开关柜 7 台 低压开关柜 18台 变压器 2 台 直流电源屏 1 台 【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甘肃陇义电力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范围 黄河剧院10KV配电室。户内、外10KV电缆头制作安装,柱上电气设备安装,高、低压开关柜安装,变压器安装,焊接地线及接地电阻测试。 二、编制依据及相关规范 (1)兰州供电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文件兰供客服函【2010】190号《关于兰州黄河剧院重建工程申请正式用电的复函》; (2)建设单位提供的用电规划、配电室平面位置图及有关低压负荷资料; (3)有关配电设计的标准、规范、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 DL/T448-2000 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825-2002 电能计量装置安装接线规则GB50217-94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三.主要材料设备表

四.施工部署: (一)、项目管理目标 1、工期目标 为使本工程早日投入使用,公司在人员组织、施工工艺、设备投入、材料供应等方面精心布置,合同工期完成合同中所规定的全部工程量。 2、质量目标 按照相关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安装及质量验收,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达到质量验收标准。 3、现场文明施工目标 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树立现场全体员工文明施工意识,不得大声喧哗,言谈举止得体,自觉保护周围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施工准备: 1、施工工具:电工工具、撬棍、锤子、扳手、摇表、万用表、垫铁、水平尺、钢管等。 2、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和主要工程量。 3、配备施工机具,并对施工机具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施工时能正常使用。 4、每道工序开始前由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 5、劳动力及物质的准备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10千伏及以下配电工程监理标准化管理手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编制目的‥‥‥‥‥‥‥‥‥‥‥‥‥‥‥‥‥‥‥‥‥‥‥‥‥‥‥‥‥‥‥‥‥‥‥3 二、编制依据‥‥‥‥‥‥‥‥‥‥‥‥‥‥‥‥‥‥‥‥‥‥‥‥‥‥‥‥‥‥‥‥‥‥‥3 三、适用范围‥‥‥‥‥‥‥‥‥‥‥‥‥‥‥‥‥‥‥‥‥‥‥‥‥‥‥‥‥‥‥‥‥‥‥3 第二章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一、管理组织关系‥‥‥‥‥‥‥‥‥‥‥‥‥‥‥‥‥‥‥‥‥‥‥‥‥‥‥‥‥‥‥‥‥3 二、监理项目部管理职责‥‥‥‥‥‥‥‥‥‥‥‥‥‥‥‥‥‥‥‥‥‥‥‥‥‥‥‥‥ 4 三、监理项目部设置原则及人员配置‥‥‥‥‥‥‥‥‥‥‥‥‥‥‥‥‥‥‥‥‥‥‥‥‥4 四、基本设施配置‥‥‥‥‥‥‥‥‥‥‥‥‥‥‥‥‥‥‥‥‥‥‥‥‥‥‥‥‥‥‥‥‥4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及方法 一、监理工作内容清单‥‥‥‥‥‥‥‥‥‥‥‥‥‥‥‥‥‥‥‥‥‥‥‥‥‥‥‥‥‥‥5 二、监理工作方法‥‥‥‥‥‥‥‥‥‥‥‥‥‥‥‥‥‥‥‥‥‥‥‥‥‥‥‥‥‥‥‥‥6 第四章施工文件和监理文件 一、施工文件编写与报审‥‥‥‥‥‥‥‥‥‥‥‥‥‥‥‥‥‥‥‥‥‥‥‥‥‥‥‥‥‥8 二、监理文件编写与报审‥‥‥‥‥‥‥‥‥‥‥‥‥‥‥‥‥‥‥‥‥‥‥‥‥‥‥‥‥‥9 第五章监理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模板 一、编制与使用说明‥‥‥‥‥‥‥‥‥‥‥‥‥‥‥‥‥‥‥‥‥‥‥‥‥‥‥‥‥‥‥‥10 二、监理标准文件‥‥‥‥‥‥‥‥‥‥‥‥‥‥‥‥‥‥‥‥‥‥‥‥‥‥‥‥‥‥‥‥‥10 三、监理工作表式模板‥‥‥‥‥‥‥‥‥‥‥‥‥‥‥‥‥‥‥‥‥‥‥‥‥‥‥‥‥‥‥12 四、监理工作文本模板‥‥‥‥‥‥‥‥‥‥‥‥‥‥‥‥‥‥‥‥‥‥‥‥‥‥‥‥‥‥‥21 附件 附件一施工单位表式模板目录‥‥‥‥‥‥‥‥‥‥‥‥‥‥‥‥‥‥‥‥‥‥‥‥‥‥‥‥50 附件二施工单位表式模板‥‥‥‥‥‥‥‥‥‥‥‥‥‥‥‥‥‥‥‥‥‥‥‥‥‥‥‥‥ 51 附件三10千伏及以下农网工程参建单位责任清单及工作清单参考‥‥‥‥‥‥‥‥‥‥‥‥ 73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管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桂建质﹝2014﹞3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在建的工程。 二、符合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监理报告。工程监理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八)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九)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内容,经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验收规范后,可向监理公司提出申请竣工预验收。 (二)住宅工程必须经逐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公司项目经理在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预验收申请后,请示项目管理部负责人预验收事宜,在获得批准后,告知项目监理机构,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其他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竣工预验收,对没有实行监理制的项目,由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实行预验收。预验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十二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验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2.0.6条金属附件及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一、竣工验收负责人及牵头组织单位 1、施工完毕的开、掘巷道,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2、安装综采设备前的回采生产系统,由生产矿长负责,调度室牵头,组织有关单位(生产科、地测科、安全科、机电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3、综采设备安装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运输队、地测科、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4、回采收尾结束的综采工作面,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机电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施工队组、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5、综采设备拆除完毕的回采工作面,由机电矿长负责,机电科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运输队、通风科、供应科、矿调度、人事科、安装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6、其它单位工程(如皮带铺设、绞车地锚、拉底、劈帮、巷道维修、峒室施工、供排水、供电、供风、供气、地质勘探等),由专业对口科室负责牵头,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及规定 1、单位工程竣工后,首先本单位进行预验,达到标准后向矿提出验收申请。 2、矿牵头科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现场验收,出具纪要,并根据纪要和相关文件、资料,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并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复查落实。 3、掘进送巷及其它开掘单位工程,必须按设计、作业规程及质量标准化要求,结合巷道用途,考虑设备运输、布置和安装、通风和通风设施的构筑、排水等,对巷道成形、断面规格、支护质量、风水电管路、轨道、绞车峒室、油脂库、配件库等进行全面验收。工程验收移交前,皮带、溜子、电缆、管路、轨道等设施不得擅自拆除;如需拆除时,必须经生产、机电、通风、供应等部门同意,并办理书面手续。 4、综采设备安装,从安装准备到安装完毕(综采队接面前),工作面及两巷相应设施、设备包括电缆、管路、轨道、绞车、通风工程、防尘降尘设施、巷道支护等均由安装区管理,并负责其完好;综采设备安装必须按安装设计及回采要求进行静、动态验收,先对支架、采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胶带输送机、各种类开关、电缆管线、轨道、通风灭尘等综采配套设备及设施在停机状态下验收,然后进行单机试运转、联合试运转(时间均不少于2小时)以及试采(不少于两刀煤)的验收,以确保综采队接面后能正常回采。 5、综采面收尾结束,必须按收尾措施,对铺联网、通道成型质量、通道规格、通道支护、支架支护及机电设备、支护器材等全面进行验收,以确保综采设备的安全顺利拆除。综采面收尾结束移交时,由生产、机电、通风、运输、供应、安监等单位一起确定回收支护材料、轨道等的距离、位置和数量等;此外,电缆、皮带、轨道以及其它专用工具移交退租时,必须按《东曲矿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6、所有工作面及设备、设施交接要有书面手续,并有机电、供应等部门的签字。

配电室

10、6 kV配电所及10、6/0.4kV变电所设计,是工程建设中非常普通又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其规范性和技术性都很强,许多方面涉及到国家强制性条文的贯彻落实。要做好变配电所设计既要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规范和规程,又要满足当地供电部门的具体要求,否则会出现种种问题,影响设计质量和工程进度。为了做好变配电所的设计,现将本人在审查我院变配电所设计图纸时发现各种问题中的一部分整理出来,进行简要的分析,与大家相互交流,以便共同提高。 1.变电所和配电所的名称工程设计在使用名词术语时要力求准确,不能随意。在具体项目的设计文件中不宜笼统使用“变配电所”这一名称。“变配电所”是变电所和配电所的统称,仅用于泛指。具体谈到某种类别或某一个体时,应分别称为“变电所”或“配电所”。在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变电所”的解释是“10kV及以下交流电源经电力变压器变压后对用电设备供电”:“配电所”的解释是“所内只有起开闭和分配电能作用的高压配电装置,母线上无主变压器”。在变电装置与配电装置均有时,以升降压为主要功能包括附有高、中压配电装置者,称为“变电所”“以中压配电为主要功能 包括附有3~10/0.4kV变压器者,称为”配电所“。一项工程具有多个变电所时,应以所在建筑物的名称或用流水号对各变电所分别命名。 2.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和系统接地的型式根据国际电工委员会IEC-TC64第312条,配电系统的型式有两个特征,即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如三相四线制,和系统接地的型式如TN-C-S系统。在正式文件中不得把三相四线制的TN-S系统称为“三相五线制”。在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第37页“名词解释”中已明确指出,“三相四线制是带电导体配电系统的型式之一,三相指L1、L2、L3三相,四线指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三根相线和一根N线,不包括不通过正常工作电流的PE线”。它并进一步阐明“TN-C、TN-C -S、TN-S、TT等接地型式的配电系统均属三相四线制”。在我国低压配电电压应采用220V/380V.带电导体系统的型式宜采用单相二线制、两相三线制、三相三线制和三相四线制。在设计文件中,对TN-S与TN-C-S接地型式的划定有时混淆不清。系统的接地型式一般是就一个变电所或一台变压器的供电范围而言。中性线N线和保护线PE线仅在局部范围内,如一栋楼或一层楼分开时,应称TN-C-S系统。TN系统中某一剩余电流保护器负荷侧电气装置的外露导电体单独接地时,可称为局部TT系统。 3.分级分类术语和标准计量单位设计文件中的各种分级、分类等名词术语,应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统一,不得混淆。如经常使用的术语:电力负荷应称为一、二、三级负荷,这里用“级”不用“类”;防雷建筑称为一、二、三类防雷建筑物,这里用“类”不用“级” 新的防雷规范不再分工业、民用,屋面避雷网的网格大小也应以新规范为准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分为0、1、2区,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分为10、11区,火灾危险区域分为21、22、23区,这里均用“区”不用“级”或“类”;而火药、炸药、弹药及火工品危险场所电气分为Ⅰ、Ⅱ、Ⅲ类危险场所,这里用“类”不用“区”。其他的名词术语也应正确使用,如在正式文件中应使用“断路器”、“变电所”,而不宜使用“自动开关”、“变电站”等等,不一一列举。计量单位的标准符号要正确,字母的大小写不能随意。如A、V、W、kV、kW、kV A、kvar、lx、km等应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特别要注意单位符号字母的大小写要正确,凡由人名转化来的单位符号 如A、V、W、N、Pa 和兆以上的词头符号 如M、G 均应大写;除此之外,则一律小写,如kV、MW、kvar、km等。有关计量单位的资料,可参阅“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十六章第773~783页。 4.对土建的要求在GB50053-94《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中明确规定了变电所所址选择和对建筑等有关专业的要求,在执行中我们还存在不少具体问题,现仅列举以下几例略加分析,今后设计时应予以重视。 1) 防火挑檐:车间附设变电所选用油浸电力变压器时,有的未在变压器室大门的上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

建设项目指挥部 建设项目工程验收管理细则(试行)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工程质量中间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达到设计与合同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特制订本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建设项目建筑工程(土建、建筑设备)、市政、水利、绿化、体育设施、路灯、供配电、安保监控、人防、规划、消防和环保等有关工程的验收工作。 (三)本细则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统一标准、建设项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并结合指挥部实际情况编制。 (四)工程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有关验收程序,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工序)、分部(部位)、单位工程及整个合同内工程质量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对工程项目的施工是否满足合同要求做出评价的活动。 (五)指挥部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验收的组织实施,并对不合格工程形成书面整改意见,指挥部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验收的指导、监督和主持。 二、验收范围 — 1 —

设计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 三、验收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2]219号); (五)《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建标[2002]99号); (六)《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04年版; (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八)《建设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九)《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十)《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十一)《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十二)《玻璃幕墙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GJ139-2001); (十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十四)《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6-2007); (十五)《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2007); — 2 —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GCGL第0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的职责明确,顺利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是公司生产管理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本办法所涉及到的部门应严格按照职责实施各项工作,将工程顺利移交。 第二章验收的基本程序 第3条工程竣工验收应遵循三方验收的基本程序,即施工单位自验,监理单位初验、工程管理部复验。 第三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第4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第四章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5条单位(元)工程竣工验收。 1、根据行业施工特点由公司专门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单位(元)工程(如高

压供电工程、天然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消防报警工程、电梯工程等)在 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 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资料一式三份。 2、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组织 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总,通知 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将审查完毕的 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监 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验收。 3、工程管理部在接到验收申请的14日内,完成对施工单位竣工报告和资料的复查 和对监理单位报送的监理报告、质量检验资料的审查;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审 算部、营销策划部等各相关专业和主管工程师、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 位、物业公司进行单位(元)工程的竣工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 书面汇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经复查合格后,书面正式签署由监理单 位签发的《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单》一式三份。单位(元)工程进入缺陷责任期。第7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单位(元)工程均竣工验收 完毕后方具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 2、根据工程管理部批准的工程项目分期建设计划的要求,先期竣工的单项工程(或 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应在完成竣工验收后移交物业公司管理。 3、单项工程(或分期建设的工程项目)在完成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后, 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单位正式申请验收,同时提交全套的竣工验收 资料一式三份。 4、监理单位应在收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的14日内,完成竣工资料审查工作,并 组织监理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并将现场检查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缺陷问题书面汇 总,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公司 将审查完毕的竣工资料及清单、连同全套监理验收资料及清单和监理单位工程 质量评价报告、监理质量检验报告等一式三份提交工程管理部,申请工程正式

10千伏配电室规范

10千伏配电室规范 1. 在感性负载上并联电容器设备可以进步功率因数 2. 高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应为0.9以上;低压供电的用电单位功率因数应为0.85以上 3.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 程度分级为一、二、三级 4.县级医院手术室电力负荷为一级特大型火车站旅客站房电力负荷为一级民用机场候机厅电力负荷为一级省级体育馆的比赛厅为电力一级负荷 5. 县级医院客梯电力负荷为二级大型百货商场电力负荷为二级 6. 建筑供电一级负荷中的特别重要负荷供电要求为两个独立电源之外增设应急电源 7. 一般乘客电梯为二级,重要的为一级一般载货电梯、医用电梯、自动扶梯为三级,重要的为二级 8. 快速自动启动的柴油发电机组仅适用于答应中断供电时间为15秒 以上的供电 9.用电单位用电设备容量大于250kW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大于 160kV A时,应采用高压方式供电 10.民用建筑的供电线路,当电流负荷超过30A时,应采用380/220V 三相四线制供电 11. 民用建筑的高压方式供电,一般采用的电压是10kV

12. 居住区的高压配电,一般按每占地2公里2或总建筑面积M2设 置一个10kV的配电所通过配电所,以达到低压送电半径在 250M左右 13. 地下室只有一层时,变电所答应放在地下试冬应采取防水措施 14. 变电所不应设在水池的正下方,应接近负荷中心,并宜采用自然 透风 15.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无特殊防火要求的 多层建筑中,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的配变电所,答应在首层靠外墙部位、地下室安装 16.装有电气设备的相邻房间之间有门时,此门应向低压方向开启或 双向开启 17. 配变电所的电缆沟和电缆试冬均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18. 高压配电装置距室内房顶的间隔一般不小于0.8M高压配电装置 宜设不能开启的自然采光窗,窗户下沿距室外地面高度不宜小于 1.8M 19.高压配电装置与值班室应直通或经走廊相通高压配电装置室的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0.配电装置室及变压器室门的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宽度和 高度加0.3M确定 21.变压器室门均应为防火门变压器室采用自然透风时,夏季的排风 温度不宜高于45℃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3)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4)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4) 第五章竣工资料编制与整改 (6) 第六章工程项目内部验收 (7) 第七章工程项目外部验收 (7) 第八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 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 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 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 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0千伏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35千伏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新建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配电线路的工程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的大档距及铁塔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有特殊要求的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安装工程,尚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 第1.0.3条架空电力线路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第1.0.4条采用的设备、器材及材料应符合国家或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并有合格证明。设备应有铭牌。 当采用无正式标准的新型原材料及器材时,安装前应经技术鉴定或试验,证明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5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应制订不低于规范水平的质量标准或工艺要求。 第1.0.6条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原材料及器材检查 第2.0.1条架空电力线路所采用的器材、设备或原材料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作试验: 一、超过规定保管期限; 二、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有变质损坏可能; 三、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或试样代表性不够者。 第2.0.2条架空电力线路使用的线材,施工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应有松股、交叉、拆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 二、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 三、钢绞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良好,无锈蚀;

四、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的绝缘层应挤包紧密,且易剥离,绝缘线湍部应有密封措施。 第2.0.3条为特殊目的使用的线材,除满足第2.0.2条规定外,还应符合设计的特殊要求。 第2.0.4条由用黑色金属制造的和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热浸镀锌制品。 第2.0.5条各种联结螺栓应有防松装置,防松装置弹力应适宜、厚度符合规定。 第2.0.6条金属附件及镙栓表面不应有裂纹、砂眼、锌皮剥落及锈蚀等现象。 螺杆与螺母应配合良好。加大尺寸的内螺纹与有镀层的外螺纹配合,其公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直径130mm公差》的粗牙三级标准。 第2.0.7条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应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 二、线夹船体压板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 三、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第2.0.8条绝缘子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曹,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 二、瓷釉光滑,无裂纹、缺釉、斑点、烧痕、气泡或瓷釉烧坏等缺陷; 三、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第2.0.9条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应无纵向裂纹,横向裂纹的宽度不应超过0.1毫米; 三、杆身弯曲不应超过杆长的1/1000。 第2.0.10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电杆制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的规定。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表面光洁平整,壁厚均匀,不应有露筋、跑浆等现象; 二、应无纵,横向裂缝;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docx

北方 XXX 煤电公司露天煤矿 机电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机电类工程验收、设备验收、外委维修等工作的顺利开展,规机电类验收工作,保障机电工程安全 有效运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露天煤矿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第三条组织机构 组长:矿长 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常务) 经营矿长总工程师 成员:副总师生产调度科、机电设备科正副科长及专工各段正副段长及技术员 第四条管理职责划分 (一)矿长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批工作。 (二)分管领导职责 负责验收工作的审核和审批工作。 (三)机电设备科职责 1.负责验收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2.负责验收工作的办理工作。 3.负责对所使用设备按照合同和相关技术要求,提出意 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四)使用单位、维修单位职责

负责对所使用机电设备根据现场使用、维修要求,提出 意见。如达不到相关要求不予验收。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五条机电安装工程验收要求 1.设备的到货验收 (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 (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 (3)检查设备各部位、各零部件、附件等有无修饰和 破损。 (4)核对设备基础图和电气线路图与设备的地脚螺 钉孔、电源接线口的位置及有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 (5)对不需要安装的备品、附件、工具等,应妥善 装箱保管,注意集中移交,防止丢失。 (6)保护设备的结合面、加工面,以防损伤设备。 (7)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有关单位进行签字认证。 (8)单独设备(不需要安装),依据技术协议与合同相关要求,出具设备质保开始验收单(见附件1)。 2.安装前的基础验收 (1)设备基础验收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根据实测资料对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2)基础验收工作必须由土建单位提交设备基础的 实测资料和隐蔽记录。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10(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Q/CSG 115004-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10(20)kV 及以下配电网项目 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CSG 115004-2011 ICS 备案号: P 2011 – 4 - 20 发布 2011 – 4 - 20 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目次 前言 (2) 引言 (3) 1 适用范围 (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 3 编制的基本要求 (4) 4 内容及深度要求 (5) 5 附表及附图 (8) 5.1附表 (8) 5.2附图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XX地市(州)供电局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汇总 (9) 附录B(规范性附录) 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表 (10) 附录C(规范性附录) XX批次配电网项目实施前后指标对比表 (11)

前言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体化管理工作推进的要求,公司组织五省(区)电网公司、有代表性的地市(州)供电局及设计单位规划计划专业技术人员起草本内容深度规定。本规定的编写结合了各省(区)、地市(州)的实际情况,经过征求意见和三次会议集中讨论而形成。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广东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佛山供电局、南宁供电局、昆明供电局、贵阳供电局、凯里供电局、台江供电局、海口供电局、佛山南海电力设计院工程有限公司、佛山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陈旭、邱朝明、戴志伟、张祖荣、张雪莹、张宁、李云芬、张群安、刘长春、罗竹平、陆冰雁、刘东升、郑星炯、刘先虎、廖小文、施坚、雷霖、陈守吉、吴振东、柯景发、罗崇熙、李成、黄少红、柳春芳、梁辉平。 本规定由中国南方电网公司计划发展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规定自2011年4月20日起执行。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是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单位工程建设成果的全面检查与评价,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该办法。 一、验收条件 1、单位工程按设计完成;无超计划、超概算情况发生。 2、工程管理资料含:⑴批文⑵论证结论、立项通知⑶ 招(议)标手续⑷合同、技术协议⑸开工报告。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4、单位工程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初验合格,并提交 监理评估报告或初验报告; 5、向集团公司申请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 二、参加单位人员 1、矿建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生产处通风处机 电处安监局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2、非煤建设项目:战略规划部质监站安监局机 电处煤质处(洗煤厂项目参加)煤化工研究所(煤 化工项目参加)企管部财务部审计部 三、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汇报单位工程施工及质量情况; 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全面评估;

3、建设单位汇报单位工程立项、限额设计、计划、招 议标、合同情况,以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 资等情况。 4、验收人员分专业组进行竣工验收; 5、各专业组汇报验收情况及存在问题; 6、建设单位就验收各专业组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根据工程规模和复杂程度及存在问题,限定7 —15天的整改时间,限期整改; 7、根据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可委托建设单位和监理单 位组织复验,并报送整改回执单,确认已整改;或 组织相关业务部室进行复验,确认已整改后,发放 竣工验收证明书。 四、各专业组人员组成及职责任务: 1、土建组由战略规划部工程科牵头,预算科、质监站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土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矿建组由生产处牵头,质监站、通风处、安监局、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矿建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3、机电安装组由机电处牵头,质监站、战略规划部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机电安装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0kV开闭所(配电室)巡视标准

10kV开闭所(配电室)巡视标准 一、适应范围 本制度针对10kV开闭所(配电室)设备全面巡视检查工作。 二、巡视前准备阶段 1.人员要求 序号内容标准备注 1 巡视人员精神状态无妨碍工作的病症,着装 应符合要求。 精神状态良好,进入工作现场,穿合格工作服、 工作鞋,戴好安全帽。 2 准备好巡视时所需的工器具。工器具应定期试验合格,外观良好,满足本次巡视要求。 3 巡视前,认真学习作业指导书巡视内容、巡 视路线、确定危险点。 了解工作任务、内容,知道临近带电部位和危险点。 4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变电设备。持有本岗位资格证书2.危险点分析及安全措施 序号内容安全控制措施备注 1 误碰、误动、误登运行设备巡视检查时应和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0.7m)

2 擅自打开设备网门,擅自移动临时安全围 栏,擅自跨越设备固定围栏。 巡视检查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严禁进行电气工作),不 得移开或越过遮栏。 3 发现缺陷及异常单人处理,未及时汇报。巡视设备时,必须两人一起,严禁单人进入运行区域。 发现设备缺陷及异常时,及时汇报,采取相应措施,不得擅自处理。 4 擅自改变检修设备状态,变更工作地点安全 措施。 巡视设备禁止变更检修现场安全措施,禁止改变检修设备 状态。 5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保持距离不够,造成 人员伤害。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 不得靠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绝缘靴, 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 6 夜间巡视,造成人员碰伤、摔伤、踩空。。夜间巡视,应及时开启设备区照明(夜巡应带照明工具) 7 开、关设备门,振动过大,造成设备误动作。开、关设备门应小心谨慎,防止过大振动。 8 随意动用设备闭锁万能钥匙。动用设备闭锁万能钥匙,必须经主管经理批准。并记录在案。 9 在主控室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造成保护误 动。 在主控室禁止使用移动通讯工具,防止造成保护及自动装 置误动。 10 雷雨天气,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造成人员 伤亡。 雷雨天气,接地电阻不合格,需要巡视高压室时,应穿绝 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11 进出高压室,未随手关门,造成小动物进入。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 12 未按照巡视线路巡视,造成巡视不到位,漏 巡视。 严格按巡视路线巡视,巡视到位,不漏项。 13 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巡视前,检查安全器具,定期试验。 14 生产现场安全措施不规范,如警告表示不齐 全、孔洞封锁不良、带电设备隔离不符合要 警告表示牌明显、齐全,带电设备隔离符合安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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